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的最后一夜(外二篇)
作者:乔辉
一
整整二十八年前。
那是一个夏天。我考到了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校址在通辽——一个遥远得无法理解的地方。因为之前,我的“游历”只是沿着集二线,向南五十公里朝拜过集宁,向北五十公里访古过土牧尔台。其他中外所有城市,我基本都熟,但全是地理名词。
临行,父母叮嘱:孩子,听说东部区人厉害,千万不要惹人家啊。
然后就挤上“草原列”,真是“二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河山”,在火车咣当中,两天一夜,一千六百多公里,记得非常清楚:当火车掠过黝黑的夜晚和旷野,车窗上映出自己清瘦的面庞——那分明是一个弱冠少年,正拔剑四顾,踌躇满志,准备修身齐家,报效祖国!他正急切地渴望着那个听说比集宁还要大的城市,他要赶去那里,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他的人生理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当个诗人。
二
入校入舍,喧哗和骚动过后,进入通辽的第一个夜晚。八个人排了座次,因东西部语言差别较大,西部人木讷寡言,东部人则一副东道主派头,滔滔不绝,记得有人提议:听说一个女生宿舍排了大姐二姐三姐,不如我们把排序改为“大姐夫二姐夫三姐夫”更妥帖,疑似如此便可提前占座云云。
早晨洗脸,发现自己的脸盆还没到,因托运总慢于客运。我用标准的乌盟话对来自扎鲁特旗的四哥说:“我借一下你的盆子。”四哥诧异:“什么?借胖子?”我赶紧加上肢体语言,比画出一个又大又圆的盆子状曰:“我要借盆子。”四哥一看手势,越发坚信我借的是“胖子”,迷茫得要死——胖子怎么借啊?
通辽给我的第一个人生启示就是:沟通很重要,起码要学会普通话。许多次我用标准的乌盟话天花乱坠时,就有通辽同学夸我:“你这鸟语讲得好啊!”
一次,隔壁宿舍乌盟同学搂着通辽同学的脖子问“你TMD中午去哪儿了?”,结果可想而知——你问候谁也不能问候我母亲啊!很快,噼里啪啦,少林武当,一场混战。其实,在西部方言中,“TMD”在个别语境中,有亲昵的意味。
还有一次,一通辽同学讲笑话,朗诵一首诗:“啊!大海,都是水!啊!骏马,四条腿!儿摆!”通辽人笑倒一片,乌盟人个个呆若木鸡,这有神马可笑?其实,通辽话中,“儿摆”有“骗你是孙子”之意,此笑话的精髓恰恰在于一本正经地把常识诵成诗歌,欲扬先抑,引爆笑点也!
通辽给我的第二个人生启示就是:文化有差异,差异即魅力,若想游刃有余,必须东西文化融会贯通。
三
我很快就找到了消弭文化差异的捷径——扎鲁特旗二锅头(通辽散白亦有同等功效,宁城老窖最佳),让人惊喜的是,同学们也都找到了这条路,殊途同归。于是,酒精、荷尔蒙和诗歌、友谊、梦想混杂在一起,这或许就是青春的味道吧!
在通辽,我的黑夜比白天多。白天昏昏沉沉上课,每当夜幕降临,学校边的小酒馆便人声鼎沸灯火辉煌。男生们一起吹牛,豪情万丈时,就是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失意落魄时,就是青春都一饷,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失恋孤单时,就是寂寞的鸵鸟,总是一个人奔跑…… 谁让我们是中文系男生呢?那时真是年少轻狂,目空四海,会背唐诗三十首,就要去经天纬地、救人类于水火,孙悟空身怀七十二变,不畏八十一难!无限自大又无比自卑,虽说少年不识愁滋味,但每个人在少年时,又何尝不是如此?
如果说,乌兰察布滋养了我的血脉,那通辽就铸造了我的筋骨,我生命中至今还存留的一些豪爽气概,就是在通辽的七百多个夜晚的小酒馆,一点点积累起来的——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
四
通辽的另一个夜晚,给我的人生启示无疑有点振聋发聩,但至今讲起,没人相信。
那天晚自习后,和五哥回宿舍,路过一个小操场,我眼神不好,隐约看到不远处人影绰约,想凑近探个究竟。五哥拉住我:“那是涛哥。”涛哥没问题呀!咱们结拜哥们,走,打个招呼去!五哥拉得更紧了:“不行!某某也在!”某某也没问题呀!同一诗社的美女,好朋友!更应该过去打招呼!五哥干脆把我抱住了:“不能过去,他俩正接吻!”
晴天霹雳般,我顿时陷入无限的纳闷:我知道他俩在谈恋爱,谈恋爱就谈恋爱嘛,为什么要接吻呢?当晚,宿舍的兄弟们差点笑死,还专门成立了扫盲队,给我普及恋爱知识。
涛哥已失散多年,但这个狂放不羁、坦荡磊落、大俗中蕴含大雅的哥们才是真的才华横溢,他的一首诗成了我们那个时代的标签,也成了我们这帮狐朋狗友专属的接头暗号:
我们把爱情/绑在木桩上/然后 瞄准 开枪/爱情依然微笑/我们却遍体鳞伤。
感谢那个夜晚,让我“学业与酒量齐修,人生共爱情同悟”。多年以后,在珠海混迹于传媒、围棋两界的冯同学请我喝酒,这个哥们儿居然从始到终只谈风花雪月,绝口不提当年酷爱的千古文章。
看来,修爱才是人生的一门大功课啊。冯同学还建议我要感谢扫盲队全体成员。
五
两年的酒渴词狂、笑傲江湖,在学业临到终结之时遭遇到人生的第一次大挫折,一桩“公案”,至今无解,纷纷扰扰,一地鸡毛,流水落花春去也。
很快到了在通辽的最后一个夜晚,一个叫“合家欢”的小酒馆,一场为了分别的聚会。
那晚大雨瓢泼,水可没膝;我们鲸吞海饮,酒泪沾裳。
夜深了,谁也不想回。我、四哥、曹同学、涛哥几个人搂着,站在大雨中的科尔沁大街正中央,任雨水浇透,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们对着往来疾驰的车辆呐喊:“来撞死爷吧!”
当时,可能都希望以这样的极端方式来拒绝分离,一起永生。这些家伙,就是两年前父母还担心的那帮厉害的东部区人,一帮“外强中干”的兄弟,一群泪腺一触即溃的兄弟,一辈子的兄弟。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往事不回首看。
直到今天,每每酒到酣处,总想起北岛的句子:我们深夜饮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梦破碎的声音……
挥一挥衣袖,我回到家乡乌兰察布,开始新的人生。
动物凶猛
说起动物,我这一生,最怕多腿和没腿的。
多足动物一般都匿在阴暗潮湿处。年少时,屋顶换瓦,我纯属帮闲,上房看风景。哥揭起一片瓦,瓦下密密麻麻全是蜈蚣,一片让人眼晕的深浅褐色,百足蠕动,如挠在心,有的则鬼魅般迅速逃窜,一只竟爬到哥手上,我当时就魂飞魄散,差点一头从房顶栽下!
乌兰察布人把蜈蚣唤作“织虱”,脚密如织,有道理。一定要感谢脚下这块宽阔厚实干燥的大陆,所见动物基本都是大块头、好脾气——风吹草低见牛羊。蜈蚣的节肢类近亲,常见的亦不过是稀松平常的蜘蛛苍蝇,不足为惧。所以,至今和蜈蚣保持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安全状态,因此偶尔也会念到它的好——一次,我们紧紧抱着,不舍分开,她说:“我们要是蜈蚣就好了。”想想蜈蚣那么多手,越爱就能越抱紧,该不错吧。
啤酒是酒,腹足亦是足,因此毛毛虫属多足,但我不怕。小时候,经常和玩伴先把干枯树叶集起,再从树上把毛毛虫抓来,徒手!点燃树叶,看着几十只毛毛虫在火中翻滚,黑色的毛烧光了,只剩下淡粉色的肉身还在挣扎扭曲,吱吱冒着油,再烧,虫子身体爆裂,迸出绿色体液。少年们一片欢欣鼓舞,又为社会主义“除四害”做了贡献。
大约还是那个时候,一次累了,想扶一个坚硬的东西,刚好有棵杨树,就扶了一把。猝不及防,手掌被软软地陷了进去,定睛一看,树上黑压压的全是毛毛虫!手掌触处,毛毛虫回过头,露出肉粉色的头和绵延的腹足。登时汗毛竖立,鸡皮疙瘩爆满。那一天,毛毛虫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为自己正了名,正式回归到我惧怕的“多足”类,至今闻风丧胆。
后来,看周晓枫写被一个“小公鸡”迫害的章节,感同身受:“上课铃响起,我打开铅笔盒,赫然看到一条硕大的深绿色豆虫。震动使它转变方向,露出从头到脚两排绵延的腹足。霎时,惊恐让我头脑空白,濒临爆炸。我吓哭了,但不能哭出声破坏课堂纪律。数学老师不喜欢我,我对她的恐惧逐渐和数学恐惧糅合在一起……利用课间,似乎出于对我的补偿他报复了那条虫子。他趁虫子向外爬的时候用力按下铅笔盒的盖子——身体变形挤压出体液,它被斩断,逃出来的是头部和小半截胸腔。那是一条隶属妇科的肉虫,它的头很像儒艮……它的腹足如同增殖的乳头。我的铅笔盒成了盛敛它残肢的棺材。”
当然,周晓枫后来原谅了幼时同学——那些小公鸡尚未发育,哪里懂得爱护。他们会经历蜕变,成年以后会倾慕并追逐女性。捉弄女生的坏小子也许变得充满绅士风度,爱玉怜香,勇于担当。
蜈蚣、毛毛虫的另一个极端就是蛇,这种冰冷、滑腻、匍匐无声的软体动物,一直是种传说,想想就怕,遑论亲见。直到那年,我在家乡教书,那时二姐患眼底出血,百般医治,病情反复。一偏方说,清蒸新鲜蛇胆明目。幸好家乡属半农半牧区,母亲便联系了生活在北方的牧民。几天后,家里的窗台便陆续摆上了装着蛇的啤酒瓶,北方的蛇大都拇指粗,尺把长,白绿灰都有,最多时,会有七八个瓶子。这些蛇在空酒瓶里,或圈瘫在瓶底,或不断用头顶触瓶塞欲重见天日,或做虬龙状盘旋在瓶中,一时间千姿百态蔚为壮观。
杀蛇则请来邻居独眼刘,据说此公年轻时打猎,火枪走火,弹砂从枪膛后喷出,右眼珠当场迸出,此公颇有三国夏侯惇“拔矢啖睛”的气概,吃了自己的眼珠,拎着枪就回来了。
但见独眼刘左手戴一白线手套,右手持一尖嘴钳子,拔开瓶塞,蛇便缓缓地探出头,刚出头几厘米,此公便用左手紧紧捏住七寸,用力,蛇便张大了嘴,他右手如闪电,“噌噌噌”让人心悸的几声后,蛇的牙齿和舌头便被生生拔下。再用锋利尖刀将蛇从颈到尾轻轻剖开,蛇下身约三分之一处,便是一颗绿幽幽的蛇胆。
按照偏方,母亲把小米、蛇胆、几小块蛇肉清蒸(不许放任何调料,包括盐),我尝过一次,恶腥无比,根本无法下口。常见二姐痛苦地吃几口,蹙着眉头,难以下咽,母亲劝几句、再责备几句,二姐用水囫囵吞下。
多年以后,二姐的眼疾渐渐稳定,可以辨路识物生活自理了,不知跟当年那几十枚蛇胆有没有关系,但可以肯定,一定和父母连续十几年带着她全国各地寻医问药的奔波艰辛和心酸难过的眼泪有关系吧。
吾子属蛇,天性喜蛇。幼时,小童赖床,妻唤,他闭目佯寐,妻凑近,小童便双手双足把母亲缠住,吐舌扮蛇之吐芯,并发“哧哧”声,可爱至极。带着他去见识许多动物园,蛇蟒一类他均敢亲近,甚至抚摸、绕颈。后查阅资料,讲蛇不主动侵犯人类,蛇亦有情感懂得报恩报怨云云,我也对蛇渐生好感。前年去台北,路过一家活杀现卖蛇的饭店,看到阴冷逼仄的细铁丝笼里、长着诡异绿苔的玻璃罩里装着大小颜色各异的待屠蛇类,我心惊肉跳之余亦心生怜悯,妻儿则严重控诉商家之无良。
其实,食物链就像钟表一样精密,鹰吃蛇、蛇吃鸟、鸟吃虫,喂养和被喂养是地球运转、生态平衡的最正常法则,不必怜羊憎虎、厚此薄彼;食肉食素,是各人之选择,亦不必挥舞道德大棒妄加指责。但作为食物链顶端的人类,吃饱之余还要吃稀吃奇,恐怕才是最凶猛的动物吧!
我最愿意生活的三个时代
如果人生能选择,我会选这三个时代。
英国史学家汤因比说:“我愿意活在中国的宋朝。”许多人都愿意生活在宋朝,我也愿意,尤其是北宋。
秦汉强盛,但秦二世而亡,经历的基本都是兵燹战火,冷兵器主导话语权,生在这时代,怕早就成了长城脚下一块枯骨了。而汉朝,我总觉得太过古拙,物质生活极不丰富,虽然已能喝上葡萄酒,但那个时代,还没有土豆红薯,没有玉米萝卜,没有黄瓜西红柿,更没有吃了胳膊就变粗的菠菜……项王赠樊哙一块彘肩,还是生的,哙只好“剑切而啖之”,我估计这块彘肩做熟了也不好吃,因为那时还没有辣椒胡椒等调味品。不过那时应该比较清静,因西瓜还没传入,所以没有“吃瓜群众”。
盛唐气象太过雄伟,李白的绝世高蹈,王勃的天纵英才,李商隐的隐晦迷离,杜牧的豆蔻辞工,杨贵妃的回眸一笑,郭子仪的中兴武功,都那么神话般高不可攀,可望而不可即。
而到了宋朝,一切就回到了人间。
比如苏东坡,就是一个有点奇葩的邻家大叔,他写点诗喝点酒,交往三教九流,心直口快,了无忌惮,经常喝醉酒找不到家,扰得四邻不安。“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我辈喝醉,岂不是也经常有被老婆锁在门外的狼狈?老苏有点刻薄,嘴上不饶人。王安石编著了《字说》,很是得意,但牵强附会处颇多,如释“波”为“水之皮”,老苏即挖苦道:“如此,滑为水之骨”?事实证明,老苏下半辈子,因为这张嘴吃了不少亏,像极吾辈人生——话虽不多,句句砸锅!
还有一回,黄州官员设宴为他饯行,歌伎李琪向这位大偶像求墨宝,老苏面对小小粉丝,没装高大上,欣然赋诗:“东坡七载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琪?”写完这平淡两句,老苏又推杯换盏起来,李琪急了,忙问下文,老苏欲扬先抑,得意地写下:“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留诗。”生活中,王安石就是个固执的老头(人称“拗相公”),除了热爱工作,少有嗜好,他经常衣服垢污、“囚首丧面”,友人问王安石夫人“老王是不是最爱吃獐脯?”,夫人诧异,问“你们吃饭时獐脯放在哪里?”,友曰“在近箸处”。夫人支着“明日姑易他物近匕箸”,果然,“既而果食他物尽,而獐脯固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宋朝时还没发明转动餐桌。
欧阳修、王安石、苏东坡、司马光,这些如雷贯耳的名字居然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真是“人类群星闪耀时”,如果能活在这个时代,能给他们任何一位当个书童,马夫也行,该多么幸福啊!
他们亦师亦友,亦敌亦友;他们有时喝酒酬唱惺惺相惜,有时却各执政见以命相搏。尤其王、苏、司马三人,是政敌也是诤友——王安石变法罢黜苏东坡,但当“乌台诗案”爆发,许多人欲杀东坡而后快,安石马上驰书宋神宗“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要不是王安石刀下留人,我们今天哪能读到东坡那些旷绝古今的诗文?王安石还由衷地夸老苏是“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王安石逼司马光辞官,但仍夸“司马十二,君子人也”;司马光咸鱼翻身当政后,没有对王安石施展政治报复,王死,司马光还上书追谥其正一品荣衔——太傅。不负夙契、坦荡磊落的襟怀大大点赞!而今天,这些美好的品德都哪里去了?
宋朝虽疆土孱弱,但其文明程度达到了中国历史的“巅峰”:经济繁荣、文化绚烂、制度完善、精英流动、底层保障、科技进步,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现代才有的福利社会……
在宋朝,我愿意做《清明上河图》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一个。
我喜欢的第二个时代是20世纪90年代,我刚大学毕业回家乡教书,精确为1991至1994年。那时,闲居小镇,优哉游哉,鸡鹅满院,诗书四壁;窗外有一棵树,是杨树,每晚在婆娑树影下读书写诗时,父亲可能在看电视也可能正给院子里的西红柿浇夜水,母亲可能在纳鞋垫也可能沏杯茶端过来;冬日睡懒觉,父亲早早生着了火炉,母亲正在做早饭,轰轰的火响、饭菜的飘香与朦胧梦境糅杂在一起,既真实又虚幻,一切都那么温暖,难以用言语描述;那时,也完成了对爱、对宽恕、对尊严的启蒙;另外,那时还有理想,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
最重要的是:那时,父母都健在。每天放学回家,母亲已炒好几道菜,父亲盘腿在炕,烫壶酒慢品酌,母亲边夹菜边唠叨我的终身大事,想抱孙子……
唉!父母在,不远游。年少的心总是向往远方,三年后,我又一次背起了行囊开始了到今天都没有停止的漂泊,算是到了远方,却发现自己在旅途中丢失了自己,甚至也忘记了自己当初为什么而出发。
后来,写了一首短诗《六月》,深深地怀念那个一去不复返的年代:
远离心的地方 颜色的主人
在村落 水乡 温度里飞翔
光芒把触角伸进流动的水
气味们的头挤挤地围拢向植物
谁说 这是季节
这是季节在轮换
节气和习俗像亲近的血缘
田间无边无际
处女的气息无边无际 让人心醉
酿酒 或打开封存的酒坛
内敛和散发的 都是无边无际的时间
桃花落了 杏花落了 遥远的树林灭了
我喜欢的第三个时代,就是今天。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饥饿和因为饥饿而斗争的历史。在今天,物质生活该超越既往达到巅峰了吧?唐太宗英明神武,但他用过冲水马桶吗?成吉思汗武功盖世,但他坐过火车吗?蝼蚁之我辈,难以兼济天下,不敢舍身成仁,更没能力也不想拯救地球,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如今太平盛世,恰生其间,何不尽情享受?
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写道:“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鱼在水中,冷暖自知,其实,身在任何一个时代的人都会这样想。但无论怎样,我爱过、我恨过、我苦过、我幸福过,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亲自体验过的——我来了,我看见,我经历,我爱着……
所以,我爱今天。
原载于《草原》2021年第12期
乔辉简历
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右后旗。
1989年就读于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1994年赴中国新闻学院国内新闻专业学习。1997-2005年间,在内蒙古商报、内蒙古晨报、北方家庭报等从事新闻采编工作,2006年供职于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至今。
文学作品散见于各类报刊,出版诗集《最高的雪》。任呼市作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