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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驴非马

非驴非马

 

作者:张双锁

 

  有位朋友说:“不知骡子与马和驴是咋区分的,我总是分不开。”闻听此言,惹得我哈哈大笑,但仔细一想,这位朋友是城里人,分不清骡子与马和驴也是正常的。于是我便坦然相告:“骡子有两种:有一种叫马骡子,身材较大,是公驴与母马交配而生的;有一种叫驴骡子,身材较小,是公马与母驴交配而生的。要说这骡子,非驴非马,却又似驴似马,的确不好分。”这位朋友又问:“这骡子有啥特性?”我说:“最大的长处是好饲养、好使用,而最大的不足是不能再繁殖。”

  对于我的解答,我的那位朋友还算满意。但每当想起这“非驴非马”一词来就觉得可笑,忽然想起了在某报上看到的“书非书”一词来,总觉得与此有点相似。而细究其中奥妙,还真有不少相通之处。所谓“书非书”,无非就是前些年所谓“学院派”的变调。“学院派”把装潢工艺与书法杂交,用拼接、染色、做旧、致残等手法搞“书法创作”;而“书非书”则用书法的笔法创作一些如同绘画一样的“书法作品”。此二者叫法不一,而实际上使用的还是同一手法——杂交。

  说到杂交,也并不是什么坏事,而且还是一种创造。农作物可以杂交,比方说杂交水稻、杂交高粱,既耐旱,又抗病,都能获得好收成。动物可以杂交,比方说驴和马杂交所产的骡子,既抗病,又好用,深得农人喜爱。书法与绘画、雕刻、篆刻、装潢、设计等技艺杂交,古已有之,同样也会产生非常的艺术效果。

  于是我又想到了书法史上的一些事来。秦诏板非隶非篆,却又似隶似篆,终于产生了划时代的杰作——隶书。章草非隶非草,却又似隶似草,终于产生了更加简便流美的小草。钟繇书法虽称之为楷书,实际上是非隶非楷,却又似隶似楷,终于产生了如王羲之《乐毅论》《黄庭经》《东方朔画赞》等纯而又纯的楷书。而“书非书”呢?看起来与“非此非彼”,却又“似此似彼”有点相似,实际上还是有较大差异的:前者是驴、是马,可以直系繁殖;而后者则是骡子,不可能直系繁殖。

  说到书法,实在不可强求。历史上那些经典名作,不论金文还是小篆,不论楷书还是行书和草书,你说好不好呢?当然好。可今人能达到那样的水平吗?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因为书法是特定时代的产物,有什么样的时代就有什么样的作品,是不能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就说唐楷吧,那是超稳定的农业社会的产物,是在特定的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的大背景下产生的,它能在当今的社会产生吗?我想不可能,也没必要“打着鸭子上架”。但过去社会需要书法,当今社会也需要书法,只是在范围和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异而已。既然社会需要,今人总还得有所作为吧!

  关键是如何作为的问题。书法有法,不论多么美妙的书法,都是建立在严谨的法度之上的。而此法度,也就是书法的客观规律。既然是客观规律,我们就只能认识它,利用它,而不能改变它。如于右任以魏碑笔法、怀素小草《千字文》笔意创作的小草,就极具法度,可以作为法帖临摹。王蘧常以陆机《平复帖》笔意创作的章草,就极具法度,可以作为法帖临摹。而林散之以绘画笔法创作的小草,则法度淡然,难以作为法帖临摹。对书法家来说,书法的最高境界如抒情,如神彩,如格调,都是建立在法度之上的。而缺少法度的书法,那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能有多大生命力?

  中国汉字本来就很美。那每一个字都是一部书,读之不尽;每一个字都是一颗星,熠熠生辉;每一个字都是一个人,有血有肉。而作为书法,固然不只是写字,只有写得美才能称之为书法。但其美的载体是汉字,而不是别的东西——或许这就是书法最本质的难以改变的特征吧。所以我想,书法的技法尽管很多,而底线却是不能破坏汉字的完整性和纯洁性。如以解构、扭曲汉字和异类杂交等手法所搞的那些艺术品,不冠之以书法之名则可,若冠之以书法之名,则势必会引起书法界的极大反感。

  古人云:“技进乎道。”所谓技者,无非是书法技术层面的问题,是看得见、摸得着、说得清的;而所谓道者,则涵义比较宽泛,只能意会,不能言传。比方说和谐,既可用于书法之内,又可用于书法之外。而用于书法之外呢?就必然包括书法家与社会的和谐。倘若不能与社会和谐——背道而驰,光麻烦事就纠缠不清,还有啥心思搞艺术呢!

  当然,作为艺术,有其自身的内在的规律所在,谁也不能作出什么硬性规定。但不论啥事,总还得有个解决的办法。如古人的鸟虫书,有人称之为美术字,这个叫法我就觉得很好、很恰当。所以我想,凡是与书法有关,而又超出书法范畴的一些艺术品,可以分门别类,是那个门类的归到那个门类就是了,又何必要挂书法的牌子呢!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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