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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近蔷薇

    五月,蔷薇花开,开得淡定、镇静、朴素而又平实,不争奇斗艳,不哗众取宠,开出五月的本真味道。在密林深处,在幽谷道边,在地角,在河湾,有那么一丛花,白底透着粉色,鲜明透亮,光艳耀眼,那一定是蔷薇花。
    蔷薇科的花,分为三种:玫瑰,月季和蔷薇。
    这三种花里,玫瑰最受欢迎,鲜艳透红,代表爱情。
    古时候,传说爱神阿芙罗狄蒂是世界上最美的女神,连众神之王宙斯都爱上了她,可是阿芙罗狄蒂拒绝了宙斯的爱。宙斯转爱为恨,强迫阿芙罗狄蒂与最丑的火神赫斐托斯结了婚。阿芙罗狄蒂痛苦极了,她已暗暗爱上了美少年阿多尼斯神。
    可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阿多尼斯神出外打猎,被野猪咬伤了脚上的动脉,血流不止。倒地时,阿多尼斯发出一声长长的惨叫:阿芙罗狄蒂——。听到情人悲惨的呼唤,阿芙罗狄蒂飞奔着去营救,森林里的石块和荆刺划破了她的脚和手,鲜血滴了一路,然而,当她赶到阿多尼斯身边时,他已经流尽鲜血。阿芙罗狄蒂终究没有救活自己心上人,她放声大哭,随着她的哭声,一路上滴下鲜血的地方,都开出鲜艳欲滴的美丽的红玫瑰。
    这样看来,玫瑰是血染的红色,多少有了怜爱、同情的感慨,她的美实在是凄美。
    月季也一样的红,春夏秋三季开花,但她已经演变成花园或庭院植物,她的美需要人工修饰。对于修饰,我一直这样理解:事物本身取悦于人,必备要素是美感,而美的得来是修饰的结果,那么事物原本是欠缺的,是失美的。这样美的过程多少带有虚假的成分。
    蔷薇的美,我无心留意过,因为她太普通,太朴素。小时候我最关注的不是她的花,而是蔷薇薹。蔷薇薹可食用,一根肥壮的嫩茎着实招人喜欢,尖起拇指和食指,兰花一现,小心翼翼剥掉尖刺,掐下嫩茎,剥去青皮,咬一截在嘴里轻嚼,嘎嘣脆,甜丝丝,现在回味起来,仍余味犹存。
    喜欢蔷薇花,是最近去江南,沿途的汽车上,半山腰一丛丛耀眼的光华,零星点缀,射入我的眼帘,百木生长的崇山峻岭,为什么只有蔷薇能在陡峭的山崖独显芬芳,这本身就是一种坚强,一种至高无上的大美。
    后来我在公园最偏最静的角落,一垛院墙根,一株小草都不愿生长的领域居然生着蔷薇,开了淡而朴素的花。我的精神世界受到极大的震撼和启示:美是需要亲近时才能获取的感受。
    蔷薇是我们本土的植物,我再次亲近蔷薇时,她一样放着异香,白里透着粉红,朴实里藏着高贵,那美,很平实。
    蔷薇二字都带草头,从汉字本意敲定,是草本植物的一类。而事实,蔷薇是木本植物。虽然不如杉木、白杨等乔木的粗壮伟岸,但绝没有藤萝的攀附姿势,她用自己的生存态度站成了树木的高度。不论你留意或不留意,她都保持着自己的风格。蔷薇,更是一种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