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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原来如此可爱

鲁迅原来如此可爱

 

郭松

 

谈到鲁迅,或许大家想到的是“穿着长衫剃着寸头、一言不发一丝不苟”的高冷印象,我也和大家一样,以前对鲁迅,只是冷峻斗士的印象,不过可敬而已。随着生活的积淀与知识的积累,更多地阅读他的作品,别人写他的作品,才逐渐走进他的世界,他可敬之外还有可爱。夏衍说:“鲁迅幽默得要命。”陈丹青说:“他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人。”

在《鸭的喜剧》对小鸭的描述中,可以读出他对小鸭细致的观察与活脱的喜爱。“小鸭也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放在地上,便蹒跚的走,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能够如此鲜活地写出可爱的小鸭,一方面可见他驾驭语言能力之高妙,一方面可以得知他大概不会只是一位冷峻严肃的古板怪人。

鲁迅在三味书屋读书时,就爱给同学起绰号。有个爱哭的女孩,一哭起来眼泪两条、鼻涕两条,他就给她起了个外号“四条”。鲁迅成绩好,常得老师表扬。有一次老师出对子,上联:独角兽。邻桌同学想得表扬,偷问鲁迅怎么对。鲁迅说:四眼狗。不料该同学真如此作答,戴眼镜的老师大怒,顺手就一巴掌。

鲁迅不仅擅长调侃和搞笑,而且在生活中还是个吃货。多年前,一份鲁迅家的菜谱曝光,让我对他的饮食兴趣大开眼界。1928年1日,鲁迅家的菜单,不乏洋薯炖鸡、合掌菜炖肉等美味,鲁迅也因此成为北京65家名餐馆的常客。对美食的热爱是他生活的重要部分,尤其是广和居的三不粘是鲁迅的最爱;朋友知道他是个吃货,就常准备美食去看望他。

鲁迅不仅在饮食上追求,在穿着打扮上也时尚。从留学日本后,他就勇敢地剪掉辫子,选择平头,这在当时是一种冒险,但他毫不在乎外界的评论和嘲弄,坚持自己的风格。他与当时的潮流是如此契合,陈丹青更是称赞他的形象融合古典与现代之美。鲁迅与朋友在一起谈笑风生,他关注的不只是文学,还有生活中的细节;他不仅是一位文学家,更是一位生活家。

在厦大教书时,鲁迅到理发店理发,师傅不认识鲁迅,见他衣着简朴,觉得他没钱,理得很敷衍。鲁迅不但没生气,反而给了一把钱。师傅喜出望外,一张脸都笑烂了。过了一段日子,鲁迅又去理发,师傅大喜,拿出看家本领。不料理毕,鲁迅极为吝啬,一分一分地数,一分也没多给。师傅很诧异:“先生,您上回那样给,今天怎么这样给?”鲁迅笑着说:“您上回马马虎虎地理,我就马马虎虎地给;这回您认认真真地理,我就认认真真地给。”

鲁迅给许广平写信透露一个秘密:“每每在半夜的时候,跑到楼下,找一棵树,草草倾泻,了事。”他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时,喜欢开着窗子伏案写作,经常有人溜到楼下墙角小便,鲁迅看不惯了,用橡皮筋和纸团做成弹弓,朝着人家屁股就是一下。有一次,鲁迅在上海街头溜达,身后跟着一特务盯梢,走着走着鲁迅突然转身,故意把特务当成乞丐,掏出一块银元说:“拿去买饭吧。”特务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鲁迅昂首而去。

有一次,鲁迅的侄女在他家作客,吃晚饭时,她问道:“你和爸爸哪儿都像,就是有那么一点不像。“哪一点不像?”鲁迅问道。“爸爸的鼻子又高又直,你的鼻子又扁又平。”侄女说。鲁迅笑了笑,“小时候,我鼻子跟你爸爸的是一样的,只是后来才变扁变平了的。”“那是为什么呢?”侄女不解地问。“那是到了后来,我住的环境比较黑暗,到处碰壁,把鼻子都碰矮了!”鲁迅年轻时不是很帅,他对自己却信心有加。一次英国作家萧伯纳见到鲁迅时说:“都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但我觉得你比高尔基漂亮。”听到这样的溢美之言,鲁迅不但没有谦卑之词,还竟然说:“我老了会更漂亮!”

鲁迅应约为某出版社撰写书稿,他的书稿里通篇没有一个标点符号。编辑看后,以难以断句为由,去信要求鲁迅加上标点符号。鲁迅回复道:“既要作者加标点符号分出段落、章节,可见标点还是必不可少的。既然如此,标点也得算字数。”那家出版社没办法,只好采纳鲁迅的意见,标点符号也折算字数支付稿费了。

鲁迅的烟瘾一向很大,在北平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牌的十支装香烟,但夹烟的姿势很特别,用大拇指和四个手指拿香烟,而不是夹在食指和中指中间,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是从他那件灰布棉衫里去摸出一支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从烟包抽出一支,再将烟包塞回口袋里。鲁迅这个习惯,从北平到上海,一直没有变。不晓得是怕麻烦呢,还是怕别人看见他吸的烟低劣,觉得没面子。

广州的一些进步青年创办南中国文学社,希望鲁迅为创刊号撰稿。鲁迅说:“文章还是你们自己先写的好,我以后再写,免得有人说鲁迅来到广州找青年为自己捧场了。”“我们都是穷学生,如果刊物第一期销路不好,就不一定有力量出第二期了。”文学社青年说,“要刊物销路好很容易,”鲁迅风趣又严肃地说,“你们可以写文章骂我,骂我的刊物也会销路好的。”

少年时代的鲁迅,被邻人和长辈称为“胡羊尾巴”,意思是这孩子很聪明、很顽皮,爱搞恶作剧。按绍兴周家的规矩,平时是不许打牌的,但过年除外。有次春节,鲁迅看几个长辈打牌,有一个想要逗他便问:“你欢喜哪一个人打赢?鲁迅答:“我喜欢大家都赢。”一句话逗笑了所有人。年轻时,他懒得理发,一忙起来,数月不理。朋友跟他开玩笑:“豫才,你的‘地球’怎么还不削一削?多难看!”鲁迅一本正经地说:“噢,我掏腰包,你们好看。”

一次饭局,鲁迅与林语堂及郁达夫等人共饮。郁达夫的太太王映霞插嘴说:“尽管周先生会骂人,却骂不过他儿子!”众人哄堂大笑,鲁迅自己也笑,还解释说:“是的,我的孩子也骂我。有一次,他严厉地责问道:‘你为什么晚上不睡,白天困觉?’又有一次,他跑来问我:‘爸爸,你几时死?’意思是我死了之后,所有的书都可以归他。不满意的时候,他就批评我:‘这种爸爸,什么爸爸。’我倒真的没有方法对付他。”大家又哄堂大笑。

鲁迅家里有两个保姆,不知为什么,两人经常发生口角。他受不了整天的吵闹,竟病倒了。邻居家的小姑娘俞芳问:“大先生,你为什么不喝止她们?”鲁迅微笑着说:“她们闹口角是彼此心里都有气,即使暂时压下去了,心里那股气也是压不下去的,恐怕也要失眠。与其三个人或两个人失眠,还不如让我一个人失眠算了。”

鲁迅在《关于蚊子》一文里,有一段好笑的话:你只管叮我好了,但请不要叫。然而蚊子仍然呜呜地叫。这时倘有人问我“蚊子跳蚤孰爱”,我一定毫不迟疑答曰“爱跳蚤”。这理由很简单,因为跳蚤是咬而不嚷的。早上起来,但见三位得胜者拖着鲜红色的肚子站在帐子上;自己身上有些痒,且搔且数,一共五个疙瘩,是我在生物界战败的标征。我也便带了五个疙瘩,出门混饭去了……

或许大家还记得这样一个表情:《觉醒年代》中,鲁迅叉腰扶着一块木牌,上面写着:不干了!一直以为尖锐异常、令人生畏的鲁迅,不光写得一手好文章,其实也有可爱的面向。

1932年11月7日,鲁迅在给山本初枝的信中写道:“孩子是个累赘,有了孩子就有许多麻烦。你以为如何?近来我几乎终年为孩子奔忙。但既已生下,就要抚育。换言之,这是报应,也就无怨言了。”鲁迅还在1934年12月6日,在给萧军萧红的信中写:“至于孩子,偶然看看是有趣的,但养起来,整天在一起,却真是麻烦得很。

鲁迅对身后事的交代也写得很洒脱:一,不得因为丧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钱。但老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赶快收敛,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纪念的事情。四,忘记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胡涂虫。五,孩子长大,倘无才能,可寻点小事情过活,万不可做空头文学家或美术家。六,别人应许给你的事物,不可当真。七,损着别人的牙眼,却反对报复,主张宽容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作家季红真在《萧红大传》中有一章为“在鲁迅夫妇身边”,这一章中,鲁迅很懂得服装搭配:

萧红是喜欢打扮的,经济情况稍好,就要置些新装。有一天,她穿了一身新衣服,宽袖子的大红上衣和咖啡色的裙子。到了鲁迅先生家,很想得到鲁迅先生和许广平的称赞。但鲁迅先生通常不注意别人的衣饰,许广平先生忙着做家务,也没有对她的衣服加以鉴赏。萧红忍不住了,便问鲁迅先生:“周先生,我的衣服漂亮不漂亮?”鲁迅先生从上往下看了一眼说:“不大漂亮。”过了一会,又接着说,“你的裙子配的颜色不对,并不是红上衣不好看,各种颜色都是好看的,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的就不行了;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的......”

鲁迅先生靠在躺椅上看着萧红说,“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把红衣服也弄得不漂亮了。”鲁迅先生过了一会又说,“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更横宽了,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的把人显得宽......”

鲁迅博物馆馆长黄乔生编注的《鲁迅家书》,收录了鲁迅致家人的百余封家书。黄乔生谈及,有一个时期,为了塑造鲁迅的刚劲风范、斗士形象,有意无意地遮蔽了他温情的一面,了解鲁迅的家书可以更全面地认识鲁迅。

1914年11月26日,鲁迅收到朱安的来信,具体内容不得而知,鲁迅在日记中只给了简短的评语:“下午得妇来书,二十二日从丁家弄朱宅发,颇谬。”明了鲁迅无法与妻子进行文字交流的境况,他的原配妻子给他写信,要通过他人来代笔,不难想象,只能谈些日常事务。由此可以理解鲁迅在1923年与周作人失和以后,是如何渴望伙伴和知音的。

1925年,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学生许广平以通信的方式向鲁迅射出丘比特之箭。他们恋爱后,以书信为媒介,从同城到异地,从师生到恋人到伴侣,相处10年多,如鲁迅所说“十年携手共艰危,相濡以沫亦可哀”。一个是性格果敢的青年人,一个是有妻室的沉稳的中年人,而且是文坛大家,双方又是师生关系,年龄差距又将近20岁,流言自然难免,内外压力不小。后分居两地的二人靠书信传递消息,鲁迅和许广平的通信记录了两人在恋情中的迟疑和抉择。同居后,他们将这些信件按照年月顺序,编成《两地书》,分为三集:北京—北京,厦门—广州,北京—上海。

鲁迅在《两地书》序言中说:“我们以这一本书为自己纪念,并以感谢好意的朋友,并且留赠我们的孩子,给将来知道我们所经历的真相。”他也发了一通感慨:“回想六七年来,环绕我们的风波也可谓不少了,在不断的挣扎中,相助的也有,下石的也有,笑骂诬蔑的也有,但我们紧咬了牙关,却也挣扎着生活了六七年。”

鲁迅还有一首诗《答客诮》,回应人们对他溺爱孩子的议论,却改用猛兽做比喻了:“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首时看小於菟。”鲁迅铁骨和柔肠兼具,爱憎分明。他抨击社会,反抗黑暗,但仍心怀希望,心存温情,当他愤恨“城头变幻大王旗”时,也还“梦里依稀慈母泪”,心中充满人间情怀。

人们对鲁迅的印象大都是严肃、尖锐、刻板,他的杂文更是被喻为匕首。与他的文章相比,鲁迅的字要圆润得多,但是每个字的落笔也毫不软滑,仔细着每一笔、一个一个很好地嵌在纸张画好的小格子里。

鲁迅是被最多人追慕的文学家、思想家,虽然萧红的传记中曾记述到她有一次买油条,发现包油条的纸竟然是他翻译的班台莱夫的童话《表》的手书原稿纸,这让萧红萧军都非常生气,反而是鲁迅表现得很豁达,他在写给萧军的信中说:“我的原稿的境遇,许知道了似乎有点悲哀;我是满足的,居然还可以包油条,可见还有些用处。我是在擦桌子的,我用的是中国纸,比洋纸能吸水。”

作家止庵也跟朋友讲了提起鲁迅常举的一个例子:叶灵凤在一九二九年十一月《现代小说》第三卷第二期发表小说《穷愁的自传》,主人公魏日青说:“照着老例,起身后我便将十二枚铜元从旧货摊上买来的一册《呐喊》撕下三页到露台上去大便。”

鲁迅一九三一年七月二十日在社会科学研究会的讲演《上海文艺之一瞥》有云:“还有最彻底的革命文学家叶灵凤先生,他描写革命家,彻底到每次上茅厕时候都用我的《呐喊》去揩屁股,现在却竟会莫名其妙的跟在民族主义文学家屁股后面了。”及至《中华日报》的副刊《戏》于一九三四年八月十九日创刊,开始连载袁牧之所编“大众语的实验剧本”《阿Q正传》,十一月四日第十二期登出叶灵凤画的插图,并有题词:“如果生在今天,阿Q决不会是这种模样。”鲁迅十一月十四日作《答〈戏〉周刊编者信》顺手写道:“叶先生还画了一幅阿Q像,好像我那一本《呐喊》还没有在上茅厕时候用尽,倘不是多年便秘,那一定是又买了一本新的了。”

鲁迅是一个充满憎恨,从不掩饰自己的憎恨的人,但他只憎恨两类人,一是庸众,一是伪先知,前者浑浑噩噩,后者装神弄鬼;除此之外,他待人很好,热情,诚恳,认真,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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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郭松,四川古蔺人,川大本科生,贵大研究生,从军23年,从检16年,《散文选刊》签约作家,在《散文选刊》《散文百家》《边疆文学》《检察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发文120余篇,获中国散文年会“十佳散文奖”,4篇散文被选为初高中语文试题。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