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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黑帐篷 下卷


遥远的黑帐篷

(下卷)

旦巴亚尔杰  著

班      丹  译

第二年,按照赞拉部落长和顿珠出的主意,决定把顿珠的妹妹扎西央恰嫁给旺钦的儿子占堆。
降服“无敌三兄弟”,事实上不单单是为赞拉部落长的已故父亲报仇雪恨的事情。几年前,顿珠和扎西央恰的父亲,即拉姆老太太的丈夫多尔白也在那一起重大事件中丧命。他在临死前虽然没有留下有关报仇的遗嘱,但是从那天起,顿珠心里一直在想,此仇不报,作为他的儿子,我就失去了降生到人世间的价值。非但不能报答先父的恩情,还跟吃父亲的肉没有什么区别。再者,一来旺钦家需要娶个媳妇。二来,扎西央恰也要找一个名副其实,跟自己相配的丈夫。第三,旺钦答应帮自己报仇,而且势必对死者家眷赞拉和顿珠等人更加忠心耿耿。基于这点,他决定以两个孩子结亲为纽带,与旺钦家建立亲家关系。
这个决策并非没有根基。尽管不是帐篷绳相连的邻居,但同属一个部落、同住一个地方,共饮一河水,相互用眼看得到,用耳听得见。经过近半年的接触,占堆和扎西央恰之间眉来眼去,笑脸相迎,他们的神情充满年轻人共有的浪漫情调和幻想色彩。这点已然被大家发觉并成为了谈论的话题。
这件事情也合旺钦的心意。他们没有选择吉日良辰,也没有举行婚礼,而是以朴实无华的形式,在雨过天晴,彩虹映现的一天下午,把扎西央恰接到到旺钦家,让她与占堆过意义的夫妻生活。
部落长家给小两口赠与一顶小帐篷、三十只山、绵羊,用旺钦和尼夏曾作为礼品敬献给他的狐狸皮和白猞猁皮,分别给占堆和扎西央恰做帽子,以代为随礼。顿珠及其母亲拉姆把三头牦牛作为女儿的嫁妆,送给了这对新人。
打那天起,旺钦、尼夏和顿珠三家把牲畜合并为一群,由各家轮流放牧,每三天轮换一次。
秋季到来,大地脱去绿色衣裳,换上了金色的衣裳。天空湛蓝如镜。一团团轻轻飘动的云彩宛然刚挤的母牦牛奶。
绒巴德萨部落的赞拉部落长、旺钦、尼夏和顿珠等几户上等人家搬迁到沟口,度过晚秋。
与往年不同的是,赞拉部落长今年特地搬迁至沟口草场的主要原因在于,这里离龙吉较近,好把多年的眼翳、心里的瘿疖阿塔、曲塔、珠塔从美好的人间撵到阴间。然而,这个计划只是在他心里酝酿着,目前还没有对任何人透露过。所以,旺钦也就自然不知道。
阿塔、曲塔、珠塔三个人在旺钦心里也变成了没有冤仇的瘿疖。旺钦忖道,不论是父亲留下的贵重财宝,还是母亲积攒的财产,自己跟阿塔三兄弟之间从来没有过哪怕是针头线脑大的利益纷争。但是当初在投靠绒巴德萨部落长的时候,向他承诺过。现在要是不履行诺言,那就是言而无信,是卑劣男人的行为。
那天旺钦坐在帐篷门口,把一长条湿皮子压在膝盖下,准备换靴底。部落长把两只衣袖都脱掉,穿一件难以辨识本色的双面绒布衬衫,坐在旺钦对面,从怀里掏出箍着汉银、镶有松耳石和珊瑚等宝石的印度公黄牛犄角鼻烟壶,欣赏片刻后递给了旺钦。
旺钦立马停下手中的活,把手上的灰尘擦在衣角上,像接受举世无双的宝瓶一般,用双手客客气气地把鼻烟壶接过来,欣赏着说:“啊呀,真稀罕。我头一次见到这么个漂亮的鼻烟壶。”他依然客客气气地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一点鼻烟,吸进鼻子里,“啊”地叫出声来,一副惬意的神情。旺钦的鼻烟断顿已经很长时间了,所以才觉得今天吸到的鼻烟格外的香。他把鼻子擤干净,往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些鼻烟(这回倒得比刚才多),恭恭敬敬地把鼻烟壶还给部落长。
部落长说:“把这个鼻烟壶送给你。”
“不,不。你以慈悲为怀,把我们这些流亡者接纳到您的部落,您的恩情我没法报答。如果我还毫不客气地收您珍贵的鼻烟壶,哪儿行啊?”旺钦一紧张,倒满指甲盖的鼻烟撒出了一些。
部落长说:“你可别这么说。你不是答应过帮我的忙吗?”
“是的。我答应了。我这个人答应的事情一定会办的。可我不敢接受这么珍贵的鼻烟壶。”旺钦往部落长跟前靠了靠,把这个鼻烟壶放在他的怀里问:“部落长,‘无敌三兄弟’如今还那么嚣张吗?”
“把他们的那几个兄弟杀掉后,他们就彻底抬不起头了。不过就算他们变身为遍知三时※的上师,我也要完成老父亲临终留下的遗言。不然我枉为男儿身,白来人世间了。”部落长说着说着,把鼻烟壶扔到旺钦怀里了。
“这么珍贵的鼻烟壶,我不敢收。”
“别这么说。”
“真的不敢收。”
“别这么说。你断鼻烟已经很长时间了。”
刚才一开始在把鼻烟壶递过来,还回去的时候,好像在传递什么无价之宝。可现在他俩却把这个鼻烟壶扔来扔去的,好像它是一件根本不值钱的普通东西。最终旺钦拗不过部落长,只好接受这个珍贵的鼻烟壶。
部落长并没有要求旺钦现在马上就帮他报仇。旺钦不愿与跟自己没有任何过节的那三个人打斗。为了暂时拖延时间,他对部落长说:“部落长,我想过几天回一趟老家。因为您的恩情,像我这样居无定所的流浪汉,现如今得以在融酥般※的大部落里,在上师般的您的治下生活,这无疑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我想回趟老家,看望一下太阳似的妻子,也想顺便去看看我们部落里一些如同亲戚般的乡亲是否还健在。”
部落长问道:“如果你的妻子身体好的话,你准备把她带过来吗?”
旺钦双眼微闭,上牙紧紧咬住下唇思量着,扬起头,长长地吁出一口气。随即把刚才高高扬起的头弯成弓一般说:“本来可以想办法把妻子带过来。不过这次我主要是想打听打听她的健康状况,并不打算跟她见面。要是被赞贵喀肖发现了,以后就没法报仇,他会变得更加警觉。我的命很难保住。我们部落的所有枪支,现在都在他们部落人手上。我一个人哪对付得了他们哟。”他说着,掉下了两滴眼泪。
男人的眼泪贵如金。旺钦说着,两滴草原的晨露般清澈的泪水,宛然从险峻的山上滚落的石头,从他的眼睛里流出来,沿左右两边颧骨向下滑落。看到这一情景,部落长心里也感到一阵悲凉,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不敢再看旺钦,把脸转向别处:“‘世界如针尖,永无安宁日’这句话说得多么有道理啊。”他不禁说出了一句不知出自哪位先贤之口,内涵极为深刻而又非常凝练的格言一般的话。
去年部落长初次见到旺钦时,给他的印象是,身材魁梧,面色紫青而又粗糙。眼睛微红而炯炯有神。还真像个不怕草原的风暴,不屈服于仇敌,手一抬,便可吓倒懦弱者的英雄。可是,今天出现在他面前的旺钦却恰恰相反,头发蓬乱如牦牛尾巴毛。脸色灰白而又发青。双目无神。左右颧骨上清晰的泪痕,成为极其卑微寒酸的标志。一团疑云在他的心头飘过:面前这个看似打一生下来,就一直游荡于部落之外的老乞丐样的人能不能帮我?可当他看到他胸脯宽大,肌肉暴突,手掌又大又厚,手指头又粗又糙,与其容貌形成强烈的反差。当他成为长期存在于自己大脑中的英雄形像后,就觉得有了这么一位骁勇的伙伴,不要说是“无敌三兄弟”,就是三界发生战争,人间变成血海,也无须惧怕。
部落长问:“你准备带谁?是占堆吗?”
旺钦答道:“谁都不准备带。”
“朋友,”部落长拍拍旺钦的肩膀:“带个伙伴不好吗?有个说法,叫做‘远行时要么要有好吃的食物,要么要有好听的话语’。有个伙伴,就好打发时间。”
部落长第一次称旺钦为“朋友”。旺钦想,这个人真把我当成自己人,给予关照。他回答说:“您放心。我回老家,了解一下妻子的身体状况就回来。这次要是了解到一些情况,下次报仇时也好制定计划。所以我一个人去,不准备带帮忙的。”
部落长站起来返回自己的家。路上碰见了顿珠。
顿珠问:“你是不是到旺钦家去了?”
部落长答道:“是的。这回我差一点把有关找‘无敌三兄弟’的事儿跟他说了。但是……”
顿珠接过部落长的话茬,着急地问道:“什么?是不是他不答应?”
“不是。他这次准备回一趟老家。所以我就没有跟他提这事儿。他会答应的。我们不但接收他们加入我们部落,而且还把你的妹妹扎西央恰许给了他儿子占堆。因此,他不会变卦。再说,这人是这个。”他竖起右手大拇指给顿珠瞧一下,继续道:“我们提出现在就要和‘无敌三兄弟’搏斗报仇,旺钦会答应的。可是我自己还没有个周详的计划,就这么跟旺钦说,你去把他们杀掉,只能说明我们这是软弱无能的表现。他有好武器。看报仇时带哪个帮手,主要还是由我们两个来打。我先父把遗言留给了我,而不是旺钦。死于刀下的是我们的父亲,而不是旺钦的父亲。从旺钦角度讲,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纷争。所以我们必须制定一个策略,找个借口。如果能够如愿以偿,带旺钦做伙伴,不管是死是活,得由我们两个冲在前面,跟他们血战。如果仅靠旺钦一个人的力量,即使把‘无敌三兄弟’杀掉了,也不能算是为我们的先父报了仇,别人也会嘲笑我们的。”
他说的与顿珠的想法十分吻合,便说:“是这么个理,我也是这样想的。”
旺钦煮起肉,袋子里装上糌粑,把叉子枪察仁南嘉里里外外都揩干净,做起准备道:“明天、后天,大后天是个良辰吉日,我得出发了。”
顿珠、占堆、扎西央恰、尼夏、拉姆老太太等劝旺钦多带些伙伴,很多小伙子也自告奋勇,纷纷表示要当他的助手。可是他不听他们的话,于第三天太阳升起之时,反复向亲人和邻里行贴面礼,跟他们道别,骑上枣骝马,背上叉子枪察仁南嘉,启程了。在场的人们站在门口,再三为旺钦祈祷一路平安,心想事成,目送他走远。
在走出沟口时,旺钦拉住缰绳,把马掉转过来,回头一看,发现很多人还站在门口目送自己。他也祈祷部落里的人畜都免遭灾害。
走出沟口,下了马,眺望遥远的南方,透过远处的群山和雾霭,一些雪峰走进眼帘。然而,在这些雪峰中,没有一座像是自己家乡的雪峰。心想,反正得一直朝南走几天。他骑上马,挥动鞭子赶路。
一个人踽踽独行于广袤的荒原里,是件令人非常沮丧的事情。叫做说话的对象也好,陪伴的朋友也罢,他只有屁股下面的这匹畜生。为了消除沉闷的心绪,他扯开嗓子,唱起了一支小曲:
“东方洁白的云朵,
若是善跑的马儿,
汉与藏地的路程,
一天之内能走完。
……”
“哦,咻咻。”一个如虎的小伙子赶着牦牛,从他面前的一个小山嘴附近的草滩上过来。
他在这片草滩的溪流边碰见了那个小伙子。小伙子猜想,这个背着系有红色翼旗的枪独行的骑士会是什么人。他停下脚步看着旺钦。
旺钦下了马,向小伙子打招呼:“呀,小伙子,放牧好※!”
那个小伙子没有回应,而是直瞪瞪地盯着他看。小伙子个头高大,眼睛泛红,右腮有块三指宽的伤疤。旺钦知道这儿是龙吉部落的地盘。他猜这个小伙子有可能是“无敌三兄弟”中的一个,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伙子反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旺钦把藏式枪拿过来:“哈哈,想知道我的名字的话,我叫山头独行匪。”
小伙子后退一步问:“你想干什么?你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欺负我一个放牧的?我不是那种愿意拼出命来打斗的人。因为太喜欢打斗,曾经吃过大亏。”他后退着,生怕牦牛被抢,便朝牛群看了看。
旺钦往前迈一步,放大声音说:“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你了。你的名字呢?”
“我的……我的……名字……叫珠塔。恰本啦※……”他继续后退着。
旺钦灵巧地点燃导火索,一步步逼近珠塔,恐吓道:“喂,珠塔,今天你会死在我的枪下。”
“别这样,恰……恰本……,我们八个兄弟现在只剩下三个了……”珠塔说着,两腿在打颤。
旺钦又一次吓唬他道:“要不你舔一下我的枪口。不然的话,我就杀死你。”
珠塔感到从未有过的恐惧。心忖,今天我很背运,活见鬼了。与其把命丢掉,还不如舔枪口。他走近旺钦,把枪口舔了三下。
“哈哈哈。”旺钦大笑一声,背上枪,用鞭子抽着马,像鸟儿似地飞驰而去。珠塔站在原地,仍然吐着舌头,惊呆着,竟然分不清这是真实的事情,还是梦幻。
太阳西沉,西方天地连接处的白云变成了金黄色绸缎。
山鸟张开翅膀飞翔着,有的向下俯冲,有的向天空飞去。此时的大地给旺钦这种久经流浪生活考验,心里早已没有恐惧这一概念的人以沉闷、凄凉的感觉。
来到一块有着纯净的泉水的圆形草滩上,他卸下马鞍,拣来牛粪,烧起茶,稍事小憩,待东方升起明亮的十五的月亮,便又套上马鞍,朝前走。
天气渐冷,刮起北风,红色翼旗猎猎飘扬,他感觉到两腮和耳根冷冰冰的。大地上洒满皎洁的月光。绵绵群山犹如野兽的獠牙,参差不齐,高低分明。晴明的天空中聚集起一簇又一簇星群,越聚越多,熠熠闪光;十五的月亮也拔高了一截,仿佛在陪伴这个没有勇士陪伴的英雄,显得比往常更圆更亮。
一团乌云遮住月亮的尊容,世界骤然陷入黑暗,连眼前的五根指头都看不见,使得旺钦想起了一段令人心惊肉跳的往事:
赞贵喀肖离开家乡两个月多后的一天夜里,人们已经进入梦乡,四周静寂、安宁。有时听得到一些老人的呼噜声。有时听得到猫头鹰几声沉闷的叫声。忽然传来狺狺的狗吠声、惊悚的枪声和人的呐喊声,惊得部落里的所有人都猛然睡醒,披上衣服,摸黑儿找枪和火药。然而,在灯光和月光什么都没有的黑暗中,有的虽然找到了枪,可找不到火药,把糌粑袋和火药袋弄错,往枪膛里装糌粑;有的找到了火药,却找不到枪。出于紧张、惊慌,有人误把自己妻子的项链当子弹,装入枪里。有人把腰刀和筘弄错,举着筘跑出门。
可怕的喊打喊杀的吼叫声和枪声一阵紧似一阵。在这个紧急关头,有些孕妇受到巨大的惊吓,导致流产,狗吠声和孩子的哭声混杂在一起。正当旺钦手持刀枪,带上儿子占堆和妻子准备出门的时候,帐篷绳被人从外面绞断,帐篷随即塌下。得知情况非常危急,旺钦用劲把儿子带出了门。可是央姆没能出来,她还被帐篷压在下面。旺钦急忙转身去救妻子。在这当儿,他感觉到有人把棍棒一类的东西对准他的脑袋敲了一下,弄得他的身体往右边一晃,那根棍棒样的东西打在了他左脚边的地上,被打断的一端弹到空中,掉落下来,扎进他蓬乱的发间。这时有人从右边冲过来。旺钦立马从刀鞘里拔出腰刀,狠劲一捅,捅到对方的腹部。那人“啊”地一声倒在地上。占堆差一点被压在那人的尸体下面。
“旺钦……儿子…占……我……”央姆还没有喊完。旺钦听得出她是被人堵住嘴,强行带走了,心中燃烧起熊熊愤怒之火,高举着腰刀,向央姆的声音传来的方向冲过去。不料被帐篷绳桩子绊倒,来了个嘴啃泥。
三个人同时嚷道:“旺钦这小子在哪儿?今天不能放过他。还有他的儿子。”
三个人中,有一个人说话吐字不清,声音也很细。旺钦十分清楚地知道这是赞贵喀肖的声音。
旺钦想到现在人数悬殊大,自己输定了,便拉起占堆的手,跑到帐篷南面的沟谷里,躲了起来。
“放过旺钦,就不是男人。”
“找不到。”
“不能放过。还有他的儿子。”
“找不到。”
“……”
在这个凄凉的夜晚,村子里奏响了由吆喝声、狗叫声、“啊呀、哎哟”的呻吟声、绵羊咩咩的叫声和牦牛哼儿哼儿的叫声构成的交响乐。
“小子们,抢劫要抢得有价值,杀人要赚得赎罪钱。我们是骏马套马鞍,叉子枪装火药而来的,不能白来。”一个嗓音粗重的人说。
赞贵喀肖用发音不准的声音说:“要把叫花子部落央秋扫荡个片甲不留。旺钦他好比‘虱子翻山,不过领子内外(语近‘孙猴儿跳不出如来佛的掌心’)’。”听到这番话,旺钦压不住心中的怒火,忖道,他们敢为别人的钱财而死,只会是人多尸体多,我人少尸体也少。他高举着长刀,几次准备冲过去。但是细想之后,觉得人数悬殊大,这个可恶的天也满布乌云,什么也看不见。如果落下个鸡飞蛋打的结果,既救不了央姆,又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以后不要说是报仇,央秋部落都会成为一个传说。
旺钦怒火中烧,两只手分别握紧刀子和枪,留心传出声音的方向,牙齿紧咬下唇,渗出的血从转经筒上往下滴淌。连做梦也没有梦见过的恐怖,令占堆手脚直打哆嗦,上腭和舌头都发干。可他没有发出丝毫的哭声和哀号声,紧紧抓着旺钦的皮袍下摆,唯恐与自己的父亲分离。
那些土匪将导火索在头顶挥动着。导火索的火闪烁着红光,把绵羊和牦牛犊撵得咩咩、哼哼地直叫。旺钦气得忍无可忍,瞄准导火索火光闪烁的方向,摸黑儿放了一枪。随着“嗒”的一声枪响,对方一根导火索窜着红彤彤的火光坠落到地上。旺钦想,我把一个土匪送上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路途了。
旺钦父子俩随即迅速移到另一处,躲了起来。
“旺钦这小子的尸体在那里。今天要是不把他的脑袋像切萝卜一样切开,把心脏像剁元根一样剁掉,我们就不是男人。小子们快去。”随着一声喊叫,几个人朝旺钦父子俩走了过来。听到脚步声,他们俩便立马躲进了一条深谷。找他俩的土匪谈论着各种事情,四处走动。
一个人低声说:“为了别人的利益把自己的性命搭进去不值得。旺钦对自己的领地非常熟悉,躲哪儿都很容易。我们对别人的地盘不熟悉,危险太大,还是不找的好。”
另一个人附和道:“对对。走走。”说完,他们就走了。
其余人也跟着那两个人离开了。
月亮从布满乌云的天空中探出半个头来。月光下,土匪们赶着畜群朝西南方向走去的身影隐约可见。旺钦带着儿子,像离弦的箭一般,跑到土匪前面一条狭窄的乱石关隘左侧山上埋伏,等候土匪们的到来。
那些土匪也机灵。刚才一个人中弹身亡后,不再把点燃的导火索在头顶挥甩,也不再大声说话。可是他们再聪明,也不一定知道旺钦父子俩在前面的乱石狭路上埋伏。
旺钦父子俩到这里没一会儿,土匪就赶着畜群,途经这条狭路走了过来。
“赞贵友,你得到这么漂亮的妻子,归功于我。你可不能忘了呀。”一个人说。
说话口吃而声音尖细的赞贵说:“要是不能把旺钦父子俩除掉,这个娘们是不会依了我的。我也就看不到幸福的太阳嘞。”
那人说:“这个好办。他熟悉自己的地盘,即便现在躲起来,也等于是‘虱子翻山,不过领子内外。’”
旺钦父子俩怒不可遏,将央姆和牲畜抛之脑后,不顾一切地从山上往下扔礌石,弄得那些土匪喊叫着胡乱开枪,发出一声又一声哀叫声。
那群土匪陆续从乱石隘口溜走后,旺钦父子俩便夜宿在山上的岩林中。
晚上父子俩没能睡踏实。平时即使没有虎皮坐垫、豹子皮垫和软席等褥垫,但也有牛羊皮褥垫。然而,今天晚上以冰凉的地为褥垫,枕着冰凉的石头躺下,连巴掌大的被褥都没有。无法消除的怒气和痛苦充斥着旺钦的心;占堆的心里充满恐惧,他怎能睡得安稳呢?
第二天拂晓时分,旺钦从皮袍里探出头一看,发现几只乌鸦栖落在岩石上。有的“呱,呱”地叫着,在石头上蹭起喙;有的扑打着翅膀朝他俩看。这进一步加剧了他俩心中的愤怒和恐惧。他俩猛然爬起来,系上腰带,跑到一块磐石后面,慢慢地朝乱石隘口望去。他们看见几头掉队的瘦弱牲口和一个昨晚被礌石砸伤的人。
直到天大亮,旺钦父子俩警觉地待在岩石丛中,远眺四方,迟迟没有下山。
天大亮,太阳快升起来的时候,他俩小跑着下山。走到隘口,那个伤员离开了。那个瘸子见旺钦手中的枪冒着蓝幽幽的烟,便望着旺钦父子俩,双手呈鞠躬状,哀求道:“求求你,饶了我吧。”一副可怜的神态。
旺钦怀疑这有可能是置自己于死地的诱饵,便非常警觉地环视四周,把枪口对准那人,威胁道:“小子,你要是珍惜脆弱如马尾巴的性命,就不要耍滑头。不然我就赏你一颗子弹。”
“我没有欺骗你。你不要杀我。”那个瘸子在求饶的同时,把跟前的枪扔给旺钦。旺钦依然警觉地靠近那个人。
“昨晚你从片状乱石山岭扔下礌石,砸中我的腿了。他们撇下我不管。”说着把左腿膝盖处的肿块给旺钦看,手打着哆嗦,指着肿块道:“这里……石头砸到这里了……哎哟……哎哟……可能……可能被砸断了”。
占堆把那人的枪拣起来,看了一下。旺钦看见枪托断裂的痕迹,方才记起了昨晚一块木头碎片飞到空中,掉下来,扎进自己的发间。他把那块木头碎片从头上拿下来一看,还真是从这支枪上掉下来的。这使得他更加气愤:“恶魔,昨晚要不是你的枪没能打到我头部,你是准备打死我呀。”旺钦怒目圆睁,狠狠盯着他看。
那人说:“是的。幸亏你……”
旺钦打断那个人的话道:“你们这些恶棍,为什么要把我们如同融酥一般平静的央秋搅得像血浆一样?”他把腰刀高高举起,向那人砍去。那人脸色变得煞白,竖起大拇指,颤声颤气地求饶:“不要……不要杀我……我……我……求求你”。
看到那副可怜相,旺钦不免动了恻隐之心,把高举的刀子放了下来,依旧咬牙切齿地盯着他看。
那人说:“我跟你说句心里话,信不信由你。”他强行把身子朝旺钦挪一挪,接着说:“昨天我为他们效劳,就差用舌头舔腚子了。昨晚又按照他们的指令,不惜丢掉性命,做了危害你们的事情。可是昨晚我的腿被礌石砸伤,走不动时,他们却无情地把我扔在这里了。我算是看透他们了,打心底里感到懊恼。要是从今往后我们两个能够成为盟友,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
旺钦仍然警觉地远眺四周,将那人旁边的土堆当作凳子坐下来:“你叫什么名字?赞贵喀肖怎么有那么多人马和枪支呢?”
“我叫嘎洛。”那人说着掏出鼻烟壶,倒上一指甲盖鼻烟道:“赞贵喀肖离开家乡十几天后,与不知来自何方的十六个土匪骑士相遇,弄得他很害怕。为了逃命,他假装为自己杀死很多人而忏悔,自言自语道:我为在那曲河杀掉的三个人忏悔;为在夏曲河杀掉的四个人忏悔;为在石渠河杀掉五个人忏悔。他如此念念有词地走着,被土匪们听见了。他们走近那人后发现,原来是个可怕的豁唇,活像杀人凶手、魔鬼之子。对此,土匪们在马背上悄声耳语道:这人好像真的是妖孽之子。这话被他听到后,便急中生智,随机应变,说自己是妖孽的儿子,叫做赞贵喀肖。过去独来独往,如今仍然独来独往。诸如此类,他说了很多夸口的话,标榜自己具有与众不同的特殊本领。土匪们也认为他是个不同寻常的奇特之人,就把他一块带走了。从此,所有人马都免遭劫难,得以顺利地洗劫很多大大小小的部落。由此,土匪们十分敬重他,说带了妖怪的儿子,我们就胜利了。他进一步耍起威风,就如何领着那群土匪,把以旺钦为首的酸奶一般宁静的央秋部落搅成血浆一般,考虑起策略来。他忖道:“这是个不可错过的重要机会啊。”
前面有一只兔子猛然站起来,朝另一个方向跑去。旺钦的坐骑一惊,让他失去了继续回忆可怕的往事的机会。
这时,月亮高挂在天空中央,月光变得益发明亮,给了他以更加圆满的幻觉。
旺钦的两只脚蹬着铁质马镫。因太冷,感觉不到脚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他在下马的时候,两只脚无法站稳,险些仰面摔倒。为了使身子暖和一些,他牵着马,走了大约一闻距(八十余米)路程,人和马的身子都热乎乎的,变暖和了。他继续往前走一程,走到了一座高山脚下的草滩。这天夜里他就住在那里了。
四野寂寥、宁谧,除了马铃声,阒无声息。然而,旺钦却怎么也睡不着觉。他蒙住头,想着法子进入睡眠状态。但即使闭上眼睛,也休想睡着。没有任何说话做伴的,他孤零零一个人,临近午夜时分也没能入睡,这可真是特别难熬的一段时间。此刻挂在马脖子上的铃铛的叮咚声非但不好听,而且给人以厌烦的感觉。远离睡眠的他,被各种七七八八的思绪困扰着。
旺钦日以继夜地走了十一天后,到达熟悉的央秋地界,看到了众山之首、皑皑雪山之冠格宁伦吉孜莫傲然屹立,耸入云端,宛然鹤立鸡群。他驻足而立,俨然见到了阔别已久的父母,眼眶里噙满了泪水。他连忙摘下帽子,拿在手上,反复祈祷,一副肃然起敬的样子。
将近两年没有拜谒到救星辅佐者和护法疾驰者。今天第一次望见时,产生了一种幻觉,神山格宁伦吉孜莫比过去更为巍峨、壮观,白雪宝冠也比过去洁白、耀眼。他像个中风病人,呆呆地望着她,纹丝不动。
次日,一边在水草丰美的地方休息,一边慢慢赶路,最终在太阳落山,天还没擦黑的时候,来到一处片状乱石山谷,便在此住了下来。他把马鞍抱过来,倚着马鞍,仰躺着歇脚。
由多日不分昼夜地赶路带来的疲劳和业已踏上家乡土地的畅快心情,促使他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翌日,旺钦从睡梦中醒来时,太阳升上天空有一会儿,而且牧人们已经把牛羊全都赶到了有草的地方。
他从片状乱石山谷慢慢走出来,眺望远处时,一个牧童背着比自己的个头还高的叉子枪,在不远处的一片草地上吹奏起悦耳的鹰笛。
欣赏由这个男孩的喜悦和草地上安逸的羊群构成的亮丽风景,就会觉得这个牧童吹奏的鹰笛益发响亮、动听、神奇。这一优美的笛声仿佛具有某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弄得他的脚步不再受意识的支配,移向吹奏鹰笛的牧童。
近了,那个牧童看见他,停止吹奏,歪着脑袋看他。
他走到那个牧童跟前说:“呀,孩子,你会吹这么好听的笛子,干嘛停下来?”
牧童揩拭着笛子,低埋着头,什么也不说,一副羞涩的样子。
旺钦把牧童手里的笛子拿过去,欣赏着问:“这个鹰骨是从哪儿拣来的?”
牧童指着央秋方向答道:“在那边拣的。”
旺钦远远地朝央秋望去。虽然能够清晰地看到其外部环境,却因太远,朦朦胧胧,模模糊糊的,看不清里面的景物。巨大的痛苦折磨起他。他想到,过去人羡己乐的央秋,现如今除了几处令人痛心的畜圈,什么也没有。这使得他心潮澎湃,禁不住长叹一口气,忆起了一件可怕的往事。
旺钦父子心头燃烧起悲苦、怨恨的火焰,警觉地眺望四周,迅速回到部落里。他觉得自己的出生地、幸福美好的央秋,竟然变成了像地狱一般令三界感到悲哀,连阎王爷也一时心生怜悯的地方:几顶帐篷的所有绳子被刀子割断,倒在地上。有的帐篷绳子被割断,有的没有割断,致使帐篷似倒非倒地在风中摇摆。高高竖立在每顶帐篷后面的旗杆倒在地上,经幡完全失去了猎猎飘动的活力。许许多多尸体横躺在随处潴聚的鲜血中。那些狗也被从未有过的痛楚折磨。它们的尾巴垂落于膝弯处,在摇摇欲坠的破烂帐篷和横在各处的尸体间跑来跑去,驱赶急于吃尸体的乌鸦,仍然守护已经去了异域的主人。有时蹲在地上,朝着天空轮番发出瘆人的哭声和吠叫声。
旺钦右手握着腰刀,朝自己的家走去。自家四边帐篷绳子全部被刀子割断后倒在地上。三条狗或将痛苦的脑袋放在向前伸展的前肢上,或仰天哭嚎着。
苍茫的天空布满乌云,将太阳的容颜藏了起来,仿佛在为央秋所遭受的浩劫表示极度悲痛。
不少秃鹫在央秋上空盘旋着。
旺钦痛苦、愤怒的炸弹终于爆炸了:“啊,神山格宁伦吉孜莫,难道你的眼睛瞎了吗?我为什么没有救星和助手?要是不能掏掉赞贵喀肖的心脏,就别喊我的名字。我一直以为从自己身边夺走爱妻的只有恶魔。可是没成想还有赞贵喀肖。叽嘿嘿!”他的吼叫声回响在四周,有如撕裂天空的威力。他把刀杵在地上,拳头砸着胸脯和跟前的地。
占堆是头一次看见尸体。出于恐惧和母亲落入敌手的悲痛,泪水浸湿面颊,轻声哭泣着。
旺钦把刀子插入刀鞘,揩干脸上的泪水,发出长长的怒吼声道:“儿子,我们俩暂时得逃走。不然就保不住性命。”说完,用两只大口袋装上糌粑、肉、茶和火药、铅弹。
“叽嘿嘿!”这时十几个骑士呐喊着,扬起灰尘,从乱石隘口附近跑了过来。旺钦说声“逃吧”,后退着,将枪口对准那拨人,开了一枪。尽管灰尘大,什么也看不清,但是那拨骑士停止前进了。
他俩立即迅速逃走了。旺钦一边逃跑着,一边灵巧地往枪里装入火药。三条猎狗纷纷跟在他俩后面跑起来。
天上乌云变得越来越稠密,仅一碗茶的工夫,便纷纷扬扬地飘起了雪花。雪,愈下愈大,脚印刚一落下,便被积雪隐没。暴风雪中,不管往四面八方哪个方向走,能见度都只有十余步远。
“叽嘿嘿,叽嘿嘿!”从背后接连不断地传来追击、呐喊的声音。
旺钦把鹰笛交还给那个牧童问道:“笛子挺好。这是谁做的?”
牧童答道:“这是我阿爸做了给我的。”
“你阿爸叫什么名字。”
“我阿爸叫嘎洛。”
旺钦了解到所有原因后,悄悄看了一眼这个孩子背着的那支枪的枪托,见枪托断裂的痕迹依然清晰,便道:“孩子,把你的枪给我看一下。”
孩子把枪拿下来,递到旺钦手上。
旺钦指着枪托说:“这么好的一把枪,枪托断了,好可惜。”
“这是我阿爸打他朋友的头时打在地上折断的。他的朋友用礌石把他的腿砸断了。”这个口齿伶俐的孩子把事情仔仔细细地讲给了旺钦。
旺钦假装惊讶道:“啊啧,怎么会是这样一种朋友呢?你是不是把朋友和敌人搞错了?”
这个孩子把挂在鼻尖的鼻涕擦一下,说:“没有搞错。一开始他们不是朋友。后来互相认识,成了朋友。最近我阿爸等着他。”
“那么这个朋友到哪儿去了?”旺钦问。
孩子说:“听说他这个朋友逃到很远的地方了。有人说他已经死了。”
旺钦说:“你阿爸经常等候的那个朋友是我。你可不要告诉别人哟。”
旺钦和牧童回到各自的地方去了。孤零零一个人,连个头天出生的孩子一般大的说话对象也没有,又没个活干,要想打发时间,着实太难。旺钦重新回到片状乱石山谷后,虽然没有喝早茶,但没有感觉到肚子饿,也不知道该干点什么,便仰面躺下,凝望天空。他望见一些零星的白云飘浮在蓝天上。倏忽间,一团云彩变成了人的形状。过了一会儿,又变成了猫或绵羊的形状。然后渐渐变成了雪山、大雁和巴掌等各种不同形状,自北向南游动。
今天上午从嘎洛的孩子嘴里得知那个叫嘎洛的人是个可靠、知耻的人。他希望太阳赶快落山,尽早与嘎洛相见,以便了解有关央姆的近况。
他百无聊赖地坐在片状乱石山岭深处,看着太阳隐退到西山后面。
太阳终于落山了。夕阳的余辉将四面的峰峦映照得宛然从融金里取出的笔尖。晚霞自西方天地连接处升上天空,俨然一幅举世无双的油画。
金黄的晚霞渐渐消逝,黑色的夜幕将人间打入黑暗的牢狱。麻雀归巢,云雀回窝,世界变得静谧、安宁。
旺钦看到半山腰闪动火镰擦出的星星点点的火花,便赶紧从自己别在腰间的火镰里取出一颗状如肝脏的燧石,摩擦火镰,发出信号。双方都擦起火镰,传递着信号,靠近对方。
“旺钦友。”嘎洛像离群的羔羊找到自己的同伴一样,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
“嘎洛友。”旺钦也感到无限欣喜。他叫着对方的名字跑过去,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之后,他们走下山,在乱石谷中,生起火。嘎洛往红铜锅里放上一把茶叶。茶还没有熬开,一股茶香味就已经扑入旺钦长久没有喝到茶的鼻子。他抓起浮在上面的一片茶叶丢进嘴里。仅仅这么一嚼,顿然有了解渴的感觉。嘎洛还拿出糌粑油糕和煮肉给旺钦吃。
旺钦抓着嘎洛的手道:“央姆还好吗?”一副略微悲伤的神情。
嘎洛答道:“好,什么病也没有。不过她为被迫与你们父子俩分离感到非常伤心。我多次趁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去看望她,安慰她说,我与旺钦是勾过手指的好朋友,你不久就一定能够从赞贵喀消手里挣脱出来。可她不怎么相信。”
嘎洛把一指甲盖鼻烟吸干净:“旺钦友,依我看,这次你不要跟央姆见面。最好连你回来的消息也不要让她知道。”
旺钦说:“当初我也没有打算跟她见面。可现在一琢磨,就想见她。我打很远的地方来,不跟她见一下面不好吧?”
嘎洛说:“我看,做到既不惊动鸡,又能取蛋太重要了。你要想找赞贵报仇,这次不跟她见面的好。如果光是解救央姆,这事就很好办。据说明天赞贵要出远门。等他走后夜间带她逃走就很容易。要是想找赞贵报仇,就像俗话说的那样‘白天莫多走,座座山头是眼睛;夜间莫多言,帐篷附近全是耳’。所以这回朋友你要好好考虑一下。”
旺钦经仔细考虑,认为做到不惊动鸡,又能取蛋是至关重要的:“这次我就不带她走。要是不砍下赞贵喀肖的脑袋,我就不配做男人。”
嘎洛说:“那就好。央姆大姐太相信你们父子俩。这次要是见到你,她就会想跟你一块走,不会为将来着想。所以连你回来的消息也不能让她知道。”
旺钦充分理解嘎洛说的那番话的含义,便忖道,这次不能见央姆,也不能长时间待在这条片状乱石山谷中:“朋友你说得完全正确。我明天就返回去。到了我正式报仇的时候,先悄悄地到朋友你这儿,谋划一下计策,拿下赞贵的首级和双手。”
第二天拂晓前,他就离开这里,再度踏上了北行之路。
我们这个故事的主要人物旺钦这次去了一趟家乡,得到了拜见自己日夜祈祷的救星辅佐者、神山格宁伦吉孜莫的机会,还通过盟友嘎洛,了解到终生伴侣央姆平安的消息。于是,他在返回途中没有了任何忧郁和悲伤的情绪。
叉子枪的翼旗和马尾巴迎风飘动着走过山顶时,旺钦下马,站在原地眺望。他看见了部落长家、尼夏家、顿珠家和自己的家等搭着牦牛毛帐篷的小་游牧地。因此,一种难以名状的悲伤袭上心头——他心里想到,从前家乡央秋有那么多别的地方所没有的枪支。而且虽然户数并不少,却在一夜之间被消灭,弄得什么也没有。啊啧,老话说,‘幸福无常如同草尖的露珠,随时都会消逝’。这句话说得多么在理啊。他走了几步,站在一块状如人体的岩石旁,心忖道,过去的央秋和现在的绒巴德萨之间不论是人和马,还是武器,都有着天壤之别,无法比及。现如今央秋已然成了古老的传说。如果两三个土匪到绒巴德萨,也就难以对付。最好的武器只有我背着的这支叉子枪。部落长还说要寻仇。哦,‘无敌三兄弟’现在已经蔫儿了。他都用舌头舔过我的枪口。哪有比让人家舔枪口更侮辱人的事情。他忍不住笑出了声:“哈哈……哈哈……”
他牵着马下坡。那些人家门口三三两两地站着一些人。他想,那些人中一定有我的儿子占堆。占堆绝对要询问他母亲的情况。我要是说这次我没有跟她见面,占堆不会相信。如果说我们见面了,那又该怎么说呢?他考虑着各种问题走着,很快就到了游牧地中心。在家的人知道是旺钦回来了。于是,占堆、尼夏和顿珠三个人跑出来迎接他。
他们挨个行贴面礼,相互问候。
“辛苦了?”
“不辛苦。”
“你们都安好吧?”
“安好。你辛苦了。”
“不辛苦。”
“……”
占堆望着父亲,喉头有些哽咽:“阿爸……阿……阿妈还好吗?”
旺钦想,要是跟儿子说这次没有跟他母亲见面,他一定会非常担心。只能用善意的谎言搪塞,便说:“她一切都好,我们不用担心。”
占堆有些不相信:“阿爸你见到阿妈了吗?”
旺钦依然严肃地说:“见到了。但得背着赞贵喀肖偷偷见面。所以没来得及说太多话。你阿妈准备让我给你带一双漂亮的彩靴。可是怕赞贵喀肖发现,我就没有带。我给她讲了有关给你娶一个叫扎西央恰的好媳妇、我们父子和媳妇很快能够团圆等事情。她听了很高兴。”
尼夏和顿珠除了刚见到旺钦时说的几句问候的话,直到现在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而且表情也很怪,与平时不一样。对此,旺钦看着尼夏问道:“你们都好吗?”
尼夏恍若逃离幻想的网罟,随即装出一副笑脸道:“啊……啊……我们都好。哈哈。”
旺钦的疑心进一步加重了,他停下脚步:“朋友,听你说话的语气,似乎遇到了什么不测。不管什么事情,瞒着不说,什么事情也办不成。究竟发生了什么?把实情告诉我呀。”
“辛苦了。”部落长也出来迎接旺钦,跟他行了个贴面礼。
部落长问候一下旺钦后,像把某件极其珍贵的物品给弄坏的孩子,生怕父母怪罪似地埋下头,什么也不说。
看那些人的表情,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那天我走的时候,欺负珠塔,让他用舌头舔枪口了。后来是不是他挑起什么事端了?啊,这不可能,他不认识我,没有必要制造事端。
他想着想着,到家门口了。
他卸下马鞍,走进家门。部落长也跟他一起走了进去。
旺钦家条件很差。他把一张牛犊皮坐垫铺在部落长屁股下面。
“到我家提一陶壶好茶来。”部落长派占堆到他家端茶。
过了一会儿,占堆端来一陶壶酥油茶。部落长亲自给旺钦倒一碗茶:“喝吧。看到你回来了,特地打的。香得很。喝吧,喝吧。”
“好喝。”旺钦喝过一碗茶道:“看你们的表情,好像出了什么事情。到底怎么啦?”
“别急,你先好好吃饭。走了那么远的路,一定渴了。”部落长提起灶边油汪汪的陶壶,给旺钦倒了一碗茶。
这次部落长专门给我打了一壶好茶,而且他亲自给我这么个普通人倒茶。看这情形,肯定出事了。我曾答应替他除掉跟我没有任何过节的‘无敌三兄弟’,承担杀人罪责。不知这次他又要让我干什么?啊啧。要是拒绝,就等于违抗头人的命令。应承吧,自己的命就算细如马尾毛,也得惋惜。尤其是要铲除“无敌三兄弟”这样的人,就等于无端地造下累累罪孽。奇怪,到底出什么事儿了呢?
吃完饭,旺钦习惯性地把嘴唇和鼻子揩干净,把手伸进怀兜里,掏出鼻烟壶,在脚尖上拍三下,往左手拇指指甲盖上倒鼻烟,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夹一撮鼻烟,举至右边鼻孔,却不吸进去,依旧思忖着,看自己面前的部落长。
部落长给旺钦倒一碗茶,有些拘谨地说:“前天晚上一群土匪把我们的牦牛全都抢走了。”他虽身为部落长,可事事都要靠别人,因而他感到愧疚,也就把脑袋垂了下来。
“你是说,把所有牲畜都抢走啦?”旺钦十分惊讶。
部落长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孩,低声答道:“是的。”
旺钦“咝儿”的一声,把刚才举至鼻孔边的鼻烟吸进去问道:“有多少个土匪?”
“四个。”
“他们都有些什么武器?”
“有四支这样的枪。”部落长摸了一下旺钦的叉子枪。
“有马吗?”
“有。有四匹。”
这会儿旺钦和赞拉的地位好像发生了变化,旺钦成了部落长,赞拉倒成了百姓。旺钦继续问道:“怎么过来的?怎么把牦牛赶走了?”
“怎么来的,我不太清楚……”赞拉部落长结结巴巴地说:“稍微等一下啊。”他离开旺钦家,回自己的家了。
“怎么把牦牛赶走的?”旺钦问占堆。
占堆说:“那天晚上差一点出大事儿了。”
那天。辽阔的天空明净如洗,连小鸟的翅膀大点的云朵也没有,群星熠熠闪光。月亮高高地拔出东山之巅。广袤无际的草原,如同洒上牦牛奶,到处白茫茫一片。四野寂寥、宁静、安详。尼夏家也和偏远的牧村一样,连羊粪蛋大点的油灯也没有。他们一家人依靠炉灶的火光,吃完土巴※后,沃玛吉给两个孩子喂奶,把他们喂得饱饱的,让他们躺在羊皮袍里睡觉。尼夏坐在炉灶北侧,借着炉灶的火光,在补一件破旧的皮袍。
沃玛吉坐在灶旁。她打着盹说:“睡觉。明天再打补丁吧。”
尼夏借着炉灶的火光,将一根白色绵羊毛线往针孔里穿:“嗯。稍稍等一下,补丁快打完了。要不你先睡吧。”
“那我就睡了。啊。”她打了个哈欠。与此同时伸个懒腰,走出门,到外面撒尿去了。
在她解手的当儿,刮起一股清凉的风。这使得她的脑子变得清醒了。她环视四周,看见离旺钦家不远处有四个人。这时旺钦家的猎狗、部落长家和顿珠家的看家狗全都朝那个方向跑了过去。
沃玛吉停止撒尿,跑回家:“尼……尼夏,土……土匪来了。”
传说夜间即使没有土匪和野狼来侵犯,游牧地的狗有时候也叫得令人无法忍受,是表示在堵截魔鬼。因此,尼夏根本不把她说的话当一回事,依然打着补丁道:“啊?你说土匪来了。闭上你的乌鸦嘴,睡觉吧。我快补完了。”
“啊啧!你……你竟然还想起开玩笑了。你出……出去看看。”沃玛吉一脚在门槛里面,一脚在门槛外面站着。从她说话的语调和肢体姿势看,似乎不像是开玩笑。
“是真的吗?”尼夏猛地从坐垫上站起来往外走。他走出门的时候过于仓促,跟沃玛吉撞个了满怀,使她险些仰面倒地。
“啊妈妈※。”沃玛吉右手着地,支撑起身子,这才没有摔倒。“你看。”她用手指头指给尼夏看。
尼夏朝部落长家跑过去,喊道:“土匪来了。土匪来了。”
“土匪来了。土匪来了。”沃玛吉敲起一只漏底的鏊锅一喊,把刚刚入睡的两个孩子吵醒了。孩子的二重哭声在鏊锅的伴奏下传遍四方。
随着“嗒”的一声枪响,子弹“嗖”地一下从沃玛吉头顶飞过,把她吓得赶紧往家里跑。
“土匪来了”的喊叫声和敲击鏊锅的声音,逼使刚躺到一个被窝里的占堆和扎西央恰,披着羊皮袍从家里跑出来。顿珠家和部落长家的人也慌慌张张地跑了出来。
“嗒,嗒,嗒。”三条狗被打死后,其余狗胆怯地退出一定的距离,从远处叫起来,却不敢靠近土匪。
尼夏用尽所有力气,朝部落长家跑的时候,“嗒”的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从他头顶擦了过去,差点把他的脑浆打出来,洒落一地。
“那些坏蛋还有枪。怎么办?怎么办?旺钦大叔又不在。现在该如何是好啊?”人们嚷嚷着都向部落长家门口聚拢。
三条狗刚刚被打死,弄得人们不敢靠近土匪。三个土匪牵起马,将枪口对准人们,公然叫嚣道:“要是不老实,就打死你们。真的打死你们。听见没有?”他们叫嚷着来回走动,一个把所有拴牦牛的地线用刀子割断,转动着已经点燃的叉子枪,赶起牦牛来。
“旺钦大叔又不在。我头一次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财产被人抢劫。他们敢为别人的财产送死的话,我没有什么不能为自己的财产而死的。”部落长把刀举过头顶,向持枪的土匪冲了过去。
尼夏等人劝部落长道:“他们有枪,可不能硬拼。这样我们全都会送命的。”可是部落长毫不迟疑地冲了过去,弄得其他人不得不跟着他冲过去。土匪们早已把点燃的导火索对准扳机,“嗒”的开了一枪,弄得部落长的帽子像风吹纸片似的被打落到脑后。部落长停下来,不再走:“该死的,枪法这么准。他把帽子拣起来,抖一抖,戴在头上。”
尼夏说:“还真的是这样。刚才差点把我的脑袋打穿了。这些个畜生夜里都打得这么准。我们不采取点措施,都会死在他们的枪下。”
那些土匪急匆匆地转动着火光闪闪的导火索,把牦牛群往南赶。“舍得马尾巴毛一般脆弱的性命,就来吧。”一个土匪喊着,“嗒”的又开了一枪,让顿珠家那条叫做黑熊的、跟两岁口牛犊一般大的守门犬诺桑击中,它“阿嗡”地哀叫一声,身子往上一蹿,倒在地上,死了。
管狗叫做“守财”,这在牧区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事情。买卖极品狗,值一头牦牛。打死守门犬,被视为莫大的耻辱。但是在这个紧要关头,大家都顾不上那些被打死的狗,而是焦急地嚷嚷起“现在该怎么办?”
“哼,今晚这个可恶的天为什么连块巴掌大的云朵也没有?”赞拉部落长怒不可遏。他把拳头砸在地上,诅咒起老天爷来。
大家就部落长家的两个佣人、占堆和顿珠等四个人如何秘密地打探土匪的去向,即最好是要知道他们是哪个部落的等有关事宜进行商量后,都回到各自的家,带上简单的干粮,十分警觉地去追踪、探查被土匪赶走的牦牛群的下落。
那些土匪刚开始朝南走。第二天转往西部走。部落长佣人等一拨人暗中跟踪土匪。
第二天下午,他们一行人遇见了一群如同珍珠似地撒在草甸上的绵羊。经向那位四十岁上下的牧羊女打听后得知:“哦。那四个土匪平时住在我们家西面的山上。往年一到冬天,他们就到北部打猎,从来不打劫别人的财产。可是从去年起,开始对附近的部落进行打劫。据说他们的弹药用完了,很难打到猎物,不得不进行抢劫。”
顿珠问道:“没有抢你们的牛羊吗?”
“没有抢过我们的牛羊。‘狼窝跟前的羊群最安逸’这句话说得多么有道理啊。不会伤害,他们连我们牛羊的一根毛也没有动过。”
“那些人是不是你们部落的?”
“不是。都是从外地过来的。以前一入冬,他们就到北部打猎,夏天回到南部。有时到我们部落里,用野牦牛和藏羚羊肉买走奶和酸奶。打去年起,他们有了抢劫他人财产的想法和行为。”
“那么他们是定居在这里的吗?”
“从去年起在这里定居了。你们去看看,他们肯定在那座山上。由于被一座座雪山和阻隔,不能从这里直接到那儿,只能绕道从东南西三个方向插过去。”
按照牧羊女说的那样,他们四人蹑手蹑脚地走过去,从山顶往下看,在西面一块雪山环抱的美丽地方中央,搭着一顶黑色小帐篷。帐篷里飘出蓝色炊烟。今天他们一定是宰杀一头通过人和马艰辛努力获得的肥壮的空怀母牦牛,在摆喜宴。
牛群落满草地。可是连一个放牧员也找不见。
“要是有一支枪,消灭这些坏人就很容易。”占堆往地上砸一拳头。“要是阿爸回来了,别说是四个土匪,就是四十个土匪也不在话下。他们全都在帐篷里,歼灭他们只需一碗茶的工夫。”
经商量决定,由部落长家的两个佣人监视土匪的行动;顿珠和占堆赶快返回到部落,报告情况。如果几天之内旺钦还不回来,过些日子就给部落长家的佣人送食物。顿珠和占堆把背着的所有食物都留给部落长的两个佣人,反复认真地叮咛道:“必须做到我们看得到土匪,土匪却看不到我们。”顿珠和占堆日夜兼程,于今天上午返回到部落。
“看看,我的脑袋‘套子’被打穿了。哈哈。”部落长手里拿着一顶被子弹打穿的旧狐皮帽,走了进来。
旺钦把狐皮帽接到手上,开玩笑道:“嗯,这些个坏蛋为什么这么仇恨帽子呢?”
“哈,哈,哈。”
“哈,哈,哈。”
“……”
旺钦思忖着,问部落长道:“四支枪。他们四支枪。我们一支枪。我们明天出发怎么样?”
“是。不管输赢如何,得早点走。”部落长转对顿珠和尼夏吩咐道:“你们俩要做好准备。”转而问旺钦:“我们要骑马吗?”
旺钦说:“我们步行会方便一些。他们要赶很多牦牛,就算搬到其它地方,我们也不怕跟不上他们。”
部落长、尼夏和顿珠都回到各自家中做准备。部落长一回到家里,就坐在帐篷靠里边的正方形毡垫上,唤查巴赤松和次饶进来:“我们三个都要去。”他打开近旁一只蒙了一层烟渍,失去了本色,看着像皮箱的木箱,把两把装在皮质刀鞘里的腰刀和装在由两片竹片拼合而成,用皮线皮绳将两头扎紧的刀鞘里的刀子,放在他俩手上:“要把这三把刀磨到能剃胡子的程度。”说着,顺手端起放在面前桌上的茶碗,喝口茶,在把茶碗放回到桌上时,“啊欠”一声打了个喷嚏,弄得把喝剩的茶全洒到手上了。
“长寿,长寿。”妻子冬措道着吉祥的祝福,往部落长茶碗里倒茶。
查巴赤松说:“部落长,我们有这么多人。您就不必去了……”
部落长揩拭着手上的茶,打断查巴赤松的话道:“我必须去。我们什么时候都依靠旺钦,这多不好意思。”
“老天爷保佑,可别出啥事儿。”冬措祈祷着点燃三柱香,插在佛像跟前。
次饶和查巴赤松到畜圈里,把一块羊肚子一般大的磨石放在中间,开始磨起刀子。
扎西央恰取出几节肉※,把一部分装到毛织口袋里,一部分放进陶锅里煮。
旺钦把枪横放在膝盖上擦干净。
占堆坐在父亲身旁,吃着一块肩胛骨肉问道:“我们部落没有一个幸存者吗?”
旺钦擦着枪,摇一摇头,表示没有。
“那么我们过去的放牧点住着其他人吗?”
旺钦仍然摇一摇头。
“……”
旺钦心里在想,这次去对付死敌土匪,要消灭他们,夺回被他们抢走的牛群。我这么做了,部落长就不会再叫我去除掉“无敌三兄弟”了吧?可能不会。哦,那些土匪有四支枪。这次要是不机灵点,就有很大的危险。夜间伏击怎么样?只能选择夜间伏击。面对面地搏斗没有那么容易。他们敢为别人的财富而死,我们有什么不敢为自己的财富而死的呢?但仔细考虑之后想到,这次我不能死。我在向仇敌赞贵喀肖报仇之前死在其他人的刀枪之下,撇下心肝宝贝儿子一个人怎么行?他抬起头,不断望着坐在自己身旁吃肉的儿子占堆,心想,我的只有巴掌大点的儿子,眨眼工夫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他抚摸一下占堆的面颊问:“我们明天就要去追捕,你怕吗?”
“不怕。”占堆很干脆地回答。这时肩胛骨的肉也吃完了。他用刀尖在肩胛骨上砸个洞,把它扔进灶边的灰烬里。旺钦再次抚摸一下占堆的脸颊:“吃饱了吗?”
占堆答道:“吃饱了。”
尼夏在外面忙完零零碎碎的活进家门时,那对双胞胎孩子在门口灶灰里玩耍。他搞不清两个孩子究竟谁大谁小(按出生先后论大小)。因为他俩身高没有丝毫差别,长相也没有一点儿差别,与精于制造手艺的铁匠,用同一个模子铸造的塑像毫无二致,便说:“嫫日※,我的心肝。嘿嘿,老婆,这两个孩子哪个是大的,哪个是小的?我到现在都分不清楚。嘿嘿。”他依旧盯着那两个用同一个模子铸造的小塑像。
沃玛吉停下手中的活:“你看,有这样的父亲吗?哼,连自己孩子大小也都分不清楚。哼。”她假装生气,两边嘴角堆出微笑,给他瞪个眼道:“你呀,啊啧,这个是大的。这个是小的。
尼夏再怎么仔细地看,也找不出不同的特征:“你是怎么区分这两个孩子的?”
“嗯……这……这……”她自己也找不出不同特征,便果断地说:“反正这个是大的。这个是小的。”她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一颗羊粪蛋大点的松耳石,系在一个孩子的发梢上:“看,这个是大的。这个是打小就喜欢吃酸奶的那个。”
“哦,现在我会区分了。簪巴甲※,要不是你打了记号,我还真的不能区分。这下我能分得清楚了。”尼夏打断沃玛吉的话道。
“老头,这两个孩子还没有名字,你给起个名字。就算没有高僧上师赐的法名,但有个恩人父母起的爱称就行。”沃玛吉把刚刚学会爬行的两个孩子放到尼夏怀里。
尼夏抱着两个孩子:“嘿嘿。嗯。这个打小就喜欢吃酸奶,就叫雪嘎※。这个嘛……哦,对了,他小时候一见到绵羊就高兴,就叫鲁嘎※。”他给大的取名为雪嘎,给小的取名为鲁嘎后道:“嗯,祝福我的两条小生命健康长寿,万事如意!”他祈祷着,分别亲了一下两个孩子。他的上唇粘了点孩子的鼻涕,他就习惯性地用大拇指揩了揩。
次日早晨。金色的阳光洒向大地之际,旺钦父子俩、部落长及其两个随行人员、尼夏和顿珠等一行人启程。留守妇女和其他人在帐篷前的土台座上煨桑烟,反复祈祷出战的人不要遭到凶险灾祸。
他们回头朝部落看的时候,隐约看见全部落披着金黄色的朝霞,在烧煮早茶的炊烟和桑火的烟波中,仍然站在门前目送他们。
几群绵羊走出圈舍,陆续散向草地。有些绵羊群似乎舍不得离开圈舍,最终散落在圈舍四周。
灵敏似箭的七个汉子中,旺钦背着的叉子枪察仁南嘉的红色翼旗在风中飘扬,使所有人都感到从未有过的自豪。
旺钦扯开嗓子唱道:
“啊日呀,
小伙不是强盗,
心思却像强盗游荡。
骏马不是强盗,
四蹄却像强盗游荡。
叉子枪不是强盗,
却像强盗游荡,
青灰色的子弹,
如同强盗游荡。”
旺钦很久没有唱过歌。今天他再次唱起了《强盗之歌》。占堆心想阿爸唱歌,就不会遇到灾难。我跟阿爸曾经背井离乡,在雪地里十分艰难地流浪的时候,因为他豪迈地唱起歌,我们俩最终摆脱死亡,活了下来。今天又能奏效,把仇敌土匪打得落花流水,脑浆喷溅。这使得他信心倍增。
查巴赤松逗弄道:“旺钦大叔,你唱的这首歌好听。可是内容有点不贴切。”
部落长问道:“为什么不贴切?”
查巴赤松开玩笑道:“我们明明没有骏马,可他不是唱骏马像强盗游荡吗?
尼夏说:“对对。要是唱成‘四脚不是强盗’,就最贴切。”
“那么该说什么像强盗游荡呢?”旺钦问。
“这个容易。唱成‘脚上鞋子像强盗游荡’就可以。”部落长也开起了玩笑。
“哈哈哈。”
“哈哈哈。”
“……”
第二天晚上,太阳快落山的时候,他们到了那天跟踪的人遇见的那位牧羊女家门口。他们从近一百米的地方招手喊话后,一个头发斑白、面色润泽、庄重大方的老人走过来,向他们鞠个躬问道:“你们是追捕土匪的吧?”
部落长说:“是的。那些土匪还住在那座山背后吗?”
“他们是定居在那里。由你们的两个盯梢的人紧紧盯着。那天我们的牛倌给他俩送去了几条腿肉,食物不会断顿的。我给你们搭顶帐篷,今晚你们就住在这里吧。”
尽管老人说的是实话。但是他们心里在想,一个陌生人如此热情地接待我们,会不会是与土匪串通一气搞的阴谋?便说道:“谢谢!我们今晚要赶到两个盯梢人那里。”
老人说:“那些土匪虽然是我们心里的瘿疖,但我们不敢给你们派帮手。要是不能把那些土匪消灭掉,今后我们就不会得到安宁。”
占堆问:“你们不是说‘狼窝跟前的羊群最安逸’吗?”
那位老人说:“俗话是这么说的。不过狼是不会增长菩提心的,早晚会把我们吃掉。特别是得罪他们,就会变得更加疯狂。他们现在住的地方,过去是我们春季接羔育幼的一块好草场。自从那些个畜生来了以后,我们家的春季放牧点就不敢搬到那里。我们是被称为阿布龙十户九牛的弱小部落,没有对付这些畜生的能力,只好老老实实地待着。”
“他们有枪吗?”旺钦摸一下自己的枪托,“有这样的枪吗?”
老人把旺钦背着的枪从头至尾好生打量一番:“有。他们每人都这样一把枪。听说他们的子弹快没了。所以才干起抢劫的勾当。我跟他们根本不熟。”
细听之下,听得出老人话里没有狡黠之词。然而,想到尼玛和拉嘎两个盯梢的人一直守在山上,连日来一口热水也没有喝到,就决定尽快到达他俩跟前。不论是输是赢,不能拖延,便告辞道:“大爷,我们走了。”
老人说:“你们有七个人。他们只有四个人。你们赢定了。我们弱小无力,不敢给你们派帮手。你们肯定会打赢的。等你们返回来的时候,一定要到我们家坐坐。”他虽然嘴上这么说,但是心里却不大相信他们能打赢——那些个土匪畜生有枪。就算你们有九个人,也只有一把枪。为了防止那些土匪滋扰,他就没有敢派帮手。他还双膝跪地央求道:“你们不要说到我这里打听过消息。求求你们。”
太阳临近落山时,他们七个人到达两个盯梢人那里。两个盯梢的人待在一处小小的石头围子里。从山顶俯瞰,把土匪们的帐篷和牦牛群看得一清二楚,俨然拿在手上,而且距离也很近,旺钦就对部落长和尼夏说:“今晚进行伏击,来个不惊动鸡,取出蛋。你们俩看,怎么样?”
盯梢人尼玛说:“没法做得到。”
部落长问原因道:“为什么?他们有看家狗吗?”
尼玛答道:“没有狗。那些土匪好像晚上没有睡在帐篷里。我们俩早上天一亮就监视他们。他们每天上午都从牛群周围的被窝里爬起来。”
部落长、旺钦和尼夏一时沉默不语,都在思考问题。旺钦从怀兜里掏出鼻烟壶,习惯性地在脚尖上敲三下,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上少许鼻烟,正准备吸的时候,刮起一阵风,把指甲盖上的鼻烟全吹跑了,他便诅咒道:“该死。倒霉的风。”他又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一点鼻烟,生怕被风吹走,用右手手掌捂住了。
部落长嚼起一根草茎,或抬起头朝土匪望一眼,或双眼紧闭,沉思默想。
尼夏从自己的毛织口袋里取出一节肉,割出几块放在部落长和旺钦面前的一块扁平的石头上,招呼道:“吃吧,吃肉。”
“呸。”部落长像苍蝇掉进嘴里似地把那根草茎吐出去,拣起石头上的一块肉吃着,对旺钦说:“怎么办才好呢?”
旺钦吸完鼻烟,抬起头,慢慢朝土匪方向看。他发现一个人从帐篷里出来撒尿。他盯着那人看一会儿,问坐在自己旁边的盯梢人拉嘎道:“白天他们做些什么?”
“白天通常待在帐篷里。昨天宰了一头公牦牛。”拉嘎回答。
查巴赤松说:“有可能是一头空怀母牦牛。”
“他们夜间不睡在帐篷里,我们就没法伏击。明天早上是不是要面对面地打?他们敢为别人的财产送命,我们有什么不敢为自己的财产而死的呢?”部落长说得很干脆。
旺钦点点头,表示赞许。
他们围成一圈坐着,把肉和糌粑等食物堆在面前,吃起晚饭,一时无人谈论有关土匪的事情,看上去像一群没有怨恨和痛苦的朝圣者。
天渐渐擦黑,大地披上黑暗的幕布。羌塘※冬季的寒冷令人无可忍受。尤其是夜宿山顶,连一顶破旧的布帐篷也没有,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此时所有人都把脖颈缩进皮袍领子里,相互间靠得紧紧的,凝成一体,以此驱寒取暖。尼玛和拉嘎多日沉闷地待在山顶,没有睡过一宿安稳觉。今天伙伴们来了,就很快进入了梦乡。而其他人都还没有睡着,他们在聊天。
赞拉部落长说:“小伙子们,不要聊那么多了。古人说,‘白天莫多走,座座山头是眼睛;夜间莫多言,四周全是耳朵’。明天可别怯懦、腿软。”
翌日拂晓时分,他们起床后,悄悄地朝土匪住地望去。由于天还没有透亮,便什么也看不清楚。他们跑到左边一处岩石群中隐蔽起来,目不转睛地盯住土匪的住处。须臾之间,天大亮,四周变得清晰明朗。帐篷周围到处躺着牦牛。那些人一定还没有起床。东方天边涂满金黄色朝霞。阳光照在西边的山巅,反射出雪山的光芒。过了一会儿,太阳照到除阴面以外的所有地方,给他们以温暖。旺钦把枪叉插在地上,导火索还没有点燃。其余人都躺在旺钦左右,眼睛盯着土匪方向。尼玛和拉嘎每人拿一条坞尔朵,而且已经夹好石块。部落长等六个人从刀鞘里拔出腰刀,用右手紧紧攥住。这情形如同等待指挥部命令的敢死队勇士。
旺钦小声说:“那些个卑鄙男人是不是还没有睡醒?”
部落长问坐在自己跟前的拉嘎道:“他们是不是经常睡懒觉?”
拉嘎答道:“起得比较晚。”
旺钦掏出鼻烟壶,正要吸鼻烟,大家都轻声说:“快看,快看,有一个人起床了。”
旺钦立马把鼻烟壶揣进怀兜一看,见一个人起床后,正朝他们撒尿。其他三个人也从不同方向起床,腰带也还没系,就披着皮袍回到帐篷里。部落长见旺钦从腰上取出火镰,准备点燃导火索,便打了个手势,表示稍微缓一缓:“等等,现在他们还没有生火打水,他们有些人会出来的。稍稍等一下啊。”正像部落长说的那样,很快有一个人到河边,抱起一大块冰块返回到帐篷里。随后帐篷里飘出烧早茶的烟雾,帐篷附近的牦牛也相继到了草地上。
旺钦从火镰上取出一颗三角形燧石和羊粪蛋大点的艾绒,将火镰使劲在燧石上一擦,接着从火星四溅的火苗上取出火种,点燃导火索。一股清香的火药味扑鼻而来,使得大家鼓起更大的勇气,注视土匪的帐篷。
旺钦左眼紧闭,开始瞄准。他似乎看到了帐篷里的动静。这时“嗒”的一声枪响,帐篷里蠕动开来,披着皮袍的三个人从帐篷里走了出来。他们不知道枪是从哪儿打来的,便原地打着转,环视四周。
旺钦灵巧地往枪里装上火药,瞄准起来。
尼夏说:“已经打死一个了。”
“不要喊。我再献上一颗子弹。”旺钦说着瞄向土匪。这时一个人跑过去,进了帐篷。
“嗒。”又一声枪响,一个人像砍断根茎的树木,倒在坑里。刚才那个人从帐篷里走了出来。他虽然端着一杆枪,但茫然不知所措,在原地打起转来。
受到枪声惊吓的牦牛群,翘起尾巴四散而逃。那些马也被枪声吓得围绕拴马桩转着圈,跑来跑去。
旺钦开第三枪时,那个持枪人稍微一惊,看见旺钦枪口飘出的青烟,马上躲到一个坑里,“嗒”地开了一枪。枪打到他们面前的一块岩石上,被打掉的碎片弹到顿珠右腮上,顿时流出殷红的血来。
“顿珠。”大家纷纷喊着,抱住顿珠。有的帮他擦拭脸上的血;有的从皮袍上剥下一些薄皮,贴在他的伤口上。
“嗒。”对方又开了一枪。查巴赤松缓缓地倒下了。大家喊着“查巴赤松”,一瞧,枪打中查巴赤松的额头,血和脑浆喷溅一地。
“查巴赤松。”大伙儿喊他的名字,摇晃他的身子,都无济于事——他已经断气了。大伙儿怀着悲痛的心情,将他的帽子盖在他脸上。
“该死的,枪法特准。暂时不要抬头朝他们看。隐蔽,隐蔽。”旺钦说着挪到另一个地方瞄准。可是刚才那个人也躲到另外一个坑里找不见。部落长把帽子扣在刀尖上挥动着,举得高高的。大伙儿也跟着把自己的帽子扬起来挥动。
对方又开了一枪。随着“嗒”的一声枪响,拉嘎的帽子像风吹似地被击落到身后。接着又一声枪响,子弹把占堆的帽子击落了。
旺钦彻底惊呆了。他自言自语道:“这个畜生枪法太准了。”
他们把被子弹打穿的帽子都跟之前一样举向空中,佯装晃动。
“嗒。”对方又一次朝他们开了一枪。子弹掠过他们的头顶,所有帽子都“安然无恙”。
不知何故,枪声戛然而止。旺钦的眼睛避开准星,朝刚才冒烟的方向一看,发现那个拿着枪的人好像还躲在坑里,把枪口对准他们。
部落长把穿在身上的皮袍脱掉,把帽子扣在皮袍领口,用刀子举得高高的。
“嗒。”随着从对方传来的枪声,这边的皮袍前后被打穿了。
“这个畜生的枪法太准。大家都要像他那样。”部落长一下命令,大伙儿都把身上的皮袍脱下来,往领口扣上一顶帽子,用腰刀举向空中,左右摇晃。可是没有人再朝他们开枪。
“那些个畜生是不是知道皮袍是打的幌子?”
“稍微等一下。也许他正在向我们瞄准哪。”
“打一次枪需要瞄这么长时间吗?”
“这些畜生太聪明,是不是知道皮袍里没有人?”
“……”
大家议论纷纷。
旺钦手里端着枪,把身子弯成弓状,赶忙跑到部落长跟前说:“他们可能没有子弹了。刚才打了很多枪。可是现在不能打了。我估摸着他们的子弹可能打完了。”
旺钦没有得到瞄准的机会。但他还是把枪口对准对方开了一枪。可惜没有奏效。
其他人仍然把皮袍像僧仗队的华盖和胜利幢一样高高举起。可是对方就是不再开枪。
部落长猜想,他们的子弹再怎么打完,也会留一颗,便命令道:“大伙儿都把皮袍穿上。”然后转向旺钦说:“我想他一定留着最后一发子弹。我们同时从这里跑过去,跑到那个断岸下面怎么样?”
旺钦把导火索一端在头发上擦着:“是的。我在这里掩护你们,你们分头跑过去。”他把枪架在面前的磐石上瞄准。
待大家都把皮袍穿好后,部落长命令道:“我们要跑到山脚的断岸下面。大伙儿别挤在一起。”说完,他便带头离开山顶。占堆像个英雄,高举着喷焰宝剑去降服魔军一样,“叽嘿嘿”地吼叫着,把长刀举至头顶,冲了过去。
他们像从山顶推下的礌石一样,毫不犹豫地从山顶跑下去。待他们快到下面的断岸跟前时,“嗒”的一声从对面打来一枪,打到部落长左边的空地上,扬起灰尘,差点打到占堆的脚上。正像部落长猜测的那样,土匪只剩一颗子弹。打完这颗子弹,那两个人随即从土坑里站起来,挥舞着腰刀,跑向马,一刀砍断拴马绳,灵巧地跳到马背上,把马镫一蹬,两匹马便像离弦的箭一般朝北飞奔而去。
那两匹马没有马鞍、辔头等任何马具,没法驾驭。因此,跑了一小段后,踅回来了。真是如同骑上脱缰的野马,跑回一小截路,向南跑去。两个土匪抓住马的耳朵,控制起方向,却没有成功。
部落长一行人俨然观看赛马,看着像落入陷阱的野兽一般,疯也似地奔跑的两个土匪,来到了他们的帐篷跟前。
旺钦趴在地上,将枪叉架在地上,透过准星看见两个骑士时隐时现。刹那间,他扣动了扳机。虽然子弹并没有打中人和马,但马一惊,猛然一掉头,致使两个土匪同时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旺钦迅速装上火药,把枪递给部落长,说:“尊敬的部落长,请把他们两个送上极乐世界吧。”
尼夏说:“来个一箭双雕吧。我们帐篷里的火都快灭了。等的时间长,肚子也叫起来了。”
“哈哈。你也会说这么风趣的话呀。”旺钦头一次听尼夏说这么诙谐的话。
大伙儿都在盯着那两个土匪方向看。占堆偶然转头吐痰。出乎意料的是,刚才听到枪声后,躲进帐篷里装死的一个土匪非但没有死,而且连伤都没有伤着。这会儿他从夏季发过水的沟谷走过来偷袭。
这个土匪手持腰刀,离他们只有三四步远。
占堆在喊“土匪”的同时,那个土匪腾空一跃,疯狂地扑到尼夏身上,朝他的右肩胛骨捅了一刀。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刚刚从旺钦手上接过枪的部落长赞拉使出浑身解数,用枪托砸那个人。结果尼夏和那个人像砍断根的树木一样,慢慢倒了下去。
“尼夏……”旺钦喊着尼夏,将他扶起来的时候,尼夏嘴里喷出血来,气喘吁吁的,两眼睁不开。
赞拉部落长马上从尼玛皮袍上揭下一小片皮膜,贴到伤口,对顿珠和占堆说:“你们俩看好尼夏。我们走。”走几步后吩咐道:“哦,你们两个把尼夏背到他们的帐篷(土匪帐篷)里。给他水喝。不他给水喝,他就会因失血过多而死的。”
旺钦把尼夏的头轻轻地放在顿珠的膝盖上,准备走的时候,那个给尼夏捅刀子的人苏醒过来,动了动手脚,他一下子把那个土匪扑倒在地,压住,喊了起来:“部落长,部落长。”
部落长、尼玛、拉嘎和次仁跑了过来。
旺钦喊了声:“把他的腰带解开。”
次饶和拉嘎立马把他的腰带解开,把他捆成线团一样圆滚滚的。为防止他逃脱,旺钦还把这个土匪的鞋带解开,把一双手臂反绑起来,再用鞋带捆牢。
尼夏伤势十分严重,大家乱哄哄地跑过去,把他围住。此时刚才那两个人不见踪影。
苦于一时找不到别的办法,尼夏由旺钦扶着,由尼玛背着朝土匪的帐篷走去。其他人则把刚才绑成线团似的土匪腿脚上的绳子解开,押送过去。
帐篷里有一个三脚蒙古炉子,上面坐着一只陶壶。旺钦也不管陶壶里的水是不是热的,拿起来就把壶嘴塞入尼夏的嘴,给他水喝。
尼夏把眼睛瞪圆,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看着旺钦,嘴里什么也不说。旺钦难过得险些流出了眼泪。但心想真正的男子汉是不能流泪的,便忍住泪,坐在尼夏旁边说:“朋友,我忠诚的朋友,你不能死,你不会死。”他又抓起陶壶柄,给尼夏倒了水。
部落长把手伸进炉灰里探了探,看有没有余火。发现火灭了很久,连炉灰也已经凉了,便说:“你们赶紧生炉子吧。”大伙儿随之动了起来。有的掏炉灰;有的往炉子里加牛粪;有的用火镰擦出火种,顿时炉子里冒起了蓝色的烟。这使得大家信心倍增,尼夏的疼痛也仿佛减轻了一些:“你……们休息吧。我……我能……活。”他说着扫了大家一眼。
为了火燃得旺一些,尼玛和拉嘎跪在地上,往炉子里吹气,使得烟雾越来越大,不一会儿,炉子里燃起了红通通的火。
“喝点水。”旺钦又一次往尼夏嘴里灌水,把陶壶搁在炉子上。
部落长对尼玛和拉嘎吩咐道:“你们俩轮流到外面盯着,看那两个土匪是不是出现了,啊。我们大家都待在帐篷里,一不留神,就会闯大祸。”
顿珠和占堆看土匪的褡裢里有没有糌粑。可是连一点儿糌粑的痕迹也没有。于是,从土匪们杀掉的母牦牛的胸脯和肋骨中取出很多肉煮了起来。
尼夏的疼痛再次加剧。他双眼紧闭,嘴唇也变得乌白,喘着粗气道:“旺……旺钦友,你被……战神附身了。请你……用枪……给我灌顶。”
赞拉部落长马上把叉子枪察仁南嘉递给旺钦。旺钦把枪接过来,用袖子揩一下,心想,我用枪假装给他灌顶,也不知道管不管用。不按他的要求做怎么行?他把枪在尼夏的头上碰三次,以示“灌顶”。
也不知道是特殊的心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尼夏的意识变得清醒:“我有望活下去。”他说着朝那个绑在帐篷门里、刚才给自己捅刀子的土匪看了一眼。
尼玛和拉嘎按照部落长的吩咐,轮流到外面朝四周盯梢。可什么也没有看到。
炉子里的火烧得红通通的。陶壶嘴里冒出热气来。
“给我点开水。”尼夏望了一眼陶壶。
占堆立马把陶壶从炉子上提了下来,往一只野牦牛蹄子碗里倒上开水,吹吹气,让开水稍稍冷却一下,小心翼翼地把碗贴到尼夏嘴上,给他水喝。
过了片刻,肉煮熟了。大家围坐在炉子四周吃起饭。尼夏头枕着旺钦的大腿,喝了少许水,又慢慢嚼起占堆递给他的肉。有时他还能低声、流畅地说几句话。大家都在想,这次最惨的是查巴赤松。尽管尼夏受了重伤,但看上去还能活得下来。于是,大家的话也就多了起来。
“刚才那两个土匪跑哪儿去啦?”
“今晚要是不留点神,那两个混蛋肯定会反扑的。”
“他们俩只有刀子,没有枪。他们俩敢靠近我们吗?”
“给我水喝。”那个土匪要求道。
占堆说:“恶魔,你吃屎吧。”
“你想喝水的话,我给你喝。我的水是烧开的,好喝着呢。”顿珠把袍子的下摆撩起来,往他脸上撒尿,被部落长发现。他阻止道:“别,别。哪能这么做?”
旺钦说:“有这么一句说法,‘敌人归顺后,待之胜亲儿。’给他开水喝。”
顿珠有些不情愿地用野牦牛蹄子盛水给那个土匪喝。
旺钦突然记起那几个土匪每人都有一支枪,便问那个土匪:“你们不是一人有一支枪吗?”
那个土匪朝旺钦看一眼,点点头:“嗯。”
一听到枪这个字眼,大家都兴奋起来:“在哪儿呢?枪放在哪儿了呢?”
“枪放在哪儿了?”
“枪。枪。”
大家都围在这个土匪四周,打听枪的下落。
顿珠盘问着,朝这个土匪的屁股踹了一脚。
这个土匪歪着脑袋,什么也不说。
“枪搁在什么地方,啊?”部落长问。
这个土匪仍旧什么也不说。
旺钦说:“别装出一副神气的样子。你现在落入我们的手里,没有人身自由。枪藏哪儿啦?老实交待。”
这个土匪看了看旺钦,又一次把脑袋歪向左边,什么也不说。
“那么一支枪……”占堆想起刚才打枪的那个土匪见火药用完了,就把枪扔到原地了。于是,他走出帐篷,跑了出去。
顿珠、尼玛和拉嘎三个人也想起土匪把枪扔在原地的事儿,跟着占堆跑了出去。
占堆先出了门,也就先到达了扔枪的地方。他把枪举得高高的,“喔喔喔”地叫了起来,俨然自己打了胜仗。
“啊啧。”其他三个人落在占堆后面,没有抢到那支枪,就表露出难过的神情,欣赏着占堆手里的那支枪,把手指头塞到嘴里。
尼玛抱着在刚才被他们击毙的土匪尸首附近找到一支枪的希望走了过去,发现那个土匪右手握着一把腰刀,死在草滩一处土坑的血泊中。他分别用左手和右手拿上土匪手里的腰刀和别在腰部的刀鞘,快速跑过来说:“你俩看呀。”
拉嘎和顿珠仍然站在原地,流露出遗憾之情:“啊啧,我什么也没有得到。”
“你们看。”占堆走进帐篷,双手举起这支藏式枪给其他人看。
大家挨个儿欣赏着夸道:“是把好枪。”
“给我看一下。”尼夏把手慢慢伸给占堆。
占堆把枪轻轻地递到尼夏手上说:“看吧,尼夏大叔。”
尼夏把枪抚摸几下道:“这把枪好。旺钦友,这枪怎么样?你来试一下。”
“呀呀。”旺钦往枪里装上火药:“顿珠,把那块肩胛骨给我立起来,我要当靶子用。”
顿珠随即用锅底灰,在当火铲丢在土匪帐篷门口的牝牦牛的肩胛骨中间划个圆圈,当靶子立在一处。
这时太阳已经落山,天快要黑了。虽然看不太清那块肩胛骨,可旺钦把枪口从帐篷门里伸出去,打一枪道:“顿珠,把那块肩胛骨拿进来。”
那块肩胛骨完好无损地立在那里。顿珠估摸着可能没有打中。他把肩胛骨拣起来一看,子弹不偏不倚,击中肩胛骨正中用锅灰划的圆圈,打出了一个小洞。顿珠把肩胛骨放到旺钦手里,一副非常惊讶的样子道:“这么准哪。”
“朋友,你看。”旺钦把肩胛骨拿给尼夏看。
尼夏使出全身力气,把肩胛骨接过来,指着上面的洞,提出了一个前所未闻的问题:“打掉肩胛骨,对生命有危险吗?※”
旺钦以为他产生幻觉了:“朋友你说什么呢?肩胛骨与命脉※没有关联。”
“哎哟。”尼夏疼痛起来。
“朋友,朋友,肩胛骨与命脉没有关联。”为了安慰尼夏,旺钦一边说着,一边扶起尼夏的上半身,想尽一切办法给他喂水,嘴里还不停地念诵六字真言。
然而,尼夏疼痛难忍,把刚才喝的水和吃的肉像井喷似地全给吐了出来。大家觉得他有生命危险,一紧张,都连连念诵起六字真言,念叨着如何是好,向他围了过去。
“只要能喝,就是吐出来也没有关系。”赞拉部落长端水过来,给他喝。可是刚一喝进去,就吐出来,一点也用也没有,最终于午夜时分撒手人寰了。
“朋友、尼夏大叔、尼夏……”大家都以沉痛的心情哭喊着,抱住尼夏的尸体摇晃。可是死而复生这种奇迹只会发生在神话故事里,而不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刚刚断气的尼夏双目紧闭着,脸上没有丝毫悲喜、瞋恚和怨恨的表情。旺钦久久望着他,长叹一口气,扯起被子,盖住脸,念诵着“唵嘛呢叭咪吽”,忍不住掉下眼泪。
过了一会儿,旺钦一个大步走到土匪跟前,把刀尖对准土匪鼻尖,大吼一声:“该死的,你杀死了我的朋友,我要报仇。”
这个土匪连看都不看旺钦一眼:“我的朋友不也是你们杀死的吗?”
“哼,我们生活在自己的地盘上,直到现在除了你们,就没有人来欺负我们。你们到别处可以这么霸道,可在我们绒巴德萨行不通。”旺钦愤恨不已,举起腰刀,砍向土匪。
部落长阻止旺钦并把手指头戳在土匪的下巴下面道:“小伙子,你别嚣张。你现在在我们手里。”
这个土匪继续歪着脑袋,一句话也不说。
“部落长,跟这个坏蛋废那么多话有什么意思?”旺钦准备结果他。
部落长扯一扯旺钦的衣袖,把他带到帐篷外面:“他们的三支枪还没有找到。先装着劝导一下。不然直接把他杀了,就不会找到那三支枪。”
旺钦把刀子装入刀鞘,点点头,以示赞同。
回到帐篷里,部落长割几块肉给这个土匪吃:“小伙子,不要太狂妄。如果不吃个饱饱的,今晚你就不会睡得着。”他还在割肉给土匪吃。
土匪忖道,我虽没有听见刚才部落长把旺钦带到外面说的话。可是从旺钦把刀塞入刀鞘这一点,看得出不准备杀死自己。他们都是一些富于同情心的人?这回要是不机灵点,很难保住性命。他吃着肉,看着大家的脸说:“求求你们把绳子解开,我要撒个尿。”
部落长随即解开绳子,让尼玛和占堆跟他一块去。
解完手,重新回到帐篷后,部落长不再绑他,而是让他跟他们一起坐在三脚蒙古炉子旁,对他明确表示,说出实话就不杀:“你们是哪里的?说实话吧。你的生死大权掌握在我们手中。你要是顽固不化,就会吃亏的。”
任何人,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痛苦,即便在世上的时间只有一天,也会愿意活着。而想死的只有个别心理不健全的人。获得一次人身不容易。能够活在明亮的阳光和月光下是幸福的。相反离开人世,经历狭窄的中阴之路,投胎为另一种生灵是极大的痛苦,充满了艰辛。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所以,这个土匪抱着活下去的一线希望说:“我们都来自不确定的地方。”
“什么叫做不确定的地方?”
“他们三个是藏军。”
“哦。你说他们是藏军,啊?”旺钦大吃一惊,打断土匪的话,站了起来。那个坐炉子边吃喝的土匪稍微一惊,看着旺钦。
“呀。说下去。”部落长拍一下土匪的肩膀,并打个手势,示意旺钦坐下:“那些藏军是怎么到这里的?”
旺钦坐下来,想起今天连一指甲盖鼻烟也没有吸,便找出鼻烟壶,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一小撮鼻烟吸了一下,感觉到上腭靠里边甜滋滋的,同时鼻子最里边痒痒的,“啊嚏”一声,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弄得口水和鼻涕星子四处飞溅。
这个土匪用左手食指把大拇指边上围起来,伸给旺钦道:“给我一点鼻烟。”
旺钦有些不情愿地给他倒了一点鼻烟。
这个土匪消除一切疑虑和恐惧,好像他似乎是跟他们一起来的追捕者,而不是敌人。他把粘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上的油渍在皮袍上揩干净,从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取少许鼻烟,送至右边鼻孔,“咝儿”的一声吸进去,流出泪来,双眼变得模模糊糊的在呼吸。一看这一情形,就知道他鼻烟断顿已经很长时间了。
“后来怎么回事儿?说吧,说吧。”部落长拍了一下土匪的膝盖。
“呀呀,呀呀。”他还没有吸过瘾,便用食指和大拇指夹起比刚才多的鼻烟吸了起来。从嘴巴和鼻子飘出的灰蒙蒙的烟雾,把他的脸遮得模模糊糊的,一时看不清楚。
“是藏军。据他们说,几年前他们在后藏地区与络腮胡,头发和胡子都呈红色和黄色的魔鬼打仗的时候,他们被打败,被迫逃到这一带。他们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怕别人笑话,就躲在北部,以打猎为生。起初他们上战场的时候,所有战士都宣誓说,‘与其像狐狸夹着尾巴逃跑,不如像老虎微笑着战死’,就是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也要以死相拼。因此,从战场上逃出来后,不敢到其它地方,特别是南方。这些是他们告诉我的。唵嘛呢叭咪吽。”
“啊?络腮胡?”
“头发和胡子都是红色和黄色的?”
“你是说跟魔鬼打仗啦?”
“魔鬼和人怎么打的仗?”
“扯淡。魔鬼跟人打仗,没有听说过。”
对此,大家都持以震惊和怀疑的态度。
“哼,是这个人撒的谎。你们还信。没有听说过魔鬼跟人打仗。不要蒙人。”旺钦压根不相信,他用手指头戳一下土匪的鼻尖:“你还想欺骗我们呀?”说完,猛地从坐垫上站起身,走出帐篷,巡逻去了。
拉嘎在外头冻得两手相互搓着,把脖子缩进竖起的皮袍领口巡逻着。
旺钦对拉嘎说:“你回帐篷里去,我来转一会儿。那个混账东西正在讲一个好听的故事。”
部落长说:“呀,接着讲吧。你说有长着红色和黄色胡子、头发的魔鬼是真的吗?”
“他们告诉我的,一点儿也没有骗你们。”为了证明自己所讲的是真事,这个土匪往右手大拇指上吐上唾沫,给他们看了一下。
“他们中的一个人病死在逃亡途中。他们三个人走投无路,被迫逃到北部,以打猎为生。我也来到这里,跟他们待在一起了。”说完,埋下头,长叹一口气道:“后来我太想念自己的老婆,就去找。可是她不在原先那个地方,没有找到。”
部落长问:“你的老婆不在原来的地方,没地方打听吗?”
“哪有地方问。我们离开家乡,迁到北部时,她父亲突然去世。她不愿继续走。我跟她发生争执后,把她扔在那儿了。可是过了几年后,我太想她。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我去找过她。但是鸟飞无痕,她没在原来那个地方。”
听到这番话,占堆靠近这个土匪问道:“你老婆叫什么名字?”
这个土匪看一眼占堆答道:“沃玛吉。”
“啊,沃玛吉。”大家面面相觑。占堆立即跑出去,对旺钦说:“阿爸,阿爸,那个人是沃玛吉的男人。”
“啊?”旺钦不相信。他把眼睛睁得更大,望着占堆。
“这个,”占堆指着帐篷道:“是沃玛吉的男人。”
旺钦愕然道:“你在这儿待一会儿啊。”他把占堆留在那里盯梢,他自己火急火燎地跑进帐篷:“廓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次角。”
“那……那么……那么。”旺钦更加吃惊,含含糊糊地说几句没有道理的话,把部落长请到帐篷外面说:“这个人是我们沃玛吉的男人。”
部落长说:“你说什么呢?沃玛吉的男人是刚刚死去的那个。再说叫做沃玛吉的人有很多。我的已故奶奶也叫沃玛吉。”
旺钦一急,两手在膝盖上拍打着说:“他说的沃玛吉就是我们的沃玛吉。死者和沃玛吉的情况我给您讲过。”
部落长这才想起来了:“对对对。那么沃玛吉的男人是不是叫次角?”
“是叫次角。她自己跟我说过。”
部落长带着商量的口吻道:“那么这个人是不是不杀的好?”
旺钦忖道,他是杀害我朋友的凶手。我不报朋友的仇,朋友会不会在中阴狭路上埋怨我,骂我是个无耻之徒?他曾经无情地抛下沃玛吉,一个人走了。要是沃玛吉见了他不但不会高兴,而且因为他是杀害自己两个孩子的父亲的凶手,就跟他拼命怎么办?如果她能忘掉过去的冤仇,不管从衣食住行哪个方面看,次角回到她身边,她和两个孩子都会有个倚靠。这岂不是件好事吗?由于他找不到无可辩驳的理由,便问部落长:“你是想让他跟沃玛吉过吗?”
“我想,要是沃玛吉不答应,你为朋友报仇,把他杀了,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部落长果断地说。
他们回到帐篷里,蹲在炉子跟前,把两只手伸向炉子,烤起火,一时间两人都陷入沉默之中。过了一会儿,部落长像法官审讯罪犯似地问道:“廓日,次角,你刚才说你想妻子沃玛吉是发自内心的吗?”
次角的两眼闪耀起希望之光。他望着部落长说:“是的。是真话。我曾经做得太过分,狠心地抛弃了她。可是后来非常后悔。要是能够重新和她在一起,就是吃不饱,穿不暖,也无所谓。可是她不在原来那个地方,我找不到她,也就没有什么办法了。我太想她了,有时在梦中见到她。我没有骗人。我发誓。”他向赡部洲起誓。
部落长说:“你要是改掉以前的恶习,‘坐比兔儿直,动比猫儿轻’,讲规矩,我们就不杀你。你的老婆在我们部落。”
次角打断部落长的话,抓住他的手说:“求求您告诉我,这是真的吗?您这是骗我的吧?她现在还好吗?”
“是的。她就是你说的那个沃玛吉。她很好。”
次角把额头贴到部落长的脚上,磕起头来:“我是个无耻的人,我要把我的下半生交给您。她再怎么诅咒我,用恶毒的语言骂我,我都要容忍,以此净除过去的孽障。如果我不疼她爱她,我就不是人,而是狗。”
部落长说:“可是她有两个孩子哟。”
次角真诚地表示:“那我就当她家的终身奴隶。我曾经无情地抛弃了她。如果现在她有丈夫的话,我绝不能在他俩之间插一脚,破坏他们的家庭。我要当他们家的终身奴隶。”
“她的男人是他。”旺钦长长地叹一口气,用手指指了一下躺在帐篷里面的尼夏。
次角十分惊愕:“啊喀※,这个我怎么知道啊。”他后悔莫及,把头埋了下来。
所有在场的人暂时都处于静默状态。
过了一会儿,次角答应并发誓道:“她要是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直到死,我都会以慈悲心肠对待她们母子三人,绝不恶语相向,特别是对两个失去父亲的孩子,我会像亲生孩子一样疼爱。”
次角带他们去取那三支枪。因为子弹全打光了,土匪就把枪藏在了一处有着流水痕迹的断岸下面。
已是午夜时分。一轮蛋状(椭圆形)月亮挂在离西边的山很近的地方。天空连拇指大点的云彩也没有。蔚蓝明净的天空中,银河宛若长途旅行的必经之路,尤为显眼。草原上没有比这顶帐篷更大的物体。躺在帐篷四周的牦牛群显得安详恬静。看这个地方的外部环境,不要说是发生械斗,恐怕连口角也不会发生,好一派太平盛世的景象。然而,两个死者的音容和平时的习性行为,清晰地浮现在他们所有人的心里,使得他们万分悲痛。特别是看见放在帐篷里的尼夏的尸体,便越发伤心、气愤。可是出于世俗人公平的命运使然,杀害自己同胞的凶手也成为自己人,致使无法报仇雪恨。因此,他对沃玛吉产生了怜悯之心。
次日。他们起床后,简单烧了烧茶。喝完茶,用一匹马驮尼夏的尸体,把帐篷等物品一件不落地驮在公牦牛身上,踏上回家的路途。他们当天就到了山顶。
途中把查巴赤松的尸体也用一匹马驮走了。他的尸体还没有被狗和狼糟蹋,和头天一样,脸上扣着帽子,仰躺着。
昨天那位老汉见他们追索成功,把牦牛群黑压压地赶过来,就出来接应。老汉请他们在他家至少住上三天。可是两匹马分别驮着两具尸体,不可能领受其他人的接待。老汉给他们的大拇指上抹上酥油,以为英勇的标志。
老汉加入了绒巴德萨。他说:“我也要把一切都献出来。”
离部落越来越近,他们心里就越感到恐慌。
查巴赤松是个孤儿,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已经离开了人世,又没有一个亲人。所以对于他来说,只有同情者,而没有悲伤的人。他生前是个非常听话的人,叫他干啥就干啥。他的后事可以由部落长家办理。然而,那个叫做沃玛吉的苦命女人,当初被次角像丢掉狗屎一样,扔在没有人烟的荒野里,让她饱受人间地狱之苦。后来与尼夏在一起,并有了孩子,开始过起了人羡己乐的生活。可是丈夫却死在仇敌之手,不用说她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次角心想,我曾经无情地抛弃她,把她孤零零地扔在北部荒原。这次我又把她丈夫杀掉了。我成了她眼中的芒刺,心中的瘿疖。她见了我,会把我看作是鬼,听到我的名字就会把我看成是妖怪,不可能跟我过日子。我再怎么忏悔,她也不会答应。
想到这里,他就停下步来,毅然决然地对部落长说:“她见不到我,痛苦就会少一点。她见到我,痛苦、憎恶和冤恨会使她发疯的。不如你们把我杀了。”他用双手解开皮袍大襟,作出让对方朝自己胸口开枪的姿势:“不要跟她说杀死他男人的是我。就说你们已经替她报了仇。”
听到次角说的话,看到他的举动,旺钦感到更加悲痛。他把刀子戳到地上,举起两个拳头,用划破天空的声音吼道:“救星辅佐者、护法疾驰者,您去哪里啦?您是不是瞎眼啦?我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痛苦?格宁伦布神,我去的时候没人迎接,我回来的时候没人送行。灾祸降临到我头上,为什么就没有救星出现?”他恨不能一刀把次角从头顶至脚底砍成两半,为朋友报仇。但他只能乖乖地听部落长的话。
次角又一次解开皮袍大襟,大声吼叫道:“打死我吧,打死我吧。”
部落长走到次角跟前,朝他赤裸的胸脯砸一拳,说:“想开点。你不是沃玛吉的男人吗?再说一个女人会有报仇的想法吗?她怎么知道你是杀害她男人的凶手呢?”
次角清楚地理解部落长说的意思,点点头,继续往前走。
到了山顶,全部落人都在看着他们回来。次角也曾“光临”过此地。因此他对这个部落十分熟悉。离部落越近,他们心里就越紧张。赞拉部落长和旺钦在为一开始该如何跟沃玛吉说而犯愁。这种意外事故如同晴空劈霹雳,会使她感到难以容忍的痛苦。她会不会因此而遭遇出乎意料的灾祸?因种种原因,他俩之间出现了波折。但次角毕竟是她无可争辩的男人。两个孩子不会知道事情的复杂过程。沃玛吉再怎么痛苦,也没有理由产生一辈子都无法忘怀的悲伤。
看到部落长一行人及其牦牛群回来,家家户户都急着烧茶做饭。炊烟从帐篷顶上袅袅飘升,看似青龙腾空跃起。然而,也不知是没能马上生火,还是……总之不知是什么原因,沃玛吉家帐篷里只飘出一缕细如马尾巴毛的烟子。
沃玛吉一手牵一个孩子,跟其他留守的人一道前来迎接部落长一行人。可是她没有见着自己男人尼夏的影子,却看见两匹马分别驮着两具尸体,禁不住掉下几滴泪珠。但她没有哭喊,而是用胳臂紧紧搂住两个孩子,说:“这次你……你们走……走后,……我一直……做恶梦。我想这是个恶兆。这是我上辈子做什么坏事得到的果报吧?”
沃玛吉是个经受过各种痛苦考验的女人。因此,她心胸开阔。她只是哭泣,却没有闹腾,这使得他们心里的恐惧逐渐消除了。
次角感到极其惭愧。他把脑袋完全耷拉下来,站在一角。
部落长用手指指着次角,对沃玛吉说:“他找了你很长时间。你们回家吧。”
沃玛吉把次角从头到脚连连打量一番,没有露出半点不不满情绪,说一声:“走”,带上两个孩子,与次角一起回家了。
这里没有一个僧尼。他们请来当地几个稍有点宗教知识的人,为两个死者举行简单的宗教仪式后,把两具尸体埋入地下。部落长、旺钦、顿珠和次角等各家在四十九天之内都不分昼夜地点灯,祈祷两个死者能够顺利走出中阴窄道。
雪嘎和鲁嘎虽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但次角像亲生孩子一样疼爱这两个孩子。他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进行忏悔,把好衣好饭都给沃玛吉享用,对她倍加呵护,从来没有为家务事跟她争吵过。
他本来是个杀人凶手。可他能够践行诺言。这让赞拉部落长和旺钦很满意。他们把他的枪还给了他。但是一丁点儿火药、一颗子弹也没有给他。平时他把枪挂在帐篷柱子上。
部落长把三支枪中最好的那支留给自己,把其余两支分别给了顿珠和占堆。即使骏马长出鸟翅也不怕的小伙子有了枪,感到非常自豪。这两个人总是枪不离身,就差解手和提水也背枪。而且时常装上火药,用白色牦牛粗毛把枪口堵住,以防灰尘掉入枪膛,如同即将前往战场的英雄,走到哪里,哪里就飘扬起红色翼旗。
“喔——秀秀。”
顿珠和占堆把牦牛群赶回了住处。他们枪上的红色翼旗在猎猎飘扬。
山鸟回山,麻雀归巢。“呱呱”地叫着,整天价为觅食而奔波劳累的乌鸦也张开翅膀,三三两两地飞回到红岩城堡。金黄色的晚霞,像一幅绝世的油画,给西边的天地连接处以光耀。夕阳金灿灿的余辉,像野兽的犬牙似地洒落在悬崖绝壁顶端。这个白天寂寥宁静的小小部落沸腾开来。女人们带着木桶和野牦牛犄角挤奶器,开始挤母牦牛奶;男人们嘴里喊着“确咧,确咧”,按平时的顺序,把公母牦牛拴到拴牛地线上;羊倌们把白云似的绵羊群慢慢赶往住地。
不论什么样的极端痛苦,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消遁。这是事务的规律。正因为如此,早辰和晚上能听到从畜圈里传出来的哈哈嘿嘿的笑声。
次角把自家的牦牛拴在拴牛地线上,左一个,右一个地领着雪嘎和鲁嘎回家去。
扎西央恰说:“沃玛吉大姐快看,这两个孩子的身材多么像次角大叔。”
沃玛吉说:“不像。怎么会像他呢?我看长得倒跟那个死去的一模一样。”
尼夏走过来,对扎西央恰说:“要是你肚子里的孩子以后不像占堆,像我的话……哈哈……。”
“说什么呢?闭嘴。不要脸的。”
“哈哈哈……”
“……”
部落长一拨人一举粉碎搅得绒巴德萨不得安宁的土匪,而且还缴获四支枪的美名传到附近其它部落,使得那些部落羡慕起绒巴德萨。以前因为绒巴德萨弱小无能,被人嘲笑为老太太部落,成为别人欺负的对象。可是如今被人们称赞道:骑士和马都立功了。而“无敌三兄弟”听到此话后,非常恼怒,且又无比害怕。
此前旺钦回老家时,凑巧碰见了珠塔,并知道他是“无敌三兄弟”之一,就吓唬他,让他用舌头舔枪口。尽管他的肉体和骨头没有遭受到难以忍受的痛苦,但是受到了极大的蔑视和侮辱。因此,他的哥哥阿塔和曲塔便说:“正像俗话所说,‘祸从天降’。无缘无故欺负人的罪魁祸首是谁?会不会是被绒巴德萨灭掉的土匪?绒巴德萨的赞拉和我们之间没有输赢之分,哪怕用秤称,也不会有什么轻重之差。他们不会这么做。他们也没有枪。”他们到现在也还不知道叫做旺钦和尼夏的两户人家到这里了。
“哼,如此轻视、欺负我们的是什么人?他就是阎罗王又怎么样?只要能够和他搏斗一场,就算五百年投不了胎,也不后悔。”很多天来,阿塔磨着刀子,狠狠教训起珠塔,瞪着他道:“贱骨头,世上还有你这样卑贱的人吗?从今天起,我只能把像你这样一个忍受着连做梦也都不会梦见的屈辱,舔人家枪口的下贱男人认作我和曲塔的妹妹,而绝不认作兄弟。你把皮袍下摆接长一点,去干女人干的活,不要再干男人干的活。”
曲塔也效仿哥哥骂道:“男人没有骨气便是女子,武器不锋利便是龙葵。还好人家没有叫你舔腚子。不然你会舔得美滋滋的。”
珠塔像耗子见猫似地坐在门口,接受两个哥哥的训斥,如同鼓槌一般垂着脑袋。
两个哥哥的谩骂,就像一个优秀的说书人讲神话故事一般,没完没了。
“哼。‘一百个好汉里面出一个下贱男人,一百个下贱男人里面出一个好汉’这句话说得多么在理啊。我们八个生死兄弟中,你是个卑贱的男人。吃屎的死男人。‘有恩不报,善良人越来越少,有仇不报,仇家越来越多。’”他用手指头指着珠塔的鼻子,用更大的声音骂道:“听见没有,下贱胚,啊?”
骂声把珠塔吓了一跳,他低埋着头,不敢正眼看两个哥哥,一副哀怜的眼神。他说:“我知道是欺负我。以前我们八个虎崽样的兄弟过着让别人羡慕,自己快乐的日子。但是因为太任性,现在只剩下三个了。这是为什么?到现在都还不明白吗?不知道爱惜马尾巴毛一般脆弱的生命,只知道逞强谝能……”
他想起了已故同胞兄弟们一个个倒在血泊中断气的情景。话还没说完,他就长长地叹一口气,重又坐在门口,缄默不语。
“哼,这……这……”大哥阿塔没有找到合适的话语,像屁股扎到针似地坐不住。他猛然从坐垫上站起来,两手掐腰,在帐篷里来回踱步。
曲塔也从坐垫上腾地站起来道:“不是不爱惜细如马尾巴毛的生命。可是还有比你忍受这种欺负更窝囊的吗?你是我们生死八兄弟的败类。你出的这种洋相留存在世界上的时间,会比你的寿命还要长。”他骂着,假装控制不住愤怒的情绪,朝炉灰砸了一拳,疼得无可忍受。但他装作不疼的样子,咬住了下唇。
阿塔和曲塔认为让珠塔舔枪口不是绒巴德萨的人。尤其是听说最近绒巴德萨的人摧毁了一支匪帮,缴获了四支枪。知道今后绒巴德萨将所向披靡,便忖道,规规矩矩地待在自己的地盘上,做到“坐比兔儿直,动比猫儿轻”。
大家悄无声息地坐在那里,安静得仿佛连一粒羊粪蛋被风吹动的声音也能听得到。
赞拉部落长拥有四支枪中最漂亮的那支。他心想,这下别说是“无敌三兄弟”,就是无敌十兄弟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今天我得试探试探他们。于是,他背起叉子枪察仁南嘉,骑上一匹黑亮如乌鸦的马,借口去打猎,直奔“无敌三兄弟”家所在地。在他们家前面状如赤狐后背的草滩上打尖,故意把一节肉露在褡裢口,背起枪,去打水。
“无敌三兄弟”发现一个背着枪的骑士在草滩上打尖,枪叉上的红布翼旗在迎风飘扬,便感到万分惊奇和恐惧。他们透过门缝窥视他。
一只乌鸦看见露在褡裢口的肉,就“呱呱”地叫着,盘旋着飞到褡裢旁边吃起肉来。
赞拉部落长按事先准备好的那样,把枪拿下来,全神贯注地瞄准后开了一枪。随着一声枪响,那只乌鸦被击中身亡。“无敌三兄弟”从来没有听到过比雷声更大的声音。这个枪声比雷声还要大。他们为赞拉部落长能够从距离一百庹的地方打死乌鸦感到无比惊奇,他们个个瞠目结舌,一时僵在那里。
在还没有见到敌人之前,强烈谴责珠塔,势如发怒的野牦牛,豪言壮语似滔滔江河。然而,目睹到以前只是有所耳闻,却从未见过的枪,便吓得不敢出门,连尿都撒在帐篷里。珠塔的两个兄弟在想,虽然过去我们对武器没有什么概念,但自己的好几个同胞兄弟死在枪弹之下。与这个声如雷霆,嘴冒青烟,能够远距离夺走生命的特殊武器较量,无异于以卵击石。
为了试探“无敌三兄弟”,赞拉部落长伴随着蓝色烟雾,在那里烧茶,吃东西,一直待到了日头偏西。可是“无敌三兄弟”却像遭到灭顶之灾似的,除那顶破旧帐篷,一个人影也没有。于是,他给马套上马鞍、辔头,跃上马背,扬鞭催马,唱着《强盗之歌》,踏上了回家的路。
阿塔、曲塔和珠塔三个人这才有点动静,都叹着气,像散了架似地瘫在坐榻上。
珠塔为自己当时出于无奈而忍受欺侮作出辩解道:“枪这东西是不是很可怕?我要是不舔枪口,试图反击,我的性命能保住吗?”
两个哥哥像是吓破了胆,瞪大双眼,连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刚才那个可怕的枪声似乎仍在耳边回响。
第二天,赞拉部落长穿一件绣有黄色小团龙纹妆的黑色缎面猞猁皮袍子,外面套一件豹皮镶边、狐皮领子的袍子。头戴一顶土灰色旧礼帽,脚蹬一双打了牦牛皮靴底补丁的旧蒙古靴子到旺钦家。
平时他没有如此盛装打扮的习惯,除非是参加新年欢宴,或者赛马等聚会。看到部落长今天不但穿了所有贵重服装,而且冬天也戴礼帽,旺钦就觉得今天他可能有什么重要事情。旺钦赶忙从坐垫上起来,把部落长迎进家门。
扎西央恰把一张皮垫拿到外面抖了抖,把它铺在帐篷最里边,请部落长坐。
今天他穿上盛装,笑容满面地坐在帐篷最里边,看上去还真是个有福气的部落长。扎西央恰急忙往炉膛里添加几块牛粪,煮上几块肉,准备招待部落长。
从帐篷天窗透进来的一缕长方形阳光照到旺钦身上。他脱掉两只袖子,赤裸着上身。由于炉火旺盛,阳光强烈,他的脸变得油光闪亮,而且从脖子上流下的几滴汗水,比赛似地直淌向他红里透黑,肌肉暴突的胸口。
部落长抚摸一下没有胡子的下巴问道:“占堆不在吗?”
“他去饮牦牛了。估计快回来了。”扎西央恰说着,从门缝里朝远处看。
旺钦倒上一指甲盖鼻烟,右手抓着鼻烟壶欣赏着:“部落长昨天打猎去了吗?”
部落长又一次抚摸一下没有胡子的下巴答道:“是的。差点杀掉了三头脾性暴烈的野牦牛。”他接着说:“哈哈哈,我逗你玩。昨天我去试探‘无敌三兄弟’,待在他们家前面的草滩上烧茶。他们不敢理睬。我还故意让一节肉露在褡裢口,开枪打死了落在上面的一只乌鸦。这可把他们吓得好像尿了一裤子尿,阿了一裤子屎。”说完,再一次“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旺钦把鼻烟壶放在面前,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一点鼻烟,贴到右鼻孔边,“咝儿”的一声吸进去,从两个鼻孔喷出一缕如同冬季沙漠里的尘埃似的白灰。白灰把他的脸都遮得看不见,他开玩笑道:“你不是说没去打猎吗?你去打猎,打了一只乌鸦哟。哈哈哈。”
旺钦心忖道,“无敌三兄弟”的锐气被我们打掉,已经失去了反击之力。从此以后,部落长也许会打消复仇的念头。按理说,我们手里握着威猛如雷霆的枪,而对方只有腰刀,他们并不可怕。但他假装非常关心部落长的安全说:“啊啧,你为什么不带我?你是不是把我早先时候发誓帮你报仇的事儿给忘了?我还以为你真的去打猎了呢。”他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实际上不想跟自己无冤无仇的“无敌三兄弟”搏斗。
部落长说:“昨天我只是试探一下他们,没有打算跟他们打,也就没有带帮手。也许他们没有认出我来。反正他们没有出现在我眼前。我和顿珠准备明天让你帮忙,去报仇。等得太久就没有什么意思。你要是有空……”
部落长的话弄得旺钦一筹莫展。他忖道,就算明天借口说有其它事情,或者找到永远不得空的借口,别人怎么可能相信?当初投靠这个部落时,我已经许下了诺言。一箭既发,不可收回;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便说:“有空。你什么时候叫我动身,我就什么时候动身。”接着又想到,去报仇时不能没有个勇敢的帮手。到时候我还得求别人。所以应该信守诺言。装出一副非常满意的样子说:“我们都有枪,那些个吃屎的没有什么可怕的。”
“太好了,太好了。”部落长一脸高兴的样子。他思忖道,“除非万不得已,不然面对面进行肉搏的应该是顿珠我们俩的事儿。”于是,他派扎西央恰去叫顿珠。
部落长问旺钦道:“你看我们是伏击好呢?还是面对面地进行搏斗得好?”
“嗯。”旺钦没能马上回答。他想了想,那三个兄弟曾经以天下无敌手著称。可是现如今却变得胆怯、衰微。那天我回家乡时,凑巧与那个叫珠塔的邂逅,欺负他舔枪口,他不顾一切地舔了。男人见男人,能够忍受这种侮辱的少得很。明天如果准备以偷袭方式报仇,三支枪干掉那三兄弟根本不是个事儿。还不如面对面地打。这样他们一定会投降。我得想个办法让他们逃离死亡。这样一来,既不用无端杀人,又能够表达真心实意地帮助部落长和顿珠的心意,一石二鸟,我们各自的也就达到了。特别是我跟“无敌三兄弟”没有冤仇,杀掉他们有什么值得骄傲的?想到这里,旺钦对部落长说:“依我看,还是面对面地打吧。三个有枪的人搞偷袭,太丢人了。”
陶罐里的肉汁沸腾开来,溢出的肉汁滴到炉边的灰烬里,发出“呲儿,呲儿”的声响。金汁似的油星从陶罐里潽出来,使得本来就油亮的陶罐益发显得光亮。旺钦用两只袖子把陶罐从炉子上拿下来,掏出胁刀,用刀尖把肉一节一节地挑起来,放在部落长面前:“半生不熟的肉味道好,不太熟悉的朋友感情好。”
这些肉还真的是外熟里生。部落长面前口子破裂的盘子里的肉汁,一如河流般流了出来。
“肉不太好。不过你可不要客气哟。”旺钦拿起一节肥肉,放到部落长手上,开玩笑道:“凉茶好喝,自己不待凉;热肉好吃,长官不给。”
刚从陶罐里取出的肉和肉汁把部落长的手烫得受不了,便说:“等一会儿,啊擦擦※。”他把那块大肥肉放下,生怕粘在手上的油渍和肉汁把名贵的衣服弄脏,就两手伸开,双眼盯着那节肉的脂肪油看,含含糊糊地念诵起六字真言。
扎西央恰和顿珠兄妹俩也过来了。顿珠背着那支与他形影不离的枪。
他喜出望外,嘴都合不拢,屁股还没有着地,就忙着问:“部落长,说是明天就出发,这是真的吗?”
部落长答道:“是的,是的。坐吧。吃这个。这块肉太肥,我吃不了。”他把刚才旺钦特地给自己的那节肉递给他,拣一小块瘦一点的肉吃起来。
“吃大肥肉,需胆大的人。”顿珠开着玩笑,掏出胁刀,吃了起来。
“呀呀。你要是个大胆的汉子,明天就别掉链子。”部落长逗着趣,从自己正在吃着的肉切下一片脂肪油道:“呀(给),吃吧,胆大的汉子。”,
有关部落长和顿珠带上旺钦做帮手,次日就去报仇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这个小小的部落。次角和占堆闻讯后,争着赶到旺钦家请缨:
“我也要去。”
“带上我吧。我不会出洋相的。”
“必须带上我。”
“我去定了。”
“俗话说,‘有一百个朋友也不算多,多一个敌人也算多’。必须带上我。”
次角说:“你们要是信得过我,就把我带上。我虽然不是不吝惜马尾巴毛一般脆弱的性命,但你们饶我不死,而且把我当作自己人,给我枪,把我的妻子沃玛吉从痛苦的深渊里救了出来。为了报答你们的恩情,这次我一定要去。就是死,也没有任何可遗憾的。”
“我一定要去给你们帮忙。我胯下有马骑,身上有枪背。该是男儿和坐骑风光的时候。”占堆满怀信心,坚信他们会带自己。
“我知道你们俩说的是心里话。我不是不相信你们,怕你们出丑。俗话说,‘杀虱子,用不着动斧头(语近‘杀鸡焉用牛刀’)。我们五个人去对付只有刀子和坞尔朵的三个人,其它部落的人肯会笑话我们的。下次做旺钦父子俩的援兵时,我们都不得退缩,腿软。”
出于无可奈何,次角缩在一边待着。
“你们是说,也不带我?”占堆张着大嘴,刚才那股信心一下子像水中的泡沫一样消失了。
旺钦对部落长说的话十分满意,“尤其是下次做旺钦父子俩的援兵时,我们都不得退缩,腿软”这句话令他非常感动。他想到,我即使背负山一般大的罪孽,穿过比江河还要长的地狱,也要毫不犹豫地去搏斗。要像斑斓猛虎一样扑向敌人,紧要关头连八岁的小孩也不能放过。于是他说:“是的。杀虱子不需要动用斧头。你们俩放心好了。”次角和占堆想去寻仇的念头还没有打消,他们两只手相互揉搓着,眼巴巴地望着旺钦和部落长。
旺钦揣摩到他俩的心思,强调道:“的确是这样。杀死虱子挥斧头,会遭到其它部落嘲笑的。”
占堆轻声说:“那么给我们俩派个帮手不行吗?”
“哈哈哈。”部落长大笑着。“这怎么能行?这次报仇是我和顿珠的事儿。如果让别人替自己去,就会像俗话所说的那样,落得个‘名声长于寿命’的境地。旺钦友是个足智多谋的人,不能不带。”
部落长在“旺钦”这个名字后面加了个“友”,使得旺钦更加感动,仿佛浑身都有了使不完的力气,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他带着一脸信任、自豪、喜悦和自信的神情,望着部落长。
他们聊起各种话题,待了很长时间。部落长和顿珠先离开旺钦家,回到各自家,为第二天出发做准备。
次角没能跟他们一起参加复仇行动,就迈起懒散的步子回家去了。
次角走出旺钦家没一会儿,便被旺钦叫了过来:“廓日,次角,快过来。”
“啊(哎)。”次角以为要带他去打人家“无敌三兄弟”,高兴地回应着,转身小跑着走进了旺钦家的门。
“我们没有多少火药,需要省着点用。”旺钦给他五发子弹和一只速装火药角火药。从旺钦角度讲,这无疑表明他对次角完全信任。从次角角度讲,这是对他没能跟他们一起去打“无敌三兄弟”的慰藉和旺钦信任他的佐证。对此他感到无比激动。从他用双手恭恭敬敬地接受火药和子弹的样子看,那个速装火药角仿佛是举世无双的黑玉石瓶,而五颗子弹好比是罕见的五丸神药。
等到客人们都回各自的家后,占堆央求旺钦道:“阿爸,你们就算不带次角,也应该带上我呀。”
“刚才你没有听到部落长说的‘杀死虱子用不着挥斧头’吗?”扎西央恰说着,割一小块肉递给占堆。
“啊啧,你们女人懂什么?”占堆很不耐烦,没有接扎西央恰递过来的肉,朝旺钦靠了靠。“阿爸,要不你待在家里,我替你去。”
旺钦摇摇头,执意道:“我早已发誓要帮部落长报仇了。我不去怎么行?”
占堆迂执地说:“父子俩谁去都一样。我看没有什么区别。”
他再怎么摆出懂很多道理的样子也没用。旺钦说:“你不要再闹别扭。不如把我的枪擦干净。”他把挂在帐篷最里边柱子上的枪取下来,从上到下好生欣赏一番后,递到占堆手上道:“把里外都擦干净啊。”
旺钦掏出鼻烟壶,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一撮鼻烟,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取一点鼻烟,把手抬至鼻边,将左手指头顺次朝里面叠加,很有层次感地贴在胸口,看上去仿佛一尊战胜三烦恼的佛像。
占堆把枪的里里外外都擦拭着。旺钦看一会儿,“咝儿”地一声,将右手大拇指和食指举到鼻孔边,吸起了鼻烟。
扎西央恰问:“明天需要带多少干粮?”
旺钦答道:“不用带。”
扎西央恰说:“不带干粮怎么……”
占堆把扎西央恰的话茬接过来:“他们说要在‘无敌三兄弟’那儿吃。”
“他们要是有够一辈子的衣食,自然就有够我们三人吃一天的食物咧。”旺钦说完,就像喝干碗里的青稞酒一样,把左手指甲盖里的鼻烟全部送进右边的鼻孔吸干净,把头抬得高高的,打了个雷鸣般的喷嚏:“啊,啊嚏”。这一喷嚏使得口水喷溅到火炉里,发出了“呲呲呲”的声音,把个扎西央恰吓了一跳。
次日拂晓前,部落长家的男女佣人、次角和旺钦的儿子占堆等人把三匹马分别拴在部落长、顿珠和旺钦的家门口,套好马鞍、辔头,把马尾巴扎起来,往枪里装上火药和引火药,戴上耳套,做好出发前的准备。
部落长、旺钦和顿珠吃完早饭时,太阳爬上山巅,大地变得金灿灿的。他们三人背起枪,骑上马,从部落里出发了。
部落里各家各户门前煨起桑烟。蓝色的烟雾弥漫开来。所有在家的人都祈祷他们三人取得胜利。
占堆和次角想一同前往作战的愿望无法控制,像个忠诚的卫士,端着枪,伫立在自家门口,久久地目送三位远行的骑士。
过去“无敌八兄弟”对部落内外所有人都耍威风,弄得部落里没有一个人跟他们交往。不论他们到哪里,没有人跟他们同行。现在也没有邻居,依然是独门独户。
这会儿三兄弟可能正在家里吃着喝着,聊着天,打发时间——牛羊等家畜散落在他们家前面的草滩上。可没有一个人看管。依从他们家帐篷里飘出来,袅袅升腾的炊烟看,这个没有女人的家庭无疑是个富裕户。
到了一个山垭,部落长一行三人下马,把马肚带和缚鞍带,以及各自的皮袍带重新系紧,取下枪口塞子※,用火镰擦火,点燃导火索,在头发上擦一下,骑上马,左手握住缰绳和枪,右手扬起鞭子,犹如同时射出的三支箭,毫不迟疑地冲向“无敌三兄弟”家。
旺钦跑在前面,部落长和顿珠紧随其后。他们走到离帐篷很近的地方,“无敌三兄弟”仍忙于吃喝、聊天,连一个人也见不着。
“叽嘿嘿。”
“叽嘿嘿。”
“叽嘿嘿。”
他们把马鞭插在腰间,两手端着枪,吼叫着把帐篷包围起来。
如同晴空霹雳,一阵突如其来的呐喊声惊得三兄弟张着嘴,瞪着眼,愣愣怔怔的不知所措。
“叽嘿嘿!”直到这时还不见动静,旺钦就又吼了一声。
部落长吼叫道:“廓日,‘无敌三兄弟’,如果你们没有变成死尸,就出来吧。”
大家都知道是绒巴德萨的赞拉部落长,就握着腰刀走出了门。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三个紧握叉子枪的骑士绕帐篷转起圈来。“无敌三兄弟”原地打着转,看着他们三人奔跑,却没有一点回应的勇气。
他们还在“叽嘿嘿,叽嘿嘿”地吼叫着绕帐篷跑着。
他们如此这般多次绕帐篷奔跑后,方才下马,将枪口对准“无敌三兄弟”。部落长往前迈一步道:“来吧。如果汉子是个骑士,就来吧。你们经常嘲笑和欺负的‘老太太部落’的孩子长大成人了。来吧。”
一见可怕的枪口、冒着缕缕青烟的导火索,三兄弟便吓破了胆,把腰刀扔到他们面前,哀求道:“求求,饶了我们吧。我们对过去的所作所为进行忏悔。从今往后给你们当终身奴隶都可以。”
赞拉部落长和顿珠向前跨一步,嘲笑道:“嘿嘿,忘记亲友的杀身之仇,还算是个男子汉吗?是不是不想为死去的亲戚报仇?”
阿塔和曲达两膝跪地求饶道:“饶我们一条小命吧,饶我们一条小命。”
珠塔仍像一尊泥塑,一动不动地站着。部落长把枪口对准珠塔道:“你看上去像个男子汉。可是你的神经出问题,不太好动了吧?我先给你调理调理,让你能够动起来”。他转而瞄向珠塔,吓唬道:“廓日,跪下。”他摁住珠塔的脖颈,把他的额头也摁到地上。
“绒巴……绒巴德萨的……首……首领……赞拉阁下——不怨您……都怪我们胡作非为。今天……您就放……放过我们吧。求求您。”珠塔哭喊着求饶。
旺钦把嘴贴到部落长耳边,建议道:“他们这样求饶,就是个英雄好汉也会动慈悲心肠。让他们舔枪口,然后放过他们怎么样?”
部落长沉吟片刻后,琢磨着长叹一口气。
“无敌三兄弟”虽然不知道旺钦给部落长说了些什么。但抱着逃脱死亡的很大希望,像老鼠见猫一般,眼巴巴地望着部落长一行人。
部落长把枪放下来:“你们要是还想活在世上,看到明亮的日月,就从我们的胯下爬个来回吧。”
“啦嗦※,啦嗦。”“无敌三兄弟”一个接一个地从部落长两腿中间爬了个来回。
“无敌三兄弟”遭受这一莫大的凌辱后,依然跪在地上。不过他们的面色比先前好得多。
部落长大声说:“哼,放过这三个魔鬼没那么容易。你们要是真想活在世上,就快舔我们的枪口吧。”
于是,部落长、顿珠和旺钦分别把枪口对准阿塔、曲塔和珠塔的嘴巴。
“无敌三兄弟”跪在地上,毫无顾忌地伸出舌头,舔起对准自己的枪口。
一个画面突然出现在部落长的脑海——
“儿……儿子,赞拉……你要像抚养孩子一样,经营这个部落……为了我……不……为了……我和今天遇难的……所有乡亲们……报仇……要是不把‘无敌八兄弟(事实上只有三个兄弟)’消灭掉……你就不配做男人……必须要报仇……你在……在我微弱如马尾巴毛的气息……断绝前……你……你答不答应?要是不答应……我死后埋在地下……也不能瞑目……你答不答应?”
“阿爸,我答应。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这句话总在他耳边回响。
“无敌三兄弟”仿佛得到稀世甘露一般,舔起了枪口。
“嗒,嗒。”
随着两声枪响,阿塔和曲塔的脑浆蹦到地上,仰面倒地,死了。
旺钦惊愕地瞪大眼睛望着部落长。
部落长拍一下旺钦的肩膀,说:“没有办法。我用我活人的手握着先父失去生命的手答应过要报仇。我知道,英雄好汉也应该动动慈悲心肠。不过我在先父临终时答应过,没办法。”他有些不自在地埋下了头。
珠塔如同塑像,脸上没有悲喜、恐惧、怨恨、痛苦等任何表情,甚至好像连自己的两个兄弟被杀都不知道,仍旧舔着旺钦的枪口。
部落长说:“杀了他,留下他一个人有什么用?”
旺钦把枪放下来:“你们俩的仇已经报了。杀他有啥用?还不如让他给我们当佣人,放马看狗。怎么样?”
“‘豢养狼崽难成看家狗’。那就饶了他吧。”部落长往枪里装着火药说。
旺钦出于怜悯,没有杀掉珠塔。可是珠塔却认为这不是什么怜悯,而是对他的侮辱和鄙夷,认为人家觉得他不值得一杀,故意羞辱自己。他走一截后,又忖道,曾经有如同虎崽似的八个同胞兄弟。可如今却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虽活着,但成了众人嘲笑的对象。他不杀我,也是为了让我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而不是发慈悲。他跟我们连针头线脑大的纠葛也没有。可那天他无端地欺负我,让我舔枪口。这个人不会有什么慈悲心肠。这次不杀我,也是欺负我,让我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我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想到这里,他突然拣起一块鸽子大的石头,一掷,砸中旺钦右脚胫骨,致使他疼痛难忍,仰面倒地。
“旺钦大叔。”顿珠立马把枪扔到地上,扶起旺钦。
部落长“嗒”的一枪,把个珠塔送到异域观光去了。
“啊茹茹※。”旺钦由顿珠搀扶着,试图站起来。但是右脚不能着地。于是,由部落长和顿珠从两边扶着,慢慢走进了刚刚被他们送到西天的那三个兄弟的帐篷。帐篷里整齐地摞着驮牛的鞍子、衣物和装肉的口袋等物件;门口长方形扁石上码着倒有茶的碗和很多吃剩的肉。
部落长和顿珠用一件皮袍作靠背,把旺钦轻轻地放在坐垫上,让他的两只腿伸开。炉子里的余火红通通的。顿珠像到了自己的家一样,往炉膛里添加着牛粪,在烧茶。
旺钦的两只脚面能够轻轻活动,可见骨头没有断裂成两截。但是骨折是毋庸置疑的了。部落长和顿珠把几根橛子劈成片状,准备给旺钦包扎。当他俩脱掉旺钦的鞋子看时,发现胫骨上有一块直径跟茶碗差不多的瘀点,且从脚至膝盖肿了。部落长用手指头轻轻地碰触着肿块,说:“‘过于怜悯,怨恨就断不了’这句话多么有道理。对这种狼一样的人不值得同情。”
旺钦说:“这可能是我前世欠下的宿债。脚没有断,不打紧。”
由顿珠协助,部落长把扁平的木片齐整地排列在旺钦小腿前后左右,用粗牦牛毛一道又一道地扎紧绑好,进行包扎治疗。
旺钦的腿脚肿至膝盖处,虽然不是疼得难以忍受,但是无法行走。
部落长给顿珠一节肉,吩咐道:“你赶紧吃饭,回去把占堆、次角、尼玛和拉嘎叫来。不这样,旺钦的脚受伤了,我们不能回去。你只能说旺钦的脚被石头砸伤,走路不方便,而不能说伤情严重。”
顿珠吃着肉,略微想了想:“我现在回去的话,快到半夜时才能到家。现在快到中午了。不如到达娃家,路途近一些。”
“行行。到达娃大叔家,把情况全都告诉他。请他派三个人帮忙。他一定会帮忙的。啊啧,我把这碴儿完全给忘了。”
顿珠立即背上枪,扬起鞭子直奔达娃家。
“谁是达娃?这个名字我听说过。”旺钦问着部落长,掏出鼻烟壶,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鼻烟。
赞拉部落长有些不自然地笑一下:“这个你当然听说过。你和……啊啧,他算是这个部落的部落长。不过在‘无敌八兄弟’的欺压下,他只能管自个家里的事儿,却没有权利管部落的事儿。他是我先父姨妈最小的孩子。你们到我们的夏季放牧点时,他到我家探亲。在普通人看来,他的面容残暴威严。那天叫他协助顿珠和那个去世的(查巴赤松)去。啊啧,不说这个了。叫人害臊。”部落长显得有些惭愧。
旺钦想起那时的情景:“这下我想起来了。是那个脸圆得像猫,满脸胡子拉碴,眼睛充血的人吧?”
“是的,就是他。他知道今天我们把‘无敌三兄弟’干掉了,就会乐得发疯的。”部落长往炉子里添着牛粪说。
旺钦说:“那天你们的三个骑士到我们那儿,叫我们很担心,以为是三个土匪。”
部落长说:“听我们的放牧员说一户陌生人家来到我们的夏季放牧点时,以为可能又是像‘无敌三兄弟’那样的暴徒,弄得我们也很担心。不过我们能够生活在同一个部落,共同铲除所有外敌,美名传向其它部落,无疑是前世积德的结果。”
茶烧开了。部落长找出糌粑,给旺钦糌粑糊糊和肉吃,倒茶喝,像宠儿一样照顾。
临近天黑时,部落长把牛羊赶回到畜圈;给那两匹马盖上罩衣,迁移拴牧橛子。
此时,顿珠到了达娃家。一下马,顾不上寒暄,就兴致勃勃地告诉他说:“达娃大叔,我们已经把‘无敌三兄弟’除掉了。全都除掉了。”
“啊?什么?再说一遍。”达娃怀疑自己是不是听差了,就把右耳贴向顿珠仔细一听,才知道自己没有听错:“男子汉,男子汉。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么好的消息。进来吧,进来。”他把顿珠手里的缰绳交给他的儿子贵楚,卸下马鞍,饮马,说:“把马迁到牧草好一点的地方。”他牵起顿珠的手,把他迎进家门。“呀,你们是怎么把他们杀掉的?只有部落长你们两个人吗?部落长派你来告诉我这个好消息啊?”他像个喜欢听古代故事的小孩,坐在顿珠跟前,听他说话。
顿珠说:“还有旺钦帮忙。”
“旺钦是谁呀?”
“是前年加入我们部落的那个人。”
“哦,是那个有枪的人吗?”
“是的。”
“好汉们,这下可好了。话说‘小人得志,焚毁佛法’。不把那些坏人除掉,谁都见不到阳光。”他说着摸了一下顿珠的枪。“那天我听到你们消灭一个匪帮,缴获很多枪支的好消息后,本想前去祝贺。可是怕被那三个佛敌(‘无敌三兄弟’)发现,就没敢去。”
顿珠把他们如何杀掉“无敌三兄弟”、旺钦的胫骨又是如何受伤的,以及这次自己的来意等从头至尾讲给了达娃。
翌日快到中午时,顿珠、达娃及其儿子贵楚和丹玛到了部落长和旺钦跟前。
有关杀掉“无敌三兄弟”的事情,昨晚顿珠从头到尾讲过一遍。可是达娃意犹未尽,还想听。他反复问道:“呀,大侄子,好汉们,你们是怎么杀死“无敌三兄弟”的?你们叫他们舔枪口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做的?他们是不是很害怕?”
部落长把灭掉“无敌三兄弟”的过程从头到尾给他讲了一遍。
他们把帐篷、肉、酥油和奶渣等全都驮到牦牛背上。扔掉所有衣物。把旺钦抬到马背上,由达娃牵着马,多数人先走,贵楚和丹玛赶着牦牛跟在后面。
他们穿过南面一个垭口的时候,占堆和次角像见到阔别已久的父母一般,跑过去迎接。
近了,占堆发现父亲旺钦的马由一个圆脸、满脸胡子拉碴的男人牵着;旺钦的右脚膝盖以下缠着绵羊毛,变得比大腿还粗。由此,知道他受了伤:“阿爸,阿爸,怎……怎么啦?”他哭喊着抱住旺钦。
旺钦拍拍占堆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儿,没事儿。”
部落长搂住占堆,解释道:“他的胫骨被石头砸伤,差点儿断了。不过情况不严重。”
次角轻声说道:“昨天要是带我们两个多好。”他瞥了一眼占堆。
旺钦笑道:“哈哈。俗话说,‘命中注定难扭转,额头皱纹抹不掉。’别说是你们两个,纵有上千人,也难避免。这是我上辈子欠下的债。”
占堆不相信“差点儿断了”这句话。他十分担心地说:“肯定断了。你们瞒着我。”他抚摸起旺钦包扎的脚。
“没有断。”尽管顿珠解释了,但他还是不相信。他问:“没有断,干嘛要包扎?”
“真的没有断。女婿你不必担心。也许是骨折了。”顿珠解释多少都没用,反正他不相信,认为这些话不过是安慰他而已。要是把包在小腿外层的毡子解开,就知道父亲的脚究竟变得有多可怕,绝对断成两截了。他看了看用毡子包着的腿脚。发现连指甲大的血迹都没有渗到毡子外面。可是他怎么也不相信他们说的话,断定父亲的脚被敌人打断了。
到达部落后,绝大多数人都出来迎接他们,跟他们寒暄。尔后大家都围拢到旺钦周围,关切地问询:
“脚怎么啦?”
“受伤了吗?”
“可能断了。包扎了。”
“是刀子砍的吗?”
“可能是用刀子砍的。他们没有枪。”
“……”
“你们说我的脚断了吗?没断。伤都没有伤着。这个毡靴好看吧?”旺钦开起玩笑,不作任何解释。
到了家门口,由占堆、部落长、顿珠、次角和达娃等人或抓住旺钦两只手,或小心翼翼地抬起他的右脚,把他从马背上抬下来,搀扶着送进了家门。
看到这一情形,沃玛吉以为旺钦受了重伤,用手撩起衣袍下摆,跑进旺钦家。得知除了右脚,没有受什么伤,便松了口气,问了几句没头没尾的话:“啊啧,脚……脚……”
“脚……脚……毡靴……我穿了毡靴。”旺钦学着沃玛吉,开起玩笑。可是没有一个人笑。
扎西央恰一看见旺钦粗大的脚,就吓得不敢往那儿看。她慌慌张张地围着炉灶转起来。过不多时,她拿起一个碗,倒入酥油和奶渣,挼出好吃的糌粑团,捏成一坨一坨的递到旺钦手里:“阿爸,吃吧。”接着给在场的所有人倒茶。
部落长坐在旺钦旁边,把绳子一头松开,解开缠在腿上的毡子卷。怕用毡子裹着的裂口渗血,大家便围住他,直瞪瞪地看他的腿。
部落长把缠在旺钦脚上的绳子解下,慢慢松开毡子给大家看,俨然将保存很久的祖辈上留下的珍贵遗物让大家瞧。他的小腿除了简单包扎,什么伤口、血迹都没有。
占堆喜出望外:“腿好像真的没有断。刚才把我吓坏了。”
旺钦动一动脚面,说:“没断。要是断了,就动不了了。”
占堆把一块从旧皮袍上剪下来的皮子垫在旺钦脚下。
“今晚绵羊归圈后,叫琼波好好包扎一下。我不太会包扎。”说完,部落长这才跟达娃一起回自己的家了。
部落长妻子等家人双手端着“切玛”和青稞酒,早已站在家门口等候他。但是由于旺钦为自己受了伤,这令他很担心。他在走进家门时,顺便吃一下“切玛”,把酒碗接过来,一饮而尽,进了家门。
几个仆人用双手把头天准备妥贴的等候肉和等候酪糕放在他面前。
达娃不客气地掏出镶银胁刀吃起肉和酪糕来。因过去遭到“无敌八兄弟”凌辱而积聚于心头的仇恨还没有消解,他就喊出死人的名字※道:“要是当即把珠塔杀掉,他就不会受伤。不杀珠塔是他的失误。”
部落长说:“旺钦对‘无敌三兄弟’过于怜悯了。”
达娃说:“‘过于怜悯,怨恨就断不了’这句话说得太有道理了。对那种狼一样的人,有什么值得同情的?”
旺钦的脚不再出现无法忍受的疼痛。他忖道,这是我无端地欺负与自己没有任何冤仇的‘无敌三兄弟’得到的报应。他甚至想到,自己的脚被珠塔用石头砸伤是非常合情合理的。我欺负人家,让人家舔枪口,人家用石头砸我致伤,这都很合理。这两件事情即使用尺子量,也不会出现高低之差;用秤称,也不会出现偏差。想到这里,他得到了些许宽慰。他真心诚意地想到这些,不怨恨珠塔,而且心想死于刀枪等兵器的人,过了五百年才能投胎。于是他为珠塔的死动起了恻隐之心。
晚上,由贵楚和丹玛赶过来的“无敌三兄弟”的牛群和羊群到达住地后,人们跑到畜群里,谈论牦牛和绵羊的毛色、犄角形状和肥瘦情况。
部落长带着羊倌琼波来到旺钦家。这回他的齐腰的自然发辫用一根粗绵羊毛线扎着,看上去活像一把破旧扫帚。
“羊倌大爷,牛羊腿脚断了你会很好地包扎。你把他的腿好好包扎一下。”部落长说着,在旺钦对面坐了下来。
羊倌琼波眨巴着陷入无数条弯弯曲曲的皱纹中的小眼睛,看旺钦脚上的肿块。他说着“肿块有点大”,从怀兜里掏出牦牛舌头样的磨石,在肿块上抹一下。然后把昨天部落长和顿珠做的扁平长方形木条,井然有序而又紧松适度地绑在缠于腿上的一块氆氇上,说:“不要动。你骨折了。多喝点骨头汤,很快会好起来的,不碍事。”
从“无敌三兄弟”消灭后获得的财产和牛羊中分给次角五头牦牛和十只绵羊,其余全部平均分给部落长、旺钦和顿珠三家。
部落长说:“这顶帐篷我要了。我的男女佣人睡觉的帐篷风吹雨淋,变得破旧不堪,需要换一顶新的。”
过了十多天,旺钦可以拄着帐篷进出家门。大家都为他快速痊愈而高兴。
羊倌琼波每天晚上或者早上都去看一次旺钦。
这天羊倌琼波眨着裂纹似的小眼睛,从帐篷缝隙往里瞅着:“旺钦大叔,怎么样?好些了吗?”
这时旺钦还躺着。他立即从被窝里探出头来,说:“好很多了。你进来吧。”
琼波慢慢走进去说:“怎么样?我看一下。”他把旺钦的被子往上掀开一点,解开包扎一看,已经消肿,跟平时没有什么区别,胫骨砸中石头的地方也不见了。“现在解开包扎好。不过不要活动得太厉害。”
扎西央恰给琼波倒一碗茶。随后又给旺钦一碗茶和一碗骨头汤。
琼波说:“你要继续喝骨头汤。”
旺钦问:“这么好的包扎技术是怎么学会的?”
琼波用比裂纹大不了多少的眼睛看着旺钦道:“我从八岁起就一直放牧牛羊。有时牛羊的腿被坞尔朵砸伤。因为牛羊是主人家的,腿被砸断后,生怕被主人发现,就马上进行包扎。我也就有这么点多年积累的经验而已。别的我什么也不懂。”
过了几个月,旺钦迈步时,脚稍微有些瘸。尽管基本上痊愈了,但是琼波叫他不要扔掉拐杖。旺钦听了琼波的话,走到哪里都拄着拐杖,右脚着地时,身体的重量靠拐杖支撑。
话说,“春风吹来的时候,处处绿意盎然。”天气一天天转暖,河边绿油油的新草中,零散的花苞随处可见。这说明晚春和往常一样,悄然降临到绒巴草原。羊圈里早晚悠然地响起羊羔和母绵羊的叫声。中午和晚上挤母绵羊的奶;上午把母羊和羊羔分离出来,单独放牧;下午把羊羔和母绵羊合在一起放牧;晚上把所有羊羔都关进用牛粪搭建的圈舍里。妇女们忙着煮奶、搅乳。一派乳业(畜牧业)繁荣,人人忙碌的景象。
赞拉部落长家过去的私有夏季放牧点,自今年起变成了四户人家的夏季放牧点。他们陆续搬迁到夏季放牧点。四户人家间隔一定的距离。部落长家除了男女佣人,谁都不能到夏季放牧点。此为一俗。这次临行前,部落长嘱咐旺钦道:“在夏季放牧点期间,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由你来负责。”
四户人家的所有牲畜都在夏季放牧点的草场上。这使得夏季放牧点变得更加绮丽、热闹、喜庆。绒巴德萨的其它几户人家也迁徙到南北东三个草甸山背面,把那里作为夏季放牧点。这个曾经被称作老太太、遭人欺负的部落,从去年起把所有侵扰他们的外敌、土匪和耍威风,欺压他们的土霸王全都给消灭后,部落内外所有人都迎来了在自己的领地安居乐业的美好时代。过去绒巴德萨部落与龙吉部落相连接,两部落间招婿娶妻,一直保持着联姻关系,使得一半男人成为父亲和叔叔;一半女人成为母亲和姨妈,相互情谊绵绵。然而,自打教敌“无敌八兄弟”长大起,他们盘踞在边界地段,压迫欺侮自己部落的人,无法无天,将水草丰美的地方都据为己有,放牧牲畜,并把牲畜随意赶到邻近部落的草场吃草饮水,残酷欺压他人,致使这两个部落之间的通婚传统暂告中断。
现今部落里的人都过上了安宁幸福的生活。邻近部落的不少男女青年无限倾慕美名传遍四方的绒巴德萨青年,出现了很多以简便的婚宴,相互嫁娶男女,促成美好姻缘的家庭。
绒巴德萨的年轻小伙子顿珠每天到山上放牧时,与龙吉部落罗丹大叔的女儿珠措相识,并成为心心相印的恋人。
南面草甸山上有两群绵羊在悠闲地吃草,好似断了线的珍珠。这是绒巴德萨部落的小伙儿顿珠和龙吉部落的珠措的绵羊群。顿珠背着如影随形,一刻也不离身的叉子枪,坐在一块磐石上。微风轻轻拂动着红色翼旗,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显得更加耀眼、鲜艳。
“啊啦啦莫啦啦日……”珠措哼起没有歌词的小曲,把坞尔朵甩得脆响,以给顿珠打招呼。
“呀,唱了一支好听的歌。再唱一支吧。”顿珠跑到珠措跟前,直勾勾地看着她。珠措折断一根纳扎草,把根茎塞进嘴里嚼着,假装羞怯地埋下头,什么也不说。
“珠措。”顿珠放下枪,把枪叉立在地上,挪到珠措跟前,假装有话要跟她说。
“啊。”
“你为什么不开腔?”
“不为什么呀。”
“那就唱首歌吧。”
牧区的男女之间除了情歌没有什么可唱的。自古以来,牧区的青年男女通过情歌这一纽带,争取自由和幸福,繁衍后代,为人类的发展尽涓埃之力。
珠措想了想,唱了一首情歌:
“骏马在草滩上嘶鸣,
黄金花鞍落在家里。
只要金鞍情义不变,
骏马就会加速奔跑。”
她刚一唱完,就羞涩地背对着顿珠坐了下来。
顿珠对了一首歌:
“布谷在印度鸣叫,
雁子在门隅啁啾。
叫着走近咫尺间,
旃檀梢头来相聚。”
唱毕,他就抱住珠措,解开腰带,亲起嘴……
如此这般,他俩彼此相爱,成为了只可死别,不可生离的情人。
把所有牲畜都赶到夏季放牧点后的一天,赞拉部落长骑上一匹乌鸦似的黑马,穿上一件半新不旧的氆氇袍子,脚蹬一双崭新的喜查彩靴,奔夏季放牧点而去。
天空湛蓝澄净。一丛丛洁白的云团,宛然绵延不绝的雪山,在四面地平线尽头飘动。阳光灿烂辉煌。草地上,蜜蜂歌唱着在天然花园里飞舞。生长在不断向下飞流的澄澈山涧水边的色钦花、色琼花、沉香、红黄白三色奶瓶花、铃铛花、飞燕草等各种野花芬芳四溢。娇艳的蝴蝶仿佛在与野花竞相争妍,忽而飞旋,忽而享用花蕊,扇动翅翼。如此旖旎的自然风光令赞拉部落长心旷神怡,万分陶醉。他不由得下马,仰面躺在花丛中,两只手臂反剪,身心完全沉浸在欢乐之中。
黑马也在享用潺潺流淌的山涧水边的青草和草籽。叮咚作响的小铃铛声给这美丽的自然界以更大的活力。
部落长在山涧水边把脸和手洗干净,舀一碗水,喝下,欣赏起远远近近的山川美景。夏之美女给予自然界以如此美丽的景色,使人们的身心获得无尽的愉悦。他忖到,我把自己看作是官员,常年待在家里,不论夏季放牧点,还是冬季放牧点,一概不去。这纯粹是自讨苦吃,而不是什么享受。他不满足于那一片锦缎似的草甸、各色鲜花的芳香、小鸟飞旋着“叮叮吱吱呱呱”啁啾的美妙声音、在天空中轻缓飘舞的洁白云朵,安详、自由、悠闲地徜徉在草甸上的畜群等色、声、香、味、触五妙欲无所不包的自然形成的夏之风景,时而仰躺着凝望天空;时而竖起耳朵聆听鸟叫声;时而趴在地上,把鼻子贴到地面闻起花的芳香。
约莫午后时分,天上乌云翻卷,西边天地连接处电光闪烁,偶尔响起几声老牦牛哞叫似的、缓慢而低沉的雷声,使得部落长一急,立即离开此地,扬鞭策马,疾驰而去。
啊啧,这是旺钦吗?是,是他。他的脚彻底痊愈了,不需要再拄拐杖。走路一点儿障碍也没有。看到这一情况,部落长无比欣喜,俨然父子相见,抱住旺钦连连贴面道:“这下好利索了,好利索了。没想到好得这么快。”他把旺钦从头到脚,从脚到头打量两次,脸上绽开喜悦的笑容,双手久久抱着他的肩膀。
旺钦也很高兴:“我的脚完全好了。本来就伤得不重。我想你会来的。今天早晨我还在睡着的时候,一只知客鸟※‘叮叮叮’地不停鸣叫着,提醒我起床。我猜想今天会来什么样的客人,到我家的只有你一个。这梦真灵验。”他们愉快地寒暄着,把马拴在帐篷绳上,卸下马鞍,然后把它们赶到草滩上。今天早晨的知客鸟叫得比其它知客鸟悦耳、响亮,叫的时间也长,一直叫到旺钦起床。他吩咐扎西央恰“今天你把酸奶发酵得甜一点,”并从藏羚羊颈皮口袋里抓一把茶叶熬上。
旺钦掀开酸奶盖子,给部落长盛一碗;用新鲜母牦牛酥油打茶;把手洗一下,挼少许好吃的糌粑油糕,把它捏成一坨一坨的,搁在部落长面前。
部落长恰在扎西央恰去放牧绵羊,占堆去放牧牦牛,只有旺钦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过来了。因此,他们俩随意拉起了家常,谈论的话题面面俱到。做完一切接待部落长的事情,旺钦便坐在坐垫上,倒上一指甲盖鼻烟道:“最近小伙子顿珠与龙吉部落罗丹家的珠措姑娘……她叫……旺珠……珠拉……不是……珠措认识。现在他去放牧,有个漂亮的女孩给他作伴哪。”
部落长说:“这是好事。顿珠也不小了。他父亲的仇也报了。他年纪不轻,该娶个媳妇了。”
西沉的太阳回过头来,依依不舍地亲吻起高低不平,犹如野兽獠牙的山峰。山峰装作一副羞怯难当的样子,用金色的绸缎头巾裹住脑袋。金黄色的晚霞赋予辽阔无垠的草原以浪漫色彩。群群牛羊从四面八方被赶回到畜圈。央嘎尔绵羊叫声悠悠,黑色牦牛叫声隆隆,牧人的歌声、狗们的吠声,一时给人以这样一种感觉——在这个世界上,哪怕走到天涯海角,也难以找寻比这更热闹、更美丽的景致。
晚上把牲畜赶回到没有围墙的畜圈,干完拴牦牛、挤奶等所有日常家务活,就吃晚饭。为了防敌防狼、行夫妻交欢之事,占堆和媳妇扛着被子到羊圈附近睡觉。
几天来,部落长悠闲自在、舒心快乐地往返于旺钦家与自家的夏季放牧点和次角家与顿珠家之间。他走到哪家,哪家就把他当作贵客伺候;又当成自家人,与他谈论各种事情。
起初他从家里来的时候打算在夏季放牧点只住几天。可是他被夏季草原美景深深地迷住,到这里都四天了,还不准备回家。
趁这次部落长到夏季放牧点的机会,拉姆老太太让旺钦到龙吉部落罗丹大叔家说亲,给顿珠娶来了珠措姑娘。
那时藏北牧区的婚宴和婚礼仪式极其简单,尤其是在夏季放牧点更加简单。除了铺在腼腆地紧挨在一起的这对新人屁股底下的一床旧红色氆氇边粗毛垫席和摆在新人面前的其他客人所没有的两碗融酥拌人参果,就没有任何婚礼的特点。这是一场十分简单、一点儿也不奢侈的婚礼。婚礼前一天,由次角和占堆帮忙,从绵羊群里精心挑选一只肥壮的公绵羊,把它宰杀,用新鲜肉、酸奶和奶汁招待客人。邻居们都以客人的身份到顿珠家,高高兴兴地聊起了天。
从这天起,这对相亲相爱的新人,在一个家庭里,开始品尝起生活的滋味。
这天正值藏历六月十五日。天空晴朗如镜,连指甲大的云朵也没有。皎洁的月亮跃出山巅。今天刚刚举行婚礼的这对新人在羊圈外边,用充满情欲的柔声细语,倾吐着心声。
一般来说,入夜后所有昆虫都回到各自的穴中隐蔽起来。然而也不知是出于妒嫉,跟两个新人媲美呢,还是因为害臊而飞走的,两只小蝴蝶在明媚的月光下,盘旋着在空中飞翔。
啊,草原的夏季是如此的短暂呀!绿色的草尖很快变成灰白色发辫。下午的风儿将帐篷四周吹得呼呼作响。牲畜膘肥体壮,一改春季的模样,都变得丰腴浑圆。牦牛的犄角宛若抹了酥油一般黝黑闪亮。
秋季是牲畜交配繁殖的季节。为了“心上人”,那些早晚拴在拴牛地线上的体大如野牦牛的种牦牛,发出雷鸣般的吼叫声,顶起犄角,进行殊死搏斗,给挤母牦牛奶的人带来麻烦,常常险遭种牦牛踩踏。
到了深秋,天渐渐变冷,湖泊和河流边缘结一层薄冰。山峦和原野变成黄澄澄一片。有时夜间草原上还降下薄薄的白霜。
夏季栖息在湖中的候鸟们忍受不住寒冷的袭击,雄前雌后排成队,张开翅膀飞向南方。
迁到夏季放牧点的游牧部落逐步返回到定居点。储存好酥油、奶渣,收齐羊毛、牦牛毛,秋季便是牧民最轻闲的季节。
这天次角带着两个双胞胎孩子到旺钦家。
旺钦不计前嫌,给次角倒茶,递鼻烟壶,从自己座垫旁抓一把用茶叶煮过、染成棕色的羊拐,分给两个孩子,说:“这两个孩子挺听话。你们俩拿去玩吧。”他抚摸一下两个孩子的脸蛋:“真乖。双胞胎叫人晕头转向。我到现在都不能分辨出这两个孩子哪个是大的,哪个是小的。”
次角把鼻烟壶还给旺钦,指着两个孩子说:“这个是大的,这个是小的。”
两个孩子得到羊拐后,不胜欢喜,说着“这是我的马,这是你的绵羊”,玩了起来。
一开始,次角不知道话该从哪里说起,便轻声问道:“旺钦大叔,你的脚完全好了吗?”
“彻底好了。跟以前一样。”旺钦把受过伤的脚往前一伸,动了动脚面,“一点儿也不疼,完全好了。”
次角说:“现在不忙,天气也不算太冷……”
由于为自己杀死旺钦的好朋友尼夏深感愧疚,不敢继续表示愿意为此毫不犹豫地充当旺钦的帮手。但是旺钦领会到后面一句话的意思,便接过话茬道:“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现在我们的武器也不算差。依我看,部落长对我们恩重如山。他没有必要跟我们一起受苦受难,他待在家里最好不过。他把枪借给我们就可以了。”他朝自己挂在帐篷柱子上的枪瞥了一眼。
次角非常满意地点点头:“是的。他没有必要跟我们一起去。为报答消灭‘无敌三兄弟’之恩,那天达娃大叔发誓要派他的儿子丹玛和贵楚帮我们的忙。”
旺钦说:“那就好。我们本来就有资格带他的两个孩子。现在我们没有必要拖延时间。话说‘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如果我们暂时被打败,需要逃跑,遇上下雪天,就容易被跟踪。现在正是时候。再拖延的话就有下雪的危险。”
由于需要安排进攻的时间,确定行走路线,旺钦差儿媳妇去请部落长。
“哈哈。两位大将军为什么不叫我呢?”部落长开着玩笑,迈开大步,走了进去。
“这不是请来了吗?”旺钦也开了个玩笑。
部落长说:“听扎西央恰说,你们俩已经安排好了。”
“部落长撒谎了。我没有这么说。”扎西央恰这么一辩解,逗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等过了明天、后天,大后天这个良辰吉日出发吧。再也没有磨磨蹭蹭的必要了。”这次他表现出名副其实的部落长的样子,果断地说。然后掰起手指头。“这次我、旺钦父子俩、次角和顿珠五个人去,再带上尼玛给我们烧茶。”
他这么一说,弄得旺钦和次角不知道该说什么。旺钦说:“我看部落长您就没必要去了。”
“啊?你是说我没有必要去?为什么?”部落长讶然瞪大了一双眼睛。
“我们的意见是您待在家里掌管部落里的事务。你要是把枪借给我们的话,龙吉的达娃大叔答应派他的两个儿子帮忙。”旺钦作出解释,并从他这个不会说敬语的人嘴里蹦出来一个“待”的藏语敬词“朽”字。
部落长右手托起腮帮想了想,用干脆而又略带愠怒的语气说:“是不是说我要是不待在家里,太阳就不会照到绒巴德萨?我不待在家里,太阳也会照样从东方升起来,从西边落下山去。你们是不是说我不待在家里,绒巴德萨的人就不会吃饭、穿衣?时间长则一个月,短则半个月我们就能回来。”
旺钦和次角不敢回复。一时间这顶窄小的帐篷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静得仿佛羊粪蛋被风吹动的声音也有可能听得到。
过了一会儿,旺钦低声道:“你跟我们一起吃太多的苦,我心里过意不去。要不然……”
部落长接过旺钦的话茬道:“吃点苦算什么?为了我们,你不仅脚受伤了,而且还……”他差点提起有关尼夏丧命的事儿。想到次角也在这里,不能提这事儿,便沉吟片刻后继续说:“胯下有马骑,身上有枪背,不会有任何问题。这次怎么个走法、怎么个打法,由你谋划。今明两天做好准备。后天曙光一现,我们就起床。喝完早茶,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出发。”
今天部落长与以往不同,果断地决定一切事情,且把仆人尼玛叫来,派他到龙吉,通知达娃大叔的丹玛和贵楚明天到这里集中,自带马匹、干粮和刀矛等精良武器。
在接下来的两天内,大家缝补靴底、皮袍,磨刀,擦枪,备好干粮等所有必需品,于第三天黎明时分起床,喝早茶。
“高兴得过头,意味着小伙要出战”这句话说得多么在理啊。占堆、顿珠、丹玛和贵楚一反常态,起床后洗了一下脸和手。
当朝阳的光芒照耀整个天宇时,大家牵上各自的马,套好马鞍辔头,到旺钦家门口集中。有枪的翼旗在早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鲜艳夺目。
在微风中猎猎飘扬的叉子枪的翼旗、用彩色布条编织的,五彩纷呈的马尾巴,威风凛凛的马儿的奔跑欲望等给旺钦以无限欢喜。他脸上绽开笑容,一股子战无不胜的勇气和信心,使得他全身心有了用之不竭的力量。他说声:“呀,小伙子们,我们出发”,一跃跨上马背。与此同时,其他人也骑上了马。
留在家里的人煨起遮天蔽日的桑烟,祝福出门寻仇的人长命百岁,免遭劫难,战胜仇敌。
扎西央恰和珠措为离别自己的男人而感到痛苦和担忧,她们的眼里噙满泪水,视线变得模糊,却强忍着没有流出来。
“叽叽嗦嗦,愿善神得胜!
“在同等的马匹中,快出一段辔头。在同等的人里,高出一截头盔。”旺钦领着一拨人呼神唤龙,绕村子转三圈,像岭国※的勇士出征、降服敌人一样,奔向南方。
到了南面的山口,大家这才掉转头来,朝自己部落望了望。这时留在家里的人都还站在门口目送他们。
为了能够使马匹保持体力,他们早晨天一亮就启程,不到中午就走到水草丰美的地方,在那里扎营住宿,次日继续赶路。这天从住地眺望远处,看见昂然伫立在连绵群山的雾霭中的雪峰,一如束成白烟顶髻的威武之人。这无疑是央秋的救星辅佐者、护法疾驰者神山格宁伦吉孜莫峰。此刻,旺钦父子俩喜出望外,仿佛回到了阔别多年的故乡。
这地方水草丰饶,而且能够拜谒神山格宁伦吉孜莫峰巅,便在此地住了一宿。
大伙儿卸下马鞍,把马拴在草地上,用袍子下摆装牛粪,堆放到一处。尼玛、丹玛和贵楚三人立马把用火镰打出的火苗放进用牛粪窝起的圆圈中间,再往火苗上放一些细碎的牛粪,趴在地上吹气。一开始烟雾细如马尾巴毛。但后来越烧越旺,烟雾似青龙上天。向天空升腾的袅袅青烟给广袤的草原以生机。他们三个人依旧趴在地上往火堆上吹气,烟雾变小,火焰熊熊燃烧起来。
他们离开家乡后,直到今天只喝到开水,没有喝到茶。旺钦心忖,今天因为拜见了神山救星辅佐者,就想到即使没有多少茶,也要烧茶喝。他像个把祖先留下的财富在一天之内挥霍一空的败家子,把茶袋翻个底朝天,把茶叶全部放入陶罐,连一片叶子也不留,烧了起来。
火烧得很旺,陶罐里的暗红色茶烧得沸沸扬扬。伙夫尼玛说着“茶烧开了”,用两只袖口抓起炉子上的陶罐,把它端下来,给每个人的碗里倒上茶。旺钦父子俩面向格宁伦布神,一致喊道:
“嗦嗦!
救星辅佐者,
护法疾驰者,
敬给格宁神,
去时救星护送,
来时救星迎接。
比亲人太阳温暖,
对敌人胜过雷殛。
嗦嗦!
愿我的坐骑,
在众马之中快一步。
愿我的银盔,
在众人之中高出一头。”
他把头道茶新敬向格宁神,并反复祈祷能够在战场上获得胜利。
其他人都喝起了茶。
大伙儿往自己的碗里放入糌粑和奶渣。伙夫马不停蹄地给大伙儿倒茶。然后往煮肉用的红铜锅里倒上水,开始煮肉。
肉煮好后,把冒着热气的肉一块一块地取出来,均匀地分成八堆,用民间的一种叫做“放石子”的抓阄儿办法分肉。即,一个人躲起来,其余人把自己拣来的石头,或者牛粪、羊粪蛋、草茎等混放在一起,交给那个躲起来的人,由其放到肉上,每个人都得记住自己拣的抓阄儿用的道具是什么。
几天来,一滴茶也没有喝到。今天喝上四五碗酽茶,既让大伙儿解了渴,又使身体有了使不完的劲儿。
旺钦推测,从这里到央秋只有约一天的马站※。到了第二天的营地,茶足身暖后说:“我看从这里到央秋很近。我要做到既不惊动鸡,又能取蛋。所以暂时就待在这里。我和顿珠先去探探情况。”
“没有那么近吧?那次你到央秋时,耽搁了很长时间。你不会是认错地方了吧?”部落长狐疑地门道。
旺钦答道:“没弄错。那次我不熟悉地形,去的时候净走了弯路。”
对于旺钦提出的这一办法,大家都表示满意。
旺钦和顿珠都把枪交给丹玛和贵楚,带上半份路途干粮,化装成乞丐出发了。
他俩走了一天一夜,临近天黑的时候,到达那次旺钦隐蔽的乱石谷。他们吃了几节肉。因多日受到疲惫的折磨,两个人都很快跌入了梦乡。
次日天刚蒙蒙亮,旺钦就睡醒了。可是他懒得起床,从被窝里欠起身,倒一指甲盖鼻烟,想美美地吸上一鼻子,便用食指和大拇指夹起一大撮鼻烟,举至右鼻孔,使劲一吸,也不知是鼻烟太多,还是用力过猛,他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喷出唾沫星子,弄得贴在胸口的左手大拇指上的鼻烟,如同风吹灰尘一般,一扫而光,一点儿痕迹也不留。这时顿珠也醒来。他伸个懒腰,说:“这个乱石谷挺暖和的。我一觉醒来天都已经亮了。”说着喊一声“啊若呀”,再一次伸伸懒腰,从被窝里坐了起来。
“我也没有冻着。”旺钦说着,把刚才打喷嚏,从鼻尖垂落的鼻涕擦一下,重又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少许鼻烟,准备吸。
这时太阳出来了。他们起床,走出乱石谷,见达塘部落的村庄仍坐落在原处。旺钦心想,为什么草滩上有很多马呢?朋友嘎洛家还在原来的放牧点,帐篷背面※的经幡在轻轻飘荡。那些人家烧茶的烟雾在袅袅升腾。位于沟头的赞贵家比嘎洛家大很多倍的经幡在风中飘舞。他们家也和其他家庭一样,烧茶的烟雾蓝幽幽地在向空中飘飞。我的终生伴侣央姆被迫与自己分离,住在那顶破旧帐篷里。他难过得差点儿流出泪来。但他想起“好汉宁可流血,也不能流泪”这句老话,也就咬紧牙关,忍住了眼泪。过了一会儿,他伸出手指指着一户人家,告诉顿珠说:“看,那是我的朋友嘎洛家。那家是赞贵家。”
他俩各吃一块肉,以代早茶。
“你装作乞丐走吧。先假装到那几户人家要饭。然后就到嘎洛家。嘎洛是个跛子。除了他本人,别跟其他人说我来了。”旺钦派顿珠到村子里,他自己仍然躲在乱石谷。
顿珠直奔一户人家,佯装要饭。那家有两条像老虎一样的狗,它们打雷似地叫着,向他扑来。如果拴狗绳被拽断,得以挣脱,绝对会要他的命。他提壮壮胆子,把手伸进怀里,抓住刀把儿,从远处连连喊道:“喂,主人家,赏些乞丐食,可积善缘。行行好,赏点剩饭剩茶。”但是招呼他的只有那两条狗。他想,长时间站在这里喊,非但要不到饭,自己反倒完全有可能被狗吃掉。于是,他就离开那里,到另外一家门口,跟刚才一样,从远处喊。结果要到了很多“乞丐食”。
他转而朝嘎洛家走去。起初欢迎他的有两条牛犊大的牧羊犬。狗叫了不多一会儿,一个女人带一碗吃剩的血肠出来,把血肠给了他。
他小声说道:“我是嘎洛的朋友。如果他在家,就请他出来一下。”
那个女人把他从头到脚好生打量一番,不解地说:“我没有听说过我们的老头子有个叫花子、游棍朋友。你是谁呀?”
他答道:“他来了就知道了。”
“你是没有名字的朋友吗?”她有些不友好地看着他,双眼闪烁着疑惑的神情。
顿珠向前迈一步说:“这个你管不着。”
“我是他老婆。怎么管不着?”她仍然盘问着不走。
“反正我没有说谎。你叫他到这儿见我一面吧。别的你就别管。你一个女人不插手我们男人的事情好。”
“我男人不在。”
“上哪儿啦?”顿珠着急得眼睛都瞪大了。
“这个你管不着。我们夫妻的事情你们流浪汉不管的好。”她用跟刚才顿珠说的差不多的话予以回击,嘴角挤出一线诡异的笑。
“我要上你家看他在不在。”顿珠欲进她家门,被她挡住并骂道:“不要来。你个要饭的真够嚣张的了。”
“我也没有见过像你这样好管闲事的女人。”
“这人是谁呀?”嘎洛看见自己的女人跟一个乞丐吵架,便跨出门,盯着顿珠走了过来。
顿珠见这个人腿瘸,便知道是嘎洛:“你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再怎么细瞧并回忆,嘎洛也都想不起自己见过这个年轻人:“我不认识你。你有什么事情?”
顿珠眼里流露出犹疑的神情,瞟一眼女人,说了一句暗语:“你忘了你的腿是怎么断的吗?”
嘎洛马上跑到顿珠跟前,轻声问道:“你……你是朋友旺钦的同伴呀?”
顿珠点一下头,脸上露出笑容。
嘎洛对自己的妻子说:“不把嘴巴闭成屁眼似的,会招致灾祸的。”他用手指头戳一下妻子的鼻尖,打发她回家,瞪眼道:“快烧茶。”
“如果是你的朋友,干嘛还要瞒着我?”他妻子发起牢骚,艾艾怨怨地回家去。
“闭嘴。”嘎洛瞪她一眼,走近顿珠低声问道:“旺钦友现在是不是躲在那个乱石谷?”
“是的。”
“他还好吗?”
“还好。”
“你们一共有几个人?”
“八个人。”
嘎洛把顿珠手上的乞丐食喂给狗,返回到家里取来一汤库糌粑油团和几块煮绵羊肉给顿珠:“你现在就回去。晚上能回到那儿。”说完,他便急匆匆地回到家里。
旺钦和顿珠吃着嘎洛捎来的糌粑油团和肉,在乱石谷等候着,哪儿也不能去,像囚犯一样躲藏着。无所事事地等候,是多么郁闷、多么难熬的日子啊!
旺钦心忖,嘎洛友什么时候到来?他有什么好消息告诉我呢?其实他知道嘎洛天黑以后才过来。可是由于时间难以打发,走出乱石谷口,抬起头,不停地朝村落看。
顿珠吃饱喝足后,仰面躺下,直瞪瞪地望着天空,俨然为办成一件大事而感到心满意足。他想起了在家里的母亲和新近迎娶的妻子。现在她们俩在忙什么呢?可能想念我,正在谈起有关我的话题。母亲一定在用粗糙的手撩开帐篷门,望着我们行走的方向,挂念着我,等候我返回家里。紧接着想到,也许珠措从母亲身体左边,或者右边门缝远远地望着,等候着我回家。他慢慢合上眼,假装入睡,缩回两只脚,身子侧向右边,躺了下来。
日薄西山,仿佛一枚金币立在沙堆上,金光闪闪。大山的影子渐渐远去。太阳慢慢向天空隐没。金黄的晚霞涂满西边的天际,使得无边无际的天空被分割成两半——一半黄色,一半蓝色。一抹夕阳的余辉高出其它山峰,闪耀着金色的光芒。然而,在一碗茶的工夫消逝殆尽,大地被黑色大幕笼罩,天空布满星光。
旺钦和顿珠把事先准备好的牛粪堆成鸟窝状,用火镰打出火苗,再将一些细碎的牛粪撒在上面,两人都趴在地上,往火苗上吹气。一会儿工夫,便燃起了红通通的火焰。
他俩面对面坐着。摆在每人面前的一块扁平石片上的煮肉被火烤热,融化的脂肪油浸润着石片。
顿珠拿起自己面前的肉吃起来:“大叔,吃肉吧。”
旺钦把自己面前的肉翻个个儿,说:“我先吸个鼻烟。”他从怀里掏出鼻烟壶,在膝盖上连敲三下,倒到右手大拇指指甲盖上。
一个吃起肉。
一个吸起鼻烟。
一轮椭圆形月亮从东方升起,将黑漆漆的世界涂抹成白茫茫一片。旺钦掏出胁刀,拿起自己面前那节肉吃起来。
顿珠往炉膛里添几块牛粪,砸开肩胛骨,用刀尖把骨髓挑出来吃。
听到从不远处吹来的“咝咝”的口哨声,他们就异口同声地说“朋友到了”。他们走出乱石谷一看,发现嘎洛一瘸一拐地走了过来,他们便上前迎接。
嘎洛和旺钦像久别重逢的母子抱成了一团。
嘎洛抚摸着旺钦的脸颊问道:“你还好吗?”
旺钦既高兴又激动,抽咽着答道:“我很……好。朋……友你好吗?”
“我健健康康的。走,到我家去。”
“你家方便吗?”旺钦问。
嘎洛收拾起他们俩摊在地上的东西答道:“不用担心,赶紧走吧。”
旺钦极欲知道央姆的境况:“央姆好吗?”
嘎洛回答道:“央姆好。到家里说。我们走。”
他们离开乱石谷去嘎洛家。
到家时嘎洛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入睡。妻子坐在灶边纺线。好吃的土巴在灶上的一口大陶锅里沸腾着,肉、脂肪和萝卜的香气扑鼻而来。灶边放着一陶罐茶。这些土巴和茶显然是早就为旺钦和顿珠准备的。
嘎洛妻子问两位客人道:“你们俩有碗吗?”
“有。”他们俩从怀兜里掏出碗,放在面前。
“喝碗热茶,可以暖身子。”嘎洛女人给两位客人倒茶,接着盛两碗土巴给他们俩。
旺钦问道:“好友,草滩上有很多马,都是谁家的?”
嘎洛说:“先好好吃饭,喝茶。你们很多天没有喝到茶,一定口渴了。吃饱喝足了,我们再聊。给我也盛碗土巴。”
旺钦和顿珠肚子并不饿,只是口渴了。可是因为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土巴,所以他们每人都各吃了两碗。
嘎洛从怀兜里掏出鼻烟壶,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少量鼻烟,把鼻烟壶递给旺钦:“你们都有马骑吗?”
“有马,每人都有一匹马。”旺钦答完后又一次问道:“央姆还好吗?”
“健健康康的。去年她还生了一个男孩儿。”嘎洛给旺钦讲了一件往事:
央姆出于得到挣脱魔爪机会的自信,为了完全消除赞贵喀肖的疑虑,继续装出对他有深厚感情的样子,在赞贵喀肖外出时假装担心,流出眼泪;待他从外面回家时,到很远的地方迎接他,说:“你每出一次远门,我心里就变得空落落的。”诸如此类,净说些奉承的话。
事实上赞贵喀肖每出一次远门,她的身心就获得一次自由和幸福。
过去赞贵肖需要外出时,他便含蓄地委托自己信赖的人暗中观察央姆的行为举止。那些人佯装帮她烧火打水,予以监护。央姆得知这一情况后,装出自己非常守规矩,关心赞贵喀肖,在他即将回到家里时,就忙着煮肉、挼酥油酪糕,等候他的到来。因而,赞贵喀肖充分相信她,不再提防她。
有一天,赞贵喀肖接到邀请他出席外地一富豪人家婚宴的通知。由于他喜好骰子、藏牌和酒,他就穿上豹皮镶边袍子,戴上狐皮帽,骑上一匹枣骝马赴宴。
临行前,央姆装得非常关心他,叮咛道:“少喝点酒,喝醉了不好,也没准跟人发生口角。”
赞贵喀肖答应道:“呀呀。我不喝那么多酒。你不要担心啊。”他心想,还真不能喝得太多。她这样关心我,我当然得听她的话。
婚礼座席上坐着很多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宾客。他威严地坐在他们中间。可是一见他丑陋的相貌,就令大人们恶心,令小孩儿害怕。女人们窃窃私语,嘲笑他,弄得他恼羞成怒,一碗接一碗地喝了很多青稞酒。喝醉后,跟坐在旁边的一个富人的宠儿发了生争。他说:“我赞贵是赞※的儿子。你这样看不起我,知道这个叫什么吗?”他掏出腰刀,训斥着准备要人家的命:“今天‘牦牛犊跟野牦牛比试顶角,死的是牦牛犊而不是野牦牛(语近‘以卵击石’。译者注)’。”所幸当时席间有很多人,那位公子哥儿被客人们拦住了:“‘酒醉口失言,睡熟腚失控’,不要这样。”
那个被娇纵的宠儿怒不可遏:“雾起于大海,无海不起雾(语近‘无风不起浪。译者注)。狐狸尾巴不捏显得蓬松,一捏就可细瞧像啥(语近‘是骡子是马溜出来瞧瞧。译者注’)’。”他扑到赞贵身上,掏出了腰刀。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在场的所有人都围上来拉架,血战勉强被阻止。
翌日。那个宠儿带上两个小喽啰,埋伏在赞贵喀肖返乡时经过的路上。他们一人拿一把刀,说:“你这个昨天说大话的豁嘴,知道我是谁吗?要是有胆量,你就来呀。”
赞贵把刀连同刀鞘一起拔出来,心想着今天很不走运,人数悬殊太大,便说:“对不起,昨天我喝醉了。”他把刀交给那个被宠出来的富家子弟,希望饶自己一命。
那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把赞贵的腰刀一扔:“哈哈。懦夫就是这么个德行。酒对胆小鬼特管用啊。哈哈。你从我们胯下来回爬三次,我们就饶你不死。”他们把腿岔开,摆出让他钻胯裆的样子。
同是男儿身,一个屈从另一个,从胯下钻进钻出虽无不可忍受的肌肤之痛。但从心而论,没有比这个更为不可容忍的蔑视和凌辱。赞贵以更加令人恶心的神情,试图保住性命:“少爷,可别这么说。我都认输了,还有什么不行的。从今往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各过各的日子,就不会出现纠纷和官司。以后少爷到我们放牧点,需要我做什么,请尽管吩咐。”
那个宠儿更加气势汹汹地抓起赞贵的胸口,右手将刀尖对准他的鼻子说:“廓日,豁嘴,你要是不知道这个叫啥,我就告诉你吧,这个叫做刀尖。身为富家子弟,我一个身穿绸缎,嘴中吃大米红糖的人,杀死一个豁嘴老乞丐,比踩死地上的小虫子还容易。我问你钻不钻我们的胯裆?脆如马尾巴的小命还要不要?”说着就把刀尖抵在他的上唇上说:“把这地方割开,是不是变得更加威武?”他用刀尖使劲一划,在赞拉上唇右边拉开一道口子,一股鲜血顿然流了出来。
“啊——”赞贵忍受不了残酷的折磨,发出震天响地的吼叫声,扑到那个宠儿的身上,扯住他的发辫狠狠一拽,右脚朝他肚子上一踹,弄得他仰面倒地,两眼冒金花。见状,他的两个小喽啰似猛虎跳崖,毫不犹豫地扑到赞贵身上。赞贵掏出怀刀,后退一步。在他前面那个小喽啰举起约莫一庹长的刀子向他砍过来。他随即将一肘长的怀刀横着捅过去,随着“听”的一声金属的撞击声,把对方的刀子挡开了。此时另一个小喽啰将一把长刀刺向他的胸口。他迅速后退着,用怀刀,勉强挡住了对方的刀。
那个被娇惯的公子哥儿醒转过来,咬牙切齿地用腰刀支撑着身体站起来,怒视着赞贵,用袖口揩一下从两个鼻孔流出来的血,双腿颤巍巍地喘着粗气道:“今……今天……要是放过……这条老狗,就不要喊我的名字。你们俩……你们俩也……不配做男人。”他又擦掉一把血,指着赞贵说:“你这条老狗,从今天起,再也别想活在这个世界上。”
赞贵心里燃烧起愤怒的火焰,心忖,今天反正不能指望活着回家。“与其像狐狸夹着尾巴逃跑,不如像老虎微笑着战死”。他便把下半个脸的鲜血揩一下,说:“你们人多尸体多,我人少尸体少。从今往后,你们三个休想再见到父母的尊容,也别想得到明媚阳光的温暖。”他看一眼刚才交给对方的腰刀,镶嵌着松耳石和珊瑚的汉银刀鞘横在沙地里,刀子一半被压在沙子下面。这使得他有了一种自己落入敌人之手后,亡灵在中阴游荡时所看到的悲惨景象一般的感觉。他想,我现在还没有丢掉性命,仍活在世上。在我死之前将刀子连同刀鞘扔掉,被压在沙子下面,这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情。于是乎,他就朝自己的刀子跳了过去。这时,一个小喽啰把刀子刺向他。虽然他把那把刀子给挡了回去,可是他的右耳被割,垂向肩膀,要不是那一点点行将脱落的皮子,早就离开它原来的部位了。他做好了死,而不是活着的准备,便将怀刀使劲一戳,戳到那小喽啰的胸口。那小喽啰哀叫一声,倒在了地上。
那个公子哥儿把刀子朝赞贵喀肖左侧捅过去。他除了同归于尽,别的什么也不想。因此,他没有阻挡朝自己捅过来的刀子,而是把刀子使劲刺向对方,使得在他的右手被对方砍过来的刀子从肩膀与手臂连接处砍断的同时,对方的肚子被划开,露出肠子,倒在了地上。他的身体也失去平衡,晕晕乎乎的,没了知觉。
过了一会儿,一阵狂风让他苏醒过来。他见自己被一个小喽啰的尸体压着。我刚才怎么了?压在我身上的是什么人的尸体?我是不是睡着了?他想着长叹一口气,发现自己的刀子插在一个小喽啰胸口,刀柄还紧紧攥在自己的右手上。心想,我还没有死,躺在尸体下面真晦气。他使劲挺起身,把身上的尸体推到了左边。
他感觉身体左侧沉沉的,仿佛被一块很重的磐石压着。他全然没想起自己的左臂被人砍断这档事儿。
他慢慢地环视四周,看见自己那匹枣骝马像丢了魂似地低着头,站在尸体中间。一种自己能够活着回到家里的信心和自己一个人战胜三个仇敌的自豪感,使他的全身充满力量,像是毫发未损,安然无恙。他猛然从地上站起来,朝坐骑走去,一个翻身,跃上马背。当他用左手去抓辔头时,感觉到无法动弹。这是怎么啦?他一看,发现自己的左臂连同皮袍袖子不知去向。这才想起是被那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砍断的。他找寻那条被砍断的手臂。没成想,那条手臂由那个公子哥儿枕在脑袋下面。这一情形令他悲痛欲绝,这才感觉到疼痛难忍,摇摇欲坠,险些从马背上坠落下来。
半截腰刀被压在沙子下面,这令他心里感到不曾有过的巨大悲哀,使得两颗泪珠赛跑似地分别从两只眼睛里滑落,溶进下半张脸的鲜血之中。一滴血滴到马鞍上。这才让他记起了上唇被割的事儿,有了疼痛的感觉。他举起右手揩拭下半张脸的血时,觉得有一样东西从肩膀上耷拉下来,一瞧,发现右耳血淋淋地悬在肩膀上。他气乎乎地抬起头,“哈哈哈”地朝天空大笑着,紧咬下唇,一把扯掉垂悬于肩膀上的耳朵,把它扔了出去。那只耳朵掉在绿油油的草丛中,宛然盛开在绿叶上的一朵红花。他直愣愣地盯着耳朵看一会儿,叹口气,再次“哈哈哈”地仰天大笑。
这时,两只乌鸦“呱呱”叫着飞过来,在他头顶转一圈,降落到地上,用喙把那只失去主人的耳朵叼起来,互相争抢着飞走了。他歪着脑袋,望着远去的那两只乌鸦,嘴角堆出一丝笑,俨同佛祖以身饲虎,又像是在为把自己的耳朵施舍给两只饱受饥饿折磨的乌鸦感到自豪。
过了一会儿,他又一次像苏醒过来似的,双目变得炯炯有神,长叹一口气,为自己尚未断气,就看到耳朵被乌鸦吃掉深感悲哀。他为刚才扔掉耳朵感到极大的懊悔,心想不该把耳朵扔掉,便朝那两只乌鸦啐了几口:“呸呸呸。”
他压一下马镫,奔回家的路而去,身后划下一道红线。他的双眼变得模糊,脑袋渐渐垂下去,手上的缰绳也脱落了。
次日早晨,央姆出门时,发现那匹枣骝马站在门口,低头看着自己,头好像抬不起来。她心里一慌,往马背上一瞧,发现赞贵喀肖断了一只手臂的尸体不偏不倚,稳稳当当地驮在马背上;脑袋耷拉到下巴下面,血往地上滴淌。
“阿妈妈”。她从来没有见过尸体,便失声叫了起来。随后跑出去,把情况告诉左邻右舍。邻居们惊恐不已,想到一个女人处理不了尸首,不帮忙哪儿行,便七手八脚地帮她把赞贵喀肖的尸体下葬了。
对于央姆来说,这一出乎意料的事情,促使她实现了盼望已久的空想(愿望),心里一点也不觉得痛苦。但是出于对死者的同情,她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不停地供灯,以做祭奠。
讲到这里,旺钦悔恨交加,吼叫道:“这个恶棍已经被除掉了,我来晚了。”
嘎洛劝道:“不要喊,不要喊。”
旺钦问:“那么现在央姆是孤身一人吧?”
嘎洛倒一指甲盖鼻烟说:“那些戍边军还没有撤走,他们过几天才走。这段时间好友你就在这里等着吧。现在可能不需要打斗了。今年戍边军把我们的武器全部收缴了。据说今年猴子妖魔军来到后藏扎什伦布一带了。他们说要去反击猴子妖魔军。还说如果部落里有人前往支援,就奖励一百个大洋。”
“这里也来了戍边军吗?”旺钦问道。
嘎洛答道:“来了。去年就到这里来了。那些人是找好友你的。”
他们是怎么知道的?旺钦心里直犯嘀咕:“那会儿我们把藏兵全部歼灭了。他们是怎么知道的?”他惊讶地自言自语道。
以前被央秋部落消灭的那些藏军,是驻扎在朵热夏的隶属藏北部队的戍边军。那年次公如本带的那些戍边军没有去朵热夏,而是待在央秋。他们以为谎称他们来了以后,朵热夏一带就会变得安全。但是被央秋措歼灭,没能如期返回去,便以为可能发生了重大事件,藏北军派出两个班的兵力到朵热夏一带。那些戍边军到朵热夏以后,询问当地人时,得到的回答是,每年都有一个班的戍边军到那里。可是今年没有来。因此,对于藏北民兵来说,次公如本带来的那个班已然销声匿迹,无法追查根底。
以前与赞贵喀肖同流合污的那些土匪,在藏北各地抢劫、打猎几年。回去后购买火药,于藏历七月份抵达甲姆囊。藏北内务总管兵营在草原上搭建帐篷,饮酒吃肉,举办军训、比武、惩处罪犯的活动。士兵们进行跑马射击、摔跤、赛马、唱歌跳舞等各种活动。另外,把那些因偷盗、抢劫和杀人而锒铛入狱的罪犯的衣服扒光宣判,并按罪行大小打鞭子。
查巴代本※坐在软席上,品尝着酒肉,瞪起眼,命令道:“狠狠地抽(鞭子)。”有时他以各种下流动作挑逗跟前的漂亮姑娘。
规定项目结束后,喜欢唱歌跳舞、跑马射箭的富家子弟举行各种民间活动。
他们在路的右边竖立牦牛或绵羊肩胛骨,进行跑射比赛。然而,在藏军士兵和乡民骑马者中没有一个能够射中靶子的。
此时土匪们稳稳地骑着马,在头顶挥动着枪,展示各种技艺,把那些靶子一个接一个地打掉,弄得查巴代本万分惊讶,手里的酒碗也掉落到地上,仿佛两眼失去闭合的功能,看得出神,双目呆滞。
赛马娱乐之时,他想知道那些不修边幅,如同流浪汉的马术表演者是从哪儿来的?以前朵热夏一带的戍边军是不是被他们歼灭的?如果能够查明这件事情,那可谓是功绩卓著。于是他把自己的士兵叫到跟前,悄声耳语了几句。
那个小士兵跑到土匪跟前招招手,说:“代本老爷请你们过去。”
土匪们十分警觉地握着枪,大步跟在那个小士兵身后,走到代本跟前,异口同声地唱道:
“白片石当帐篷太久,
不知每顶帐篷拴绳。
以蓝天做首领太久,
不知尊重上面头人。”
唱毕,说道:“有什么事儿?想玩男人的游戏,只好玩。不然我们要走了。”
一听歌词,代本就知道他们是到处游荡的土匪,便焦急地说:“你……你们不必过虑。我……我们交个朋友可以吗?”
土匪们更加骄横地唱道:
“强盗我没有帐篷住,
白片石是强盗的帐篷。
强盗我没有伙伴,
叉子枪是强盗的伙伴。
强盗我没有伙伴,
骏马是强盗的伙伴。
强盗我没有首领,
蓝天是强盗的首领。”
在场的人们见这些放荡不羁的人不但不给上级官员献哈达,还唱起歌,把枪口对准老官员,而且枪的导火索冒着青烟,便不敢靠近他们,后退着从远处看他们;有的心想今天可以看到一场精彩的节目,连代本大人也吓得话都说得结结巴巴的,这些个亡命之徒是从哪里来的呢?
人们在围观他们。
代本强逼着自己堆出一脸令人作呕的微笑,训斥侍从们道:“你们这些饭桶,还不快给他们敬酒。”
侍从们双手哆哆嗦嗦地给每个土匪端一碗青稞酒。
土匪们左手握着枪,右手接过酒碗,走到代本等老爷们跟前问道:“没有下毒吧?”他们把酒碗使劲磕在桌子上。碗里的青稞酒喷溅到老爷们的绸缎袍子上。
代本心忖,要是马上就能够消灭这些个恶人该多好。这帮人不但不尊重我这个大代本,还把酒碗摔在桌子上,如此不把人放在眼里。他心里气得火冒三丈,但装出一副并未生气的样子说:“没有下毒。哪能这么做?你们要是不相信就请看。”他把所有碗底的剩酒挨个喝掉,吩咐侍从们重新斟上。
土匪们这才放心地端起酒碗,把酒喝干,态度也变得温和些,问:“头人,有什么事情,说吧。”
“我们交个朋友可以吗?你们的骑术个个都很了得。”代本站起来,奉承着,把他们请到自己旁边的软席上坐。
土匪们傲慢地盘腿坐在软席上喊:“倒酒。”
代本的那个侍从给每个仆人一个嘴巴,训斥道:“你们都死光了吗?不懂得接待客人的饭桶。”
仆人们立即把袖子搭到肩上,吐出舌头,说声“啦嗦”,恭恭敬敬地给大家倒酒,用双手把酒碗高高举起,敬上,把装有肉和酥酪糕等食品的盘子端到土匪们面前,说:“请用,请用。”
代本打个手势,示意卫兵们把枪支集中放在一边,不得张扬、示威。卫兵们把枪支堆放在一边,跑到草滩上。
土匪们把导火索的火苗熄灭,把枪放在各自面前,吃起肉,喝起酒。
代本说:“从今天起我们都是朋友。好好吃肉,不用客气。”事实上对这帮下流的流浪汉的做派打心眼里感到厌恶,但为讨得他们的欢心,对身旁的其他老爷说:“你们看看,人家牧民心胸多么开阔!个个都是性情耿直、爽快之人。”
其他老爷们也附和着夸道:“是的是的,难得啊。”
土匪们只顾着吃肉喝酒,并没有理睬他们说的话。
酒足肉饱后,他们把粘在手掌上的油擦到脸上,再喝一碗酒,对代本说:“要是没有别的事情,我们就走了。”
代本等人对他们表示挽留:“别急,我们有话要问你们。几年前从我们这里派到朵热夏的十二个戍边军战士去向不明,直到今天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如果你们看见或者听说他们的下落了,就请告诉我们一声。我们会重赏的,特别是你们要是替那些戍边军报仇,就赏给你们很多财产。”
匪首次仁知道说的是那个被赞贵喀肖害得背井离乡的旺钦,就说:“哦,旺钦……”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他就马上停止,心想,我和旺钦之间没有任何遗产纠葛,没有必要伤害他。“不知道,我们没听说过。”
狡猾的查巴代本忖道,他知道这事儿,只是没有把话说完而已:“呀呀,这个不知道也没有关系。他们已经死了。要是没有死,哪天会回来的。不如今天我们好好乐一乐。”他说着让侍从们给土匪倒酒。
仆人们生怕挨耳光,频频给土匪敬酒。这些土匪全都是嗜酒好肉之徒,最终在日头偏西时,都喝醉酒,有的睡着了,有的在呕吐,一时间充斥着聒噪之声。他们用充满情欲的目光望着侍女们,将自己的武器丢到一边不管。
代本一下令趁机抓住这些土匪,士兵们就像狼扑向绵羊群似地跑过去,把那六个土匪的四肢捆成线球似的。
查巴代本离开软席,把左手背在身后,右手捋起胡须,来回踱着步,傲慢地笑道:“哈哈哈,蜂蝇到处乱飞,手脚会被松脂粘住;狐狸到处乱跑,手脚会被网罟套住。哈哈哈。”他戳着土匪的鼻尖,说:“酒肉吃够了吧?还要酒吗?哈哈。英雄难过美人关,莽汉命丧美酒杯。”
匪首次仁酒醒后,气得快要爆炸。他怒视着代本,连连骂道:“你们这些狡猾的老狗,不配坐在英雄好汉中,你这个除了欺哄诈骗,什么也不会的人,跟胆小的狐狸有什么区别?”
“勇气和智谋二者相结合,才能降服敌人。懂吗?勇气和智谋二者,二者。”代本伸出两根手指,张嘴望着天空,“哈哈”一笑,又对土匪们怒目而视。“真是英雄。自己丢掉自己的性命真可怜;欠缺方法和智慧真可怜。有眼跳进陷阱里,下辈子稍微机灵点吧。”说完,撸起袖子,喝一碗酒,十分惬意地说:“啊,真好喝。”
土匪们使出浑身所有力气挣扎,也不过是徒劳无益的。这时太阳隐没到西山背后。大地渐渐笼罩在黑色天幕之下。无数颗星星点缀着天空。
代本背着两手,狂傲地走来走去,说起各种讥讽的话:“哼,可怜。有什么遗嘱,就闷在肚子里吧。有崇拜的上师,就放在心上。有屎尿,就拉到裤子里吧。傻瓜们,今晚睡个好觉吧。”说完,命令一个班的兵力看守土匪。然后,与其他名流一道,在绘有彩虹的大帐篷里喝酒吃肉,玩起骰牌。
牌桌上摞着一层层银两。这些个老爷们的双面绒衬衣又白又干净。一庹见长的衣袖在把手举向空中时滑到肩膀上,戴在左耳上的索齐※在来回晃荡着。
第二天吃过早饭,代本等贵族老爷们在软席上就座。士兵们把那些土匪的双手反绑,戴上脚镣,带到老爷们的座位前,让他们双膝跪地,摁住颈部。
法官尼玛多钦双手掐腰宣判道:“这帮土匪是扰乱地方秩序的罪魁祸首、毒瘤。这次他们到这里杀人越货,但没能得逞,被绳之以法。”
那些当兵的把土匪的衣服扒光,让他们趴在地上,由六个手持皮鞭的士兵撸起袖子走过来,用皮鞭抽打他们的屁股。
士兵们把用几股皮绳编成的、比八岁孩子的胳膊还粗的鞭子,闪电似地向空中举起,使出所有力气抽打,屁股上的鞭痕越来越多,俨如黑蛇在移动。
那些坐在软席上的老爷们的左右两边嘴角露出一丝微笑,捋起胡须,堆出各种愉悦、兴奋的表情。
有些围观的乡民说着“这些气数耗尽的流浪汉真可怜”,显露恐惧与同情的神情。有的说气话:“惩罚这帮弄得老百姓不得安宁的土匪是应该的。也不知这些暴徒杀了多少人哪。这回很快得到报应了。”很多人对自己身旁的孩子说:“看看,以后不好好听父母的话,就是这个下场。”以此进行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场教育和生动的训导劝诫。孩子们几乎不敢直视鞭刑,扯着各自父母的衣角往后退缩着,示意要离开那里。少女们一见鞭子就吓倒,一见裸体就臊得跑到其它地方。老人们不停地捻着手中的佛珠,念诵起嘛呢。
乡民们惊讶于土匪咬紧牙关,没有一个呻吟哀号的。他们摇着头,纷纷夸赞这些人“真不愧是亡命徒,这么坚强。”
给每个土匪打五十个鞭子后,他们的屁股失去肉体颜色,变成了铁青色,左右两个屁股蛋肿成了原先的一倍。
代本和法官从软座榻上下来,走到六个土匪面前,走来走去的,摆出鞭打的模样吓唬道:“盖※,杀我们士兵的浑蛋……什么……旺什么……你们明明知道却不说,得到的就是这个下场。”
匪首次仁上牙咬住下唇,瞪着代本和法官,反抗道:“你们诬陷无罪的人,想杀就杀吧。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们为什么给无罪如皑皑雪山的人扣上黑如乌鸦尾翼的帽子?”
“不要莽撞,不要狂傲,你现在还年轻。话说,‘人为寿命短暂而犯愁,菩萨为寿命太长而苦恼’。有必要把本来就短暂的寿命变得更加短暂吗?现在讲出来还不算晚。你的寿命长短还掌握在你自己手中。小伙子别犯傻。听老人我的话。”法官企图以狡黠的花言巧语欺骗他们。可是连一句有用的话也没能从他们嘴里抠出来。
代本盛怒之余大声说:“这些恶人全都是杀害我们戍边军的凶手。要把他们带到拉萨,送到玛基康严惩。”
士兵们揪住土匪们的头发,把他们拖走了。
这时一个名叫聂喀的二十出头的土匪央求道:“不要杀我,我说……说。求求,不要杀我。”
法官觉得大功告成,作个手势,示意不要把他带走。
其他土匪固执地后退着骂道:“呸,呸!咒你个胆小鬼吐血暴死。”
那个二十郎当岁的土匪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莫大的悲哀。他把额头贴到地上,嚎啕大哭。
代本和法官觉得已达到目的,满意地坐在软座榻上,每人喝一碗酒,捋一捋胡子:“要好好保护这个漂亮的小土匪,他是我们的宝贝哦。”
士兵们解开捆绑他的绳子,给他穿上衣服,把他带到另一顶帐篷里,让他享用丰盛的饮食,给他臀部的肿块搽麝香,敷蛋清,进行治疗。
这个小土匪毫不隐瞒地把事情的缘由全盘托出,说从两年前开始,由他带人不分春夏秋冬守候在这个部落。央姆是他抓住旺钦的套索。他就等着旺钦返回到这里。
嘎洛说:“好友你在这儿住些日子。等那些当兵的走了以后,就可以和央姆团圆。”
旺钦还不相信,问道:“说是他们要到后藏打仗,这是真的吗?”
嘎洛说:“是真的。五天前有三个当兵的前来通报此事,要求全体士兵都开赴后藏战场,跟猴子妖魔军作战,打得哪怕男人全死光,只剩下女人,也不得投降。这是噶厦政府的命令。这话我也听到了。‘高兴得过头,意味着小伙要出战’这句话真的说对了。所有当兵的都要当得有所值,投生男儿身都要投得有所值,绞断肚脐要绞得有所值。有人把魔爪伸向雪域圣地,我们不应战,谁应战。与其像那个叫旺钦的仅仅为蝇头小利窝在这里,还不如与外敌战斗。诸如此类,他们说了很多大话。”
旺钦问:“草滩上的马是那些当兵的吗?”
嘎洛答道:“是。是他们的。”
旺钦说:“那么你们部落里有没有跟他们一起去打仗的?”
嘎洛说:“有。六个如虎的小伙子答应跟他们一起上前线。如果他们真是佛教的敌人,再说,我要是年轻点,就坚决要去战斗。”他的腿脚明明是被旺钦打成瘸子的,但闭口不提腿脚的毛病,而是借口年龄偏大。旺钦知道他说的意思,便点点头,什么也没有说。
正打盹的顿珠把眼睛睁大,以商量的口吻对旺钦说:“如果真是这样,我是不是也要去?”
旺钦说:“不征求部落长的意见哪儿行。”
嘎洛说:“这样的话,我的朋友怎么跟你们部落长讲?你就不要去了。”
旺钦问道:“那个叫聂喀的现在是不是跟戍边军在一起?”
那个叫聂喀的小土匪把所有情况都告诉他们,并把他们领到这里来了。他生怕旺钦气得忍受不住,跟他搏斗,惹出事端,弄得两败俱伤,就谎称:“他很快得到报应,到这儿一个多月后,死于食物中毒。”
旺钦既恼怒,又痛苦地自言自语道:“罪有应得。我跟那些土匪之间连针头大的纠葛也没有,可他们却伙同赞贵喀肖,把我们央秋扫荡得不成样子。”
“好友你别伤心。过两天你、央姆和占堆三个人可以团圆了。”嘎洛安慰道。
“没有比‘幸福无常似富人的宠儿,苦难无常如乞丐的孤儿’这句老话说得更有道理的。”旺钦低着头说。
次日。六个民兵背起在部落里收缴的枪支,有的还扛着长矛,佩戴朴刀,离开部落,跟戍边军一起向南部开拔。俗话说“一次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戍边军和民兵翻越部落南面的草甸山,走了很久。但旺钦和顿珠还不敢出来,躲在帐篷和院墙之间,从院墙石缝里朝南山看。
嘎洛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觉得他们会因为落下什么东西,而让一个人折回到部落。过度警惕,导致心里产生各种奇妙幻觉。其实没有一个戍边军或者民兵回到部落里。他带着无法消除的幻觉,给旺钦和顿珠送去一陶壶茶和一汤库糌粑团。
日头偏西时,嘎洛说:“旺钦友,我把央姆带过来。”
“不用带过来,我自己过去就行了。”旺钦猛然站起身,准备走,却被嘎洛拦住:“你别去,我去把她带过来。我看你今天不露面的好。俗话不是说,‘白天莫多走,座座山头是眼睛;夜间莫多言,帐篷附近全是耳朵’吗?”他提醒旺钦还要警惕,丝毫也不能麻痹大意,就一瘸一拐地走了。
旺钦对嘎洛说的话非常满意。心想,麻痹大意,就有招致灾祸的危险。如果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就会闯祸。我的心肝宝贝央姆离开我,这么多年都挺过来了,不差这个短短的喝一壶茶的工夫。他给自己和顿珠各倒一碗茶,把一坨糌粑团丢进嘴里,把汤库放在顿珠跟前说:“吃糌粑团吧。这糌粑团好吃得很。”
嘎洛到央姆帐篷附近时,那条拴在灶灰旁的黑黄色狗“嗷嗷嗷”地朝他吼叫。他想这条狗体格高大,只要挣断铁链,别说是我这个瘸腿老汉,就是如虎的小伙子,也会吃得连一根毛发都不剩。他也就不敢走进去,拣块石头站在那里。
走到离央姆家帐篷不远处时,次仁老汉从帐篷门里走出来,看了看,走到嘎洛跟前开玩笑道:“呀,嘎洛,今天那些个饭桶走了,大白天的你就想钻她的被窝呀?也是的啊,要是白天不去,夜间绝对会被这条狗吃掉的。”
“廓日,不要开这种恶心的玩笑。你一个嘴里的牙齿、屁股的肉都掉完的老头,还想钻别的女人的被窝,这不是找乐,而是找死。没准你自己想钻她的被窝哩。你别妒嫉我。我到她家有话说。”嘎洛也逗他。
次仁继续开玩笑道:“有什么要说的话?哦,是不是要叫人家今晚不要放狗?”
“哪有比你想得多的?你这个嘴脏得跟狗一样的老头。”嘎洛朝次仁胸脯轻轻砸了一拳。
“啊惹惹,你要是管不住自己,让那个叫旺钦什么的知道了,有你好受的。哈哈哈。”次仁还在逗他。
为了试探次仁,嘎洛说:“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个叫旺钦的要来。她可是受罪了。那些当兵的什么时候会回来?”
“好像不回来了吧?今天他们接到上前线的命令,大家都高兴得很。还真是‘当官的命令,奴才的性命。’他们不敢违抗上级的命令,就待在这里打发日子。可他们的心思不在这儿。那天他们买了我的两只公绵羊。他们说,从此以后用不着守一个女人,有了跟敌人搏斗的机会。这个不幸的女人获得自由了。那个叫旺钦吗,还是什么的如果没有死,回来的话好些。唵嘛呢叭咪吽!这个女人遭了很多罪。”这回次仁老汉没有开玩笑,而是讲了实话。
嘎洛想,不用再害怕,他喊道:“喂,央姆大姐,过来一下。旺钦来了。”
次仁以为是误会了,便问道:“啊,你是说旺钦来啦?”
嘎洛没有回答,而是继续喊央姆。
央姆也以为自己听差了,立即走到帐篷门口,直起耳朵听。
“喂,旺钦来了,快过来。”嘎洛第三次喊她。
“那个叫旺钦吗?什么的真要是来了是好事。这个女人吃了很多苦头。”没有人回答次仁的话,他便自言自语地回家去了。
央姆知道自己没有听错,但抱着孩子,将信将疑地到他跟前,说不出一句话,瞪大眼睛看着。像是在问,你说的是实话吗?
看表情,嘎洛说的不像是玩笑话、骗人的话。可是她心想,旺钦可能没有来。他来的话,要么会带很多人马,要么夜间悄悄地过来,而不会偷偷摸摸地来。这次肯定来了一个跟他们父子俩有关系的人。想到这里,她快速奔嘎洛家而去。
嘎洛瘸着腿,紧赶慢赶地跟在央姆后头追了过去,但没有撵上央姆:“央姆,等等,一起走。”
央姆稍稍放慢脚步,与嘎洛并肩而行:“那人是谁?”
嘎洛反问道:“你说的是哪个人?”
央姆看一眼嘎洛说:“你说的是哪个人?说来了一个人的不是你吗?”她仍以为来者不是旺钦。
嘎洛惊愕地停下步子,看着央姆严肃地说:“我说的是旺钦来了。旺钦,旺钦,你的男人旺钦。”
“你说的是真的吗?”央姆心里擦出一丝信任的火花,又问了一次。
“啊啧,走吧。我说了你不相信。”嘎洛扯一下央姆的袖子,示意她快些走。
央姆心忖,嘎洛没有理由骗我。可能是他来了。与此同时,她又想到,不提有关儿子的事情,旺钦又偷偷摸摸地过来,我儿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她担心地问道:“那么我儿子呢?”
“你儿子占堆好好的。走吧。”
听到嘎洛提起儿子,央姆放心了一些,就加快了步伐。
旺钦和顿珠也在帐篷里。嘎洛瘸着腿跑到前面,掀开帐篷门。旺钦猛地站起身,喊道:“央——姆。”
央姆喜出望外,竟然把抱在怀里的孩子给忘记,抱住旺钦:“旺……钦——”
抱在怀里的孩子掉到门口地上,忍不住屁股的疼痛,“嗯”地哭开了,嘎洛便马上把孩子抱了起来。
旺钦和央姆分别站在门里门外抱在一起。
过了一会儿,央姆离开旺钦的胸口,在帐篷内外找占堆,却没有找到,便哭喊着抓住旺钦的双肩摇晃道:“儿……儿……我的儿子……你在哪里?”
“儿子好好的,你不要哭。我还有好消息告诉你。”旺钦拉起央姆的手。央姆这才跨过门槛,走进帐篷里。
旺钦仔细端详着央姆的脸颊,说:“我给我们的儿子占堆娶了个媳妇。前两天我和顿珠到这里打探情况。顿珠和其他一些人躲在一个地方。”
那个孩子在炉灶旁爬着挪步,喊起“阿妈,阿妈”。有时望着旺钦微微笑着。旺钦抚摸了一下孩子的脸蛋。
当晚旺钦和央姆睡在里面,其他男女放牧员住进另一顶帐篷。顿珠继续住在嘎洛家。
旺钦和央姆遭遇分离之灾,致使多年来相互间谁也见不到谁的面,谁也听不到谁的声,直到今天伴随着痛苦与怨恨、希望与信念,以及各种幻想走了过来。今天希望与信念变成现实,使忧愁和恩怨烟消云散。他们互相间有着说不完的心里话,她便让孩子睡在皮袍里,取来一怀兜肥美的母牦牛肉煮起来,用比拳头大的母牦牛酥油打一陶壶茶,给旺钦倒了一碗。
旺钦把他和儿子占堆背井离乡,历经艰难,以至投靠绒巴德萨等情况一五一十地讲给了她。这使得央姆忽而伤心得潸然泪下,忽而长叹一口气。得知给儿子占堆娶了一个叫做扎西央恰的媳妇,她感到万分欣喜,心想,我的心肝宝贝一定长成大人了,并为此而流下高兴的眼泪。
他俩聊到半夜,喝了五六罐(陶罐)茶。
第二天,顿珠来到旺钦家,把早茶喝了个痛快,带上半份干粮去接部落长及其所有民兵。
这些天来,央姆给自己的儿子和旺钦的帮手部落长等人挼等候酥酪糕,煮等候肉,并从积存多年的熟羊羔皮中,选出二百多张连指甲大的黑点也没有的皮子,着手给旺钦父子俩和儿媳扎西央恰缝制皮袍。喝完早茶,嘎洛、次仁和旺钦三个人一起裁剪、缝制,忙活起来。
期间,央姆用融酥面疙瘩、煮肉、猫耳朵、肉包子和酥油茶等持续不断地招待他们。三天之内做了两件内地出产的紫色提花缎面男式羊羔皮袍子和一件印度出产的豆绿色哔叽呢面女式羊羔皮袍子。
央姆去打水的工夫,嘎洛对旺钦开玩笑道:“赞贵喀肖给你们留下了不少遗产啊。”
次仁老人是个有名的口齿伶俐、幽默风趣的人。他接住嘎洛的话茬说:“是的。不光有很多缎子和哔叽呢,而且还留下了一个鼻涕虫。”逗得他们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旺钦看一眼孩子,自言自语道:“没有比人的一生更奇妙、更不公平的。有时成为你死我活的仇敌,有时却变成仇敌儿孙的养父,在一个家庭里,用一口锅吃饭,在同一个炉灶上烤火。”他用一块羊羔皮边角料擦拭从那个孩子鼻孔流出来的鼻涕。
他们把三件羊羔皮袍子挂在帐篷绳索上刷毛的时候,旺钦说:“我没有想到那个豁嘴有这么多缎子和哔叽呢。”
次仁说:“很多都是从朵康茶帮※和其他商贩手里买来的。有的可能是从其它部落抢劫而来的。”
嘎洛说:“现在央姆戴在脖子上的那些珊瑚,是按每颗两只绵羊的价格从一个康巴商人手里买来的。”
听到以上话,旺钦心里很不是个滋味。他想,把我们融酥一样宁静的部落变成血海一般的是赞贵喀肖,他的财产哪怕是一根细绵羊毛线也不想用。他攥住羊羔皮袍两头,险些把它撕成碎片。但细心一想,自己与心爱的伴侣央姆遭到狂风般的命运的劫难,但是最终得以团圆。所以这次我得依着她。特别是对于这个冤孽鼻涕虫来讲,子承父业是西藏高原人的习俗。如果不给他留些份子,业果上讲不通。于是,他挑选出五六张白色羊羔皮,给那个孩子也做了一件袍子。
旺钦从顿珠走的那天开始算起,正好过了五天。他说:“央姆,我的宝贝,他们明天到。今天你把头洗干净,我也要洗头。”他说着,解开因长时间未洗而粘结成一坨的头发,把它洗干净,编成辫子,系上一根红色丝线。
央姆解开辫子,把头洗干净,戴上一对海螺花纹、镶嵌珊瑚的典童※、嵌有松耳石、珍珠的发套和孜鲁等头饰。
第二天,旺钦夫妇俩起了个大早,把帐篷内外打扫干净,把食物准备妥贴。旺钦穿上前两天新做的紫色提花缎面羊羔皮袍子。央姆穿上獭皮镶边、领子和边子镶白色猞猁皮的羊羔皮袍子,系汉银腰带,左边挂一把汉银三珠胁刀※,右边挂一枚汉银火镰,前面戴个黄铜奶钩。
在牧区,除了赛马娱乐、欢度新年和迎娶新娘(招婿)外,很少有如此盛装打扮的时候。今天是他们一家三口人团聚的日子。其意义远远超过赛马和过新年。
央姆和旺钦轮流到门口,眺望北方。
央姆想见自己儿子的心情难以抑制,她问:“我的儿子长成多大了?”
打旺钦与央姆相见后,这个问题不是第一次提出来,而是几乎每天都提十余次。可是旺钦却总是不厌其烦地回答:“长大了。长得几乎跟我一样高。”
约莫午后时分,央姆看见绒巴德萨的人出现在北面的山上,使得兴奋之情无法抑制,便赶忙跑回家里通报道:“旺钦,你看,他们到了。”说完又跑到门口,目不转睛地望着那个方向,自言自语着,两眼噙满泪水:“我的儿子,我的儿子。”
“你看。”旺钦把自己的右手搭在央姆肩上,用左手食指指着前方道:“你看见从前面数第三个骑枣骝马的人了吗?”
“看见了。那个是我的儿子吗?”央姆心头翻涌起兴奋的浪涛,像小孩似地手舞足蹈。
“走在最前面的是部落长。第二个是次角。”旺钦仍然指着前方,一个一个地介绍道:“第四个是顿珠……”
可是央姆没有心思听,依旧手舞足蹈,独自念叨道:“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我的儿子占堆。”
旺钦的伙伴们跳下马背,牵着马走过来。到了山脚下,重新骑上马走来,红色翼旗在风中猎猎飘扬,旺钦两口子跑上前去迎接他们。
为了在陌生部落的人面前显示威风,他们由赞拉部落长领头,排着队走过来。
占堆见自己阔别已久的母亲前来迎接,便喜出望外,扬起鞭子,喊着“阿妈”,从马背上跳下来,扔掉缰绳辔索,跑过去,抱住了母亲。
“儿子,我的儿子。我的心肝。”央姆禁不住流下悲喜交集的热泪,泪水浸湿了占堆的后颈。央姆望着儿子的脸颊,抚摸着,把他紧紧抱在怀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过了一会儿,再次将儿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仔细打量数遍,把他揽到怀里,抚摸起他的头。
“你们辛苦了。”旺钦问候着,把部落长一行人都领到家里,把所有马都拴在帐篷绳索上,卸下货,取下马鞍。
嘎洛家和次仁家的大大小小很多人都聚在那里,有的帮着取下马鞍,有的帮着卸货。女人们把鼻子藏到袖筒里,看着这些男人,忽而窃窃私语,忽而用肩膀互相推搡。
央姆和占堆母子俩仍旧抱在一起。
央姆揩拭眼泪,抚摸儿子的脸颊:“儿子,阿妈的儿子,你没有得病吧?”
占堆抽咽道:“阿妈,我……我没有……得病。阿妈……你身体没……没事吧?”
“阿妈没病没灾的,很健康。阿妈的儿子,我们回家吧。”央姆拉着占堆的手回家。还没有进家门,她就把搭在帐篷绳索上的紫色提花缎面羊羔皮袍子取下来,让占堆穿上:“阿妈给你做了这件新羊羔皮袍子。你穿上吧。”
占堆脱掉那件灰白的皮袍,换上新羊羔皮袍,央姆帮他系上腰带。进了家门,她把等候酥酪糕和等候肉摆在每位客人面前的长条石桌上,把早已准备好的酥油茶用黄铜瓢摇一摇,给客人们碗里倒上,趁一切空闲时间坐在占堆身旁,给他一块块肉、一坨坨糌粑团:“阿妈的儿子,喝茶,吃肉。”
旺钦和央姆忙不迭地接待起客人。多日来,旺钦的伙伴们夜宿荒山野地,吃了很多苦,也没有吃上一顿像样的饭菜。因此,他们一边吃,一边谈笑风生的,好一派欢乐的景象。
吃好喝足后,部落长“啊”地长叹一口气,双手背在身后,说:“旺钦友,从我们那儿到这里并不太远啊。”
“不远。我第一次来的时候不认识路,走了很多弯路。”旺钦掏出以前部落长赠给他的镶银犄角鼻烟壶,在脚尖磕三下,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上少许鼻烟,随后把鼻烟壶递给了次角。
部落长问道:“旺钦友,你们家就安在这里吗?我们要搬到绒巴德萨。”
旺钦思忖道,老话说得好,“人老怀故乡,鸟老念旧巢”。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思念起故乡,连做梦也梦见自己的故乡。我们要是搬迁到央秋,那里只有废弃的老放牧地。住在达塘吧,会让我们加入他们的部落,这完全是明白着吃亏。倒是绒巴德萨看重自己,我曾经投靠这个部落,应该继续投靠他们,便说:“部落长,并不是自己的家乡不好。可是我还有很多仇敌。所以我们没有离开绒巴德萨的想法。扎西央恰也不愿离开自己的出生地。”他看了一眼自己的妻子和儿子。
旺钦的话对于部落长可谓入耳入心,便十分高兴地说:“对对。你考虑得错不了。这个地方你没有难舍难分的重要亲友,加上你对我们软弱无能的绒巴德萨很有用处。所以我要留你当我的大臣。我想,我们在这儿待些日子后搬走。”他扫视一下大家,没有把话完全说死。
旺钦把左手大拇指指甲盖贴到右边鼻孔,“咝儿”一声把鼻烟吸干净,说:“我们可以在这儿舒舒服服地待上十几天,然后把放牧地从这里迁到别处。”
大家随意地聊起天,谈论各种话题。然而,有关赞贵喀肖的事情,在大家的脑海里连大体轮廓也不曾出现,也没有一个人提及他的情况。他俨然是个在远古时期发生的故事中的某个人物。
回到这里的第四天中午,东北方向大坝上刮起漫天大风,又大又长,如同一条黑蛇的一千匹马奔腾而来,弄得当地男女老少所有人都跑到门口,愕然用手遮挡着阳光远眺。一些视力好的年轻人数了数,说有一千四百匹。可有的说是有一千四百二十二匹;有的说是有一千四百三十匹。这么多的骑士,实在是太神奇了。往常打此经过的多麦※的朝圣者和汉蒙霍尔※三方的往返商人、旅客很多。但是大规模的上师和官员的行辕可没有这么多人,也没有排队行进的习惯。
一些长者谈论起零碎轶闻传说,诸如叫做准噶尔的强大妖魔军开赴西藏,蹂躏十三万户的百姓,摧毁大部分寺庙。他们的腿脚像茅草一样在颤抖,面色发灰,仿佛失去了活着的希望:“现在又来了一支毁灭世界的妖魔军。”
女人们丧失言语的勇气,变得怯生生的;很多孩子将棍棒当马骑,“呜呜……”地喊叫着,跟在那个大行辕似的列队后面跑来跑去。
近了,看到那些骑士大部分佩带着叉子枪、长矛和朴刀等武器,大家更加害怕,所有女人和孩子都躲在男人和老人的后面:“该怎么办?”
“阿爸,带上我吧。”
“阿妈,我……”
“……”
大家叽叽嘈嘈地嚷嚷开来。
他们觉得不论是生是死,只能与来犯之敌进行殊死搏斗。于是,部落长、旺钦、占堆、顿珠和次角等五个人往枪里装上火药和子弹,点燃导火索,分头在畜圈和土坑里隐蔽。他们明知对方会把自己打得片甲不留,但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们让女人、孩子和老人们到畜圈里躲起来;没有枪支的青年们,准备拿起刀子和长矛投入战斗。
那些珠串似的庞大的骑士到达草滩中心地带后,都下了马。有的搭帐篷;有的去拣牛粪,并不打算实施抢劫。对此,大家感到疑惑不解。
一个人赤手空拳地直接朝他们走来,摆了摆手。他们更加警惕地吹起导火索,做好随时开枪的准备。
“啊啦啦姆啦啦日……”来者毫无警觉地将两只手背在后面,哼起没有歌词的小调,直直地朝他们走来。
那人离他们很近,衣服和身材都看得很清楚——帽檐四角朝天的旧礼帽下面,垂悬着红色丝线辫端穗子;身着羊羔皮袍子,外套一件黑色布楚※氆氇袍子,皮袍的白毛从衣服边子、领子和袖口露了出来。
他站在草丛中喊道:“喂,阿斌※们,你们不用怕。喂。”他看见一些人隐蔽在坑里。
赞拉部落长和旺钦从坑里站起来问道:“你到这里干什么?你要什么?要牛粪吗?”
那个人扫了一眼在场的人,脸上露出笑容,说:“我奉千户长的命令,到这里打听一下你们的枪卖不卖。”
部落长没有听明白他说的话,便问道:“啊,你说什么?你们是哪里的?”
“我们是霍尔三十九族部落的民兵。这次到后藏反击黄头发妖魔军。”那个人转过身,瞟一眼兵营。“请看,我们这么多士兵都是为保卫佛教而自愿来的。我们没有多少枪支,要在途中购买。刚才我们发现你们有枪。所以千户长多嘎※派我到这儿,问你们卖不卖枪。要是你们不打算卖,就不勉强。”那个人说明了来意。
得知那个人的来意后,大家把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一番,对他产生钦慕之情。这些年轻人心里在想,要是自己也得到跟这个千人队伍一起上前线的机会该多好啊。
部落长朝帐篷指一指说:“那么请到家里吧。”
那人摇摇头,说:“不了。谢谢。你们的枪卖不卖?如果不想卖,我就不勉强。”他看着部落长、旺钦、次角、占堆和顿珠等五个人手上的枪,开玩笑道:“为什么还不熄灭导火索?我不会杀你们的。”
他们这才记起忘了熄灭导火索。导火索熄火后,旺钦问:“我们去见你们的千户长行吗?”
“行,走吧。我们一起去。”那人领着他们前往兵营。
走到用各种颜色的布装点的白帐篷门口,那人掀开帐篷门,说:“千户长,他们来了。”
帐篷里坐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人。他的面颊发紫,两腮和上嘴唇长着稀疏的胡子。他头戴一顶插着三根翎羽的狐皮帽(估计是仿效清朝官员帽子的孔雀花翎)。
见他们来了,他便招呼道:“阿斌们辛苦了。进来,进来。”
他们恭恭敬敬地把袖子从肩膀上扯到胸前,戴了帽子的摘下帽子,拿在手上;没有戴帽子,头发绾在头顶的,把发辫解开,拉到胸前,走进帐篷,吐着舌头,蹲在帐篷门边,什么话也不说。他们如此谦恭,俨然犯了什么严重罪行,在向法官求饶。
千户长多嘎脱掉帽子,搁在近旁道:“不必这样。坐吧,坐吧。藏北蛮荒之地没有主仆之分。我们同为牧民的儿子。有这么好的枪,可如此谦卑,会使战神损伤元气。坐吧。”他招呼他们坐下,唤仆人道:“茶烧开了吗?茶烧开了,给他们倒茶。”
千户长多嘎把部落长的枪拿到手上,仔细看数遍,详细讲述道:“是把好枪。你们不愿卖,我们就不勉强。本来这次与黄头发妖魔军战斗,保卫佛教是我们大家的义务。你们也许听说了,那些佛敌现在已经到达江孜一带,正在施行抢夺寺庙和百姓的财产,歼污妇女,屠杀儿童等过去连做梦也不曾梦见的暴行。所以不仅是政府军,而且寺庙僧尼也拿起武器,在与黄头发妖魔军战斗。塔工※和纳仓※的部队也已经抵达前线。在雪域佛教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们是出于无法忍受的气愤自愿而来的。”
赞拉部落长说:“我们绒巴德萨是个软弱无能的小部落。曾经被其他部落戏称为‘老太太部落’,受尽了凌辱。刚刚听到千户长讲的这些话,心里非常气愤。我们决定把枪支全部无偿捐给你们。”他率先用双手把枪高高举起,如同给上师献哈达似地放在千户长多嘎面前。
旺钦、次角和顿珠也把枪举得高高的,像拜见上师时献哈达一般,放在千户长面前。
见占堆仍然端着枪,旺钦就扯了扯他的衣角,示意他把枪交给千户长。
占堆说:“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听到这话,大家都惊愕不已,直瞪瞪地看着他。
占堆用比刚才大的声音,重复道:“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千户长多嘎非常高兴:“好汉!好汉!你投生为男子汉,值了。”他竖起大拇指夸赞占堆。谢谢,谢谢!等我们打完仗回来时,我们在此欢聚一堂,赛马射箭,唱歌跳舞,把你们的枪全都归还给你们。”他向无偿捐献枪支的人表示感谢,转对占堆说:“明天太阳出来后,你到这里集合。”
这时顿珠也提出:“我也要去。”
部落长劝阻道:“你不能去。还不知道你阿妈同不同意呢。所以我无法让你去。占堆他阿爸就在这里,让不让去他自己知道。如果我让你上战场,可你阿妈要是不同意,我该怎么跟她交待?”他没有让顿珠去。
到了他们的部落,一讲起有关这个庞大的驮队是降服佛敌黄头发妖魔军的霍尔三十九族千人部队、占堆要跟他们一道上前线的消息,小伙子们个个都非常羡慕,双手来回搓揉着,手舞足蹈:“要是我也能去该有多好,我也想去。”
央姆曾经与心脏般的儿子占堆暂时离别,饱受思念的痛苦,但终究得以活着相见。这次他又要上战场,使得她伤心的泪水噗噜噜地夺眶而出。然而,知道这是占堆自己志愿参加的,特别是这是黑头藏人共同的事情,她便非但没有加以阻止,而且还准备途中干粮,从较好的泉眼取来水,帮他把头洗干净,叮嘱道:“儿子,阿妈的儿子,你可不能在可恶的敌人面前出洋相哟。当然我还是希望你能够活着回来。阿妈等你。”
“你们长则三年,短则一年内就能回来。到那时,我给你的大拇指粘上母牦牛的白酥油,让你担任绒巴德萨的军官。”一方面为了表示吉祥祝福,另一方面为了安慰央姆,部落长说了这么些话。他相信占堆能够活着回来,并真的想到时让占堆出任军官。
“儿子,阿爸我在敌人面前没有退缩过,也没有欺负过弱者。男子汉应该是智勇双全的。”旺钦说了句富于深刻内涵的话。
没有比“高兴得过头,意味着小伙要出战”这句话更有道理的。占堆显得更加自豪。他说:“明年的今天,儿子占堆会让人称赞,说他和他的坐骑都立功了。我们会满载着美誉而归的。你们都放心吧。”他转而对顿珠说:“顿珠哥,请你帮我把枪擦干净。”
占堆洗完头,就跟父母一起到能够望见神山格宁伦吉孜莫峰顶的一座山头,煨桑烟,面朝戴着白雪宝冠的格宁伦吉孜莫峰,异口同声诵道:
“嗦嗦!
格宁伦吉孜莫,
远行时护送我的神山,
归来时迎接我的神山!
愿我的银盔,
在众人之中高出一头;
愿我的坐骑,
在众马之中快一步。
救星辅佐者,
护法疾驰者,
嗦嗦!
祈愿药师佛赐福,
人能避开疾病,
牲畜远离灾害,
祈愿财神爷赐福!”
如此这般,他们反复祈祷祝福。
次日,他们一家人一大早就起床,烧早茶。喝过早茶,占堆穿上提花紫色缎面羊羔皮袍子,头戴狐皮帽,脚蹬部落长的蒙古靴,背起叉子枪。临行时,央姆把自己的佛珠在他脖子上甩了甩,把脸贴了又贴,叮咛道:“阿妈的儿子,愿你远离疾病,能够健健康康地回来。”
占堆把那个同母异父的孩子抱起来,贴贴脸,说:“你等着我啊。”
占堆向乡亲们道别,骑上那匹枣骝马,奔兵营而去。
在场的所有人热泪盈眶,眼睛变得模糊。然而,他们仍然站在门口,祈祷着目送占堆远行。
千户长多嘎领着千名骑兵列队,像一条长长的黑蛇向南进发。
一到南面那座草甸山上,占堆就把马掉转过来,脱下帽子,面朝神山格宁伦吉孜莫,祈祷自己这次出征顺利,大获全胜,重新与父母亲戚和乡里乡亲相聚。祝福留守的父母亲戚健康长寿。然后,他掉转马,跟随如同高举喷焰宝刀的帝释天军队的霍尔三十九族军,奔赴名垂四方爱国抗英战争前线。
 
1995年7月,于多麦恰卜恰草原起笔;1999年9月,于那曲脱稿。
 
注释:
 
※强盗:文中“强盗”,实则为侠盗。译者注。
※算卦:过去用羊肩胛骨算卦的一种习俗。但是肩胛骨有洞孔或者破损,就不能算卦。
※肩头低陷的肉:食肉的猎手吃肉,饮血的枪口喝血。是说猎人吃野兽的肉,但不喝其血,假装枪是饮血者。打到头一个猎物后,猎人为了体现常有野兽肉吃的愿望,便说着此话,将野兽的血涂在枪口上,此为一俗。
※珠穆坨恰:一种状如人参果叶的羌塘野生茶。
※扣在敌人和野牦牛头上:此处意为把要宰杀的动物宰杀后,把自己和座骑隐匿起来,不让人发现。即把帽子扣在敌人和野牦牛头上,使自己看得见,而别人看不见自己。
※取下肩头低陷的肉:像是祈愿猎人自己开的枪可把猎物的内脏打烂,进而把它杀死、把用来走路的腿脚打断的祝词。但尚需考证(原著如此。)。
※磨呀磨呀:为剥掉经常出没于马熊般的乱石山岭和乳头似的雪山近处,一见猎人便仓惶而逃的黑黄色长腿、膝弯松垮的野牦牛皮而磨刀之意。
※乳品:指乳、酪、酥油和奶饼等食品。
※野狼迎面过来:据牧人相传,若在途中与迎面走来的狼相遇,就会增长运气。
※汤库:装、揉糌粑用的绵羊皮囊。
※上路:指后藏西部及阿里地区。译者注。
※如本:原西藏地方政府军官职位名。其兵额规定为二百五十名。译者注。
※弟吾芒棋:一种类似围棋的民间棋类。
※邦典:藏族妇女所系围裙。译者注。
※朗孜厦:旧西藏政府的一所监狱,位于拉萨八廓街背面。
※觉仁波琪:释迦牟尼。此处为表示惊讶、诚恳之意。
※啊啧:藏语叹词。近似汉语哎哟、喔唷、唉呀。
※殴罗:后藏语。孩子之意。
※马基康:原西藏地方政府时期藏军的领导机构。
※祖纳仁钦:藏语,头顶珠宝,龙王的异名。译者注。
※用白酥油涂抹大拇指:古时候藏北一带流传用白酥油涂抹功勋卓著者的大拇指加以表彰的习俗。
※拉萨的释迦双尊:指拉萨大昭寺和小昭寺内的两尊大小释迦牟尼像。
※等候肉:即等待家人外出回来而特地煮的肉。
※空怀母牦牛奶:汁已断,当年未怀的母牦牛。译者注。
※酪糕:用酥油、食糖和干酪等制成的糕。译者注。
※坞尔朵:抛石绳,近似蜂蝗石子带。译者注。
※多麦:青海省青海湖西南和黄河流域一带。
※种野驴:具有野驴血统的种马。
※切玛:用来预祝五谷丰登及表示吉庆的糌粑油团。
※簪布岭:赡部洲。1、“佛家宇宙学所说环绕须弥山外的四大洲名,全名南赡部洲。”(据《藏汉大辞典》)2、藏东等一些地方的一种起誓方式。
※结古多:今青海省玉树洲所在地。
※康楚:康巴人的孩子。
※九类父母子野兽:岩羊、盘羊、野牦牛、獐子、兔子、野驴、鹿、黄羊和藏羚羊。
※菜羊:菜羊为食用而宰杀的绵羊。译者注。
※熬练酥油:按藏族,特别是藏北习俗,生完孩子,就要让产妇喝融酥,以恢复身体。
※百料粥:产妇生完孩子,为恢复消化道,要喝放入各种食材的粥。
※昝巴:以猎杀旱獭为生的人。
※央嘎尔:绵羊的异名。译者注。
※遍知三时:知过去、现在和未来者。佛的别名。
※融酥般:形容安定、和谐。译者注。
※放牧好:意同你好。译者注。
※恰本啦:尊敬的匪首之意。
※土巴:藏语。泛指面疙瘩、面片、面条、稀粥、糌粑糊羹等食物。译者注。
※几节夏鲁肉:以每个关节之间为一节夏鲁肉。译者注。
※嫫日:藏语。一些藏区对女人的招呼声,相当于汉语“喂”。译者注。
※簪巴甲:藏语。百只旱獭。专打并吃旱獭肉的人,每吃一只就要背负一条命的罪行。此处意为所有罪孽我一人承担。
※雪嘎:雪,酸奶;嘎,喜欢。意为小时候喜欢吃酸奶的人。译者注。
※鲁:绵羊。译者注。
※嘎:高兴、欣喜。译者注。
※羌塘:藏北原野。译者注。
※啊妈妈:藏语。惊叹词。义同汉语啊呀呀、啊哟哟、妈呀。
※打掉肩胛骨,对生命有危险吗?:藏语中肩胛骨(索睿)的开头字和性命的开头字(索)为同音字。故之。译者注。
※肩胛骨与命脉没有关联:藏语中肩胛骨(索睿)的开头字和命脉[索扎(za)]的开头字为同音字。故之。译者注。
※廓日:藏语。一些藏区对男人的招呼声,相当于汉语“喂”。译者注。
※啊喀:藏语。叹词,表示惋惜。译者注。
※啊擦擦:哎哟哟,好疼呀。译者注。
※枪口塞子:用牦牛粗毛制做。译者注。
※啦嗦:好的。译者注。
※啊茹茹:哎哟哟,好痛啊。译者注。
※喊出死人的名字:西藏多数地区藏族人避讳提及亡故者的名字。译者注。
※知客鸟:仿造词。一些鸟在屋顶、帐篷周围等级处不停地鸣叫,预示有客登门。如,喜鹊等。译者注。
※岭国:著名史诗《格萨尔王传》中出现的格萨尔王的国名。
※马站:马一天可达到的路程。译者注。
※帐篷背面:即西面。藏北牧民搭建的帐篷方位通常为座西朝东。译者注。
※赞:藏语。意为妖精。译者注。
※代本: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军职。清乾隆末年,确定每一代本辖兵五百名。后有扩充。译者注(据《藏汉大辞典》)。
※索齐:原西藏地方政府俗官所戴长耳坠。译者注。
※盖:藏语。语气词。原意为对尊辈招呼声,即“喏”。后演变成前藏拉萨及其周边地区藏民对男人带有蔑视性的招呼声,即类似“喂”。译者注。
※多康:安多(青海、甘肃、阿坝等地藏区)和康区(藏东昌都、青海玉树和四川、云南藏区)总称。译者注(据《藏汉大辞典》)。
※典童:藏语。藏北女性发饰。为已婚标志。
※三珠胁刀:刀鞘上镶有三颗珠宝的胁刀。
※多麦:1、今昌都地区别称。2、今青海省境青海湖西南和黄河流域一带。译者注。
※霍尔:不同时期,所指的民族不同。唐、宋时指蒙古人;元明之间指吐谷浑人;现代指藏北牧民和青海土族。译者注(据《藏汉大辞典》)。
※布楚:上乘氆氇之一。译者注
※斌阿:藏北牧民话,意为同胞。译者注。
※多嘎:系第二次抗英战争时期藏北三十九族地区千户长,是战功显赫的历史真实人物。
※塔工:今西藏山南市塔波和林芝市工布两地的简称。译者注。
※纳仓:1、今那曲市尼玛县和申扎县一带。当年纳仓组织叫做“马鞍神兵”的五百名骑兵奔赴战场,功勋卓著。2、申扎县旧名。译者注。
 
译者简历:
 
班丹,藏族,大专学历,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西藏作家协会理事。业余从事汉、藏语小说、散文、诗歌等创作及藏汉(汉藏)翻译。作品散见于《西藏文学》、《西藏文艺》(藏)、《西藏群众文艺》、《雪域文化》(藏)、《西藏日报》(藏、汉文)、《民族文学》、《芳草》、《十月》、《中国档案报》等报刊杂志。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微风拂过的日子》、《岁月的影子》(藏文文学作品综合集)。诗歌《温暖的阳光照西藏》(藏)获得“西藏自治区粉碎‘四人帮’以来文学创作奖”二等奖;短篇小说《刀》获得西藏第六届“新世纪文学奖”,并入选《当代西藏汉语文学精选1983——2013》(钟怡雯、陈大伟主编·台北·万卷楼);小说《走过的路程》(藏)收入《西藏小说选》;小说《阳光背后是月光》收入《夏日无痕——西藏小说选》;散文《感悟生命》收入《西藏行吟——西藏诗歌散文选》和《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选散文卷》;翻译作品《风筝·岁月和往事》(短篇小说·藏译汉)、《斯曲和她五个孩子的父亲们》(中篇小说·藏译汉)分别获得西藏自治区首届翻译作品奖三等奖和西藏自治区第五届“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铜奖,并收入《当代藏族小说译选集》;《世界童话名著连环画》(汉译藏,与人合作)共八部,获全国少语图书翻译奖;歌词《欢腾的草原》和《藏族儿女欢迎你回归祖国怀抱》分别获首届“才旦卓玛艺术基金奖”优秀奖和第二届“才旦卓玛艺术基金奖”一等奖;学术论文《琐议〈仓央嘉措道歌〉篇名、几首道歌的译文及其它》获第十次全国少语翻译研讨会一等奖。
 
附件:

《羌塘草原藏式“中国故事”的伦理书写与生命赞歌》

——旦巴亚尔杰《遥远的黑帐篷》论析
 
作者:魏春春

(西藏民族大学文学院  陕西咸阳712082)

作家马丽华在《藏北游历》曾说,藏北在她的视野中,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同时也是一种意味、一种境界,就此而言,藏北是马丽华行走的心灵发现,是融汇着想象和游历的地理空间与心理体验的结构生成。相对于马丽华的游历而言,在作家旦巴亚尔杰的世界中,藏北就是家的所在,羌塘是他的精神命脉和情感皈依所系,亦是他舒展精神想象和放飞心灵激情的基点。尽管旦巴亚尔杰在拉萨生活了二十多年,但羌塘草原对于他的精神结构具有源初性的文化意义,广袤的草原遒劲的风、嘹亮的歌声苍茫的回响,时时沁润他的心灵,塑造了他高原游牧之子的根心与苗情。
旦巴亚尔杰,1962年出生在藏北那曲牧区,1989年毕业于西藏大学藏语言文学系,先后发表了藏文长篇小说《遥远的黑帐篷》(2004)、《昨天的部落》(2014),以及中短篇小说集《放飞的风筝》、《羌塘美景》等。其中,《遥远的黑帐篷》曾荣获2001年西藏第三届新世纪文学奖、2009年“珠峰文艺奖”金奖,《昨天的部落》荣获2015年全国藏文文学奖、2016年获得第十一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旦巴亚尔杰坚持母语创作,作品多在藏语文学界刊布,一向为其他语种的读者所忽略。但值得欣喜的是,藏族作家、翻译家班丹先生勇挑重担,担负起旦巴亚尔杰藏文长篇小说《遥远的黑帐篷》的汉译工作,已于日前完成,让更多的汉语读者了解旦巴亚尔杰的藏北情怀,让人们穿越青藏高原的河流、村庄而停留在广袤辽远而又蕴含着生命强力的羌塘草原——高原中的高原、屋脊中的屋脊。



《遥远的黑帐篷》是旦巴亚尔杰创作的第一部母语长篇小说。关于小说的创作,旦巴亚尔杰称,1991年夏季,他在天津与两位曾在西藏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工作多年的“老西藏”相遇,“在宴会上他们让我唱一首藏族酒歌。我不会唱地道的酒歌,便大大方方地唱了一首强盗之歌”,在不胜唏嘘中,旦巴亚尔杰反省故乡的人事、过往,这一机缘也促使旦巴亚尔杰“萌生了创作一部反映强盗生活的小说的念头,且在处理烦杂的行政事务之余,脑子里形成了小说的基本轮廓”。由此看来,旦巴亚尔杰的《遥远的黑帐篷》在他的创作世界中等同于强盗之歌的风韵,他要把强盗之歌中所蕴含的精神伟力借助文学的形式加以表达,演绎羌塘草原生命不屈的传奇,展现羌塘汉子们驰骋草原、纵横往返的生命最强音。1995年,旦巴亚尔杰正式创作《遥远的黑帐篷》,历时五年创作完成该作品,并于1998年到2000年连续三年连载于《西藏文艺》,2004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发行。也就是说,《遥远的黑帐篷》从酝酿到写作,再到正式刊发,历经了十余年,并根据读者的意见将作品名称由《血溅赤峰》改为《遥远的黑帐篷》。
《遥远的黑帐篷》描绘的故事时间直到小说的结尾才出现,如“那些佛敌现在已经到达江孜一带”,再如“他掉转马,跟随如同高举喷焰宝刀的帝释军队的霍尔三十九族军,奔赴在西藏历史上名垂四方的爱国抗英战争前线”,这几句话大致暗示出故事发生的时间当在1904年江孜保卫战前后,也就是说,旦巴亚尔杰叙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发生在羌塘草原上的故事。但是,即便我们知晓了故事发生的时间,但对于我们的阅读而言,并无实际的帮助,因为旦巴亚尔杰写作《遥远的黑帐篷》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展现藏族群众爱国抗英的英勇才铺叙藏北草原所发生的故事,他的目的就是小说题目中所谓的“遥远”,时间上的遥远,那是发生在百年前的草场纷争,那是未曾经过所谓的现代化侵袭之前的藏北草原上发生的爱恨情仇,那是张扬着血性、饱蘸着强力的生命赞歌;而至于“黑帐篷”,则是青藏高原藏族牧民的生活必需品,它是牧民们用牦牛毛手工编制而成,既是藏族牧民抵御风霜雪雨的工具,更是牧民之家的所在,因而,黑帐篷是家的代名词,是温馨安宁幸福生活的象征。当“遥远”与“黑帐篷”组合在一起,旦巴亚尔杰试图呈现羌塘草原上牧民对于家的思考,确切地说是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与企盼,“黑帐篷”不仅以物的形态从过去走向了现在,还作为家的意象恒久远地矗立在牧人的心头,因此,《遥远的黑帐篷》是一曲家园的赞歌。
《遥远的黑帐篷》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主要以原央秋部落长旺钦及其子占堆的逃难流浪历险及至最后实现荣归故乡的历程为线索,采取故事嵌套的形式,展现了旺钦流亡之路上所遇到的各色人物的生命轨迹,以及他们之间合流后精彩纷呈的草原生活景象,为我们描绘了藏北草原的风土人情以及人们内在世界的丰富隐微,塑造了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向世人展现了所谓的“强盗”风范,形塑出羌塘牧区别样的地域风情和人文景观。
一般情况下,人们所指称的强盗主要是指凭借强力劫掠他人的财物的人,但强盗往往有两种面相,如果是不分青红皂白只以劫掠为目的的,可称之为匪盗,如果是讲究盗亦有道者,或劫富济贫者,可称之为侠盗或义盗。而在《遥远的黑帐篷》中,所谓的强盗指称的是《强盗之歌》所吟唱的强盗:
“强盗我没有帐篷,
蓝天是强盗帐篷。
强盗我没有伙伴,
叉子枪是强盗的伙伴。
强盗我没有座骑,
白唇野驴是强盗座骑。
强盗我没有伙伴,
蓝色铅弹是强盗伙伴。”
以及:
“强盗我没有帐篷住,
白片石是强盗的帐篷。
强盗我没有伙伴,
叉子枪是强盗的伙伴。
强盗我没有伙伴,
骏马是强盗的伙伴。
强盗我没有首领,
蓝天是强盗的首领。”
由以上两首较为相似的《强盗之歌》,我们或会发现所谓的强盗指的是缺乏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而行走、漂泊、流浪在草原各地,借助叉子枪而获得生活资源的人。第一首《强盗之歌》是旺钦在冰天雪地中为了抒泄内心的愤懑,在仇恨的驱使下,在苍茫天地间吁喊《强盗之歌》;第二首《强盗之歌》是不修边幅、骄纵蛮横的匪徒们面对官府的质问而对自我身份的吟唱,他们并不以身为强盗而感到羞耻,反而认为这种行为体现出草原男子的勇力和威武。因此,在《遥远的黑帐篷》中,强盗既指的是埋藏在内心深处的愤懑的内在表达,渴望突破既有的伦理规程而实现愿望的这种草原强人,也指的是处处以强盗的行径自处的匪盗。于是,当旺钦看到尼夏所放牧的驮牛群时,生发出觊觎之心,以强盗的行为自处,并以“盐驮子不是恩重的父母施与的,而是家财”为借口,试图抢夺尼夏的坐骑和放牧的驮牛,这明显就是一种赤裸裸地强盗行为;当发现尼夏并非贪生怕死之辈,反而是个“胆子很大,不怕死的人”,旺钦一时竟然惺惺相惜,要与尼夏结为朋友,并许诺要给他一个女人,以此俘获尼夏的信任。对于尼夏而言,自身的经历非常悲惨,在旺钦的鼓动下,选择了背叛部落主,以实际的行动完成了强盗身份的蜕变。但是,当旺钦所栖身的绒巴德萨部落遭到强盗劫掠,旺钦等人则站在正义的一面,组织人马跟踪、追杀匪徒,其理由“家财”被四个土匪打劫了,为了夺回属于自己的财物,旺钦等人不得不与土匪抗争。同样的行为,同样的性质,在不同的个体中为何会产生如此明显的伦理差异呢?同样的问题也在旺钦的仇人赞贵喀肖的行为中有所体现。首先,赞贵喀肖因豁嘴求爱不成将怒火转嫁到旺钦、央姆等人,流浪多时的赞贵喀肖竟然勾结土匪血洗旺钦所在的央秋部落,几将央秋夷为平地,手段极其残忍,明显就是不择手段的强盗的行为。然而,在外出参加宴席时,赞贵喀肖与同座的富家子弟起争执,在回家的路上遭遇其埋伏,先是哀告,但在富家子弟“你从我们胯下来回爬三次,我们就饶你不死”的凌辱以及上嘴唇的被拉破,赞贵喀肖奋力与对手抗争,最终杀死了对方三人,自己身受重伤,强挺着骑马回家,最终亡于马上。赞贵喀肖行为的前后对照,让我们看到了他刚烈、英武的一面,也体现出他的土匪行径和强盗心性扭结在一起的特点。
由此来看《遥远的黑帐篷》中所谓的强盗之歌,更应该是强人之歌,侠仕之歌,讴赞的不仅是身体强壮、武器精良、技艺精湛之人,也是指精神世界坚韧劲健、乐天知命、勇于也乐于践行草原伦理的人,更是生命强力的体现。



作为草原强人代表的旺钦的生命历程反映出草原伦理的实践性意义。从旺钦的生命轨迹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个体的成长与央秋部落的盛衰、携带儿子占堆的流浪生活和完成复仇后的幸福生活。
第一个阶段的旺钦是草原伦理的认知和幸福部落的营造。旺钦从小生活在央秋部落,尽管所在的部落偏远,甚少受到明显的藏地文化的熏染,但草原的习俗规约着央秋部落子民的成长。如旺钦的童年时代遭遇病患,在流浪瑜伽师的指点下,身体逐渐恢复健康,这其中有明显的隐喻意义,个体的生命与草原的信仰是同一的,缺乏明确的草原伦理的心里塑造,草原儿女的生活乃至是生命就是脆弱的,是无法抵御恶劣的自然环境的侵扰,只有把身心与草原融为一体,才能接受草原的加持,才能迎来生命的新生。为此,旺钦家庭的搬迁就具有了与草原亲密接触,服从草原意志的隐含意义,而接受瑜伽师的建议,央求部落的族人们历经千险攀爬上格念伦吉孜莫山,祭奠护法神纽觉坚,从内心深处接受护法神拉格念神的庇佑,就成为族人们获得了福泽之力。再看旦巴亚尔杰关于格念伦吉孜莫山的描述:
从远处看,这个雪峰细如矛尖。但上面有一湾面积与牧民的小畜圈差不多的湖泊,清澈干净,圆如十五的月亮。形状如曼荼罗一般非常神奇,到处都像天然花园般神奇的这座山令人神往。一时间人们纷纷议论着欣赏起这座山的美景,说:这不是被称为天堂的地方吗?会不会是世界中心的须弥山?
自然形态的峰峦在牧民的世界中转变成精神的象征,藏北的山水以神圣的面相进入到牧民的内在世界,成为人们精神世界的依恋。我们暂且抛开山水自然信仰的现代观念,先追随着牧民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生活的周遭世界,充满神奇的力量,弥漫信仰的伟力。这种力量使得牧民们对自然心怀感恩,融入到自然的怀抱中,因此,旺钦的强力之一就是藏北草原所赋予他的与自然融通合一的信仰之力。故而,在旺钦以后的生活中,一旦有所祜求,首先想到的就是家乡护法神的庇佑,渴望精神世界的安宁。
成为央秋部落首领后的旺钦,率领着族人们在自然的怀抱中,不仅依照祖辈留存的生活习俗恬适的生活,而且根据部落的实际情况,“旺钦继承祖业以来,形成了一个好的传统,即冬夏两季牧场大伙儿共用,家庭贫富相互调剂,男女佣人也不分你家我家,谁家忙,就帮谁家干活”,因此,部落一天天强盛起来。直到次公如本带领藏兵的进驻。在旺钦们的眼中,藏兵使用的武器闻所未闻,“那些戍边军携带着叫叉子枪的武器。这种有两个角、用木头和钢铁打制的武器,那一带的牧民别说是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个枪装上火药和铅弹一射,能打死三箭程以外的动物”,相对于使用传统的弓刀工具的央求部落而言,“叉子枪”是先进的武器,新式强力的象征;另外,来自圣地拉萨的这些戍边藏兵,让部落的牧民们心怀敬畏,认为他们是高贵的种群,故此旺钦们竭尽全力地侍奉他们。但这些藏兵们的所作所为令央秋牧民渐生反感,他们的胡作非为打破了草原的日常生活伦理秩序,因此,旺钦们设计清除了他们,并以歌唱的方式表达出人们的心声:
“哎——
啊日啰——
哎玛荣——
当我还是孩童时,
不懂得星星狡猾,
羡慕闪亮的星星。
明晃晃的太阳升起时,
蓝莹莹的天空欺骗我。
当我还是孩童时,
不懂得草甸狡猾,
羡慕草甸和花儿。
冬日的寒气袭来时,
狭小的土地欺骗我。”
牧民们以被蒙蔽、被欺骗的孩童自居,而将藏兵们的行为视为忘恩负义,是对草原伦理秩序的挑战,为此,牧民们的报复行为就具有了合法性,为了谋求幸福安宁的生活,即便是将藏兵们残忍处死的行为也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了。
而更大的灾祸是部族的罹难。因赞贵喀肖的私欲,央秋部落遭受了灭顶之灾,旺钦的家园被偷袭,妻子被掳掠。盗匪的不择手段的行径,又一次破坏了草原伦理秩序。旺钦在逃亡时,选择首先救护稚子占堆,而不是首先救护妻子央姆,这一行为暗示着在旺钦的草原伦理中,夫妻之间的关系即便恩爱,也是可以重新选择的,而儿子是家族血脉的传承,首当其冲应该受到保护,因此,草原强人伦理的又一个表现即是家族的传承。而旺钦的逃亡本身也说明在草原伦理中,面对强敌,适当的退避乃至逃亡是合理的,等待力量蓄积后,再来完成人生的翻转是被认可的。
旺钦的流浪生涯是携带着儿子、胸怀着仇恨开始的。在逃亡的过程中,旺钦和儿子占堆经历了暴风雨的洗礼,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旺钦和占堆强人品质的又一次锤炼,这父子俩经受住了严苛自然的考验,坚定了活下去就能实现复仇还乡的信念。为此,射杀野狐狸、猎杀野牦牛,在男人的强力游戏中,他们开启了新的生活模式。
流浪的过程中,旺钦父子在马熊的引导下邂逅孤苦无依的沃玛吉。这一戏剧性情节的设计,反映出旦巴亚尔杰在处理旺钦父子流亡生涯中的尴尬境遇,既要让这父子俩在浓茶谷获得暂时的休憩,又让他们的心志因无法走出浓茶谷而变得恍惚和无力,于是采取因信仰护法神拉格念神而获得新生的解脱方式,将马熊带走叉子枪而不伤人设定为是护法神的指示,试图强化草原信仰的稳固性。但在邂逅沃玛吉的过程中,旺钦先是表现的非常谨慎,后知道沃玛吉孤身一人后,竟然生出了通过与沃玛吉组织家庭的方式以度过难关。要知道,此时的旺钦父子俩离开央秋部落走上逃亡之路,只有一月有余。旺钦的决定看似荒唐,实则反映出草原伦理中维系生命强力的特点,即活着就有希望。而对于沃玛吉、琪哭尼夏而言,他们能够并且愿意与旺钦组合在一起,也是由于各自所遭受的生活的磨难。旦巴亚尔杰隐含的意味可能是,只有在困境中、磨难中,人们才有可能同仇敌忾,因为相同的目的组合在一起,为实现生命和生活的强人草原伦理奠定基石。因此,《遥远的黑帐篷》在随后的章节中,设计了沃玛吉生产的过程。在众多的藏族文学中,女人的生产很少能成为作品着力书写的重点所在,因为女人生产被视为不洁的象征,但在旦巴亚尔杰的草原伦理中,女人们的生产恰是保存生命、延嗣生命的体现,是表达强人伦理前后承继性的有效方式。如此一来,旺钦的家庭成员越发增加,他的家庭实力也相应地获得增强,正如尼夏所谓“一次生两个孩子真是奇迹。这个也许是我们人畜兴旺的好兆头”。而家庭凝聚力的表现,旦巴亚尔杰通过剪羊毛的家庭劳作方式加以体现:
从这天起,开始剪羊毛。他们把羊群堵在河弯。用石头磨好羊毛刀。把绵羊一只接一只地抓起来,将它们的四肢并排捆在一起。
平日里十分寂寥的这一隅羌塘小地方,今天剪羊毛的现场极其活跃。这给了辽阔无垠的大地以一线生机。
旺钦的两只袖子都脱掉后,一如生锈的红铜似的上身,肌肉泥塑般鼓突。上面的青筋暴露,似一条蛇蜿蜒而行……他唱起剪绵羊毛歌,把羊毛刀在磨石上象征性地磨三下,将身子弯成弓一般,开始剪起绵羊毛。尼夏也把两只袖子脱掉,在腹部打个结,带有挑战性地朝旺钦看一眼……唱毕,一只绵羊的毛也随之剪完了。他把这只绵羊放开,又从羊群里抓一只,把它摔到地上,捆住前后腿,开始剪起毛来。……他们没有标准的羊毛刀,只得用腰刀剪毛。尽管用起来很不方便,效率也很低。但他们三个人个个都干劲十足,没多大工夫,就把一半绵羊的毛剪完了。……旺钦……面朝占堆说:“儿子,该你唱剪羊毛歌了。别这样垂头丧气的,高兴点,高兴点没有什么坏处。”占堆毫不谦虚地唱道:“不要把无罪的牲口绑得太久,夏季的草仅仅是三天的过客,夏季的河水也和夏季草一样。”曲终,羊毛落地。那只绵羊被放开。他跑过去,一下子抓起一只绵羊的腿,把它拉了过来。旺钦觉得占堆已经长大成人,跻身男子汉的行列。他为此而感到格外欣慰。他看了占堆一眼。
经过一天半的艰苦努力,他们终于剪完了所有绵羊的毛。他们给羊群里最为壮实的种绵羊的犄角缠上绵羊毛,用红土在身上画“卐”符,与羊群间隔一定距离,再泼上酪桨;给羊毛刀缠上绵羊毛,向空中挥舞着,高声呼喊吉祥口号道:“愿战胜敌人!愿远离疾病!愿央嘎尔绵羊成百上千地增长。”
家中的三个男人相互竞争,以劳动中展现强力,也表达出丰收的喜悦,最后的吉祥口号更诉说着他们的心声:只有家庭和睦、人畜兴旺就能战胜一切外敌,远离灾祸,家财万贯,朴素的思想正是草原家庭伦理的显现。
当家庭与其他部落发生潜在的摩擦时,旺钦们的表现是一切从家庭利益出发,宁可放低姿态求得谅解,而并非是逞勇斗狠。这就与“无敌八兄弟”的争强好胜、咄咄逼人构成对照。旦巴亚尔杰在此种常见的草场纠纷中体现出如是的草原伦理,若相互谅解,则部落祥和、幸福安康;若恃强凌弱,则家庭破败、家道中落,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对应伦理关系,即和则胜、分则败的草原法则,但看“无敌八兄弟”经过一场斗争后凋零为“无敌三兄弟”,又在旺钦等人的打击下,完全灭亡。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即当旺钦在无敌兄弟认输后,准备放弃杀害他们的念头时,却被珠塔偷袭,最终被部落长强杀。这一事件表明在草原伦理中除恶务尽的观念,也即部落长和达娃老人所谓的“‘过于同情,怨恨就断不了’这句话多么有道理。对这种狼一样的人不值得同情”的观念。
而当家庭内部出现纷争,旺钦们却显得有些无能为力。《遥远的黑帐篷》中沃玛吉的丈夫尼夏被土匪杀害,当旺钦们擒拿住凶手,几经盘问竟然发现凶手是沃吉玛的前夫次角,如此,旺钦们就要面对既是杀害沃玛吉丈夫的凶手、又是沃玛吉前夫的次角的两难境遇,如果不为兄弟尼夏复仇明显是对不住兄弟,如果为兄弟复仇则会让沃玛吉处于更为艰难的处境,我们由旺钦的心理活动可见其两难抉择,“他是杀害我朋友的凶手。我不报朋友的仇,朋友会不会在中阴狭道上埋怨我,骂我是个无耻之徒?他曾经无情地抛下沃玛吉,一个人走了。要是沃玛吉见了他不但不会高兴,而且因为他是杀害自己两个孩子的父亲的凶手,就跟他拼命怎么办?如果她能忘掉过去的冤仇,不管从衣食住行哪个方面看,次角回到她身边,她和两个孩子都会有个倚靠。这岂不是件好事吗?”在旺钦的思考中,我们还发现一种草原伦理的端倪,即亡者已逝,即便再伤心难过,已成过往,最重要的是生者的问题,因此,旺钦把是否报复次角的权利在事实上已移交给沃玛吉。然而吊诡的是,沃玛吉看到尼夏的尸体“只是哭喊,却没有闹腾”,而看到次角时则“从头到脚连连打量一番,没有露出半点不满情绪,说一声:‘走’,便带上两个孩子,与次角一起回家了”,即便是沃玛吉不知道杀害尼夏的是次角,那么几年前次角对她的伤害也应该在她的心灵深处留有印记,但沃玛吉犹如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把次角带回家,就像欢迎胜利归来的尼夏一样,难道真如部落长所言“你不是沃玛吉的男人吗?再说一个女人会有报仇的想法吗?她怎么知道你是杀害她男人的凶手呢?”一样,草原上的女人们在丈夫死亡后,并无像男子一样复仇的勇气和决心,而是顺从地投入到另一个男人的怀抱吗?这岂不是与旺钦的妻子央姆即便被赞贵喀肖所强霸,依然挂念丈夫和儿子构成对照吗?因此,关于沃玛吉的态度问题,我们还应该从《遥远的黑帐篷》所秉持的草原伦理的角度加以解释。次角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过错,抛弃沃吉玛在先,杀死沃吉玛的丈夫在后,他以悔罪的心态接受沃吉玛加诸他身上的一切惩罚;而沃吉玛表现出草原女性的宽恕品质,即便杀死次角也无法挽回尼夏的生命,与其这样,还不如让次角承担起尼夏未尽的丈夫职责、父亲职责,共同抚育两个孩子的成长,使雪嘎、鲁嘎的成长过程中不至于缺乏父爱而有所缺失。由此可见,草原女性的家庭伦理和亲情伦理区别于男性的生命强力伦理选择。这就与旺钦与央姆团聚后,不得不承担起抚育赞贵喀肖的幼子有相同之处。
在获悉赞贵喀肖因琐事而亡的消息后,旺钦等人的报复行为戛然而止,旺钦、央姆、占堆一家团聚。而旺钦的感慨“没有比人的一生更奇妙、更不公平的。有时成为你死我活的仇敌,有时却变成仇敌儿孙的养父,在一个家庭里,用一口锅吃饭,在同一个炉灶上烤火”,则表现出另一种草原伦理,因为人生的无常,命运的多舛,更应该珍爱每一个人的生命,使得每一个生命都获得幸福生活的权利,基于此,旺钦的激烈内心斗争是“把我们融酥一样宁静的部落变成血海的是赞贵喀肖,他的财产哪怕是一根细绵羊毛线也不想用。他攥住羊羔皮袍两头,险些把它撕成碎片。但细心一想,自己与心爱的伴侣央姆遭到狂风般的命运的劫难,但是最终得以团圆。所以这次我得依着她。特别是对于这个冤孽鼻涕虫来讲,子承父业是西藏高原人的习俗。如果不给他留些份子,业果上讲不通。于是,他挑选出五六张白色羊羔皮,给那个孩子也做了一件袍子”,认为所有的一切皆是命运的考验,人所能做的只有遵从命运的安排,放下心中的执念,而获得心灵的澄澈。这样的思维方式使得旺钦、占堆等人迅速放下心中的仇恨,以更为博大的关爱拥抱生活。这又体现出草原伦理中的宽恕与救赎的特质。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当知晓“那些佛敌现在已经到达江孜一带,正在施行抢夺寺庙和百姓的财产,歼污妇女,屠杀儿童等过去连做梦也不曾梦见的暴行。所以不仅是政府军,连寺庙僧尼也拿起武器,在与黄头发妖魔军战斗。塔工和纳仓的部队也已经抵达前线。在雪域佛教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我们是出于无法忍受的气愤自愿而来的”,藏北草原的汉子们义愤填膺,不仅选择捐枪,而且参加霍尔三十九部族的队伍,开拔前线,如此一样,藏北草原的生命强力就转化为在民族危亡之际奋力救亡的民族情怀,个体的命运与民族、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实现了他们精神的跃迁。



《遥远的黑帐篷》在细节方面的描写也是非常引人入胜,这表明作者旦巴亚尔杰熟悉草原生活,并善于从草原生活中择取文学素材,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文中反复出现的“虱子”书写。而虱子多出现在沃玛吉身上,如第一次关于虱子的书写着实令人忍俊不止:
这时肚脐下面的丛林间一阵瘙痒,她伸手一探,摸到了一只死到临头,该用大拇指和食指夹死的老虱子。可它却要死要活地扇动着两只触角。她把这只老虱子放到手掌里看。老虱子在打转,如同一个盲人在荒野里游荡。她像看到一台不曾看过的节目一般注视它的当儿,刮起一股小小的旋风,弄得老虱子不见踪影。她一边揣摸着老虱子会跑到哪里去,一边找寻。这时它已经跑到旺钦的腮帮上,正在使出全身的力气往上爬。她用拇指和食指抓住它时,它像一个越狱犯重新落入法网一样,在两根手指间挣扎。沃玛吉说:“你这么有能耐的话,给。”她用两手大拇指指甲把它夹死了。
在沃玛吉的视野中,老虱子的游荡正如她内心的激荡一样,而老虱子由她的手上转移到旺钦的脸上,体现出她对旺钦的仰慕。旦巴亚尔杰以俏皮的语调描绘了一幅关于虱子的风情画。……第二次出现虱子,体现出沃玛吉忐忑不安的心情,在旺钦要教授尼夏打枪的时候,沃吉玛担心丈夫枪法不精,恐怕受到旺钦父子的嘲笑时,顺手从头发上拈出一只虱子,而有意思的时,尼夏似乎接收到了妻子传来的信息,竟然“也伸手从颈部捉起一只肥硕的老虱子,塞进枪口,说:‘我把这只虱子也跟野牦牛一起枪毙掉。’”如此,通过一只虱子化解了家庭之间的潜藏的矛盾。
虱子本是不干净的表现,在旦巴亚尔杰的笔下却呈现出别样的风味,在他的细致描摹中承担起营造不同的氛围的叙述功能。
另外,《遥远的黑帐篷》中还多次出现歌唱的景象,把藏北牧民的豁达、沧桑、羞涩、智慧在歌声中加以丰富的表现,如旦巴亚尔杰直言“牧区的男女之间除了情歌没有什么可唱的。自古以来,牧区的青年男女通过情歌这一纽带,争取自由和幸福,繁衍后代,为人类的发展尽涓埃之力”,并通过珠措与顿珠的对唱将其言说具体化:
珠措想了想珠措想了想,唱了一首情歌:
“‘骏马在草滩上嘶鸣,
黄金花鞍落在家里。
只要金鞍情义不变,
骏马就会加速奔跑。’
她刚一唱完,就羞涩地背对着顿珠坐了下来。
顿珠对了一首歌:
‘布谷在印度鸣叫,
雁子在门隅啁啾。
叫着走近咫尺间,
旃檀梢头来相聚。’
唱毕,他就抱住珠措,解开腰带,亲起嘴……
如此这般,他俩彼此相爱,成为了只可死别,不可生离的情人。”
表现出了草原青年男女情感奔放、自由无拘、真诚可爱的个性。同时小说中也多次出现了关于草原风光的描写,如“天空湛蓝澄净。一丛丛洁白的云团,宛然绵延不绝的雪山,在四面地平线尽头飘动。阳光灿烂辉煌。草地上,蜜蜂歌唱着在天然花园里飞舞。生长在不断向下飞流的澄澈山涧水边的色钦花、色琼花、沉香、红黄白三色奶瓶花、铃铛花、飞燕草等各种野花芬芳四溢。娇艳的蝴蝶仿佛在与野花竞相媲美,忽而飞旋,忽而享用花蕊,扇动着翅翼。……黑马也在享用潺潺流淌的山涧水边的青草和草籽。叮咚作响的小铃铛声给这美丽的自然界以更大的活力。……那一片锦缎似的草甸、各色鲜花的芳香、小鸟飞旋着“叮叮吱吱呱呱”啁啾的美妙声音、在天空中轻缓飘舞的洁白云朵,安详、自由、悠闲地徜徉在草甸上的畜群等色、声、香、味、触五妙欲无所不包的自然形成的夏之风景……”,为读者们呈现出一幅藏北草原的风景画卷,体现出对草原的深深眷恋。
通过诸如上述类型的书写,丹巴亚尔家完成了对藏北草原的家园书写,向人们展现出别样的西藏风情,未经人工修饰的淳朴、自然、扬厉而又朴素的自然之美、人性之美,与其他藏族作家的农区书写、城市书写、革命书写一共构成藏式中国故事的文学景观。
 
作者简介:

魏春春(1980—),男,山西怀仁人,文学博士,现为西藏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西藏当代文学与文学理论。联系电话:1357108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