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网

首页 > 征稿信息 > 正文

首届 “中国诗会”征稿启事


中国诗会  诗会中国
 ——
首届 “中国诗会”征稿启事

 
百年新诗,需要再出发;百年新诗,需要大诗,好诗,美诗;百年新诗,需要更多的优异者涌现;百年新诗,中国诗歌学会当仁不让地把诗意嵌入美好的生活——为此,中国诗歌学会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首届“中国诗会”。
 
 
现面向全国征稿,一切以汉语写作者均可以投稿,因人手有限,亦为适应现代化办公要求,特提倡网络投稿,有条件者请尽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到指定邮箱(邮箱附后)。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稿件:应征稿件为500行左右最新原创诗歌,谢绝在正式报刊发表过的作品。作品风格、题材不限。每人限投一次,多投无效。
 
3.通联:来稿时请附上电话、电子邮箱、个人简介、出生年月,真实姓名、创作简历及身份证号。
 
4.截稿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以电子邮箱显示日期为准)。
 
5.举办日期:2015年10月。
 
6.评审:中国诗歌学会将组成专门的评审组讨论推选,按照中国诗歌学会的评选标准,以最严格,专业,公正的方式,从应征稿中选拔10位青年诗人到浙江海宁参加本届中国诗会。
 
7.投稿邮箱:参展稿件请发至投稿专用邮箱zgsgxh888@126.com
 
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中国诗会
 
 
原则上谢绝纸质稿件,如有特殊情况者需寄纸质稿件,请寄至:
100009北京鼓楼西大街41号 中国诗歌学会办公室 收(勿寄私人,以免延误),并在信封上注明“中国诗会”字样。
 
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中国诗会,诗会中国
 
期待您的作品,在百年新诗到来之际,让我们在诗人徐志摩的故乡,以诗歌的名义,共襄盛举。
 
 
中国诗歌学会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
 
二0一五年四月

来源:大卫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