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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不得不防的4个网购陷阱


不得不防的4个网购陷阱
 
 
资料图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节即将来临,天猫、京东、苏宁、唯品会、拼多多、网易考拉海购等电商均已厉兵秣马,准备“开战”。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双11”全网交易额突破1800亿元,再创新高。
 
  然而,在电商频频传来捷报的同时,各类消费问题却层出不穷。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统计受理的消费者“双11”维权案例显示,“双11”后一个月内是消费者投诉高峰期,数量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5年比上年增长18.60%,2016年比上年增长26.27%。基于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8年来接到的用户维权投诉数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双11”网络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严防电商专供、赠品“猫腻”、先涨后降、预售等网购 “陷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等提出了建议供消费者参考。
 
  1 电商专供没明确标识专柜验货不靠谱
 
  同样的纸巾,为什么网上买的薄很多?同样的羊毛外套,为什么网上买的羊毛含量少很多?近年来,在电商促销中线上线下很难找到同款商品,而专供线上销售的商品被称为“电商专供”,这让消费者很难真正比价获得实惠,同时也被“专供”商品“耍得团团转”。
 
  所谓“电商专供”商品,是指企业专门为电商生产且只在网上交易、与实体店所售型号略有差别的产品,其特点有二:一是销售渠道单一,只在网络上销售;二是价格优惠。该类商品通常参照实体店的某种产品型号作出一些改动,多数情况下是为了降低成本,因此售价会比实体店低一些,当然质量也会差一点。
 
  消费提醒:“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商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观察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俗话说“一分钱一分货”,实际上“电商专供”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的商品。“电商专供”商品多出现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中,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如遭遇“电商专供”上当受骗,消费者可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维权。下单前要仔细查看商品的介绍,并保留订单截图、与卖家沟通的聊天凭证等相关凭证。
 
  2 赠品藏“猫腻”难享常规售后服务
 
  电商促销的惯用手段之一是商品附带赠品,而一般情况下,赠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卖家通常都会以是赠品为由拒绝保修。以购买大家电送小家电为例,消费者购买冰箱赠送一个电饭煲,冰箱可以享受正常保修、退换货服务,而电饭煲却不能享受质量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三包政策”规定的保修服务。此外,还有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商家活动介绍页面明确显示有赠品,收到货时却发现没有赠品。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网络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附赠的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因此,商家此举与法律相违背。
 
  消费提醒:消费者下单前,对于商家宣传的活动页面要进行截图保留,以防商家不按承诺发送赠品。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赠品也要保修。赠品通常都没有发票,所以质保卡就是赠品保修时的唯一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让商家在质保卡上加盖公章。这样一来,如果诸如电饭煲这样的赠品原厂承诺保修期长达3年,那么消费者凭借质保卡同样可以享受到原厂提供的3年保修服务。
 
  3 先涨价后打折与实际宣传折扣不符
 
  “双11”临近,各电商平台宣传促销势头正旺,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电商促销活动更加考验消费者的“智力”,预售、定金膨胀金、各类满减红包、直降红包、返现券等优惠活动,以及7天或30天保价政策等举措,让消费者“傻傻算不清”。
 
  “双11”之所以屡创销售奇迹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价格优惠,一般网络商家都会把一年中商品的最低价放在“双11”当天,价优也是吸引消费者“双11”“剁手”的主要因素。而为了制造出“双11”价低的感觉,先涨价后降价已经成为电商行业“潜规则”。举例来说,某款女装平时的网络售价为200元,标示原价为300元,在“双11”前商家突然将原价标示为390元,活动为打五折,实际销售价格为195元,比平常售价只低5元。实际优惠力度远不及促销宣传的那样大。
 
  虽然2016年“双11”前,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多部委相继出招,对“双11”促销活动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然而依旧有不少商家打着“全年最低价”的旗号欺骗消费者。因此,今年“双11”期间,相关监管部门任重道远,消费者也还需擦亮眼睛。
 
  消费提醒:消费者面对商家的轮番广告促销,需保持清醒,货比三家;对于心仪的商品,平时就关注销售价格,并与“双11”价格进行对比,判断是否能得到真正的实惠。而对于某些商家先涨价后降价等行为,可以积极向平台和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4 预售模式“坑”不少规则不清“陷阱”多
 
  电商平台推出的预售模式,较好地解决了“双11”当天由于流量过大导致的系统瘫痪等问题,同时也方便商家作出精准的销售预估,提前备货。
 
  所谓预售,即商家提供支付定金(订金)的方式,让消费者提前购买,“双11”当天支付尾款,“双11”后发货。不过,商家在预售环节玩起的花样以及各类眼花缭乱的预售活动,却被消费者频频吐槽。
 
  一般来说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对于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定金不能退(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而订金能退。而很多商家预售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基本上都为“定金”,虽然定金可翻倍看似十分优惠,但如果消费者在支付尾款前不想购买了,则定金不退还。
 
  《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网络预售模式”属于监管范围,其第九条规定,各大电商平台(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消费提醒:对于预售款商品,不要轻易支付定金,考虑好了再支付定金。对于商家设置的订金不退等规定,可向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有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来源:人民邮电报
作者:钟电
 
http://news.xinhuanet.com/info/2017-11/11/c_1367437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