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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三行诗征文大赛启动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三行诗征文大赛启动


资料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高校文学发展,积极引导当代大学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书香校园”建设,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联合《中华文学》杂志社、《中国文艺家》杂志社主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三行诗征文大赛。
 
  小小三行诗,字字珠玑,句句精华。三行诗不短,仅仅是不过六十字的诗行;三行诗不长,却能道出万千余音绕梁般绵长的情愫。青春无限,时光瞬逝,唯有作诗三行,才不负这一场青春的约定!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华文学》杂志社、中国文艺家杂志社、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全国大学生三行诗征文大赛组委会
  承办:400家承办(参赛)单位
  协办:全国大学生文学创作中心、各省级高校文联
  支持:国文社、作家网、青云网、爱读文学网、诗歌网
 
  二、大赛主题
 
  青春是最美的诗 
 
  三、大赛时间
 
  9月20日—10月30日   各高校校级选拔赛暨全国初赛
  10月1日—10月20日   全国赛复活赛
  11月3日—11月9日    全国赛复赛
  11月10日—11月15日  全国赛决赛并公布获奖名单
  12月上旬               颁奖典礼
  12月下旬               筹备大赛优秀作品集出版
 
  四、大赛主要承办(参赛)单位名单(另发)
   
  五、投稿要求
 
  (一)投稿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爱国、爱校、爱师、爱生;爱家、爱自然、爱世界,以及亲情、友情、爱情等;
  (二)题目自拟,但不能过长;作品必须排列为三行,最多不得超过60字;
  (三)同一参赛者的参赛数量不能超过2篇;
  (四)作品要求绝对原创,表现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作品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不能涉及黄色、暴力、不能涉及和损害他人隐私等内容。违规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五)作者必须是承办(参赛)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高职、本科、研究生);
  (六)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学校、地址、电话、QQ、个人简介(50字以内含获奖经历),参赛作品(60字内);
  (七)投稿即表明同意作品被收入《中华文学》,并由《中华文学》杂志社出版发行。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证书+奖金1000元+奖品
  二等奖  3名        证书+奖金300元+奖品
  三等奖  10名       证书+奖金100元+奖品
  最佳人气奖  10名   证书+奖金50元+奖品
  优秀奖  30名       证书+奖品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证书+奖金100元
  优秀工作者若干名    证书+奖品
   
  七、大赛承办单位工作
 
  (一)以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三行诗征文大赛某某高校选拔赛的名义积极在校开展比赛,校内参赛人数100人以上;
  (二)负责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三行诗征文大赛校级初赛各项工作,包括大赛摆摊(下班)宣传、新媒体渠道宣传、初赛颁奖等,同时配合全国组委会做好初赛作品图片制作等;
  (三)承办单位获奖作品入围全国赛初赛,其中一等奖作品直接进入全国赛复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获奖者证书由全国组委会颁发;校内赛优秀奖证书承办社团可视情况另行颁发(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四)组织参赛大学生关注大赛官方微信公众号“高校文学工厂(gxwxgc)”、“大学生文学(dxswxzp)”和“桃花渡(zhwxzzs2015)”,及时查看大赛进度。并为喜欢的作品投票,票数占据总分比重30%。三行诗校级选拔赛未获等级奖人员可参与全国复活赛晋级全国初赛参赛;
  (五)推荐一名学生干部或指导老师担任初赛和复赛评委;推荐社团干部配合做好大赛宣传工作(具体通知另发);
  (六)积极配合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的其他工作。
 
  八、大赛参赛单位工作
 
  (一)参赛单位积极协助全国组委会做好大赛宣传工作;
  (二)不要求必须举办校级赛(也可举办),从所有稿件中直接推荐5部优秀作品直接投稿到全国组委会,与承办单位推荐作品一起参加全国赛初赛,其他参赛全国复活赛;
  (三)参赛单位积极组织社团干部和参赛者积极关注官方微信“高校文学工厂(gxwxgc)”和“大学生文学(dxswxzp)”,及时关注大赛信息,及时查看全国复活赛通知。
 
  九、联系方式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三行诗征文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张敏、李叶 
  大赛QQ群1:670795648,群2:555481445 。别重复加   
 
  十、其他补充事项
 
  (一)本次大赛只局限于大赛承办(参赛)单位高校大学生参赛,不接受学生个人参赛,请愿参赛大学生与本校文学类社团(不局限文学社、诗社)联系,承办(参赛)申请通过后享受大赛参赛权 ;
  (二)大赛期间欢迎各高校文学类社团申请加入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一起交流社团管理和文学创作;
  (三)大赛获奖作者可申请加入全国大学生文学创作中心或申请中华文学杂志签约作家,享受相关扶持待遇;
  (四)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者任何费用,不退稿;参赛者需要按照主办方要求号召人员为自己作品点赞;
  (五)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
  (六)参赛者不能重复获奖,但可同时荣获最佳人气奖;
  (七)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