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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戈壁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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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戈壁放歌

——简评楚秀月散文集《戈壁的黄昏》

 

作者:郁枫

 

楚秀月给我的印象是热情、活泼、直率、坦诚。她身材高挑,四季都留着大波浪披肩发,长相姣好,即使熟识之后,也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掩藏不住的野性美。她常说自己是新疆人,也算是,因为她生于新疆,长于新疆,但终究她还是地地道道的汉族人。大概是应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古话,她的身材、鼻梁和眉骨还有眼神以及言行举止的确有新疆人的特征。她开始写作的时间并不长,但她的创作成绩却令人刮目相看。

还是在前年的某个时候,有一次见面,她告诉我要为自己的家乡写本书——那种专门写给新疆的有关的人和事的书。我当时只是随口说了句:“好啊,很好的想法!”之后,这事就过去了。今年的时候,她再次告诉我,她的书稿已经完成校对。我当时并没有问她写了些什么内容,只关注花了多少钱,印张多少,由哪个出版社出版之类的话。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写作者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我这个不成功的写作者被出书的苦恼逼仄的尴尬状态。楚秀月对于花多少钱并不很在意,她所在乎的是,怎样写一本能把自己的身心都交给故乡的书。她说:“出版书籍的花费于我而言是不小的数目,但能为家乡写一本自己满意的书,却是我的一个心愿。”

今年,楚秀月的散文集《戈壁的黄昏》付梓出版了,简洁的封面、精美的内文设计以及印刷都非常惹眼,一下就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我认真地阅读了《戈壁的黄昏》的所有篇章,感动之余,就想写一点感受。

我以为,新疆的戈壁,给予作者的不仅仅是大量的写作素材,而是作者的生命成长之根,是其同戈壁一样坦荡无垠的广阔胸怀。她的童年、青年几乎都是在新疆建设兵团度过的,她所看到的都是父辈们劳作的辛苦、生存的不易。她在散文里以寻根的方式,追溯奶奶、父亲、母亲在遭受歧视、缺吃少穿的年代由河南、甘肃向新疆的“逃离”,然后认定那块土地能够容身,能够养命,然后,就把自己一生的希望融入到了那块土地里,和土地一起经受阳光雨露,经受荒芜和丰茂。她的母亲一生都相信有土地就能活命,曾无数次的说:“是土地给了我生命。”而父亲在实行包产到户、家里分到20亩土地的时候,没有说话,默默地围着土地走了两圈,之后,兴奋地说:“我也有地了!有地了!”这是一代代在土地里刨食的农人们对土地的热恋,对土地的珍爱。她的母亲不是兵团的正式职工,就自己动手在戈壁开荒、种菜。戈壁的石头何其多,可母亲硬是不管不顾,从早到黑的拣,就一定要开出自己的土地,种出自己的庄稼。那种土地之根,那种家园之根,从小就种在了作者的心灵里。要不是看楚秀月的文字,我真不知道,她与新疆还有这样难分难解的牵系。我有时候想,对于一个写作者而言,其所经历的一切,也许是她一生用之不竭的写作源泉。而之于幸福,那些加于生命的苦难,也终会成为她的命运之根。

我在农村长到十九岁,十五岁时候,我就是村里年龄最小的农民。那时候,一些在农村因各种特殊原因待不下去的人,都偷偷去了新疆,好几年都杳无音讯,但多年以后,他们会突然出现在村人面前,诉说新疆的广袤、富庶、包容、亲切,有些还成了建设兵团的职工。那时候,我曾经不止一次的向往新疆,向往有能力做一次“出逃”,为生命找一个“归处”。

楚秀月以朴茂的文字,细腻的情感,写下了对新疆那块土地的挚爱。他们几代人,都是靠那里的土地生存的,只要你愿意下力气,你就会拥有土地,就能够活下去,就能够期待明天。作者之所以对那样的生活,那样的日子念念不忘,正是基于对那片土地的感恩,对那片土地的深情回望。也许,那种感恩,会使一个写作者更多地审视当下的时代,看出历史进程中生命个体面临生存困境的期望和坚持。在土地里刨食的人们,他们的思维一定是带着土地属性的“土地思维”,怎样种庄稼,怎样养家畜,怎样的渴望丰收,怎样的抚育子女?完全顺应的是一个“活着,活得更好”的思维逻辑。对于外边的世界,他们尽可能地不予关注,因为他们知道,外边的世界再精彩,凭他们的力量也无法进入。能够使他们安身立命的,就是脚下的土地。有土地,心里就踏实。有粮食,就不会饿肚子。这也是人生的无奈,也是人生的根性觉悟。在远去历史的距离感中,那种土地情结,正是我们民族的一个酸楚的痛点。

我以为,一个写作者必须要有悲悯和感恩的情怀。悲悯和感恩会使写作者的善良超越苦难,超越自我,并成就敏锐、智慧的眼光。在《戈壁的黄昏》里,作者以多维的视角写自己的奶奶、父亲母亲、亲戚朋友,兄弟姐妹,他们的喜怒哀乐,都以真实可爱的模样跃然纸上,有时候坚硬得像砂砾,有时候柔软得像棉花,有时候脆弱得一碰就能流出眼泪。在《何处安身立命》《大地上的沧桑》《祖母亲亲》《土地上的母亲》《剧团生活》《戈壁的黄昏》《我的母亲》《我的父亲》这些篇章里,作者就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她以平常心叙述着一切过往,看不出她的幽怨、听不到她的愤怒,即使仅有的哀伤,完全都淡化在时间的长河里,呈现出超然的洒脱。而她,更多地透过奶奶、父母的辛苦和艰难,看到生活中小小的幸福和真实的快乐。我以为,当一个人学会站在苦难之上思考的时候,生命中许多的挫折失败无奈才会化作生命自身的养料。我能理解兔子逃跑、母猪突然死亡后母亲的号啕大哭,我能理解父亲脱土坯垒院墙的努力,我能理解刘星爬上家门口高压电线杆自杀的心境,当生活的希望破灭,人们能做的就是给情绪一个“出口”。但有所不同的是,前者选择了坚持,而后者选择了毁灭。作者正是在这些对生命莫名的痛惜中,带我们进入到她遥远的故乡,看清生活一直向前走的真相。读作者的故事,倍感亲切,感同身受。她不是刻意地去营造一个吸引人们眼球的氛围,而是让读者一起进入一个时代的“场”,汇聚欲应,觉悟生命,并准备迎接一切挑战。在作者的作品里,淳朴善良是不言而喻的,《阿利和花脸》《戈壁上奔跑的少年》《酒事》都是其中很优秀的篇章。在《酒事》里,作者写下这样一段话:“我赶忙拾起鞋给母亲穿上,搀母亲回家,或许因为饮了酒的缘故,母亲粗糙的手很温热。那一刻,我突然感知到母亲的不容易,跟在我身后紧紧拽着我手的母亲,更像个孩子,而我,却在瞬间长大。”我读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就被什么东西触动了,泪流满面。在作者的文字构筑的场景中,总有这样许许多多的场景,毫无声息地使人的麻木得到濯洗。

我以为,一篇好的散文除过真情实感以外,文字的魅力是不可缺少的。就像是一棵大树,故事是树干,而文字是枝叶,只有枝叶繁盛,大树才能根深叶茂,古木参天。而文字的自然流畅,并不是每个人能够自由驾驭的。它是作者在对世界、对人事缜密观察、体悟基础之上的锤炼和积累,是作者心灵外化的体现。

《戈壁的黄昏》给我的感受是,文字简洁、流畅、自然,呈现出诗意化的表达倾向。这无疑增加了读者阅读的愉快感和趣味感,也给人一种阅读的时尚感和代入感。在《戈壁的黄昏》一开头他这么写:

“40年过去,我依旧怀念家乡戈壁的黄昏,仿佛拥有了这段时光,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她把戈壁的黄昏和一个世界联系起来,把一个黄昏与自己的生命和父辈们的生命、命运联系起来,写出了天人合一的自然意趣和生命的痛感。

她写蒲公英,写奶奶给她泡蒲公英水喝的慈祥;

她写父亲黄昏牧羊归来手里托着小刺猬的淳朴;

她写秋日黄昏母亲捡包谷归来的辛苦;

她写冬日黄昏和父亲、弟弟妹妹一起去营部看电影的兴奋、幸福。

一个戈壁的黄昏,竟能蕴含那么多的充实和温煦,怎么能不让人怀念呢?

我还以为,一个写作者能够把自己所经历的一切,毫无遮拦、毫无夸张、毫无做作地讲出来,就是一种对生活、对生命的忠诚。

 

其实,我和作者有类似的经历。我生在农村,在农村一直长到十九岁。即使后来进入城市之后,我都羞于对人讲起自己农村的出身,那种自卑一直伴随我度过中年时光。因为那种特殊的标签,会使人在光鲜的城里人面前无端矮下去半个头,甚至,找个媳妇都成为硬伤。作者勇敢的站在土地上,为终身农事的父母,为历经苦难、艰苦创业的戈壁人写下远去的故事,本身就是一种纪念,就是对戈壁和土地的赞美。

周国平说:“一个经历重大苦难的人仍然能够如此真诚地为生命祝福,必定不是出于坚强,而是出于善良。因为没有善良的训导,坚强会走向仇恨。艺术家是生命始终不渝的祝福者,用艺术祝福是生命的苦难升华。”

楚秀月,正是以《戈壁的黄昏》向新疆那块土地和生命祝福的人。

我也以为,楚秀月的《戈壁的黄昏》有一些不足:因为整个文集都写的几乎是自己家族的故事,视角就显得狭隘,缺少了对生活在戈壁上不同群体,不同人物生存状态的关照,对新疆生活的整体化构建缺少了历史感。另外,对于写作者而言,写作亦不能完全照搬现实的生活,不能只成为摄像机,而应该有自己思想和立场的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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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郁枫,本名范宗科。陕西省宝鸡市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宝鸡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著有诗集《生命的颜色》《在阳光的侧立面》《秋天最末的忧郁》,随笔《走进诗经》,长篇小说《热土》《尘嚣》,中短篇小说数十篇。在报刊网络发表诗歌、散文、小说、文学评论60余万字。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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