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亚平:自性与存在
作者:陈亚平
什么是自性?我觉得,这个问题,只能尝试在自性的本质层面上,才有可能得到根基性的回答。一旦考虑到“自性”全然“所解不同”的思想,为什么需要有一个存在意义上的理解和解释时,“自性”最敞开性的含义,可能预先就包含了我们对它那个自为之性的另一方面的考虑。
但“自性”敞开性的含义,不等于不需要把“自性”有待澄清的种种成见,当成全新的疑问来对待。按照禅宗慧能《六祖坛经》对“无为法”的理解,“自性”是超越“生灭”的。在这一点上,与华严宗说的“理事圆融”,天台宗说的“三谛圆融”,有切近之处,目的是把一种圆融性,当作一个超越性的“自性”本身来理解的。按我的看法,一切圆融性,都意味着是“自性”分别的转换所使然,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说。
1.“自性”保持着一切自为缘由的本质特征。
“自性”首先是通过人这个存在者,来做到对其他存在者的一种区分,在这一点上,人能够建构“自性”自有之在的第一步,本身就是被“自性”那个自有之为包含的为自之有,先行做出规定的。这就是说,人的“自性”那个自有之为,必须保持一种为自之有的纯粹,而不再跟其他存在者的为他之有一起存在。根据人独特的一种存在方式,人的特殊自性样式,首先超越了其他存在者(自然生命)的自性式样,只在于:人的特殊自性样式,具有一个不光可以创造自己开展出来的存在者,也可以创造各式各样别的现成存在者的可能性。人的自性之所以被把握成“创造性”,意思是说,人的自性,是从深度的可能性样式中,来对别的现成存在者做出创造的。换句话说,别的存在者的自性样式,总是没有这种去创造别的种种存在者的可能性。这一点,才是对自性问题有决定意义的动态思索。
因为我觉得,可能的情况是:对人来说,自性样式是一种不依靠因缘和合而生成的非存在者(《杂阿含经》说“无为法”),借以向人呈现出来的一种决定其他自性者的方式,一旦具有这种方式,非因缘和合而成与因缘和合而成二者,从存在上看,就是一种因缘性。因为自性只有着依存于因缘,才有可能不依存于因缘,没有任何因缘,才有一切因缘。
自性样式对人来说,在先天上,就有自现自己存在的一种先决性的功能,而不是由其他存在者规定的功能。同时,人这种先决于其他存在者规定的自性化智慧,也不是凭借别的规定性,来与人这种先决规定性相互为因。所以,人自缘秉有的智慧,可以把人自身的自性化智慧存在者,与自然生命的非自性化智性存在者,清楚地划分开来。这样一来,如果我们把人的自性样式设为基本前提,那么,人这种自性样式,作为一种自现出来的自为之性,就是在为自之性中,不掺杂其他成分的纯一的东西,是其他自性者的自性样式不可能具有的自秉之性。
龙树《大智度论》说:“性名自有,不待因缘,若待因缘,则是作法”,我觉得在《大智度论》这个“因缘”层次上,我也同样可以推导出:为什么因由,而成为什么因由的启动点,在建构着永远没有第一的根本始因。在每一个第一始因前面,还可以继续区分更前面的第一始因,构成一个因中之因的无限循环性。如果这样的话,我要说,“因缘”本身,从来就没有超出自有之因所归属的本性规定。换句话说, “因缘”等同于自性的特有方式。如果“因缘”关系没有这种自为开端的本性存在,一切因缘的缘起方式,还会按人的认识,无因无故地自行发生某种缘起吗?
所以,我可以得出一点:人的智慧是在自己那里,是在自主的一种自之秉有中,推出自性的本缘。缘起之所以成其为缘起,首先在于,“缘起”是经从于人的智慧而被把握着的“缘起”,只有人的自性化智慧首先存在,才能思索和把握缘起的存在与不存在。举例来说,亚里士多德“四因说”对因果关系的建构,如果让我把自性的层次,再进一步分析的话,那么,也许某种“为什么所因”,从来就比某种“为什么所缘”,有更本源的在自己本身内,由它本身的自决性——来先决于它自身。
2.“自性”必须是一种实有存在的自性。
我觉得 “自性”对那些本身不属于人的存在者特性的自性样式,也有着一个自因之缘的最源始的关涉性。也就是说,“自性”不仅仅永恒地存在于“万法”里面的自为之性中,同时也存在于万物生命实体特定存在者样式的自成之有中。从自性的存在层次上看,凡是“万法”和“万物”都有一个特有的自性化建构,它们都同样不可逆地包含了,某种自为之性对某种他为之有的一种绝对地创造性。这等于是说,自为之性是根植于实在的为自之有中的无限性,因此,自性作为一个为自之性的非因缘和合“性可得”的东西,恰恰是在其自为之性的因缘自为的和合中,创造出某种非因缘和合的东西。
比如,人有自己存在的自为之性,云朵有云朵自己存在的他为之性。但是本质上,他为之性也是通过自己的自为之性,得到同样规定的。这样一来,就意味着似乎没有他为之性的“因缘和合”得以可能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自为之性就是一种实有的绝对之性。所以,“万法”和“万物”自有的自性样式,才总是,有可能植根于自成-自现的结构之中,才总是有可能天生地把握于自有-自足的功能之中。除非是,一棵本来应该开出玫瑰的植物,最终开不出玫瑰花,反倒是把它的自为之性,也就是,把它开花的自有特性给予完全弃绝。那么,我就会说,这一棵玫瑰植物是没有自性的。
例如禅宗慧能说“外离相为禅”,侧重讲“心的无相”。我觉得,“心”一旦没有了当前“现相”的呈现,那么,我可以说,一种自性,也恰恰就因此而缘生出来。因为“心的无相”的呈现,也原本是由“心”的自为之性所使然的一种呈现,而不是由别的本性所使然的一种呈现。从存在的层次上,“心的无相”就恰恰等于自性的自为之性所缘生的东西,但这种被缘生的东西,又不构成缘生者的本相存在。因此,这种缘生,反过来,只是表现为一种自缘而生的先决性。道理在于,“心的无相”,本身是有着那个无所见相的绝对样式/在这里面,如果没有这个样式事先存在,就不可能存在“心”的无所见相这回事。从认识上讲,这个样式,不可能是靠外力来建构的。所以,它不是假定的,它是呈现的。
“心”,为啥能够自体设定一个“性可得”呢?就是因为“心”的“性可得”只是为自之性的自性所使然。《中伦》说智慧无常的幻灭而没有自性,这个说法本身,就是借助自性,对智慧不可开示而开示,才表现出来的。智慧的本性,如果真的没有自己的自为之性,不可能悟到“智慧无常”这个说法本身。自性不以人的自有之智,而转移本己的自有之性、改变本己的自有之因、失去本己的自有之元。我归纳成,自性就是,去自现自身与他者的区别;去自设自身对他者的超出,换句话说,自性就是:自而能生者,自而能定者,自而能性者。那么,自性,既然是自而有性,所以,自性就可以决定一切之所以为无,可以决定一切之所以为无有。也可以决定,能够反思这个决定本身之决定。
在《传心法要》看来,“心不自心,因境故心;境不自境,因心故境”,这个“心与境”,为什么能够互相通达呢?恰恰是因为,“心与境”二者,互相之间都依存对方,来作为各自存在的条件。这个对对方的依存性,就是自性的存在所使然。就其“心”的“现相”来说,这种自身显现的相互依存同时又是另一种“不依存”,无相之相,才能缘生出一个无相的本相。可见,无相,也是处在与一种有相,不二的律定之中,也就是说,是处在:无相无无相,无相无有相之中。这样一来,你就不能说,无相之本相,不是一个相。我可以说,无相之本相,就是相自身的自性之相。
为什么这个问题,总是绕不开一个不二的规律?这是不是,因为人的自性,也存在一个不二的规律?就像它存在一个矛盾的规律一样。但是,难题是,不二的规律,既然能被不二的规律自身,给确定下来,那么,这个“不二”的规律,也就意味着也可以是一个“有二”的规律,就像《缘起偈》说的“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那样。《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既然说“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那么,“不二”之律,也应该是,离不开“有二”之律。这也是一种自而有性的先决性,它也算是根据它的自而有性,自成自现的一个方面。“不二”与“有二”,也应该有一个圆融二者的自性。
比如,《心经》说“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这里,我觉得,“空”的原意和智意,应该出入不大,意思是指,中止一切实相的确定性,主要的意思,是显现一种不确定性。所以说,“空不异色”的“空”,包含的不确定性、包含的一切实在均可变的体性,首先是一个离不开实相的“空”。“空”在体性上,不可能只是依存“空”自体,就可以呈现出“空性”,而是要靠一个没有“空性”的实在现象,来呈现出“空性”。所以,“空不异色”,“空”不等于绝相的无无之“空”。所谓离不开实相的“空”,恰恰是自性
《中论》说“无得亦无至,不断亦不常”,就说明,既不断决也不固有之境,是一个不二之境。那么,严格问,到底又是什么,在先决着种种自性的呈现呢?
我觉得,是人,是人的自性之首因,先决了这个自性的万有呈现。假如没有人的先决性存在在先,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有,人所亲悟、亲证的任何先决性在先,就算是佛的佛的先决性,处在人的先觉性之先,形成了佛本己的先决性,最终也要通过人这个中介的先决性,呈现出来。只有人存在,才有人的识别性的先决性存在;只有人存在,自性对人起的作用,才能呈现于人对万物和“万法”的亲识、亲悟、亲证之中,包括佛在内。所以,这样推想,康德说的“物自体”存在,也应该有,人的亲识先觉性,达不到的某种自性。因为“物自体”的自有存在性,属于它自身定现的本性范围,这个本性范围,不是规律外在表现的范围。我们要知道,规律的外在,也是被规律的内在自有本性,呈现出来的。所以,它可以,超出人对它的自性界限的了解。这是因为“物自体”的自有固性的存在方式,决定了“物自体”和人的自有固性存在方式,二者完全不一样。人既可以智思自己的自性之前,也可以智思自己的自性之后;既可以智思自己的存在,也可以依靠自己的本有存在,来改变自己这个本有的存在。这个,本身就是一种自性所为。如果用人的智思来衡量“物自体”,“物自体”也许不能改变自己先决性自性中,规定的存在方式。
2024年9月9——14日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