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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三毛散文奖”征集作品启事


首届“三毛散文奖”征集作品启事
 
“三毛散文奖”是以浙江定海籍当代女作家三毛命名的散文类文学奖项,面向各地汉语作家。首届“三毛散文奖”近日正式启动征集评选工作。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人民文学》杂志社、浙江省作家协会、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员会、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浙江省散文学会、舟山市作家协会、定海区文联。
 
协办单位:文汇出版社、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委会、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
 
二、评奖范围
 
1、“三毛散文奖”的评选范围为散文作品集、单篇散文作品。首届参评作品须是2014—2015年期间,公开出版的汉语散文作品集和公开发表的单篇散文作品(单篇散文作品原则上须5000字以上)。
 
2、已获过全国或省级文学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评。
 
三、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有利于促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体现民族精神,促进社会进步。
 
2、观照精神家园,抒写时代变迁,鼓励浪漫诗意的美文写作,传承优雅汉语,展现中文魅力。
 
3、注重作品的文学品位,鼓励想象力丰富、叙事灵动飞扬、呈现锐气与才情的丰美润泽之作,重视在大时代背景冲击下发出的个人内心之声。
 
四、奖项设置
 
“三毛散文奖”作品集奖设立一等奖1部,奖金10万元;二等奖3部,每部奖金5万元;三等奖5部,每部奖金3万元。单篇散文奖设立一等奖1篇,奖金2万元;二等奖3篇,每篇奖金1万元;三等奖5篇,每篇奖金5000元。
 
五、报送方式
 
1、报送作品须附作者简介,包括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2、散文集奖参评者需寄9部作品集;单篇散文奖参评者需寄作品所载报刊原件1份(需归还者请注明)、复印件9份。
 
3、每人限报1部(篇)作品(邮包上请注明“三毛散文奖”征集字样),如用化名报送多件作品,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六、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月1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作品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邮编:316000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联(解放西路91号)
联系人:董梦瑜,电话:0580—2025453,2022969。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