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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项:简珍妮


实验项:简珍妮
 
 

 
“我叫珍妮,从小我都是这样以为的:如果我要我念大学,那么读的一定是中文系。”
 
十七岁的那个新年,我高三,伫立在灶台前,耐心把家里待客的猪蹄汤上的白沫子拿铲子逼出,轻轻浅浅的动作。我妈走过来抻着下巴观望猪蹄的酥烂程度。
 
“我不想再念了,就是和你说一句,我真的看得懂《浮士德》。”
 
我妈往我嘴里塞了一块猪蹄筋肉,“不念就不念了吧,好好看着这口锅,这些肉沫子,别管它叫做啥浮士德。”
 
撇完肉沫子以后没几天,我就搭着我小姨家里送货的长途车去了北京。从此,我在家那边的人那里谈起来,就成为了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在北京”。
 
......
 
 

 
六月末,我到了深圳站,长途卧车像是木铎在大钟上沉沉叩了一下。车厢内散尽了最后的一点酸辣方便面的余味,想要澄清南国六月天里的清白。
 
晨间的太阳是辛辣迷蒙的,我故意在车厢里睡着。抬眼,一个个沉沉的破烂箱子被人们推搡着,蹦跳着拿下来,我侧了个身。
 
大头皮鞋的脚步渐进,他一只手把我的车票低低抽手给我,“简珍妮,早上到处在找你换票呢,来,卧铺卡给我。”我听到了我的名字响在一个陌生男人的口中,全身瑟缩了一下。
 
“简珍妮,简珍妮。”不久以前,这个名字,还一遍遍的,响在美容院里。我哈着嘴,闭著眼,简直是痴迷木讷那样接收着关于我名字的讯息,然后做出反应“对,我叫简珍妮,对,我在这里。对,我就是你要找的简珍妮!”
 
它也响在纸上,沙沙沙,落款:简珍妮,只有在那我写给他的300多封信里,我才知道,我是属于我自己的简珍妮,那时我欢快清醒。只是,后来,它们统统变成了“滴滴滴”,那种比我的信更加不值一提的东西。在那一刻,我决定了一件事情:谁要叫简珍妮,让鬼去做简珍妮吧!
 
“简珍妮!喂,你到底是不是叫简珍妮?”我勃然赤脚跳了起来,踩着地上的瓜子壳,“我不叫简珍妮,我叫棒约翰!”我提溜着鞋子和我的双肩背包,发了狂一样斜斜走着,后面,袭击而来的是一阵笑浪,“呦,她还是个披萨饼呢!”
 
到深圳站的门口,我在那些拉旅店生意的年轻男子中挑了一个长相最为满意的,给了他300块钱,让他用他的破烂面包车,拉我到深圳的各个大小地标性建筑前和我合影,我给他戴了副墨镜,告诉他,合影的时候摘一下,钱少给50。他战战兢兢,连吃饭的时候都戴着。
 
第一次,我也拿钱雇了人。
 
我们在地王大厦、世界之窗前横排站着,没有一点笑容。但是,这又有什么要紧呢?重要的是,他们看到的,诚如我说的那样。我被家里人催婚了,而后跟随着我的男朋友从老家出发去了深圳。
 
要知道,在北京,所有像我这样人的离开,无非就是忽然问起后的一句意味深长:“哦。她也是时候了。”
 
我把照片发到了朋友圈,一组组,刷屏。在一个小时内,我的状态接收到了183个赞,在北京的老乡、还有店里的客人、中学的同学留言,“一定要幸福哦!”快速虚假回复,合上手机,有了点胜利者的快意。好了,世界从此安静,我的!
 
到了晚上,我见跟着我一天的男人仿佛变得更加沉默了,我就带他要夜市吃了路边摊,他显然开心,文雅地吃着煲仔饭,抬眼偷瞄我。他突然停下筷子,正告我了一句:“吃饱了,我得走,姑娘你自己开心些!”我利索拿出钱,看着他渐隐在垃圾桶行伍与大柏树之间。萦绕着的是一个问题:“陌生人尚还可以存有这样的一份问候?”
 
夜继续黑下去,渐渐连刚开始还有些透亮的神采也没有了。我一口口挖着冷掉的煲仔饭,满心想的就是一件事情:“明天去换一个手机号,这总是到达了一个新的地方的启动标识。”
 

 
三个月没有去“红苹果”,去有去的规则,每次都牢记,我叫科林,而非林忠实。
 
这是我念心理学博士的第三年,没有想到,唯唯诺诺,谨小慎微这些与生俱来的好品格竟然有一天得了失心疯。我不拐弯抹角,直接骂了我的导师。
 
“难道心理学家都要这样杀人?”我看到了他嘴角那一阵微弱的抽搐,终归平静。
 
当然,顶回我的这点微弱的反抗,对于他而言,并不费力:“哦?你不是当初来找我的时候,一心一意想要做个刽子手吗?小伙子,你最近状态不大对吧。”他用手轻轻搭了一下我的肩膀,我的双腿渐软,坐下。毫无疑问,那一刻我迅速败北,出发为他搜集珍妮的第352封信。“非反应式心理状态测量“,是谁定义了没有人肉味道的词语呢?
 
走出学校门的时候,几个韩国留学生的白色摩托车低低贴地飘移而过,我眼尖看到了几顶哈雷帽一闪,浓郁的香水味道。对于这一个在人声嘈杂之中显得愈发寂静的师范大学而言,无疑是鲜艳的。“不就是个混嘛!”我和几个男博士、女博士并排走着的时候,自然对于他们发出过这样的微词。
 
其实,微词不是真心。忽然,想要跳上他们的车,唱他们唱的歌。只是,我是个用双腿走惯了路的人。
 
到了人民路的辅路,公交车也在两个转弯之前就不再停来这里了。红苹果美容纤体中心。抬眼看看,五个月以前挂上去那个横幅“新年大酬宾”依旧在。只是字上的一些偏旁已经脱落。
 
它从来就是一个人烟不多的地方,要不是这样,一种近乎是怜悯的直觉让我在两年以前亲近这里。那时的红苹果,门面还没有从绿色改成粉色,仅有的几扇玻璃窗户上,贴得满满的都是美容前后的效果图。轻轻一抵大门,就会有一声报幕似的声响:“欢迎光临”。
 
进门,却没见珍妮非跑出来。我就自己倚在了吧台上,拿出钥匙扣打着桌板。这对于珍妮而言,是管用的。
 
出来的,是一个新人,浓妆,血红惨白的两颊,却有着与之不相称的甜到发腻的笑。“请问您找谁?”
 
 “请简珍妮出来可以吗?”
 
她愈发显得无邪了:“您是说她吗?她在我来之前就走了。回她老家,和相亲的人结婚去了。然后两个人好像要去深圳找工作。“新人说这话说得很顺溜,就像是在讲述随时可能会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人生故事,她被屋子里的人唤去做精华液的导入去了。
 
平躺着的,是两个头发蜷曲得像是两朵蘑菇云,她们的呼吸起伏流抵着肚子上的赘肉一起摇晃。听到了几句对于珍妮的议论。
 
 “珍妮看上去,年纪本来就不小了。只是,走得倒也太急了,三天以前,她还在努力推荐我买一套新出的产品,不是要走的样子。”
 
另一个声音:“她们都是这样子的,说走就会走的。说到底,还是外地人呀。她前段时间还问我说,是不是我们本地人会很不愿意找一个像她这样的地方出来的外地人。你叫我怎么和她说呢,我就和她说得看人,不一定的。”
 
“哦,她以前也是问过我这样子的问题的,想你们这样学历高的人是不是不会要找一个高中毕业生的。“我突然隔着半透的屏风,窜进了这句话递送给两个聊天的女人。她们把自己的满身晃荡的白肉连着母鸡一样粗短的脖颈挪了一个方向,不愿与我直视:“我发觉你们这里男人比女人还要多。”
 
“科林,你是第36次照光治痘吧?”
 
我置身于一片唾弃中的尴尬被打破了,“您先签字吧,稍等,马上就给您安排人。”
 
 “哦,不用了。”我死死按住了姑娘手里的圆珠笔,跑离了红苹果。
 
我满脑子,都是那个”永远都在”的被测试者珍妮......毫无疑问,作为一个被测者,“来了,先喝杯水吧!”她是那么无辜、温情而顺服。
 
记得我做完面膜以后,都是天色灰青的分别的时分。一只湿漉漉的手,软糯如一种散发着陈皮味道的高筋食物,撇着根本甩不脱的水,往我的裤子兜里放上一张纸,手指拿捏之处,因为水晕,透明稀薄,让人想起了一张用来包裹香浓奶糖味道的糖衣。
 
 “科博士,你记得给我的信标号呀,你和我标得一样吗?这次我标的是245号信了,讲的事情是我男朋友那时候在富士康打工时候的事情。相信吗?他们吃的东西都是那机器配出来的,吃咸了都不行。我是忍不了的,我要吃油炒出来的盖饭的。”
 
她掀开了劣质包装的白色污染盒,韭菜煸炒的油腻新鲜让满屋生香。她扒开一双漂白过的竹筷子,递给我,又把整盒的盖饭推送到了我的面前。她自己呢,手心张开,平放着快餐打包盒上面的那个因为热气变软的廉价塑料盖子,她和我说:“看你中午也没有吃饭,忘记了多叫,你就吃我的好了。我放在盖子里头吃。”
 
“啊?哦!”因为珍妮,我第一次知道了,原来招呼人吃饭,也可以那么轻巧不客气。我慢慢嚼着咸得有点发涩的菜。那时候,我大概想起了二十年前,我妈的手,摊出一双手,热扑扑的,像是也被蒸过了一样,两个璀璨肥胖的玉米贴饼,她喝着邻居家的三颠:“赶紧,给我拿回家去,趁热吃掉。”
 
说珍妮像我妈,这话是很没有道理的。只是,她私下里的认真无邪,却总能让我想到我妈。这时候,我总是得把自己往回“拉”一点儿。
 

 
天擦亮的时候,我躺在上铺的木头床上,没有起床。我听得到薄雾里,家里面的鸡的打鸣,那是我已经习惯了的一种时间练习。即使去年过年回家的时候,家里已经不见了最后的一只公鸡,我妈吃着从镇上买回来的几样熟食鸡肉,和我说:“鸡早就送人了,你爸和我都在厂里打工,人的三顿都管不住。”
 
过年的时候,回河南。家里把宅基地装修好了,问了先前已经装修好的人家,买了同样的成套的家居,体面而普通。
 
油菜花不像以前,疯长得好像能把那股子艳劲儿直接窜到屋子里。我和我妈说,有油漆味儿,就自己在老屋子里住了。只有白天的时候,我看到一排排的人在那里晒太阳,地上尽是瓜子和花生的壳儿,我才觉得舒心。
 
我离家的那天,爸妈新年后第一次吵架,内容是关于将自己家里剩下的半亩地送给东头还是西头的亲戚。我妈疯狂地拿着隔夜地白切鸡下着滚烫的白粥,几乎都要挤弄出一种壮志未酬的悲哀眼泪。我只悄悄问了一句:“这块地,无论送给哪路亲戚,我们是不是都已经不会再有什么好处了?”她们终于开始注意到了我今天就要走了,只是这回,我妈妈也不再像往年那样,给我蒸煮上许多自己地里面长出来的奇形怪状的东西,她揣了100块钱,到新开的乡村连锁超市给我买了一兜的饼干、面包和牛奶。
 
临走前,我妈故意压低了声音凑过头来问我一句:“你和明杰已经住在一起了吗?”
 
我说了一句:“嗯。”
 
“那你们什么时候回家办事?”
 
我给我妈留下的一个简讯是:“继续打工,明年再看。”
 
就这样,我的春节回家,不过是从一个城里来到了另一个城里。
 
来到城市的最大进步,应该就是学会了晚睡和晚起。晚睡,欢享着睡得比你还要晚的打工者的殷勤招待,刀光火影,烟熏火燎;晚起,静等着美容院里比起起得更加晚的城市主人们那一声声脆亮的喉音。
 
外卖、酸奶、罐装咖啡、团购券、淘宝账号,这些,我都在不同的时间段里,像是生存技能一样慢慢习得,直到有一天,我让它们彻底变成了我的生存词汇,我就学会了在大城市里走路。只是,城市并不是平的,我好像是一声不吭走到了一片平原上,一座高塔的下面,走不动了,抬眼看看塔尖,好像插在云里,就笑傻了。那么高,怎么爬?
 
 因为,只要有人躺在这里,她们总有新鲜。不知道名字的什汇的打折盛典,远在杭州西湖边的会所,周末去香港相约的一次扫货,我站着,把一层层乳白柔软的漆粉刷在她们的脸上,时不时就说一句:“哦,那这样子你一定很开心吧?”她们开始有了情致说更多。有时候说累了,就有这样的一个收束句:“笑都要笑死了。“就偃旗息鼓,谁也不再说话。在那一刻,好像我的手隔着乳液在她们脸上微微漾开的那种黏腻的声音,是可以听得到的。
 
只是,有段时间,对于我而言,是在北京这个城市里唯一不同的,让我从开头说起好了。
 
下午三点钟,照例是方婷出去到隔壁便利店,给我们带饮料的时间。她问到我,我依旧说:”特浓咖啡。”她们依旧要笑我一遍,接着说:“百事可乐。”“冰糖雪梨......”
 
我就是这样花了一个月卖咖啡喝,回家以后,明杰已经把我们的笔记本电脑铺好在我的小桌板上,他吃着啤酒就着猪耳朵,咬着我的耳朵,我感觉到了一种不舒适的潮湿,就用力在键盘上敲下了一个个重重的回车。
 
他就是这样子一个无所不能的低能男人。他每一天最爱做的工作就是下班以后,开着摩托车到美容院里来找我,坐在门堂里的沙发上玩手机,把几片绿箭口香糖嚼尽,把每一个进来的女人都那斜光好好瞅一遍。而且,我发现了一个他与城市里所有的男人一个惊人的一致性:他们总是在对一个女人做出评价时,有一种与己无关的挑剔。
 
他们工地上,前段时间,来了一个大学教授,说是要搜集外来务工者写的文学。他报名了,他在报名理由,他就写:“我老婆会,她是语文课代表。”
 
于是,每天晚上,他都会很识相地把饭买好,问:“今天写了没有?”
 
听他说过一回,这些东西,写得好的话,是要出版的。我听到这句话,突然,想要和他谈谈,我问他,到时候出书了,那些诗,如果真的在上面,写谁的名字。他咂了一口雪花,说:“当然是我的名字,廖明杰。”我把手放在键盘上想了好一会儿,说:“好吧。”
 
我在那几天里,我并不太认识我自己。就像是一个初次孵化鸡蛋的母鸡,别家的、受精的、未受精的、甚至是鸭子的蛋,我都是毫无知觉的,只知道沉醉着,用体温渐渐传导自己这二十多年记忆里的热度。
 
那种是小时候的桔梗田里玩躲猫猫时,我匍匐下去,抬眼窥视,看到一轮红日巍巍落下时,所记忆的燥热、生腥、未知的热量,在我打开电脑的那一刻,在身体里上下流窜。说句不好听的话,这种奇异的初次感验,明杰和我在沙发上、在地板上,甚至是在半夜随时会开走的厂家大卡车里,都没有过。当然,那是太不同的两件事情啦!
 
那几天,我和明杰说:“我要自己一个人。”明杰正在撕咬着一根刚买来的冒着细细油泡的油条,他把剩下的叼进我嘴里,他恶狠狠地说:“啊?不要以为你做过语文课代表,中学的时候老师给你念过几篇文章,就真的有什么不同了。今天晚上你搞一个火锅团购吧,就去小阿西做服务员那家自助火锅,我老乡头次到北京来打工,你去吗……”
 
我没有听到他后来在说些什么,只是,我忽然感觉到,工地上光照久逼酿造的汗水、积久不脱的夏日工作服、啤酒在口腔里腐烂发酵的陈味、常日摆弄各种铁器的生腥味道……这股油条的焦香味道,无疑是他一天里做好闻的时候。至于我,今天客人的脸上是什么味道,那么我就是什么味道。
 
我写了十二天的时间,每一日,都好像还在高中刚毕业,刚来北京时,在密闭的厂房车间里,棉絮翻飞起来,在一片幽暗里发出荧荧的一点光亮,我抬眼看去......一共写了8首诗歌,2篇小说,还有3篇散文,我特地去把它们打印出来。
 
明杰对着一堆打印纸,斜视了几眼,“你这些诗到底对不对,还有你的这些小说,为什么和我在《故事会》上看到的不大一样?”他就像是看着一堆不是按照标准尺寸产出来的铆钉一样,在麻木中顿时有了看西洋镜的开心。
 
他应该是把我的稿子原封不动交给了上去了吧,接下来的一个月,什么也没有发生。我问他时,他几乎已经把这件事情忘掉了:“骗人的吧,怎么可能还把你那样的东西出书,谁有这个闲钱?都看不懂,也不好笑。”
 
我觉得,这也是挺好的。无论如何,我的文章上都不会有我的名字出现的。现在这样,反倒是对得起自己的。世界上,说过让别人满怀希望,接着自己都忘记的人终归是占大多数的。看书多的人,就到工地上鼓动鼓动明杰他们。读书少的人呢,也没有关系,我这样,站在美容院里,给别人许诺一张更加期待的脸蛋,再加上一句“当然,这也是因人而异的。”这样,也是可以骗得动人的。其实,我是真的不在意的。好像,我还是习惯于为明天吃什么样子的外卖而头疼。
 

 
 “珍妮嫁人了,这个理由交代得过去吗?“我坐在小火锅的吧台上,手机拽在手里,我团购了一个20元的套餐券。当服务员和我说今天团购券不能用时,我觉得吃亏,很想剩下那个已经翻滚起来的锅子一走了之,但是总觉得学校周围的店还是熟人太多,就随便点了些东西。
 
 “珍妮不通情理!”我定性,“可是她又怎么可能会那么清楚,她对于我的用处呢?”
 
“珍妮是有用的。”这是我在我导师的办公桌上看到这一沓异常厚的打印纸时候的第一直觉就是如此。也正是我的这种直觉让我找到她,也支撑了我们这个研究报告的上半部分。
 
那天,导师和我师兄从工地回来,各色各样的纸,导师酸酸的说了一句:”这大概就是我们的工人文学了。你们先看,有发现告诉我。
 
我们看到了什么?一个人,把他和女友的性交过程写成了一个说明书,还有一个“诗人“,天真狂热,但是只有他的一首诗,索性也就放弃了,也有打工受了气,从包工头到地方政府轮番用河南方言炮轰了一遍的。
 
不过我盯着一沓纸看了很久。要不是看得很细,我不会发现文章的中间,有一个新的作者的名字,和封面上,这沓纸的作者落款是不同的。
 
我记住了这个名字”珍妮”,她是在为谁写作呢?
 
她那厚厚的一沓纸,你觉得她就是在那里,搬了一把椅子,在有风有树,可以久坐的院子里,和你讲话。有断续,有哽咽,有叹息,有别离,也有语焉不详处的刻意模糊。她说她以前住过的厂房,她说自己的老家变得越来越像城市的腔调,她说自己是怎么样从四个客人那里慢慢学会网购,她甚至会告诉你她生活片区里四个菜场,由她的观察来看,各是什么样子的人去。
 
我好像钻进了她的生活里,看到她咽喉处每一次的吞咽咀嚼,和一年四季走过,她坐过的双层巴士上,恼人的树梢毕毕剥剥擦着车窗,开往同一个站台“康华家园”。对,我甚至轻而易举就可以知道她在哪里。
 
那天下午,我像是找到了爱情一样坚定,找到我老板说:“老师,我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她叫简珍妮,她很合适,因为她会讲故事,说心情。最重要的,是她的潜意识里,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我的老板显得很平静,说:“觉得可以,那你就试一试吧。”
 
我承认,当我说珍妮没有朋友的时候,我有一种不道德的窥视感,出于无良的目的,想要把一个人的隐私生吞活剥。只是,在这个孤零零饿学术小圈子里,我也太渴望一种叫做存在感的东西。学文学一直学到了硕士,突然觉得自己在心理学上可以有些建树,放掉了自己本来还挺算那么回事儿的工作,重新回到这个连空气都可以描述出成分的学校里,继续学业。我的老师,对我,一如我对于心理学的价值一样,可有可无。
 
然而现在,我把赌注压在了珍妮的身上,“格式塔心理学,让我以珍妮为利器征服你!”即使我对于这些的理解总是幼稚偏颇,但是,我却有能力,让珍妮写更多的字,交给导师!
 
我想,对于珍妮,我唯一的愧疚,就是这个我始终没有变过的初心吧。
 
在这样大的一个城市空间里,珍妮显然很难定义自己的位置,而我也是同样的。而我可以进行的一种尝试,就是:通过珍妮来找一找我的位置。
 
找到红苹果,是珍妮文字里的线索。我发现珍妮真的是一个敏感有天赋的人,她对于她生活周遭的文字描述,和现实传递出来信息,有一种精准的重合。
 
珍妮说过“整个美容院的香气与背景,是一条草绿色的河,只不过,这条河是从一个女人的双乳流淌到她自己臀部,又至腹腔的自我循环。”
 
我始终觉得,她这样的话,总让我觉得她的身上,有一件比她的生活昂贵上千倍的外衣。因为,她就像是一个置身之外,冷冷的旁观者那样。
 
有些画面,真的想要在我的记忆里留白,比如我是怎样佯装着信步走进红苹果,又是怎样提到对自己早些年留下的痘坑耿耿于怀,又是多无意,我指着早就背熟在心的珍妮的照片,乐呵呵说一句:“她看着年纪不是太轻,应该手法可以让她来吧。”
 
我被按在了床上,中央吊灯明明晃晃,我痛苦地拿袖子隐藏。忽然,光减弱了,有人关掉了中间的大灯,我闻到了珍妮的味道,珍妮的白大衣一角拢在了我的脸上,“您好,以后我就是您的专职皮肤护理师了,我叫简珍妮。”
 
几乎没有停顿,她开始把洗面奶点涂到我的脸上。她像是设好了程序的机器,在每一步操作完成以后问我一句:“感觉怎么样?”我看着珍妮的脸倒挂在我的视线里,很遗憾地说,与她文字里的深情善言不同,珍妮是一个寡言到让人失望的人。而且,她平平的额头,由于青春痘治愈后留下的粗糙胭红的皮肤,眼睛不大,轻轻上挑,流露出她浑身上下,唯一的一点俏皮。
 
全程,她只问了我一句:“听说,你是大学里的博士,那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个。”
 
我问她怎么知道的。她说:“你填的表上写着的。”
 
我一如背书背好的那样,拿出了《穆斯林的葬礼》,珍妮说的,她看过的书。走之前,我把书放在了床边,说了句:“一会儿还要拿些别的东西,书放在这里,你随便看看就好了。” 她显然刹那间,有防不胜防的惊喜,又收敛成平常的样子:“好,一会儿我收起来。“
 
我走出门,恍惚时分,仿佛可以听到珍妮痴痴的声音:”等一等,我和你说,等一等,我和你说……”
 
第二次去红苹果,我又有别的心意!波普特公司给实验室捐赠的30台心理学测试平板电脑堆叠在实验室所有地办公桌上,导师给每一个人配了一台。
 
到了红苹果,我开始牢骚说,这台平板显然比不上自己原来的那一台。珍妮也过来试用了一下,我说:“这个写字板好用,还可以排格式,如果你平时有写东西的习惯的话,这个就先寄存在你这儿吧。”
 
珍妮显得很不知所措,她说:“这样,你便宜一点,我买下来就是了。”最后,我不知道是以500还是600元的可笑价格贱卖了这个平板,心中计划着这笔亏空,以后可以作为科研项目经费一起报账。走之前,我重申了一遍:“这个平板打字板特别有触感,不用就可惜了。你有写东西的习惯吗?”
 
就在珍妮把玩着这个平板电脑的时候,她好像很轻松地就把我所了然的那些事情说了出来:“其实,我不写什么东西,你看看我们的这个状态,根本就不会有时间写什么 。只是,以前也写过几篇东西,还有个教授说或许可以收在书里面,不过后来发现,也都是说说的,你知道,现在想想自己也怪可笑的。”

我知道,亮出准备好的身份的时候到了:“怎么会,我学了7年的中文呐......”
 
我记得那一次珍妮在我打开店门的时候,她几乎是扑出窗外:”要不,你帮我看看吧,我写的,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水平。”
 
我停住了脚,以我此生我所能想像得到的最儒雅的方式,灿然一笑:“好!”
 

 
我走在深圳的大街上,整个大街都是被换血了一样,长出了那么多的口音,那么多的表情。他们和我一样,到底是哪儿来的?我想这也是一个谜语。
 
我认识科林博士,不对,应该说是林忠实以后,大概就开始住在一个寒颤的磨坊里,像一头驴子一样,没有一日不在为主人负轭、磨粮,不堪指认、不可执著。当然,那样的感觉是在我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以后才明晰的。刚开始的一切,我只当他是我的福音,一种可以忘记明杰那个浅白世界的片刻轻盈。
 
当他把那一沓打印纸还给我时,言辞是烈烈的:“这些是真的好,我全都一字一句读过了。好像一下下,可以钻进了你生活的腹腔里。只是,没有然后了,你的生活,对我来说是没法经历的特别,可以为我多写一些吗?我可以试着给你出版,即使我并不能给你保证。“
 
那是错觉,但是在那一刻看起来,好像是一个生命被另一个生命紧紧拥抱的半疼半喜。出版,我当时根本没有想到过这两个字,只是想到了有这样一种可能性:我的故事,可以不再永远只是我的故事,起码,有两个人来看。我几乎是顶着喉咙说:“不用太在意,我可以以信的格式每天给你写一点东西,因为除了店里,我也真的没有什么地方要去,没有什么事情要想。”
 
“每一天都写!”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被我自己吓呆了,后来,我觉得我大概也只是想要回报吧,回报一种稀疏难得的好运气,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了一个可以交往的人。
 
他好像比我更加狂喜,在原地打了好几个圈。
 
也就是在这后来的每一天,我,芬芳吐露,现在知道,其实不过是一天死一回。我在一个不明底细但是书生的羸弱、细腻气质浓郁的年轻男子面前,渐渐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透明玻璃房,望得到全貌。
 
只不过,现在的我,却想把这个房子上的玻璃砸碎、嚼烂,一路从嘴巴里铿锵抛甩,一路闪亮无敌!
 
每次写信,我好像是真的有话要说的,我细细簌簌,在半夜里听着自己白天讲不出来的声音。有几天晚上,我甚至坐在马桶上放声大哭,悲哀与毫无定数的未来像是泻了闸的水,蔓延。这个时候,明杰总是提起裤腰带,跑到楼下,麻利买来一根验孕棒、一盒紧急避孕药在门外安安静静、老老实实等我。我每见到门外呆傻惊恐的他,我总会想一个问题:“像我这样一个和别的男人私通信件的女人,在明杰这样暴戾的人这里,被发现,不应该浸猪笼上千百回吗?“
 
可是又想:话是我的,和谁说,管他呢!
 
我好像是通过这些信,已经把自己挖得很彻底了,以前,我从来没有想过,高中毕业,我17岁离家,到现在为止的九年,我在干什么?而这些东西,倒叙起来,才发现,我一直活在简单的供需逻辑里罢了。每一次进劳务外包公司、每一次的周末促销、每一次进银行往我正在上大专的弟弟卡里打钱、每一次在硬座火车夜车上昭示的一个人的大迁徙,甚至是在那样的日子,我拿着厂里当月的生产大户的额外奖金3000块钱,走到最近购物中心,却只有一种摸一摸每样东西的不知所措。
 
青春、力气、汗水、恋爱全部加入这场供需之中,没有例外。归宿呢,也是既定的归宿,回不回家,都得最后回家。嫁不嫁人,也得最后嫁人。
 
“我就像是一颗长得不算怪的鸡蛋,北京城是一个有着无数密密麻麻鸡蛋孔的蛋盒,我被随便放在了一个蛋孔里,其实你会觉得那个蛋孔其实也可以。只要你不坏,一切就都好。”
 
我是当面和当时的科林说的我的这个比喻,他只是摇了摇头:“我觉得你是想太多了,谁不是一个鸡蛋呢?”
 
每次,我都把我写的信打印出来两份,一份给科林,一份自己留着。我都问科林同样的一句话,在352封之前:“你看了吗?”他看了,他可以说出其中我或许都会忘掉的细节,只是对于这个问题,他从来不敢直视着我的眼睛回答,他只说:“真的挺好。”只是,当时的我,是怎么样也不可能想明白这个表情的。
 
直到信的标号到了359,那个黄昏,是科林来激光治脸的日子,我那天累极了,做了16个客人,脚底有点哆嗦,等到了下班的时间,店里人都走了,我却听到了宣判的声音。在以后的三个月,他带着我的352封信,消失了。
 
 

 
我买了半夜去深圳的机票,四个小时。或许,我可以不花费这来回的机票钱的,我并不是想要和珍妮说明白什么,只是觉得,把她的这些信还给她会好一些。虽然,这些信都已经用过了,但是我却愿意把这些信还给她,我觉得这是我所理解的,力所能及的善良吧。我想,珍妮应该是会高兴的。
 
珍妮其实是知道的,我从来没有消费或者消遣过她的故事。
 
她每次递给我的信,就是一沓纸,我好像是带着自己所有的神经,钻入了一个宽广而阴柔的峡谷之中,时晴时雨。
 
美,却总要在读完以后被破碎肢解。
 
在我电脑的数据库里,有一个我导师视为经典、被推翻重组过二十多次的非反应式心理状态量度表,珍妮信中的每一句话,在这里,和试管中的一个物质没有什么两样,它们的共同身份都是被测验的。而我,不过是一个懂得基本操作规范的表格的完成者。珍妮每句话的长短字数、语序、标点、主语谓语、时态都是参与元素。这种时候,珍妮的信总是让我感觉一阵阵本能的眩晕。肢解,拿一个锤子生凿开的蛮力。
 
第184封信的记录,我难以坚持,我好像总能在眼前看到一个在泠泠落雨的屋檐下,一个托着腮帮子的简珍妮,她的嘴巴一开一合,轻柔缓慢。
 
我对老师说:“可不可以和她说清楚,这是一个实验。”
 
他说:“那她以后,不会再给你写一个字,而且,你为了这一百多封信所做的花费,可能不能在这里得到补偿。你对于自己的被测试者承担的责任与风险,你不会没有事先的一个评估。换句话说,你在做出了评估以后的行动,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让测试的风险和干扰因素降到最低值的。有时候,当然包括,隐瞒。”
 
352封信,这是一个太好的讯息了,数据库提示,数据已经饱和,可以进入分析参数阶段。
 
后来的三个多月里,我不再和她接触。我渐渐明白,我对于珍妮的兴趣,绝对不是出自于她这个人本身。我把她和她的文字,完全分得太清楚了。我把后者视为圭臬,那是因为它们是有用的。所以,我始终没有勇气,也没有动机,再见珍妮。
 
不过,这只是我当时的想法,当我听说珍妮去了深圳,我却依旧带着信去了,或许,珍妮那些信,在远离了那个量度表上密密匝匝的数据后,终于,还是成为了本来可以逍遥法外的心灵的捕手。
 
难以置信,珍妮约我在一个茶馆赴约。在我的印象里,她坐在椅子上气定神闲晃悠着一个小小的茶杯,第一次以一个地道、老辣的消费者而不是服务者的形象在我面前出现。珍妮在深圳,多了一种应景的漂亮,黑色贴身连衣裙,和这个城市一样,有种呼之欲出的直白。
 
珍妮,对我好像少了些本来的敬意和温顺。
 
当我把信拿出来时,她一封也没有看,双手交叉着,瞥了一下,说:“拿回去吧,这是朋友的礼物。”
 
我感觉到了谈话的不顺畅,想要早一点结束。忽然,珍妮问了我一句话:“这些信,你还有办法帮我出版吗?帮我联系一个出版社吧,钱我可以自己来。”
 
我没有照见自己那一刻的表情,或许我也可以答应她,然而,那一刻,我觉得我整个身体随着这句话都变得越来越沉重,我慢慢说:“我觉得,其实也并没有那个必要吧,你说呢?”
 
珍妮的那个眼神,满是对于我的丧气:“好朋友,你让我终于觉得了,写信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你一直在问我,我的真名叫什么,我的大名的的确确就是叫简珍妮!”
 
“简珍妮!或许她就是清楚了我的所有动机,事情的所有原委了。”
 

 
很难想像,林忠实竟然出现在了六月的深圳,还是为了我,一个他所谓的“操作对象”。
 
当我走出茶馆的那一刻,我觉得那是一个结尾,因为,我看到了嘴角边,那条中饭残留下来的浓重的卤肉汁,他吃得是多仓皇呀!只是,没有告诉他要抹掉,径直走了。我希望,他这样,嘴角边挂着残剩的汤汁,到日光里。
 
至于我,只是愿意满心感激他给了我这么一个离开早已经想要摔碎的生活的最好借口。
 
“如果你可以被百度到,那么你很牛气。”我听过这样的话,半个月以前,我上百度试了试,本想和自己开一个玩笑。输入“简珍妮”我的大名,出来的搜索结果的第一条就是一个学术期刊《心理学界》上的论文标题《珍妮来信352封的非反应式心理状态量度测验》,我的脑子里,好像是惊涛骇浪一样,层层迭迭推高而上。我看到了被测试者情况简介,是我自己,我又看到了论文里提到的那些句子,好像还是我的。至于那些多出来的数据,像是我写的东西上长出来的瘤子,丑陋,也长在那文章里。
 
我看了看那篇文章的署名,前面的一个人我知道,是科林有一次无意中提过的名字,至于后面的那个名字,并不是科林,而是“林忠实”。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他一总在问我,我的真名是不是叫珍妮,因为他自己,恰恰就是不敢用真名来和我说话的那个人。
 
我给了自己一个很好的结束的理由,当天就从红苹果辞职了,“父母让我回家嫁人。”随后,我又回家一边整理箱子,一边把同样的理由告诉了明杰。
 
明杰叼着一块口香糖,先是把我的手拽得很紧,挑衅地样子,随后又慢慢松开了,他舒缓了表情:“像我们这样,各自回家,嫁人,娶人。露水夫妻,走不到最后的。”他和我清算了这半年的房租和水电费,还特意把零头给我去掉了。他问我要不要搬行李到楼下,我说不用了,本来也就没有多少。我走的时候,听见他在我的背后,一切如常地咂巴着口香糖。
 
 
八 
 
终于,在七月的深圳,故事有了一个新的版本。
 
打工妹简珍妮觉得自己应该离开“服务行业”这一个工种,当她寻摸着自己可以干些什么的时候,她想起了那句话“当度百百可以找到你的时候,你就还可以!”简珍妮请教了无数的人,写出了一个像样的个人简历。这在她十年来的时间里是没有想过的,有一天,她会拿着几页纸,而不是一张嘴,去和别人说自己干过什么。
 
简珍妮拿着自己的简历,进了15家小广告公司,并且在面试的时候告诉面试官:“你百度一下简珍妮,第一个就是我。”
 
终于,第15个面试官仔仔细细看完了全文,只问了一句:“那里面的句子,当真都是你写的?”珍妮点头。他说:“那你真是太有趣了,来我们公司做文案吧,我们这边有很多针对城市打工者的速食食品的广告案子是长期客户,我想,你理解那种心态,你可以表达得很好。”
 
就在27岁那年,打工妹简珍妮第一次坐进了办公室里,第一次在大楼门口打卡,第一次把自己得杯子放在了一个像样得茶水间里。当然,中午还是那样的命运,和同事一起,吃油汪汪的盖浇饭外卖。
 
当然,简珍妮,也就是我,还是喜欢说给自己听这样一句话:“我是简珍妮,如果我念大学,那么我念的一定是中文系。在中文系里,我有一个男友,怀着端正的居心,读我写的东西。大四毕业那年,我还会出版我的第一部作品集......”
 

 
我从深圳回来的那一天,短信提示,我的卡里面多了一万五的收入,是我老师给我打过来的。他说:“你的珍妮来信,通过项目终期验收了,珍妮下集,已经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了。”
 
下集,什么下集?
 
我突然想起了在我的脑子里,那句沉睡了七年的句子“你明天还会过来吗?”
 
那年我大二,那是一个幼稚的大学生组织的荒唐的调研,“85后外来务工人员婚恋观念调查”,为了提高参与度,大家委派我和一个卖手抓饼的姑娘谈七天恋爱。我甚至也没有明白为什么,只是因为一朵小小的玫瑰,几本我已经看过的小说,竟然真的给了她恋爱的感觉。调研的最后一天,我和她并排坐在水已经干涸的桥上。她忽然热切地问了我一句:“你明天还会来吗?”那时候,我抬眼看着天边渐渐收缩的云,眯缝着眼睛,轻轻说:“当然会来。”
 
第二天,我花了一天时间如痴如醉写完了自己的“恋爱调研报告”,合上电脑,飞奔去买了当晚的火车票,开始又一个黑甜饱满的暑假......
 
“还好,这次,珍妮和我并没有爱情,我是无罪的。”我告诉自己,应该这样去相信。

 
作者:杨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