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女娲本纪
作者:张双锁
女娲,为华胥氏的女儿,诞生于甘肃省庄浪县郑河乡上寨村①。与伏羲为兄妹,也是夫妻。对这种关系,古今之人有的遮掩,有的改裁,总认为有违“人伦之礼”。其实,这是我国母系氏族社会群婚制的产物,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必经阶段,大可不必“为尊者讳”,只要放在那个特定时代就行了。所谓“人伦之礼”,那是伏羲首创的,岂能跨越时代而论?
《水经注•渭水》说:“庖羲之后,有帝女娲,与神农为三皇矣。”由此可见,女娲是继伏羲而王天下的,为三皇之一,为中华民族第一位女皇。对其历史功绩,古籍是以神话形式记载的,对此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加以解读。
女娲补天。《淮南子•览冥训》说:“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揭开神话的面纱,所谓“补天”,并不是说真个去补什么天,而是领导人民治理洪水。时至今日,每当阴雨连绵,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灾难时,关山一带的村民并不说雨;而是说“老天爷啊,你这该死的老天爷,你还要不要人活!”这就把矛头直接指向了天。上古时代,地广人稀,森林密布,雨量充沛,时常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而大灾之后,如山洪引起的滑山走坡,雷电引起的森林大火,以及群兽出没食人——这不是“天塌下来了”吗?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代人皇的女娲,不顾个人安危,勇敢地领导人民进行抗洪救灾的斗争,这不是“补天”是什么?
抟土造人。《风俗通义》说:“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为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絙泥中,举以为人。”打开神话的外壳,从中可以得出三条结论:中华民族是从无到有的;中华民族的起源与黄土有关;女娲时代,鼓励人口繁殖。
黄土高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它以黄河中上游为主,西起祁连山,东至太行山,北到长城,南达秦岭,包括青海、甘肃、宁夏、内蒙、陕西和山西六省区的一些地方。试问这里最初是什么样子呢?答曰:到处都是石山,不见草木,不见牛羊,不见人烟。那么这里的黃土是怎么来的?答曰:那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大风从中东、蒙古的戈壁沙漠吹来的。这是科学考察得出的结论。试看黄土高原,它从西北到东南,黄土颗粒越来越细,黄土层越来越薄,而且其矿物成份与当地基岩相异却与中东、蒙古的戈壁沙漠相同,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黄土高原形成的历史。而女娲抟土造人,正是这一历史的投影。就是说,黄土高原,只因有了黄土,才有草木,才有牛羊,才有人烟。
与此同时,由于上古时代人口特别稀少,女娲作为一代人皇,必然会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人口繁殖。地处葫芦河流域的吴家沟遗址、徐家碾遗址、大地湾遗址,距今5000——7800年,其间出土的陶器上,就绘有不少女性生殖器和男性生殖器。这是母系氏族社会与父系氏族社会交替演进的标志,是古人生殖崇拜的产物。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女娲时代鼓励人口繁殖的历史必然性。
女媒。上古时代,中华民族婚姻制度的三步曲,一是履迹。这是古人的一种祭祀活动,是青春少女“初试人伦”的一种仪式,也是中华民族婚姻制度的雏形。二是嫁娶。伏羲首创聘婚制,已改族内婚为族外婚,打破了血缘婚的陋习。三是女媒。《风俗通义》说:“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这说明,媒妁制度是女娲创立的。历史上所谓“无媒不聘,无媒不嫁”的婚俗,婚配当遵“媒妁之言”的婚俗,均当由此而来。由此而论,“媒妁之祖”的桂冠,非女娲莫属。
婚姻制度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制度。透过现象看本质,媒妁制度的重要意义,一是监督婚配年龄,不到婚龄的男女青年,不得结婚。二是监督血缘关系,如有血缘关系的男女青年,不得结婚。可以说,女媒是对履迹和嫁娶制度的完善,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婚姻监督法,也是中华民族人治与法治有机结合的典范。
保胎。南宋罗泌《路史•后纪二》说:女娲“以其载媒,是以后世有国,是祀为高禖之神。”高禖之神,是我国古代宗教信仰中掌管婚姻、生育之神。在女娲的祖居地和诞生地庄浪朝那湫,从汉代起就建有女娲祠,至今依然为当地民众祈求婚姻、祈求儿女的地方。《淮南子•说林训》说:“黄帝生阴阳,上骈生耳目,桑林生臂手,此女娲所以七十化也。”这里的黄帝为女娲的九世孙,上骈、桑林为上古之神。从医学角度讲,这段话是说胎儿在母体中发育过程的。若以妇女经期每月为28天来计算,十月怀胎,一个胎儿在母体中的孕育周期通常为280天,它可分为四个结段,每个阶段便是70天——此所谓“七十化”之意。于此联想到《山海经•大荒西经》“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横道而处”之语,亦当与妇女怀孕和保胎有关。由此而论,孕妇的保胎之法,当为女娲首创。这对于人类的繁衍和发展来说,无疑是一大历史功绩。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女娲被世人誉为“中华民族之母”。
制笙簧。乐器是音乐发展的必然产物。女娲时代,已有伏羲发明的瑟。《世本》说:“女娲作笙簧。”由此而论,笙簧这种乐器当为女娲发明。古人云:“笙,生也,象物贯地而生,以匏为之,其中空而受簧也。”笙簧这种乐器,所用原材料为葫芦和竹子。制作时,只要掏空葫芦,在其中安放一个或几个竹管即可。这种乐器,声音清脆、嘹亮、悦耳,至今广泛流传。它取材方便,工艺简单,深受普通民众的青睐。可以推想,笙簧的发明,对于那时人们单调的文化生活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
地处葫芦河流域的庄浪、静宁和秦安,是华胥、伏羲和女娲长期生活过的地方。作为笙簧这种乐器,在史前文化遗址中不可能保存下来。但陶质乐器如鼓、铃、哨、埙等,在葫芦河流域的史前文化遗址中却比比皆是,而且其造型之独特,装饰之精美,令人惊叹。古往今来,以管为特征的乐器,如陶埙、笛子、唢呐、长短号等,均当由此演变而来。由此而论,女娲当为“管乐之祖”。
注释:①详见笔者《说“羲皇故里”》一文,载于2018-2《华夏文化》。
作者简介:张双锁(1958——),男,汉族,甘肃庄浪人,大学文化,庄浪商务局退休干部。个人爱好:地方文史。作品散见于《甘肃文史》《西部学刊》《甘肃政协》等刊。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