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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月刊》严正声明

《诗歌月刊》严正声明

 

  近期,有读者向本刊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本刊工作人员,假借本刊名义,非法对外征稿、组稿并收取审稿费、版面费,行为极其恶劣,严重干扰和误导正常的投稿行为,严重损害本刊的权益与声誉。对此,我们表示严厉谴责,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一、本刊是国内大型原创性汉语诗刊,由安徽出版集团主管主办,由安徽省文联代管,面向海内外公开发行,前身是创刊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诗歌报》。本刊秉承“独立、探索、多元、开放”办刊理念,弘扬先锋意识、中国精神,坚持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本刊从未以任何方式授权其他单位(机构)及个人以本刊名义收取稿件,更从未以发表稿件为由向作者收取任何形式的审稿费、版面费、推荐费。凡在本刊发表作品的作者,都有相应稿酬。

 

  三、本刊收稿地址及投稿邮箱如下:

  投稿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7705

  邮编:230001    电话:0551-62888379

 

  公共邮箱:

  shigeyuekan@163.com

 

  栏目主持人邮箱:

  独秀:shigeyuekan@163.com

  中坚:49414742@qq.com

  前沿:lisychengdu@163.com

  新锐:fanzi1967@163.com

  星座:lingjun0316@126.com

  隧道:shigeyuekan@163.com

  域外:49414742@qq.com

  诗话:lerkai@163.com

  版图:shigeyuekan@163.com

  短制:411182171@qq.com

 

  除此之外,本刊暂无其他收稿地址及邮箱。

 

  四、对于那些打着本刊旗号对诗人及诗歌爱好者进行欺骗的行为,本刊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关责任,请广大诗人及诗歌爱好者切勿上当受骗。

 

诗歌月刊杂志社

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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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诗歌月刊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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