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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纪念日赋并铭
作者:王瀚林
其一 · 契约
岁在九月,日惟三十,国之有祭。非徒列于日历、行于朝仪而已。
或问:何以必立斯日?应之曰:牺牲可忘,则牺牲虚掷;英魂可没,则英魂再亡。昔者赴义之士,掷头颅而不顾,委骸骨于荒烟,所恃者何?恃后世之不忘也。是故纪念日者,非独哀悼之期,实生者与逝者所共立之约——烈士以生命付与将来,吾侪以铭记偿诸既往。一诺千秋,生死为契。彼掷此诺于将来,吾承此约于斯世。 生者若忘,即负此千秋之义也。
其二 · 向死而生
司马子长有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仲尼亦云: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盖烈士之死,非生命之终局,乃价值之升华也。捐一身之存,续一族之脉;熄一身之灯,燃万家之焰。此死生之辩证,古今之至理。彼非不知生之可乐也,正知生之可贵,故欲使千万人生而得生;彼非不畏死之痛也,正畏死之无谓,故以一死易万世之不亡。向死而后生存,舍身而后身永。
呜呼!斯死也,乃最大之生;斯亡也,乃至深之在。吾侪思此,所以不敢虚生也。
其三 · 无名之名
观夫碑石巍然,镌名有限;而慷慨赴死者,何啻恒河之沙?有名者传其名,无名者归其魂?
或曰:当为无名者一一补名。补之诚善,亦足以慰生者追远之心;然名者,迹也;魂者,本也。四海之人,皆曰"此吾先辈也";千秋之后,皆曰"此吾族之魂也"——当此之时,魂之不没,则无名非遗忘也,乃更大之铭记也。一人之名,系于一姓;一族之念,遍于四海。其名不彰于谱牒,而永铸于人心;其身不显于史册,而长存于山河。
是以真纪念者,非但面向有名者,尤必面向无名者。有名无名,同归此祭;刻者未刻,共此心香。此吾所以祭无名者也。
其四 · 两碑之辨
名既归于人心,则碑亦有二义焉。 纪念之道,厥有二碑。一曰石碑,荐以时花,陈以清酌,鞠躬而祭,肃穆以临——此仪也,礼也。二曰行碑,承其未竟之业,续其未了之志,见于日用,成于担当——此实也,诚也。
徒有石碑而无行碑,则烈士悬于高阁,仅存庙堂,而与吾侪何涉?故曰:善祭者,非仰首而拜之,乃俯首而行之。农勤于亩,士精于业,工恪于岗,兵守于边——各安其位,各尽其责,则烈士之血不曾白流,烈士之志不曾中断。由碑而立于行,此一跃也, 纪念之真义存焉。
其五 · 三重之境
吾人对先烈之情,历乎三境。
始而仰望:如仰高山,如瞻北斗,惟见其高,不敢近焉。继而平视:知其亦血肉之躯,亦父母之子,亦有牵挂之情、未酬之愿——英雄非天授,乃吾侪中之毅然起行者也。终而并肩:置身同一之坐标,接力同一场之长跑,前人执炬,后人秉火,一线相续,未曾熄焉。
故曰:英雄非仅供跪拜,乃所以追随也。由"彼为吾辈而死"之痛,进为"吾承彼志而活"之志——此境既至, 则先烈不在碑上,而在吾侧;不在过去,而在同行。
其六 · 答卷
归而言之,仍契也。烈士以身命命题,吾侪以岁月作答。是日设祭,非为终局之凭吊,乃为中途之校准——整吾之装,正吾之向,而后继续前行。
九州日新,其题未完;山河万里,其卷方长。吾辈每一分担当,皆是续写之笔;每一个平凡之坚守,皆是应答之声。
铭曰
一诺千秋,生死为契。
彼以血付将来,我以心偿往昔。
无名之名,铭于亿众之心;
无碑之碑,立于吾侪之行。
不供英雄于高阁,愿随先烈于长途。
所以奉先烈者,非一石也——
乃吾辈此日之担当也。
王瀚林:国家二级教授、高级编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评审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历任兵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兵团日报社党委书记兼总编辑等职。现任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教授。出版《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屯垦》《新兴媒体与国家边疆安全》《胡杨百咏》《屯垦戍边唱大风》等50余部著作。
(注:来稿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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