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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在欢:16岁出走,辗转11年,终成作家


人物专访丨郑在欢:16岁出走,辗转11年,终成作家
 
16岁出走 辗转11年 终成作家
 
采访 / 零杂志人物非虚构团队 倪羽裳


 
十六岁离家出走
十一年间四处辗转
凭借写小说
他成为作家郑在欢
 
01
 
郑欢欢第一次试图离家出走是在十四岁。
 
那天他坐在花池边上,看着小孩子们没心没肺地玩乐,突然觉得所有人都比他快乐,连地上的蚂蚁都是。他在田野和树林里四处游荡,专挑没人的地方走,然后从书包里拿出日记本,第一次写下一篇不是老师布置的作文:
 
“我不想回家,我宁愿做个没有家的人。”
 
郑欢欢生于1990年,出生七个月,母亲因病去世。那时三鹿奶粉大行其道,奶奶养蘑菇卖了钱给他买奶粉。父亲长年在广州谋生,开摩的,在天桥上贩卖盗版书、盗版光盘。2007年广州市中心城区全面禁行摩托车,新时代到来,这些工作全没有了。
 
小时候父亲带回家不少武侠小说和《故事会》,郑欢欢囫囵吞枣地读。十一岁那年,父亲把他从奶奶家接回家生活,让他照顾继母新生的女儿。
 
“终于,我们还是走进了那扇蓝色的大门,说来也奇怪,村里那么多门,只有我们家是蓝色的,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见到过同样颜色的门。进门的一刻,我正式告别了自由的童年,进入了灰色的少年生涯。”(《暴烈之花》)
 
继母脾气暴躁,不管对自己的亲骨肉还是对他,她打起来都毫不手软。郑欢欢的少年时代过得并不好。骨子里软弱的他,在继母的强悍和暴力之下不得不逆来顺受。十四岁时,他第一次萌生了离家出走的念头,这种念头始终出现在他后来的小说里——
 
“天慢慢黑下来,连鸟都回巢了,只有我无处可去,就像一个多余的肿瘤,没有人欢迎。整个上午我都在林子里闲逛,整个树林只有我一个人和一些不需要南迁的鸟。我拿出小刀,在泡桐上刻字,每一刀都会留下汁液。我在好几棵树上刻上“天不公平”,最后以“我操你妈”收场。我也不大明白在操谁的妈,反正那一天我对世间一切都怀有恨意。”(《没娘的孩子》 2013年)
 
曾经有段时间,郑欢欢在外公家住了半个学期,外公说好不再把他送回家,最终迫于各种压力食了言,他又被送回那扇蓝色的大门。那次回去后他勤勤恳恳干活,老老实实挨打,再也没有跑过,就这样忍辱负重过了两年。
 
驻马店的2006年,郑欢欢十六岁,和继母大吵一架之后,他离开了那扇蓝色大门,再也没有回去。那个学期他吃住都在奶奶家,由于不愿回去,父亲和继母不再支付他的学费。
 
河南是对外劳务输出大省,这年春天,农村学校留守儿童的辍学率普遍升高。郑欢欢就读的学校也迎来了一股辍学高潮,三千多学生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郑欢欢顺应这场巨变,和同乡一起踏上了打工的火车。他以一个“逃亡者”的角色,逃离了那扇蓝色的大门,灰色的少年时代也随之远去。
 
“一个懦弱又无能的人,就只能逆来顺受了。后来又长大一些,我才掌握了一门为软弱无能的人量身定做的技艺,那就是逃跑,我一次比一次跑得远,在成功之前全是失败,直到最后一次一鼓作气,一下跑了七年,才算是真正的成功。”(《没娘的孩子》 2013年)
 
 02
 
郑欢欢离开驻马店,来到河北一个小镇,那儿有“中国箱包之都”的称号。那儿有大大小小的加工厂,加工世界各地品牌的箱包,从学生的书包到女士手提包。
 
郑欢欢在一个小作坊里打工。小作坊里一共只有七八个人,老板也干活。进来的第一年,是没有资格踩缝纫机的,郑欢欢只能在旁边打杂。在其他人做包的时候,他在旁边剪线头。刚做完的包是里子朝外的,他就负责把包的正面翻出来,套上塑料袋。
 
郑欢欢第一次独自在外生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当时一个月工资很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没有放假的时间。那时候他个子长得不高,每天只能吃土豆。他在河北小作坊里呆了两年。
 
“做饭的是老板他娘,老太太不舍得放油,土豆几乎是煮熟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天天吃饭就跟吃药一样。”
 
在河北打工的时候,宿舍没有电视,他就只能和同住的工友一起看武侠小说。当没书可看了,郑欢欢就自己写,每天下班后趴在床上写两页,第二天给工友看。他用三个月时间写完了一部长篇武侠小说《龙门剑客》。从此,郑欢欢开始正经写小说。
 
那时他的写作过程中没有丝毫痛苦,可以说是全身心地享受。
 
后来郑欢欢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写少年时代的自身经历。当时他没有电脑,写在一毛钱一本的算术本上,为了省钱,写得密密麻麻,连本子后面的封皮都写满了字。他写了十几个本子,大概十万字,很多年之后再看,觉得失败。
 
“那时候写作,是为了证明自己厉害,这是那时候的写作原因。除去这些,唯一让我写作的动力就是自己的苦难。因为没有人可以去诉说,我感到委屈和不公平,只能用这种方式去发泄。当然我也不想让人知道,这本小说一个字也没有让人看过,对于我就像自己一样隐秘。”
 
2008年,郑欢欢决定去浙江投奔亲戚。
 
大姨家开了一家水果店,在那里做小生意。小姨在浙江某个小镇的一家塑料厂里工作。郑欢欢会踩缝纫机,小姨便介绍他去了塑料厂的一个姊妹工厂,制作外贸鞋子的。他新上手,只能做最简单的鞋子。他做的那款鞋子的代号是54652,用缝纫机将三块皮的料軋在一起。
 
2008年金融危机,外贸厂鞋子卖不出去,工人做的货也少。老职工从每个月挣五六千块,到只能挣两三千块。郑欢欢当时每天固定做两筐鞋,一筐二十双,一上午就做完了。下午就和表兄弟们去打麻将,上网吧,过得很快乐。
 
“那几乎是我们最快乐的一年,卖水果的生意很好,出门就是本市最大的农贸市场。我找了一份很轻松的工作,每天只上半天班就跑回来玩了。表哥喜欢电子音乐,电视里经常放着的士高碟片,走在路上就用山寨机放得震天响。”(《傻瓜的爱情》)
 
 03
 
2009年,郑欢欢从浙江辗转到北京,住在堂姐家,第一次住上城市里的楼房。
 
堂姐在北京丰台的一家批发市场批发部队用品,例如望远镜、放大镜、衣服、军用包等等。他在批发市场做销售和运输,每天从早上七点干到晚上六点。
 
2009年,郑欢欢在网站上看到一个小说比赛,十万块奖金。他抱着试试的态度参加了,用笔名郑在开始写小说。
 
当时他19岁,没有电脑,写作工具就是一部诺基亚N72手机。他边写边上传,用手机写一千字左右,就上传了。这也导致写的两篇小说都没有用word文档保存,其中写的一篇玄幻小说后来就找不到了。
 
因为一天要工作11个小时,他写作的时间不多。小说写到一半,他决定请假回家一个月,专心把稿子写完。那时周围的人都很不理解,觉得写小说肯定是有文化的人才干的事。
 
把小说写完后,郑欢欢又回到北京继续上班。他同时写了两篇小说,一篇是玄幻小说,写了十万字,最终不了了之。另一篇小说偏文学,名字叫做《有关乐子的不同寻常的三百零八天》。
 
故事是关于一个年轻人和两姐妹的爱情故事,那两姐妹深沉、成熟,她们建造了一个地方照顾流浪的小孩。主角乐子是一个杀手,他闯进去帮她们一起照顾那些孩子。后来这篇小说获得了三等奖,比赛主办方说要帮他出版,当时郑欢欢什么都不懂,也不知道要有个word文档形式的作品给出版社看。
 
也是那个时候,郑欢欢在网站上认识了现在的挚友、写作道路上很重要的一个朋友——魏思孝。当时两人都初出茅庐,在网站上参加小说比赛。网站上大部分人都在写网络小说,郑欢欢看了魏思孝的作品,很有文学性,觉得很不一样。
 
魏思孝是一个文学青年,读王小波,写的小说现实荒诞。而当时的郑欢欢只是凭感觉瞎写,也不认识任何一个写作的朋友。郑欢欢和魏思孝因为热爱写作走在一起,因为对写作真诚的态度没有分道扬镳。郑欢欢这么评价好友魏思孝:
 
“魏思孝,我现在叫他魏老师,是一个农民般勤恳朴实的写作者。但他的作品,却写出了年轻人的猥琐、窘迫、荒诞和纯真。”
 
魏思孝在网吧帮郑欢欢把《有关乐子的不同寻常的三百零八天》从网站上一章一章地复制到word文档里。网站上排版特别乱,他复制了一下午,把小说贴到文档里,处理格式等。后来这篇小说就保留了下来,十万字左右。
 
郑欢欢在这个网站写小说,认识了当时的女朋友。
 
“她就是在那个网站上看小说,她看我写的东西还不错。所以09年这一年称得上是真正开始写作了,算是一个人生的转折点。我现在二十七岁,十九岁时候的事情,八年时间,其实变化还是很大的,因为写作。”
 
八年过去了,郑欢欢依然保存着那部诺基亚N72手机,里面有他和女友发的数百条短信,一直舍不得扔掉。手机买回来大半年就用它打了二十万字小说,掉漆严重,用了一年多就不大好使了。他用这部手机打出来的小说获了奖,用奖金买了电脑,从此开始用电脑写作。
 
领奖时他和承办比赛的网站签了一个十年的合同,在那网站上发表作品,当时他的笔名叫做郑在,那之后他辞去了批发市场的工作。后来他搬到当时的女友家住,正式开始写小说。
 
后来他再写东西,觉得不能再用这个名字了,就在笔名里又加了一个欢,郑在欢。
 
 04
 
二十岁、二十一岁的郑在欢,年轻、好奇、热爱音乐、文艺。
 
他爱听摇滚乐,最喜欢NIRVANA,柯本是他的偶像。他认为柯本是那种才华配得上美貌的人。“比他伟大的音乐人有很多,但他具有明显的辨识度,当你把他作为偶像,别人也就基本知道你的审美是什么样子。”
 
他去学吉他,把音乐当作更直接的表达方式,他也把自己的音乐称之为写作之余的边角料。他写歌的时候,通常是极度开心或者抑郁的时候,他把即时的情绪写成歌。曾经他有过组乐队的打算,由于条件不充足,没有组成。
 
“所有想做的事情,都是时间的产物。只有在那个年龄段,你会干。”
 
年轻时他觉得玩音乐很酷,过了几年,就觉得这事儿不酷了。但郑在欢始终没有放弃这种直接的表达方式,只是从一腔热血变得踏实和自知。
 
2012年,也是他的写作真正成长起来的一年,他在杨黎主编的《橡皮》上发表了第一篇自己满意的小说,写了三个年轻人相约自杀的故事。那时候富士康的事情闹得很大,他想起了他那些出门在外的同伴们,他们过着和富士康员工差不多的生活。甚至是郑在欢自己,也有过这种生活体验。
 
2017年,郑在欢出版了小说集《驻马店伤心故事集》,这部小说分为《病人列传》和《Cult家族》两个部分,分别完成于2013年春天和秋天。那时郑在欢二十三岁,没有工作,还在立志成为一个厉害的作家,还以为成为一个厉害的作家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
 
他那时候只是纯粹地写作。
 
这本书起源于偶然,他写出第一篇,发现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因为彼此关联,写得很快。这个十六岁逃离驻马店的少年,最终选择写下这些故乡事,里面自然有他自己的影子。郑在欢试图通过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讲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也试图还原记忆里那群人的生活状态。但他认为,如今的自己已经不会这么赤裸裸并毫无顾虑地写下这些故事。
 
“我在农村长大,熟人社会,每个人都认识,后来我开始写小说,他们毫无疑问成为我最直接的素材。在这一系列故事里,我没有用小说的方式处理。这不是说没有虚构的地方,我只是沿着真实的脉络处理素材,不去提炼主题,也不做评判。”
 
语言轻松诙谐,故事沉重阴郁是郑在欢的写作风格。他说他喜欢喜剧的方式,即使写下的故事难过而残酷。他想尽可能从无常的生命中发掘永恒的幸福和美好。
 
他现在的生活状态,有时忙有时闲,有时候连续几天喝酒,有时候几天不想见人。他对于生活没有理想状态,“因为永远不会满足,所以感受当下就好。”
 
这么多年过去,十六岁逃离驻马店的郑欢欢,成为了作家郑在欢。四处辗转的十一年里,过得好与不好已不再重要。他取自己名字中的一个欢字,篡改李白的诗,把“人生得不得意都须尽欢”作为各大社交网络的签名。
 
现在回过头来,他看着自己写下的作品,觉得它们已经不再属于他。而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写。




 
作者:倪羽裳
来源:零杂志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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