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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语的日常与时代诉求

诗语的日常与时代诉求
——董喜阳诗歌论
 
覃才
 
诗是一门语言的艺术(瓦莱里语),它根植于日常与时代之间,照应着日常与时代的表现种种特征。日常是诗人的日常,也是诗歌与语言的日常,它让诗人、诗歌、语言保持着差异性。时代作为日常的上升层面,它本质是日常的,它把日常时代化、艺术化,显示着日常所具有的时代意义。当代著名批评家陈仲义指出:“诗性语言无疑是语言中的尖顶。它是生命体最生动的掠影,是自由意义的最大挥发,是有限人生的最大精神可能。”在日常与时代之间,诗语作为顶尖的语言,它既让诗人、诗歌、语言保持自身差异性,又最合理地展示日常与时代。董喜阳的诗歌写作,明显的表现出根植于诗人自身的经验日常、地域日常、思维日常特征,他在对日常的诗写当中,展现出把已有的日常带入诗语的维度,并通过诗语来反观当下时代所表现的特性。
 

 
瓦莱里在《文艺杂谈》中写道:“语言所包含的情感能力与它的实用性,也就是直接具有意义的特性混合在一起。在日常语言中,这些运动和魅力的力量、这些情感生活的精神敏感性的兴奋剂与平常和表面的生活所使用的交流符号和方式混为一体,诗人的责任、工作和职能就是将它们展示出来并使它们运作起来。”诗人在生活当中面临着诗人所具有的日常,他在无数次相遇自身的经验日常、地域日常、思维日常之后,逐渐具备驾驭、提升这些日常的能力,即以语言进行复制、叙述、艺术化日常的能力。诗人的这种驾驭、提升日常的能力,既增加诗人对日常生活的实际认知感,又构建其艺术日常的真实性与诗性。在语言当中,诗人沉醉于这种特殊的能力,他在愉悦的完成书写的同时,也在完成某个日常。
在董喜阳的诗歌中,他具有并保持着这种驾驭、提升日常的能力,他在诗歌《胃病》写道:“昨日蓬松而杂乱的阳光/包围桌布,时间的胃像生病的枝桠疼痛/不想起床。我开始厌弃一切食物/胡萝卜、油麦菜、紫菜蛋花汤不入口/这些沉默的信笺,此处没有豁口与开头/我斜倚在床边,接受各种与生活有关的/词语、事物,如大山在雷声歇息后的挤压/关上门窗。我在自己屋里发怨言/甚至不敢大声说话,惧怕得罪人/整个下午,我像一只小狗掩埋在纸里。”在这里,“胃病”可以视为诗人经验日常的一个表征,诗人在驾驭、提升胃病这一日常当中,赋予其诗歌语言的意味性、指涉性、诗性,即“这些沉默的信笺,此处没有豁口与开头/我斜倚在床边,接受各种与生活有关的/词语、事物”,结果就是:他把生活的日常带入诗语之中,交给诗语对之进行意义呈现、指涉。
诗人在日常当中活着,他明显的作为日常的一个组成,其本身也是日常的,这种诗人本身的日常性,进入书写语言之后往往具有强化日常诗写的功能。诗人凭借这种自身的日常性与实在的日常,能够的语言的诗写当中,展示同时自身的情感能力与语言的功能性。“雪看来是不会停了/在我的印象中/它的耐力没有这么好/公园的野性涨起来/街道的棉被抽调一半/孩子们的目光中灌满了雪片/童年,坐在一缕干净的光上/远走的日子向我招手/不再饱满却青春的波纹/沿着河边捡着星辰的勇敢的湖水/揉搓着珠贝红肿的脚趾/这时雪落,我不想依偎火把/抱头哭泣。”(《雪落故乡》)“雪”和诗人都作为故乡的冬天的一个日常事件,诗人经历雪和雪的这个日常事件,在书写语言当中具有关于雪的日常诗写能力。所以,在真实的诗写时间当中——雪看来是不会停了,因为诗人自身的日常性与实在的雪的日常同时作用,强化了董喜阳当下即时的日常诗写与诗语意味。
在诗歌《刮胡子》中,董喜阳写道:“一天我只做了一件事——刮胡子/刮掉苍老与内疚,刮掉时间的疤/是的,我变得轻了/轻的像高傲的枝条,在寺庙里演说/它向上天伸出手,掰开一个词/没有温度和体温的红色的词/像是从唐宋走来的,民间艺人形象/她诚恳的说着,对自己不利的预言/说着期限的生死/哦!我的精血和痛楚,喂养了多年的胡子/现在属于新鲜的事物/不能再碰触它,像我的誓言摞在床边/随时吃光我的稻草——我的另一条命,胡子。”“刮胡子”因为诗人与日常的在场,在诗人董喜阳的诗语当中,暗示出他对时间、生命及时间与生命意义的思考,在这一诗语的思考当中,表露出诗人多种的日常体验、诗语技巧,最终超越单纯的“胡子”。
诗人是一种日常,他同时也和语言经历着日常,在诗人、语言、日常之间,诗语作为一种抽象的语言协议,把它们三者巧妙的统一起来,并带向诗歌与语言的意义可能。
 

 
在时代当中,诗因语言方面的特质,它必然的与时代发生关联。不管是滞后、在场、超前,时代都会进入到语言之中,并且语言也会对所接受的时代施予幻想(书写)。诗人面对时代,直接表现为面对时代的日常、时代的事件,诗人跟随着时代的日常、时代的事件以获得时代的话语,诗人的这种时代话语可以继续深化为诗语,这是一种诗歌语言的道路。作为时代之中的诗歌写作者,董喜阳直接面对着当下的时代日常与时代事件,他具备驾驭、提升时代日常、时代事件诗语能力。在诗歌《落差》体现为:“刚刚,只是一小会儿。我的内心/高峰期拥挤的街道,站满了无数的警察/他们被别人指挥着,像是此刻我丢在屋里的/气力,道德和法律规范的附属物/这个早晨,雾气到处弥漫/类似多年前,一个雍阔的少妇从泥土的/孔里逃离而来。”
时代的诗歌或时代的语言,它们的意义,在于通过“诗语”这一尖端的语言,能够完成对时代本身或时代当中个体的暗示和揭示。时代是由无数个连续日常建构起来的,诗人和他的诗语经历着这些日常,在上升至艺术的时候,即完成一首诗歌之时,又能够表现时代。“我更加深沉的怀念一年的某一天/这感觉比任何时刻都更加的可怕/清算下内心中淤积的储蓄/生命的内存变小,光阴开始余额不足/这种反差让人忙乱,对审判/无从下手。尚可配置使用的光阴/像是一场征战,我的武器堆在库房/相互拥挤。它们似乎厌倦了一中午的蝉鸣。”(《怀念某年的一天》)在诗中,当下时代特征的表现,直接对应着人类社会日常生活的科技现实,即诗中的“内存、余额、配置”,这种时代表现进入诗人的意识、思维当中,也进入了时代语言之中,在诗人施予其个人的体验、思维、语言诗写之后,就既表现诗人个体的意义,又表现语言、表现时代。
董喜阳的诗中,时代表现出一种惊异的特性,这种惊异是《怀念某年的一天》中的,“我一生的光景和这个正午何其相像/繁忙的偏头疼甚至让我怀疑/谁才是我的主人/医生们奔跑着,朋友们忙活着/我的家人/传死讯的人已到门口。”“医生”象征着时代,它作为时代的一个事件,非常突兀、怪异地作用于诗人主体上,并且它产生诗人了日常的惊异事件与诗语意味。
然而,更多时候,董喜阳对当下时代的叙述,融合了其现代的城市体验与诗语张力。在《溪水边》中,他写道:“清晨,向站岗巡逻的空气吹口哨/向虚无的物质打响指/站在光亮之中,衣服开始褪色/我思念攀登的山顶、山坡都披着光/雏鸟在其上练习飞翔/ /沿着城市笔直的街道/在低洼处,在小胡同里吹拂。”诗中,“站岗巡逻、街道、小胡同”是时代的体现,它们本质上属于时代的范畴,而“向虚无的物质打响指、我思念攀登的山顶、山坡都披着光、山谷里打铁的声音策马掠过”则是诗人创造的诗语,诗人在诗语当中,清晰地看见时代与自身。
美国文学理论家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指出:“诗人是一个社会所认可的或推崇的白日梦者;他不必去改变自己枕于幻想的性格,而是要持续不断地幻想下去,并公开地发表自己的幻想。”诗人在人类时代之中是普遍被认可与推崇的,他们的诗语,即对时代施予幻想的书写能力,是具有存在与延续意义的,诗人所致力的一切,就是保持其在时代与诗写当中的严肃性。董喜阳作为一个诗人,他创作的诗歌文本,鲜明的展现着他对时代的幻想,并且他的这种诗语幻想(书写)关照与呈现着时代。
 

 
21世纪是网络的书写时代,它一方面把诗人个体形成的写作经验、体验、技巧,日益成为共有、普遍的写作资源,即社会大众已经普遍具备对语言的消解、淡化能力,使诗写丧失作为语言本体的差异性。同时,它又在另一面自觉而隐性的强化当下诗写差异性,它迫使诗人自身反思这种大一统时代写作方式的出路。总的来看,网络的书写时代,既是诗写差异性不断丧失的时代,又是诗写差异性重新强化与重构的时代。这个时代“存在着两种历史性。一种历史性是讽刺的、甚至是嘲讽的,充斥着曲解,在这种历史性中,每一时代通过把自己的关心、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它时代而与之竞争,就如同与外国人竞争一样。它是忘却而非记忆,它是解体、无知和外在性。但另一种历史性(没有它,第一种历史性是不能的)是把我们与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维系在一起的兴趣,是过去借助持续的变化在我们身上找到的、带给我们的生命,尤其是过去不断地引入到每一个创造者那里的生命:他在每一幅画中重新激活、重新推动、重新开始过去的整个事业。”
很明显,当代诗写经由了口语写作的、反讽叙事等阶段之后,越来越注重语言,特别是诗性语言的强调与运用,它似乎能够重新激活、推动与开始当下诗歌的诗语书写,从而变成一种新的诗写标准、范式。回归语言的诗写有望打破网络对当下诗歌写作方式钳制,和解救诗人被共有的网络诗写经验、体验、技巧统治的局面。因而,在这种诗歌语言书写的可能性背景下,现代诗语作为与语言最接近的尖端语言,它能够敏锐的显示出网络时代下语言发展的日常特性、时代特性,它为提供诗人诗写的向度。而且,诗人因其与诗语的亲缘关系,他们又能够驾驭当下诗写的日常特性与时代特性。
在诗人董喜阳的诗中,他合理的对当下诗写的日常特性与时代特性进行驾驭,并进入诗性语言的书写维度。这一诗语的书写,既强调语言作为本体的魅力,又诗化日常与时代的种种表象与实质。“街道披着春色,红灯变浅/温暖的电量严重不足/柳条青绿,这部分被收编的人马荡漾/邻居泛白而生涩,它们是冬天的间谍/谁把阳光与药丸一起压进体内/剪短高压线,疼痛发烧冒出豁牙/风对着岸使劲的刮着/风是风,岸是岸,我是自己的归处/贴于时间的商标滑落/泛滥的明媚里,我和风光一起失控。”(《短片》) “春色失效,电脑按纽过期/忆起兄弟往昔,撕毁感情说明书/而后嘲笑像鱼雷炸开纸上河流/我向苍穹跪倒,估计活不到那么大的年岁/一万年也像昙花,抖进灿烂/衰落无关风月,时间止于肮脏酒袋/请热爱奔跑的羚羊/它们踏起的灰尘像帕子后的暮霭/朦胧牵手,熨平颤抖木桥/一条倾斜的春色,一条蜷缩。”(《复制青春》)我们看到,诗语把握着诗人董喜阳的街道、邻居、风光、春色等日常状况,这种“诗语把握”是具有时代意味的,诗语为所有人呈现着这种日常与时代的意味。
在诗的思维中,日常与时代既可以作为诗歌书写的内容,也可以诗歌语言的一种当下的诉求,它强调着诗语的差异性、深刻性、诗性。诗人在诗歌书写当中,所具有诗语的日常与时代诉求,可视为他们的一种表现风格,对于这种风格,海登·怀特指出:“被艺术家选择来再现内部或外部经验的那种风格,它一方面包含了一种特殊的标准,用以判断某个特定的再现何时具有内在的一贯性,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转换系统,使得观察者把影像与特殊的客观化层面上再现出来的物体联系起来。”可以看出,对于诗人董喜阳,他的诗歌当中,诗性语言贯穿于其日常与时代的叙述与表现之间,支配着其诗歌核心与主导性的表达顺序,它既作为诗人的话语方式、表达方式、表现方式,又催生着诗歌的内在意义与价值。
诗歌因其所具备的巨大书写群体、自由形式和多指的话语面积,俨然变成了人类日常与时代的最大在场。而作为诗歌在场的深刻的、实质的、隐喻性的诗语,它青睐个人,也需个人将其发现与表现。从这个深刻的、实质的层面来看,诗人熟知人类的日常与时代,他们也作为一种更为深刻的的日常与时代,构建着现实的日常与时代。诗人董喜阳作为当下诗歌书写群体成员,他在的诗歌书写过程中,一直致力于观照、挖掘并呈现其所具有的日常。与此同时,他诗歌日常的在场,往往又敏感的指涉时代的多种表现特征,他思考着当下时代背景下人、事、物所处的种种状态,他的这种日常呈现与时代指涉,是诗语性、诗性的,他表达并建构着诗语对日常与时代的诉求。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