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短篇小说)
作者:张羞
一个傍晚,在妻子下班回家前,我在厨房切那几个在两个钟头前就削好了皮的土豆。它们的个头不大。我准备把它们切成稍厚点的块状,翻炒过后加水煮熟。出锅前,再撒上一点葱花。这样就成了。烧菜是妻子回家后要做的事情。为了节约时间,我负责提前做好配菜的任务。我们的晚餐比较简单,通常是米饭,加两三个菜式。一袋鸡胸肉,在妻子的叮嘱下,从中午起就已经放在水槽里解冻。一盘炒土豆,我们平常吃得最多,也喜欢。再配上菜薹之类的一份蔬菜,差不多就够了。这些冰箱里都有。我想起好像没葱了。去冰箱里翻找,没找到。少了葱的点缀,对一盘清炒土豆,总感觉缺点儿什么。这会儿,天还亮着,感觉像是傍晚,还没到黄昏。我可不愿意为了一把小葱,特地下楼去街上走一趟。饮食上,我个人不怎么讲究。只要东西煮熟,味道不至于太差,我都能对付着吃。她们相对在意些,但也没到挑剔的地步。我以为晚餐当然也重要。几个人忙了一天,在这天结束前,它也算是一次短暂的聚会。
妻子会在七点前回家。那会儿,我正在去学校接孩子的路上,开着车。大约有二十五分钟路程。我会准时在六点半出发。这会儿天色尚早。切完土豆,把它们从切菜板码到盘子里,我又重新回到房间,在窗边坐下。等着黄昏到来。或看着它缓缓来临也行,只要它能快些过去,过去。这也是我为什么不愿下楼的主要原因。
次要原因我不清楚。我记得这个早上,送张临去了学校。返回家中时,妻子正准备出门。她穿着一件薄薄的风衣,正在往脚上套鞋子。或者她那会儿已经出门去了,不知道。我有些回忆不起来。她总是这样的。有时我刚到家,在八点以前,她已经出门了,屋子里空着。有时是她正要出门。她说,早餐你就随便吃点,我走了。她关上门,走了。基本上都是类似的情况。三月,这些天不知怎么的,气温忽而升高,感觉像是夏天。她是穿什么衣服出门去的,我实在很少去留意。我去厨房煮了点东西吃。吃完,来到房间的窗边坐着。跟往常一样,我会坐上好久,随便想点什么或大多数的时候只是让脑子空着,持续冒着烟雾。作为一个作家,这也是极为平常的事情,是工作的一部分。上午,写过一首短诗后,感觉没什么要再写的,无无聊聊就结束了,来到下午。下午总是要漫长些。也许考虑到附近还有点零星的疫情,我没出门去公园散步。枯坐在椅子上,心里盘算着再去写一点东西,总归也没想起什么。仿佛并没什么是要必须去写的。我已经写完了,我这样想。一个人总是会写完的。转而又想,也不是。写作而已。不是说那里,在前方真有什么东西等着我去写。我等着,运气好的话会碰上。还是走过去,看看就行。有那种东西吗,仿佛冥冥之中注定。根据我的经验,那也是没有的。写作,是一个人必须去写作。而不是去开出租车。而不是其他。这两者是不同的。只是在这个光线明亮的下午,在我身上并没有出现这种情况。相反,它无聊赖。当然,这无非也是非常非常非常平常的情况。实际无非这样。听听电鸟上的音乐,我反复喝着茶水,频繁去洗手间放尿。叹气,还是去无端想起一个像捻那样的奇怪动物。一旦想起它们,我难免就不会长久想着它们。诸如此类,我去厨房削土豆皮去了。回到房间后,我在线上打了五把麻将,正好把当天的奖励输完。或者看会儿新闻,也没什么新鲜的,打仗、杀人强奸、诈骗之类,无非那些个破事儿。又碰到有免费的《巴黎评论》电子书,我点击下载了一本。以为它是法国杂志,但其实是美国的。这是一本从杂志里的诗人访谈中选辑成的书,里头有一众欧美重要诗人,有头有脸的,我熟悉的不多。除了阿什贝利、垮掉和尚施耐德和吉尔伯特,后者我在一部电影里看到过他写的关于火柴的诗,有些印象。那是一盒砖石牌火柴什么的。除了他们几个,别的几乎不认识。而阿什贝利就要熟悉许多。我喜欢他的风格。找到他在一九八三年的那个访谈,我慢慢看起来。
傍晚,或已经在黄昏。我掐算着时间。我是吃着炒好的土豆,开始写这篇文章的。我正在吃。土豆还没熟透。没有葱,我动脑筋在里头加了点腊肉,也能凑合着吃。这不要紧。要紧的是我必须要立即、马上,开始写它。我正在写。已经写了一会儿,大概有半个钟头。在这之前,我在看那篇访谈。没看两段,感到饿。饿没事,挨一会儿就行。挨了会儿,感觉又不行,恐怕是等不及妻子回来烧饭了。我走去厨房打算烧盘土豆垫一下肚子。我们平常只做青椒土豆片。这个用不上妻子,我也挺擅长。往锅里倒入少许食用油,爆火,等油温起来后,把土豆、青椒、干辣椒什么的统统放进锅中,翻炒片刻,闷熟就行了,很是方便。可是这个块状土豆不同,怎么翻炒,感觉它都没熟似的。用铲子插它,还是硬着的。那就不管了,加些水,盖上锅盖,让它煮着。我来到房间坐下,点燃烟,继续看着访谈内容。同时,也注意着厨房那边。主要是通过煮沸的那种声音,我感觉火力是够的。还有几分钟!这是一个叫彼得的记者,在阿什贝利纽约家中做的访谈,在一九八三年。那会儿我才四岁。要再过二十来年,我才开始写作,我在想。同时我又在担心土豆,走去厨房检查。那些土豆在锅里明显还没熟透。我又走出厨房,穿过客厅,回到房间。如此反复两三回。我有点看进去了,那个记者的提问不错。被采访者应付得也还可以。我熟悉他的写作。他是一个迷宫,但他又实在很简单。我有一次好像听到厨房那边没有动静了。是土豆煮熟了吗?我总是在担心这个。我跑过去,看见锅里已经没水了。是啊,难怪没了那种沸腾的声音。我是这样想的,感觉有些突然,但是我必须去写作了,而且是立即、马上,我知道。我一般不在傍晚写作,更别提黄昏。那绝不是写作的好时机。阿什贝利在访谈中说,他也是这样的。但又有什么关系呢,当必须去写作的那种情况来临,除了去写,不会有别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珍贵时间,我是知道的。但是不急,我得先把土豆盛到盘子里,端着它去房间。我实在是饿了。幸运的是我还知道怎么开始写它,它就在那儿。而且我也正在那儿,能感觉到。它们已经语句化了,在我脑子里连绵不断蹦出。我想,对此我实在太有经验,我必须安静些。我慢吞吞一块一块挑着土豆,把它们放进碗里,踱着步,来到房间,坐下,在电鸟前,故意叹会儿气。吃一块土豆,它没熟透。我开始写,傍晚。一个傍晚。这只能是发生在一个傍晚的故事,黄昏还没降临。但这会儿,已经六点三十三分,已超过三分钟,我必须出门去接孩子放学了。我不知道接下来要写什么,下面提到的那些事情还没发生。但它们会发生。我大致上知道。我不用全部知道。迅速写了几段。在这样的日子里,它们几乎可以用来救我的命。就是这样。我先出门去了。
刚一出门(我找车钥匙花了点时间,不知道它在哪儿。不在书桌上、镜台上,去沙发缝里找了,都没有。结果就在我牛仔裤子的后裤袋里。我急着去学校),有个事我差点儿给忘了。我在微信里对妻子说:饿了,先炒了土豆来吃,但它好像没完全熟透。她这会儿应该在下班回来的地铁上。就这样,我又返回来打开门,补写了这一句。我怕会忘记。
在我第二次出门前,我没忘记要把客厅的灯打开,开一半。我不会忘记这个。说不定,妻子马上就要到家了。戴上口罩,我快速下了楼,走在一排迎春花树木边上。它们开得正旺。这时外头的天空,要稍亮些,但很明显已是进入黄昏的那种感觉。我不清楚,满脑子里正盘旋着写作的事,似乎它的结构还没出现。叙述风格也还没着落。不知怎么搞的,一般情况下,我不太会去考虑这类技术性问题。它们都太细枝末节,平庸。
通常情况下,我会打开车载收音机听点什么。可以想象,当一个人独自在房间度过不说漫长,至少难免枯燥的一天,在他返回到这天的家庭生活以前,他正在最后一段独自一人的短暂旅途中,他有权利打开某个调频广播,看着那些亮起的汽车尾灯,去感受这个城市里的一些东西。车平稳行驶着,喇叭里在播放一首20世纪80年代港台金曲,这都什么年代了,关掉它。从动物园路出发,直行一段,左拐进入江城大道。那是一座贯穿湖面的长桥。天空似乎一下子暗淡下来,路灯缓缓亮起,给人昏黄但正面的一种感觉。这是好的。摇下左侧车窗玻璃,我烧起一支烟,吸着。尽量避开那些隔三岔五无处不在的摄像探头,把夹烟的右手搁在腿上。在访谈一开篇,记者就问阿什贝利,为什么会投身诗人的事业。这是一个好开场,但也是一个尴尬的提问。我知道要诚实回答它并不容易。阿什贝利的解释是,模仿。在他读到一些在当时全新的现代派作品,奥登、艾略特之流的时髦诗歌后,他决定模仿它们,除此无它。我能感觉到,这多少是诚恳的。即使是有意避开了诗人作为一种身份,总归有些追逐虚荣的动机,他还是尽可能直接回答了,没有遮掩,干得漂亮。当然,以他在当时已处于美国诗歌史的巅峰位置,怎么回答都行。他的成就超然卓越。而要是换成我,我会怎么回答。总不能说是为了泡妞方便,去赢得那些女孩们的仰慕。那会儿我还在一个工科大学上学,想过去搞摇滚音乐,但成本(器材、技法、服饰什么的)实在太高,还不如去写作呢。那只需要一支笔,会写字即可。而两者的效果其实差不了多少。我原先就是这么打算的,是大实情。同时也考虑到了同行竞争的情况。好在我发现一些诗,著名的诗,我感觉也能写:“我梦见带着迷离瑞雪的绿色黑夜,将吻慢慢地升向大海的眼睛——兰波。”那就去写了,从此走上了这条不归路。一晃两晃已有二十年。前方一大片刹车灯亮起,我缓过神连忙点刹几下,还好没有追尾。那时我正要加速,右拐上高架。缓缓绕行中,看见一辆白色日系被夹在一部拖斗卡车与一部大型SUV中间,缩短了不少。应该没太大的事。几个人在旁边吸着烟,一个脑袋黏糊着血的家伙在打电话,大概在等交通警察,还是保险人员什么的。高架路上很顺畅,没多少车辆。那些路灯看着要明亮些。我看了一眼天空,是晴空,月亮几乎满轮。六点五十七分,时间还来得及。下了匝道,在最后一个左拐十字路口等红灯。我又去点开调频收音机。一个女主持,能听得出是一个中年类型妇女,口音特别甜腻,不知道在说什么。俄乌局势之类的,有些听不下去。紧跟着播了那首张雨生的《大海》。不清楚这两者有什么内在关联。我不耐烦地关掉按钮,等绿灯亮起后,快速拐弯,直奔学校方向。
这会儿的学校处于半警戒状态,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校内操场。乌泱乌泱的家长们需要佩戴接送卡,确认完健康码后才能进去,两年来都是这样。顺着操场外的路面走着,有略微的风让人感到舒适。地面上散落着一些树叶。从形状看,应该是一些香樟树的树叶。它们是新叶吗,还是枯叶,在路灯下看不清。这样一想,就又有了一种秋天的感觉。而这才三月。我走得慢。从广播上听见,六年级的小朋友们已经在排放了。而张临他们是四年级五班,是最晚的一批。是最晚那一批的最后一个班级。同时又由于张临的超大学号(46号)是他们班中最后,还是倒数第二个。也就是说,理论上他是排在队伍末尾,最后一两个离开学校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之一。仿佛是他在指挥这群小兽还是家禽出笼。这只是我的看法,他却是无忧无虑的,实在没有要关心的事,除了电子游戏,他们总在谈论这些。这会儿过了七点钟,天空应该全黑了。但最黑,城市里的天空也就这个样子,还是有些青灰色的亮度。很多家长携着子女们迎面走过来,整个排放过程一般会持续十五分钟。我有足够时间,走到接送队伍那边。我不急,边走边想,这篇小说应该会写到这些,包括旗杆。队伍就排在操场那三根旗杆下面,这会儿,杆上没有旗。至于具体细节,要看当时的情况。而我的习惯,是我不愿意跟张临讨论他这天在学校的情况。这通常是妻子的事。视线穿过栅栏,我已经看见他们走出来了。
作为队伍里最矮小的男生,他是那根红领巾绑得最丑的那一个。搭在肩上的那两根书包带子几乎快要掉到地上,口罩却戴得比身边的伙伴们都要标准、严谨。嗨,张羞。他有气无力打了个招呼。嗯,把书包背好!我说。哦,他跳了两下,抖抖肩。这便是他背包的方式。我懒得去说他。他的那个排在他前面一位的好伙伴在偷偷哭,挽着他妈妈的手臂,在即时汇报这天的测试成绩。不是数学,就是英语。好像是数学,计算练习什么的,搞砸了。他的体格有张临两倍那么大。怎么样?张临说,我们要走快点吗。不用,我说。他总是会关心这个。因为我们的车停在收费场地,超过半小时就要计费。用不着,我说,正常走就行。唉——他拖着一个长音,语调上感觉有点低落,他正要说。我知道他要说什么,我不想知道。我说,跟老师拜拜。正经过他们的生活老师。拜拜,苏老师。张临挥手道。苏老师摸了一下他脑壳上的长头发。拜拜,张临,她说。他一般不愿意让人摸他的头发。他说这会让他感觉自己是一个什么兔子那样的小动物,它们太脏了。我尊重他的想法。没有勾肩搭背的,我们走在出校的小径上,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不知道为什么,这天他没有追上去跟他的那几个老友们谈论游戏招数,还是通关手段之类。我们跟着浩荡队伍,在末尾缓缓、安静地走着。想起来,他也快十岁了。
原则上,我愿意回答他问的任何问题,以满足一个少年对世界的好奇感。前提是他并不是为了炫耀他已经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LUCKY!在顺利通过停车场计时杆时,他说道。他坐在后座安全椅上,正吃着学校发放的晚点。张羞,他说,问你一个问题。什么问题?我说。这仿佛是我们之间的一个游戏,在放学回家路上。我们的相处一直较为和平。除了有几次,那一律都是因为他在下雨天没披雨衣。是故意的,我一直以为。或许又不是,至少他的解释不是这样的。他说,我忘了。那你周围的同学怎么没忘了?一个正常人看到下雨,正常情况下,就会去使用雨具,不是吗。我反问道。大声呵斥。他没说话,不敢反驳。他的这种漏洞百出的借口显然让我恼火,除了暴怒,我别无他法。但怎么说呢,他也许真的只是忘了,是诚实的。我也愿意相信他是诚实的。而且他比兔子可是要来得聪敏。我不是少儿心理学家。我同样也不清楚我在童年的那一些事。有许多,我都已经忘了。当然,除雨披事件以外,其他的都还不错。我烧起一支烟,把四面玻璃窗都摇下,打开收音机,等着路口红灯转绿。什么问题?说。我说。
你知道吗?他这时说道,这个车场计费系统是按分钟,还是秒钟计算的?我觉得是按秒钟计算的,他说。嗯,应该是吧。我说。这个关于计量精确度的问题,我们以前有过讨论。而且很可能讨论的就是这个停车场计费系统。打着转向灯,我正要入道,一部黑轿快速冲进路口,抢了黄灯。这他妈的什么鸟人,我说。说着,拐进主干道,从来的那条线路上返回。
我说,你在吃什么好吃的?不知道啊,他说。不知道是什么,上面写着抹茶,他说,味道还不错。是吗?我说。你看,他把东西从后头递上来。我在后视镜里瞟了一眼。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
第七次了!他说。是第七次吧,还是第八次,是第七次。他说,我们又听到了英文歌。他在说广播里正播放的歌曲。每次,只要在回家路上遇到广播里正放送着的是外语歌,他都会统计一次。他读的是外语学校,也许这是他在意这个的原因,我不清楚。嗯,是的。我说。一首流行金属加点电子什么的歌曲,我也只能听出其中不到三分之一的歌词。这会儿路况优良,我们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聊着。
张羞,还有一个问题。他说,N95是什么意思?是指纳米吗?车行驶在三环高架上,我感觉开得有些过快。看了一眼仪表,快到一百了。便缓下来,靠近右侧慢车道。我们就要从前方不远的出口驶离立交桥,盘到江城大道上。是吗,我不知道啊。我说,但它一定是关于口罩的某种标准,至于是不是纳米这种技术参数,我不清楚。可以去网络上查嘛,我说。他不止一次问过我这个问题,我想他是知道答案的。可我也没有去把它搞清楚,总是忘记。那么,纳米有多细?他又问。微米的千分之一,我说。对,他说。我就知道是这么回事儿。可是,我说,知道纳米并不是知识,知识是需要能链接事物的,是一种能力。我说,你只是知道而已。但知道并不就是知识,我向他强调这一点。感觉讲道理这是我的义务。嗯,你说得对,他说,张羞,你看,那里怎么回事儿,是发生车祸了吗,还有救护车。
我们正路过来时的那个事故现场,在对面的马路上,交通还没疏通。几部警车灯闪烁着。没什么,有些事是会发生的,我说。就好像它们注定——我没有往下说。感觉向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说这个,多少还是复杂了些。我脑子忽然想到写作。我不知道。但事情就是这么发生着,我们正好路过。我还闪过一件事。张临在后座上是不是正踩着一个足球?但这天并没有足球训练。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个全然无关的想象,它有些空然。
我说,我们还是不要去看这些。说着,踩油门加速,我们把它们远远甩在了身后。
那个《巴黎评论》的记者问,你童年有哪些方面你认为可能对你成为现在这样的诗人有所裨益?
阿什贝利这样回答:“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诗人,真的。童年时我是个相当的局外人——我的朋友不多。我生活在乡间农场上。我有一个弟弟,我和他不大处得来——我们总是像小山羊那样打架——他在九岁时就死了。我感到内疚,因为我一直对他很不好,那真是让人恐怖的震惊。这些经验对我很重要。我不太清楚它们会怎么样进入我的诗歌。我的野心是成为一名画家,于是我在罗切斯特美术馆学了一门每周一次的课,从大概十一岁上到十五六岁。我深深地爱上了班级里的一个女孩,但她不愿意与我有任何关系。我上这门周课是知道我能见到这个女孩,但她不愿意与我有任何关系。”
他的童年遭遇简直与我如出一辙,无非把农场改成乡村,弟弟换成姐姐。把那个画画的女孩改成一个矿工的女儿:我还能想起她来,作为班上的文艺委员,她在五年级的时候,教会我们唱那首流行歌曲《人在旅途》。她当然没有成为我现在的妻子。这是完全不相干的。是不存在任何幻想空间的两码事。我现在的妻子茱迪,是在很晚的二十一世纪到来时,在虚拟网络上认识的。认识后,我们基本上就在一块儿了。至于她为什么叫茱迪,说来话长,大概跟一个鲸鱼有关。她,茱迪说,在她还是一个少女时,她的想法是去成为一个尼姑。我不知道。她是这样的。反正这会儿,她应该在厨房准备晚餐。
从停车的小区出来,一路上,一直到上楼走楼梯期间,我们还在讨论光学显微镜、细胞分裂之类的东西。张临走得比平常快些,我有点儿跟不上。他先到了六层,在门口等着。等我喘着气走上来,他才敲的门。砰砰砰,重重三下。3695,他对着屋子喊道。这是暗号,我们等着。3695,开开门。张临重新敲了一道。门开了。一些光线从屋里射出来。嗨!张临对着妻子做出那种吓唬声。等不及把鞋子颠掉,疾速跑进洗手间。嗨!妻子回道,今天怎么样,开——心——吗。平常她们就是这么打招呼的。晚餐已经做好了,几个菜、两碗米饭摆在茶几上。我把书包丢进沙发,走去洗手间。张临正蹲在马桶上,他一直不怎么习惯在学校上厕所。洗手,然后出来吃饭。我提醒他说。要是饿的话,我说。知道,他说。他挥手道,你快出去!还有,把门关上,他说。明白,我说。我想,我的任务完成了。剩下的是他们自己的事了。
晚餐当然也重要。
窗外,越过灯火明亮的对楼,更远处是两幢高耸的公寓楼。红色航空障碍灯闪烁着。除它们以外,四周黑蒙蒙的,大面积的天空中也没看见云。我躺坐在房间里,冒着烟雾,让两条腿交叉,搁在书桌上。有些想不起黄昏是在什么时候结束的。也许那会儿我正走在学校操场上,不清楚。很难精确地分辨出那种时刻。黄昏过后,就正式来到了夜晚。而夜晚是不同的,这点上,我的身体会知道。它是相对舒适的,也平和些。随便吃过晚餐,接一杯茶水,我回到房间坐着,关上门。他们继续在客厅打闹,聊班级上的八卦什么的。我没什么兴趣。这是我们老早就约定好了的。我跟妻子说,原则上,我不参与张临的学习以及其他教育。两个人,只需也只能有一个,免得出现矛盾。妻子主动承担了这个义务。在我与她认识后不久,她放弃了成为尼姑的想法。这会儿,他们的游戏已经结束。张临在客厅,在台灯下订正作业。她自己在厨房洗碗。
妻子推门进来的时候,我正翻开电脑,想着那个在傍晚没看完的访谈。你怎么样,今天?她走过来说。她是进来拿烟的。她用那两根湿手指头从烟盒里夹出一支,叼在嘴上。还行,我说。我凑过去给她点上。她吸了一口,呼出一段烟雾。没有说话,掠过我的脑壳,望着窗外。神情仿佛一个古代文人。又深吸了一口,大力喷出。转身走出房间,洗碗去了。我走过去把门关上。返回,坐下。饮一口茶水,翻开屏幕。
访谈不算长,我有些忘了之前的内容。打算从头看。除非特别的情况,我一般不会在夜晚写作。夜晚是用来休息的。这方面,阿什贝利也一样。他说:想要写作的日子里,我通常会把早晨浪费掉,下午去格林威治村散步。(我住在切尔西附近,从那里出发去散步,那是个怡人的地方,尽管散步回去也许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有时这种散步会花费很长时间,我偏爱的傍晚时分就会过去。我真的无法在夜里工作。早晨也不太行。那时我有更多的思想,但是我无法判断它们,似乎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的,我想。每个作家、诗人,都有他们的写作习惯,或我认为更多的是方式的不同。但它一定是理性的,只为适应他们的身体。慢慢也就成了某种固定的程序。在我还年轻时,二十出头,就在离这个房间不远,不到五百米的那间潮湿出租房里,我可以从早上起床开始,在电鸟上一路写到傍晚,根本不停歇。反复听着,我记得是治疗乐队的那张《Wish》或者《Friday I’m in Love》,在那整个太过闷热的武汉夏天,直到茱迪下班,带着一些菜式回来做晚餐。那会儿,我几乎完全虚脱了。而不像这会儿,以休闲为主。因为实在也是没什么需要去写的。诗,或小说,仿佛我早已过时。用不着挣扎,去出什么淤泥。究其原因,无非是我没了那种气力。这也没什么要紧。凡事都得适度,不是吗?写作也不例外,要掌握中庸之道。正好,对于我,这过程来得自然。因为,反之,怎么说呢,说到底,这并不是一份真正的工作:那得多幸运,或不幸。而无非只是一种必须。就好像一个人他除了写作,其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写作,不是吗?除了在写作这件事情上干得漂亮,别的,他也实在懒得去干(钓鱼除外,但钓鱼算不上是工作)。这就像从实际情况来看,写作带来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它给生活带来的窘迫感必定远远多于幻觉中的辉煌。因为他浪费了一些东西。自由化的时间,那些原本必须要用来处理生活中那些杂碎的时间,他消耗掉了。事实上,阿什贝利说,诗人很少有时间,他们必须设法谋生。所以他就把自己调整到几乎随时都可以写作的状态。但他也会为了区区五美元(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去为《艺术新闻》杂志写评论。以他的性格,他不想因为什么都不去付出而穷困。但我想,这是他的事。事情总归因人而异。大概是长久躺靠在椅子上,感到了些许的累。我想着去床上躺着。不是睡觉,这还太早。还不到十点。这是他们准备睡觉的时间点。我通常要晚一些。即便那会儿已去床上躺着,看点影片,还是什么都不做,我都会去耗到半夜过后。那会儿是真倦了,也就自然而然昏睡过去。在一天结束前的夜晚,有两件事是我极不情愿去做的,动脑子和刷牙。而在夜晚,确实又不适合出门去散步。
我端着杯子,走去厨房烧水。路过客厅时,看见张临的背影。他跟座山雕似的蹲在椅子上,脑袋快要贴到桌面,不知道在写什么。妻子坐在他旁边。给,妻子转过头说,这个你拿去喝了。不像是在命令。她半举起桌上的那个盛着牛奶的杯子。怎么,我不喝牛奶的。我说。那也拿去喝了,免得浪费。妻子坚持说道。我说好的。我走过去,接过杯子。就这样,我的两只手都端着一个杯子。我走去厨房。在厨房门口那儿,看见墙上那部热水器显示屏上的LED温度显示数值,是57。停下,看了一会儿。感觉没什么好看的,走进厨房。我把自己喝的杯子放在烧水器下方接着,按下按钮。整个机器便亮了起来,在暗黑的厨房里发着泛蓝的微光。我把牛奶杯先摆在一边。接着走去洗手间刷牙。有什么问题吗?鸬鹚。除了最好去理个头发。望着镜中自己的虚像,我看不出他在望着什么。无非也是没有的。他举起牙刷,举了一小会儿,迅速刷起牙来。我尽量跟上他的节奏,让我们的动作出奇地一致。刷牙而已。随便洗一把脸,走出洗手间,到厨房端上杯子,穿过客厅,返回房间。
我把两个杯子摆在床头柜上。把烟缸和烟盒、打火机摆在一边。还缺少什么吗,也许少了一个橘子。但它不是必须的。我躺下,继续看那个不算长但似乎又有些过于漫长的访谈。我是说,我总是看着看着,就忘了前头说了些什么。但又不想从头去看,那里并没有需要去学习的东西。无非一点儿八卦,具体的写作困境,还有一些经验之谈。而对于这些,我自己已足够充沛。我快速掠过它们。在美国诗人里,我最喜欢的仍是贝里根,最爱。其次当然是奥哈拉,他对写作与生活的热情在我看来无与伦比。而且他是城市的。城市意味着文明。闲适,开放以及城市无非是美好的。我原以为阿什贝利也是,但他是一个乡村男孩。他曾对他的性取向感到羞怯。而他的伙伴、同行,奥哈拉就不会这样。他们是纽约的纽约派不是吗,他们在那种生活中。而写作又是为了什么呢?我以前是知道的。
除非在特别的情况下,我一般不会在夜晚写作。我是在夜晚出生的,不知道是不是跟这有关。在夜晚,我的脑路总是来得清晰。而那种情形下,反倒无法去写东西。傍晚,我急着想快些写完它,以及在接张临放学回来的路上,我仿佛就已经想到它的结尾。就在这里。但经过漫长的写作岁月的摧残(这个词于我是合适的),我已经不喜欢那些太过让人激动的东西了。我知道,此刻,它们就在那里。这里。我要不要起床,再次坐回到椅子上。我不知道。我想起晚餐的那盘土豆。它还是没熟透。妻子茱迪只是在回锅时加了一点孜然。
原载于《草原》2022年5期 责编:筱雅 (作家网编辑刘不伟发布)
作者简介:
张羞,1979年生于浙江嵊县。作家,诗人,继承了橡皮写作的风格并发展出一种介于诗与散文的“大写”式写作形式。著有《瀑布》系列诗集与长篇作品。2020年,以长篇作品《鹅》获橡皮文学奖。
注:本文已获作者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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