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曲中包公形象的人民性
作者:柳国隆
包公是我国古代众口皆碑的清官之一。《宋史本传》载:“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可以说,任何一个历史人物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影响都没有包公那样广泛。
包公第一次作为不朽的艺术形象为人民所喜爱,始于元朝。在流传至今的一百七十种元杂剧中,单《元曲选》一书中所选的包公戏就有十种之多,在这些杂剧中,剧作家们用饱蕴热情的笔塑造出一个鲜明的戏剧艺术形象——包公。今天,包拯已不再是一个戏剧人物形象,而成了一个象征——一个正义与真理,智慧与勇敢的象征。
过去曾有人认为:宣传包公等这类历史人物及其故事,“在客观上是在宣传一种单纯的人治思想”。说这是“把希望寄托在‘清官’‘青天’等好干部身上,是一种历史唯心主义,‘距离上帝保佑不过是一步之遥’”。(《辽宁师范学院学报》)。也有人根据《陈州粜米》中包公的两句唱词:“他便是这打家的强贼,我便是那看家的恶狗!”断定包公“还是将自己视为封建最高统治者的卫道士。”说《陈州粜米》中的包公“所以敢于去陈州惩治贪官污吏,也是依仗范仲淹讨来的‘金牌势剑’,仍没有摆脱对皇权思想的依赖。”说《后庭花》《神奴儿》《盆儿鬼》“这类包公戏,凭借包公形象进行封建说教,极力渲染冤狱的残酷,充斥阴森‘鬼气’,它们应属于封建糟粕,是不可取的”等。实情是否果真如此,本文拟就元代包公戏谈点不成熟的看法。
一、由元杂剧看包公形象产生的历史环境
马克思说:“主要人物是一定的阶级和倾向的代表,他们的动机,不是从琐碎的个人欲望中,而是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潮流中得来的。对当时人物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具备典型意义,即不能反映时代的精神……”包公作为元杂剧中的艺术形象,他究竟代表哪个阶级和倾向,他究竟反映哪个阶级的愿望?我们只有走进他生活的具体历史时代,才能得出令人信服的答案。
包公(999-1062),名拯,字希仁,北宋庐州合肥(今安徽省合肥市)人,他二十八岁考取进士,历任知县、知州、按察御史、大理寺评事、天章阁待制、开封府知府之职,并出使过契丹,后被封为龙图阁大学士。其事迹除见于《国史本传》《宋史本传》等史料外,还见于欧阳修《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朱熹《五朝会行录》及宋人张田编撰的《包拯集》等书中。历史上的包拯,首先是一个廉洁奉公的人。他为官三十多年,两袖清风,《国史本传》说他“性不苟合,末尝伪辞色以悦人,平生无私书,至于干请,无故人亲党,一皆绝之。居家简约,衣服、器用、饮食,虽贵,如初宦时。”《包拯文集》中有包拯留给子孙的一爿碑文:“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历史上的包拯还是一个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执法如山的人,他曾三次上书弹劾一贯以“国丈”自居的国蠹张尧佐,并拆了张尧佐在惠民河上的不合理建筑——青莲池。他七弹身居江南西路转运使要职的王逵,严惩了位极太常少卿的害民贼任弁。
历史上的包拯,又是一个智勇超人,明断若神的法官。《国史本传》载:(包拯)“出知扬州天常县,有盗割牛舌者,拯使归屠其牛,既而有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某家牛舌而又告之?’盗者警服。”又“使契丹,至神水馆,前使者数遇凶怪,如有物击之仆地,拯径入居之,戒从者,虽有怪,毋得言。至旦,亦无所恐。及还,虏人令典客谓曰:‘雄州所开便门,乃欲诱结叛人,以刺疆事乎?’拯毅然曰:‘欲知此事,自有正门,何必便门也!此岂当问涿州开门邪?’虏折不复言。”
这样的一个胆识出众的清官,必然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总之元杂剧中的包公是剧作家们借鉴历史上有关包拯传闻的基础上进行再创造而成的。《盆儿鬼》杂剧中张敞古赞扬包公的一段话说:“人人说你白日断阳间、到晚时又把阴司断,也曾三勘王家蝴蝶梦,也曾独粜陈州老仓米,也曾智赚灰阑年少儿,也曾追还两纸合同笔。”这说明在元代剧作家们创作包公剧以前,包公的故事已为多数人所熟悉了。
任何一部有价值的文学作品,都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都是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产物。古代作家在自己的作品中,都必须是既形象的反映着生活,又形象的反映着自己对生活的认知和评价,这种认知与评价往往作为情感表现出来,作为道德情操表露出来。元代的剧作家们,写包公戏的目的,绝不是单纯撰写历史,更不是为历史上的包公歌功颂德,树碑立传,而是在进行故事新编,是借古人的皮囊来抒写自己的情感,是想通过包公这个历史人物来寄托自己对现实社会的认知,抒发自己胸中郁郁不平之气和民间不可言状的痛苦之情,以表达自己强烈的爱憎。
据史书记载,有元一代,法令粗疏,“有例可援,无法可守,内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写格例至数十册,遇事有难决,则检寻旧例。或中无所载,则旋行议拟,是百官莫知所守也。”(《历代名臣奏议•关阶夫奏》)元代的执法情况更糟,元代“取士用人,惟论根脚”(叶子奇《草木子》)。“台省要官,皆北人为之,汉人南人,万中无一二,其得为者,不过州县卑秩,盖亦仅有而绝无者也。”(《元史•成宗纪二》)这些来自北方的统治者,虽则居官,终是不通文字,“使之为长官……写七字,钩不从右而从左转。”(叶子奇《草木子》)以不谙政事,“必以汉人佐之,官府色目居长,次设判署正官,谓其识治体,练时务也。”(《晶闻录》)元代的统治者为了满足生活上的穷奢极欲,甚至把官吏横征暴敛作为晋升的先决条件,凡理财官吏,惟能增课者是使,而不问其贤不肖(《元史•成宗纪一》)。又元蒙统治者为了保持蒙古人在种族阶级中的优越地位,蓄意制造法律上的不平等:汉人殴伤蒙古人要判死刑,而蒙古人杀一汉人,其偿仅与一驴相等。”(多桑《蒙古史》卷二章二页)最高统治者既有意制造混乱,他的仆从也就只能亦步亦趋,而元代的社会黑暗也就不言而喻了。由最高统治者怂恿支持下的蒙古贵族如此,那些州府县的官吏和地方豪强也毫不逊色,他们狼狈为奸,鱼肉人民,豪霸之家,以强凌弱,以众害寡,妄兴横事,罗织平民,骗其家私,夺占妻女,甚则伤害性命,不可胜记。在这种情况下,直接受害的当然是手中既无权,又无钱的广大人民,他们任意受人蹂躏,欲告无门,他们的妻女为人所夺,“有司弗敢诘,反诋告者罪。”(《江浙行省左右司都事刘君墓志铭》)更有甚者“豪民黄甲,恃财杀人,赂佃客坐之。”元大德年间,全国揭出贪官一万八千四百七十三人,冤狱五千七百七十多件(《元史•成宗纪一》)的例证,更足以反映元代法制的混乱和人民的苦难。这种情况,除在元代包公剧中有直接的反映外,其它剧作中也有所提示,如《窦娥冤》《救孝子》里,近在城郊,凶徒白昼杀人;《绯衣梦》中繁华闹市,强盗黑夜行凶;《冯玉兰》中夺人妻子,害人性命的竟是打着擒拿贼寇旗号的巡江官船长官。正如无名氏的散曲《醉太平》中所揭示的那样:“堂堂大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哀哉可怜!”元杂剧中的包公,正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知此,我们就不难理解,《元曲选》中的包公形象及这个形象所代表的意义了。
二、由元曲看包公形象的人民性
一般认为文学的人民性,就是文学和人民的联系,也就是人民的斗争生活、思想感情、利益愿望、理想要求在文学上的真实反映和具体表现。不同的时代、国家、人民有着不同的社会生活和利益诉求,因而反映在作品中的人民性,也就不尽相同。
在元代,由于异族统治者进人中原,广大劳动人民从“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转入“想做奴隶而不可得”悲惨境地,蒙古贵族的恣意横行,既受法律的保护,地方豪强泼皮无赖的杀人放火,也得到官府的支持。无数善良无辜的人民惨遭迫害,他们欲告无门,沉冤难雪,他们如同旱天翘首望云霓一样,热切渴望出现敢于和蒙古贵族及压迫人民的贪官污吏、地主豪强做斗争的清官;一些“优而不仕”的剧作家们,怀着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对人民遭遇的深切同情,想替自己,特别是替求告无门的人民鸣不平,使“幽冤得申,狡吏知惧。”但他们又不能直书其事,因为元朝的统治都早有规定:“凡妄撰词曲,意图犯上恶言处死刑;凡乱制词曲,讥议他人处流刑;凡妄谈禁书处徒刑。”于是,剧作家们便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借古讽今的传统表现手法,在自己的作品中创造出一个公正廉明的清官——包公,并通过他与权贵显要、贪官污吏的斗争,对残暴的统治者进行讽刺和鞭挞,为善良无辜的人民鸣不平。因此,元曲中的包公形象,是深植于元代社会生活土壤中的一朵艺术奇葩,具有深刻的人民性。他在元代戏剧舞台上的出现,对于帮助当时的广大人民认识统治阶级的罪恶,启迪人民起来同压迫他们的统治者进行斗争,具有十分显著的现实意义:
首先,元杂剧中的包公是一个刚正不阿,专门和“有势力的官人卯酉”的人,一个疾恶如仇为民请命的人。《陈州粜米》中的刘得中、杨金吾,《生金阁》中的庞衙内,《鲁斋郎》中的鲁斋郎,《后庭花》中的赵廉访夫人等,他们虽名姓各异,却具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都与最高统治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是所谓的“权豪势要之家,累代簪缨之子”,官府衙门不仅奈何他们不得,甚至他们连皇上的敕令都视同儿戏。刘得中、杨金吾仗着刘衙内的虎威,借陈州粜米之机,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财,擅改圣旨,用小斗量米,大秤秤银,把掺着秕糠、砂石的粗米粜给挣扎在死亡线上的饥民,群众稍为抵抗,便以“刁民”论处,用紫金锤打死,甚至还敢于把皇帝赐予的紫金锤拿到妓女家当酒资。
赵廉访夫人张氏,皇上把翠鸾母子赐给赵忠不到三天,她就下令给她的爪牙“或者勒死,或者杀死,我只要死的,不要活的。”
另一个恶棍庞衙内生平见不得穷书生,但对穷书生的财宝和妻子却垂涎三尺。他不仅夺了书生郭成宝的妻子,而且还令仆从铡了郭成宝的头,更有甚者,他还把同情郭成宝夫妇的老嬷嬷也反绑后投到八角琉璃井中。
为皇家掌管祭祀的鲁斋郎,“他为臣不守法,将官府敢欺压,将妻女敢夺拿,将百姓敢踢踏。”“动不动挑人眼,剔人骨,剥人皮。”他凭着十两银子,三盅烧酒,就夺了银匠李四的妻子,临走还告诉李四:“你的浑家,我要带往郑州去也,你不拣哪个大衙门里告我去!”后来他又看中了郑州六案都孔目张珪的妻子,便下令给张珪:“你近前将耳朵来,把你媳妇明日送到我宅子里来。”张珪迫于鲁斋郎的权势,倒赔妆奁把妻子送给鲁斋郎。这一个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们,虽然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却没有人敢问。在他们身上集中地表现了元蒙统治者贪婪残暴的本性,不但象陈州饥民张好古,御赐奴婢翠鸾,穷书生郭成宝,银匠李四那样处在社会下中层的人民一个个都成为他们的砧上肉,就是郑州都孔目张珪那样的下层官吏也难免做他们的釜中羹。
为了使专横拨扈、恶贯满盈的强盗罪有应得,剧作家们便在他们的杂剧里塑造出一个专门与“权豪势要”做对头的包公,他不畏强暴,坚持“杀人者偿命,欠债者还钱”的法则,坚守“与一人分忧,为万民除害”的信条,依靠自己手中的权力,依靠人民的信赖和支持,以非凡的毅力,超群的智慧,同刘得中、庞衙内、鲁斋郎之流作殊死的较量。他不忍坐视权豪势要之徒“将萧何律做成衣,将罪犯满身披”(《生金阁》)因而虽则已到暮景衰年,仍然“不辞年纪老,岂惮路途遥”,立志将那“害民的鹰鸇,一个个拿到前,势剑上性命捐”。
其次,元杂剧中的包公,也是一个专一体察滥官污吏,与百姓伸冤理枉的人。他历任廉能,明断若神,象一面清净无尘的“轩辕镜”,照出了民间无限的痛苦,无告的冤屈,也照出了贪官污吏、地主豪强、泼皮无赖的贪婪残暴、昏庸自私的丑恶灵魂。他是人民心目中一株独立支撑的大树,只有在它的下面,人民才有可能得到暂时的安宁。
《灰阑记》《神奴儿》等杂剧中,作者用冷峻的笔锋,无情的嘲讽和鞭挞了一批贪婪残暴、纳赂受贿、昏庸无知的“官人”“外郎”,揭露了他们勾结地方豪强,泼皮无赖,一味制造冤假错案,坑害善良人民的罪行,同时又用饱蕴热情的笔,赞扬了明察暗访专门替民间平反冤狱的包公。
《灰阑记》中的郑州太守苏顺是一个“虽则居官,律令不晓,但要白银,官事便了”的臭名昭著的模棱子。他连被告原告都分不清,但在告状人讲出“我是马员外的大浑家”时,他立刻肃然起敬,连连道歉:“这等,夫人请起。”当祗从告诉他“俺们这里有几贯钱的,人都称他做员外,无过是个土财主,没品质的”时,他又立刻扳起面孔说:“这等,着她跪下。”他对马大娘子诬告张海棠“养着奸夫,药杀亲夫,强夺正妻所生之子”的话不知所云:“这妇人会说话,想是个久惯打官司的,口里必力不剌说上许多,我一些也听不懂,快去请外郎。”而这个外郎,却恰好是马大娘子的奸夫,合谋药杀人,又合谋坐杀人罪于张海棠的赵令史。于是一桩因奸杀夫,强夺人子的罪便稳稳的扣在了张海棠的头上。赵令史满以为张被押到开封府之日,便是她人头落地之时,他那里想到,开封府的包公,却是个专门与百姓伸冤理枉的人。包公在接到郑州申文后,立刻觉察到这公事恐有暧昧,他的根据是“奸夫尚末指实”。根据他积久的断案经验和人之常情,他进而推断出“药杀亲夫,恶夫人也,常有这事;只是强夺正妻所生之子,是儿子怎么好强夺的?”在细心听取张海棠的申诉后,他益发证实张的冤情是实,于是,他“暗地着人调取原告并证人来,以凭复勘”。但案情复杂,原告与郑州官吏早串通一气,而街坊邻舍又因受贿不肯吐露真情。面对这种情况,他灵机一动,想出一个灰阑鉴母之计,马大娘子不知就里,接连几次从灰阑中拽出张海棠的儿子寿郎。于是,真相大白。包公抓住时机揭露她“要图占马均卿的家私,所以要强夺孩儿”的罪行,使奸妇淫夫无可置辩,俯首服法。《神奴儿》杂剧是又一曲包公昭雪冤狱的赞歌。剧中的包公在替李阿陈昭雪冤狱的同时,还强烈的揭露了“送了人”(宋了人)的外郎纳贿受贿、扭直作曲的卑劣行径:“只你这批头棍,屈打死那平民,现如今暴骨停尸,是坐着那一款罪犯招因?小叔儿和嫂嫂干寻衅,令史每死也波钱亲。背地里揣与些银两,休想哪正眼儿敢觑着原告人,我将你拔树连根。”这段唱辞,不仅深刻地揭示了地方官府的内幕,而且突出表现了包公同贪官污吏绝不同流合污的斗争精神,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在包公身上的具体反映。
再次,元杂剧中的包公,还是一个清廉无私,雍容大度,乐善好施,诙谐有趣,平易近人的忠厚长者。他对部下一视同仁,与下民和平相处。《陈州粜米》中,为查明案情,他带着张千一路私访。路上听见张千在前面自言自语嘀咕着:要吓唬人家,吃人家的“肥草鸡儿,茶浑酒儿”,他就喊住张千,要给张千一件东西吃。张千左猜右想,不知道这位“一日三顿饭则吃落解粥”的包大人发了什么慈心,竟会拿好东西给自己吃。原来,包大人要他吃背上背着的那口势剑,给他开了一个不小的玩笑。他又一再吩咐张千“纵有人欺负我,打我,你也不要来劝”。这样,他不仅跟在“放烟花”的驴屁股后跑了很多路,而且因拒绝吃妓女王粉莲在刘得中处讨来的赐于他的酒食而受了些吊拷之苦。包公性格上的这一特征在《生金阁》杂剧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如下面的两段对白:
【张千云】“店小二将酒来,我与相公递一杯酒,(做跪送科云)相公一路风寒,孩儿每孝顺的心,请满饮一杯。
【正末云】孩儿也,大风大雪,你两只脚伴着我这四支马蹄子走,你先吃这盅酒者……
【张千云】相公,天道寒冷,热热的酒儿,请满饮一杯。
【正末云】孩儿也,你一路上辛苦似我,这盅酒也是你吃……
【正末云】孩儿吃下这杯酒去,又与你添了一件锦搭褡么……
【张千云】孩儿每酒勾了,相公请饮一杯儿。
【正末云】张千可不道三杯和万事,一醉解千愁。孩儿,我且不吃,一发等你吃了这盅凑个三杯……孩儿也,你连吃这几盅,身上要温和了,老夫一路上鞍马劳倦,我有些腰疼,过来与我槌一槌背……”(14)
另一段写包公为调查没头鬼案件与村老、张千发生的冲突:
【正末做扳老人科公】唱喏
【老人慌科云】哎呀,没头鬼又来了。
【做见正科云】呸!你道是没头鬼,原来是这个老弟子孩儿,则被你唬杀我也。
【张千云】休胡说,是包……包……包——
【正末云】包什么?
【张千云】众老儿,我要买一包丝绵可有么?
【正末云】张千靠后
【老人云】那老子,你要替我唱喏,你也叫一声:老人家,我唱喏哩,我们便知道了,要怎么不做声,不做气,猛可里从背后搬将我过来,唱上个喏,且是你这脸生的俊,把我们嚇这一跳.我把你个无分晓的老无知。
【张千云】这是龙……龙……龙——
【正末云】什么龙?
【张千云】我说你两个敢有些聋。
【正末云】这厮靠后。
【老人云】我把你个老不死的老贼!
【张千云】这是图……图……图——
【正末云】什么图?你问你老人家,你却才说有什么没头鬼……
【正末云】老夫不知,休怪休怪……(15)
这两则妙趣横生的对白,给我们塑造的包公象慈父般亲切,像优伶般风趣、诙谐,他几乎就是部下的良师益友。
三、“势剑金牌”和“断冤魂”
在前面提到的十本包公剧中,差不多每一本的前面都有:“因为老夫廉能清正,奉公守法,圣人敕赐势剑金牌,着老夫先斩后奏。”一类的包公的自我表白。乍看起来,包公与权豪势要贪官污吏斗争的武器似乎是以“先斩后奏”为标志的势剑金牌,对这个问题应怎么看,下面还以《陈州粜米》为例,作一简单的分析。
同是敕赐作为“先斩后奏”权力标志的“紫金锤”和“势剑金牌”,刘衙内替儿子请求它,是为惩治陈州的所谓刁民,以便使他们更加肆无忌惮的打家劫舍。结果是:在他们用紫金锤把敢于揭露他们的“假公济私”罪行的陈州饥民张好古击得粉碎后,紫金锤便完成了它神圣使命,便被拿到妓女家抵偿了风月债。
包公去陈州“考察官吏,安抚黎民时,也请求势剑金牌,这是因为他担心倘有权豪势要之徒,难以处治,着老夫怎处?”因此他在取得和刘杨二贼所持的“紫金锤”相抗衡的“势剑金牌”后,大喜过忘,情不自禁地唱道:“谢圣人肯把黎民求救,这剑也到陈州怎肯干休,敢着你吃会夹生人肉,哎,看那个无知禽兽,我只待先斩了这逆臣头。”于是他在清查了杨刘二人在陈州的犯罪情形后,立刻将他们处死,为陈州百姓报了仇。再者,斩刘杨二人,并非最高统者的本意。否则,刘衙内就不可能从皇帝那里替犯法的儿子讨得一份赦书,至于《鲁斋郎》中包公斩鲁斋郎,《蝴蝶梦》中包公释放打死葛皇亲的王氏兄弟,那更是皇上不允许的。因此,他只能或靠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偷梁换柱,以“鱼齐即”代“鲁斋郎”申报朝廷,以掩皇上的耳目;或李代桃僵,让偷马贼赵顽驴抵葛彪的命,以释放被中牟县令问成死罪的王氏兄弟。因此我们说,单凭包公的势剑金牌同权豪势要作斗争这一点是不能得出“这是对皇权思想的依赖”这一结论的。
同样,对于包公的勘断“冤魂”,我们也不能片面的加以否定。我们说“屈鬼”“冤魂”本身是不平现实的产物。包公戏中的鬼魂是人间地狱造成的,是黑暗残酷现实的标志。撰写包公戏的作家们要用自己的创作干预现实,这才创作出众多的鬼魂形象。《生金阁》《盆儿鬼》杂剧中作者让被恶霸庞衙内的劫贼盆罐赵杀害了郭成宝,杨国用死后化为厉鬼。就是要表明,被迫害者无法雪洗自己的血海深仇,他们死不瞑目。《后庭花》《神奴儿》剧中的翠鸾和神奴儿的魂儿,作者给它们赋予了人的思想感情:多情、温柔,同时也表现出妇女和小孩性格中缺乏反抗性的一面,根本就没有充满阴森鬼气的成分。包公让这些屈鬼冤魂陈诉冤屈,并为他们一一平反,仍然是广大人民的愿望理想所在,既不是在“极力渲染冤狱的残酷”,更不是什么“距离上帝保佑只不过是一步之遥”。
另外,我们也应看到,包公的断冤鬼冤魂也是剧情发展的需要。像《后庭花》中所写的谋杀案,包公问来问去,不仅“一桩事问成两桩事”而“连累着七八十家”况又“无头无尾”,真正的杀人凶犯赵廉访夫人又逍遥法外,连包公也不敢捋她的虎须。这种连“佛也理会不下”的公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如果没有翠鸾魂灵赠给秀才的一首《后庭花》词作勘察案情的依据,那么案情的结束就令人不可思议了。其它如《盆儿鬼》《神奴儿》那样杀人灭迹的事件,如果不是魂灵直接出面质对,罪犯也绝不会俯首认罪。这样的描写虽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包公形象的艺术性,但并不能就此证明作家们是在借包公进行封建说教,更不能把以上包公戏统统当成封建糟粕予以否定。
总之,包拯作为一个清正廉明、秉公执法者的形象,宋史有传,并且宋金时代在广大人民中已广为传送。至元代,经过人们口碑相传,文人的加工改造、集中提炼、具体化、形象化,包公已成为清官的典型代表。元之后,明代发展为传奇地方戏、公案小说,清代发展为长篇小说,如《三侠五义》等,包公形象已有了广泛的人民性。
作者简介:柳国隆,甘肃省平凉市庄浪县一中语文高(特)级教师,已退休。曾在全国“华夏杯”“圣陶杯”写作大赛中分别获得一等奖,三等奖;作品曾入选《全国中小学生读写丛书》《中国教育二十年》(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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