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人交往的边界感
作者:郭松
在人与人交往中,有这样的感受,有的人让你感觉舒适,而有的人让你感觉不适;有的人让你感觉如沐春风,而有的人让你不禁皱起眉头。
仔细想来,人与人交往,有个“刺猬效应”,西方有一则寓言,说的是刺猬在天冷时会彼此靠拢取暖,但也会保持一定距离,以免互相刺伤。
这是个边界感的问题,人与人交往没有边界感,就会有“被冒犯”的感觉。《菜根谭》有言:“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意思是,使他人感到结交之初的快乐,不如使他人无长久相处的厌烦。
人与人一旦熟悉,往往就会逾越边界,从而从无话不谈到沉默不语,直至对方忍无可忍,不能忍受逾越边界时不欢而散。人与人交往,要尊重边界,在不该说的话、不该做的事上不越界。
也许有人会疑惑,熟人之间分得这么清楚,会不会使关系变得冷漠?我想,应该不会。边界感并不代表冷漠,而是理解对方的感受,知道哪些是对方能接受的,哪些是对方不能接受的。
作家周国平说:“一切交往都有不可超越的最后界限,而一切麻烦和冲突都源于想要突破这界限。”许多人说喜欢上海,在上海能感受到人与人清晰的边界感。 清晰的边界感意味着,你看到了自己,成为了自己,别人尊重了自己。
心理学家萨勒诺说:“界限是我们为自己设定的框架,规定我们希望别人如何对待我们,以及我们如何对待别人。”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样的树叶,世界上也没有完全一样的人。有边界感,就要尊重别人。要懂得,表达是我的权利,而是否接受这种表达是别人的权利。不要拿“大家都觉得”来要求别人,要懂得知而不言、言而有度。
每个人的性格不一样,熟悉与亲近的程度也不一样,与不同的人相处就会有不同的距离。如果一方冒然越过这个距离,对方就会感到不适。每个人都自己的生活,不要随便介入别人的生活,在与人交往中,要掌握一个“度”。
人世间就两件事,即自己的事,他人的事。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拿捏好与他人的事。为自己的事负责,不为他人的事负责。这并不是自私,而是让我的事归我,你的事归你。交往中,有的人边界感很模糊;弄不清就容易越界,干涉他人的事。
有的人,精力很旺盛,老喜欢打听别人的事,尤其是别人的私事。这种人讨厌,少交往或不交往。说不该说的话,管不该管的事,掺和不该掺和的事,这插一手,那插一脚;说不清,道不明,频频犯界不自知,不断刷新你对人性丑陋的认知。
邦托列夫说:“人类一切痛苦的根源,都源于缺乏边界感。”不掺和别人的生活,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相比太过热络的人,更喜欢有边界感的人。懂得回避进退、适可而止,知趣是一种难得的边界感。自己的事自己去解决,他人说的只能作参考,而不是帮自己做决定。
在尊重别人边界的时候,也不要忘了设定自己的边界,并告诉别人你的边界在哪儿。比如:哪些时间是可以打扰的,哪些时间是属于自己的。哪些事情我可以帮忙,哪些事情不可以。哪些事情我愿意做,哪些事情是我的底线……一旦设定了自己的边界,就能更好地让掌握自己的节奏,也能节省不少精力去思考,别人的要求是不是都去满足。
人既是社会的人,也是独立的人,既需要亲近的关系,也需要独立的空间。边界感看不见,摸不着,如何去定位边界感?可以尝试回想自己曾经感到被冒犯的时候。对方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让你感觉不适?边界感是对自己与他人界限的认知和维护,边界感意味着能保护自己的个人空间,也能尊重他人的空间。
要表达愿望,坦然拒绝。传统社会讲人情、讲面子。很多时候出于好心,人们不会明说,或者不表达自己的不适,这样边界就变得模糊了,自己的情绪也会受到影响。在感到不适的时候,即时且坦然地表露自己的不适,讲明自己的期望。
尊重别人的边界,避免过度依赖和侵犯他人生活。将原本不需要别人做的事托付给别人、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别人、过度地干涉别人的生活……都是逾越他人边界的表现。
建立清晰而灵活的边界,是为自己建立的、具有保护性的、清晰而坚固的,但同时也是灵活的。边界感保护自己,并不意味着“拒人千里之外“,或者”不乐于助人“。
要明确自己的边界,对自己的期望、个人空间的需求以及愿意接受的程度;也要保护自己的边界,对不适当的请求或行为说“不”,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人与人交往,要懂深浅,知进退。
不要高估自己和任何一个人的关系,要亲疏有度,远近相宜。边界感是一种尊重,更是一种修养。
边界意识的觉醒是心智成熟的标志,是对自我疆域的清晰认知。当意识到我与他之间那条界限时,就完成了从混沌到清晰的跨越。
作者简介:郭松,四川古蔺人,川大本科生,贵大研究生,从军23年,从检16年,在《散文选刊》《散文百家》《边疆文学》《检察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发文120余篇,获中国散文年会“十佳散文奖”,4篇散文被选为初高中语文试题。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