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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生的调解经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黄德生的调解经

 

作者:文蒆

 

2023年9月28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4周年华诞到来之际,首都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出表彰决定,隆重表彰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来自东莞市凤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黄德生荣获殊荣,接受这个司法部门的最高表彰。

这是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高度肯定,这是对黄德生在凤岗人民调解工作中默默奉献的肯定。

 

“解民忧”,他练就调解“真经”

 

“式遏寇虐,无俾民忧。”先秦《诗经》用诗歌语言告诉我们要以真情真意解决“民众的忧戚”。人民调解员,是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作为新时代人民调解员,就是要“公平公正维护权益,排忧解难敢于担当”,做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因有一座小山形如凤凰展翅飞翔,而得名的东莞市凤岗镇,地处东莞市东南端,东、南、西三面紧邻深圳龙岗、横岗、平湖和观澜。在这块占地面积只有82.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却发生了一个个产业传奇。全镇登记注册市场主体53300户,其中内资企业24500户,外资企业700户,个体户280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60家,产值超50亿元企业2家。正式上市企业3家、上市后备企业9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户籍人口4.75万人,外来常住人口近50万人。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外来人口中,信访、调解工作也成为当地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

2000年,黄德生加入了司法行政队伍,来到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司法分局。这二十多年间,他一直兼任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在各类调解纠纷案件中摸爬滚打,练就了信访调解的“真经”。“作为一名调解员,第一要做到法律与感情的结合,讲法不离情,离情不讲法;第二要做到原则与实际的结合,原则运用于实际,懂得灵活变通;第三要做到理性与感性的融合,在恰当的时机讲出恰当的话。做好这‘三合’,把矛盾各方坚守的空间扩大,内心的余地拓宽,就能引导矛盾各方退一步,矛盾得以顺利切入突破。”

2020年4月,承包了某公司装修工程的刘某,将部分工程交由肖某来实施。可是,好景不长,不到两个月,肖某在施工时猝死。死者十几名家属聚集围堵在某公司,情绪激动,眼看会发生一宗群体事件。黄德生得到情况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调处。

为防止增加疫情感染风险和发生群体事件,黄德生一边安抚劝慰死者家属,并劝导家属派出三名亲属作为代表参与调解,一边让其他工作人员疏散围观群众。

经调查,刘某与肖某都不具备施工资质,家属认为肖某是刘某雇佣来完成工程的,刘某应当为肖某的死亡负责。且某公司将工程发包给无施工资质的刘某,理应承担连带责任,死者家属要求某公司、刘某共同赔偿100万元。

刘某认定自己与肖某是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在劳动关系难以确定的情况下责任也难以划分,家属、公司、刘某三方对肖某的死亡责任承担和赔偿意见难以达成一致。

疏散人群后,黄德生首先与死者家属等人进行沟通交流,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辅之以法律常识解释。

由于肖某与刘某、某公司的关系无法明确,肖某的死亡事故又难以适用目前法律规定划定责任,导致某公司与刘某互相推诿。

“如果你们坚持不肯退让,一定要按人身损害的最高标准进行补偿的话,公司、刘某肯定不能同意,一旦调解不成,你们需要提起民事诉讼,诉讼程序耗时长、花费大,你们也将无法从悲痛中走出来。另外,该案件法律关系复杂,难以划定责任更适合调解,调解能在最快的时间解决纠纷,降低成本,维护合法权益。”黄德生向死者家属分析。家属认真研究后同意降低赔偿金额。

针对某公司与刘某,黄德生则提出可行的方案成功引导某公司与刘某提高赔偿金额,历时10天,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矛盾顺利解决。

就这样,通过黄德生的苦口婆心的调解,一宗一触即发的群体性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为当时的疫情防控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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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生在调解现场

 

“暖民心”,他树牢为民服务意识

 

“安民则惠,黎民怀之。”(《尚书•皋陶谟》)人民调解,是一项基础性的群众工作,必须树牢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矛盾调解在基层,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人民调解员,我要发挥螺丝钉精神,坚守工作岗位,不断加强学习理论知识、巩固实践能力,努力解群众之忧、化群众之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法治东莞的建设贡献力量。”

2019年2月的一天,镇内一尚未完工的排水沟井中发现一名男性死者。不久,死者刘某家属来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施工方赔偿120万。

黄德生了解到情况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由于各方当事人对于造成事故的原因,以及过错责任承担存在巨大的分歧,尤其是施工方坚持自身没有任何的过错,仅仅同意支付人道主义方面的补偿,导致赔偿金额的差距一直无法缩小,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刘某家属认为施工方在施工现场没有做好安全警示及安全防护措施,承包方没有履行相关监管义务,二者的不作为是导致刘某坠入井口死亡的根本原因,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施工方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刘某醉酒,未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的,刘某应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方在施工现场有设置警戒线,已尽到安全警示责任,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施工方认为刘某家属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存在敲诈勒索嫌疑。承包方则认为,其分包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黄德生针对当事各方的分歧,理清思路,在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后、以“背靠背”方式向三方当事人分别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释明诉讼的相关风险。当事人对事故责任问题和法律后果有了清晰、深入的认识后,黄德生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18天的反复沟通、调解、协商、释法,当事人各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该纠纷顺利完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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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生(左二)在调解中

 

强防控,他筑牢调解防线

 

这是一宗关于劳务派遣的信访案件。

曾几何时,一项新兴的企业用人方式即劳务派遣,在各地兴起。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或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只有使用关糸,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这种灵活用工、节省企业用人成本、降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解决相关编制不足问题广受用工单位的青睐。

凤岗,作为制造业名镇,很多企业用工方面也时兴这种用人方式,由于当然,由于缺少企业归属感、派遣公司水平参差不齐,劳务公司和合法性和管理制度方面需要审核、一些民营派遣公司运作不规范、不合法,如不交或少交社保,或变相的克扣员工工资等,破坏了企业以及个人对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信任。此外,由于派遣员工、派遣单位和用人好洞早单位之间存在着三角关系,更容易产生员工福利得不到保障、劳动安全易被忽视等弊端,还有一些人员流动性大,不利社会和企业的管理。2022年7月底,黄德生受派处理了这样一起因劳务派遣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纠纷。

凤岗镇油甘埔村一家公司拖欠14名在职员工及三家劳务派遣公司203名员工的用工费用共计约69万元,员工们找到公司所在地油甘埔村委会要求相关部门帮忙维权。

在调处过程中,黄德生除了常用的“面对面”“背靠背”与“明法析理”等调解方法外,还采用多方协助、案例引导和心理干预等调解技巧,两周内先后组织了三次调解。

最终,调解方案是房东先垫付单位债务,劳动者的债权全部转让给房东,房东再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债权。按理说,纠纷成功调解,黄德生的工作也就结束了。但在黄德生看来,接下来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房东的债权如何最快实现,是他考虑最多的问题。于是,他协助房东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并亲自把司法确认书送到房东手里。

2019年2月,诉源治理被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列为各级法院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强调“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广泛发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类调解主体,优先参与到纠纷化解中,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分流、多元化解,从而实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对这一司法改革措施,从事基层调解工作20多年的黄德生认为,真正的成功调解不仅在于签完调解协议,更在于最后履行,如果不能履行,再走一次法律途径,就会造成法院资源浪费及当事人诉累,因此保障最后的履行十分重要。

在黄德生的调解工作中,遇到过各种各样的纠纷。2022年9月,来自湖南的四名同村老乡合伙在凤岗镇黄洞村承包了一各工业园饭堂的经营权。饭堂承包下来后,算上设备和装修,四个人前后共投入了近100万元,没想到饭堂开业后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23年4月底,其中两个股东便萌生了散伙的想法。四个合伙人因为如何退股的事儿谈了几次都无法达成一致,于是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考虑到几个人都是同村老乡,在调解过程中,黄德生在跟他们讲明法理的同时,将乡情作为案件调解的重要突破口。

经过黄德生情理法并用多次调解,当事各方最终达成一致,由想继续经营的一方补偿提出退股的两兄弟15万元,分三期支付。考虑到共有4个合伙人,尽管这次调解中还有一人从没到场,在拟定调解协议的时候,黄德生也将他考虑了进去。另外,四名合伙人承包饭堂的时候,合同中还包含了一个超市的经营权,这些细节也在调解协议中进行了具体列明。黄德生细致的考虑,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今年6月初,得知协议双方约定的第一期费用没有如期支付后,黄德生多次打电话给承包方了解情况。承包方告诉黄德生,他并非故意拖欠,只是饭堂经营始终没有起色,一时之间无法拿出这笔钱,但是承诺只要手里有钱会马上支付。对于这个承诺,黄德生仍然放心不下,于是就再次来到黄洞村,现场帮助他们寻找新的解决方案。

 

勇创新,他走出多元化解新路径

 

镜头回到2015年6月。

凤岗镇某汽修店洗车工毛某因罹患皮肤癌,致家中一贫如洗,靠借贷度日。由于该汽修店一直未与毛某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且拒不支付毛某医疗费和医疗期工资,更是拒不承认劳动关系。绝望中的毛某到凤岗镇法律服务所求助,黄德生同志接案后,梳理细节,多次走访,协助仲裁庭调查取证,最终找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某汽修店在证据面前低下了头,但是仍坚持继续走法律程序。考虑到毛某的后续治疗和家庭实际困难,黄德生同志主动找到汽修店老板进行沟通调解,通过循循善诱,以德化人、以情感人,汽修店老板最终同意在庭前调解,依法足额支付毛某各项赔偿款。

在人民调解工作20多年来,黄德生同志始终将群众满意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自己专业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用心用情用专业做好调解工作。在市、镇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他们成立了以黄德生名字命名的“黄德生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成功化解各类纠纷矛盾36件,成功率100%,涉及金额约1000万元,并协助各村(社区)调解成功近百宗案件。他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通过组织调解培训、现场指导、模拟调解等方式,着力提升调解员的调解技巧和实操能力,培养出“能力强、素质高、业务专”的调解小能手;定期到全镇各调解组织走访,就基层矛盾的化解进行业务指导,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把脉会诊”,分析案件发生的源头,提出预防的意见建议,降低矛盾发生率,为辖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肯定和赞誉。2019以来,黄德生同志承办的调解案例《以法化解赔偿纠纷》《高效扑灭“燃眉之火” 及时要善解纷止争》《“三大妙招”化解疑难纠纷》《化解“一波三折”纠纷,助力社会维稳》入选东莞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公益法律服务典型事例,其中《以法化解赔偿纠纷》《高效扑灭“燃眉之火” 及时要善解纷止争》《化解“一波三折”纠纷,助力社会维稳》入选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公益法律服务典型事例。

凤岗镇A公司有一工程项目由B公司承包,B公司把工程项目中的吊装工作转包给C公司。死者高某是C公司员工,2021年6月底,高某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死亡。由于家属要求的赔偿金额较高,公司之间对赔偿责任的相互推诿,各方存在的分歧较大,村调委会经组织多次调解仍无果后,将该纠纷上报到镇调委会。镇调委会得知情况后,指派黄德生同志前往主持调解。黄德生同志接到通知后,随即组织四方进行再次调解。未料,现场双方依旧剑拔弩张,气氛紧张。针对此场境,调解员首先安抚家属,稳定家属情绪,告知其镇政府相关部门会介入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为化解矛盾纠纷争取良好的环境。在初步了解基本情况后,调解员决定先让四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听取各方的陈述和意见后,黄德生理清思路,查找收集相关法律法规,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围绕三家公司对各自应负责任争议点,从法律的角度向各方阐明了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兼顾法理、情理和社会面三个方面逐一说服当事人。黄德生通过严谨细致的工作,逐步赢得调解双方的信任,经过两天的努力,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使得一宗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事件得到妥善化解。事后,黄德生同志对案件保持跟踪,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致电确认情况,确保赔偿、补偿金额到位,温暖了家属,也温暖了社会。各方当事人对调解工作表示十分满意,肖某家属为了表示感谢,送来了一面写着“无私援助为弱者 维护法律扬正气”的锦旗。类似的矛盾纠纷不知道发生了多少起,黄德生始终坚持原则求灵活、尊重事实遵法理、依法辨析明是非、耐心倾听后引导、情理交融把纷息,将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有力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

“为伊消得人憔悴”,人民调解员黄德生,凭着对工作的执着,对群众的热情,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群众的一致肯定和赞誉。还多次获评东莞市司法行政先进个人、东莞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东莞市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东莞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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