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精神叶叶柔,雨晴香指醉人头。石家锦帐依然在,闲倚狂风夜不收。”这是唐代诗人杜牧的《蔷薇花》,不仅惟妙惟肖地描写了蔷薇花的形,而且恰如其分地写出了蔷薇花的神,令人拍案叫绝,回味悠长。
农村长大的我,特别喜欢野蔷薇。小时候喜欢蔷薇,不是喜欢它素雅的花朵,而是痴迷它的嫩头,折取枝头的一小截,只一掐,就脆脆地断了,三下五除二撕掉深绿的外皮,塞进嘴里就是甜丝丝的美味。那时,物质极其匮乏,小孩的零嘴也是少之又少,对于贫穷人家的孩子,摘些野蔷薇头吃,就心满意足了。
野蔷薇一般生长在比较偏僻的一隅,严冬来临,它们赤裸裸地任凭严霜冰雪的肆虐, 而不咳嗽或呻吟一声。春寒料峭,它们悄悄地积蓄能量,潜滋暗长。当杏花粉、桃花红、梨花白、菜花黄的时候,野蔷薇不经意间有模有样了,不再是赤贫之类的囊中羞涩了。那长长的枝条虽有柳枝的温柔,但长满了尖锐的刺,让人望而兴叹。哪个孩子也不会折取蔷薇的枝条来编制帽子做游戏,除非你是铜头铁铸,不怕刺儿扎。即使是猪羊也不招惹它,刺破了鼻子自认倒霉,保险公司不会理赔的。刺儿无形中设置了一道屏障,成了蔷薇的保护神。免受了人和家畜的侵害,蔷薇无忧无虑地生长,光光的枝条仿佛一眨眼就是楚楚动人,风姿绰约的少女,原来稀疏的地方,绿叶葳蕤,变得密不透风了。农家菜园旁一般栽一排蔷薇,到了暮春,就是一道栅栏,防止鸡鸭和家畜糟蹋菜园,效果出奇得好。
小孩的嗅觉、触觉是灵敏的。上学路上,也许是蔷薇故意勾引孩子,用刺绊住了孩子的裤脚。孩子赶紧转身低头轻轻地移走带刺的枝条,一股清香钻入鼻子里。一支支绿中带紫的嫩头在风中摇曳,仿佛是在向孩子招手。孩子们心领神会,立即召集一帮小伙伴前来采摘,享受这天赐的佳肴。他们知道适可地掐断嫩头,嫩头可以再发,不影响蔷薇的生长和发育。蔷薇这种无私奉献、自我牺牲的的精神令人钦佩,让人感动。我们农村孩子,礼拜天一般就放牛。端午节之前是不禁山的,养草山可以自由放牧。我们是野孩子,没有课业负担,把牛撵到半山腰,就解放了。接下来首要任务是寻找蔷薇,掐嫩头。我们分组行动,由于轻车熟路,哪里有蔷薇,我们了然于心。但有时头年秋天砍荒草时蔷薇被顺带砍掉,就会扑空。不过,山上野蔷薇较多,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估计都有收获。一人站在高高的石头上吹口哨或用手窝成喇叭状高声叫喊集合。大家满载而归,乐不可支。我们不急于分配,也不急于食用,一般是打扑克牌、跳房子、瓦石子、或甩石块远近来较量个输赢,优胜者多分。得胜者的神气不亚于打了胜仗的将军,昂首挺胸,自豪自信。往往优胜者次数多者,就是孩子王。除非有更厉害的打败了他,才城头变换大王旗。一些女孩在采摘嫩头的时候也顺带摘了几朵蔷薇花,装饰自己。
野蔷薇花在花的家族里不受待见,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和青睐。因为它出身低微,生长在贫瘠的土壤,盛开在荒凉的山野和寂寞的篱边,是乡巴佬,属于下里巴人。但它们在自然环境下生长,吸天地之灵气,纳雨露之精华,开得活泼,开得精神,开得自信。它们如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农民,简单生活,不张扬,不显摆,不炫耀,踏踏实实过日子。
野蔷薇花朵逐渐变大,颜色逐渐变淡。它们是牡丹、芍药的浓缩版和袖珍版,但从不和花王、花相争宠,心甘情愿做百花的陪衬,毫无怨言。野蔷薇不像桂花那么香气浓郁,而是不浓不淡,如浓了些许就呛人,淡了一些就无味,是刚好的那种,幽香淡淡,丝丝缕缕,深吸一口,沁人心脾。野蔷薇的花的颜色不像月季、牡丹、芍药那样的红艳,而是素净淡雅,增一份则太妖冶,减一份则才太呆滞。小女孩斜插在头上,一路小跑下山,那蔷薇花像振翅的蝴蝶,翩然起舞,成了一道流动的风景。身后银铃般的笑声也许是对蔷薇的赞美吧。
我们小屁孩不懂得怜香惜玉,无聊的时候还去糟蹋蔷薇。蔷薇的花苞被几片花萼紧紧包围,豌豆点状的殷红张望着外边的世界,探着头欣赏身边的风景。不几日,花苞偷袭成功,挣脱了束缚,呼啦一下绽放枝头,为春天增光添彩。我们把花苞在石头上碾碎,试图提取红色的颜料,可令我们大失所望。蔷薇只可欣赏,不可把玩,更不能亵渎。那殷红的碎片是胭脂泪珠,仿佛是对孩子们的天真无知而流泪。少不更事,也许蔷薇会原谅我们的傻和痴。
我吟着"朵朵精神叶叶柔"的诗句,仿佛又回到从前与蔷薇的交集,感谢蔷薇给我童年生活增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