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辉小说两篇
《他看见了死亡》
——致Jorge Luis Borges
白昼即将过去,黑夜即将来临。——《亡灵书》
夜凉如水,这是221,章武元年,伟大的武士,蜀国的将军张飞翼德漫步在他的军营中,月光如女神的白练一般滑落在他的肩膀上,他的手掌在这白练上抚过,他已经三天三夜不曾睡眠,不曾卸下他的甲胄,这些冰凉的铁片贴合着他的肌肉,成为他暧昧的身体的一部分。他抚摸这些铁片,抚摸铠甲上雕琢着的凤凰的图案,以及它与龙,一种古老、强大的东方神兽的共舞。这时那匹白练从他的手指间忽然逃走,他看到乌云遮住了月亮,吞噬了微弱的光芒。他坐下,疲惫终于像虫子一样钻入他的躯壳。他想起蜀国的大祭司诸葛孔明的一次次的预言,这伟大的巫师,曾经以火焰和愤怒烧毁了那来自北方的篡位者,曹操孟德的战船。
“你要相信,人类的生死变化可以在自然物的种种遭际中找到象征。不如说,人生本来即是一个巨大的象征,那些与人类肌体贴近的物件,逐渐成为人类象征的一部分。”
巫师诸葛亮的头发遮住眼睛,他曾经以梦呓般的腔调向张飞翼德解释人生的秘密。
在他肌肉丰盈的时候,张飞翼德从未想过死亡。他曾经是最伟大的战士之一,他的长矛沾染了无数的强壮的武士的鲜血,死亡是被他一次次擂破的鼓皮。然而现在的他已经苍老,皱纹像蛇群一样爬过他的手背,白发如野草般钻出他的头皮。他的兄长曾经把人类的生命比作枯荣的野草,而他无止境的杀戮则成为野草更新换代的象征。
“象征,又是象征。”
巫师诸葛亮在张飞的记忆中挥动他的法器,这是由秃鹫和羽蛇的羽毛制成的魔扇,它的每一次摆动都象征了人类命运的一次倾覆。“人类都会在混沌中死去。”
“不,不会的。”
张飞翼德站起来,但他的身体因为疲倦而摇晃颤抖。他想起了兄长的死亡,同为世界上最伟大战士的关羽云长,他的死亡源于一座城池无穷尽的守卫与进攻,北方的篡位者的军队一次次攻打着他,但他以汉尼拔般的智慧,以水的魔力摧毁了对方的意志。但是他被东方的野蛮人阴谋杀害,他们沦陷了他的城池,抢劫了他的财富和女人。张飞翼德见过他们的统帅,陆逊伯言,他的半透明的身体被亚麻布包裹着,他的思想和语言组合成谜底和谜面。
张飞翼德因为疲惫而眩晕,亦或是因为命运的颠簸与翻转。他的短暂的记忆无法告诉他,那具亚麻布包裹下的身体会忽然变成火焰,烧毁蜀国最后的尊严与辉煌。
他即将进入梦乡。
“人类都会在混沌中死去……”
“不会的,不会的。”
他像是在说梦话。
“混沌……死去……”
他只知道明天会有很多人死去,他让他的手下锻造了数之不尽的白色的铠甲,在这个国家,白色作为一种死亡的象征(象征,又是象征)。空无的颜色最能代表人类对虚幻的恐惧。而他的命令是复仇,为他死于阴谋的兄长报仇,他要讨伐那些东方的野蛮人,杀戮他的百姓和家畜,焚毁他的家园。他开始想象东方的沼泽和森林间燃起大火,女人们在强暴的剧痛中呻吟,城墙在腾起的尘埃中倒下。这时亚麻布下的神秘重新向他闪烁,他要驱散他们。
“混沌……死去……”
他忽然想起了那些曾经被他杀死了的人,或者说“人”,他黑色的战马肆无忌惮地践踏他们,像巫师所说的那样,他的脾性总是粗暴而狂妄,而这限制了他的目光。但他相信正是因为他的粗莽使他超越了死亡。每一次杀戮(而非战斗)总是在极短的时间里翻转命运的硬币。他曾和蜀国另一位英勇的战士,赵云子龙一起,在篡位者成千上万的军队中杀出一条血路。长坂坡的荒草被鲜血染红,他知道来年这片土地将郁郁葱葱。远处,他看到那个篡位者高踞于群臣之中,将他的挣扎变成一场饶有趣味的角斗。
他曾在帝国的古都见过那个篡位者,他有着深褐色的眼睛,狡黠的眼神和慷慨的口气。他是帝国仅有的颂诗者,他曾在荒凉的沙漠和澎湃的海浪前诵读他的诗歌。那些优雅的诗篇歌颂美酒,友情和荣誉,痛斥战争的荒谬,还有对死亡的无穷无尽的恐惧。在飞翔的白鸽中,张飞听到了来自北方的传说,那时他与他的国王以及在荆棘丛生的南方颠沛流离已经有十三年了,而那个北方的篡位者正用黄金、玛瑙、珍珠和琥珀营造一座空中花园。曹操不曾听说过巴比伦的名字,只是对永生的渴望使他与尼布甲尼撒二世之间取得了共鸣。它的名字叫铜雀台,河水拍打着台基上垂下的锁链,舞妓在铜雀台上舞蹈,一位新的桂冠诗人将用他的诗篇为她们伴奏,她们称他为曹植子健,他的肤色融入了琥珀的忧郁,人们传说他曾经与洛水中的女神交欢。
但他们忽略了铜雀台的主人。篡位者深居于台上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落,窥视着舞台上所有人的欢乐与陶醉。只有他始终怀着深深的恐惧,这个阉人的子孙,北方的那些国王纷纷倒在他的剑下。他知道这所有的繁华腐烂的速度将超过他所能想象的欢乐。他的手指几乎可以触摸到那些柔软的尘埃。他唯一无法预见他的死亡,尽管他在诗中一次又一次地预演所有的毁灭。他将因为头颅的炸裂而死。而张飞听到过的另一个关于他的传说则是——他爱在梦中杀人。
“混沌……死去……”
北方的诗人们歌颂过酒的陶醉,而他久久地享受着他们。酒的颜色本身就令人沉沦,它在杯中的晃动让他重新想象赤壁岸边那些被火焰染成红色的江水,拍打岸边的礁石,犹如焚烧。于是他一次次地饮酒,也许只是为了消磨战争之后的疲惫,然后他鞭打他的士卒取乐,在那些士卒痛苦的嘶叫与酒精中获得双重陶醉。今天他再次鞭打了他的手下,张达与范疆,只因为他们没有及时为他完成营造铠甲的任务。这两个平庸的名字注定了会反反复复沦为道边的枯骨,然后被他的战马踏碎。
“混沌……死去……”
不,我将杀死所有的敌人,然后我将在荣誉中,清醒地死去。
在这片异教徒的土地上,张飞翼德无法想象天国和地狱的形状,他只知道赢得世俗的尊严,然互在后辈的祭祀中闭上双眼。然而现在他却双目圆睁。这是他的秘密,蜀国最伟大的战士睁着眼睛享受他的睡眠。
“混沌……”
在赤壁的火焰和江水间,他看到篡位者绝望的眼神——一切的征服将在一场大火中归于湮灭。然后那个人回到北方,从此不再将他的马鞭指向雾气弥漫的南方。他营造起至美的空中楼阁,开始他最后的欢乐。
“死亡……”
他看见了白色的光。然后那白色迅速地坠入黑暗。他忽然觉察到了什么。他想发出他雄狮般的怒吼,但是耳边的所有一切都喑哑了。他伸手去寻找他的武器,然而他两手空空。他的四肢如坠落般向下沉没。
“人类都会在混沌中死去……”
他最后一次听到诸葛亮梦呓般的寓言,看到北方的篡位者的眼神变成了吹灭的烛光,那座辉煌的空中楼阁忽然变成了层层叠叠的白骨,骤然倾覆。
附:
却说张飞回到阆中,下令军中:限三日内制办白旗、白甲,三军挂孝伐吴。……飞令人将酒来,与部将同饮,不觉大醉,卧于帐中。范、张二贼探知消息,初更时分,各藏短刀,密入帐中,诈言欲禀机密重事,直至床前。原来张飞每睡不合眼,当夜寝于帐中,二贼见他须竖目张,本不敢动手。因闻鼻息如雷,方敢近前,以短刀刺入飞腹。飞大叫一声而亡,时年五十五岁。——《三国志通俗演义•第八十一回》
《雨》
(雨,是一种空虚的介质,它迷幻了空间与时间的界限,代替所有的孤独。雨出现的时候,天空忽然出现微亮的阴沉,世界一派迷蒙与暧昧,是雨来的前兆。所有路上的行人,本能地仰望天空,直到那雨点打在他们的额头,千千万万,他们的瞳孔中映出阴沉的天空,乌云,他们忽然发现,自己如此的渺小。
于是他们撑开伞,在顾城的笔下,这是一种拒绝。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因为雨伞的出现,原本宽敞的街道,忽然变得拥挤。如果不是因为雨的出现,我想我不会与这些素未平生的人如此靠近。冬天的雨,大地潮湿,行人们呼出白雾。
我在冬天的雨中感到了寒冷,我没有带伞,我灵巧地在一把把雨伞下穿过。
或问:雨,究竟是使人更加的拥挤,还是更加的孤独?
或答:使拥挤更加拥挤,孤独更加孤独。)
这是一场大雨,大到使所有的形容词被砸碎。交叉的十字路口,夜,一个年轻的女人撑着雨伞,雨水在她的脸颊上滑下,被溶化的口红染成红色。
(博尔赫斯的雨,他在记忆中看到,那雨洗练了玫瑰。)
人们在雨中,奔跑,躲避,汽车轰鸣着怪兽般交错驶过。
女人表情平静。
一辆轿车在她身前停下,车窗迅速摇下,黑暗中一个男人朝她招手——“进来,快进来!”
她收起伞,身体侧着跨入车门,苍白的脚踝在黑暗中一闪而过。
汽车发动了,行驶,汽车里没有开灯。
一路无话。
男人吞咽唾沫的声音在黑暗中响动,女人在后视镜中仅限一个模糊的轮廓。
他想说点什么,于是清了清嗓子。
女人沉默不语。
“我说……”
(一道闪电。)
女人惊了一声。他们好像彼此发现了什么。男人打开了灯,彼此的脸庞被照亮,男人再次咽下了一口唾沫,他们都不漂亮,女人脸上的妆容因为雨水的冲洗而变得拙劣。
汽车在雨中行驶,雨点敲打车窗。
“也许是雨太大了,”男人抱歉着,“没看清楚,不好意思……”
“不,应该是我不好意思……”
男人第三次咽下唾沫,女人看到他的喉结在橘黄色的灯光下上下蠕动。
“我送你回去吧。”
(女人上错了车,男人接错了人,这本来是一件极其偶然的事。虽然在中世纪的古典叙事中,这样的情节是屡见不鲜的。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许古人并不将其视为偶然,在更传统的世界观中,那些出自日耳曼民族的历史观念尚未成型,赫拉克利特的左脚与右脚之间,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一切都是由偶然构成的,这零散的珍珠尚未获得它的红线。)
他们都觉得尴尬,他们都想说点什么,但他们沉默着。
“我是来接我的妻子……”
“我也正在等待我的男人……”
然后又是可怕的沉默。男人将要咽下它的第四口唾沫。他突然说道:“你听音乐吗?”
女人点点头,“嗯。”
于是男人打开广播,转动开关调整频率,各种各样的声音向他们涌来,嘈杂,混乱。车窗外,大雨震耳欲聋。
女人忽然觉得自己如此安全,一层透明的玻璃保护着她,雨水无法潮湿她的身体。这时,收音机中传来一个沙哑的女声,她有着厚重的咬词,吟哦着英语的旋律。男人说,“没有什么好听的,就听这个吧……”
“很老的歌。”女人说。
“很老的歌。”男人点点头。
几首歌之间短暂的间隙,他们知道了歌手叫做Billie Holiday。
(伟大的爵士乐女歌手,一生经历了孤独,贫穷和绝望。她在十岁的时候被人强暴。除了酒精、大麻、海洛因和无数令她伤心欲绝的男人外,只有歌唱能够拯救她。1959年她四十四岁,毒瘾发作死在医院,身边没有一个亲人,除了一群原本要抓她去戒毒所的警察。)
他们听着歌,雨刷在车窗上来回摆动。
她说,我以前也很喜欢唱歌。
男人点着头,女人配合着Billie Holiday的声音吟哦了几句。
她说,我以前想当一个歌手。
她说,我不爱念书,我把课本全烧了,妈妈打了我,她打我的时候像个疯子。
她说,我中学的时候爱上了一个比我大三岁的男孩,可是我长得难看,成绩也不好。
男人说:“你不难看。”
她知道他在骗他,然而这是很受用的。
她说:“所以我就唱歌。”
然后她补充说,“我没有念大学……”
(大雨,大雨,大雨。)
男人说:“从前我想做一个喜剧演员……”
他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挺可笑的,是吗?”
女人说,“这有什么可笑的,挺好的啊?”
男人还在笑着,“不可笑吗?”
女人一本正经地回答:“不可笑。”
“他们,他们觉得可笑就行了……”
一辆汽车闯过红灯,男人短暂地紧张了一下,他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了方向盘。
“有一天,”他说,“我在全班同学的面前摔了一跤,他们全都哈哈大笑。我想,既然你们这么喜欢笑,我就让你们笑个够……”
他说:“我是个成功的小丑。”
他们再次沉默了。然后他说:“你会成为歌手的。”
女人像是没有听见。她在看着窗外。(雨水,那些夜景在雨水中融化。)
男人讲了一个笑话,女人听到了,她笑起来。
男人又讲了一个,女人再次笑起来。
男人又讲了一个笑话。笑话没有讲完,他们忽然发现目的地已经到了。而他们已经为之延误了太多的时间。汽车停下了,男人操作汽车的动作熟练而温柔,他的右手在方向盘上滑下的动作很像是在抚摸。女人看了一下时间,太晚了,太晚了。她伸手拾起了躺落脚边的雨伞。
他说:“不把笑话听完吗?”
女人笑着说:“不听了,不听了。”
她打开车门,他听到了暴雨的声音,她撑开了雨伞,他看见了她苍白的脚踝。他说:“笑话不讲完是不好笑的。”
那苍白跨出了车门,一闪而逝。女人朝雨中走去。
男人摇下了车窗,他大声说:“你会成为歌手的!”
远处,女人向他挥手告别。
……
(我回到家,雨水打湿了我,我病了,病得很重。
我躺在床上,棉被包裹我病弱的肢体,我的思想像我病弱的肢体一样下沉,溃散。
我想到了现代医学的进步,疾病中身体的滚烫,抽搐,种种生理性的反应已经得到了合乎科学的解释。发烧,这是身体在自动地战胜疾病,这是通往康复的欢乐所必要的痛苦与煎熬。
然而我想,人类已经探讨了太多痛苦与欢乐间兑换的公式——“以痛苦补偿欢乐”——何以补偿痛苦?)
男人踩下油门,他以撕裂的速度在公路上超速行驶。雨点在他身体的两侧变成风,老旧的发动机咬牙切齿。事实上,这是一个单身男人,一九九九年的桑塔纳浮标在雨中闪烁,勾勒出他的经济状况。他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出现在城市的某一条马路上,百无聊赖,收音机里放着各式各样的歌曲。他觉得他是寂寞的,而他觉得他的生活应当发生些什么。于是每个晚上,九九年的桑塔纳驶过街道。他偶尔在某个路口停下,也许在期待着某些错误。
(我病了,可是我的感官仍然是清晰的。我听见窗外汽车驶过的声音。
“以痛苦补偿欢乐,以欢乐补偿痛苦,欢乐,痛苦……”
不,让痛苦归痛苦,欢乐归欢乐。)
第二天,天晴了。
女人再次回到了那个路口,重新开始她的等待。

王明辉
来源:作家网
作者:王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