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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远的黑帐篷 上卷


遥远的黑帐篷
 
旦巴亚尔杰  著
班      丹  译
 
旦巴亚尔杰  1962年生于藏北草原一户牧民家,身裹老羊皮袍长大。系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西藏作家协会副主席、《西藏文艺》主编。曾分别在西藏大学文学院藏文系和鲁迅文学院毕(结)业。出版长篇小说《遥远的黑帐篷》、《昨天的部落》;中短篇小说集《放飞的风筝》、《羌塘美景》;民俗专著《纳木湖周边的游牧文化》;人文地理专著《藏北秘境》;藏学专著《藏北狩猎文化》。2009年长篇小说《遥远的黑帐篷》获得“珠峰文艺奖”金奖;2015年长篇小说《昨天的部落》获全国岗尖杯藏文文学奖、2016年获得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另有一些作品在区内外获奖。部分作品译成外文在芬兰、加拿大出版。2011年应邀出席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国际语言大会;2016年参加中国作家协会代表大会。
 
前    言
 
长篇小说《遥远的黑帐篷》,是我几年来辛苦耕耘的文学成果。1991年夏季的一天,本人应邀参加天津出版发行公司举行的盛大宴会时,与两位曾在西藏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工作多年的“老西藏”相遇,他们对西藏的文化艺术给予很大关注。第二天,他们两位特地盛情宴请我们一行人。在宴会上他们让我唱一首藏族酒歌。我不会唱地道的酒歌,便大大方方地唱了一首强盗之歌。

回到天津王朝大酒店后,我突然萌生了创作一部反映强盗生活的小说的念头,且在处理烦杂的行政事务之余,脑子里形成了小说的基本轮廓。可因惰性使然,很长时间连一个字也没能写出来。

1995年,我因公赴多麦地区,在恰卡镇逗留了二十五天。期间,开始了长久储存于大脑里的这部故事的写作,取用《血溅赤峰》这么个名字,一口气写了三十多页。当晚中央电视台直播了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晚会现场实况。看完所有节目,我又写了近十页。在西藏自治区成立30周年那天,我的这部长篇小说也正式“成立”了。

后来在西宁期间,并在返藏后,我利用一切属于自己的时间写作,历时一年半全书完稿。经修改、誊写,由顿多先生负责编辑,从次年起在《西藏文艺》上连载。随后有了出版该部小说单行本的强烈愿望,不少读者也期盼着能读到单行本。但苦于没有出版资金,一时未能满足读者的需求。后通过我的好朋友扎西班典先生,得到了利众基金会的藏文图书出版资助,并得到了北京民族出版社的支持。这才使这部长篇小说得以正式付梓,与广大读者见面。在此,我谨向资助者利众基金会和北京民族出版社的编辑们表示由衷的谢忱。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关注这部长篇小说的读者意见,我将篇名改成《遥远的黑帐篷》,把整体故事分成了上下两部分。但对内容未作任何改动。

我把这部长篇视为自己多年辛勤笔耕的结晶。但因才疏学浅,又缺乏实践经验,一定存在不少错误、纰漏之处,惟望广大读者和研究者不吝赐教。
 
作     者

2004年12月20日,于北京鲁迅文学院宿舍草就

 
遥远的黑帐篷

上卷
 
很多年前冬季的一天,旺钦带着自己的儿子占堆朝北部无人区走去。
寒风呼啸着,有时被风卷起的雪粒与天上的乌云交织在一起,黑压压一片,仿佛天地融为一体,分不清东西南北,只得原地站立。有时风儿稍稍停歇下来,阳光就从贫苦牧民的破烂皮袍一般的云缝中探出头来,映射出几缕黄灿灿的光焰,俨然给大地打了零碎的补丁。
今天是离开家乡后的第十六天了。
不管天气变化多大,多么寒冷,父子俩一个劲地朝前走着,半步也没有后退。他们走着走着,累得受不了了,便蹲在磐石上稍事休憩,喘口气,重又一步步往前走。
旺钦从嘴里呵出的气,在眉毛和胡子上凝结成一层厚厚的白霜。他的狐皮帽的系带在风中飘动着,仿佛在鼓励他继续往前走。他背着一支叫做察仁南嘉的叉子枪,系在枪叉上的红色翼旗,成了这个令人惊惧的白色世界里极其威严的一种颜色。
旺钦有时眨巴着眼睛,毫无目际地眺望远方;有时仰望天空。他把头转过去瞧一眼儿子,发现儿子的脸冻成紫红色,一双眼睛也因充血而发红。然而,儿子咬紧牙关,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着,没有表露出丝毫无所适从的神情,这给了旺钦以很大的信心。
在这片荒凉的雪地上最具精气神的当属那五条猎狗。它们要么蹿跑着走到前头,要么追逐打闹着嬉戏,好像它们没有被自由和快乐抛弃。
天稍稍放晴后,旺钦用袖口把一块牦牛死尸一般大的石头上的厚厚的积雪扫了扫,坐在上面,抖出一指甲盖鼻烟歇脚。
儿子占堆坐在父亲身旁,从怀里掏出口弦琴,吹起了《强盗之歌》。
旺钦跟世上所有父母一样,出于对孩子的宠爱,默然抱起心爱的儿子,试图将他的身体焐热。其实占堆已是十五岁的大小伙子了。
旺钦从怀里拿出一坨糌粑团塞进儿子手里,把那一指甲盖鼻烟猛地吸进鼻子。也不知是因为鼻烟太多的缘故,还是吸得过猛,打了个震天响地的喷嚏。喷嚏声回荡在山间野地,使得身体发热,口水、鼻涕、眼泪同时从黝黑如肝的脸上淌了下来。旺钦习惯性地用拇指和食指抹一下脸,又倒上一指甲盖鼻烟,啥也不说,把鼻烟执意塞到儿子的鼻孔里。由于他儿子从来没有吸过鼻烟,鼻子一呛,连打三个喷嚏,身子一热,浑身都变得暖呼呼的,口水、鼻涕和眼泪也流作了一团。但他擦都不擦一下,就与糌粑团一起送入了腹中。
旺钦再次倒上一指甲盖鼻烟,手贴着胸口,望着儿子。
五条猎狗把头埋入胸口,蜷缩着身子,睡在他们俩身边。听它们发出一声又一声的鼻息,就知道它们睡得很香,似乎并没有受到寒冷的侵袭。旺钦把儿子背着的毛织袋拿过来,打开,取出一块绵羊肩胛骨,把肉吃得干干净净,用火药在骨头上画个拇指大的黑点,立在一百步之外的地方,从后背上取下叉子枪察仁南嘉,用袖口悠然地揩拭数次。看他那欣赏叉子枪的模样,似乎在对枪说:“这个倒霉的家伙让你也受累了”。又像是在说:“有你这么个伙伴,我是不会退缩的”。当他把枪叉架在地上,随着导火索冒出的缕缕青烟瞄准靶子时,只能隐约看见肩胛骨。他只瞄一小会儿,就开了枪。随着“嗒”的一声枪响,恐怖无边的雪海飘起一股香甜的火药味。枪声响彻山谷,给人以消释心头郁闷烦恼的感觉。五条猎狗也从梦乡里醒转过来,竖起耳朵,环视四周。他从地上站起身来,嘴角勾出惬意的微笑,说:“把肩胛骨靶子拿过来,我看一下。”
占堆立马跑过去。他喊着“打中靶心了,打中靶心了”,把肩胛骨递给父亲。旺钦接过肩胛骨靶子,嘴角堆出比刚才好看的微笑,点点头道:“神枪,神枪,战神来了”。说完,他把肩胛骨靶子立在原地,往枪膛里装上火药和铅弹,不声不响地把枪交到占堆手里。
儿子把枪叉架在地上,瞄起来。这是他第三次打枪。虽然心里有点紧张,但他静下心来,把气憋在胸口,将准星对准肩胛骨上的黑点。然而,他准备扣动扳机的当儿,因过度憋气,“砰”的一声,不由得放了个响屁,使得枪口巍巍颤动起来。
旺钦抬起脚,朝儿子屁股踹一脚,说:“小子,我叫你打枪,并没有叫你放屁啊。你连自己的屁股都管不住,还算得上是个男子汉吗?”他稍稍放低声音,“好汉需要配好枪,好枪需要配火药。管好屁股,打枪吧。”说完,又给儿子屁股补一脚,站在一旁,等他射击。
儿子长叹一声,憋住气,定睛瞄准靶子,“嗒”地打完一枪,吁出吻哨一般响亮的一口气,站了起来。
旺钦马上迈开大步走到靶子跟前,看一眼说:“差一点你也把靶子打穿了。你真行,你真行。”他竖起大拇指,夸着儿子走过来,坐在磐石上,又倒上一指甲盖鼻烟,“枪法好啊。你也差那么一丁点儿,把靶子打穿了。现在那些浑蛋来找我们,也没法算卦※。”
过了那么多天,还没有走到天边。占堆觉得奇怪。他抬头望着父亲说:“阿爸,我们俩走了那么多天,怎么还到不了天边呢?”
旺钦说,“啊,要想到达蓝色的天边,得骑马走十八天的路程。”
“到了真正的天边会是啥样的?”
“到了真正的天边,就是天涯海角。走不过去,被天挡着。”
“那么天是地的盖子吗?”
“是的。”旺钦不假思索地说着,无意识地抬起头,望了一眼天空。一片片雪花飘然而降,雪粒掉落到眼睛里。“倒霉的天”。他骂了一声,用手揉了一下眼睛,把指甲盖上的鼻烟吸了个干净。
天上乌云滚滚,风力渐渐减弱,下起了暴风雪。雪下得比刚才大,但寒气比刚才稍微小了一点。
旺钦把肩胛骨立在磐石上的积雪中说:“那些浑蛋来找我们,算不成卦。”说着,背起枪走了。
肩胛骨立在雪中的磐石上,像个特殊的标记,格外醒目。
旺钦掉转头一看,暴风雪使得三百步以外的地方什么也看不见。
旺钦本来就背着一杆枪,还把儿子背着的毛织口袋背上,大步朝前走。枪叉上的翼旗和狐皮帽的系带飘飞着。任凭凛冽的风雪肆虐,他毫不屈服地放开喉咙唱了起来:
“尊贵的花部落头人:
你不要跟我过不去,
如果你跟我过不去,
回头叉子枪会‘接见’你们。
花部落别跟我过不去,
如果花部落跟我过不去,
回头骏马群会追击你。”
仅凭他唱的歌词和曲调,就不难看出他似乎横下一条心,不打算再回到自己的部落。
歌谣的内容占堆听得明了。但他最担心的是今天能不能在天黑前穿越可怕的雪海。他毕竟年纪不小了。所以类似于要是不能穿越,今晚能不能活得下来、今后怎么生存这样的很多问题在他的脑海里翻腾。他想自己的父亲旺钦是个身怀六种技艺的人,心里肯定已经想出了一定的办法。于是,他也唱了起来:
“山顶又高又寒冷,
不是牧人的去处。
水流又浑泥又多,
不是取水的源头。
头人位高法令严,
不是弱者立身地。”
听了儿子唱的歌,旺钦心头的仇恨一时消遁了。他把自己心爱的儿子搂在腋下,抚摸几下冻肿的脸蛋道:“要想投转男儿身,得有一身好胆气。要想具有好胆气,应该具备好计策。”
旺钦把背上的枪放下,习惯性地用衣袖把枪擦拭几下,装上火药,“嗒”的一声朝天放了一枪。他那擦枪的姿势好不优美。这一枪既像是为他俩穿越寒冷而无垠的雪海,走向未知的地方壮胆,又像是用来消除充满怨恨的心病。
“嘎嘎”。四只乌鸦同时被来路不明的枪声惊扰,扇动着双翼,朝另一个方向飞去。
旺钦望着凭借高超的技艺急速飞翔的四只乌鸦,对儿子道:“朝乌鸦飞过的方向走去,肯定会是个没有雪的地方。这会儿太阳也一定移到西边了吧?”他抬起头,看了看太阳。这时天空中暴风雪翻卷起乌云,不要说是太阳,连一道光亮也不见。他叹口气说:“我们俩要是不快点走,就会死在雪中。今晚一定要走出这片雪地,想办法赶到没有雪的地方。”
占堆望着渐渐飞远的四只乌鸦,心忖,要是人也像飞禽一样有一双翅膀该有多好。这样就不会遇到这么大的困难,而且可以游遍全世界,观赏到各种风景。他的心被搅得乱七八糟,充满了幻想。
旺钦拍一下儿子的肩膀:“儿子,你在想什么?”
占堆这才从幻想的藩篱中挣脱出来道:“阿爸,要是用双脚走路的人也长出翅膀该有多好啊。这样走到天边也没有什么可难的。”
旺钦摇摇头说:“喂,你获得人生还不明白事理,为什么要羡慕蠢笨的动物呢?你从妈妈肚子里生下来,绞断脐带的时候,问是男的,还是女的时候,得知是男孩,亲人的心里乐滋滋的,好比阳光照到雪山上;仇人的心里悲凄凄的,就像岩石山罩上了阴影。投胎男儿身,皮袍搭在膝盖头,黑亮的头发系上象征英雄的发穗,你心里却还念想着愚蠢的动物,亏你有脸坐在男人席上。快点走吧。”说完,拉起占堆的左手就走。
这时雪停了下来,漫山遍野宛若涂抹银粉一般,白茫茫一片。狂风卷起的雪粒在空中飘飞,一如天地翻了个个儿,沉入暴风雪的黑暗之中。父子俩走在雪花漫飞的、无边无际的雪地里的身影,犹似两条还没有失去动弹之力的虫子,在昆虫学家面前的检测盘里挣扎。
五条猎狗全是脱离了人间苦难的自由者。它们腿脚灵便,相互争斗着,嬉戏着。
面对难以忍受的寒冷,父子俩不屈不挠地一步步前行。脸颊又冻又肿,色如肝脏。胡子和眉毛上凝结着更为厚重的白霜,足有一指见长,看上去俨然圣诞老人化了妆的脸膛。像连接天地的柱子一般的暴风雪,将父子俩裹起来摔在地上,他们也咬紧牙关站起身,继续往前走,而不是站在原地歇息。这是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人民与生俱来的崇高精神所在。
冬季里,草原的气候变幻莫测,跟魔术师施术没啥两样。这会儿风停歇了,前进路上的阻力减少了,使父子俩感到释然,一如套在脚上的沉重的脚镣被砸碎了。约莫半个钟头的工夫,他俩连跑带蹿地走了二百五十多米路,但连巴掌大的未被白雪覆盖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好在这一带的积雪略微薄一些,这使他俩感觉比刚才舒坦多了。五条猎狗把尾巴弯成环套一般,在地上嗅了嗅。也许它们凭借着特殊的鼻功(嗅觉)嗅到了什么。
从西面的天边看到了失去光亮的悲凄的残阳。太阳已与西边的山头挨得很近,估计离天黑只有一小时。
父子俩用手掌把脸上厚厚的白霜揩净,吸足寒气。旺钦抬高嗓门儿,唱起了《强盗※之歌》:
“强盗我没有帐篷,
蓝天是强盗的帐篷。
强盗我没有伙伴,
叉子枪是强盗的伙伴。
强盗我没有座骑,
白唇野驴是强盗座骑。
强盗我没有伙伴,
蓝色铅弹是强盗伙伴。”
唱毕,旺钦瞅一眼儿子的脸。弄得儿子也从头到脚仔细瞧了几遍父亲。他的父亲今天唱了两次《强盗之歌》,此前他没有听父亲唱过《强盗之歌》。过去别说是占堆,就连旺钦也没有干过响当当的强盗勾当,也没有必要把心交与箭刀矛三样兵器,从而拥有神气的骏骥和锋利的兵刃。我虽然不是个牛羊遍及草原的显贵牧主,但棚圈从来没有闲置过;我虽然不是个装满璁玉、珊瑚、珍珠等珠宝的宝藏之主,但食物袋子不曾空过;我虽然不是个茶酒奶三样饮品源源不断的头人、官宦人家,但我家来自汉地的茶叶,从来没有缺过盐和酥油。然而未来的命运会是什么样的,恐怕连遍知三世的佛陀也难以预测,甚至是否能活下去也真的很难说。一想起过去和未来的命途,旺钦的心头燃烧起仇恨的火焰,不由得攥紧铁一般的拳头,用牙齿紧咬起嘴唇。
他俩坐在一块土包上歇脚,占堆把头靠在父亲的怀里。因过于疲惫,不一会儿他就睡着了。
旺钦缓缓地从怀里掏出鼻烟壶,倒一指甲盖鼻烟,瞧起儿子的脸蛋。他发现儿子面色如肝,眼睛和腮帮冻肿,嘴唇皴裂,渗出血来,便打心底里涌动起难以忍受的悲哀。吸完一指甲盖鼻烟,他用又粗又硬又黑的手抚摸一下儿子的脸。儿子睁一下眼睛,又睡了过去。他的双脚陷入积雪里了。旺钦想,如果这样长时间睡着了,双脚会粘在鞋子上冻伤的,便喊了起来:“儿子,不要再睡了,脚会冻伤的。别睡,起来吧。”说着说着,抚摸起儿子的脸蛋。
占堆慢慢睁开眼睛,“嗯”了一声,揉起眼睛,抬头看着父亲说:“今天会不会走到一块没有雪的地方呢?”
旺钦说:“这一带雪薄一些,再往前走走,或许能走到一个没有雪的地方。”
占堆抚摸了几下躺在面前的一条猎狗的脑袋。
旺钦掏出鼻烟壶,在脚上拍了拍问:“吸不吸鼻烟?”
“不吸。”
“吸鼻烟后打出喷嚏,身上就会发热的。”他往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一点鼻烟,把手朝占堆的鼻子伸过去。
占堆闭上眼睛,使劲一吸,“哈嚏”一声打了个喷嚏,使得眼泪和鼻涕同时流了出来。他把拇指伸向父亲,“再……再……再给……一点儿。”
旺钦往儿子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上少许鼻烟,给自己也倒了一点。
占堆又闭上眼睛,用力吸一鼻子鼻烟,把头一仰,嘴朝向天空,“哈……哈……哈嚏、哈嚏、哈嚏”地连打几次喷嚏,使得身体更加发热。
他把口水、鼻涕和眼泪揩干净,说:“阿爸,我们走吧。”
旺钦父子俩脱掉冰冻的鞋子,抖干净,说着“烤火后冷如水,摸水后暖如火”,用雪把脚挫干净,穿上鞋子,系紧腰带,出发了。这回走起来比之前轻松了些,脚也变热了。
还真的像牧民所说,“系紧靴带如绊脚绳,勒紧腰带像马儿”。没有多久他俩就走出很远的地方,天黑前就走到了一块草滩上。这里的洼地积雪厚点儿,但所有山包都像是被厉鬼的舌头舔噬,黑乎乎的,连指甲大的雪地也没有。他们意识到能够活下去。于是,脚步随之变得更加轻盈,身体变也得更加灵巧了。
五条猎狗蹦蹦跳跳地跑着,到一块洼地后不见影踪了。
父子俩快速跟在五条狗屁股后头,来到一处又深又宽的沟谷。这条沟谷四周布满片状石和岩石,由野兽獠牙般的山包围着。这些山峰悬垂着雪白的宝冠,如同大将军戴着银盔。谷底没有一点雪。五条猎狗正在赤狐脊背似的纳扎草中舔水。
父子俩从片状石山往下滑,天快黑下来时,方才到达谷底。
不知是出于临近死亡边缘时来到莲花生预示的秘境般的沟谷而兴奋,还是因为离开父辈走过的地方、后辈生长的地方、自己出生的故土,长时间背负怨恨与悲哀、饥饿与劳顿,终究幸免于一死,来到这个沟谷,把所有痛苦都抛至脑后之故,一阵起伏不定的笑声在谷底四面回荡着。
他俩仰面而躺,稍事休憩后,猛地吸一口氧气,站起身,往前走。这里有一眼清澈、干净的泉水,宛然神话故事中出现的天界的饮品。泉水伴着叮咚的声响,从冰川下面流过。泉眼周围只结了薄薄一层冰。这里可以说是一个奇异的地方。
这条沟谷深不可测,仿佛走进了井底,只能望见一小片蓝天。说这里一丝风都没有,恐怕一点也不为过,一如钻进一个地洞,远离寒冷的侵袭,直觉得浑身暖烘烘的。
旺钦暗自庆幸道,托了上师、本尊和三宝的福,我们父子俩得以逃离死亡线,勉强走到这里。这地方不能不说是邬坚白玛(莲花生大师)点化的秘境。这次幸免于难,来到这个地方,活了下来,往后一定会兴旺发达。
他俩用手指将泉水弹向空中敬神:“敬供啰,敬供啰,敬供啰,向救星辅佐者、护法疾驰者、菩萨居士诸尊敬供啰。”吟唱完毕,把随身行囊卸下,准备在此过夜。
五条猎狗也知道要在这里过夜,它们都蜷缩成铁环似的,躺卧在包袱四周。
占堆看见离他们不远处有一只金色的狐狸连蹦带跳地跑了过去,便低声喊道:“阿爸,阿爸,看,有只狐狸。”
旺钦立马朝那个方向看过去,随即往枪里装上火药,全神贯注地瞄准后,开了一枪。随着“嗒”的一声枪响,狐狸的身子缩成弓箭一般,朝天空一蹿,坠落到地上,到另一个世界观赏风景去了。
“你去把那只狐狸拣过来,我拾牛粪烧茶,我们俩喝晚茶。”旺钦让占堆去拣狐狸尸体,自己撩起袍裾去拣牛粪。
旺钦拣了三大衣兜牛粪,将牛粪在三石灶炉膛里垒成一圈,又把一些牛粪掰碎,堆在中间。然后取下别在腰间的火镰,选出一块好看的燧石,用火镰擦火,把小小的火种放进碎牛粪中,趴在地上吹气。于是,在静寂的沟谷里燃起充满生气的火焰,蹿起青龙般飞腾的烟云。
旺钦把一口盛满水的小陶锅坐在火堆上,放入一把茶叶。从远处看,那口小陶锅像一只落在火堆上的乌鸦。旺钦往炉膛里添上一两块牛粪,蹲在灶边,看似在欣赏熊熊燃烧的火堆。
“看呀,打中胸脯了。”占堆扛着狐狸在喊叫。那只狐狸尸体特大,尾巴拖在地上。
“这下好了,狗也有吃的了。你坐在火旁烤火啊。”旺钦说着,从儿子手里把狐狸要过来,将枪口对准狐狸尸体的弹着点说:“食肉的猎手吃肉,饮血的枪口喝血。”说完,他把狐狸尸体弹着点的血抹到枪口,剥掉狐狸皮,把狐狸尸体喂给了狗。
五条狗争抢着把狐狸肉吃得个精光,舔着嘴巴和鼻子,蹲在他们父子俩身旁。
五条狗蹲着。它们巴望着还能得到肉。可是连一块肉也没有人给。看它们最终把被汗水浸湿的鼻子埋进胸口,发出“嘶、嘶”的声响睡觉的样子,似乎没有受到冬季雪地里的寒气的侵害。有时还能听到火堆里发出的石头被烧爆的声音,它们也只是扇一扇耳朵而已。
没过多久,天完全黑了下来。抬头一看,四面险峻连绵、高低不平的雪地犹如锯齿或水池里的波纹。没有一丝云彩的天空,像盖在沟谷上方的罩子。火堆熊熊燃烧着,火苗蹿向高空,火光犹似黄昏的夕阳,一次次照在父子俩的脸上。
占堆说着“身子暖和了”,把鞋子脱下来放在火边烘干。
旺钦给儿子脚上的冻肿的地方擦上盐水,搓揉着说:“不要紧,不要紧,投生男儿身,要能对付箭、刀、矛三种兵器。脚冻肿,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占堆问道:“阿爸,我们俩明天到哪儿去?”
“明天……明天上哪儿,明天再说吧。”
“不知道这地方有没有出口?”
“水往哪儿流,哪儿就一定有出口。”
“这小地方太暖和了。”
“托了三宝的福,今晚我们来到这里了。”
“从这里走出去,会到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
“儿子,茶快烧开了,今晚要喝个够,睡个好觉啊。”旺钦说着摸摸儿子的头,“往炉膛里添几块牛粪。”
“茶烧开了,茶烧开了。”陶锅里的茶烧得直冒灰白的气泡。旺钦用袖口抓起陶锅,把茶放到地上,把茶新洒向天空,敬给自己家乡的地祗并祈祷。
他们拿出碗,倒上糌粑,搁上酥油,喝起了茶。多日来,别说是热茶,连一口热水也没有喝到的父子俩,这会儿喝到一口热茶,就觉着舒坦,眼睛都发亮了。旺钦吹开浮在碗面的酥油星子,喝一大口,张大嘴,“啊”地一声朝天喊道:“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香的茶,也没有喝过比今天更浓的茶。干脆管这地方叫做浓茶谷吧。”
占堆一连喝过四五碗茶,用手抹一抹粘在嘴角的糌粑和茶叶渣说:“啊呀呀,太香了。”
为了防止夜间受到野兽的袭击,临睡前他们俩从附近捡来很多牛粪,用火将四周围住后躺了下来。火的的温度驱散着寒气,父子俩一躺下,就跌入了梦的世界。
由于多日来过度劳累,次日醒来时都快到中午了。阳光把他俩晒得全身暖融融的,不想起来,也就索性仰面躺着。
五条猎狗有的蹲着,有的蜷缩成环状睡着,有的嗅着地面走来走去。旺钦身子一缩,说:“起来,我们俩该熬茶了。”
“阿爸,再睡一会儿吧。”占堆不愿意起来。
旺堆说:“要不你再睡一会儿,我来烧茶。”
占堆说:“我睡一会儿,再烧茶。阿爸你就睡着吧。”
“那么我吸一指甲盖鼻烟。”旺钦坐起身,拿过鼻烟壶,打开,闭上一只眼,往鼻烟壶里瞧瞧。“噢,鼻烟不多了。”他自言自语地往左手大拇指指甲盖上倒一点鼻烟,吸了起来。他的从领口露出来的两只红扑扑的膝盖上也粘着鼻烟。
占堆躺了一会儿,喊一声“啊若呀(啊呀呀)”,伸个懒腰,从被窝里坐起来,环视四处。一幅惊人的奇景出现在他眼前—一群野牦牛在山谷深处片状乱石山岭中悠闲地漫步。他指着野牦牛所在方向惊呼道:“阿爸,阿爸,你看,那不是野牦牛吗?”
旺钦眨巴着眼睛望去,发现片状乱石山岭中黑黝黝的物体正是野牦牛:“啊,真的是野牦牛,你数数看有几头?看来今天可以吃上香喷喷的肉了。”
“一、二、三……”数出了整整十三头野牦牛。“有十三头野牦牛。”
他们俩一下子睡意全无,便起来烧茶。青烟飘向天空,犹如腾空而起的青龙。充满生命活力的、青龙般的炊烟与云彩融为一体。占堆到清泉边取来一陶锅水,把陶锅坐在三石灶上。父亲取一把茶叶放进陶锅里,好生朝用藏羚羊颈部皮缝制的黑乎乎的茶袋里瞧了瞧,发现剩下的茶叶只能熬十余次茶。他将额际的皱纹缩做一团,“嗡”的一声,把脑袋歪向了一边。
“阿爸,要不以后我们俩就喝珠穆坨恰茶※……”占堆往灶中添着牛粪,把脸朝向父亲。
旺钦严肃地望着儿子的脸说:“对对。不过珠穆坨茶恰喝多了,血压会升高的。”说着,微微一笑,抚摸起儿子的脑袋。
儿子说:“我从今天起不喝茶了,喝水就可以了。再说小孩哪有喝茶的。”
他们俩不约而同地望向野牦牛群。那群野牦牛还待在刚才那地方。
吃过早饭,他们俩又烧一陶锅茶,喝了个痛快。“现在我们俩去打野牦牛吧。今天吃一顿可口的野牦牛肉。要是有母野牦牛就更好吃了。”旺钦说完,往枪里装好火药,然后把枪叉架在地上,磨起腰刀和两人的胁刀。他往一块平滑的石板上吐上口水,抓起一把灰烬撒在上面,悠哉乐哉地磨了很长时间后,用大拇指摸摸刀口,看是否开刃了,说:“磨得跟剃头刀似的。”说着,把刀在袖子上揩干净,插入了刀鞘。
他俩摸向野牦牛群。
他俩过去见过野牦牛,却没有杀过。特别是占堆只是从远处见过野牦牛。他俩悄悄地从一条沟谷靠向野牦牛群。当他们走到离野牦牛约五百步远的地方后,慢慢地从谷底看过去时,发现有的野牦牛正躺着,有的站着来回走动,却没有一头吃草的,就像藏北羌塘一句俗话所说,“饿不食白昼的草,这是黄唇野牦牛的习性;渴不饮白昼的水,这是白嘴野驴的习性。”
占堆今天这是头一回看见野牦牛。野牦牛的体形像牦牛,但体格几乎比牦牛大几倍,粗毛晶亮,暴突的双眼露出凶光,使得他惊讶之余连连颤抖,可他极力抑制着。
坐在沟谷里,旺钦低声道:“儿子,你害怕吗?”
儿子把头歪向一侧,答道:“不怕,我不怕。”其实他心里极度恐惧。一般来说,野牦牛不是野兽,无须害怕。但不知是因为它个头大,还是因为其它什么原因,他心忖这些野牦牛今天会不会把我们父子俩送到见不到阳光的另一个世界?他压低声音道:“阿爸,如果野牦牛向我们冲过来……”
旺钦察觉到儿子害怕了,便说:“儿子,没事儿。得先干掉那头老牛。”说着,悄悄地从沟口望过去,严肃地说:“今天我一定要把那头老牛撂倒,让它再也站不起来。你好好看着啊。要是一枪打不死,它就会向我们反扑。如果它跑过来,就得横着往左或往右跑,而不能从野牦牛前面直着跑,不然会被野牦牛顶死的。”
“呀呀。”儿子点了一下头。
“不要着急,一定要横着跑。”
“知道了。开枪后不能躲在这里吗?”
“如果不能一下子打死它,就会被它用蹄子踩个稀巴烂。世上没有比受伤的野牦牛更暴躁的牲畜。”他又一次认真地说。
占堆手持父亲的腰刀,父亲点燃导火索,把脑袋探出沟口瞄准。这时一股冷风迎面刮来,野牦牛没有嗅到火药味,仍就安适如常。那头老牛将身体左侧对着他们父子俩站立着。旺钦看着儿子点点头,表示在重复刚才说的话。
占堆想起家乡的神山救星辅佐者,便由衷地祈祷了一番。
旺钦将枪口直直地对准老牛的心脏部位,轻轻地扣动了扳机。随着“嗒”的一声枪响,子弹打中了老牛的左肩膀,顿时上身左侧险些倒向地面。它重又站起身,忍着无法忍受的疼痛,把头低低地摇着,皱皱鼻头,尾巴朝空中翘起,伸出丈把长的红舌,凝望枪声响起的方向,仿佛在寻找侵害它的敌人。
旺钦又一次给枪装上火药,朝导火索线头吹吹气,在地上擦一下,使得一股青烟向空中飘荡开来。他把枪叉支在断岸上,心想着这次要一枪撂倒老牛。他把头慢慢地探出断岸时,恰巧被那头受伤的野牦牛发现。它疯也似地朝父子俩冲了过来。
在羌塘狩猎史上,命丧受伤的野牦牛锋利的犄角、强健的蹄子和又粗又热的舌头的猎人不计其数。在旺钦父子俩处于生死关头的时刻,他们一人端枪,一人举刀,从一股旋风般迎面冲过来的野牦牛跟前横穿过去,径直朝北面跑去。
这头野牦牛跑起来快如风,每跳一次相当于人走了约十五步。它撵上占堆,犄角一甩,用角尖勾住占堆的腰带,把他挑起来,把双腿拖在地上,摆出一副胜利的架势,走来走去。
旺钦心里一急,心想这回我的宝贝儿子完蛋了。他的双眼噙满泪水,视线变得模模糊糊。
他咬紧下唇,举起枪,准备朝野牦牛开一枪。但两只手像风中的茅草一样在抖动。他踟躇着,心想杀不了野牦牛,倒把儿子打死了,就不划算,也就没敢扣动扳机。
这时,占堆被牛角吊着,腿脚悬在野牦牛的左腮上,落得个进退维谷的境地。他带着哭腔惨叫道:“阿爸,我……我……快要……死了。”可是他把那把腰刀如同某种与生俱来的物件,仍然紧紧握在手里。
“儿子……我的儿子……把刀子朝野牦牛眼睛捅。”旺钦只是在一旁喊着,却不敢靠近野牦牛一步。
这头受伤的暴烈的野牦牛不仅用犄角把儿子挑了起来,而且还要击败他父亲的傲慢姿态。它双眼鼓突突地盯着旺钦,左前腿一瘸一拐地朝他走过来。
见状,旺钦心中强烈地燃烧起愤怒的火焰,今天要是不能把这头野牦牛打死,我心爱的儿子就要丢掉性命。于是,他往地下一躺,把枪叉撑在地上,瞄准起那头野牦牛。
此时父子俩的距离比先前更近了。儿子朝父亲望了一眼,发现父亲正向自己瞄准,导火索的火苗燃得红红的,枪口黑洞洞地对准了自己。他万分惊惧地哭喊道:“阿爸,不要开……开……开枪……会打死我的。”
旺钦仅仅是朝儿子方向瞄准而已。事实上那头野牦牛并没有站着,而是瘸着前腿朝自己走过来。出于对儿子安全的考虑,他不敢扣动扳机,却打心底里向上师、本尊和三宝祈祷着。
再怎么等也没有用,那头野牦牛连一小会儿也待不住,时而伸长舌头来回走动;时而拖着腿脚朝旺钦方向走过去。其情形像是在与他进行一番生死搏斗,大有“你的儿子在我手里,你还敢开枪吗”的架势。
如果能靠近野牦牛,开枪就没有什么障碍。但是这头凶暴的野牦牛肯定会把自己送上西天。要是从远处开枪,不要说是能杀死野牦牛,而且还会给自己的儿子造成危险。他喊道:“儿子……占堆……朝野牦牛脖颈捅一刀……捅吧。”
“阿……爸……不要……开枪。”
“朝野牦牛肋骨连接处捅刀子。”
“阿……阿爸……会杀死我……不要开枪。”
“捅刀子……捅野牦牛。”
“阿爸……我的肠子快要断了……哎哟……”
尽管他们之间距离并不远,但因焦急、紧张,谁都听不见对方的声音。
旺钦胡思乱想着,如果朝野牦牛腹部开枪,它一蹦,会把我儿子弄得粉身碎骨。朝野牦牛心脏开枪,有可能打死儿子。等得太久,儿子的腰就有可能断裂。现在找不到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我们父子俩的家被人侵占,背井离乡,历经艰难困苦来到这里。而现在宝贝儿子又被挂在野牦牛犄角上。这会不会是我在前世做了什么坏事而得到的果报?
旺钦站起来:“儿子……给野牦牛捅刀子,捅刀子呀。”儿子听到他多次大声喊叫,便用左手抓住野牦牛角,朝右眼捅了一刀。野牦牛忍受不了疼痛,使劲蹦跳着,把占堆甩来甩去,甩得个昏天黑地。不过这么一来,占堆的胆子一下子大了起来。他心想,如果能把野牦牛的两只眼睛都抠出来,我就能逃命。于是,他用左手紧紧抓住野牦牛角尖不放,尽量减轻下垂的身体的重量,一得到机会,他就立马朝野牦牛右眼捅了一把刀。野牦牛受不住巨大的疼痛,便胡乱地跳了起来,险些把占堆的肚肠跳断了。
看到这一情景,旺钦愤愤然,紧咬下唇,咬出殷红的血来,弄得他更加惊恐地想到儿子的肠子是否被绞断了、腰椎是否闪断了。他多次准备扣动扳机,可因那头野牦牛一直在蹦跳,也就不敢开枪了。
野牦牛的两只眼珠从眼窝里掉出来,向下垂悬着,鲜红的血噗噜噜地往下淌。占堆想到,野牦牛再暴烈也没用,它已经失去了看世界的眼睛,而我却脱离了生命危险。他用尽浑身解数,身子往右一摆,用刀子割断挂在牛角上的腰带。随之整个身子坠落到地上。“阿爸……”他哭喊着扑入父亲的怀里。
一时间,父子俩都说不出话来,紧紧抱在一起痛哭。
过了好一会儿,旺钦抚摸起儿子的脸蛋,从头到脚反复打量着问:“你没事儿吧?”
“阿爸,你看,我没事儿。”占堆微笑道。
父子俩平静下来,想到没能杀死这头野牦牛,它还活着,便朝它瞥了一眼。他们发现它已经失去两只眼珠,变成瞎子,没有目标地在原地打转。
“阿爸,我把它的两只眼睛都剜掉了,它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了。”占堆非常自豪地说。
“是呀是呀。我看见你拔出刀子,抠掉了它的两只眼珠。男子汉,今天我儿子成了真正的男子汉。生你生对了。”旺钦夸赞道。
“要是不能把这头老牛的两只眼睛都挖掉,我就没法挣脱它的犄角了。”占堆说。
“是的。阿爸怎么瞄准也不敢扣动扳机。这下好了,好汉。”旺钦拿起枪说:“我看它还有什么能耐。”说完,大步走到暴烈的瞎野牦牛跟前。这头野牦牛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它凭着野生动物所具有的特殊嗅觉,发觉身旁有个人,就愤怒地伸长舌头,晃起犄角,疯了似地转着圈,跑来跑去。旺钦拣起鸽子大的石头,瞄准野牦牛犄角砸了下去,使得犄角擦出火花,野牦牛变得更加暴怒,瞎蹦乱跳,前腿掉进一个坑里,仰面一栽,四条腿像被绳索牢牢绑缚似的无法站立,便挣扎着将犄角蹭掉的黑土朝天空扬起。
由于这次出乎意料的遭遇,占堆不敢靠近野牦牛,就喊:“阿爸,快开枪,快打死它。”
旺钦又拣起人头大的石头,向在坑里挣扎着野牦牛头部砸了下去。野牦牛疼得受不了,狠劲儿跳了数次,才得以翻身,站了起来。可它站不稳,颤悠悠地转起圈,将尾巴朝空中竖起。
旺钦后退两步,用火镰点燃导火索,走到野牦牛跟前,朝心脏一瞄,“嗒”的一声,叫这头野牦牛如同山体塌方一般垮了下来,差点把他也压在了身下。
“阿爸,野牦牛死了没有?”占堆仍立在原地,不敢靠近野牦牛。
“死了。我朝它的心脏开了枪。来来,过来。”旺钦朝占堆挥动手臂。占堆这才慢慢腾腾地走过来。可是他仍然心有余悸,生怕野牦牛还活着,它一旦从昏厥中苏醒过来,就会闯出大祸,伤及他们父子俩的性命。
旺钦用枪叉朝野牦牛尸体上随处戳,可野牦牛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他觉得自己已经把野牦牛打发到另一个世界了,将枪口对准野牦牛心脏部位的伤口,发出震荡山谷的吼声:
“食肉的猎手吃肉,嗜血的枪口饮血。”
占堆也喜出望外,欢呼着、雀跃着:“愿善神得胜、愿善神得胜。”披在他身上的那袭没有腰带的皮袍在猎猎飘荡。
占堆把断成两截的腰带拣起来,打上结,接好,系得紧绷绷的。旺钦把儿子手上的腰刀拿过来,绞断野牦牛的尾巴,把它挂在犄角上,念诵一遍藏北猎人狩猎后必须要念诵的咒语:
“突儿突儿突儿,
把儿子和马的帽子,
扣在敌人和野牦牛头上※。
然后,他又把枪口对准弹孔,反复说几遍:
愿能绞断肠子等内脏,
取下肩头低陷的肉※。
说完,拿起上午磨过的腰刀和胁刀:
磨呀磨呀磨呀!
马熊似的乱石岭右角,
乳头似的雪山左角,
受惊的黑黄色长腿膝弯松垮者,
磨呀※!磨呀!”
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上吐上口水,象征性地磨一下刀,开始剖开野牦牛腹腔。
五条猎狗把尾巴卷成环状,轻快地在他俩四周跑来跑去,一闻到血腥味儿,就露出惬意的神情。
那群野牦牛因受惊,从原处跑到沟尾,站立着,不肯吃草,仿佛在沉痛悼念一位死于敌人之手的同族兄弟。
占堆把他们俩的生活用具取来,捡拾牛粪,将陶锅坐在三石灶上,准备煮肉。
旺钦不等把野牦牛的腹腔剖开,就割下胸脯肉,剁成手一般大小,放入陶锅里。占堆生好火、取完水,就把右手袖子脱掉,跟父亲一起去收拾野牦牛死尸。
仅靠两个人收拾一头野牦牛死尸是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用绳子把野牦牛腿缚住,由占堆使出所有力气往一边拽;旺钦抓住剥完的皮,朝另一个方向扯着,用一块三角石,敲打肉和皮子的连接处,干了近两个小时,还没能剥掉半张野牦牛皮。他俩耗尽所有力气,汗涔涔地喘着粗气,站着歇息。
炉中的火在熊熊燃烧着。陶锅里冒出白生生的蒸汽。占堆走过去看了一眼,发现带着金黄色油脂的大块肉在滚滚沸腾的肉汁中翻着筋斗。
旺钦用手揩一下额头的汗水:“肉快煮熟了吧?”
“差不多煮熟了。”占堆回答。
旺钦说:“再煮一会儿。”
占堆往炉膛里添几块牛粪,重又去剥野牦牛皮。这会儿刀钝了,野牦牛皮更难剥了。他俩坐在地上,在休息的同时,每人拿块片石,往上面吐一吐唾沫,磨一磨刀子,终于剥下了半张皮子。
“该吃肉啦。”他俩停下手头的活,走到炉灶旁。旺钦手里拿着刀,闻了一下肉汁冒出的蒸汽:“这么香啊。”他坐在炉灶边,用袖口护着手,把陶锅从灶上取了下来,用刀尖挑起一块肉递给儿子。再取出一块肉,抓在手上,切下一大块吃起来。这一锅野牦牛肉外面熟了,可里面是生的。渗出的一滴滴红色肉汁把他俩的手变成了红如珊瑚树一般。
他们每人吃过三四块肉,感觉非常惬意,长长地叹口气,把肉汤舀到碗里喝了起来。
旺钦揩一揩嘴角的油,从怀里掏出鼻烟壶,在脚尖上拍三下,把粘附在左手大拇指上的肉汁和油脂在皮袍上擦干净,倒一指甲盖鼻烟,喝着一碗肉汤,用刀尖掏起塞入牙缝里的肉。
占堆喝着肉汤,两眼盯起那头野牦牛尸体。
旺钦放下刀,把右手大拇指和食指在皮袍上擦一下,取一点鼻烟送入鼻孔。他突然想起刚才惊险的那一幕:“儿子,你刚才是不是吓坏了?”
儿子什么也不说,只是点点头。
“你的身体真的没有受伤吗?”他不相信孩子没有受伤。他解开儿子的腰带,从头到脚反复检查了几遍。由于腰带被野牦牛角勾住,身体的重量下移,腰部勒出了深深的印痕。除此之外,哪儿也没有伤着。旺钦搓揉起孩子的腰部,“不疼吗?”
“不疼。”占堆说。
“这次发生了意外。还好,没有发生什么灾难性的事件。今后我们俩能够实现所有心愿。要不是托了天王上师的福,今天我儿子的性命就丢掉了。”旺钦颤声颤气地说着,把儿子紧紧搂在怀里。
茶烧开后,父子俩美美地喝过一通,便又收拾起野牦牛尸体。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剖开了野牦牛的腹腔。他俩把野牦牛的肝、肺、肠子喂给五条猎犬,把胴体肉堆在冰上,用石头把四周围起来。这就表明了他们父子俩要在这条深谷中安营扎寨。
太阳落山了。星星越聚越多。两人躺在野牦牛皮上进入了梦乡。这一天父子俩尽管没有受到饥寒的侵袭,但是经受了儿子被挂在野牦牛犄角尖的恐惧和拾掇野牦牛尸体的劳顿。
占堆遇到了未曾预料到的很大危险,却幸免于难,安然无恙。为此,父子俩感到无比欣喜。几天来,每到吃饭时间,他们就从放在冰上的野牦牛身上割下够吃一顿的肉,把它吃掉。早晨从被窝里欠起身,生火,熬茶,吃饭。
他俩起床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看野牦牛群在哪儿、拣几衣兜牛粪。
一天,旺钦把野牦牛皮上的所有粗毛全部剪掉,纺成线,将胁刀递到占堆手上说:“你把尾巴上的毛绞掉。”
“阿爸,捻粗牛毛线干什么?”占堆问。
旺钦认真地答道:“我们俩早晚要离开这个地方,得想法子独立生活,没有一顶帐篷怎么行?”
占堆剪着野牦牛尾巴上的粗毛,连连点头。
“我们俩老待在这个地方,吃的只有肉。如果没有糌粑和乳品※就没法待下去。”旺钦继续说。
占堆环视四周道:“能走出这个地方吗?”
“肯定能走得出去。不然这么多野牦牛是从哪儿来的?一定能从水流过的地方走出去。”旺钦从沟头至沟尾扫了一眼。
“阿爸,就算能走出这个地方,我们俩连一只山羊也没有,怎么活下去?”占堆问。
旺钦蹙起眉头思索着,却没能回答儿子的问题。
次日,快到中午时分,他俩才从被窝里爬了起来。早饭吃得比往常晚。吃过饭,他们就顺着沟谷里的水流去探寻通往沟尾的路。
令人惊讶的是,这个地方一如极其森严的城墙,四面环山,沟尾两面是灰白的岩石山构成的狭窄的关隘。因冬季非常寒冷,从沟头流出的水,到了这个关隘,便冰冻成与两面灰白的岩石山高低差不多的冰山,连飞禽也别想打此通过。
一时间,他俩除了抬起头,眼巴巴地看那座冰山,别无他法。心忖,两边的岩石山宛若刀子劈成两半,十分陡峭,除非有登天的梯子,否则任何一个具有英雄气概的好汉也不得不低头,像个身陷囹圄的人站在那儿,直到冰山被春风融化。
“阿爸,现在是几月份?”占堆问。
“十一月。我们得待到四月份。要不没有其它办法。”旺钦把脑袋侧向一边:“这是个奇怪的地方。”
他们谈论着各种话题往前走,心里总是在想,这儿一定有通向外界的路。然而,意外遇到的冰山使他俩的种种念头被彻底打消了,一如鸟儿飞处不留痕。他俩心忖,只能等到冰山融化。出于无所适从,他俩便耷拉着脑袋返回原处。
回到先前待过的地方,旺钦看了一下糌粑口袋。就算节省到不能再节省的地步,这点糌粑也仅够他俩吃十天左右。单靠野牦牛肉过活,虽能充饥,但很难维持生命。
“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个出口,真是太奇怪了。”旺钦自言自语着长叹一口气,发出吻哨般的声响。
他们料想这个地方肯定有出口。但因遇到意外的阻力,两人都有些郁闷,连一句笑话也不想说,好像两人为某件事情发生争执,互不相让,谁都觉得自己有理。
他俩躺着,缄默不语。
临近太阳快落山时才起来,他俩四处张望着,心想兴许别的地方有出口。可是绵延不绝的片状乱石山岭和岩石山一座更比一座高,把他俩围困其间,连一条勉强走得出去的狭窄的路也没有。
他俩从堆放野牦牛肉的地方取来野牦牛头,把它从嘴部掰成上下两部分,把舌头割下来,煮了吃。等到他俩吃完,黑色的天幕降了下来,笼罩四野,满天的群星一如幕室。
旺钦抚摸着儿子的脑袋说:“要待到开春。现在睡觉。”他俩头靠着头躺在野牦牛皮上,旺钦把叉子枪立起来,放在自己身边。
这天夜里下了一场小雪,让这里的深谷变成了洁白如象牙的盆子。
五条猎犬将鼻子埋到尾巴下面,蜷缩着身子躺在他们身边,看上去,状如耳环。
翌日,旺钦虽已睡醒,但他懒得起床。他从被窝里伸出脑袋,看了一下儿子。
占堆俨然雪堆,仍旧沉浸在梦乡里,酣然打着呼噜。
旺钦没有睡意,他想吸鼻烟,伸了个懒腰,从被窝里坐起来。眺望四周,他看见那群野牦牛黑压压地聚集在谷底白茫茫的雪地上,显得格外扎眼。他找起放在枕边的鼻烟壶,发现叉子枪不见了。这是他始料未及的。他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东看看,西瞧瞧,可就是不见枪的影子。枪不会是上天或者入地了吧?他把嘴张得大大的,傻眼了。占堆还没有睡醒。旺钦希望夜间儿子趁自己睡着,把枪藏起来了,便说:“儿子,儿子,起来,起来。你把枪藏哪儿了?”
“什么?枪……枪……”占堆结结巴巴地回应着,还没有睡醒。他翻了个身,接着又睡。他把脚从被子里伸了出去。脚一触到雪,冻得受不了,就赶忙缩回去,翻个身,背朝旺钦睡了过去。
“喂,儿子,枪不见了,你把它藏哪儿了?”旺钦一边喊,一边抓起儿子的肩膀摇了摇。占堆从被窝里坐起身来,“什么?你说枪不见了?”他揉着惺忪的眼睛,朝昨晚放枪的地方望了一眼。两个枪叉留下的小洞,活像无助的眼睛。占堆又一次问道:“你说枪不见了?”
从表情上看得出枪不像是占堆搞恶作剧藏起来了。这下旺钦变得更为紧张:“不见了,真的不见了。你看,昨晚放在这儿了。”他把手指头戳进枪叉留下的两个小洞里,眼巴巴地望着占堆。
“这个地方是不是还有其他人?”
“奇怪。”
“神了。”
他俩变得越发紧张,随即从被窝里爬起来,穿上鞋子,匆忙系上腰带,探视四周。这时占堆看到几个奇特的蹄痕:“阿爸你瞧,这是什么动物的蹄痕?”
旺钦将身子伛成弓箭似的查看了一下,发现是马熊的蹄痕。这个蹄痕一直延伸到沟尾。“这地方是不是有马熊?”
说着就拿起灶石,磨了几下腰刀和胁刀,把头天晚上吃剩的野牦牛舌头切成两份,把一份递给占堆,把另一份塞入自己嘴里,嚼了起来,说一声“走”,带上陶锅和一点干粮,循着蹄痕追了过去。
多少天来,在暴风雪中历经关乎生死存亡的艰劳,好不容易保住性命,来到这个地方。然而,儿子被野牦牛用犄角挑起来,差一点送了命。现在一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马熊把我的枪偷走了。哼,如此接二连三地遭遇横祸,难道是我前世做了什么坏事欠下的孽债?他停下脚步,望着沟尾灰白的岩石山峭壁,“那只马熊一定躺在山洞里,今天要是不小心点,我们俩会被马熊吃掉的。”说着顺势从刀鞘里拔出腰刀,又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上磨了好几遍。
他俩紧紧追踪马熊蹄痕。蹄痕最终消失在沟尾右面灰白的岩石山上。他们为那只马熊不知什么时候、从哪个山洞里蹿出来而担惊受怕。心想,不论发生什么事儿,非把叉子枪找回来不可。父子俩顺着蹄痕摸向那座灰白的岩石山。这坐岩石山上有条宽度仅为约四米宽的狭窄、弯曲的路,如同一条黑蛇在矫捷地游弋。这条狭窄的隘口准是一条非常难找的路。他俩沿这条悬崖险道走了很长时间,终于走到了山顶。多日待在深谷里,现在从山顶眺望,四面空茫,重峦叠嶂,天空辽阔,俨然异域。
掉转头,俯瞰深谷,是个深不可测,四面环绕着片状乱石山的奇异之地。他俩忖道,我们俩好像游荡在黑暗的荒原里,很多天随处游荡,最终来到这么个地方,像是幻觉,也不知吉凶如何。
他们跟踪马熊的蹄痕跑下山来,发现叉子枪横在山脚下广阔平坦而又洁净的草滩上。至此,马熊的蹄痕像飞到天际或者钻入地底下似的不见了。旺钦捡起叉子枪,顿然起信而汗毛耸动。他双手合十于胸,说:“这不会是一头一般的马熊。它是我们家乡的神山救星辅佐者、格宁伦吉孜莫峰顶(持雪者居士山)的守护神疾速者的化身。居士神的坐骑是一只如同灰白岩石的马熊。救星辅佐者、守护神疾速者、敲打暴君的铁锤、扶持弱者的父母,永世长存。”
占堆以为自己看花眼了,他把枪拣起来,从头至尾仔细一瞧,还真是自家那杆叉子枪。他起信于守护神疾速者。一滴滴思念家乡央秋和母亲央姆的泪水簌簌而下。
旺钦抚摸起儿子的头,安慰道:“别哭了,男子汉要能迎接刀枪矛三种兵器的袭击。不久后我们就能回到老家央秋,取了豁唇赞贵喀消的性命。”
他俩在草滩上歇了一会儿。旺钦给枪装上火药,连同火镰一块递给占堆:
“你去打个野兽。”
“打什么呀?”
“打什么都行。”
占堆背着枪,盲目地去找寻某种野兽。五条猎犬也像忠实的奴仆紧随其后。
走了又走,却连一只兔子也没有遇见。当他经过一座小山垭时,一条青灰色野狼正迎面过来※。他喜出望外,唱起“嗦嗦嗦!自己家乡的所有仇敌都被召到外地,所有外地的朋友都被招到自己的家乡”,或抓住狗的颈部,或用脚踩压狗的尾巴,阻止五条猎犬冲向野狼。
他带着满脸的微笑,朝野狼走过去的地方看一会儿,把几块鸽子一般大的石头扔到山垭金字塔形石堆上,放下背着的枪,用右手拿着,原路返回。
从山垭下来没一会儿,他看见一只兔子蹲在一块磐石上,随即把枪叉立在地上瞄准。一股导火索的烟味随风扑入鼻子。对着标尺看过去,那只兔子只有一粒青稞大小。他立马屏住呼吸,扣动了扳机。令他难以想象的是,一个留着披肩发、脸孔比木炭还黑的人从磐石下面走出来,在空中挥舞着腰刀,喊叫道:“喂,你是向我们投降呢?还是要留下尸体?”他吼叫着朝占堆跑过去。由于来不及往枪里装上火药进行反击,占堆就掏出胁刀说:“你不怕丢掉马尾巴毛似的小命,不想活在灿烂的阳光和明媚的月光下,那就来吧。他大喝一声,准备反击。
那个面黑如碳的人怒吼一声“叽嘿嘿”,毫不迟疑地向他冲了过来。
在这么个荒无人烟的地方,不曾跟谁发生过纠葛,哪怕是针尖大的事儿。这人到底是干啥的?他是人还是鬼呀?不管是什么,就像俗话所说,“与其如狐夹起尾巴跑,不如像虎留着斑纹死。”我要拼到底,直至剩下最后一口气。占堆也喊着“叽嘿嘿”的口号,毫不犹豫地冲了过去。
两人走到相距二十来步的地方,那个面目狰狞的人“哈哈哈”地笑着停了下来,身子往地上一倒,竖起大拇指夸道:“你是个干练的孩子。”
原来那人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父亲。占堆惊讶地把两眼瞪得更大,问:“阿爸,你在干什么?”
“哈哈,我……我试探了一下你的胆量。哈哈哈,哎呦喂。”旺钦把肚子都笑疼了。他用手揉搓着肚子,“你真不愧是个带把儿的。哈哈,刚才你以为我是谁呀?”他说着,用袖口把抹在脸上的黑色火药揩了揩。
“我以为今天我遇上了一个想玩男人游戏的人。我想着即使我被他杀了,我也要把他打成伤残。”
“嗯,男子汉就应该是这样的。”
占堆逡巡四周:“阿爸,那只兔子现在哪儿?”
“兔子被你开枪打死了。”占堆从怀里掏出糌粑皮囊。
“这是什么?”
“这是你打死的兔子。”
“什么?阿爸你在说什么?你说这是兔子?”
“是的。你的枪法好哦。”
“这……这……这不是汤库※嘛。”
“这是被你打死的兔子。”
“为什么拿出汤库,说这是兔子?”
“刚才我把汤库放在磐石上,充当兔子,试了一下你的枪法。你把这只兔子打死了,真可怜,唵嘛呢叭咪吽。”旺钦开着玩笑,指了汤库上的弹孔。
“哦,是这样啊。我还以为是兔子呐。”
旺钦把枪抓过去,欣赏一番,取出火药袋,装上一点火药,把一发青灰色铅弹在鞋子上一擦,上膛,没有目标地随意瞄了一下。
五条猎犬俨然同时发射的五颗子弹射向草地。占堆父子俩猜想猎犬们发现了什么,朝它们看了过去。原来是一只红黄色沙狐摇着尾巴在风中逃窜。
“你看啊。我会让五条猎犬不好意思的。”旺钦趴下来,把枪叉杵在地上瞄准。
他把枪口对准沙狐奔跑的方向。五条猎犬中跑得最快的黑腿箭(达莫娜冈)追上了沙狐。在它咬住沙狐的当儿,随着“嗒”的一声枪响,那只沙狐腾空跃起,倒在地上,被打发到另一个世界了。
占堆为父亲如此精准的枪法大吃一惊,一时间连话也说不出来,呆呆地望着父亲。
“怎么样?打枪就要这么打。”旺钦说。
“阿爸,要是打不中沙狐,反倒把母狗黑腿箭打死了怎么办?”
“我要不是一直随身带着这杆枪,把它“降服”了,才不敢开这一枪。”
事实上,他只是为了试试自己的枪法,朝鸟儿一般飞奔的沙狐瞄准的,却没有任何打死沙狐的把握。他是在看到母狗黑腿箭咬住沙狐的尾巴后,手一抖,触碰到扳机,把沙狐打死的,而不是像心里预想的那样把它打死的。然而,为了让儿子增长勇气和胆识,也就这么说了说。
占堆想,跟自己的父亲在一起,就用不着为丢掉性命而恐惧。即使仇敌是天上的飞禽,也没有飞走的机会。为此他感到欣慰和自豪。
五条猎犬有的死咬着沙狐,有的却在一旁站着。
父子俩走近刚刚断了气的沙狐跟前一看,令人惊愕的是,子弹打中沙狐的后脑勺儿,弹头从额头正中出来,结果了它的命。
占堆更加吃惊:“妈哟,阿爸你的枪法真准。”
旺钦什么也不说。他把从沙狐额头的弹孔慢慢渗出来的粘稠的血在枪口上擦一下,露出了笑容。
太阳离西面的山峰很近,宝贵的影子投向山脚下的荒滩,在他俩的左右拉开一道长长的黑影,好像在模仿他俩,随他俩移动的身子前行。
当父子俩走到流淌着一汪清泉的岩石山下面时,太阳已然躲到西山背后。西方天地连接处的晚霞照得整个世界反射出金黄色光焰,给人以沉闷之感。占堆忍受不了寒风的侵袭,把脖子缩进了皮袍的领口。
现在不要说是岩崖下的隘口险关,就是普通的平坦道路也能通行。旺钦卸下枪和行囊说:“今晚就住在这儿,明天返回去。”
旺钦用三石灶烧起茶来。占堆把沙狐尸体拽到自己跟前,剥掉皮,把肉分成几块喂给五条猎犬。
坐在三石灶上的那口黑如乌鸦的陶锅里噗噗地冒出热气,一锅酽茶红通通地烧开了。旺钦把陶锅从三石灶上端下来,将头道茶新敬给山神格宁伦吉孜莫:
敬神啰、敬供啰、敬神啰!
格宁伦吉山峰,
远行时护送我的神山,
归来时迎接我的神山,
愿他乡的福气归我处,
愿我方的邪气到他乡。
敬供啰、敬供啰、敬供啰!
他敬献着茶新,把碗里的茶弹向天际。
次日。当占堆从睡梦中醒来时,太阳刚刚从东方升起。旺钦酣声如雷,还在梦乡里游荡。占堆慢腾腾地从被窝里爬起来,拣来一袍兜牛粪,将一把细碎的牛粪添到炉膛中码成鸟窝样的圆形牛粪堆里,用别在腰间的火镰擦出火,把燃着火苗的艾绒和燧石置于细碎的牛粪堆上,再添一把细碎的牛粪。随着他吹出一口口气,烟雾渐渐大了起来,直挺挺地插向蔚蓝的天空。
过了一会儿,旺钦醒来。他伸个懒腰,从被窝里坐起来,凝望东方。这时,东面山岈后面冒起青龙般的长烟,袅袅飘升,飞向蓝天,像是在跟他俩的炊烟较劲。旺钦用右手遮挡着阳光说:“好像山那边也有一户人家。”他双眼微合,看了好一会儿。
喝过早茶,旺钦说:“现在还早,我们俩去看一下那是个什么样的人家。”
他俩把所有生活用具全都藏在石头下面,朝冒烟的方向走去。一路上,他俩聊起天,谈论各种话题,没多大工夫就到了山顶。远处绵延不绝的群山,一如翻涌的波涛。辽阔的草原偶尔刮起旋风,尘埃宛若柱子,插向云霄。
一群绵羊悠然徜徉在山脚下幽长的草滩上。羊群旁边有一顶巨大的帐篷。本来这顶帐篷只是一顶普通的小帐篷。但因长久没有看见帐篷,他俩就产生幻觉,感觉那顶帐篷非常大。
他俩坐在山口,环顾四处。可就是再也没有瞧见其他人家。
旺钦抖出一指甲盖鼻烟吸了起来:“为什么在这个没有人烟的荒野里居然还有这么一户人家?”
“难道那户人家只有绵羊,而没有牦牛呢?”占堆问。
“哦,听说上路※地区的牧民用绵羊驮物,大概是上路地区运盐的人吧。”他用大拇指和食指夹起一点鼻烟,对着右边的鼻孔,“咝儿”一声吸进去,干咳一声,揩一下从两个颧骨上面滴淌下来的眼泪,“我去看一下,你在这儿等着啊。”
“阿爸,去那儿有啥用?别去了。没准又要遇到什么倒霉的事情。”占堆担心地扯扯父亲的袖口,不让他走。
“不会有事儿的。我把枪和腰刀都留给你。”旺钦把腰刀取下来放在地上,从怀兜里掏出火药袋和弹袋,搁在地上说:“我借口找牦牛到那儿不会有事儿的。说不定那户人家有可能成为我俩的邻居。”说完,便走了。
占堆生怕自己的父亲遇到灾祸,就往枪里装上火药,目送父亲。
帐篷附近连一个人也没有。走到跟前,旺钦“喂、喂”地喊了两声。
这时,一个三十出头的女人从帐篷里走了出来,一头披散的头发遮盖着上半身,她丢了魂似地站着不开腔。
旺钦心想,这个北部荒原里并不是没有人家啊。他东瞅瞅,西瞧瞧,观察了好一会儿,可除了这个女人并没有其他什么人。他即便竖起耳朵听,也没有听到帐篷里有什么说话声。为什么一个单身女人独自一人住在这么个地方?他上前一步,那女人警惕地后退了一步。
旺钦把一双手搭在膝盖上,装出一副很累的样子道:“大姐,我是驮盐的,来找两头走丢的牦牛。”他又一次向前挪了一步。那女人什么也不说,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后退了一步。
“很多天没有喝到一口茶,请给我一杯茶。”
那女人没有回应。
“大姐,你不用怕,给杯茶吧,我喝完就走。”
那女人仍不回应。
“要是没有茶,给碗水也行。”
那女人仍旧缄默不语。她把旺钦从头到脚重新打量好几遍后,方才撩起帐篷门帘,示意他进帐篷。
旺钦怀疑帐篷内有一个用锋利的武器迎接他的男人。那人一定做好充分的准备,在等待着他的到来。他从帐门往里一瞧,发现帐篷里没有一个人。这才放下心来,利利索索地走了进去。
帐篷中间的三石灶上正熬着粘稠的糌粑粥。他俨然回到了自己的家,一屁股坐在最里边的一张破烂的皮垫子上问道:“你男人上哪儿了?”
那女人什么也不说。
“这个地方除了你,就没有别的人家吗?”
那女人站在帐篷门口,仍旧不吭气。
啊,奇怪。这个女人可能是个哑巴。旺钦想着,掏出鼻烟壶,抖一指甲盖鼻烟,坐在那儿,什么也不说。
旺钦吸掉一指甲盖鼻烟,朝那女人瞧了一眼。涂在脸上的一层层油垢,弄得他看不清那女人原本白里透红的容颜,但看得出她是位体面而又朴实的女人。
那个女人木然地站在原处,脸上既没有喜悦的神色,也没有悲伤的神情。一个人说话或提问,而另一个人莫不作答,着实是尴尬的局面,也很难打发时间。
旺钦朝帐篷左边瞧了一眼。地上没有规律而又散乱地摆放着一些容器。一口装糌粑的大口袋和两三坨酥油包放在满是油渍、看不清原色的白色被子旁边。他忽然有了拿上糌粑和几坨酥油包离开的念头。恰在这时糌粑粥熬开,溢了出来。他立即把锅从灶上端了下来。
他对那个女人动了恻隐之心。他想,抢劫一个女人算不得男子汉。这么做,今后别说是做事不顺当,而且还有可能招致大祸。他正准备走的当儿,那女人堵在帐门口说:“没有茶,喝糌粑粥吧。”
旺钦大吃一惊:“呀,你不是哑巴啊。我还以为你是个哑吧呢。”
那女人舀上一碗糌粑粥端给旺钦。他吃着粥问:“你叫什么名字?”
那女的答道:“我叫沃玛吉。”
旺钦吃完一碗还想吃,就把碗递给了她。
沃玛吉又舀出一碗粥,边递给他,边问:“那么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嘛,嗯,我叫次仁。”他隐瞒了自己的真实名字。
“你的牦牛丢了多长时间?”
“三天了。”他说着把碗舔干净:“这里就你一个人住着?这一带还有没有其他住户?”
那女人脑袋一歪,长长地叹口气,坐在灶边,往炉膛里加几块牛粪,将自己经历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他听。
沃玛吉长到二十岁的时候,出落成享誉一方的美女。她父母只有她一个孩子,家境殷实,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她的父亲珠扎打小就跟着爷爷,长年在北部边缘地带游荡,对打猎非常熟谙。他在三十五岁时来到这个地方,与沃玛吉的母亲玉措相识,并与其过起夫妻生活,就再也没有到北部边缘地带打猎。时间一长,打猎的欲望不可扼制地膨胀,一如汹涌的浪涛,夜里老做打猎的梦。而且,变得家畜肉吃着没有味道,只想吃野驴和野牦牛的肉。为了过把打猎的瘾,到了冬季宰杀季节,他通常用箭射死自家要宰的几头牲口。对此,所有邻居都诅咒他道:“唵嘛呢叭咪吽!用箭射杀自己家畜的是魔鬼。”甚至还有人说,跟他用一个碗喝茶,或者坐在一个坐垫上会使自己的福气和富贵消耗殆尽。最终人们管他家叫做魔窟,没有一个人理他家人。原来的邻居们都陆陆续续搬到较远的地方,把他们家孤伶伶地撇在那儿。母亲玉措因承受不了由这件事情造成的痛苦而离开了人世。
沃玛吉满二十岁,也就是到了谈婚论嫁、招郎婚配的年龄时,家乡的小伙子们倾慕她的身材。但考虑到将成为魔鬼家的女婿,势必要落得个魔鬼女婿的名声,没法在别人面前抬起头来,就没有一个小伙子敢向她唱情歌,更没有一个人愿意当她的丈夫。
一天,父亲珠扎把一个不知是哪个地方的叫做次角的流浪汉带到家里,要他当沃玛吉的新郎,并举行简单的婚礼,让他们结成夫妻了。
总的来说,次角干活没啥问题。可他和岳丈一样,是个非常喜欢打猎的人。
次角和沃玛吉多年同枕共衾,努力“奋斗”,但事与愿违,没能孕育出骨血之结晶。对此,一些爱嚼舌头的人议论开来,说,魔鬼家招了个魔鬼女婿,可这个魔鬼女婿不具备男人的功能。又说老魔鬼珠扎把自己的家畜都用箭射死,结果使得惟一一个女儿也生不出孩子来。珠扎听到这些烦人的嘲讽,就怒不可遏,举起嵌有松耳石和珊瑚的腰刀,吼叫着冲出来说:“不做魔鬼做的事儿,还落下个魔鬼的名声,今天有你们看的。”他用刀子砍破一些帐篷,像剁肠子似地剁掉一些帐篷的拴绳,弄得小孩和老人个个捂着头,惨叫着“妈哟,杀人啦”,冲出去,四处逃窜。
次角也跟着岳丈怒吼:“今天要杀掉所有人,撕掉所有搭在地上的帐篷。”
“不要这样,人家说什么都别管。”沃玛吉抓住次角的手加以阻止。
“你要是不把嘴巴闭得像屁股一样严实,我这把刀可不懂什么怜悯。”次角谩骂着,一脚把个沃玛吉踢翻在地。
“这就是多嘴多舌得到的好处。”珠扎用膝盖摁住部落里平时特能说的一个叫朗杰的男人,险些把他的舌头割了下来。一位叫做加罗、受到全村人崇敬、只知道念经修佛的单身老僧阻拦道:“不要这样,这么做是我们家乡的耻辱,哪有比自相残杀更卑劣的行为?”这才使得朗杰的舌头免遭祸害。
珠扎翁婿二人拿着长刀在头顶挥动着穿过人群。珠扎喊叫道:“没有我珠扎发出雷声不下雨的。今天你们可长见识了吧?我怎么宰杀自己的牲畜都不关你们的事儿,听到没有?今天要不是听了老僧加罗的劝,我会让你们所有人迈不出三步,说不出三句话的。”
这个地方的所有人很多天都耷拉着脑袋,长吁短叹,连一句正常的话都不敢说。俗话说,老实人转的是痛苦的轮子,温顺的马儿转的是疾行的轮子。一些老实人白天吃不香,夜间睡不好,整个脑袋像被果实压弯的枝桠垂悬着,手托着腮帮,如同中风之人,撒泡尿也不敢对着珠扎家方向撒。一时间,正在爱情的海洋里憧憬幸福的未来,像鱼一样被情歌的钩子勾住的青年男女们相互来往的路子也被阻断了,如同断裂的链条。
没出三天,岳丈的女婿说:“这个鬼地方没法待,不如现在就到北部去。”
沃玛吉不想走:“我就是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家乡。”
珠扎抚摸起沃玛吉的头劝道:“女儿,我的心肝宝贝,你可别这么说。我吃的盐比你吃的糌粑多。听我的,没法待在这里。我和次角因为气得无法忍受,已经把人家搅得不得安宁了。他们人多势众,我们三个人不是他们的对手。”
听了这一席话,沃玛吉心想,这话不是没有道理,部落里的人也不是三岁的小孩。他们一旦抱成团,找我们玩起刀枪棍棒来,会把我们的家毁得连灰烬都不剩。想到这儿,她满意地点了点头。
珠扎家把帐篷、简易容器、磨子等驮到牦牛身上,赶着羊群到北部。
“魔鬼家要搬走了,但愿他们再也别回来。”离开部落时,所有人都从帐篷门缝里窥视着,没有一个人为他们送行。
部落里的老僧加罗把他们送了一箭射程远。临别时他叮咛道:“不管到什么地方,你们都要遵守当地的乡规民俗。吃当地的水,不守当地的规矩,最终会吃大亏。一定要把我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啊。”
“是的。我会记在心里的。不过没有人招惹你,你还宽容谁呀?”珠扎说。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你可得记住啰。你们的羊群里有一只没有犄角、浑身纯白、四腿黄色的绵羊,那只羊杀不得哦。如果把它杀了,你家就会遭殃。”老僧嘱咐道。
珠扎再怎么想,也想不起自家羊群里有那么一只绵羊,认为老僧加罗年纪大了,说胡咧。但心里还是记着他的话。
随着光阴的逐渐流逝,老僧加罗的嘱咐也像今天看不清昨天的脚印一样,渐渐地被淡忘了。过了半个月,他们到了达茹湖畔。看着这里水草丰美,他们就决定在此小住几天。
那时正值藏历五月份。草地绿油油一片。时逢春夏之交,气温已然上升。眺望远处的山丘,发现阳焰里大小不一的很多磐石,宛然众多俗人排着又长又细的队伍在蠕动。
那天中午,挤完母绵羊的奶,珠扎背着枪到湖边放羊。次角和沃玛吉热得受不了,就在帐篷里睡觉。
沃玛吉在梦中听到“哎哟,哎哟”的呻唤声。出于好奇,她立马爬起来,跑出去看了一下,发现父亲珠扎嘴里吐着鲜血,正匍匐着,朝帐篷门移动。
沃玛吉一慌,喊一声“阿爸”,把珠扎扶了起来。“阿爸,你怎么啦?”
“我……我……我……”珠扎不能回答。这时次角也睡醒了。他们俩分别把珠扎的上身和下身抬起来,把他抬进帐篷里,放在垫子上,往嘴里灌水。待他疼痛有所减缓,便望着女儿说:“我……在湖边……睡……睡着了。我听到……几声……嘟嘟的声音,就从睡梦中醒过来了。”
珠扎忍受不住疼痛。他微闭着双眼,没法继续说话。“阿爸,然后……然后……”沃玛吉哭喊着,把一碗水慢慢地灌到父亲嘴里。他又一次醒过神来:“我……看见很多湖羊……从湖里出来。我就拉弓……射了一箭,射中了……一只湖羊。”
沃玛吉又让他喝了一点水。他缓过神来,说:“弓折成……两截……戳到了……我的……心脏……那只湖羊……就是上次……老僧加罗……罗……罗……”话还没有说完,他就溘然断气了。
次角撩开珠扎的袍襟看了一下。他没有发现有什么伤口,只是心脏部位有一块红色大印痕,嘴里没完没了地流血。由于没有什么治疗办法,便好让他仰面躺着。
这天夜里,当天空布满群星时,珠扎断气了。沃玛吉悲痛欲绝,喊着“阿爸,我的阿爸”,抱住珠扎的尸体哭了很长时间。
“不要再哭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人会衰老;老了,最终会死的。别哭了。”次角安慰起沃玛吉,揩拭她的眼泪,把珠扎的尸体背到了山上。
在那个地方待了半个月,又往北走了四天。他们越往北走,沃玛吉就越想念家乡。她终于向次角提出了返回家乡的要求。
“哼,净说些没有名堂的话。要回你自己回去好了。我是坚决不回去了。”
沃玛吉跪在次角跟前央求:“到没有人烟的北部荒原,我们俩没法活下去,还不如回老家。这样死了也能安下心来。求求你,我们回去吧。”
“没有你这个不能下崽的女人,我出行方便得多。要回你自己回去吧。”次角用恶毒的语言骂起沃玛吉。
第二天他赶着所有牦牛,无情地把个沃玛吉撇下,走了,如同把一只雏鸟扔在原野上。沃玛吉想回到老家,可因一来没有用来驮物的牦牛,她的帐篷和厨具带不走。二来找不到回家乡的路。因此,她不得不饱尝人间地狱般的煎熬,待在这个地方。她把这一切都毫不隐瞒地讲给旺钦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的脸被泪水打湿了。
旺钦对沃玛吉悲惨的命运生出同情心,差点流出泪来。沃玛吉长吁一口气,伤心地说:“我一个女人孤伶伶的住在这里,一旦被疾病折磨,连一口水也没人端给我。死后只能躺在这顶破帐篷里,灵魂也没法脱离肉体。”
“你到这里多长时间啦?”旺钦问。
“一年半了。”沃玛吉答。
旺钦说:“刚才我骗了你,说我是拉盐的。其实,我是个因连家产带奴隶都落入他人之手,就逃到这儿的流浪汉。我和儿子看见你的帐篷就过来了。”
“你不要撒谎。”沃玛吉把旺钦从头到脚重新打量一番,往后退了退。
“没有撒谎。”旺钦往前挪了挪步。
“那你离开家乡多长时间啦?”
“我离开家乡快一年半了。”
“你发誓。”
“向蓝天发誓。”
“身为一个男人,是不会食言的。”沃玛吉把糌粑、酥油和奶渣搁在旺钦面前。“吃糌粑吧。”说着就在他跟前坐了下来。“一年半来,我别说是跟其他人说过话,连别人的影子也没有见着。你就住在这里吧。我一个女人待在这里连宰畜的人都找不到。除了被狼咬死的绵羊和狼吃剩的,就没有吃到过干净的肉。”她说着,迫于羞涩,把头埋了下来,用手捂住了脸。
他被她悲惨的命运和无奈的请求深深打动:“我还有一个儿子。”
“我知道,你刚才说了。”沃玛吉说。
“哦,对对。刚才我跟你说过有一个儿子。”
“儿子现在哪里?”
“儿子现在西面的山上等着我。”
“把他带来吧。他叫什么名字?”
“儿子叫占堆,今年十五岁了。”说完,他就出了门。
沃玛吉把帐篷里面的垃圾扫干净,把坐垫抖了抖。然后把炉膛里的灰烬清理掉,把脸洗干净,满脸挂着微笑走到帐篷门口,等候他们的到来。旺钦到儿子跟前时,发现儿子因等他等得时间太长,就在石片上画起牦牛、绵羊、人、狗等各种各样的图画。
旺钦问:“等久了吧?没有冻坏吧?”
“没有。那户人家说什么?”
“那儿只有一个女人。她到这里……嗯,父亲死后被丈夫甩掉,是个单身女人。她的命运也够惨的。嗯……嗯……她提出了我们两家合并的要求。你看怎么样?”
儿子只是“嗯”了一声,并没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
“她不但有帐篷,而且还有餐具、灶具,绵羊也够多的了。可是没有人帮她宰羊。她挺可怜的。”
儿子点了点头。
“走。将来的事情将来再说。暂时就按她的要求跟她合并吧,这样对我们各自都有很大的好处。”说着,他俩就下山,朝沃玛吉帐篷走去。
“这就是儿子占堆。”旺钦介绍道。
“呀,呀。我可以像你的母亲一样疼你。”
占堆心想我有母亲,用不着她来代替,说:“不,没有必要像我妈妈那样疼我,我有妈妈。”
旺钦说:“我们三个个相互照应就可以了,不必称爸妈。”
他们谈论起各种话题,一直待到深夜。
“祝你们好运。你们俩是怎么离开家乡的。”
“哦,刚才我没把自己的真名告诉你。我叫旺钦。”旺钦解释着,忆起了往事。
那个叫做央秋的地方是他们父子俩的故乡。是个由分散居住的十七户人家组成的北部小部落。
随着央秋的兴衰,旺钦祖上起起落落,也经历过很多次兴衰。当那里夏天雨水充沛、冬季无雪时,牲畜数量像溢出的奶水一般增长;而夏天雨水少,冬季又下雪,不少家庭的牲畜死光,棚圈变得空荡荡的。但是,就像俗话所说,“鸟待在树上舒服,人待在家乡舒服”,还不曾出现过背井离乡,到他乡异地寻求生存之路的。
自从旺钦当家后,家境一直兴旺,几乎没有出现过衰败的情况。特别是他家的牲畜大量繁殖,成了央秋地方有名的富裕户。
那年夏天,央秋的雨水之丰沛,历史罕见。牧业获得了大丰收,两只绵羊的奶能盛满一只奶桶,一头母牦牛的奶可以灌满两只奶桶。
就在那一年,一入夏,十二个藏军骑士到了央秋。本来过去在央秋不曾设过藏军营地。可那年当兵的在北部巡逻时,偶然来到这么个好牧场,他们就待在那里,没再往北走。那些戍边军携带着叫叉子枪的武器。这种有两个角、用木头和钢铁打制的武器,那一带的牧民别说是见过,连听都没有听说过。这个枪装上火药和铅弹一射,能打死三箭程以外的动物。
那些戍边军刚到央秋那阵子,一个人或两个人租住在一户牧民家,不做蹂躏妇女、威胁老实人、抢劫财物等事情,中规中矩地与所有当地人打成一片,还教男人们使用叉子枪。有时在牦牛肩胛骨上涂上黑色火药,跟当地男人们一起在平坝上打靶。有时给一些人枪和火药,让他们到山上打黄羊、藏羚羊等能打到的猎物,以共同享用。
部落里的男人们也接受他们的指挥,并用牛羊肉和酥油茶盛情款待他们。
住在旺钦家的次公如本※、他的仆人嘎玛久美、士兵边巴三人也装出一副安分守己的样子,对旺钦说,以后到了拉萨一定到他们家。而且把一些据说是一位尊贵的活佛的护身结赠与他。
旺钦也真诚地对待他们,每三天宰一只肥实的绵羊,每十五天宰一头强壮的牦牛,好生犒劳他们。
由于家境殷实,大大小小所有事情都由旺钦领着乡亲们做,乡亲们也尊敬他。然而,部落历史极短,又与外界隔绝,弄得这么个偏僻的部落,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被称作部落长的人。之所以只有十七户人家的央秋,小伙子们娶到附近部落里最漂亮、最贤惠的女子,姑娘们也能招到身材魁梧、强壮能干的小伙子为夫婿,其原因在于央秋比其它地方富裕。
其它地方的青年男女把嫁到或者入赘到央秋做媳妇、当女婿看作是一种理想。央秋的乡亲们继承了一种从祖辈上传承下来的传统,即为了使部落势力更加强大,把男女青年到外乡当新郎新娘视为可耻的事情,进而遭到众人的嘲笑,且没有人与他们共用一个碗吃饭喝茶。虽然没有订立什么规矩,但自然形成了这么个习俗。事实上央秋的青年男女中,没有一个愿意舍弃自己美丽的家乡到外乡成家立户的。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年轻人都会顺从父母、亲友和邻居的安排,从邻近招娶身强力壮的小伙子和富于贤淑之德的姑娘为女婿或媳妇。
央秋的人们总是赞美自己的家乡是个名副其实的福运天成之地。这十七户人家多数系由一个种姓发展而来的亲戚。央秋是由一户人家增加到十七户,慢慢发展成一个村落的,至今顶多也就一百年左右的历史。自旺钦继承祖业以来,形成了一个好的传统,即冬夏两季牧场大家共同使用,家庭贫富相互调剂,男女佣人也不分你我,谁家忙,就帮谁家做活。
戍边军的官兵们享用起肉和酥油。吃饱后,为喝不到青稞酒而发牢骚。为了满足他们的愿望,除过年以外没有酿酒习惯的乡亲们都省着吃糌粑,用青稞酿酒供官兵们饮用。故此,次公长官从褡裢里取出一两块糖果给孩子们吃,还给旺钦的妻子一枚嵌有松耳石的精致的戒指,给了旺钦一件白色薄纱汗衫。
旺钦和次公如本俨然同一父母所生兄弟,一有空闲时间,他们就坐在一张长条坐垫上吃喝,相互交流各种所见所闻。有时面对面地坐着掷骰子、下棋※对弈,其他士兵和乡亲在一旁观看。有时每人骑一匹马,上山打猎。
旺钦想道,我这么个只认得牲口和野兽,而对其它一切一无所知的愚钝牧人能够认识一个来自圣地拉萨、挎着用火射击的神奇枪支的军官,而且与他成为挚友,是我前世行善积德的结果。
那天,应次公如本的要求,旺钦和他各骑一匹马,到山上打猎。旺钦背起嘎玛久美的叉子枪,在雨后绿绒般的草地上,用穿着白色薄纱汗衫的胳臂轻轻扬起鞭子,摆出雄鹰展翅的造型,唱着歌,跑到次公前面:
“啊日哦!
头上的狐皮帽是色钦花,
祈愿一生能够身居高位。
腰间的花刀是珠宝库,
祈愿一生能够制伏敌人。
四只蹄子是汉子的彩靴,
祈愿一生压得住白马镫。
次公策马扬鞭,紧跟在旺钦后头。橐橐的马蹄声和叮铃叮铃的马铃声仿佛在为旺钦的歌唱伴奏,听来十分悦耳。盛开在草地上的红黄白三种颜色的花儿,犹似邦典※的彩纹,隐约可见。
走到一块潺潺流淌的河边草地上,为取悦次公,旺钦跳下马背,喊一声“如本啦”,敬个礼,“我们主仆二人在这儿歇歇脚怎么样?”
次公喜出望外,下马,说:“行,行。正好。这地方太舒服了。我到过藏北很多地方,还从来没有到过比这儿更舒服的地方。”他观赏起四面的山川,在旺钦身旁坐了下来。
旺钦把褡裢提过来,从里面取出煮好的绵羊肉、糌粑油糕和酸奶,给次公摆了一席他不曾品尝过的午宴。次公捋捋胡子道:“牧区的夏天比我们家乡舒服。”
“今天我跟你这个好朋友在一起,特意准备了这些东西。我们有这么个说法,孔雀是森林的饰品,客人是家里的饰品,好友是人的饰品。我们没有专门去打猎的习惯。偶尔去一趟,也不会带这么多吃的喝的。”旺钦说着,割下一块块肉递给次公,把一块块糌粑油糕放到次公面前,让他与酸奶一起吃。
次公吃着喝着,说:“把牧民看成是傻子很不对。真正的知心朋友才是牧民。我多年到藏北巡逻,发现没有比牧民性情更温和、实诚的。”
他俩趁中午打尖的时候休息后,把两匹马拴在河边,背起枪,上山寻找猎物。
他俩来到夹在零零星星的岩石山中的草地上。在随处汩汩流淌的溪流边,由色钦花、铃铛花、沉香、飞燕草、唐古特虎耳草、蓝黄连、红花、紫苑、蒲公英等野花组成的天然花园里,蜜蜂唱着美妙的歌儿在采食花蕊。羊角鸡啁啾着,吃起叫做青相子的草甸人参果。
他俩到达山顶后,看见一群黄羊悠然地待在玉盘上镶着白银似的各种磐石中。两人随即用火镰引燃导火索,身子猫成拄拐杖的老人一般,蹑手蹑脚地从磐石后面奔黄羊而去。走了两百步左右,旺钦把嘴贴在次公耳边说:“你的枪法好,你打。”他从磐石上面露出半个脑袋盯着。
次公半蹲半坐在磐石后面,把枪口支在牦牛尸体一般大的磐石上,“嗒”地开了一枪。
枪响的同时,一群黄羊受到惊吓,溃散成两群,逃向不同的方向。其中一只黄羊颓然倒在两群黄羊中间挣扎着。这时,一只被枪声惊吓的马熊从次公支枪的磐石前面一跃,立时掉过头来,把两只前掌贴在胸口,扑到了次公身上。
“天哪。”次公受到惊吓,面临丢掉性命的危险。他在失声惨叫的同时,仰面倒地,失去了知觉。
旺钦那支枪的导火索一开始就置于扳机上,在马熊腾空跃起的一瞬间,把枪口对准马熊,放了一枪,马熊“啊嗡”一声,收起伸展的四肢,倒在次公身上。随后四条腿的爪子一闪,如同电影里的慢镜头,重又伸开四肢,断了气。
刚才旺钦只是把枪口对准马熊方向开了一枪,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把它给杀掉了。看着马熊倒地,他一愣,仍举起枪站立着,直到吁出一口气,方才缓过神来,走过去一看,从马熊左侧肋骨间隙的枪眼里流出粘稠的血。
马熊浓稠的血淤在地上,在绿如玉石的草甸上尤为显眼,衬得那里的蓝色花儿益发绚丽。然而,腿脚粘在血液上,用双手极力向花的茎干攀爬的那只蜘蛛,变成了与草甸、鲜血和花儿不相称的一种悲哀的风景。
跟羊粪蛋一般大的血,从马熊身上的弹孔一点一点地流出来,滴落到那只蜘蛛身上,把花的半个茎干染成红色。蜘蛛在血泊中挣扎。旺钦折断一根草,把蜘蛛从血泊中挑起来,放在一块石片上。那只蜘蛛连一点点,哪怕是虚假的表示谢意的样子也没有。它凭借自己的技艺从血泊中爬出来,竭力跑到另一边,划出几道比绵线还细的弯弯曲曲的红色长线。
旺钦使出浑身力气,把压在次公身上的马熊尸体推到右边,扶住次公的脑袋,连喊三声“次公如本,次公如本。”
次公方才醒过来,含含糊糊地重复着“哎哟妈,旺……旺钦,我……我……”慢慢睁开了眼睛。他一见旁边的马熊尸体,便大叫一声“阿妈”,抱住旺钦,把脸埋进旺钦的怀里。
“如本,我把马熊杀掉了。”旺钦说。
“杀死了呀?”
“哎,一枪就把它撂倒了。”
“它,它可能没死。”
“死了,你看哪。”
“可能……可能还没死。”
“再开……再开一枪。”
“不用开枪,它真的死了。”
次公把脸从旺钦怀里移开,歪着脑袋看了过去。马熊确实已经死了。但他仍然很害怕,怯生生地往后退了退。
“看,它早就死了。”旺钦说着,抓住马熊的耳朵,往上抬了抬。次公知道马熊已经死了,就气得往枪里装上火药,把枪口对准马熊的额头,“嗒”的开一枪,扬起头,“哈,哈,哈”地笑着朝马熊脑袋踹了一脚。
旺钦拔出刀子,在一块石片上磨起来:“我们俩剥马熊皮吧。”
“剥皮有什么用,这肉能吃吗?”次公问。
“马熊肉吃不得。可是如果把皮子剥下来,鞣好,没有比这更好的褥(坐垫)子。我把皮子鞣好给您。您要是不用,送给其他官员,会很体面的。卖掉,也能卖个好价钱。啊,还有马熊的胆跟黑熊的胆没有啥区别,您回到拉萨后把它卖掉,可以卖出高价。”
次公一听,喜出望外道:“真的吗?哦啧,太好了。我没有比你好的朋友,特别是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我要是不能报答你的恩情,死后埋在坟墓里,我的灵魂也得不到解脱。”
旺钦说:“别这么说,以后我和老婆、孩子要是有机会到拉萨,就只能靠您了。”
次公说:“你们一定要想办法去拉萨。我想办法在朗孜厦※替你们租房子。”
“朗孜厦是什么?是房子的名字吗?”旺钦问。
“嗳,什么房子哟,朗孜厦是一座漂亮的宫殿,一般人住不进去。不过我把马熊的皮和胆作为礼品送给上级军官,他们可能会让你们一家三口免费住在那儿。”次公说着,心想这些牧民跟野兽一样什么都不懂,不由得暗自发笑,却又装出一副十分严肃的样子。
他俩一起剥掉马熊皮。次公拿上马熊胆,背起黄羊尸体。旺钦带着马熊皮,从草甸上走了下来。
次公装出一副可怜相说:“给你提个要求,回到部落里,你能不能说这只马熊是我打的?”
旺钦问:“为什么?”
次公答道:“不这么说……啊,要是说你打死这只马熊,救了我的……命,以后我的手下们会嘲笑我的。特别是到拉萨后,把马熊的皮和胆送给其他官员时……”
旺钦把次公的话茬接了过来:“哦,我知道了。您放心吧,我会说是你打的。我要是不能答应您这点小小的要求,还算得上是您的朋友吗?您不用担心,不用担心。”他说着说着拍了一下次公的肩。
回到部落里,所有人都流露出不满情绪,歪着脑袋说:“马熊打不得呀。我们家乡救星辅佐者、护法拉格宁山的坐骑是一只棕白色马熊呀。”
有的说:“这只马熊的毛色不是棕白色,也许不会有事的。”
旺钦也附和着那些人说:“这只马熊是黑色的,大概不会有事的。再说,今天要不是如本开枪打死了它,我可能被它吃掉了。”
次公厚着脸皮说:“觉仁波琪※,这只马熊太吓人了。好在我事先给枪装好了火药,点燃导火索,随时准备着开枪,要不然我们俩就都完蛋了。”
“的确是这样的。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旺钦窃笑着双手合十。
次公摆出一副非常傲慢的样子,当众竖起大拇指道:“哪里,哪里,我不打死它,它就会把我也吃掉的。谁让我们是忠诚的朋友呢?”
他手下的士兵们纷纷议论着,指指马熊皮上的弹孔:“哦啧,这只马熊真大。”
“这只马熊的毛色真亮。”
“这只马熊的手掌真大。”
“我今天头一回看见马熊。马熊的尾巴真短。”
“如本您真行。要是我,一见这么个马熊准会吓晕的。”
“可不是吗?换了我,一见它,就会尿一裤子,拉一裤子。”
“哈哈哈……”所有在场的人都哄然大笑。
旺钦和次公看着对方的脸笑了起来。
他们把马熊的胆挂在帐篷拴绳上晾干,把马熊的皮晒在畜圈上:“明天鞣吧。”
旺钦的妻子央姆和其他一些女人说:“旺钦,把马熊皮拿开,把这个晾在畜圈上,晚上我们不敢去挤奶。”
几个小孩见没有割断四肢腿的马熊皮,不禁大叫着“啊啧※”,逃向别处。
一天,一个藏兵喝得酩酊大醉,跌跌撞撞地朝正在畜圈里挤奶的女人们撒着尿,哼起一首淫荡的歌:
“身穿五色皮袍的年轻美丽牧女,
欧……欧……欧罗※虽然喝醉酒了,
……没有喝醉,
请用热皮袍爱抚我。”
女人们听了,个个都又羞又惊道:“哎呀呀,这些畜牲也不知道害臊。”她们小声说着,不敢朝那个方向看。
又有一天,一个士兵在光天化日之下,不知廉耻地把一个正在河边汲水的女仆仰翻在地,强行钻进她的两条大腿间,准备奸污。那个女仆喊叫着,甩手蹬腿,极力反抗,弄得这个无耻的家伙终竟没能遂愿。而白哗哗的精液却流到了她的大腿上。
一天,借宿在阿琼家的一个士兵把枪交给阿琼,让他上山打猎,趁虚把他的妻子灌醉,实施了强奸。
得知这些情况后,旺钦十分恼怒,恨不能用锋利的胁刀,结果了那些个下流无耻的士兵的小命,把他们的尸体喂给狗。但是看在次公如本的面子上,他压住怒火道:“如本,最近一些士兵喝醉酒,把女人……”
次公打断旺钦的话:“什么?他们欺负我们央秋的女人啦?哼,我就料到,让这些浑蛋放任自流,就会干出这样的事来。”他从坐垫上站起来,来回踱着步,装出特别生气的样子,左手掐腰,把仆人嘎玛久梅喊过来,命令道:“你去把他们带来。今天我要是不给他们每人一百个鞭子,就别喊我次公的名字。看他们还敢不敢放肆。”
旺钦急忙阻拦道:“别别别,别这样。您好好说说他们,以后不出这样的事情就可以了。”
次公捋一捋胡须说:“今天看在旺钦友的面子上,免予体罚。但是我不管管我自己的兵怎么行?将来回到拉萨以后,我非向司令部报告不可。”说完,将拳头朝地上砸了一下。不料,却砸到一块石头上,使他疼痛难忍,不禁大叫着“哎哟哟,妈的”,把拳头塞进嘴里。
士兵们跪在次公面前。他两手掐腰,说:“你们好好听着,在央秋这个地方,啊,你们要是无法无天,啊,特别是欺负妇女儿童,可别怪我的鞭子不讲情面,啊。你们不懂‘饮当地水,守当地法’这句话的道理吗?哼。”他又一次把拳头往地上砸。可这次只是轻轻地砸到柔软的草甸上,避免了疼痛。
次公继续说:“今天我听旺钦友的话,没有打你们。哼,要不然你们屁股上的血让狗舔都舔不完。”他当着众人批评那些士兵,右手把鞭子用力朝空中一举,往地上抽了两下,摆出非常生气的样子。
那天。旺钦鞣好马熊皮,把还没有脱离马熊皮的四肢腿剁下来。心想,到了冬季,把马熊的腿脚喂马,很有营养,就把腿脚用绳子捆住,拴在帐篷拴绳上。
“求求你,求求你不要这样。”这时旺钦听到妻子央姆从帐篷里发出的声音。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走进去以后才发现次公正抓着央姆的手。
见旺钦进来,次公马上松开央姆的手,吞吞吐吐地说:“啊……哈哈……我开个玩笑……嗯。”
旺钦虽然气得不知如何是好,但嘴上并没有说什么,只是把脸拉得长长的,坐在炉子边,倒上鼻烟吸了起来。
儿子占堆吹着口弦琴走进来:“爸爸你看,这个是嘎玛久梅叔叔做的。”
打那天次公训斥三个士兵起,类似奸淫女性的事件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有的士兵借口去打猎,奸污很多放牧的少女。因此,出于无奈,旺钦向次公讨公道:“那些当兵的吃得太饱,强奸了我们一些放牧员。你要是有办法,就该管一管了。不然我们无法容忍。”
次公说:“朋友,你可不要这么说。当初我准备给他们每人一百个鞭子的时候被你拦住了。如果当时鞭罚他们,势必会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果。也实在是难怪,我的士兵离开自己的老婆快半年了。以后你到拉萨的话,我可以给你提供白白嫩嫩的姑娘。啊,像仙女似的,看一眼你就会晕死过去。哈哈哈……”
旺钦心里燃起愤怒的火焰。但他还是极力克制住,给次公如本递一杯酒:“我们在饮食等各方面都满足了你们的要求,还请你多多理解。”
次公喝干一杯酒说:“当兵的为了老百姓不惜牺牲生命,老百姓也应该体谅我们。”
旺钦没有心思再听下去。他走出去,想了一遍又一遍。
晚上拴牲口的时候,旺钦对上了年纪的央秋人讲:“最近当兵的恩将仇报,一个劲地欺负我们的姑娘们。如果不拿出点措施,我们就得不到安宁了。”
那些人也打抱不平,纷纷表示:“我们已经被逼无奈,该跟他们拼了。”
他们议来议去,最终决定次日在部落附近的草坪上搭一顶帐篷,用牦牛肩胛骨做靶子,立在离帐篷几百步远的地方,从部落里挑选出十二名男子,让他们跟十二名士兵进行射击比赛。这一决定使得那些嗜酒好肉的藏兵们不胜欢喜。他们聚在帐篷里,像饿狼仆食似地抢着喝酒吃肉。
次公如本坐在里面的马熊皮上,捋一捋胡子,扫一眼帐篷里的人,说:“我们走遍各个地方,却没有找到过比央秋更舒服的地方,也没有遇到过比央秋的人更本分厚道的人。谁要是不守规矩,干出无耻的事情,谁的屁股就会遭罪的。到那时后悔也来不及了。”他说着,掏出一只配有金塞子的琥珀做的鼻烟壶,倒一指甲盖鼻烟,把鼻烟壶递给旺钦,摆出了一副傲慢的架子。
从部落里挑选的十二名男子给他们敬酒,把肉一块一块地切给他们吃。士兵们哪里知道他们的怀兜里藏着锋利的、淬火磨砺的怀刀。士兵们稍微有点醉意,就嚷嚷着一定要找侍酒的女子。
旺钦料到他们肯定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便把早已准备好的几位盛装的年轻姑娘叫来,让她们敬酒。
士兵们喝醉后欲火中烧,趁姑娘们端起酒杯敬酒之机,直勾勾地盯着她们,在接过酒杯的时候,抚摸姑娘们的手指头。
旺钦以商量的口吻向次公如本提议道:“我们先进行射击比赛如何?”
次公答道:“好。今天很愉快。你们好好听着,以后不论央秋的什么人到拉萨,都一定要想办法安排在朗孜厦住宿。对不对?哈哈哈。”
“对。哈哈哈。”士兵们哈哈大笑起来。
士兵们端着枪走出帐篷,把枪支在地上,瞄准靶子。导火索冒起了蓝瓦瓦的烟雾。
妇女和儿童们不敢直视,她们用手指头捂住耳朵,跑到别处躲了起来。
“嗒,嗒,嗒……”
“厉害,厉害。哎呀,我们比不过你们。大家请进去吧。”老乡们夸起士兵,把他们重又迎进帐篷,用酒和肉款待他们。
士兵们的枪里已经没有火药了。考虑到不能失去这么好的机会,旺钦用昨晚一致通过的暗号对士兵们说:“为了给大家助兴,也为了表示庆祝,我唱一首歌。可以吗?我嗓音不太好,请多多谅解!”
大家一致表示道:“好。你好好唱,我们听。”
旺钦抬高嗓音唱道:
“哎——
啊日啰——
哎玛荣——
当我还是孩童时,
不懂得星星狡猾,
羡慕闪亮的星星。
明晃晃的太阳升起时,
蓝莹莹的天空欺骗我。
当我还是孩童时,
不懂得草甸狡猾,
羡慕草甸和花儿。
冬日的寒气袭来时,
狭小的土地欺骗我。”
在歌声落下的同时,部落里选出来的男人们掏出锋利的怀刀,分别扑向士兵,紧紧抓住他们的胸口,瞪圆眼睛,激愤地咆哮道:“这是对你们无法无天,恩将仇报的还击。”
妇女和孩子们嘴里喊着“哎哟哟”,跑到外面。那些士兵这才从酒醉中醒转过来,求饶道:“求求,求求,饶命啊。”他们除了连连哀求,便无动弹之力。
早已准备就绪的男人们拿出几根长长的粗牦牛毛绳,把这些恶贯满盈的士兵们的肩膀和双脚反绑起来,死死捆成圆溜溜毛线球一般,把他们戴在身上的首饰和怀抱里的东西全部洗劫一空。
绑得像毛线球似的士兵们忍受着疼痛的煎熬在哀号。有的嘴里吐出白沫;有的脸像吹了气一般肿胀;有的不由得尿裤子,拉出屎来,把裆里的屁股打湿,弄得臭气熏天。
看到这一令人作呕的场面,大家嗤嗤地讥笑着,用袖口捂住鼻子。
笑声歌声响彻云霄,传向沟头沟尾。四面群山发出朗朗的回声。
天空变得更加晴朗。个别兀鹫张开翅膀,在空中盘旋。看上去像是前来观赏他们的庆功典礼,也有可能是为了享用那些恶毒如野狼的浑蛋的血肉。
炽烈的太阳正欲移向西边的天际。清风在广袤无垠的绿色草原上舞动。牧人的歌声离村落越来越近。山雀们也到了回到各自巢穴的时候。它们张开双翅飞舞着。
勇于扶亲灭敌的人们相聚在一起,他们的酒肉之宴和歌舞之欢仍旧持续着。长辈们畅饮着青稞美酒在聊天。青年男女们则兴高采烈地唱着喜悦的歌,跳着欢乐的舞。
那些当兵的疼痛难忍,像堕入地狱般地呻吟着,脸色变得如同干瘪的肝脏。次公把眼睛朝上盯着,带着哭腔哭调说:“饶了我——我吧。我——我做得不对。从今往后,好——好好管教。怨不得你——你们了。我错——错了。求求,求求。饶了我——我吧。求求旺钦友——友,念在我俩的情份上,把我放了吧。”
以旺钦为首的年长者斥责道:“我们每三天宰一只绵羊,每半个月杀一头牦牛,像对待宠儿一样照顾你们,像对待上师一样尊敬你们。可你们还不满足,抱怨没有青稞酒。虽然我们没有那么多青稞,但是为了满足你们的愿望,酿造那么多青稞酒供给你们喝。可你们还不满足,居然欺侮我们的妇女。这是对你们所干下的许许多多坏事的报应。”
为获得释放,次公抬起头说:“你们说得——说得对。难——难怪你们。胡作非为的都是我的像狗——狗一样的小喽啰们。他娘的——回到拉萨后——我把他们全都——交给马——马基康※处决。”
旺钦傲慢地在次公面前来回踱步,说:“我不知道什么马基康。处决你们的除了我们央秋的人还能有谁?你们以为牧民都是些软弱无能的,怎么欺负他们都不会吃亏,这是完全错误的。”说完,大声地“哈哈哈”笑起来。
顿时所有当兵的都无奈地祈求道:
“求求,别杀我。我什么也没有干。”
“杀了我,我的妻儿全都会变成无依无靠的了。”
“你们这样造孽不会有好报的。”
“我的家里还有一位老父亲。杀了我,就没有人养活他。”
“饶我不死。”有的哭喊道。
央秋的男人们更加气愤地说:“哼,我们没有办法。我们虽然不是光想着作孽的人,但是我们无法容忍。你们这些妖魔,走到哪里都只会做坏事。要你们的命是一件对全世界都有利的好事情。从现在起,你们这些浑蛋插上翅膀,也无处可飞;爪子再尖利,也无地可钻。感谢你们这次赠给我们这么多马匹和叉子枪!哈哈哈。”说完,发出朗朗的笑声。
旺钦把部落里上了年纪的人集中到一边问:“次公的那个叫嘎玛久美的侍从是个规矩人。把他一个人放了怎么样?”
得到的回答是:“放一个就完了。以后他会带着更多的士兵来报仇的。这次一个人都不得放过。”
旺钦认为这一主张有道理,便点点头,以示满意。
晚上,放牧员们把牲口关进畜圈后,跑到藏军驻地围观。
“呸。恶心。”
“这个长耳朵的嘴里在流血。”
“这个大胡子的右眼珠掉出来了。”
“这个塌鼻子快要断气了。”
“……”
吃过晚饭后,部落里的男女老少都聚集在草地上,点起很大一堆牛粪火。熊熊燃烧的火焰蹿向空中,火光照得四周红彤彤的,将部落后面被称为格宁伦吉孜莫、可与水晶塔媲美的雪山也染成了红色。
青年男女们手牵着手,围着篝火跳起了圆圈舞:
“为免除天界战乱,
大神梵天来助阵。
为免除人间战乱,
格萨尔王来助阵。
为免除龙界战乱,
祖纳仁钦※来助阵。”
老人们品尝着甘甜醇香的茶和酒。他们有着谈不完的话题。
十二名士兵痛苦地呻吟着,哭哭啼啼地求饶着。
天空纯净如明镜。群星在闪烁。四周偶尔传来几声猫头鹰和狐狸惊悚的叫声。
旺钦高高举起一碗茶,对大家说:“大家要异口同声地向救星辅佐者、护法疾驰者神山格宁伦吉孜莫敬茶。”
男女老少都高举起各自的茶碗,面朝神山格宁伦吉孜莫,异口同声地念诵道:
“嗦!嗦!
威力无比的靠山,
干净利索的保护神,
格宁伦吉山峰!
愿我的银盔,
在众人之中高出一头;
愿我的坐骑,
在众马之中快一步。
愿他乡的福气归我方,
愿我方的邪气归他乡。”
毕了,将碗里的茶敬给格宁孜莫山。
人们的高声吟诵声与自居地前急速流淌的央秋河水声融为一体,传向四方。
一阵和风将人们难以忍受的血腥味吹散。大家感到奇怪,说:“这是什么?这是什么?闻到一股血腥味了。”说着说着,便用袖口捂起鼻子。
他们心里想着要把那些恶贯满盈的人沉入央秋河,让他们永无重见阳光之日,朝那些人所在地走去。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帮人嘴里喷着殷红的血,上了西天。
旺钦等很多人说,这次亲眼见到了格宁伦吉孜莫山的地祗格宁神用盔旗顶饰装扮黄金头盔,手持长矛,骑着浅棕色肥壮的马,在人群中来回走了走,就奔那帮人而去。说着便双手合十,一遍又一遍地朝格宁伦吉孜莫山磕头。
人们把那些恶魔的尸体抛到湍急的央秋河里,把手洗干净,继续沉浸在晚会的欢乐之中。
很多人从自己家里取来酥油包,扔进篝火中,使得火焰燃烧得更加旺盛,蹿向天空。
第二天,为赞颂旺钦以谋略和战术降服暴徒,众人用白酥油反复涂抹他的两根大拇指※,并将其选为部落长,把他请到马熊皮上登基,在他的脖子上挂了很多哈达。
洁白的哈达不仅仅是用来表示吉祥的物件,而且也是表示一颗颗赤诚之心的物件。
首领旺钦喝一碗茶,捋一下胡子,说,为了我们央秋,也就是央德秋莫(聚满福禄的富裕部落)更加充满福泽、更加富裕昌隆,要继承祖上流传下来的优良传统,尊老爱幼,勤奋劳动,使我们的部落成为举世无双的。
有一位把头发束成顶髻的老汉。他叫尼玛崩。他到过很多地方,见识面很广,是部落里惟一一个识文断字的人。为了表示吉庆,他把自己认识的三十个藏文字母从头到尾大声念了一遍。
几位盛装的少女端着酒碗,向以部落长旺钦为首的老汉尼玛崩等在座的人们唱道:
“我手中的洁白哈达,
今日要献给首领您,
向您道声吉祥安康。
我手中的甘露佳酿,
今日要敬给首领您,
向您表达深情厚义。
我口中的歌曲旋律,
今日要献给首领您,
衷心祝您长命百岁。”
把这十杆枪分给了家中有男孩、门口有马儿的十二户人家。救星格宁伦吉孜莫山神祗格宁的禅杖长矛的旗帜是红色的。因此给分到各家的叉子枪叉子系上红色翼旗。
一天,部落长旺钦把因很久没洗而由油垢粘结的长发解开、洗净,盘腿坐在里屋的马熊皮垫子上,很有架势地揩了揩叉子枪察仁南嘉,自言自语道:“在藏北草原上可能没有比我们更强大的部落。”
长久以来,受到狐狸和猫头鹰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的干扰,沃玛吉没有睡过一次安稳觉。但是今晚有旺钦父子俩替她驱逐恐惧。因此她热血沸腾,极欲说话,她说:“后来怎么样了?继续说呀。”
旺钦说:“以后再给你讲。现在都快到午夜了,困得不行。”他把被子扯了扯,蒙住脑袋。
“讲一点吧。我很想听你的这些情况。”她热得受不了,便把腰部以上裸露在外,双手枕在脑后躺着。
“明天讲不行吗?”旺钦掀开蒙住脑袋的被子一看,皎洁的月光透过帐篷的天窗照在沃玛吉身上,使两只又白又圆的乳房,宛然鼓凸于雪山峰巅的金字塔形峰峦。
他慢慢地从自己的被窝里爬出来,蹑手蹑脚地走过去,钻进沃玛吉的被窝,小声问道:“你今晚为什么睡不着觉?”说着抚摸起沃玛吉的大腿。
“今晚有人陪我,所以我就不怕。”
“月光多么明亮啊!”
“等一下。因为月光太亮……”
“别揉。我——我——”
“嗯,嗯,嗯。”
明媚的月亮赧颜万状,不好意思看他俩,便躲到乌云后面,帐篷内一下子变得伸手不见五指。
沃玛吉搂住旺钦的脖子亲了一口。
旺钦摩挲起沃玛吉的丰乳……
沃玛吉又一次亲一下旺钦,呻吟道:“嗯嗯——轻点……”
完事后,旺钦伸手摸着黑,慢慢地退回到自己的被窝里躺了下来。
翌日,吃过早饭,占堆到头一天他们父子俩待过的地方去取生活必需品。
旺钦对沃玛吉说:“今天我得宰一只公绵羊。你很长时间只吃到狼吃剩的肉,肯定想吃新鲜肉了。”说完,他就拿上一根套索走出去,抓住一只精挑细选的公绵羊,把它拴在帐篷拴绳的桩子上。那只公绵羊知道自己今天要被宰杀,就“咩咩”地叫着朝羊群方向望去,连一秒钟也待不住,不停地围着桩子转着圈,极力挣脱。
旺钦从挂在自己脖子上的宝盒中取出一点神物,放入碗里用水浸泡后,嘴里念诵着嘛呢(如六字真言),灌进那只羊的嘴里。那只羊一时像吃到甘露一般舔起嘴,站在原地望着旺钦。旺钦生出极大的悲悯之心,自言自语道:“啧啧,这只绵羊在想什么呢?”他不禁打了个寒噤。
他慢慢地走到那只绵羊旁边,抚摸起它的脸颊。那只绵羊已无刚才的硬气,温驯地抬起头,看着他的脸,闻起全身上下,舔了一下他的手。旺钦不敢下手,便喊了两遍沃玛吉:“喂,沃玛吉,沃玛吉”。
“哎。”沃玛吉从帐篷门里探出头来应答。
“我不敢宰这只绵羊。”
“怎么啦?”
“你看一下,刚才给它喂神物的时候,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而且从此完全跟人熟了。”旺钦边说边抚摸起那只绵羊的下巴。那只绵羊非但没有受到惊吓,而且十分温顺地微微闭上双眼反刍着。对此,沃玛吉也心生同情,说:“那就不要宰了,把它放掉吧。”
“呀呀。这只绵羊可怜得很。”旺钦正要解开绳索,把绵羊放掉时,沃玛吉从帐篷里喊道:“等等,先别急着放掉。”
“这个女妖在说什么呢?”旺钦暗自嘟嚷着,抓住套在绵羊脖子上的绳索,朝帐篷里看着问道:“你说什么呢?”
沃玛吉连接着红、白、黄三种颜色的线头说:“这只绵羊很可爱。把它放生了。”
旺钦抓住那只绵羊的头,沃玛吉在绵羊两只耳朵上系上红、白色线和红、白色布条,给两只犄角和脸部粘上酥油。旺钦往一块石头上吐上唾沫,将一块红色赭石在那块石头上磨好后,把那只绵羊从颈部到尾巴,以及左右肩膀涂染,嘴里说着“解脱,解脱,解脱,放生,放生,放生”的吉利话,解开脖子上的绳索,让它回到羊群里。
过了半天,占堆回到家中。五条猎狗躺在帐篷门口。
旺钦从茶袋里抓出一把茶:“今天有茶桶,要喝个香喷喷的茶。”说完,便烧起了茶。
旺钦坐在自家房子左边靠里的皮垫上。儿子占堆坐在他一侧。沃玛吉坐在右边靠里的地方,负责倒茶、往炉膛里添牛粪,纺绵羊毛线。尽管没有任何表示吉祥的祝词,但是能够表明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
旺钦把枪放在大腿上,把里里外外都擦拭干净后,挂在帐篷柱子上,倒了一指甲盖鼻烟。沃玛吉连连端起茶碗给他,使得一种悲喜交集的情景不由得映现在他记忆的镜子里。
旺钦被任命为央秋的部落长后,尼玛崩老人作了一首歌:
“央秋是个福禄之盆,
头人旺钦位比天高,
背一杆巨雷似的枪,
骑一匹雄鹰般的马,
除蛟龙无可惧之敌,
央秋人家幸福美满,
流淌之水全归我们,
生长之草亦归我们,
斩断粗草以黄金论价,
斩断细草以白银论价。”
这首歌逐渐流传到所有邻近部落,使邻近部落的一些人羡慕起央秋,有的却眼红得很难打发日子。
位于央秋部落东面的达塘部落有一个被称为赞贵喀肖的单身男人。不论家畜,还是家具,都超过中等家庭的水平,在部落里是属一属二的。由于他是个豁唇,两颗上牙露在外面,故此得名赞贵喀肖。这一生理缺陷导致没有一个姑娘看上他。他的父母想到自己惟一一个儿子因为生理缺陷有可能要打一辈子光棍,就从别的地方找来了一个女乞丐。在快要到达部落时,背着邻居把她带到河边,从头到脚洗干净,换上用水獭皮镶边的羊羔皮袍子,系上彩虹邦典(彩色围裙),戴上绿松石、珊瑚和琥珀等头饰,带回家。可是姑娘一见赞贵喀肖可怕的容貌,第二天夜里就把绿松石、珊瑚和琥珀从头上取下,放在睡觉的地方,逃走了。她再穷,也不愿跟一个残疾人过日子。
由于连乞讨的女人都不理他,趁机逃走,这使得他的父母灰心丧气。这个女乞丐逃离赞贵喀肖家来到央秋,在旺钦家当了一名佣人。她身材窈窕,面容娇好,性情温和,勤快能干,对主人家忠心耿耿。因此,考虑到该给旺钦娶媳妇,他父母就说,与其花费钱财从外地找一个姑娘,还不如让这个女佣当媳妇。因此让她给旺钦当媳妇了。事实上旺钦心里想的也是这个姑娘,正所谓“如愿以偿”。
这个女佣本来叫纳达。成为旺钦的媳妇后,她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就由尼玛崩老人给她取名叫做央姆,表示她是到央秋的女乞丐。
第二年央姆生了个漂亮的男孩。他就是现在已满十五岁的占堆。
因为这件事情,达塘的赞贵喀肖由最初为找不到媳妇犯愁,转而为媳妇逃走而恼怒,便骂起街来,我家给她这个得不到早饭到海边,吃不到晚饭到山顶的女人穿上羊羔皮袍子,用绿松石、珊瑚和琥珀装扮长满虱子和虮子的头。可她偏偏不愿享福,要到外面流浪,那就由着她吧。他顿了顿,接着诅咒道,但愿她赤条条地死掉。死后尸体被狗吃掉。然而,听到这个女乞丐成为旺钦的媳妇,生下一个漂亮儿子的坏消息后,就像俗话所说,“生野牦牛的气,打马的脑袋”,对女乞丐的愤怒变成了报复旺钦的恚恨。他用很多天时间磨刀,想与旺钦绝斗。但因部落里没有同情他、帮助他的人,因此直到今天都未能付诸行动。这件事都过了十来年了,可他心里的怨怼还没有消除。他连个媳妇的影子也没有,而且父母也已经先后过世,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
他几次夜里用糌粑团堵塞豁嘴,钻进睡在羊圈旁边的几个女孩的被窝里,使生理需求得到了满足。然而就像格言所说,“披着豹皮的毛驴,因吃庄稼丢性命”。有关他用糌粑团堵住豁嘴,钻到女孩被窝的事情很快被睡在畜圈周边的女子发现。自此再也没有人搭理他。
有一次,吃过晚饭后,他揉一团糌粑,补上嘴巴的豁口,跑到邻居家一个睡在羊圈旁的女佣那儿,扯了扯皮袍领子。
那个女孩似醒非醒地问道:“不要这样。你是谁呀?我……我……睡……”
赞贵喀肖骗她说:“我是顿桑(顿桑是她的相好)”。那个女孩立马掀开被子,把他迎进怀里。由于他欲火旺盛,控制不住吻了她,使得他嘴唇上的糌粑补丁脱落,事情也就败露了。
那姑娘吓得喊了一声“阿妈”。
“是哪个该死的家伙?”顿桑拔出腰刀,准备取赞贵喀肖的命。赞贵喀肖又羞又怕,从那个女子的被窝里爬出来,光着身子跑走了。事情暴露后,就再也没有人理他。由此他对央秋部落旺钦的怨恨变得益发强烈,一心想除掉他。但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办法,他就变得心灰意冷,朝圣去了。
临行前,他托一个牧童捎口信给旺钦:“央秋的旺钦和女乞丐纳达(央姆)有个叫做赞贵喀肖的仇人。你们别想得到一天安宁。”
央姆听后,弄得她很多天都放不下心来,她流着泪,抱住旺钦的脖子说:“我这个没有福气的女人,有可能让你们父子俩落到仇人手里。当时我要是做赞贵喀肖的媳妇,现在我们谁也不会有仇敌。”
旺钦说:“哎哟,你不必这么担心。放心吧。他只是因为失去你感到可惜才这么说的。其实他没有这个胆量。如果他是个有胆量的人,就没有必要给一个牧童捎口信来。”
占堆看见旺钦回想着往事,弄得端在手里的茶碗险些掉落到地上,碗里的茶洒落到膝盖上,便喊道:“阿爸,阿爸,你……”
旺钦这才得以从回忆的网罾中挣脱出来。他左看看,右瞧瞧,应声道:“哦,哦。”
他们在这个地方住了约一个月后,背上所有必需品,经过一条狭窄的岩崖隘口,迁居到恰喀尔绒。
沃玛吉虽有四大袋青稞,但这次没法带走,就只好藏在西面山头的岩洞里。
恰喀尔绒是个群山环抱,水草丰美,不受野兽侵袭的地方,犹如钻入院落一般暖和,与外界有着如同冬夏一般的区别。沃玛吉感到惊讶,她向旺钦问道:“哎哟,这么好的地方,你们俩是怎么发现的?”
“嗨,”旺钦叹口气,把背上的东西放到地上,坐在断岸上,说:“这个地方是靠我们的福力找到的。其他任何人都不会找到。怎么样?我们俩没骗你吧?”说完,他擦了擦额头的汗。
“舒服。北方也有这么好的地方,真是奇迹。”沃玛吉说着朝四处远眺。她发现了在沟头的野牦牛群。“这个地方也……”
占堆接下沃玛吉的话茬,逗弄道:“这个地方还有一户人家哪。那群牦牛是那户人家的。”
“啊?什么?你说这里还有另一户人家啊?那么之前你们俩不是说连一户人家也没有吗?”沃玛吉一惊,眼睛都瞪圆了。
占堆答道:“有啊。”
沃玛吉问道:“是叫什么的人家?”
“叫旺钦府。”占堆开玩笑说。
“哈哈哈……这孩子挺逗的。我真的以为还有一户人家呢。”
她转对旺钦问道:“那么那个牦牛群是什么?”
旺钦说:“那是我们家的牦牛群呀。”
“啊,你们俩赶一群牦牛来啦?”
“不是的。”
“那么……”
“是老天爷赏赐给我们的。”
“老天爷赏赐的?”
“嗯。是的。是老天爷赏赐的。走吧。”旺钦背起包袱,拍拍占堆的肩:“你在这儿放一会儿绵羊,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把羊群赶回来。”
到达“老游牧地”后发现那堆野牦牛肉跟先前一样新鲜,只是皮膜稍微有点干。旺钦切下几块肉喂给那五条猎狗,说:“这是我们俩走之前宰的牦牛肉。”
沃玛吉想起刚才的牦牛群。一看,她发现个头比牦牛大,便问道:“那些不是野牦牛吗?”
旺钦答道:“是。刚才你真的以为是牦牛了吗?”
沃玛吉仍旧望着野牦牛群说:“一群野牦牛是怎么到这个地方的呢?”
“所以我说是老天爷赏赐的。”旺钦卸下包袱,倚着包袱歇息。
“哎哟。”沃玛吉喊着,把比她自己还大的包袱放在地上,脱掉两只衣袖,歇起脚。她没有内衣穿,裸露着上身,一根根肋骨清晰可见。暴涨的双乳也略微下垂着。从额头上流淌的两滴汗水滚落到下巴上,变成了比豆子还大的汗珠。过了一会儿,随着身体的摇摆掉落到两只乳房上,赛跑似地往下滚。在被皮袍的污垢弄得模糊不清的乳房上留下两道清晰的印痕。
旺钦借借眼角的余光,慢慢看了过去。沃玛吉那对丰满的乳房挑起他的强烈欲望,可因一路劳累过度,使他懒得动一动,便伸开两条腿,躺了下来。
恰喀尔绒的天气热得几乎与仲夏没有什么区别。沃玛吉虽然还没有睡着,但路途的艰辛和太阳的高温,使她从头到脚整个身子仿佛散了架似的,脑袋也埋得像弓箭一般。又有两颗比豆子大的汗珠从额际掉落到乳房上,使她感到凉飕飕的,还有些痒痒。她赧颜万状,立即穿好两只袖子,慢慢朝旺钦看过去。此时旺钦已经完全睡着了,正在鼾声大作。
透过阳焰的幻景,占堆和绵羊群隐约可见,显得影子更加细长。
当她又一次将目光慢慢地投向旺钦时,旺钦仍旧睡着,颈部青筋一阵一阵地蹦着,吸气时鼻孔发出呼呼的鼾声;呼气时嘴里发出呼哨声。旺钦的脸颊还真是一张好汉的脸颊——高高的额头,浓黑的眉毛,高直的鼻梁,宽大的腮帮,突出的颧骨,黝黑的皮肤,齐整洁白的牙齿,两腮及上唇下巴又密又黑的胡须……撩拨她极大的性欲,胯间被淫水弄得湿漉漉的。羞臊难当的她本能地用手掌捂住了脸。这时肚脐下面的丛林间一阵瘙痒,她伸手一探,摸到了一只死到临头,该用大拇指和食指夹死的老虱子。可它却要死要活地扇动着两只触角。她把这只老虱子放到手掌里看。老虱子在打转,如同一个盲人在荒野里游荡。她像看到一台不曾看过的节目一般注视它的当儿,刮起一股小小的旋风,弄得老虱子不见踪影。她一边揣摸着老虱子会跑到哪里去,一边找寻。这时它已经跑到旺钦的腮帮上,正在使出全身的力气往上爬。她用拇指和食指抓住它时,它像一个越狱犯重新落入法网一样,在两根手指间挣扎。沃玛吉说:“你这么有能耐的话,给。”她用两手大拇指指甲把它夹死了。
旺钦睡醒后说着“太阳这么大”,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挠挠腮帮,从胡子里抓出一只灰白的小虱子,把它搁在大拇指指甲上夹死,说:“我一只虱子也没有。这只虱子是不是从你身上跑过来的?”
“嘿嘿。”沃玛吉笑一下。“你怕虱子,干嘛还钻到我的被窝里来呢?”
旺钦说:“正因为不怕虱子,我才过来了。要是怕虱子,我就不会钻到你被窝里。”
沃玛吉撩起皮袍下摆,靠到旺钦的胸口……
过了一会儿,沃玛吉起身,掉转脸,重新系上腰带,走几步,撒泡尿,匍匐在河边喝水。
旺钦解开帐篷捆子,准备搭帐篷。沃玛吉用袖子揩一下脸,拉开帐篷绳索搭帐篷。他俩把所有物件都搬进帐篷里。旺钦把三脚蒙古炉架在帐篷中央,跑到河边,把脸和手洗干净后汲水。
沃玛吉去捡拾牛粪。没过多久,她就把袍子下摆撩起来,装上很多牛粪回来了。她把袍子下摆撩得过高,露出两条大腿来。她的膝盖俨然用犄角样的污垢打的黑色补丁。
看到这一情景,旺钦笑了笑。她羞得身体失去平衡,索性坐在原地,把牛粪打翻在地,佯装生气地瞥了旺钦一眼:“有什么好笑的?”
像他们父子第一次到恰喀尔绒一样,从帐篷的天窗里飘出袅袅炊烟,使这座帐篷成为此地最为生机勃勃而又最大的物体。
旺钦从那堆肉里切下几块煮起来。沃玛吉往炉膛里添牛粪。他们开始了长期在此定居的生活。
过了半个多月,旺钦用新皮子给磨破的鞋底打了个补丁,说:“明天我去取一袋青稞。”
沃玛吉说:“你一个人去,背不了多少。我们两个都去吧。”
“这样的话,占堆一个人没法待着。我只耽搁一天一夜。”
沃玛吉望着父子俩道:“要不你们父子俩去吧。我守在家里。”
旺钦说:“这样不行。你一个人待在这里会很难打发时间的,还是我一个人去好了。”
“我一个人在这么个破地方,待这么长时间都能待得住,有什么打发不了这一两天时间的。”沃玛吉说。
次日,太阳即将爬上东方的山巅时,旺钦起了床,把一块肉和一汤库糌粑团揣进怀兜,准备上路。
“吃了早茶走吧。”沃玛吉和占堆也马上起床,往炉膛里加牛粪,准备生炉子。
“不用喝茶。早点走好一些。”旺钦说着就走出了门。
占堆说:“阿爸带上枪。”他从帐篷柱子上取下枪,把它递给旺钦。
占堆和沃玛吉站在门口目送旺钦,直到他走得很远。
旺钦甩着袍袖,迈开大步走着。枪管上的红色冀旗在风中猎猎飘动。
到了山脚下,旺钦回眸一看,见西边山顶撒满金色的阳光。占堆和沃玛吉烧茶的青烟飘然向天空升腾。他朝他和占堆初次到达恰喀尔绒那天,跟着五条猎狗走下来的乱石山望去,发现那座山仿佛用举世无双的宝剑劈成两半似的陡峭至极。他惊愕地自言自语道:“啊啧,当时我们俩是怎么从那座山上下来的?”
他穿过岩崖隘口下山的时候,看到山下的草甸上有一群牦牛悠闲地徜徉着。旁边有一个人在烧茶。他想,那群牦牛可能是驮盐人的驮牛。理由是,盐湖边的水咸,驮盐人安营扎寨后,所有驮牛都不得留在驻地。因此,由一个叫做“佐娃”的专门放牧驮牛的人,把它们迁移到远离盐湖的地方,等到把盐巴采好、装袋后,把驮牛赶过来。
旺钦躲开那个放牧员的目光,埋伏在一座小丘后面偷窥,发现那个放牧员有一匹雄鹰似的枣骝马。他与那个放牧员之间只有一箭射程的距离。他心忖,盐驮子不是恩重的父母施与的,而是家财。今天不能失掉这个机会。他把刀揣进怀里,把枪放在原地,唱着“呀啦啦莫啦啦日”,朝那个放牧员走去。
那个放牧员见他后,朝他瞥一眼,毫无顾忌地喝起茶来。
旺钦到他跟前问候道:“放牧好。”
那人回应说:“路程近。”
那个放牧员往自己已经倒了清茶的碗里搁一块比羊粪蛋大一点的酥油递给他:“喝茶吧。你可能口渴了。我们是朵嘎部落的。”
他在把碗递给放牧员的同时问:“朵嘎到这里有几个驮牛宿营站?”
“直走,有三十二个驮牛宿营站。”
“你像是个大户人家。”
“你怎么知道?”
“如果不是个大户人家,哪来这么多牦牛?”
“这些驮牛是主人家的。我只是个佣人。”
“你到这么远的地方,你老婆不会偷汉子吗?”旺钦以开玩笑的方式,了解这个放牧员的家庭成分。
“哈哈。你好像是个爱开玩笑的人。我连个老婆的影子也没有,用不着担心偷野汉子。你是哪里人?”
“我是本地的。”
“哦。这一带也有人家吗?”
“有,不太多。”
放牧员一边给他递茶碗,一边问:“你今天到哪里?”
旺钦喝完茶,把碗递给他答道:“昨天走失了两头牦牛,去找找。你没有看到吧?”他从怀里掏出鼻烟壶,倒上一指甲盖鼻烟,把鼻烟壶递给放牧员。
“我不会吸鼻烟。”放牧员从褡裢里拿出一小块肉递给他。
为了探明放牧员有什么武器,他接过肉问道:“我没有刀子,借把刀子用一用。”
放牧员从褡裢里取出一把装在皮质刀鞘里的小刀,递给给他。
他问:“没有比这把大的吗?”
“没有。”放牧员回答。
他们俩吃着喝着,聊了很长时间。
那个放牧员把茶碗递给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旺钦在把茶碗递给他的同时,扑到放牧员身上,抓住他的胸口说:“我一个孤身在山头的土匪没有名字。”他瞪大眼睛,把怀刀高高举起,吼叫着吓唬对方:“命绝的男人落入土匪手里,过了这一刻别想见到阳光。”
那个放牧员咬牙切齿地蹦跳着说:“我一个无罪的人,老老实实地待在这里,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我侵占你父母亲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了吗?”他往旺钦脸上啐了一口。
旺钦把怀刀举得更高,看着快要砍下去。他恐吓道:“你是投降呢,还是要留下尸首?”。
放牧员瞪着眼,直视旺钦道:“我再怎么软弱,也不会低头。杀吧。我又没有父母、亲戚和妻儿等值得留恋的人。我再窝囊,也是个男人。就算是阎王的军官来了,我也只会留下尸首,而不会低头。”
旺钦把放牧员攥得更紧,将刀口对准他鼻尖吓唬道:“你个吃屎的小心点。不然到时候可不要怪我的枪不长眼啊。”
“杀呀,杀呀。要是不敢杀,你就不是男子汉。你个不敢面对面地打,而是采取偷袭手段的懦夫,跟狐狸没有什么区别。今天要是不敢杀我,你就不是个男子汉。”放牧员说。
这个放牧员看上去像个软弱无能的人。旺钦想威逼他低下头。可事实上他是个胆子很大,不怕死的人。这使得旺钦一时除了把刀举向空中,扯住人家胸口别无他法。
那个放牧员解开皮袍,光着膀子说:“来呀,杀吧。今天要是不敢杀我,你就不是男人,而是女人。”
旺钦忖道,杀掉这个放牧员,把牦牛群赶到恰喀尔绒不是不可以的。但是这么做会遭报应的。牦牛群是主人的。放牧员仅仅是个佣人。把他杀了,他身上连价值一根细针的东西也没有,还不如跟他来个面对面的格斗。他放开放牧员,说:“起来。”
这个放牧员毫无戒备地站起身,抖抖粘在衣服上的灰尘,用奇异的眼光望着旺钦。
旺钦把腰刀扔到放牧员面前说:“要不你杀了我吧。”
“我跟你连针尖大的纠葛也没有,干嘛要玩武器。你想死,那就自杀吧。”这个放牧员说着,把掉在沙子里的腰刀朝旺钦踢了过去。
旺钦把那把腰刀拣起来,揩干上面的灰尘和沙子,插入刀鞘说:“你是个英雄啊。我俩做个盟誓兄弟可以吗?”
“你是住在北方荒旷之地的土匪。我是过客。我们俩发誓有什么用?”放牧员说。
旺钦盘腿坐在放牧员跟前,倒一指甲盖鼻烟道:“其实我不是土匪。家产落入别人的手,就逃到到这里来。你要是相信,我还可以给你一个女人。”
这个放牧员方才坐在旺钦身旁问道:“哦,你是哪个地方的人?”
旺钦答道:“这个我以后给你讲。你要是想跟我做个盟誓朋友,从今往后你不用再为主子卖命了。这群牦牛和这匹马是我们俩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你是说我们俩赶着这群牦牛到别的地方去?”
旺钦点了一下头,把鼻烟吸干净,习惯性地将大拇指指甲在皮袍下摆上擦一下,右手无名指弯曲着伸向放牧员。
放牧员立即弯下无名指勾住旺钦的无名指:“呀,朋友叫什么名字?”他俩的指头紧紧地勾在一起。
“我叫旺钦。你叫什么?”
“我叫琪酷尼夏。我母亲生了很多孩子。但只有我一个人活了下来。我出生时正巧早晨太阳升起,就取这么个名字,祝福我能够活下来。”放牧员说了实话。
他俩向前藏拉萨的释迦双尊※发誓,结为生死之交,以天为鉴,以地为证,同生共死,形影不离,以慈悲之心,相互照应,绝不做背弃誓约,同室操戈之事。
他俩重又生火,烧起了茶。
“我还有一支枪。”旺钦到小山包后面取枪。
旺钦说:“朋友,我住在这座山背面一个非常舒服的地方。那地方别说是人,恐怕连鬼都找不到。我是来取青稞的。我们家的四大袋青稞藏在岩洞里。明天黎明前我们俩就用驮牛驮那四大袋青稞回家吧。”
“呀呀。”琪酷尼夏想了想。“朋友,我们要是住在那边,会被我们的人找到。是不是逃得远一点?”
“没法找到。我现在不说,明天到了,你就会知道的。到家以后我还送你一个漂亮女人。”
“哈哈哈。”琪酷尼夏以为是朋友开的玩笑,便摇起头来。
旺钦问道:“朋友,你听说过一个叫央秋的地方吗?”
琪酷尼夏答道:“听说过。前不久央秋发生部落纷争,不是遭到浩劫了嘛。”
“是的。那时我在部落里。”
“你是央秋的吗?”
“是的。是央秋的首领。”
“哦。”琪酷尼夏连连看着旺钦,仿佛要从他脸上找出某种秘密。
“你到过央秋吗?”
“到过。驮盐人路过那里。有关不久前央秋部落之间闹不和,遭到巨大劫难的事情传得纷纷扬扬,我们就绕开央秋过来了。”
“央秋到你们那儿有几个牦牛宿营站?”
“大概有八个宿营站。”
黑色天幕把大地覆盖得严严实实的,无数颗星星闪烁着光芒。四面群山由高到低,由低到高,形成钜齿形峰峦。天地连接处清晰可见。风的呼啸声和茅草凄厉的吻哨声,不住地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同时响起,给人以难以忍受的悲伤和寒意。
第二天,天边刚出现鱼肚白,他俩就起床,上路,急速而行。太阳升起时到达了山顶。他们穿过窄仄的岩石狭谷走了过去。
这个深渊般的地方幽深狭长,道路崎岖。琪酷尼夏既感到惊奇,又恐于被驮盐的人们发现后追踪而紧张,便频频回头。旺钦知道他的心事后说:“朋友,不用担心。这个地方很隐秘,除了这条岩石狭谷,就没有其它路可走。如果有追踪的,我可以用蓝色火药迎接。”说着摸了一下枪托。
“除了这条岩石狭谷就没有别的路吗?”琪酷尼夏问。
“除非是有两扇翅膀的飞禽,否则连一条路也没有。”
走出岩石狭谷,到达开阔地带,旺钦几次掉头看看,唱起了一首歌:
“在北方荒凉的原野上,
管好自己的驮牛,
如果遇到我们侠客(强盗),
我们从来不讲慈悲。”
琪酷尼夏看着旺钦,开了个玩笑:“牦牛即使有主人,也还不是照样被土匪抢走吗?”
“哈哈哈……”他俩都笑了起来。
见一群驮队走过来,占堆和沃玛吉直觉得奇怪。他俩从帐篷门里探出头看,心里有了几分恐惧。
沃玛吉听到从炉灶上煮着肉的锅里“刺啦”一声潽出肉汁的声响,便赶紧进去,把锅里的肉翻了个面。这肉是为旺钦今天回来特地煮的等候肉※。
驮队离家越来越近。有一个背着枪的人,枪管上的翼旗在随风飘扬。
占堆认出了自己的父亲,但是因为还有一个同伴和很多牦牛,不免有些疑惑,就轻轻地走过去,仔细瞧了瞧。没错,是自己的父亲旺钦。他跑了过去。
五条猎狗也吠叫着,跟随占堆跑了过去。
沃玛吉往炉膛里添着牛粪问:“驮队到哪里啦?”
没人回应。她就把头转了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她发现占堆不在,便想他会跑哪儿去呢,把头伸向帐篷门外,朝驮队方向望去。她看见占堆连走带跑地朝来者方向而去。那个背着枪的人是旺钦。她一边自言自语道,“另外一个是谁呢?”一边回到帐篷里,把煮好的“等候肉”从锅里捞出来,放在一个盘子里,把头发捋了捋,顺了顺。随后用腰带一端揩了揩脸,从一坨酥油上抠出羊粪蛋大点的酥油往脸上一抹,把炉子边上的垃圾扫一扫,堆到一边。把这些所有事情都做完后,便悄悄地从帐篷缝隙往外瞧。她发现丈夫离帐篷还有一段距离。
丈夫的到来使她感到既紧张又害羞。这无疑是由高兴带来的紧张和难以言表的羞怯。她撩起袍子下摆,缠紧鞋带。这时她发现胯间痒痒的,把手伸进去一挠,那个地方已经被液体打湿,指尖也粘上了液体。她看一眼,一脸恶心的表情。她用野牦牛角挤奶器盛水,夹在两条大腿间,弯下腰,把手洗干净,往炉膛里添几块牛粪,从门缝里朝外一看,他们已经到门口了。
她跑出去问候道:“辛苦了。”
旺钦回应:“不辛苦。”他堆出一脸真诚的微笑,没头没脑地说:“他是我朋友琪酷尼夏。”这位跟旺钦一块来的陌生人看一眼沃玛吉,脸一红,头一埋,站立着。
旺钦说:“你们俩做搭档。我们父子俩做搭档。”他跟儿子占堆做搭档,沃玛吉就和这位陌生人做搭档,开始卸牦牛背上的四大袋青稞。
跟旺钦一起来的这个陌生人不敢看沃玛吉,一直低埋着头。而沃玛吉却狐疑地盯着他看。
看到这一情景,旺钦心里虽然在发笑,但表面上装得很严肃:“喂,你们俩搭档怎么还站着?卸青稞吧。还不赶紧卸,这头牦牛说它背疼。”
沃玛吉和琪酷尼夏分别走到牦牛左右两边卸青稞。当解开绑青稞袋的绳子时,这个陌生人的手一碰到沃玛吉的手,就像被刺扎了一下似地一惊,羞得两只耳朵也变成血一般红。
卸完货,大家都进帐篷,坐了下来。
沃玛吉给他们倒茶,把糌粑、酥油、奶渣和肉端到旺钦和琪酷尼夏面前,招呼道:“吃饭吧。”
“吃肉,朋友。今天没有喝到早茶,一定饿了。”旺钦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一根大的绵羊排骨,递给琪酷尼夏。随后又拿起一根排骨,吃了起来。
沃玛吉不停地给他俩倒茶。
琪酷尼夏只顾吃喝,连一句话也不说。
沃玛吉揣想着这个人会是谁。但不敢问。
旺钦吃着肉,说:“琪酷尼夏友是我们的家人。我们家增加了一口人。”
“嗯。”琪酷尼夏笑了一下。
吃完肉,旺钦把手上的油在皮袍上擦了擦。他把手伸进怀兜里掏出鼻烟壶,倒一指甲盖鼻烟,摆出一副不同于以往的傲慢之气,脚尖在地上拍打着问道:“友,我们的牦牛群里有几头母牛?”
“有八头。”
旺钦点一下头,发出“咝儿咝儿”的响声,吸起鼻烟。从鼻孔里喷出来的白烟犹如浓雾,四处飘散,遮蔽脸孔,两只眼睛流出没有痛苦的泪水。他揩揩眼泪说:“这叫做‘吸起开心愉快的鼻烟,流出没有痛苦的眼泪’。”
沃玛吉忖道,这个叫琪酷尼夏的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么多牦牛是从哪里赶来的?是不是为运这四袋青稞借来的呢?可能不是。只有四袋青稞,用不着这么多牦牛。刚才旺钦说琪酷尼夏是我们的家人。他也肯定是个流浪汉。她想到了很多问题,也想弄清这些原因。可是又不敢问,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呆呆地看着琪酷尼夏。
旺钦知道沃玛吉在想什么,便说:“琪酷尼夏朋友是朵嘎部落一个富豪的佣人。在家乡父母、亲戚和妻室儿女什么也都没有。昨天他在为那家的采盐人当放牧员。我在连一个人影也没有的地方看见他,就走过去跟他聊天、结拜,赶着采盐人的所有牦牛过来了。从现在起我们就是一家人。我们增添人畜是吉祥发达的好兆头。”他只是简单地讲了一下事情的来龙去脉。而有关他举起腰刀恐吓人家的事却只字未提。他转对占堆说:“以后你要喊他尼夏叔叔。”强调要去掉“琪酷”二字。
“呀呀。”占堆答应着立即端起炉子旁边的陶制茶壶:“尼夏叔叔喝茶。”他给尼夏碗里倒茶这一举动表明他欢迎尼夏成为他们的家庭成员。
尼夏听到一声“尼夏叔叔”,喜悦之情便油然而生。
尼夏去解手时,旺钦让沃玛吉去拦狗,还特别嘱咐道:“沃玛吉,你去拦狗。别让狗咬了尼夏友。”
他解手回来时,沃玛吉拦着狗看他。他羞得避开沃玛吉的脸,假装环视四面的山,走进了帐篷。
太阳快要落山时,沃玛吉去把绵羊赶到羊圈;占堆去把牦牛赶过来。
旺钦问尼夏道:“这个女人怎么样?合你的心意吗?”
尼夏羞得低下了头,说:“她……她……她是朋友你的老婆,我抢她怎么行?”
旺钦说:“昨天就跟你说过,我在家乡有女人。如果我跟她好,我的儿子占堆也以为我把央姆彻底忘掉了呢。你看这个女人长得怎么样?你满意吗?”
“要不是托了你的福,别说是满不满意的,我连个带女人名字的都难找到。”
天黑之前沃玛吉把绵羊群收拢到帐篷附近。
占堆把牦牛赶到了拴牛地线(露天拴牛地)处。旺钦和尼夏到拴牛地线,“确雷确雷”地唱着拴牛歌,把牦牛按个头大小拴起来。
晚上,在皎洁明亮的月光下,羊群安详地躺在帐篷右边,牦牛群躺在帐篷的左边。一些牦牛发出呻唤声。系在枣骝马脖子上的小铃铛发出悦耳的“叮叮叮”的声音。这使得尼夏心里感到一种离开家乡后不曾有过的喜悦。他说:“现在我们变成了一个富裕人家。”
从第二天晚上起,尼夏和沃玛吉同枕共衾,过起了夫妻生活。然而,有时旺钦遇到“特殊困难”时,他们也过三角夫妻生活。
那天。旺钦说:“今天要宰一头肥壮的空怀母牦牛※。我们很长时间没有吃牦牛肉了,想吃。”
尼夏领会到宰杀空怀母野牦牛的意思,说:“呀呀。我以前只见过打黄羊的。可没有见过打野牦牛的。今天要好好开开眼界。”
“今天看热闹的是我。”旺钦俨然一个军官在生死关头把一项伟大的任务交给某个战士,双手举起枪,把它交给尼夏。
尼夏欣赏起枪,手微微颤抖着说:“要是打不中野牦牛,就是浪费子弹。”他望着旺钦和占堆,一副不知所措的神情。他以前没有打过枪,所以没有打中野牦牛的把握。
旺钦把枪拿过来,一一交待道:“你看着啊。这个是准星,这个是标尺。要把标尺、准星和野牦牛瞄成一条线,手不能抖,要屏住呼吸。如果标尺、准星་和野牦牛不在一条线上,要是出现偏差,就打不着。”
沃玛吉思忖道,旺钦和占堆都有着非常熟练的射击技术。要是自己的丈夫打不中野牦牛,他心里就会产生难以消除的羞愧感。她把皮袍的领子里外翻个面,捉拿虱子道:“打不中的话,真的是浪费子弹。还不如你们父子俩打哪。”说着叫一声“啊哟,疼死我了”,挠一下头,从发间捉起一只虱子,把它杀死了。
占堆什么也不说。他看着沃玛吉露在衣襟外面的奶子,暗自发笑。
沃玛吉见状窃笑一下,瞪了占堆一眼。
“啊哟,这虱子烦死人了。”尼夏也伸手从颈部捉起一只肥硕的老虱子,塞进枪口,说:“我把这只虱子也跟野牦牛一起枪毙掉。”
大家都笑了起来。
“你瞄准野牦牛的肩膀打,也许会打中的。”旺钦说着与尼夏一道走出了帐篷门。
沃玛吉问占堆道:“刚才你为什么看着我的奶子笑?”
“你把奶子给我们看,我才笑了。”
“奶子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她说着穿起了袖子。
“没有什么不能给人看的,那就把全部都露出来给我看吧。”
“嘿嘿嘿。”
“哈哈哈。”
“……”
尼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近距离看见过野牦牛。以前听人家说,野牦牛的两只犄角之间的宽度大,可容纳两个人一起盘腿而坐。有些大野牦牛的个头跟帐篷的大小没有什么区别。然而现在出现在自己眼前的这些野牦牛仅仅比家畜牦牛大,却没有帐篷一般大。因此,心里并不觉得有多么害怕。不过打不中野牦牛,就等于浪费子弹,便说:“朋友你打吧。我可能打不着,会浪费子弹的。”
旺钦说:“任何事情都是在实践中学会的,哪有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什么都会的。打不着那头野牦牛没关系。”他用火镰擦出火,点燃导火索,教他怎么打:“悄悄隐蔽起来,打那头空怀母野牦牛。”
尼夏隐蔽着沿水沟上去,把枪架在断岸上,找寻旺钦指给他看的那头空怀野牦牛。那头空怀母野牦牛像是预测到要遇到灾祸似的,低埋着头,嗅起气味儿。看得出一定是闻到火药味儿了。
尼夏平稳地瞄准野牦牛的右肩膀,长吁一口气,按旺钦教的那样,屏住呼吸,用右手食指扣动了扳机。随着一声枪响,那头空怀母野牦牛颓然倒在地上,就像在原地躺下一般。其余野牦牛都翘着尾巴,像一股巨大的龙卷风,从东边的坝子逃向沟尾。
尼夏为自己第一次开枪打死野牦牛而感到万分高兴。他把打死那头母野牦牛的经过反复讲了讲,诸如如何隐蔽的、如何瞄准的、又是如何扣动扳机的等等。心想,要是还能再开一枪该有多好啊。
旺钦知道尼夏还想开枪。为了满足他的愿望,装上火药说:“你再打一枪吧。这头野牦牛还没有死。这回朝它的脑袋打。”
想打枪的愿望使得他兴奋至极,竟然把再开枪就等于浪费子弹这碴事儿给忘记了。虽然他瞄准脑袋打了,但没想到的是在扣动扳机时,左手略微抖了抖,子弹打到离野牦牛较远的一块断岸上,击中正在觊觎野牦牛眼珠的两只乌鸦中的一只,把它给打死了。而另一只乌鸦因受到惊吓,从断岸上面掉到下面,打个滚,飞走了。
旺钦笑道:“你这个朋友要是没有老虱子的帮助,就打不着瞄准的靶子。瞄这么大个野牦牛,没有打着,却偏偏打中了小小的乌鸦。”
尼夏这才记起了刚才在帐篷里,从颈部捉一只老虱子塞进枪眼的事儿,便开玩笑道:“今天我结果了大、中、小三种不同动物的命。不过只打了两枪哦。”
过了一阵子,这头野牦牛动了动,垂下头,断气了。
他们俩走到野牦牛尸体跟前。
旺钦把一看这头野牦牛的宽大的背部,就知道它是空怀母野牦牛,以及它的肉有多么肥等一些常识讲给了大家。
他俩把野牦牛的尾巴割下来,挂在犄角上。然后剖开腹腔,掏出内脏。这时才发现这头母野牦牛哪里是空怀的,它的肚子里有一头牛犊。
旺钦开玩笑道:“用两颗子弹打死四只动物的除了你,还有谁?”
“唵嘛呢叭咪吽。”尼夏口诵起六字真言,把牛犊死尸扔到五条猎狗跟前,笑一笑,说:“要不是今天你把空怀母野牦牛和受孕母野牦牛弄错了,我打算只打死三种动物。”
旺钦剥着野牦牛皮说:“虽然不是空怀母野牦牛。但是你们俩得到了一张上好的野牦牛皮垫褥。”
已是羊羔早晚在羊圈里“咩咩”叫着玩耍的时节。这个小小的地方充满了春的气息。沟尾的这座大冰山变得一天比一天小。去年被冰雪覆盖的青草和新近长出来的青草,在沟尾极为潮湿的草滩上交织在一起,看似用一整卷绿色绸缎打的补丁。
早晨和晚上,沃玛吉提着野牦牛角挤奶器去挤母绵羊的奶。她把每两天提炼一次的酥油捏成比鸽子蛋大一点的三坨,分发给三个男人。尔后把一坨酥油粘在帐篷柱子上,一坨扔进炉膛,祭祀帐篷神和灶神。
每次提炼出酥油,旺钦都要拿出一块放在点燃的牛粪上,把它送到帐篷西面的一块磐石上,往上面撒些糌粑粉,向神山救星辅佐者熏素烟:
“嗦嗦!
救星辅佐者,
护法疾驰者,
嗦嗦!
神山格宁伦吉孜莫。”
到了藏历三月,沟头沟尾都被绿色衬得甚是美丽。鸟儿鸣叫着飞翔。各种小花将溪流两边的草滩装扮一新,香气飘向四方。
在气候一天天变暖,长出青草,到处开满各色鲜花的春天,母牦牛和母绵羊的哼叫声,使得所有人思念家乡的情绪达到难以抑制的程度。
这天旺钦和尼夏离开沟尾,出远门了。
这地方与外界有着很大的差别,判若冬天和夏天两种不同季节。走出他们的居住地后,弯下腰来找寻,才能找到一些稀稀疏疏的青草,压根看不到花的影子。远方的山在幻景中变得影影绰绰。宛然山顶王冠似的雪峰与白云交织在一起,令人不禁感到压抑。
尼夏弯腰折断一根青草,闻着草香味说:“旺钦友,我们的恰喀尔绒真是个神奇的殊胜之地。不过我们光在这个地方进进出出的什么意思?到南面不是更好吗?”
“是的。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们老是待在这个地方怎么能报仇?”旺钦说着说着掉转头,远眺南方,祈望看到守护神格宁伦吉孜莫的峰顶。然而,被云雾笼罩的群峰,像手指头一样连成一片,参差不齐,什么也看不见。他觉得这个叫做恰喀尔绒的地方不是久留之地。他不由得想起了年轻时,跟自己的祖辈和乡亲一道,前往守护神格宁伦吉孜莫山顶祭祀的一段往事。
他在十三岁那年得了一场病,弄得卧床不起。尽管他的父亲和长辈们个个万分焦急,可在这个偏远的角落里连医生的名字也听不到。因此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除了尽量给他吃一些有营养、容易消化的食物,祈祷祝福,也就没有别的办法。然而旺钦的病情非但不见好,而且一天不如一天。有时候根据脖颈命脉的跳动,察觉得到还有呼吸。除此之外,体征衰微,失去知觉,与死人没有多大区别。长辈们泪流满面,不分昼夜地念诵六字真言,心中蒙上了痛苦的阴霾,只能眼巴巴地望着躺在皮袍里,脸色变成青灰色的旺钦。
旺钦被长辈们视为舌尖上的甘露,头顶上的王冠。他父母就他一个孩子。如果不能躲过这场灾难,免于一死,一定会因忍受不了痛苦而发疯的。邻居们也寄予他同情心,嘴里不停地念诵六字真言,每天每夜都由衷地向三宝祈祷;每天早晨都带着他是否还活着的忧虑和痛楚,到他家看望他。
那时央秋只有七户人家。他们分散居住在两个地方。七户人家中,大多数人是因自然灾害和部落内部自相残杀等各种原因流亡到此地的。在此地定居时间长的达五六十年,短的只有近二十年时间。那时没有救星一说,更没有守护神之说。
部落里有一位被所有人都奉若顶珠的老汉。他的名字叫做鲁古楚钦。他虽把大如黑狗尸体的发辫绾在额际,装扮成咒师,却连一天咒语也没有学过,除了六字真言,一句咒语也不会念诵,更别说仪轨。但凭他那一身咒师装束,只好把他请来,托庇于他。鲁古楚钦老人真诚地、不间断地念诵着六字真言,向三宝祈祷道:“不要让灾难降临到旺钦身上。”虽然他夜以继日地祷告,想尽了办法,很多天都没能合眼,但对旺钦的疾病没有起到一丁点的作用。
旺钦的两只眼睛变得模模糊糊,像被石头击中的小鸟,气喘吁吁的,生命维持不了一两天,已然没有生还的希望,这让家人和所有邻居的都流下了眼泪。一天早晨,当东方山巅升起金色的太阳时,一个背着背包的人,迈着沉重的步子朝他们部落走来。人们以为他肯定是个流浪的乞丐,也就没有留意。然而,鲁古楚钦老人心想,流浪的乞丐到处游荡,见闻广博,兴许他有些办法,就去找他。到了跟前,发现这个人是个把头发束成顶髻,手持天杖的瑜伽师。老人向那人磕三个头,把他请到部落里。还没有来得及给他倒一碗茶,就把他领到珠扎家,请他对生命垂危的旺钦施救,做仪轨、祷告。
珠扎夫妇俩在哈达一头包些银两,献给这位瑜伽师,哽咽着说:“瑜伽大师,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也不知前世造了什么孽,患这个病已经半个月了……”他们没能把所有心里话全都讲出来。
不论从这位瑜伽师半白的发髻、油乎乎、脏兮兮的红黄色和紫红色破衣烂衫,以及比珊瑚还红的眼睛哪个方面看,他都无疑是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他把天杖放在一边,看一眼躺在皮袍里的旺钦,紧闭双眼,念诵起听不分明的经咒,站立着。过了片刻,他睁开眼睛,把手里的佛珠放在旺钦头上,又一次将眼睛紧紧闭上,上下唇不住地磕碰着,念诵起连一个字也无法听清的某种经咒,像泥塑一样伫立良久。然后,他打开戴在脖子上的宝盒,从里面取出七粒青稞,放进旺钦的嘴里,把宝盒在旺钦头上拍一下,从袈裟领口撕下指甲大一块,扔到火堆里,熏一下旺钦,说声“会好起来的,会好起来的”,走了出去。
真是太神奇了。旺钦的眼睛变得稍微有神了,能够左看右瞧。这使得珠扎夫妇对那位瑜伽师万分崇信,连连向他磕头。
鲁古楚钦认为这个瑜伽师不是个一般的瑜伽师。磕完三个头,把他请到自己的家里盛情款待一番,问道:“您从什么地方来?要到什么地方去?”
瑜伽师回应道:“我是多麦※人。”他喝一口茶。“我是个到处游荡的瑜伽师,要到前藏拉萨去。你到过前藏拉萨吗?”
鲁古楚钦十分恭敬地摇了一下头:“没有到过。”
“嗯。获得一次宝贵人身,没有到过前藏拉萨真是悲哀。”瑜伽师闭上眼睛,念起了嘛呢经咒。
瑜伽师打开一本包在黄布里的经书。这本经书因太陈旧,无法辨清本来的颜色,上面的文字也很难看清。他只是象征性地把经书摊在桌子上,打开,装作看它。其实该经书的内容他早已烂熟于心。
念完经书,也不知是福力,还是藏药,他从宝盒里取出三粒紫红色药丸,放进鲁古楚钦手里,说:“把这个送入病人嘴里吧。”
鲁古楚钦马上到珠扎家,把三粒药丸用开水在碗里泡一下,喂给旺钦服用。
从此以后,旺钦的病一天天地好起来。由此,乡亲们对瑜伽师产生了崇敬之心,给他磕很多头,并央求他说:“请您留在央秋吧,不要到别的地方。您有什么要求,我们都可以满足。可是瑜伽师双手合十于胸道:“我不能待在这里,我要到前藏去。如果不能到前藏拉萨,我就等于白活一生了。”
在鲁古楚钦的带动下,乡亲们不约而同地恳求瑜伽师,磕头道:“您最好在这儿待三年。如果不行,就请待三个月。这个也不行,那就请您待个三天三夜。”
瑜伽师采取折衷的办法说:“若说三年,你们要求太高了;若说三天,我太不尽人情了。干脆这样,待三个月可以吧?”
大家接连向他磕起头:“谢谢!谢谢!”
鲁古楚钦牵着儿子尼玛崩的手,把他带过来,给瑜伽师磕很多头说:“仁波琪,我要把我的身、口、意全献给您。您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您在这儿逗留期间,给我这个惟一的儿子传授知识吧。”
当时尼玛崩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但是没有妻儿,也没有什么亲戚,是个只想着修习佛法的人。可是在这么个偏僻的地方没有学习的条件,摆出一副学经人的样子,却跟他父亲鲁古楚钦一样,除了平时不断念诵的六字真言,斗大的字不识一个。
按照鲁古楚钦的要求,这位瑜伽师在三个月内让尼玛崩学会认识三十个藏文字母了。
过了一个月,旺钦的病痊愈了。珠扎询问了儿子得病的原因。
这位瑜伽师闭上眼睛,前思后想后答道:“你家住所正好在地祗的通道上,得搬到东面或者西面。最好是搬到西面那块像盆子一样的草甸上。像盆子一样的草甸是个宝盆。”
在左邻右舍的帮助下,珠扎家马上搬到了像盆子一样的草甸上。
瑜伽师几次把佛珠甩来甩去,说:“你们到这里已经很多年了。有救星神山救星辅佐者,可你们却不祭祀。这座救星山有出色的护法神疾驰者山,但你们不以其为庇护,所以护法神生气了。每个藏历四月十五日,一定要祭奠一下这座救星山。如果不间断地在每年藏历四月十五日祭拜这座救星山,就可以战胜一切灾殃祸害。”
大家不知道哪座山是救星辅佐者,就问:“仁波琪(大师),哪座山是救星辅佐者?”
瑜伽师指着西北面峰顶积雪的、如同青白玛瑙塔似的山答道:“你们的救星山就是那座,叫做格宁伦吉孜莫的神山。这座救星辅佐者有一个护法神疾驰者,名字叫拉格宁神。他骑一头浅黄色骡子,手持长矛杵。这样美丽的救星辅佐者及其极为神奇殊胜的护法神疾驰者在藏地非常罕见。这是因了你们的福泽之力而获得的。”
这位瑜伽师在央秋待了三个月后说:“我该走了。像我这样一个日暮黄昏之人,把时间拖延得太久了,在拜谒到前藏圣地拉萨的释迦牟尼之前,就有可能死在路上。”
他在正式离开央秋时郑重地嘱咐道:“你们从这里朝右边走,到神山格宁伦吉孜莫的东北面,山顶雪峰上有一条用护法疾驰者的长矛劈开的路,你们要沿这条路爬到山顶,插上经幡。别忘了每年藏历四月十五日这天祭祀。”
所有乡亲都给他磕了一次又一次头。瑜伽师背上背包,离开央秋,手里拿着天杖,朝南方走去。
鲁古楚钦带上铺盖和少量食物,跟随瑜伽师走。他毫无留恋家乡之情。
尼玛崩也没有一点与自己的父亲分别的悲伤。他嘱托父亲道:“阿爸,你们俩到了前藏拉萨释迦牟尼跟前,代表我们留守在家乡的人,好好祈祷一下。”他把瑜伽师和父亲送了一程。
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起来,很快到了开春时节。春风荡漾,冰雪消融,青草吐苗,绿意盎然。溪流边开满白、红、黄三种颜色的鲜花。夜间下起连绵不绝的雨。白昼天空晴朗而美丽,仿佛大自然也具有慈悲心肠、怜悯之情,正合人们的心意,使得央秋迎来了空前美好的夏季,很多母绵羊和母山羊都生下了双胞胎羊羔。四岁口以上母牦牛没有一头空怀的,都生下了一头牛崽。很多四岁口母马都生下了种野驴※的漂亮马驹。部落里不少青年男女都从附近部落迎娶了新娘新郎(入赘的),使原来的七户人家变成十一户人家,人口由三十五人增加到四十五人。
这一带的牧民纷纷表示这一切都源于这位瑜伽师的恩情。他们双手合十,满怀虔敬之心,盼望并等待着藏历四月的到来,张罗起经幡和神香。
时间之轮一刻也不停歇地向前滚动,转眼间就到藏历四月了。
这天早上堪称是央秋部落从未有过的最热闹的时刻。除了各家各户的放牧员,大家都打破往日早晨不洗脸洗手的习惯,把脸和手洗得干干净净,穿上盛装,以一种无以言传的喜悦之情,在东方尚未发亮之前就喝完早茶,扛起早已准备好的经幡,手里拿着神香袋,前去祭奠神山救星辅佐者。
他们按照那位瑜伽师嘱咐的那样,顺时针方向走。首先来到一座状如佛塔的大草甸山的半山腰。这里地势平缓,牧草茂密,一条条清澈的溪流涓涓流淌。溪边盛开着红、白两色奶瓶花。神鸟雪鸡发出一阵阵动听的鸣叫声。这里不失为一块令人愉快的地方。此地上方还有一座比这座草甸山小一点的片状乱石山。这座山上有一条右旋白螺似的路,走起来很顺畅。抄这条路走,转到第三圈时,就会到达片状乱石山。黑顶山雀和花岩鸟等鸟儿在盘旋。在这样一片天成的花园般的地方,矗立着一座比片状乱石山小的白皑皑的雪山,恍若堆砌的切玛※。雪峰反射着阳光。
这座叫格宁伦吉孜莫的山从山脚至峰顶呈佛塔状,下方为草甸,中间是片状乱石山,顶峰为雪山,层峦叠嶂,看上去像曼荼罗。这的确像人们所说的,世间万物无一不是造物主造的。
这座山独特的形状吸引着央秋的人们,使得他们不由得产生崇敬之心,一个接一个地磕起头来。
当他们来到雪山东北面时,真像那位瑜伽师说的那样,有一条天然形成的石阶从雪山脚下一直延伸到峰顶。从远处看,这个雪峰细如矛尖。但上面有一湾面积与牧民的小畜圈差不多的湖泊,清澈干净,圆如十五的月亮。
状如曼荼罗一样非常神奇,到处都像天然花园般神奇的这座山令人神往。一时间人们纷纷议论着,欣赏起这座山的美景,说:这不是被称为天堂的地方吗?会不会是世界中心的须弥山?
人们的话给了尼玛崩以丰富的想像力。他想起那天瑜伽师在念经时提到的天堂、地妖和人间什么的,调动脑子里所有好听的词汇说:“啊,如此神奇。我们的救星辅佐者拉格宁的形状在三界中绝无仅有。山顶白雪中的蓝色湖泊象征上界天堂;中间像青白玛瑙的片状乱石山象征中界地妖的居所;下面的草甸绿如松耳石;那犹如草芽幕室般的地方象征人间。”
人们用无名指醮着湖水祭天、饮用、擦头,在湖边到处立起旗杆,插上五色经幅。旗杆像穿在一起的佛珠一样,用经幡绳索连接着。由蓝、黄、白、红、绿五种颜色构成的经幡,装点这泓像人工湖一样清澈的小湖,湖边随处焚香煨桑。袅袅升腾的烟雾把空中飞禽的飞行道路挤得非常窄小。所有人都抓起一把糌粑,一口同声地念诵道:
“嗦嗦嗦!
救星辅佐者,
护法疾驰者,
叽嗦嗦!
右边的达拉虎纹山嗦啰,
左边的斯拉豹纹山嗦啰,
远行时护送我的神山,
归来时迎接我的神山,
愿我的坐骑,
在众马之中快一步;
愿我的银盔,
在众人之中高出一头。
叽嗦嗦!”
如此这般呼天吟唱,犹如雷霆万钧,同时隆隆作响。他们将手中的糌粑撒向天空,宣告祭山仪轨落下帷幕。
平时极少有人上这么高的山。有的人到了比这座山矮的片状乱石山、草甸山和岩石山也都会有程度不同的反应,出现头痛、晕眩、呕吐的情况。可是今天爬到这么高的山上,大家不但没有反应,而且感觉身体比往常更为舒适。
也不知是那位瑜伽师对他讲过,还是凭借他特殊的才智创造的,尼玛崩大叔双眼微闭,环视四周道:“这里可以望见下部汉地的五台山和上部天竺的灵鹫山。”
如果遇到一个懂得一点科学常识的人,无疑要对他进行反驳:即使他有怎样一个举世无双的望远镜,其倍数再大,也无法看到天竺的灵鹫山和汉地的五台山。因为地球是圆的,如同气球。然而,认为世间的一切规律都由三宝确立、地球为扁平状、了无覆蔽的天空是大地的顶棚的那些高原牧民心想,要是现在就能够享受这一视觉盛宴的话该有多好啊!他们眺望四野,找寻起灵鹫山和五台山。
有人问道:“尼玛崩大叔,上方天竺的灵鹫山和下部汉地的五台山的形状是什么样的?”
尼玛崩捋一捋胡须说:“你们瞧,上方天竺灵鹫山的形状是这样的。”他弯下腰,双手向外伸展,摆出秃鹫的形状;接着把五根手指头稍微并拢道:“下部汉地五台山的形状是这样的。”
在场的人们感到十分震惊,心忖藏地恐怕没有第二个像尼玛崩大叔一样的贤达之人吧。有的感慨道:“‘智者假装不懂,愚者不懂装懂’这句话说得多有道理啊!大叔你平时保持什么也不懂的状态,可事实上你的知识却如此广博。”
“尼玛崩大叔的脑子真好使,在那位恩人瑜伽师跟前待了那么十天左右,不但学会了藏文(其实只学会了三十个藏文字母),而且还知道了上方天竺和下部汉地的地形地貌。”有的夸赞道:“我们这些人真是牲口。‘留着上师在跟前,却找别人讨圣物(语同有眼不识泰山)’。”
从这天起,尼玛崩便成了央秋地方的根本上师和宝贝。
一群群山峦绿油油的,仿佛比着高低,在一片阳焰中像波浪一般摇荡着。连绵不断的雪山,俨然无数只大雁手牵着手,翩翩起舞,在阳焰中隐隐摇摆。如此这般,站在格宁伦布神山峰顶,可将人世间的风光尽收眼底。
旺钦使出孩童的性子,拽扯着尼玛崩的衣服下摆,抱着求知的愿望问道:“尼玛崩叔叔,哪座是上方天竺的灵鹫山?哪座是下部汉地的五台山?你指给我看吧。”
尼玛崩答道:“那两个地方离这儿太远,靠水泡眼(将眼珠比做水泡)是看不到的。”
他不懂得水泡眼的意思,便问:“尼玛崩大叔,那是水泡眼,还是什么?”
“嗯。”尼玛崩思索着,摸一下旺钦油乎乎的头发,指着南面山中泉水仍未消融的冰凌说:“除了秃鹫,所有生灵都是水泡眼。你看,看得见吗?”
旺钦说:“看得见。哪有看不见的?”
尼玛崩说:“对,对。这个我们大家都能看得见。可要是那座山有一块肉,我们就看不见。如果是秃鹫,就算看不见那个水泡的冰凌,但只要那儿有一块肉,就能看得见。”
旺钦的父亲珠扎说:“对,对,这还有一个故事啊。”
旺钦等许许多多孩子都想听这个故事。他们一哄而起,像羊羔般跳跃。
“呀呀,我可以给你们讲。你们可要好好听啊。”珠扎把在场的所有孩子都集中起来。“好好听啊。”他开始讲起了故事。
“古时候,一只秃鹫和一只乌鸦在天空飞行时,俯瞰地面,说好去取各自所见东西。秃鹫看见上方天竺一个地方有一具母骡的死尸。乌鸦看见藏地一个地方有一桶奶和一坨酥油。它们朝各自看到的东西所在地飞去。秃鹫看见的的确是一具母骡的尸体。而乌鸦看见的那一桶奶其实是纳木措秋莫湖,而那一坨酥油是念青唐拉山。原因在于,秃鹫的眼睛是肉眼(瞅见肉类的眼睛),而乌鸦的眼睛却是水泡。”
这时梅朗塔尔老人把拐杖指向南面耸立在群山中的一座犹如堆积的糌粑油面的雪山道:“看哪,叫做水泡眼多么有道理啊。我也看见远处一座白茫茫的雪山。”
大家都用手遮挡着阳光,朝那个方向看过去。
尼玛崩大叔说:“我知道那座雪山。那是桑丹康瓦桑波山。常言道,‘桑丹康桑好比是白头雕,从哪儿看都是白头雕。”
他们观山看水的愿望完全满足后,方才扶老携幼,走下石阶,来到下面一片美丽的草甸上,从背在自己背上的毛织口袋里取出肉、酪糕※和糌粑油糕,美美地吃着,谈论起各种话题小憩一会儿。
“呱呱。”两只乌鸦从头顶飞过去,落在一面像野兽的獠牙似的红色岩崖上。这时旺钦才从回忆的网罟中逃脱出来,不禁长叹一口气。
尼夏问道:“你在想什么?不是在想女人吧?要是想女人,今天晚上我把我的女人……”
“哈哈……”旺钦勉强笑了笑,打断尼夏的话道:“这里现在还跟冬天没有多大差别,要是我们不再耐心地等待个把月,羊羔就会冻死吧?”
尼夏说:“就是。我看我们转场时,最好是到南方。”不一会儿又问:“能不能回到央秋呢?”
旺钦说:“我们还不能马上回到央秋。赞贵喀肖知道我们父子俩跑了,随时准备着要我们的命。如果没有一定的办法,就不可做‘明知是粪便,偏用手指戳’的事情。”
尼夏说:“依我看,我们从这里搬走后,朋友你到央秋探探情况怎么样?如今我们有马,很方便的。那个叫赞贵喀肖的不会是个不遭因果报应的人吧?”
旺钦点着头,进入沉思状态。
从恰喀尔绒转场到其它地方,只剩约一个月的时间。所以现在沃玛吉一有空就炒青稞,磨糌粑。她用右手抓住磨子柄推磨时,糌粑像冬季的暴风雪一样,白哗哗地从磨子与磨盘粘合的缝隙处吐出来,在磨子四周堆出绵延不绝的糌粑山,一如雪山越堆越高。磨子发出“咝儿、咝儿”的响声。
沃玛吉把两只皮袍袖子都脱掉,推起磨子,胸口的两个奶子一下一下地晃动着。见状,占堆心头泛起难以名状的羞臊。他偷看那地方的欲望战胜心中的羞怯,不时将余光投向她。
沃玛吉仍旧毫无提防地集中精力磨起糌粑。
这天旺钦和尼夏说着“今天要是遇见狐狸或者沙狐就要杀掉”,背上枪,牵起那五条猎狗,奔牛羊而去。
占堆坐在皮垫上喝茶。沃玛吉炒一大袋青稞,磨起糌粑。她把两条袖子都穿上,轻声哼唱起一支小曲:“啊啦啦莫啦啦日,塔啦啦莫啦啦日。”间或从放在身旁的大口袋里抓一把炒青稞花,一颗、两颗地丢进嘴里。
“哎哟,太热了。”过了片刻,沃玛吉脱掉右手袖子,继续磨起糌粑。
占堆找出很久没有吹过的口弦琴,把上面的灰尘揩干净,吹起了一支动听的情歌。
沃玛吉猛然把脸转向占堆问道:“占堆,这是什么?拿给我看一下。”此时她把两只袖子都脱掉了,两个突出的奶头也粘了糌粑。
占堆说:“这是口弦琴。你没有见过口弦琴吗?这个能吹出歌曲,也能说话。”
“哎,我吹一下可以吗?”她把口弦琴整个塞进嘴里吹了吹,可就是没有吹出声音来。
占堆说:“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
“那怎么吹?”沃玛吉把口弦琴从嘴里取出来时,变得湿乎乎的,上面还粘着刚才吃的炒青稞花残渣。
占堆一恶心,便借口说:“湿了,就吹不出声音。我到外面晒一会儿。”他跑到外面把口弦琴揩拭干净,心里想着爸爸和尼夏大叔会在何方。他朝远处一看,发现他俩正走在羊群旁。
占堆把口弦琴夹在上下嘴唇中间吹一下,说:“应该这样吹。”
“这下我会吹了。”沃玛吉一把将口弦琴从占堆两片嘴唇中间夺过去。占堆生怕她又要把口弦琴弄得湿湿的,而且会粘上炒青稞花残渣,就用上下牙齿衔住口弦琴,致使口弦琴被掰成两片,一半在占堆嘴里,另一半攥在沃玛吉手中。沃玛吉觉得可惜:“你干嘛用牙齿咬住?看,这下断成两半了。”
占堆把那一半放到手上道:“我想好好教你吹。这是由你抢夺造成的。”他把沃玛吉手里的那一半拿过来,把那两半的顶端对到一块儿。“这下不能再吹了。”说完,他把那把破裂的口弦琴扔进火里了。
沃玛吉的脸上现出一副惋惜和懊悔的神情:“哎哟,要是我不抢该有多好啊。”她用手指头在地上画了起来。
“这玩意儿坏了有什么值得可惜的?”占堆一边说着,一边用手指头戳一下蹲在自己旁边的沃玛吉的乳房:“有一头老野牦牛在沙丘上走着。”
沃玛吉立马低下头一看,见一只黑色的老虱子在乳房上蠕动着,便有些害臊地说:“如果是野牦牛,就把它杀了吧。”她把那只老虱子抓起来,放在占堆面前的那张满是油渍,已然辨不出本色的长条石桌边上,磨糌粑去了。
“占堆,你是阿爸,我是阿妈。我来磨糌粑。”旺吉把一块扁平的圆形石头放在堆了沙子的一块扁平的圆形石头上面,一遍又一遍重复地磨了起来。然后,她把一些沙子堆放在一块扁平的石头上递给占堆道:“阿爸你吃粑(揉合了的糌粑团)。”
“吃完糌粑”,他把一块乌鸦大的白石头的一端用坞尔朵※勒住,“宰杀绵羊”。旺吉帮他把肠子和肚子里的草末洗掉,灌上肠子,煮好,“吃”起来。然后他们俩都解开腰带,躺在一起。
过了片刻,占堆“啊啊啊”地学孩子啼哭。旺吉立即把一块石头抱到怀里,贴在胸口,摇晃着说:“不哭,不哭,阿妈的儿子”,假装给孩子喂奶。旺吉胸口还没有隆起的奶子没有给他任何特别的感觉。
那时,他俩年方八岁。
他俩长到十四岁时,虽然一起去放牧,但是不曾像过去那样玩耍过;过去那种纯洁的童心,也像冬天的草被风吹走一般已然泯灭;过去的关系发展到新的阶段,相互间不敢直视。他俩见不到面的时候老想着见面。见了面,又不知道聊点什么,就只得羞赧地相互偷觑。
本来央秋有个习俗,即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到了婚嫁的年龄,必须要与其它地方的人联姻,而不得与本地人通婚。可是他们俩哪里知道啊?原因是尽管他俩都已长到十四岁了,但还只是少儿,而不能当成年人看待。
一天。占堆把自家的牦牛赶到一片草甸上。旺吉的羊群也像缓缓飘动的云团,朝他的牛群赶过去。
占堆心想,今天我要避开她,对她进行一次满意的偷窥。于是,他跑进前面的一堆硕大的岩石堆中躲起来,等待旺吉的到来。
旺吉捻着绵羊毛线,慢慢地朝草甸走去,蹲在一块磐石上,和刚才一样捻绵羊毛线。
他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她看。她的又细又长的发辫上缀着松耳石和珊瑚。她的脸颊比平时白皙且颧骨变得红彤彤的。眉宇舒展,眼眸黑白分明。左右两腮的酒窝异常突显。嘴唇又薄又美。占堆头一回发现的她的脸蛋如此漂亮。
盛夏炽烈的阳光把放牧员的全身炙烤得湿漉漉,且令他们焦渴难耐。旺吉站起身来,环视四周,走到一条溪流边,面朝占堆,把两只衣袍袖子都脱掉,在腹部打个结,掬一捧清水,把脸洗净,顺手往脑门上也泼了点水。她的白净而漂亮的胸口突起的两个小奶子特别显眼,使得他险些喊出声来。他用手捂住嘴,凝眸注视旺吉的胸脯。她洗完脸,面朝天空,惬意地吁了口气:“啊——”。毕了,她把脖颈弯成弓状,欣赏起一对乳房,并用手捏了几下。
他心里狐疑地想到,为什么儿时并不好看的那两个黑点隆成美丽的奶子?现在她可能加入了少女的行列。尽管他的身体的个别部位变得硬棒棒的,但他没有跑到旺吉跟前的勇气。他仍然像是失去了动弹之力。他抱着观赏更加精彩的节目的愿望,将目光投向了她。
旺吉跪在溪流边,像一头十几天没有喝到水的牝鹿一样喝起水来。
在红白黄三种颜色的奶瓶花、铃铛花、蒂丁、沉香、黄连等野花宛然林苑里的鲜花一般,竞相争妍的的小溪边,一个美人无所顾忌地裸露着半身,洗着脸、喝着水。这不失为世间绝无仅有的视觉大餐。她的又白又圆的双乳一半沉入小溪中。当她喝完水,坐起来时,乳房上粘着黄色花瓣。看上去,实在是跟富于浪漫情怀的画家画出来的仙女没有什么两样。
占堆备受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变得口干舌燥。他在想,要是现在就能够享用旺吉身体的一部分该有多好啊。可他却没有走到她跟前的勇气,只能抱着观赏到更加精彩的节目的希望,敛声屏气地躲在那里。他如同猎手瞄准珍贵野兽一般,生怕视觉盛宴突然受到破坏。只可惜旺吉把两只袖子都穿上了。这次喝水时,她把垂在胸前的发辫甩到脑后,朝羊群而去。这使得他像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让野兽受到惊吓,为此感到失望的猎人一样,把头扬得高高的,望着远去的旺吉,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
“占堆,喝茶。”
沃玛吉的这句话使他走出回忆的堑壕。他抬起头一瞧,发现沃玛吉的乳房比旺吉的乳房大很多,且稍微有些下垂。这对乳房粘着糌粑,仿佛沙丘上落了一层薄霜。
他接过茶碗,一口喝干,把茶碗递到沃玛吉的手上。
沃玛吉问道:“你在想什么?”
占堆红着脸答道:“我……我什么……我什么也没想。你说什么呢?”
沃玛吉“嘿嘿”地一笑,问:“干嘛脸红?”说着抚摸一下他的脸,把清晰的糌粑印迹留在了他的脸上。
猎狗们伸长舌头,来到门口。达莫纳冈走进帐蓬门,围着炉灶嗅一嗅,走来走去,把堆在灶边的牛粪中的一块骨头塞进嘴里,跑了出去。
沃玛吉以为旺钦和尼夏回来了,就到磨子跟前,磨起糌粑。
占堆急忙站起来,走到门外一看,发现旺钦和尼夏还在羊群跟前。他径直朝父亲旺钦和尼夏大叔走去。那五条猎狗,像五个忠诚的战士跟随军官似地也跟了过去。
旺钦和尼夏把一张沙狐皮摊晒在地上。他俩在谈论有关将来无论走到何处、采取何种办法,也要把旺钦的妻子央姆夺回来、找赞贵喀肖寻仇等事宜。
到了父亲和尼夏大叔跟前,占堆说:“你们俩杀了一只沙狐啊。”他把沙狐皮拿到手上道:“毛色不错呀。”
五条猎狗争抢着刚才吃剩的一点沙狐肉,玩起了追逐抢夺的游戏。
尼夏用手随意地捋了捋沙狐皮上粗长的箭毛:“要是做一件沙狐皮袍子一定很暖和吧?”
旺钦说:“管沙狐皮袍子叫做沙狐袍,又暖和又轻便。如果在领子和边缘镶上狐狸皮,那可真称得上第二号盛装。”
占堆问:“那么第一号盛装是什么?”
旺钦答道:“哪有比狐狸皮做领子的猞猁皮袍子更好的服装。”
尼夏看见一只毛色呈红黄色的狐狸在东面草滩上走着,便道:“看,那儿有一只狐狸。”
旺钦父子俩马上停止说话,朝尼夏指出的方向望去。他俩看见一只狐狸有时跑来跑去,在逮无尾地鼠。有时躺在地上朝他们看过来。
那五条猎狗仍旧追逐着在抢夺沙狐肉。
占堆抓住母狗达莫纳冈的颈部,带到一处高高的断崖上,将手指头指向狐狸,喊了一声“确”。达莫纳冈随即把头抬得高高的,看了过去,两眼也变得更加有神。一见狐狸,它就像占堆射出的一支箭,朝狐狸冲了过去。其余四条猎狗也像同时射出去的四支箭跟了过去。狐狸见五条猎狗追过来,便让尾巴随风摇动着朝北跑去。
五条猎狗离狐狸越来越近,最终在达莫纳冈即将咬到狐狸尾巴的当儿,狐狸从一块小磐石右侧绕过去,朝南面奔跑,致使猎狗与狐狸之间的距离稍微拉大了。
旺钦、尼夏和占堆站在断崖上,望着猎狗追撵狐狸。
五条猎狗仍和先前一样,快速追赶着狐狸,把它们与狐狸的距离拉近。最后达莫纳冈与狐狸之间的距离只有一步之遥。这时旺钦、尼夏和占堆把头抬得更高,心里一急,手舞足蹈地喊了开来:“看哪,看哪,这下差不多撵上了,快要逮住了。”
当达莫纳冈快要抓住狐狸尾巴时,狐狸跑得更快,又一次使得猎狗与狐狸之间的距离稍微拉长了。达莫纳冈的步伐也变得更快,像拴在狐狸尾巴上一样,尾追其后。可是当它就要咬到狐狸尾巴时,狐狸像魔术师施魔法,钻进一口洞中,没有了踪影。
母狗达莫纳冈感到十分惋惜。它趴在洞口,用爪子刨着土,用尾巴击打地面。其余四条猎狗也陆续到达洞口,有的嗅起气味;有的与达莫纳冈一道,用爪子刨起洞口的土。
旺钦一行三人立马朝狐狸巢穴走去。
旺钦说:“这只狐狸跑得这么快。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达莫纳冈逮不到的狐狸。”
他们随即拣拾牛粪,做起熏烟的准备。尼夏抱来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上方,把牛粪全部堆在洞口。旺钦从别在腰间的火镰里取出一块紫色的三角形燧石,把一块比羊粪蛋略微大一点儿的艾绒放在上面,用拇指和食指夹住,又从用火镰擦出的火苗取上火种,点燃牛粪,用嘴吹了吹气,顿时升腾起一缕蓝色的烟雾。
等到牛粪多半点着后将火堆扔进洞里,放上很多牛粪,用石头和沙子把洞口堵住,以防烟雾散向洞外。
他们把羊群和牛群赶到帐篷近处,便回家了。
翌日临近中午时,占堆和尼玛夏前往牛羊所在地,顺便到头一天放火的狐狸巢穴,把堵住洞口的石头和沙子全部掏出来。然后,再把牛粪灰烬和挡火石板清理掉,将叉子枪通条捅到狐狸身上,拧起身上的毛,把狐狸尸体拉出洞外。头天尼夏放置的挡火石板稍微小了点,弄得狐狸的两只耳朵和头部的毛被火烧了一些。但身体的其余部分完好无损。
“哈哈哈。”
在这个沉寂的小地方,还没有被人间的生活所抛弃的陈旧的黑帐篷里,经常漾溢着盈盈的笑声。
这一笑声抑或是发自内心的欢呼声;抑或是经受接连不断的苦难,背井离乡,流落他乡,为生存奋争而取得的优异成果——人最起码要具备的生存条件,即衣食无忧的喜悦之情。事实上他们身上都背负着难以言表的痛苦之重荷。
旺钦父子俩心灵深处都留有一块永远无法愈合的仇恨的伤痕——旺钦忖道,我的如同净土一般的故乡和感情深笃的妻子落入仇敌之手,被迫过起连梦中都不曾出现的流亡生活。这是我上辈子做什么坏事而得到的报应。
儿子占堆也在想,为什么恩重的母亲落入仇人之手,我与她离别,遭受这么大的痛苦?多少个夜晚,他在被窝里泪流不止。
尼夏与沃玛吉的命运相似,心里的痛苦也相同,在家乡连一个可以亲近的初生婴儿也没有。生活在了无人迹的荒野里,是件令人非常沮丧的事情。他想,在这里吃的、穿的比过去好,也没有人欺负、嘲笑自己。这是靠旺钦的恩情得到的。他立下坚如磐石的誓言道:“直到离开人世,我都要侍候他。”
然而,思念故乡山河的巨大痛苦,使得他如同春天的天气一般,有时心情变得愉快,有时心里突然蒙上痛苦的乌云,内心被泪水浸染。
尼夏承受着思念故乡的煎熬,忆起了一段往事:
他和母亲住在部落长擦祥尼扎家灶灰旁的一顶野牦牛鼻孔大点的破旧帐篷里,过着饱一顿,饥一顿,有上顿,没下顿;今天有衣遮风挡雨,明天却无衣遮体的艰难日子。
他们母子俩的主要工作是,早上拴部落长家的几条狗,天黑后把狗放出来;平时喂狗,照料狗仔。
部落长家每天给他俩吃些残羹剩饭。部落长家常常门庭若市,极少无宾客临门的时候。客人一来,他们母子俩就要拦那些看家守门的猛犬。如果发生看家狗挣脱绳索,咬伤客人的情况,母子俩自然要领受十个鞭笞的“奖赏”。正因为如此,他们母子俩最最担心的便是部落长家有客人来。可担心归担心,他俩哪有阻止客人造访的办法。
尽管他母亲的名字叫央,他叫琪酷尼夏。但是没有一个人喊他俩的真名,都管他俩叫做狗倌母子俩。如果需要叫他俩,就会喊“狗倌老太婆、狗倌男孩”。
那顶破旧的帐篷多年被雨水淋湿、被高原的阳光爆晒,被狂风吹打,多处出现了破洞。可是苦于连巴掌大的遮风物也找不到,致使冬季得到寒风的照拂,夏季又要不停地迎接雨水之客的光临。
“小小帐篷如野牛鼻孔,
外面升起千百颗星星。
冬天风儿好似箭,
夏天雨水像挤奶。”
部落长家的宠儿和富裕人家的孩子们唱起从大人嘴里听到的这样一首嘲讽的歌,喊起“哦哦”,炫耀好吃的食物,或跑来跑去,或对着他俩的帐篷撒尿,或朝他俩砸石头,以各种方式欺负他俩,使他小小的心灵蒙上了痛苦的阴霾,即使气得燃起怒火,也只能忍气吞声,他哪敢动那些孩子一根汗毛?
他也是个聪明的孩子。有一天,跑到在牲畜棚圈里玩耍的孩子们当中说:“我们一起玩吧。我来假装成马,你们骑我。”
那些孩子一乐,说:“呀呀(好吧),就这么办。”
那些孩子轮流骑他。他四肢着地,来回走动。等到所有孩子都骑过一遍后,他倒在地上装死,不让他们骑,说:“不给马喂草料,马就会死。”
为了能够骑他,那些孩子说着“要给马喂草喂料”,拿出风干肉、奶渣、糌粑油糕等吃的给他。他把那些吃的都装到怀兜里,轮流背着他们,摆动起手脚。
游戏结束后,他高高兴兴地回家去,把风干肉、奶渣、糌粑油糕等拿出来交给母亲。
母亲愕然道:“这些是哪儿来的?你这个小魔鬼居然学会偷东西了。”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给他瞪眼。
他把事情的原为一五一十地讲出来,弄得母亲怒火中烧:“哼,我们母子二人只求长命百岁。我虽然生过很多孩子,但是因为上辈子造孽得到的果报,只保住了你。你这个孽种,抢大户人家孩子的零食。哼,要是被他们的父母知道了,会剥你的皮。以后还敢不敢这么做?”说完,她从门口拣起火铲,打他的屁股。
“妈妈,哎哟。我没有抢。嗯。我……我……改。”他哭着,在野牦牛鼻孔大点的破旧帐篷里躲来躲去。
看到他形容枯瘦而又难看小脸蛋被泪水打湿,他母亲这才怅惘地把他搂进怀里,抚慰道:“妈妈打你有些过火。以后可不能这样啊。”说着,不禁流下眼泪。
他也紧紧贴在母亲的胸口,大声哭道:“我……我以后再也不这样了。”
打那以后那些孩子来约他玩,说:“狗倌男孩,狗倌男孩,快到这儿来,我们一起玩。今天还是你扮马,我们骑你。”
他满足那些孩子的要求,却没有吃一点儿“马草”。
一天,赶着六十头骡马从康定过来的一个庞大的茶商骡帮,在部落附近的草地上扎营盘。他们把装有茶叶的箱子摞得山一般高,把马和骡子撵到草地上。
部落长擦祥尼扎是个极为贪婪的人。为了自己的名誉,一见从外地来的大商人和达官贵族,他就会千方百计地巴结他们。
这天茶商刚刚安顿下来,他就派两个佣人给他们送牛粪。随后又叫来两个女仆,把一陶壶酥油茶给一个女仆,把一浅铜盘煮熟的母牦牛胸脯肉放到另一个女仆手上,交待道:“告诉茶商掌柜,请他稍事休息后到我们家做客。”
那位茶商掌柜没有到擦祥尼夏家,只是让人给他捎去两块砖茶,以作回馈之礼物,弄得部落长不得不亲自前去见那位茶商掌柜。他穿一件狐皮领子的猞猁皮袍子,头戴一顶咖啡色轻便礼帽,带上两个佣人——一人拿一只连头胴体绵羊肉,另一个人扛五十张鞣好的羊羔皮去见茶商掌柜。
茶商掌柜是个蓄着铁勾状胡子的四十出头的康巴人。他坐在帐篷靠里面的卡垫上休息。
部落长擦祥尼扎从帐篷门往里一瞧,摘下帽子,伸出舌头,喊一声“掌柜”,鞠个躬,将一条哈达横放在他面前。
“呀,坐吧朋友。”那位仪态端庄的掌柜让他坐在自己旁边。掌柜的侍从给他倒了茶。
那位掌柜不太想见部落长。他什么话也不说。
两个佣人把肉和羊羔皮放在掌柜跟前。部落长毕恭毕敬地说:“掌柜,礼物小,不成敬意,还请笑纳。”
掌柜连看也不看那些东西一眼说:“谢谢,谢谢。”
部落长擦祥尼扎心想,这样一位从遥远的康定来的茶商大掌柜要是到我家里做客,那就好比是骏马来到马群里,鲲鹏来到鸟群中,这是我家的荣幸。这种美誉和荣耀可以压倒其它部落。而且掌柜一定会送给我丰厚的礼物——茶叶。于是,他说:“掌柜,请到我们家坐一坐。”
茶帮掌柜捋着胡子说:“我不去。”
他想,既不能把客人请到家里,又拿不到礼物,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回家太丢人了,便说:“您可别这么说,掌柜。需要什么,我们会满足的。到家里看一下嘛。”
掌柜不愿到他家:“感谢你送来了这么多礼物!我到你家,跟你到我这儿是一样的,朋友。”
尼扎说:“掌柜可别这么说,去一下吧。俗话说,‘纵有一百个亲戚,也不如一个相识的。’老汉我虽然本事不大,但是只要是朋友,即便相隔千山万水,我也不会忘记的。请去一下我家吧。”
这个掌柜把黑色辫穗重新绾一下,系上黑色蒙古绒靴带子,腰间别一把镶嵌珠宝的长刀,很不情愿地从坐垫上站起身,叫上两个腰间别着长刀的随同康巴壮汉,带上一小箱茶叶,前往部落长家。
部落长家那五条守门犬发疯似地跳起来,狂烈的吠叫声似乎要撕破长空。
琪酷尼夏和他母亲抓住狗脖子,拼命阻拦。这些猛犬用爪子刨着地,往外拽。琪酷尼夏抓着的那条狗挣断锁链逃脱了。他抓住锁链的一头使劲往回拽。可是那条狗力气比他大,拖着他往茶商掌柜身上扑。幸亏一个仆人灵巧地抓住了狗的后颈,这才没有被咬伤。
“哼,饭桶。连只狗都拦不住。呸。”为了在茶商掌柜面前显示自己的威风,部落长朝琪酷尼夏脸上啐一口,抬起手,准备给他一记耳光。
茶商掌柜挤进部落长和琪酷尼夏中间,把部落长推开道:“朋友,打他有什么用?打狗臭气大,打人罪孽深。”
部落长倒退时被石头一绊,仰面倒在地上。那顶礼帽也像轮子似地滚动着被风吹跑了。
琪酷尼夏跑着去追帽子。那顶帽子掉进灶灰里。当他把帽子拣起来时,发现帽子底下有一块状似右旋白海螺的干粪便。
好在帽子没有粘粪便,只粘着灰。琪酷尼夏把帽子拣起来,用双手托着递给了部落长。
部落长朝琪酷尼夏瞪一眼,一把将帽子夺过去,抖一下,戴到头上,堆出一脸带着哭相的、令人恶心的笑容道:“掌柜请。”
茶商掌柜准备转身离开时,朝狗倌母子的小帐篷门里看一眼说:“小孩,过来一下。”
部落长站在茶商掌柜身后,用袖子捂住鼻子,扯着茶商掌柜的衣袖往外扯:“掌柜,别进去,太恶心了。”
茶商掌柜说:“没事。好歹也是一户人家。我原本也是个小乞丐。现在你是个部落长,我是个商人,他们俩是乞丐。可死后不管富裕还是贫穷都一样,要去同一个地方。簪布岭※。”
琪酷尼夏像平时观赏栖落在部落长家的大旗杆上的乌鸦那样,张大嘴,看着茶商掌柜。
茶商掌柜拍一下琪酷尼夏的肩膀问道:“你跟我走,给我放牧骡马可以吗?”
琪酷尼夏没有听懂茶商掌柜的意思,依旧张大嘴巴,望着他。
琪酷尼夏的母亲给茶商掌柜叩谢道:“恩人掌柜,我就这么一个孩子,不能让他走。”
茶商掌柜把她扶起来说:“大娘,只要你肯让他走,我不会欺负他的。你们母子俩每年都可以见一次。从今往后我只到湟源或者结古朵※,不需要到其它地方,货物由其他商人运送。他跟我走后,过得怎么样,你可以等你们见面时问他。”
琪酷尼夏的母亲握着茶商掌柜的手说:“恩人掌柜,我知道您是一位好心人。他跟了你,肯定会过得好。可我只有他这么一个孩子。老婆子我跟燃尽的油灯一样,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人世。我不能让他走,请掌柜见谅。我知道您是一位好心人。”
茶商掌柜说:“呀,要是大娘你不让孩子跟我走,我就不勉强。”他掏出两块大洋,塞到老太太手里。
老太太两手颤动着说:“感谢掌柜!您怎么称呼?我……我……这个老太婆……只要还有一口气,就祈祷……祈祷……祈祷您健康长寿,心……心想事成。”她说着便开始哽咽起来。
茶商掌柜答道:“我叫土丹桑波,也可以叫我康楚※土桑。”
第二天,茶商走后,部落长擦祥尼扎发疯似地跑来呵斥道:“饭桶,连条老狗也拦不住。部落长我擦祥尼扎,身为一方主人,我这儿是有马卸马鞍,没马的卸驮物的地方,茶和青稞酒不曾断过;上师、官员等宾客络绎不绝。作为有名的官司、纠纷的裁决者,我从来没有像昨天那样在客人面前丢过丑。我打死你,打死你。”他无情地踹起琪酷尼夏。
琪酷尼夏的母亲用自己的身体挡住儿子求饶:“求求老爷,我们俩真是饭桶。要打,您就打我吧。”
“打死你。”他残暴地踢她,踢断了她的肋骨。他还把昨天茶商掌柜施舍的两块大洋抢走,用手指指着琪酷尼夏的鼻子训斥道:“你再不老实,就等着我收拾好了。”
琪酷尼夏母亲的肋骨被打断,致使她卧床不起,看医生又没有钱,只得忍受剧烈的疼痛。因得不到治疗,她的病情一天天恶化,最终惦念着从自己身上掉下的儿子琪酷尼夏,把他抱到怀里,嘴里喊着“我……我……我的儿子……琪酷尼夏……阿……阿妈要是……让你……跟土……土丹桑……波掌柜……该有……多好啊。我的儿子……”,踏上了通往另一个世界的路途。
“我的阿妈,我的阿妈,你醒一醒。”琪酷尼夏抱着母亲的尸体哭了很多天。
打那起,破旧不堪的帐篷里只剩下琪酷尼夏一个人。
破旧的帐篷变得越发破旧,在风中猎猎飘动,看上去与山头的经幡没有什么两样。
从对这段往事的回忆中走出来,尼夏露出一脸悲喜交加的神情。他自言自语道:“部落长尼扎虽然把我的两块大洋揣进怀里了。但他的这么多牦牛像被鬼神施法似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会想什么呢?也许他已经疯了。”
考虑到距离开恰喀尔绒的时间不远,需要足够的肉,便决定打一头野牦牛。他们简单吃点东西后,带着枪,奔野牦牛群而去。
自从他们到这个地方后,不仅多次侵害、惊扰野牦牛群,而且杀害了很多自己的同胞。故之,野牦牛们避开他们的视线,不让他们从远处看见自己,扬起尾巴,做起了逃走的准备。
被不可逆转的命运驱使的他们,还得在人世间生存。迫于生计,他们暂时不得不把“罪孽”这一概念抛之脑后。旺钦往枪里装入超过平常计量的火药,点燃导火索,递给尼夏说:“不要再装了。最好是一发子弹射死两头野牦牛。”
尼夏接枪时感觉到这支枪比平时重一倍。原因在于心里压力太大——这哪里是玩枪哟。旺钦只是说,打不中野牦牛也没事,浪费掉一两发子弹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却没有说过必须要打死野牦牛,不得浪费子弹。但是他心里在想,打不中野牦牛,等于浪费子弹。所以必须要打中。要是打不中,既惊扰了野牦牛,又浪费了子弹,落到鸡飞蛋打的境地。他把枪递到旺钦手上说:“今天你来打吧。我杀不了。”
旺钦把枪交给占堆说:“要不你来打吧。”
“我能打中吗?”占堆心里有些犹豫。他望着野牦牛群,从旺钦手中接过枪时,手不慎触碰到扳机,眼前火苗一闪,“嗒”的一声,一头野牦牛像秤砣断了绳子一般,一头栽在地上。
枪不慎走火,致使尼夏惊恐万状,险些失去知觉。他埋下头,心忖,肯定把旺钦或者占堆给打死了。
占堆揣想着会是谁开的枪,一副惊愕失神的样子。
旺钦开玩笑道:“枪法实在是太准。用不着瞄准。哈哈。”这时尼夏才把头抬起来,看了一眼,发现旺钦抓着枪管,占堆攥着扳机。
占堆惊魂未定。他张着嘴,眨着眼,站在原地,俨然活动神经完全衰竭了。
“喂,喂。”旺钦摇了摇他。他这才醒转过来,松开手里的枪说:“枪是怎么响的?是谁开的枪?”
旺钦戏谑道:“是我瞄准,你打的。”
他没有听懂这句话的意思,问道:“啊,什么?你说是我打的?枪一到我手里就响了。”
旺钦逗弄他道:“是的。你盯着野牦牛,把枪接过去时,手碰到扳机,枪走火了。这头野牦牛欠着你一条命(宿债)。所以被走火的枪子儿打死了。你不要以为这头野牦牛是你一个人打死的哟。”
“天哪。我哪里打死野牦牛咧。眼睛盯着野牦牛,可差一点打死人了。”知道怎么回事后,他心里感到更加恐慌,估摸着那颗子弹是不是打到父亲身上了,便把旺钦的身体从头到脚打量了几遍。
此时野牦牛群受到惊吓,走出沟口,消失得无踪无影。
他们走到野牦牛尸体跟前一瞧,奇怪的是这头因枪走火而死的野牦牛身上连针眼大小的弹孔也没有。他们议论纷纷,一时不敢开膛:“这是怎么搞的?是不是死啦?奇怪。”
旺钦用手指头戳着野牦牛的眼珠一瞧,发现这头野牦牛断气已经很长时间了。
占堆摇摇头说:“奇怪,这是怎么死的?”
“你可能是战神附体了。”尼夏说。
旺钦看见这头野牦牛尾端有一撮白色粗毛:“你们看,这头野牦牛是变异的。”
占堆不懂什么叫变异野牦牛,就问道:“阿爸,什么叫变异?”
旺钦解释道:“野牦牛身上没有黑色以外的粗毛。所有野兽都是这样的。要是同类野兽具有不同的特点,就叫做变异。比如,拿九类父母子野兽※来说,岩羊、盘羊和野牦牛公母都长着犄角;獐子、兔子和野驴公母都没有犄角;鹿、黄羊和藏羚羊公的长有犄角,母的不长犄角。如果岩羊、盘羊和野牦牛没有犄角,獐子、兔子和野驴有犄角,鹿、黄羊和藏羚羊公的没有犄角,或者母的有犄角,就是变异。凡是毛色与其它同类不一样的就是变异。杀掉这样的野兽,不是吉兆,就是凶兆。”
尼夏心里感到恐惧:这绝对是凶兆。被枪走火打死,却连针眼大的弹孔也不见,而且又是头变异的野牦牛,这有可能是个不祥之兆:“这个还是不开膛的好。”
旺钦说:“没关系,有禳解的办法。猎杀野兽的人会遇到这种奇怪的事情。不过很少。”他拔出腰刀,开始拾掇这头野牦牛。
占堆和尼夏忧心忡忡,心想要是不能禳解,会不会招致大祸呢?
他们七手八脚一起上,一会儿工夫就把野牦牛皮给剥了下来。
为了消灾禳祸,旺钦把野牦牛的四个蹄子割下来,像野牦牛站立的蹄印那样,按前后蹄的顺序摆好,在两只前蹄前面摆上野牦牛头,说:“这样一来,隐形鬼怪一见野牦牛的头和四肢,就以为这头野牦牛还没有死,也就不会伤害我们的。”
他们把内脏掏出来,留下心脏、肺、肝和肾,把其它剁碎,喂狗了。
过了一个半月,他们用公牦牛把糌粑袋、炊具和器皿一个不落地驮上,离开了恰喀尔绒。
这天喝完早茶,旺钦和尼夏赶着驮牛先走,沃玛吉和占堆分别赶着羊群和牦牛群晚点出发了。
他们在恰喀绒住了半年。期间,基本上事事都如愿以偿。然而这次离开此地时,没有一个人对这个老放牧点表现出恋恋不舍的神情,甚至显露出走出牢狱般的喜悦之情。
外面虽不像恰喀尔那么炎热,但因现在已经是藏历四月份,湿气大的地方都长出新草,变得绿油油一片了。那些之前冰冻的泉眼,也化作清澈而又纯净的溪流流淌着。溪流两边青草间长出了稀疏的花,且有少量含苞欲放的花骨朵。
远处的山峦已然披上绿色衣裳,在阳焰的映照下变幻出各种形状,在颤悠悠地飘动着。从沃玛吉和占堆前面朝远处走去的旺钦、尼夏和驮牛也都变得像又长又细的擎天柱。
走到一片大草滩时,那些牦牛特想吃新近长出来的青草,都不肯走。它们吃着草,摇起尾巴。占堆仰躺在草坪上小憩。在空中展示冀力的几只兀鹰盘旋着。一团团白云变幻着各种姿势,从北方飘向南方,一如他们放弃北方荒旷之地,向南迁徙。他心里想起了许许多多与分别多年的母亲有关的事情。
他母亲不仅是当地有名的美女,而且也是个贤良之妇。她做手工活,无人能够企及。他家的衣物、牛羊毛垫毯、毛织大口袋、褡裢等物什器具不论质地,还是色泽,都优于其他家庭,其原因在于占堆母亲的纺织、手工活都胜过其他女人。
一天,他的母亲拿出很多熟羔羊皮,用粉线划线。占堆在出门放牧牦牛时,跑到母亲跟前问了一句:“阿妈取这么多羊羔皮,准备给谁做袍子呢?”
母亲笑一笑,抚摸了一下他的头。
占堆赶着牦牛群来到那座草甸山后面,旺吉赶着珍珠似的羊群,也到那里了。
打那天旺吉在河边洗脸时,占堆被她那对乳房吸引以来,对她产生了更加强烈的欲望,弄得他独处的时候被欲望驱使,不由得从远处看她;到了跟前,却没有跟她说话的勇气。尴尬之余,旺吉纺起毛线,他只好手搓起手来。
两个能言达理的人虽然坐在一起,但像傻瓜一样,除了互相偷窥,连半句交流的话也没有。这种长时间沉默的局面,显然是很难打破的。
过了很长时间,旺吉喊了一声:“占堆。”
“哎。”
“说说话吧。”
“说点什么呢?”
“说什么都可以。”
“嗯。没有什么可说的。”
“为什么没有说的?”
“要不你说说。”
“你先说吧。”
“起初叫我说话的不是你吗?”
“你想听什么?”
“什么都可以。”
“我也没有要说的话。”
“要不讲讲故事吧。”
“我不会讲故事。”
“那你唱歌吧。”
“如果你讲故事,我就唱歌。”
“我讲个什么故事呢?”
“讲什么都行。”
他俩又一次陷入静默之中。不过两人心里不像刚才那么紧张。旺吉佯装看占堆戴在左手中指上嵌有红珊瑚的银戒指,揉搓起他的手说:“你的戒指真漂亮。”
占堆臊得脸发烫,身体的一些部位也同时变得僵硬。
“呀,怎么回事?你的手在发抖。你是不是怕我吃了你?”旺吉紧紧攥住占堆的手腕。
“不是的,不是的。我……我……我给你讲个好听的故事。”占堆赧颜万状,舌头打结。他把手缩了回去。
“呀,讲吧。”
“嗯。我讲那个叫做《又高又好听》的故事好吗?”他比刚才有勇气。
“呀呀。这个肯定好听。”
“不但好听,而且很长。”
“呀。讲吧。”旺吉往占堆跟前靠了靠。
“好吧,我讲,你听。”占堆开始讲起了故事:
“从前有一只叫得非常好听的鸟。”
“呀。”
“这只鸟落在一棵高高的树上。”
“呀。”
“这就叫做‘又长又好听’。”
“呀。那么后来呢?”
“完了。”
“呀。什么?完啦?”这个故事太短,旺吉觉得还没有讲完。
“嗯。我全部都讲完了。”
“你不是说你要讲一个‘又长又好听’的故事吗?刚才讲的既不好听,也不长。”旺吉失望地说。
占堆掐一根草,往牙缝里塞着说:“那只鸟声音动听,那棵树长得高,难道不是‘又长(高)又好听’吗?哈哈。”
“哼,你在骗我。”旺吉假装生气,把脸转过去。
“我没有骗你。我已经讲了‘又长(高)又好听’。你唱歌吧。”占堆说着,禁不住把手搭到旺吉肩上拍了拍。
旺吉把占堆搭在自己肩头的手推了推,媚眼斜视着他道:“不把爪子拿开,我就不唱歌。”
占堆又掐一根草茎掏起耳朵:“呀,唱歌吧。”
“呀呀。你要给我唱的歌对一首。不对歌,一个人唱着还有什么意思?”
“呀呀。”
旺吉清一下嗓子,低着头唱了起来:
“如果你是无马的徒步者,
我俩可以同骑一匹马。
如果你是无衣遮体者,
我俩可以同穿羊皮袍。”
占堆以说唱词(无曲)回道:
“我不是无马的徒步者,
愿与你同骑一匹马。
我不是无衣的穷人,
愿与你同穿羊皮袍。”
旺吉又唱一首道:
“白唇的枣红骏马哟,
如果你是无敌的善走马,
请当我的坐骑和‘豪马’。
獭皮镶边白色羔羊袍,
如果袍子绲边未泡硬,
请当我的寿衣和华服。”
歌一唱完,她就“嘿嘿”一声发出银铃般的笑声,腾地站起身来,朝她自己的羊群跑去,站在公牦牛尸体一般大的磐石上,把坞尔朵甩得“嚓嚓”的脆响。
晚上,十五的皓月从东山顶上冉冉升起。宁谧的草原显得寂寥、平静、安详。山川大地撒满月光。各家畜圈里吃了一整天美味青草的牛羊悠然地躺着,发出轻微的回嚼声。
这时,从上方部落传来青年男女唱出的《开场舞》之歌:
“欢聚吧,欢聚吧,
欢聚在蔚蓝的天空。
金色的太阳和皎洁的
月亮,欢聚在天空。
金色的太阳,
要为世界送温暖;
皎洁的月亮,
要为黑夜指路。
 
欢聚吧欢聚吧,
欢聚在四方的马厩。
橘红和黑色的骏马,
欢聚在四方的马厩。
橘红的骏马,
是高僧活佛的坐骑;
黑色的骏马,
是秘宗咒师的坐骑。
……”
下部落的青年男女随之心里一急,有的留下没有吃完的饭,如同群蚁出穴一般,三五成群地聚到位于上方部落与下方部落之间,叫做舞垫青草地的天然舞场。一开始,他们相互间寒暄一下,小伙们从怀里掏出鼻烟壶递给身边的人。
年轻女子们也聚在一处,互相帮着系腰带,等候还没有到场的男女青年。
占堆也停下正吃着的晚饭,加入上下部落青年男女的“队伍”。
临走时,父亲旺钦问他:“吃饱了没有?”
“儿子别着凉啊。”母亲说着,抚摸一下占堆的脸颊,把狐皮帽抖几下,戴在他头上。
待上下部落的所有青年男女都聚齐后,青年男子集中到一边,拉起手;青年女子也集中到一处,拉起手。青年男子和青年女子各排成一队,两排排头男女牵起手,使舞场呈十五的月亮一般的圆形。
占堆和旺吉都在各自队列的最前面。他俩拉起了手。他一拉起旺吉的手,旺吉就把他的手拉到袖子里面,紧紧攥着。这并非是害怕他的手落入别人的手,而是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
毕竟是夜晚,月亮再皎洁,任凭他俩在袖子里面做什么,都不会被人看见。因此他俩没有感觉到紧张。
为了人畜、山川河流免遭灾害和劫难,青年男女们跟先前一样,齐声敬献舞供:
“为避免上界天神之战,
大梵天亲临助阵。
为避免中界厉妖之争,
念青姑拉格睢神来助阵。
为避免中界人众之争,
人王格萨尔来助阵。
为避免下界龙地之争,
龙王祖纳仁钦来助阵。”
唱起舞供歌曲,小伙儿轻盈舞之,姑娘翩然蹈之。
跳完一曲舞,占堆在旺吉的袖子里面把她的手使劲捏了捏,弄得她疼痛难忍,差点叫出声来。
不论小伙子,还是姑娘,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都得从其它部落娶媳妇招女婿,而不能与本部落内部男女之间通婚。这是从祖辈上延续下来的习俗。鉴于此,人们只会以为占堆和旺吉都在各自队列的末位,他俩凑巧拉上了对方的手,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俩在袖子里做出“越轨”的事情。
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所谓劳动人民的文化生活,除了一年一度的赛马节、祭山活动和月光下的圆圈舞,也就没有其它大的聚会活动。尤其是对于这样一个偏远的牧区来说,青年男女成天都得跟在牲畜屁股后面,承受着狂风、雨雪的侵袭,没日没夜地艰辛劳作,过着非人的生活成长起来,了却一生。所以,人们把在月光下跳跳圆圈舞,听听悦耳的歌曲,看作是属于自己的无限快乐的事情。
十五的月亮在群星的帐幕中闪耀银色的光芒,移向天空中央。
“在蓝蓝的天上,
升起太阳之际,
细碎的辰花儿,
流落他乡异地。
祝愿常常聚在,
蓝色天空中央。
舞场上的活动,
就此告个段落,
年轻小伙姑娘,
回到各自家中。
祝愿明晚舞场,
我们再次相聚。”
散场的歌曲传向草原上空。上下部落的青年男女们三三两两地回家了。占堆也和其他年轻同伴一样,用奔放的舞蹈和动听的歌曲洗去一天的疲劳,回家了。
到家门口,占堆发现在门口一根大石柱上拴着一匹套着漂亮的马鞍、辔头的马,看上去像一条青龙。
炉膛里的火苗在红彤彤地闪烁着。父亲在跟一个人说着话。深更半夜的来了什么客人?占堆狐疑地想着,偷听他们的谈话。
旺钦说:“我这儿子今年十五岁了。我们两口子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该给他娶个媳妇了。你的女儿我也见过。不管是干活,还是容貌长相,我都很满意。我打算在明年藏历年前夕,挑个好日子,把她娶过来。”
听到这番话,他心里一紧,猜想着她会是哪家姑娘,把耳朵贴到帐门上仔细听了起来。
他母亲说:“这孩子是我俩的心肝宝贝。说是外面的城墙也好,还是家里的宝贝也罢,我们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他是我们两口子在世时的倚靠,死后的家产继承者。我们这个部落呀,不管是媳妇,还是女婿,都只能从其它部落找寻,而不能从本部落内部招娶。你们家族人好,我们就娶你家姑娘了。”
那位客人说:“我这个闺女虽然不是舌尖上的甘露、脑袋上的上师,但།除了灵鹫的翅膀,没有遇到过阴影;除了母亲的手,没有沾染过污秽。能够把小女嫁给你们这么好的家庭,还真的是‘上师的心愿,经典的文义,’正合我这个老头子的心意。前些天旺钦大叔提起这事时,我还怀疑是不是真的哪。所以今天特地过来了。你们俩的话句句都是金口玉言,老汉我放心了。”
听到这里,占堆便如同‘未服毒,却头疼;未饮酒,却醉酒,’心里翻滚起痛苦的浪涛。可哪敢违反祖先留下来的习俗?
他们每天走一个宿站,走了五个宿站后,来到一片开阔的大坝上,便决定在此住几个月。
这个地方不像恰喀尔绒那么安全,野狼夜袭羊群,咬死几只绵羊,弄得他每天晚上到处点牛粪火堆,而且他们四人睡在羊群四周,保护羊群。
尼夏两口子躺在一块枕头、一张垫子上,每晚都在被窝里相互搂抱着,用充满情欲的轻声细语谈论各种事情。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他们又抱着各自的被褥和枕头去睡觉。尼夏两口子刚一躺下,尼夏就钻进了沃玛吉的被窝。
尼夏摩挲着沃玛吉的腹部,说:“四个多月了吧?”亲了一下她的嘴。
“是的,都快五个月了。嗯。”沃玛吉吻一下尼夏的腮帮,“你在家乡的时候钻过女人被窝吗?”
“我……我钻过……一次。”尼夏结结巴巴地说着,一幅往事的小插图浮现在脑海里:
部落长擦祥尼扎的长女色措崩吉与河对岸部落的小伙子索朗诺嘎好上后,索朗诺嘎每天晚上都到色措崩吉那儿。他来的时间占堆都记得很清楚。
一天晚上,尼夏按部落长擦祥尼夏的吩咐,到河对岸的部落送信时,遇见索朗诺嘎给枣骝马套上马鞍、辔头,用五色彩绸把马尾巴毛编起来,离开部落,走了。
尼夏把破旧羊皮袍的右手袖子甩到肩膀上,把帽子摘下来,像乞丐要饭似地用右手抓着,向他顶礼。他弯下腰,又吐舌道:“大哥,您急匆匆的,准备上哪儿呢?”
索朗诺嘎说:“明天是我舅舅家给他们的儿子觉阿次仁娶亲的日子。我接到了参加婚礼的通知。”说完,骑上马走一步后,掉转头道:“喂,琪酷尼夏,以后我来的时候把狗拦好。昨晚我的小腿肚差一点喂狗了。”他“哈哈哈”地大笑着,把马头转过去,扬鞭策马,疾驰而去。
当天晚上在畜栏拴牦牛的时候,尼夏看见色措吉习惯性地不时朝河对岸部落方向看。他说:“色措崩吉大姐,这头牛犊……”
色措崩吉把头转过来一瞧,发现一头嘴四周毛色灰黄的牛犊正在吸吮母牦牛的奶:“瞧,这牛犊只知道吃奶。”她这才记起自己忘了把牛犊拴在拴牛地线上,便抓住牛犊颈圈拽着,把它拴到拴牛地线上。
尼夏心忖道,这头牛犊只知道吃奶。她只惦着索朗诺嘎。但是你知道吗?你就是等到天亮,也白搭了。
晚上。月亮被乌云遮挡着,仿佛大地被巨大的盖子盖住,伸手不见五指。各种幻想驱赶他的睡眠,最终禁不住在索朗诺嘎到达的时间,双脚迈出破旧帐篷门,移向色措崩吉睡觉的地方,抱着将幻想变成现实的决心,信心百倍地戴上索朗诺嘎的面具,钻进了她的被窝……
他心想着这可是千载难逢的机会。鼓在自己手中时不打,后悔也没用。直到北斗星升上天空,他躺在色措崩吉的被窝里……临别时,一次又一次亲吻她的嘴唇,回到破旧的帐篷。
打那起,一想起部落长的女儿,他便喜出望外,感到莫大的自豪。心忖,她再怎么招摇,也被我睡过,而且她还吮过我的嘴唇和舌头,有什么可招摇的。可是有关这事他连只言片语都不曾透露。如果说出去,那可就等于引颈就绳(自投罗网)。
恰巧自那天晚上起,过了九个月零九天,色措崩吉生了个可爱的孩子。尼夏揣想着,这个孩子是我的,还是索朗诺嘎的?他在破旧的帐篷里,背着其他人照起那块破损的玻璃镜子。他发觉那个孩子的脸蛋像自己。他不知道这是真实的,还是幻觉。不过一有空他就去看那个抱在色措崩吉怀里的孩子,甚而对他产生感情,想抱他,亲他。然而,这是永远无法实现的幻想。
自从这个孩子学会笑,他一见尼夏,就笑眯眯地在自己母亲怀里手舞足蹈,以各种表情对他表示喜欢。于是,尼夏便自言自语地念叨道:“我儿子是我母亲的纯正转世。”
自从这个孩子学会走路起,一见到尼夏,他就朝他跑过来。尼夏恨不能喊他一声“我的儿子”,把他抱到怀里。可是如果被部落长家的人看见了,就会说:“孩子你不过来,琪酷尼夏就会吃掉你的耳朵。”然后,抓着他的小手,把他领回家。
他见这个孩子说着“不,我不……走,不会吃我的耳朵”,哭起来,心里就会感到无限痛苦。他暗自说道:“我亲爱的阿妈投生为我的儿子。他一只脚踩半个大地,身上披半个天空的部落长家,吃的是大米红糖,穿的是绫罗绸缎,戴的是金银珠宝。这些都来自亲爱的阿妈前世修得的福份。他再也用不着过乞讨的生活,这让我放心了。”他一次次透过破旧帐篷的缝隙,祈祷这个孩子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沃玛吉和尼夏屁股对着屁股,走进了梦乡。
五条猎狗“汪汪”地吠叫着,绕畜栏和帐篷转着圈在追撵什么。旺钦从睡梦中醒来,喊着“狼来了”,披上皮袍,跑出去扯尼夏的被子。可是除了空皮袍,什么也没有,他便臊得不知所措。
尼夏和沃玛吉已经睡醒。但是他俩因睡在一个被窝里,出于羞怯和尴尬,仍旧假装未醒。
那条狼听到人的说话声,便逃走了。旺钦回到自己睡觉的地方,躺了下来。可是受到狼的搅扰,想起各种事情,压根儿没有了睡意。
天气一天比一天热。山野披上绿衣,享受着夏日的欢宴。他们几个没有被生活舍弃的流浪者,有喝不完的奶,而且每天都可以搅乳,储备很多酥油和奶渣。
几天后,他们又一次离开此地,走了五个宿站的路程,来到一个新地方。那里有着宽广美丽的草甸山。他们安顿下来,决定一直待到入秋。
沃玛吉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看上去似乎到了临产期。可是算起月份来,离分娩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尽量给沃玛吉吃好的,像宠儿似地喂养她,除了早晚挤牦牛和绵羊的奶,什么重活都不让她干。一句话,男人的活和女人的活全都落到他们肩上,什么拾牛粪、搅乳等所有零碎的活都由旺钦、尼夏和占堆干。
这天旺钦拿着一根长套索走到羊群跟前挑选菜羊※。所有绵羊的眼神都跟平时不一样,一只只都小心翼翼地看着主人逃走。他不由得感到奇怪并动起恻隐之心。但是沃玛吉需要加强营养,所有人也都想吃新鲜肉,就只得把怜悯之心抛之脑后,盯住一只壮实的黑头公绵羊(年壮体魁的羯羊),像闪电般将套索抛了出去,弄得所有绵羊全都向别处跑去。可是那只公绵羊被套索套住,无法逃脱,就蹦着跳着,望着羊群“哵、哵、哵”地喊叫。旺钦嘴里念诵着六字真言,心里却毫无怜悯地将套索一端拉起来,抓住它的后腿,把它拴在帐篷绳的一头,在一块公牦牛的舌头一般大的扁平石头上磨好刀子,走进帐篷。这时沃玛吉正在“哎哟哎哟”的呻吟着,由尼夏扶着,弄得旺钦手里的牛舌样的磨石掉到地上。他心想刚才还好好的,为什么突然如此大声地喊叫呢?他把腰刀收进刀鞘里问道:“沃玛吉,你哪儿疼?”
沃玛吉疼痛难忍,双眼紧闭,“哎哟,哎哟”地呻吟着,用手指指了指肚子。旺钦知道这是产前阵痛,喊着“快要生了,快要生了”,搀扶起沃玛吉。由于过度紧张,像个大将军训斥战士一样,对尼夏大声吼道:“快,找个土坑,铺上羊粪蛋,做卧褥。”
尼夏小跑着,往帐篷附近的一个土坑里倒上羊粪蛋,随即到帐篷里,把被子抱出来,弄了个“床榻”。
旺钦和尼夏把沃玛吉扶过去,让她躺了下来。占堆不曾见过女人生孩子,见沃玛吉剧烈疼痛,把他吓得像一尊泥塑,站在原地,仿佛彻底失去了动弹之力。
扶沃玛吉躺下后,旺钦方才想起了把一只黑头公绵羊拴在帐篷绳上,顿时跑进帐篷,取出拳头大的酥油,抹到那只公绵羊的犄角和耳朵上,把剩下的酥油全部塞到公绵羊嘴里,以这样一个最简单的放生仪式,祝福沃玛吉母子平安无事。然后解开颈绳,把它放了。这只公绵羊好像是被嘴里的那块酥油恶心似地摇着头,蹦蹦跳跳地跑进羊群里了。
沃玛吉忍不住疼痛,满脸大汗淋淋。尼夏坐在她枕边,帮她揩汗。
旺钦在帐篷里熬炼酥油※。他把早已准备好的婴儿衣服和尿布取来,抖一抖,在火上甩一甩,等待这个新生命的到来。
占堆缓过神来,卖力地干起了生炉子,煮人参果,熬百料粥※等应急事情。
尼夏的脸色看上去比沃玛吉还吓人。他抓着沃玛吉的手,连问带安慰地说:“疼……疼得……厉害吗?能生吗?”
“哎——哟,哎哟,哎——哟”沃玛吉只能呻唤,而不能回答尼夏的话。
打沃玛吉有了身孕后,尼夏就想,我不仅有了妻子,而且从自己身上割下来的一块肉即将降临到人间。为此他感到无比欣喜。可是现在看到妻子满脸汗水,时而咬牙,时而“哎哟”地呻吟,时而疼痛减弱,双眼微闭,吁吁喘气,使得之前为有孩子而感到欣喜的感觉,恍若一道彩虹消逝殆尽,进而在心里默默祷告道:“愿我的妻子躲过生命的劫难!”。当沃玛吉疼痛加剧,“哎哟”地叫着使劲时,他也不由得屏住呼吸,憋起气来;当沃玛吉疼痛稍减,气息微弱的时候,他也像受伤的野兽躲进静寂的岩洞里,忍着剧痛喘息一般,轻轻地喘气。假若这时尼夏可以替沃玛吉生孩子,他一定不会顾忌难以忍受的疼痛,而是毫不犹豫地替沃玛吉生孩子。
沃玛吉三十八岁才生头胎,有一定的危险,这让旺钦非常担心。他向三宝祈祷着,反复念诵起《无缘慈悲经》。
沃玛吉的疼痛有所缓解,她像击中石头的小鸟,吃力地呼吸着,两眼自然闭合,脸上的汗滴也和处于旱季的水流一样减少。尼夏心忖着,就这么不疼不痛地好起来该有多好。他全然没有了当孩子父亲的兴致。这多少让他的心情暂时变得轻松了些。
“哎哟。”沃玛吉又一次疼起来,紧紧握住尼夏的手。她疼得比刚才更厉害,脸颊、头部、手心和喉咙全都被汗水淋得冒出热气来。
旺钦喃喃念诵着六字真言,靠近她,问:“还生不出来吗?”
“生不出来。”尼夏无奈望着旺钦,仿佛在问他,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那么破水了吗?”旺钦问。
尼夏答道:“不知道。”
女人生孩子的时候要有一个精通医学的妇女接生。即使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也要找一个有经验的妇女,而不能由男人接生。然而,在这个地方除了家畜,母的只有沃玛吉。旺钦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俨然光着脚板,在满是炭火的大坝上行走一般,万分焦急,眉头紧锁,来回踱着步,左思右想,可就是想不出什么法子来。他想,戴着羞怯的面具等待不是个办法。他把沃玛吉的袍子下摆撩起来一瞧,发现她的生殖器鼓胀,微微张开。但是还没有破水,也就没有什么办法。
过了一会儿,沃玛吉的疼痛有所减缓。他喘着气,把头靠在尼夏的膝盖上,闭着眼睛,低声喊道:“给我……给我……一杯……水……水。”
“旺钦叔叔,端一碗茶来。”尼夏喊道。
旺钦把一碗温热的奶茶递到占堆手上说:“把这端过去。”
没有见过女人生孩子的占堆被沃玛吉剧烈的疼痛吓得只能躲在帐篷里干活,怎么也不敢到沃玛吉生孩子的地方。可这回不得不去。他端着那碗奶茶到那里,把茶碗递给了尼夏。沃玛吉喝一小口茶,歇一会儿,等到把茶全喝完,尼夏就把碗交给占堆,看着沃玛吉的脸。
占堆看着手里的茶碗问道:“还要给茶吗?”
沃玛吉把脑袋歪向一边,表示不要茶。随后她长叹一口气,紧紧抓住尼夏的手。
占堆回到帐篷里后,旺钦问他道:“疼痛消退了吗?”
占堆点了点头。
不疼,意味着难产。旺钦想,怎么才能使她疼痛起来,快些分娩呢?他坐不住了。他走出门,顺便看了一下羊群。话说祸不单行,福不双降,出乎意料的是两条灰色野狼在羊群里跑来跑去的,把个羊群分割成好几块,四散而逃。他喊道:“喂,占堆,占堆,绵羊被狼吃了,快去。”
要是他们两个都到羊群那边,就没有人帮助尼夏;如果不去,占堆一个人难以对付两只狼,弄得他俩左右为难,真是应验了“攥着烫手,松开罐破”这句俗话。旺钦走来走去,来回踱步,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狼发现人来了,就分头追羊群,扑向绵羊,将很多绵羊摔倒在地,摁住。
“叽嘿嘿!”占堆吆喝着,挥甩起坞尔朵,将石头抛向一只狼。那只狼丢下吃剩的死羊,又朝另一群绵羊跑过去。
“啊……啊……哎哟。”沃玛吉疼得更加厉害。她呻吟着,一阵钻心的疼痛使得她将上半身露出皮袍,扭动着。
所有紧急事情都堆到一起。旺钦焦急地踱起步,来回各走了十来步,其情形一如牧民家贤惠的妇女为织氆氇牵列经线。
旺钦跑过来,撩起沃玛吉的皮袍下摆看了一眼,还不见破水。“忍着点啊。”说着,他便急匆匆地跑进帐篷里。他的步幅太大,把火炉边的陶制茶壶给踢翻,让奶茶全都流到尚有余火的炉灰里,扬起了灰尘。他把陶制茶壶重新放好,取下挂在柱子上的藏式枪,迅速装上火药。心想,看沃玛吉疼痛,以及生不出孩子的样子,可能会有厄运降临。因此,现在杀生造孽不妥。他把枪口朝下,取子弹。子弹没能取出来。他把枪倒过来,装上火药,点燃导火索,走了出去。
他突然想起躺在炽热的阳光下,喘着粗气的五条猎狗,便把枪扔到地上,解开猎狗的拴绳,让它们去帮占堆。
五条猎狗如闪电般冲向野狼。
两条狼留着那么多绵羊死尸不吃,却偏偏冲进羊群。占堆使出所有力气,在两条狼之间迂回着跑动,抛掷坞尔朵。可武器太差,不怎么奏效。
旺钦把枪口朝向天空,“嗒”的开了一枪。一听到枪声,两条狼便停止了跑动。它们在掉转头的同时,看见五条猎狗像箭一般跑过来,这才离开羊群朝别处走去。
五条猎狗把尾巴拖得比竹鞭还直,耳朵伸得像鸟翅一般,飞快地跑着追赶两条狼,看上去四肢不着地。刚才两条狼吃了很多绵羊,吃得太饱,不能快速跑动,致使五条猎狗追上它们,毫不犹豫地仆到它们身上,与它们进行搏斗,一时间除了尘土,什么也看不见。
占堆卷起皮袍下摆跑。走近了,见两条狼与五条猎狗互相撕咬着搏斗,有时狼被压在下面;有时猎狗被压在下面。占堆多次将早已高高举起的刀捅向狼。但是狼和狗们俨然魔术师变魔术,总是上下交替着轮番倒在地上,弄得他压根得不到捅刀的机会。
以达莫纳冈为首的三条猎狗咬着一条狼。狼只露出一条尾巴;另外两条猎狗在与另一条狼搏斗,上下交替着翻滚。狼吃了很多绵羊,吃得过饱,身体活动得太猛,把刚才吃进去的都吐了出来。一条狼呕吐着,要把活吞的一只羊羔吐出来。可是卡在喉头噎着,没有力气咬狗,变得极为被动。在它被狗拖来拖去的当儿,占堆使劲往它的肾脏捅了一刀,使得它无法忍受疼痛。它在大喘一口气,把羊羔的死尸吐出来的同时,像散了骨架似地横着倒在地上,死了。
占堆和两条猎狗到达另一条野狼跟前时,那三条猎狗把那只狼的全身上下咬得都快要死了,却咬住鲁尼甲乌(这条狗是用两只绵羊从一个昝巴※手里买来的。故名。鲁尼:两只绵羊;甲乌:络腮胡子)的前腿不放。看到这一幕,占堆气得火冒三丈,朝狼的肚子右侧捅一刀,搅了搅,致使那条狼张大嘴,松开鲁尼甲乌的前腿,从肚子刀口露出了刚刚吃进去的带血的绵羊肉。酸溜溜的血腥味随处可闻。占堆恶心得吐出来,泪水使双眼变得模模糊糊。
看着沃玛吉身下被打湿,旺钦心想她已经破水,准要生了,便把给孩子穿的羊羔皮和扎脐带用的线绳揣进怀里,撩起沃玛吉袍子下摆,等待分娩。
一阵疼痛之后,一憋气,婴儿的脑门被挤出一点儿。旺钦说着“沃玛吉,忍着点啊,快要生了。忍住,忍住,快要生了”,忙不迭地把双手伸到生殖器下方,准备接生。
“啊……啊……哎——哟。”沃玛吉把尼夏的手攥得紧紧的,呻吟着在使劲。尼夏也不由得敛声屏气,使起劲来。
随着沃玛吉咬紧牙关,“啊”地一使劲,孩子赤条条地掉落到旺钦手里。他赶忙拿出扎脐带用的线绳,把脐带捆扎结实后绞掉,用羊羔皮把孩子裹起来,塞进怀里。出乎想像的是,又出来一个孩子。他不禁失声道:“还有一个。”他剪断扎脐带的线绳一端,扎紧脐带,用羊羔皮把孩子包起来,抱到怀里,心想着会不会还有一个。他等了一会儿,但这回除了胎盘,什么也没有。他匆匆忙忙跑回到帐篷里,把两个婴儿一起放进皮袍里,给他俩的上颚粘贴一块新鲜绵羊酥油。然后,把早已准备好的融酥端给沃玛吉喝。
生完孩子,沃玛吉躺着休息。她觉得疼痛消退,浑身乏力。尼夏也像过了疼痛期一样,气喘吁吁地倒在沃玛吉身旁,看上去像一条离开水流的死鱼。
旺钦不禁笑道:“哈哈。你不是也生完孩子了吗?喂,起来吧。”
尼夏似从睡梦中醒来,看着旺钦:“孩子生完了吗?”
旺钦禁不住地笑道:“哈哈哈。别逗了,你还不知道孩子已经出生了吗?真是的。”他甩着脑袋走进帐篷,往炉膛里塞一把牛粪,热了一下刚才熬的百料粥。
尼夏用破烂褥子把胎盘包起来,扔到较远的阴沟里。
沃玛吉的体质并不差。旺钦和尼夏把她扶到帐篷里,让她躺下。
所有忙碌、紧张的事情都顺利完成,卸下心头的包袱后,尼夏变得灵巧了。他承担起给沃玛吉茶和粥、生炉子、打水等活。他望着沃玛吉,脸上挂起不曾有过的微笑,自言自语道:“这下可放心了,这下可放心了。”问沃玛吉道:“不疼吗?想吃点什么?”接着擦拭她脸上的汗水,摸一摸垂落的头发:“我以为今天会死的,都没知觉了。我今天头一回见女人生孩子。这下可放心了。明天要宰一只公绵羊。”他一边说着,一边脱下右手袖子忙活起来,好像家里来了个贵客。
旺钦的心情也变得舒畅了。他盘腿坐着:“今天几只绵羊被狼吃掉了。一开始太忙,竟然忘了放猎狗。不然不可能杀死那么多绵羊。”
尼夏只顾着考虑沃玛吉的健康,没能考虑其它事情,譬如,野狼袭击羊群、旺钦开枪、放出猎狗等等一概不知。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们说狼杀死绵羊啦?”
“你说你连我开枪都不知道啊?”旺钦瞪大眼睛注视尼夏。
“我什么也不知道。”尼夏把脑袋甩向一边。“我好像失去知觉了。”
“是的。起初太忙,我都没想到放猎狗。”旺钦扭着脖子,从帐篷门缝里朝占堆看了一眼。
一个孩子睡醒,发出了啼哭声。
“把孩子给我,我喂奶。”沃玛吉说。
尼夏走到孩子跟前时,发现那里有两个孩子。他以为自己看花眼了,揉一揉眼睛,仔细一看,才确定这是真实的事情,而不是幻觉。他大吃一惊,脸色变了,眼睛也瞪圆了:“这……这是怎么回事?……有两个孩子。”
旺钦笑着说:“生了两个孩子。”
沃玛吉问尼夏道:“刚才你怎么啦?像喝醉酒似的没了知觉。”她笑了笑,把头埋进了皮袍里。
“啊呀呀,有两个孩子。”他感到不曾有过的兴奋,说出过头的话来:“这下好了,一人一个孩子。”他叫着,跳了起来。
旺钦说:“可不许这么说。这两个都是你的孩子。正像常说的,一箭双雕……”他没说出后面的话,竖起大拇指夸尼夏道:“你是这个。”
尼夏如同把一只举世无双的吠琉璃宝瓶拿在手上,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孩子抱起来,轻轻地放在沃玛吉手里。
沃玛吉接过孩子,抱在怀里,把乳头塞进孩子的嘴里,喂起奶,抚摸孩子的头。
旺钦喝过几碗奶茶,走出门,去帮占堆的忙。
尼夏摸一下沃玛吉的脸蛋:“一次生两个孩子真是奇迹。这个也许是我们人畜兴旺的好兆头。”
啊!羌塘的夏季是如此的短暂啊。山川大地披上绿色衣裳。姹紫嫣红的野花芬芳四溢。其间蜜蜂吟哦,彩蝶起舞,夏之美人容光焕发,漾溢出金灿灿的秋色,好一幅草原美景。
已是藏历八月,到了征收畜产品的时间。有些绵羊脖子上的毛脱落处长出了约一指长的又白又干净的新毛。春天出生的羊羔的犄角长成五指长,它们跟在妈妈身后玩耍着。
从这天起,开始剪羊毛。他们把羊群堵在河弯。用石头磨好羊毛刀。把绵羊一只接一只地抓起来,将它们的四肢并排捆在一起。
平日里十分寂寥的这一隅羌塘小地方,今天剪羊毛的现场极其活跃。这给了辽阔无垠的大地以一线生机。
旺钦的两只袖子都脱掉后,一如生锈的红铜似的上身,肌肉泥塑般鼓突。上面的青筋暴露,似一条蛇蜿蜒而行。他抓起一只肥壮的绵羊,捆住四肢,拿起磨刀石:
“剪毛大刀磨呀磨,
要么磨的时间长一点,
要么磨的力度大一点,
没有时间磨得长一点,
那就磨得力度大一点。
无罪的牲畜捆的时间太长,
夏天三日瞬间而过。
 
着急啊着急,
绵羊急着吃青草,
着急啊着急,
我为生死轮回而着急,
我俩没有休闲的时间。”
他唱起剪绵羊毛歌,把羊毛刀在磨石上象征性地磨三下,将身子弯成弓一般,开始剪起绵羊毛。
尼夏也把两只袖子脱掉,在腹部打个结,带有挑战性地朝旺钦看一眼:
“刀口好比盘子盖,
刀口好比盘子底,
这是好汉的手笔。
我虽不曾修佛法,
灰溜溜犹如展翅。
绵羊两条前腿间,
利器如同水鸟荡。
绵羊你呀忙又忙,
母羊忙于享草甸。
我这人也非常忙,
我总忙于凡尘事。
你我相同都太忙。”
唱毕,一只绵羊的毛也随之剪完了。他把这只绵羊放开,又从羊群里抓一只,把它摔到地上,捆住前后腿,开始剪起毛来。
沃玛吉喂完两个孩子,让他们睡觉,把家打扫干净,打来水,打好茶,给男人们倒上一碗,端起陶制茶壶,忙着去张罗午饭。
虽然在他们每人面前的碗里都倒了茶,可没有一个人喝茶休息,弄得碗里落下厚厚一层灰尘,没法辨清奶茶的本色。占堆的茶碗被绵羊踢翻了,可顾不上管。
他们没有标准的羊毛刀,只得用腰刀剪毛。尽管用起来很不方便,效率也很低。但他们三个人个个都干劲十足,没多大工夫,就把一半绵羊的毛剪完了。
过了一会儿,沃玛吉又像给婴儿喂奶一般,用两只袖子抓起热陶壶,把它贴在胸口,去给他们倒茶。见尼夏和旺钦的茶碗里落满了灰尘,她就把碗里满是灰尘的凉茶倒掉,用一撮绵羊毛把茶碗揩一下,分别给他们倒一碗茶,招呼道:“喝茶吧,喝碗热茶。”可他们都忙着剪绵羊毛,没有一个人回应。他们三个人都被汗水湿透,头发也在冒热气。但他们擦都不擦一下,把两只袖子都脱掉,左手抓起一团团绵羊毛,右手从新旧羊毛更替处剪着。他们剪羊毛的风格,哪怕是细微之处也都一样,没有什么不同点。尼夏剪完一只肥壮的公绵羊的毛,解开捆扎四肢的绳子,它就像表达获得自由幸福的感受一般,蹦跳着跑进羊群。
尼夏又跑过去,抓起一只黑头公绵羊的后腿,把它带过来,紧紧捆住四肢唱道:
“后面堆积如雪山的羊毛,
是贤达父亲之子剪下的。
前面似冰雹翻滚的羊毛,
是有福气的男子攒下的。
不是上师也要修行一次,
不是野鸭也要伸颈一次。
莫动吉祥央嘎尔※绵羊,
动静过大绵羊会倒霉。”
他唱着嘹亮的歌,“沙沙”地剪起羊毛,连看也不看一眼茶碗。他的歌声飞向天空。汗水从他的脖颈滴向下巴。
“唵嘛呢叭咪吽!”尼夏突然大喊了一声。沃玛吉估摸着他的手可能受伤了,一个箭步跑到他跟前一瞧,原来一只蛛形纲螨虫的腰被羊毛刀剪断,这才让她放下心来。
“啊,啊,啊。”
传来孩子的啼哭声。沃玛吉这才像恢复知觉似地醒转过来。她弯下腰,抓起放在面前的陶壶把儿。“啊嚓嚓(哎哟哟)”。陶壶还热,她被烫得失声大叫着,赶忙松开把儿,五根指头抓住耳翼摩挲几下,用袖口提起陶壶,不太情愿地走了。
对于沃玛吉来说,剪羊毛并不算生疏。然而,几年来,她独自一人在没有人烟的羌塘荒野里度过难以忍受的辛酸日子,很长时间没有干过剪羊毛的活。今天看见剪羊毛,她感到剪羊毛的现场快乐而热闹,富于竞争性。
旺钦剪着自己跟前的那只绵羊的毛,面朝占堆说:“儿子,该你唱剪羊毛歌了。别这样垂头丧气的,高兴点,高兴点没有什么坏处。”
占堆毫不谦虚地唱道:
“不要把无罪的牲口绑得太久,
夏季的草仅仅是三天的过客,
夏季的河水也和夏季草一样。”
曲终,羊毛落地。那只绵羊被放开。他跑过去,一下子抓起一只绵羊的腿,把它拉了过来。旺钦觉得占堆已经长大成人,跻身男子汉的行列。他为此而感到格外欣慰。他看了占堆一眼。
占堆打从母亲肚子里出来后,直到今天没有干过这么累的活儿。他的腰、肘关节、肩关节、手腕子,甚至每根手指头都疼得无法忍受。但是他想到,“男儿无骨气,若非是女子;兵器不锋利,权当拨火棍”,继续剪起羊毛,压根没有想到要休息一下。
经过一天半的艰苦努力,他们终于剪完了所有绵羊的毛。他们给羊群里最为壮实的种绵羊的犄角缠上绵羊毛,用红土在身上画“卐”符,与羊群间隔一定距离,再泼上酪桨;给羊毛刀缠上绵羊毛,向空中挥舞着,高声呼喊吉祥口号道:“愿战胜敌人!愿远离疾病!愿央嘎尔绵羊成百上千地增长。”
四季不甚分明的羌塘深秋降临人间,使山峦、草原全然换上了金黄色衣装。秋风不断吹来。天空湛蓝无瑕,宛若一面明镜。洁白的云朵随风飘摇。夜里群星璨灿,月光尤为明媚。大小湖泊结了一层薄冰,在朝阳的一道道光焰下熠熠闪烁。野鸭、鸳鸯、黑颈鹤、水鸟、白鸥等水陆两栖飞禽组成各自的家庭,父亲在前,母亲在后,携着子女,振翅高飞,踏上南归的征程。
每头牦牛、每只绵羊都膘肥体壮,如同一坨坨牛羊油。犄角黑亮,像抹了油。牦牛们将后腿在地上拖着,相互顶角。此处不失为一隅美丽的地方。但不是他们过冬的地方,他们不久就要离开这里。那么去往何方呢?是否要回到不太寒冷,有水有草的恰喀尔绒吗?也不是。他们也和这些飞禽一样要迁徙至南方。
这一带的气候变得一天比一天寒冷。每天夜里草原上到处打下薄霜。湖泊四周结的冰,到中午也化不了,使得这个夏季极其美丽的地方开始进入了一个可怕的季节,令他们产生不可阻挡的南迁的念头。
几天来,他们把夏季收获的酥油、奶酪、羊毛、羊绒、牦牛绒、牦牛粗毛等畜产品收拾妥贴;早早停止挤母绵羊的奶,让羊羔与母绵羊在一起。
旺钦、尼夏和沃玛吉把两个孩子驮在马背上,赶着驮牛先出发。占堆赶着牦牛和绵羊群后面走。
早晨太阳出来之前他们就启程,快到中午时分扎营夜宿,在一些有草有水的地方住上两三天。就这样走了五天光景,便到了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地方——西面为紫色如青白玛瑙的片状乱石山、南北东三面为风光怡人的草甸。
在这个放牧点废墟上留有牲畜残骸、碎皮、破烂地线、破罐、烂鞋、破旧毡帽、骨头渣、生锈的旧羊毛刀、刀子断片、残损牛索橛、布头、各种颜色的线头等许多藏北牧民使用过的废弃物随处可见。有的布头还没有褪色,可见主人离开这里没有多久。
放牧点附近还堆放着很多夏天的干牛粪,其间混杂着湿牛粪。一些白花花的绵羊毛散落在没有围栏的羊圈里,上面粘上了羊粪。立在四周的很多专门用来防狼的人形土石堆还没有拆除,令人恶心地立在那里,“坚守岗位”。一个聪明的牧民,还在一个高高的青草堆假人头顶扣了一顶好看的扇形牛粪帽;左肩膀上分别插着两只藏羚羊角,从远处看,活像一个头戴礼帽的俗人背着枪站立着。旺钦把一块鸡蛋大的石头裹到坞尔朵里,挥甩着说:“瞧好了,我要是不把它杀了……”他用坞尔朵把石头抛了出去。石头打中假人腹部,却依旧安安稳稳地站立在那里。“没能杀死。”其他人都笑了起来。
没用的破烂物件、游牧点废墟、没有围栏的羊圈等都是他们最为熟悉的景致。因此,喜悦之情油然而生,仿佛回到了家乡。与此同时,又像捡到了一些自己完全生疏的物件——
“看,这儿有个破罐。”
“这儿有顶破毡帽。”
“……”
他们朝自己看见的废旧物什指指点点,踢踢踹踹地相互交流着各自所见所思,一时间竟然把卸载牦牛驮物的事儿给忘了。
尼夏在放牧点废墟东面那座金字塔形土堆的垃圾里,拣到比大拇指指甲盖大一点的玻璃镜子碎片,便十分高兴地把那块镜子残片举至头顶,喊叫道:“快看。”
旺钦和沃玛吉抬起头,不约而同地朝他看过去。尼夏手里的镜子残片反射出无法忍受的光。沃玛吉跑过去说:“这个我要。”她把尼夏手里的镜子残片捏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欣赏起自己多年未曾看到的脸蛋。
那块玻璃镜子残片不能把整个脸都照到。她最先看到的两只眼睛比起以前有所凹陷;照到额头,发现额头上很多过去没有的细纹横在一边;乱蓬蓬的发间新添了几根白发;照到鼻子时,看见鼻子左右两边斑驳的妊娠斑,恍然没有消散的乌云还。鼻尖上比豆子大点的鼻涕行将掉落。她“咝儿”一声用力往里吸,却掉落到地上了;最后照到下半个脸时,看见嘴唇往日的红润荡然无存,变成了土灰色。上唇的汗毛粘着油渍和灰土。两边嘴角有一些对衬的弓形皱纹。
昔日被邻里奉为女中翘楚的这样一个年轻美女,历经岁月的风云和一系列难以承受的生死攸关的动乱后,由衷地感到无限悲哀。然而细心一想,觉得这是不可抗拒的人间规律,权贵挡不住,智者治不了。世上永远不会有生而不老,老而不死,青春永驻的人。何况自己现在已是年近四十的人。作为生过孩子的女人,青春不可能复返。即使腰弯成一支弓,头发白成一捧雪,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尤其是生下双胞胎,完成了女性的伟大义务后更是如此。想到这些,她感到十分欣喜。
“啊,啊,啊。”驮在马背上的两个孩子睡醒后哭了起来。他们这才把孩子从马背上抱下来,卸牦牛的驮物。等到把所有东西都卸完,在一块较为平整的地上搭那顶破旧帐篷,生起火。于是,表明暂时待在这块土地上的一缕细烟升上天空。
占堆择水草最好的地方放牧着牛羊赶路。到达东面状如马鞍的草甸山时,他望见了自家的帐篷和驮牛。看着天色尚早,为得到暂时的休息,他把两群牛羊撒开,在草甸上歇脚。
不论从四面群山、草地和土壤哪方面看,这个地方都有不少与自己的家乡相似之处。这使得他们感到从未有过的欣喜。
晚上太阳落山前,占堆将两群牛羊赶到帐篷附近。他看见西边天地连接处,一些也不知是马、公牦牛、野牦牛,还是藏野驴的动物在刺眼的阳光下,与太阳赛跑似地隐向西山背面。
对于所看到的景象,他并不感到惊奇,也没有给予关注。
走到放牧点废墟附近时,占堆也和他们几个人一样,一看见那些很久未曾出现的废旧物件,便关切地欣赏,用脚踢,摔来摔去。
次日临近中午时分,三个骑着骏骑的人,从西南面的草甸过来。旺钦心想,这么多人一起走在北部渺无人烟的旷野里,一定是土匪。他往枪里装好火药,在帐篷东头一处坑里躲了起来。
尼夏和占堆拿着各自的刀子,从帐篷缝隙盯着对方,放起了哨。
那几条猎狗累得昏昏欲睡,并没有注意到这事儿。
沃玛吉吓得脸色惨白。她把两个孩子一左一右抱在怀里,嘴里含含糊糊地念诵着经咒,祈祷不要发生什么意外灾难。
那三个骑士下马,从山上走了下来。俗话说,“上坡不骑不是马,下坡不下不是人”。那三个骑士的举止合乎普通人的行为。这让旺钦心里生出一线希望——他们不是土匪。但是仍跟先前一样,一刻也不放松警惕,集中精力,注视着那三个骑士的一举一动。他把没有点燃的导火索搁在枪上,从火镰里取出燧石和艾绒,用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捏着,随时准备点燃。
沃玛吉给两个孩子喂完奶,让他们睡觉后,身体像茅草被风吹动一般颤抖着,把一锅奶坐在炉子上说:“尽量笑脸相待吧。”然后从帐篷门缝里看着旺钦。旺钦横躺在土坑里隐蔽着,弄得她只看到了从断岸上伸出的枪口,而没有看到旺钦。她吓得不敢朝那三个骑士过来的方向看。她往炉膛里添着牛粪问道:“那三个人到什么地方啦?”
尼夏答道:“现在还没有走到半山腰。”
旺钦迅速跑回到帐篷里:“好在他们可能不是土匪。如果是亡命的土匪,他们就会骑着马,不分山地、平川,会横冲直撞地乱跑一气。像这样守规矩的少。要是来抢劫我们的,为了威胁我们,连下坡也都会骑着马,高声吼叫着,发疯似地奔跑,一定很霸气。不过还是不能放松警惕啊。”说着掉转头,在走出帐篷门时,看着沃玛吉说:“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也许是过路的,或者打猎的。”他很快回到刚才隐蔽的土坑里,继续盯那三个骑士。
占堆想起昨天太阳快落山时,在西山上看到的那些牲畜:“哦,想起来了。昨天晚上我回来时,看见很多牲畜从西山上跑到对面的山上,也不知是牦牛,还是野牦牛。可能是有人住在那座山后面吧?”
尼夏只是点点头,并没有回答,而是握住腰刀,依旧盯着那三个骑士。
旺钦又一次走进帐篷吩咐道:“如果是土匪,你们俩就不要出去,待在里面等他们走进来。先由我来开枪阻击。看上去那些人好像没有枪。”说完,他几步跑回土坑,用火镰打火,点燃导火索。顿时,一股长久没有闻到的火药的香味儿扑鼻而来。
三个骑士来到山脚下,重新骑上马,慢腾腾地走着,并没有摆出威胁的架势。
占堆透过帐篷较大的缝隙仔细一瞧,发现那三个骑士连指头大点的枪也没有,便喜不自胜,一再重复道:“他们没有枪。没有枪。一杆枪也没有。”
那三个骑士走到距离他们一箭射程后,都下马,牵着马走了过来。
他们三个人的马都是高贵、肥壮、长腿的,真正称得上是良马。可是马鞍、鞍垫和辔头等都是不值钱的。
三个骑士喊话道:“喂,有人吗?”
他们不直接走进帐篷,而是从外面往里叫人,并且在喊“喂”的时候声音不太大,看得出他们是些守规矩的人。
尼夏穿上袖子,准备出去看看。可沃玛吉扯着他的袖子,把他拦住说:“不要出去。谁知道他们耍弄什么阴谋诡计咧。”
尼夏觉得她说的不无道理,也就止步了。
旺钦的右手食指早已摁着扳机。有时他瞄准三个骑士的心脏;有时慢慢抬起头来看他们。他看到一个脸色紫黑如肝,长着零星胡子的小伙子、一个高个儿、一个脸色发青,破旧礼帽下面露出的红色辫尾垂在左耳前的小伙子和一个五十岁上下的中年汉子。他的脸庞滚圆如猫,两腮留着荆棘似的鬓角,眼睛充血,红如珊瑚,两条垂落于双肩,好像从编织辫子那天起,一直不曾洗过的发辫黏结成毡子,发梢还系着洁白的绵羊毛线,像是这次从家里出来前特地系上的。这实属多此一举。
“喂,有人吗?”
“喂。”
“汪,汪,汪。”拴在帐篷附近的所有猎狗这才从睡梦中醒来,两条前腿腾空跃起,拽着绳子叫起来。
那三个骑士仍然站在原地,朝拴狗的方向望着,等待主人从帐篷里走出来。旺钦觉得他们不像是那种怙恶不悛的人,便从土坑里站起来,端着枪走了过去。那三个骑士后退几步,一起喊道:“喂,喂,把枪放下。我们不会做出伤害你的事儿。有件事情需要跟你商量。”
旺钦把枪放在地上。用脚踩灭导火索的火,歪着脑袋看他们道:“你们不用害怕。看,把导火索的火都灭掉了。我们今天头一次见面,有什么可商量的?你们从哪儿来?现在要到哪儿去?”
尼夏和占堆仍就躲在帐篷里窥视。
那个脸色发紫,长着稀松胡子的汉子向前走几步:“按理说,问这个话的应该是我们。可是你问了,我就不得不回答。昨晚听我们的几个放牧员说,这儿有一户新来的人家,他们有不少牲畜。今天我们专门为此事而来。这个地方是我们部落长的夏季放牧点。以前为草场的事情发生过多起纠纷,造成了很多人员伤亡。今天我们遵照部落长的旨意过来,连针头大的兵器也没有带。你们最好搬到其它地方去。不然的话……”他有意识地没有说出后面的话,以让其领会弦外之音。
知道这地方归部落长所有,旺钦就毕恭毕敬地说:“我们这些外乡的流浪者凑巧到了这个地方,而不是为了与部落长比高低,故意待在这里的……”
那个眼睛充血的人打断旺钦的话道:“正因为你不明情况,待在这里,才叫你搬走的。要不然,哼……”。一见此人人说完话,发出粗重的鼻息声,说话时还趾高气扬地走来走去,旺钦愤愤然,恨不得扑到他身上,跟他来个你死我活的决斗。可是现在不能不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他勉强堆出一脸难看的微笑,向那人致敬道:“我们投靠你们部落行不行?”
“你这是发自内心的话吗?”那个戴破旧礼帽的人用鞭子把帽子往脑门上推一推:“如果是发自内心的话,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您几位到里面坐坐吧。”旺钦说完,紧接着喊了声:“你们俩出来吧。”
尼夏和占堆分头把帐门两边掀开。
“啊呀,不止一个人啊。”
“对不起,我们一直以为你们是土匪……”
“我们不进去。”那个高个子说着伸长脖子,朝里面看一眼:“还有一个女人哪。”
“如果你说的是实话,我们可以跟部落长说说。”说着跳到马背上,转过身,准备离开。
“你真想投靠我们部落的话,明天过来吧。”说完,用鞭子抽一下马,走了。
走了一段路程后,戴礼帽那个人把马掉转过来,大声喊道:“明天——一定要来。直接——翻这座山来吧——”
第二天,天空将朝阳洒向四方山顶之际,旺钦带上两张狐狸皮,尼夏带一张猞猁皮,抄昨天三个骑士过来时的路,直奔那个部落而去。
爬上山顶后,他俩坐在一块磐石上歇脚。对面一个朝北的小地方的沟头、沟口和中间分别住着三户人家。从远处眺望,中间那户人家,也就是居于沟头、沟口之间的那户人家的帐篷和畜圈比其它两户的大。看样子有可能是部落长家。他俩见丘陵地带有一个老羊倌,便到他跟前,打探那户人家的情况。
那位老羊倌无疑是个如同绵羊父亲似的优秀羊倌。他那头齐腰的头发变成了天然的长发,比牦牛的粗毛还蓬松纷杂。那双隐藏在用岁月之笔镌刻的弯弯曲曲的皱纹中的眼睛,比裂缝大一点点。要是不仔细找,就很难找得到。他的嘴里没有一颗有用的牙齿。一颗牙根泛黄的门牙已然松动,行将脱落。这仅能表明他年轻时也和别人一样长过牙齿。
他俩趁休息之机,坐在老人身旁问:“大爷,哪户是你们部落长的家?是不是中间那户?”
老人极力睁开比裂缝大不了多少的眼睛,眨巴着,看着他俩问道:“你们俩……是住在我们夏季牧场的吗?”
“是的。我们俩要去见部落长。”
“头人今天一大早就在家等候你们俩。头人家就是中间那户。”
当他俩恭恭敬敬地走到部落长家附近时,几个奴仆从家里出来,抓住看家狗的脖颈,把它拦住。昨天跟其他两个人一起来找过他们的那个两腮留着乱蓬蓬的胡子,眼睛充血的人出来迎接他俩。
他俩赶紧将盘绕于头顶的发辫解下,把右手袖子搭到肩膀上,弯下腰,吐出舌头。
那个人傲慢地说:“哦,你们两个来啦?”他不正眼看人,而是望着远处,背起两手道:“我们的赞拉部落长是个把半个天空披在身上,把半个大地垫在身下的人,哪还用得着担心容不下你们这样只有一顶野牦牛鼻孔大点的帐篷的四个骷髅似的人。不过……”他停下来,捋捋胡子,看着狐狸皮和猞猁皮,假装在考虑什么问题。
这个人的言谈举止很难让人接受。尽管旺钦和尼夏胸中燃烧起愤怒的火焰,可现在有求于人家,如果暂时不来个“走比猫儿轻,坐比兔子直(小心谨慎)”,就会吃亏。想到这里,也就把没有说完的话咽了下去。
“你们有几支枪?哦,除了昨天那支,还有吗?”
“没有。”
“真的没有吗?”
“真的没有。”
“你说的一定不是假话。”
“我说的是实话。我们除了那支枪……”
“嗯。行了,行了。你们有一支枪。要帮我们部落——不,要帮一下我们的头人。你要是答应了,就可以加入我们部落。如果不答应……”他收住余下的话,做了个要跟他到别处的手势。
旺钦问道:“要帮什么忙?”
“我们的部落与枳德龙吉部落之间,有着从祖辈上留下的辩不完的宿怨,讲不完的官司和纠纷。”他用食指做起扣动扳机的动作,直瞪瞪地盯着旺钦。
旺钦心里有些疑惑,忖道:头人为什么不露面?刚才那位老羊倌说,头人一大早就在等候我们。可为什么还不出来?他把搭在肩上的狐狸皮拿到前面,要求道:“请先让我们见一下头人。”
那人说:“你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吧。然后再慢慢谈。”
那人说的意思旺钦全听明白了。可他却装作没有听懂:“你说什么?你不说清楚,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是是。我说。我们部落……”
这时一个二十出头、中等个儿、身穿一件半新的羊羔皮袍子、脚蹬半旧的蒙古靴的小伙子从帐篷里出来,“哈,呼,呼”地干咳两声,把一点唾沫和鼻涕甩到地上,打断那人的话道:“叔叔,叔叔,达娃叔叔,不要这么磨蹭。”他重又看着旺钦和尼夏说:“老实说,我这个部落是个弱小的部落,被别人称作‘老太太部落’。我们好几代人受到别人的欺侮。嗯,直说了吧。只要你们俩肯帮个忙,这辈子你们俩当头人,我当佣人也不后悔。”
旺钦和尼夏马上鞠躬道:“哪能这么讲啊。这样哪儿行。”他俩用双手把狐狸皮和猞猁皮献给他:“尊敬的头人,俗话说,‘花儿虽小,能饰瓶口(语近千里送鹅毛,礼轻义重)’。礼物虽小,能表心意。”
部落长摸一下狐狸皮的毛说:“不要再磨蹭了。你们俩到底能不能帮忙,给句痛快话。”
旺钦稍稍想了想道:“头人,那么您可以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完整地告诉我俩吗?不然……”说着说着停下来,又一次吐起舌头,挠起腮帮。
“是是是。俗话说,‘直言能明理,天亮好走路’。我可以把原因简单地给你们讲一下。”他们坐在帐篷左边的草地上聊了起来——
“我们绒巴德萨是个安分守己,软弱无力的部落。别的部落给我们送了个绰号,叫做‘老太太部落’。不管在草场、饮水、牲畜容易混杂的分界线等哪方面发生官司、纠纷,我们总是吃亏。
他们是臭名远扬、放荡不羁的八兄弟,人称龙吉部落‘无敌八兄弟’。他们无时不在地在草原上任意放牧,随意让牲畜吃草饮水,欺负他人。可是没有一个敢理睬他们的。人们除在背地里骂他们几句,也就没有别的法子。”说完,一段令人心惊胆战的往事涌上心头:
一次,部落长拉杰以空前的勇气说:“哼,他们胆敢为他人的财产而死,我就没有什么不敢为自己的财产而死的。”他一拳砸在桌子上,腾地一下从坐垫上站起来,要往外冲,被多尔白拦住:“你现在别去,放松一下心情。我先去好好谈谈。要是谈得不成功,那么结果只能是我们人多尸体多,他们人少尸体也少。”他就这样直接去找“无敌八兄弟”,从离帐篷不远的地方“喂,喂”地喊了几次。但是“无敌八兄弟”装作没有听到,不予理睬,而且看见了,却装作没有看见,不理不睬。对此,多尔白气愤不已:“你们不要太霸道。这里是部落长拉杰家的草场,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吃的若是粗草,要以黄金论价偿还;吃的若是细草,要以白银论价偿还;饮了水,要用奶偿还。”他谩骂着,在头顶挥动起坞尔朵,把“无敌八兄弟”的牦牛从草场上赶了出去。
“无敌八兄弟”一个接一个从帐篷里出来,有的重新把辫尾绾起来;有的撸起袖子,耸耸肩膀,朝他走来。
“无敌八兄弟”的老大阿塔摸着腰刀的刀柄,唾沫四溅道:“哼。你这个狂妄之徒,可能还没有遇到过真正的汉子。什么蓝色天空是我的衣服、他的衣服,我不懂;什么狭窄的土地是我的坐垫、他的的坐垫,也不懂什么粗草,细草。要偿还,我可以用寒光闪闪的刀子偿还。”
多尔白被激怒了:“哼。天包不住的片状石山,桥梁压不住的潺潺流水,你们如此耀武扬威,肆意横行,这对老汉我可行不通。你们不惜为别人的领地丢掉小命,我就没有什么不敢为自己的领地舍弃性命的。”他一挥拳,把阿塔仰面撂倒在地。其他人把刀子从刀鞘里拔出:“老人想死的话,我们可不懂得慈悲。要是还不老实,会让你从今往后再也看不到阳光。”说着在他眼前晃了晃腰刀。
“我们绒巴德萨部落和你们龙吉部落之间自古以来男来女往(通婚),使得多半男人成了对方的父亲和叔叔,多半女人成了对方的母亲和姨妈。可打你们‘无敌八兄弟’从屎尿堆里长大成人后,我们就没有断过官司和纠纷。”多尔白胡乱地挥起拳头。
“无敌八兄弟”用刀背打多尔白,说:“杀死一个像老山羊一样的老头,太臭。你现在要是老实,还不算晚。”他们揪着多尔白下巴的山羊胡子来回拖拽。
见下面发生骚乱,部落长拉杰手持刀矛,带上自己的儿子和几个佣人冲了过去。
这天赞拉出门打猎,不在家。
“无敌八兄弟”见很多手持武器的人冲过来,便将箭和矛举至头顶喊叫道:“来呀,来呀。如果要把你们剿灭得连灰烬也不剩,你们就来吧。我们八个兄弟是靠胆量和勇气吃饭长大的。不把你们这伙拉稀的打个落花流水,就别叫我们的名字。”说着说着冲过去,贵塔向拉杰砍过去。拉杰挡住刀口:“你敢为别人的领地送死,我就没有什么不敢为自己的领地而死的。”说着向对方砍了一刀。贵塔把刀口使劲一挡说:“你今天想为一两根草送死的话,给你一刀。”他砍了一刀。刀口被拉杰用力挡开了。
多尔白任意挥动起长矛,把赞塔和拉塔弄得束手无策,东躲西藏。他趁机从刀鞘里拔出吃肉用的胁刀,躲闪着从背后狠劲儿捅了贵塔一刀。贵塔摇摇晃晃地用腰刀支起身子,把脸转向多尔白,咬咬下唇骂道:“呸呸。懦夫。胆小鬼。你个……不敢面……面对……面地……打,使阴的……捅……捅暗……刀的……呸呸。”咒完“啊——啊——”地嘴里吐着血,像树木一般慢慢倒下,前往异域。可是他的双眼燃烧起愤怒的火焰,盯着多尔白看。
多尔白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参加过如此激烈的械斗。他一时愣怔着,手里的刀子掉到地下,刀尖扎进地里,直立着,俨然为刚刚死去的贵塔立的墓碑。
不知是为多尔白帮自己一把表示谢意呢?还是对多尔白从背后捅死人的卑劣行为感到气愤的,拉杰像是失去知觉似地直愣愣地盯着多尔白。
过了片刻,两人都像是苏醒过来,深深地吸口气,相互对视。这时他们才注意到双方械斗时,兵刃发出的“恰恰”的声响;闻到了被杀者伤口流出的鲜血的腥味儿;听见了伤员的呻吟声。
“叽嘿嘿。”“无敌八兄弟”中最小的晋塔吼叫着朝拉杰冲过去,砍了一刀。拉杰急忙准备砍对方,但没能挡住对方的刀口,肩膀上挨一刀,左手臂从肩膀根部被砍断,悬在半空,只剩下一小片皮子。拉杰随即给晋塔捅一刀,把他的肠子捅了出来。
多尔白见部落长的一只手臂被敌人砍下,气不打一处来,赤手空拳地冲向晋塔。晋塔用左手把肠子兜进衣襟里,把脸转过去,一刀将拉杰的脑袋砍成两半,致使脑浆白哗哗地洒落一地。他说声“给你,懦夫”,踩一下多尔白的肩膀,跌跌撞撞地走了两三步后,左手变得没有力气,衣服下摆从手上脱落,肠子和其它内脏像洪水一样,从肚子洞开的伤口掉落到地上。他继续走了几步。肠子被自己的脚踩踏。大部分内脏掉到地上。最终他仰面倒地,死了。
至此,“无敌八兄弟”中的四个命归西天;两个受重伤;两个豪发未损。绒巴德萨的三个人丧生;部落长等四个人受了重伤。
晚上,部落长的儿子,即现在的赞拉跟几个同龄伙伴骑着骏马,笑呵呵地回家。出乎意料的是,很多尸体抛在那片草地上,无人照管。令人毛骨悚然的哭喊声传向四方。他的父亲拉杰的左臂被人砍断,鲜血随处流淌着。部落里尚能喘息的人们以最佳方式,或给他喝用水泡好的圣物;或给他吃糌粑糊糊(用茶把糌粑冲成糊状)。
“阿爸——”赞拉呐喊着跑到父亲跟前。
“儿——儿——儿子。”父亲把右手伸给他,结结巴巴地说完这么句不完整的话,便进入了昏厥状态。顿时,女人和儿童的哭泣声响成一片了。上了年纪的人往他的嘴里灌凉水,用手指头掐人中,用尽各种办法施救,这才使他醒过来,打起要喝水的手势:“水……水……”赞拉给他喝了一碗凉水。喝完水,拉杰瞪大眼睛,长叹一口气:“儿……儿子,赞拉……你要像养育儿女一样,经营这个部落……为了我……不……为了……我和今天死难的……所有乡亲们……报仇……要是不把‘无敌八兄弟(事实上只剩三个兄弟)’消灭掉……你就不配做男人……必须要报仇……你在……在我微弱的气息……断绝前……你……你答不答应?要是不答应……我死后埋在地下……也不能瞑目……你答不答应?”
他把右手伸向儿子赞拉。
赞拉咬住下唇,揩干眼泪,说:“阿爸,我答应……此仇不报,我不就不是你的儿子。”说完,他便握住了父亲的手。
拉杰也长长地叹口气道:“你用活人的热手,握住我这死人的凉手……答应报仇的事儿,在场所有人都听到了。这下我可以放心了。”他的嘴角堆出一丝笑意,向在场的人扫一眼,便到另一个世界观光去了。
次日。一个周游列国的瑜伽师来到此地,超荐所有在此次械斗中丧命的人,并将他们妥善入葬。
讲到这里,赞拉部落长将头埋得像果树的枝条一般低,用手支起额头,如同头痛欲裂的病人一样,一时说不出话来。
过了一会儿,他叹口气,抬起头,望着天空道:“就是这么个原因。”
尼夏缄默不语,手里拿着一根草,胡乱地在地上画来画去。
旺钦沉思良久——
我与“无敌四兄弟”之间连针尖大点的纠纷也没有。我不该无缘无故地伤害人家。但是如果不答应这个要求,就很难找到比这个更好的投靠的部落。没有个倚靠的地方,老是过这种流浪生活也太难了。答应这个要求,该借什么样的口跟人家打呢?如果自己不幸死在“无敌四兄弟”刀下……
想到这里,他打了个哆嗦,手中的鼻烟壶也险些儿掉到地上了。
昨天那个脸色如肝的小伙子和戴破旧礼帽的人端来茶和碗,给他俩倒了茶。
部落长介绍说:“这个是很有用的仆人,叫查巴赤松。这个高个子是我刚刚给你们讲过的多尔白……唵嘛呢叭咪吽……的儿子顿珠。”
那两个人看着旺钦和尼夏笑了笑。
旺钦问:“那么昨天的另一个人是谁?”
部落长答道:“有很多胡子的是我的叔叔。他家在龙吉。”
部落长看着旺钦,一脸严肃地说:“哦,正好。‘无敌八兄弟’只剩下三个了。鲁塔伤势严重,没过多久就死了。现在只有阿塔、珠塔和曲塔三个人。他们不像过去那么野蛮残暴。但这件事是我先父的重要临终遗嘱。这事要是办不成,就等于背弃誓约。毕竟我这个活人的热手握过死人先父的凉手。”
旺钦心想,自己有别人所没有的武器——叉子枪,不可能对付不了“无敌三兄弟“,绝对不可能。于是毅然决然地表示道:“部落长,俗话说,‘或者倏而一面就认识,或者相处三日才相知。’老汉我一眼就看得出您是个说话算数的好汉。为我的未来着想,答应您的要求。”
赞拉部落长说:“按理说,我不是个好斗之人。可是我握着先父的手,答应了这个要求。你有别人所没有的武器,我就把希望寄托给你了。你答应了我的请求。今后要是做了违背你愿望的事情,就不要喊我赞拉的名字。”
从此以后,旺钦、占堆、尼夏、沃玛吉以及双胞胎孩子正式成为绒巴德萨部落的一员,开始了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