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精神胜利法解读
郭松
鲁迅,作为新文化运动重要参与者,现代文学奠基人之一,其小说《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对国人都有启蒙意义,而阿Q几乎是影响最大的人物形象。
阿Q作为启蒙时期的人物形象,是愚昧麻木、自轻自贱、欺软怕硬的。但阿Q作为一个饱受摧残的底层人,却总是以各种方法自欺自慰,自我陶醉于虚幻的精神胜利中。
阿Q虽然处于社会的底层,却似乎没有处于“底层的自觉”,有着近乎狂妄的自尊自大。“阿Q很自尊,所有未庄的居民,全不放在他眼里……他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加以进了几回城,阿Q自然更自负。”一个没有老婆的短工,阿Q想通过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显示自己“高人一等”。阿Q的一生,充满着屈辱、贫苦,挨饥受骂被打,他只是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
从心理学来看,阿Q精神胜利法其实是一种心理防御,表现在经历不符合预期的事件后用虚假的自慰来补偿自己的失败。阿Q并不是真的分不清理想与现实,即便是失败了,他也并不总是用精神胜利法:想恋爱却失败还丢了饭碗、被地保勒索酒钱、想加入革命党却被洋鬼子赶出来......这说明他的胜利并不在于赢过别人,而在于以胜利的假象瞒过自己。阿Q精神胜利法,是他在那个特定社会环境下,遭受挤压又无力反抗的无奈之选。
鲁迅是想让读者看到国民的弱点,也就是历经上下五千年中国的环境孕育的弱点——社会环境对个人意识的吞噬。就像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说的:“群体盲从意识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个体一旦将自己归入该群体,其原本独立的理性就会被群体的无知疯狂所淹没。”阿Q精神胜利法不仅指的是他本人,更代表社会中的大多数人。精神胜利法的特征是,追求虚幻的胜利感,忽视现实的挑战与困境,在自我编织的幻想中,逐渐迷失自我,沉溺于虚假的优越感。
鲁迅的小说为了“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常用给人以希望的“曲笔”,如《狂人日记》最后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喊,《故乡》结尾“希望之路”的言说,多蕴含着一种面向未来的“生长性”。阿Q之所以反抗失败后麻醉自己,实际上是为了融入未庄的秩序,无论是认亲赵太爷,还是自轻自贱、欺负弱者,潜意识里有以此获得未庄“看客”认可的诉求。只要阿Q还认同未庄秩序,他就离不开精神胜利法。但“恋爱悲剧”发生后,周围人的有意疏离,阿Q觉得“世上有些古怪”。说明阿Q有意识打量周遭,将未庄陌生化,把自己从未庄中剥离出来,为他走出精神胜利法制造幻象提供可能。他“出门求食”,看见“熟识的酒店”和“熟识的馒头”,但“都走过了”,“不但没有暂停,而且并不想要。他所求的不是这类东西;他求的是什么东西,他自己也不知道。”阿Q对熟识的酒店和馒头无动于衷,在于获取这些东西对于身无分文的他已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或者说他对未庄不再抱有希望,但又看不到出路。
阿Q的无助和彷徨,若与鲁迅的成长经历结合起来对读,则颇有意味。鲁迅《琐记》一文较为详细地谈及自己的成长经历。鲁迅自述被“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的流言中伤,“使我觉得有如掉在冷水里”,“连自己也仿佛觉得真是犯了罪,怕遇见人们的眼睛,怕受到母亲的爱抚。”为了摆脱流言的困扰,少年鲁迅只好离开家乡,“去寻为S城人所诟病的人们,无论其为畜生或魔鬼”。隐约之中可以发现,阿Q在人人拒之门外中离开未庄,其困顿与无助,某种程度上是离开故乡前鲁迅精神状态的投射。鲁迅小说中许多人物命运的变化常在“离去-归来”的叙事框架中,如闰土、孔乙己、祥林嫂、魏连殳等都以时空转换的方式“离开”过,再次出现时面目与命运大不一样。
进城前阿Q虽然被排除在未庄秩序之外,但通过帮人打短工和精神胜利法,还与未庄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归来后的阿Q“在未庄人眼睛里的地位,虽不敢说超过赵太爷,但谓之差不多,大约也就没有什么语病的了”,这看似与未庄人平起平坐,实则进一步疏离了未庄。一方面,见过世面的阿Q对未庄众男女有了新的看法,不满于“未庄的乡下人不过打三十二张的竹牌,只有假洋鬼子能够叉‘麻酱’,城里却连小乌龟子都叉得精熟的。”另一方面,处境的改变,使阿Q对于融入未庄也显得意兴阑珊。比如面对赵太爷家人买衣物的请求,“阿Q虽然答应着,却懒洋洋的出去了,也不知道他是否放在心上”。如果进城前阿Q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和求食中的困顿彷徨,体现的是他之于未庄的被动疏离,那么此时的态度则是一种主动的离弃,阿Q对未庄态度的转变构拟着鲁迅的启蒙之路。鲁迅年少时离开家乡,先后求学于南京和日本,接受近代科学和新思想的启蒙,从懵懵懂懂的少年成长为带有启蒙和批判意识的知识分子。当他反观故乡时,看到的只有落后、愚昧和麻木,“在而不属于”的叙事姿态植入其诸多小说中。阿Q虽是被动接触新事物,但他归来后对未庄人事的“睥睨”,对应着鲁迅对故土的重新认知,作者将自我的启蒙视角部分地内置于阿Q身上,未庄于阿Q也有一种“在而不属于”的意味。阿Q视角与作者视角的叠合,未必是鲁迅有意为之,更多的是他对阿Q共情引发的叙事转向。阿Q“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不过没有流氓样,也不像瘪三样”。这说明鲁迅并不想否定阿Q,对阿Q还有一定的期待,在阿Q身上寄寓着自己某些复杂的心曲。鲁迅把阿Q的命运变化融入到“离去—归来”的叙事框架中,赋予他自己可能都没有想到的文学功能,归来后的阿Q不再是一个只会精神胜利法的人物,而是有了积极反抗的意识,这才有阿Q的进一步成长,向“革命”迈出了一步。
阿Q进城回来的第一次出场就显得扬眉吐气:“他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穿的是新夹袄,看去腰间还挂着一个大搭连,沉钿钿的将裤袋坠成了很弯很弯的弧线。”这让未庄人“显出一种疑而且敬的形态来”。他带回来的衣物更是深受未庄男女的欢迎。进城前的阿Q之所以屡屡祭起精神胜利法,在于他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的压迫,需要通过这一方法消解双重戕害带来的痛感。而衣锦归来后,阿Q受到未庄人的“崇敬”和追捧,无论是物质还是精神都有较大变化,他也就不再需要制造“优胜”的幻像。这种种变化,使阿Q尝到“中兴”的快意,他以“翻身”的姿态找回曾经失落的人格尊严。在讲“杀革命党”时,他对着“听得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致使后者“惊得一跳”;赵太爷找他洽谈买卖,他不仅姗姗来迟,对赵家的态度也与此前判若两人。无论阿Q变化的描写出于何种叙事目的,从中明显可见阿Q不再需要寻找替代性满足,也不再通过“忘却”和“合理化”自欺欺人,而是以更加真实的姿态和面目示人,或者说阿Q某种程度上找回了被精神胜利法压抑的“自我”。
阿Q进城后见过“杀革命党”的场面,但真正对阿Q产生影响的是在“革命”消息传入未庄的那天,“宣统三年九月十四日——即阿Q将搭连卖给赵白眼的这一天——三更四点,有一只大乌篷船到了赵府的河埠头。”搭连是阿Q回到未庄第一次特意戴在身上的物件,是他衣锦还乡最显眼的标志,将此物卖掉,只因“近来用度窘”,又发生了“生计问题”。这对于刚经历“中兴”的阿Q有重启精神胜利法的危机,要想保持“翻身”的地位,他只能投靠“革命党”。阿Q原本“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殊不知,“革命”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有这样怕”,当他喊出“造反了”的时候,“未庄人都用了惊惧的眼光对他看。这一种可怜的眼光,是阿Q从来没有见过的,一见之下,使他舒服得如六月里喝了雪水。”这一心态似乎又带有精神胜利法的意味。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无法反抗或反抗失败之下制造的虚幻性胜利,而“革命”可实实在在震慑住那些曾经压迫他的人,所以“便是我,也要投降革命党了”。表面上看,阿Q的“革命”转向有些草率,实际上是他发现“革命”于他的独特:“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这是把“革命”当成一种复仇的手段,以图实现他在精神胜利法意欲得到什么,这相比“中兴”时有限度的反抗更进了一步。
阿Q进城后除了目睹“杀革命党”,并未见过革命的具体情形,当革命的消息传到未庄的时候,他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对之进行了想象:“造反?有趣,……来了一阵白盔白甲的革命党,都拿着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钩镰枪,走过土谷祠,叫道,“阿Q!去同去!”于是一同去。“直走进去打开箱子: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摆了钱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赵家的罢。”如果将阿Q对革命的想象与赵家遭抢那晚阿Q所见对读,可见这一政治寓言更深刻的一面:“但他究竟是做过“这路生意”的人,格外胆大,于是躄出路角,仔细的听,似乎有些嚷嚷,又仔细的看,似乎许多白盔白甲的人,络绎的将箱子抬出了,器具抬出了,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也抬出了,但是不分明,他还想上前,两只脚却没有动。”无论是“革命党”形象,还是具体的“革命”行动,阿Q所见与其对革命的想象更具有相似性。在这一“格式化”中获得的“新生命”是,指出投机式革命与“偷儿”的盗窃其实是一体两面。
阿Q的死充满嘲讽的意味,鲁迅意在批判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但从另一角度来看,阿Q的死未尝不具有悲壮的意味,阿Q虽没有加入革命党,但对革命有着迫切的期待和向往,而且最终以死“献祭”革命。严肃意义上的“献祭是一种宗教行动,当有德之人完成圣化牺牲的行为或与他相关某些目标的圣化行动时,他的状况会得到改变”。鲁迅心中一直存有“两个辛亥革命”,一个是真正意义上、开启新纪元的辛亥革命,另个一个是被“咸与维新”的辛亥革命。阿Q的“献祭”是被动的,是以戏拟的形式否定后一个辛亥革命,也可视为鲁迅向在这场革命前后牺牲的真正革命者的致敬。就此而言,阿Q的死未尝不是一种“完成圣化牺牲的行为”,或者说,在此之前阿Q是在“革命”的周边徘徊,只有这一次,在死亡的一刻,他才真正走向革命。
莫言曾说,他愿意用自己所有的小说换一部《阿Q正传》。这部小说之所以如此闻名,原因在于鲁迅借助这本小说,酣畅淋漓地刺破了人性中最卑微又最无耻的一面。一方面在强人面前卑躬屈膝,用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另一方面抽刀向更弱者,从比自己更差的人那里讨取早已碎了一地的尊严。再读《阿Q正传》,不免心惊,每个人心中都潜藏着一个阿Q,他时不时跳出来麻醉我们的意识。若不将阿Q精神从头脑中彻底清除,就永远无法摆脱生活的阴影。精神胜利法不是心态乐观,而是自己骗自己。阿Q虽然无姓、无名、无籍贯,无家、无履历、无固定职业,生活有今天没明天,但却每天挺快乐,他有自己的法宝——精神胜利法。阿Q被打了,虽然也会难过,也会愤怒,但只要在心里宣称对方是儿子,自己是老子,就可以继续高兴地活下去。阿Q被抓了,他并不慌张,他在心里这样解释,人大约本来有时就要抓进抓出的。当他被反绑着双手游街,明白自己将要被拉去杀时, 阿Q急了,两眼发黑。在焦急之中,他又有几分泰然,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有时也未免要游街示众和杀头的。不管发生了什么,即便死到临头了,阿Q还能找到对自己有利的解释。
精神胜利法的核心在于对失败和不幸的否认,用自我麻醉的方式来逃避现实。精神胜利法可以让人在悲苦的生活中获得一丝虚假的欢乐,但它终究建立在自己骗自己的基础之上,与心态乐观并不是一回事。心态乐观不是逃避现实,更不是自己骗自己,而是对中性的事件做正向的解释,在不好的事情中发现好的一面,在苦难面前幽自己一默, 把注意力放在踏踏实实地做点什么,而不是沉醉在怨恨之中,更不会自欺欺人地为自己制造一场虚假的胜利,以麻醉自己的神经。
阿Q虽然身份低,没人看得起他,但他是很自负的,从未承认自己的失败。有一次,阿Q喝了两碗黄酒,称自己是未庄赵太爷的本家,细细排起来还比他的秀才儿子长三辈呢。他没 想到的是,赵太爷竟派人叫他去问。阿Q见了赵太爷却一声不吭,招来赵太爷的一个嘴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对于攀亲戚的失败,阿Q不以为然,只在心里想:”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虽然挨了赵太爷的打,但外人并不知道他与赵太爷关系怎样,反倒对他比以前敬重。阿Q四处惹事,先是被王胡打了一顿,又因骂钱太爷的大儿子是“假洋鬼子”,又挨了一顿打。为了获得精神上的胜利,阿Q把挨打的晦气赖到恰好碰见的小尼姑身上,他先是向小尼姑吐了口唾沫,再伸手摸了一下尼姑的头......尼姑哭着骂阿Q断子绝孙,阿Q听了得意地笑。回到家里,想到尼姑滑腻的头,便对女人产生渴望和幻想。在赵太爷家做工时, 阿Q看着与他闲聊几句的吴妈,竟扑通地冲她跪下:“我和你困觉!”阿Q的求爱方式吓跑了吴妈。他不但求爱失败,又挨了一顿打,还被赵家赶了出去。未庄从十一岁到五十岁的女人都躲着他,以前的老主顾也不再给他短工活,像撵乞丐一样赶他走。面对一系列失败,阿Q没有反思,他不承认自己在女人面前没魅力,而是觉得女人都要装“假正经”。他也不承认自己名声坏了,他把找不到短工的怨气发泄到比他还弱还穷的小D身上......阿Q之所以不承认任何失败,在于他早已为自己建造一个“理想化形象”。在阿Q自己的心目中,他出身很“阔”,与赵太爷是本家;进过几次城,知道城里管长凳叫条凳.....他也很能干,有很多可以打短工的老主顾;他是个高人一等,应人人尊重的人。
美国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卡伦·霍尼在《我们内心的冲突》中说:“理想化形象是一个人幻想出来的自我形象,偏离现实,却给自己带来满足。许多卑微的小人物之所以妄自尊大,因其用理想化形象代替了真正的自信和自豪。随着真自我与理想化形象中间的鸿沟越来越大,他们内心的冲突不可避免会导致他们人格的分裂。”阿Q的理想化形象与其自我之间差距很大。他拒绝承认任何失败,也不相信自己有什么错,他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因于外部和他人。他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不破坏自己的理想化形象,避免理想化形象的崩塌承受面对现实的痛苦。一个人不肯承认自己的失败,用幻想取代现实,将真我抛在意识之外,就找不到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
习惯于拿弱者找平衡,只能活在生活的阴影里。阿Q是一个穷苦的流浪汉,却把自己看得很了不起,总是四处碰壁,经常被人打。他一听到后面的棍子声,便知道大约要打了,赶紧抽紧筋骨,耸了肩膀等候着......他在有权势的赵太爷和“假洋鬼子”面前,不敢作声。在比他厉害的王胡跟前,也只敢说“君子动口不动手”的话。在比他弱小的小尼姑面前,他就要吐唾沫,摸她的头。在又瘦又乏的小D面前,更是肆无忌惮,嘴上骂着“畜生”,手里去拔小D的辫子......一个人若习惯于拿弱者找心理平衡,甚至向更弱者发泄自己对这个世界的不满,那他也就丧失了最后一点做人的尊严。
人可以穷一点,弱一点,只要肯吃苦,一定有机会变富变强,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但是,一个穷人若践踏自己,把谎言和欺软怕硬当成维护自己虚假尊严的方法,那就不会再有人把他当人看,他便只能永远生活在阴影里。小说的最后,阿Q四处宣传对“革命”的兴趣,糊里糊涂地被判了杀头,画押时还嫌圈画得不够圆.....阿Q在杀头前,被押着游街示众,我透过阿Q的眼睛,看到了阿Q之外的人,那些蜂拥而至来看热闹的人。这些人与阿Q并无不同,他们非但不同情阿Q的无辜和命运的悲惨,还抱怨他游街时不唱几句戏文让大家高兴高兴......他们只把观看阿Q的游街当成维持个人卑微自尊,毕竟阿Q比他们更惨,他们还好好地活着。阿Q死了,但阿Q还活着,我们每个人心中都隐含着一个并不知道的阿Q。
作者简介:郭松,四川古蔺人,川大本科生,贵大研究生,从军23年,从检16年,《散文选刊》签约作家,在《散文选刊》《散文百家》《边疆文学》《检察日报》《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发文120余篇,获中国散文年会“十佳散文奖”,4篇散文被选为初高中语文试题。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