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诗歌,我一直固执地认为:非意象不能构成诗歌的架构,非情感不能打造诗歌的魂魄。意象和情感一直是我坚持认定诗歌的美感标尺。尽管,诗歌的个性化写作,让眼前的文字歪歪扭扭,但,从内心深处,我还是愿意把钟爱的目光投给那些质朴而高雅的文字精灵。
庞德认为,意象并非一个思想,而是一发光的结节,是一个漩涡,很多思想不断从中升起,或沉入其中,或穿过它。诗人的使命不是在欣赏者面前指手划脚,而是在意象的组合中藏起自己,将感知的自由留给读者。接触一首诗歌,我很看重那漩涡里升腾出来的光华,我喜欢透过诗人平静的叙说或者描摹,去勾勒,去想象。莱辛说过:我们大多数人从外界世界中感知到的美,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视觉带来的想象。我习惯在想象中,完成对美的阅读。
一首好的诗歌,无论从节奏还是气韵都是通达的,它没有矫揉造作的凝滞,也没有故作深沉的晦涩,大方、自然、简单、高雅,如此种种。这种雅不是小资的风花雪月,是大雅,是诗经国风深处传来的暗香,是一种生命本色的味道。
连日的高温,让我惮于出门。铺天盖地的热浪,频频炸开。于是,我独安一隅,打开手边一直未能认真读完的诗集——《低处的光芒》。
这本诗集是远在沈阳的一位朋友寄来的,当麦子的香翻卷着涌来时,诗集恰巧到站。素朴的封面,泛着淡蓝的光泽,除了简简单单的书名和作者,唯一可以点亮眼眸的,就是封面右上角一小块柔黄。那里安放着一枚大大的“芒”字,黄绿色的“芒”字与柔黄的衬底交相呼应,于是,眼前似乎就长出成群结队的麦子来。
全书收录了119首滚烫的诗歌,每一首都跳跃着缤纷的意象,每一首都融入了浓浓的情思。这个叫杨志广的诗者,似乎要把胸腔里埋着的所有种子都唤醒,和他一起,歌唱他的村庄,麦子,父亲,母亲……。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脚下的土地爱得深沉。(艾青)无可否认,我们都是自然之子,都是村庄喂养的麦子。虽然我们的躯体一直游离在城市,但,我们的精神却始终保持北望的姿势。村庄和麦田,是诗人们最钟爱的意象,因为那里住着我们的父老乡亲,住着我们童年最真最柔软的梦。
繁华之中,村庄是灵魂最隐秘的通道。杨志广身在都市,总忍不住想起故乡,想起故乡“伫立在田垄上的母亲”,想起母亲“站成一颗橙黄的麦穗或者火红的高粱”。想起,是一种放逐。那些都市里沉沉的雾霭被乡村轻轻的白云洗干净,露出光洁的额头,所有心灵的枷锁哗然卸落,他静若处子,安然地享受来自母亲的抚摸。
他看到《故乡的春天》“怯生生地喊出三月的绿,即使被耕牛的蹄子踩疼,也不叫疼。他知道,“深埋了一个冬季的爱情,疼痛一样,真实而幸福”;他看到《春分》时节,”年迈的母亲站在春的深处,站在幸福的高处”;他看到《七月的田野》“一百个词语落下来,一千个句子种进去,一万个诗行长出来”,“母亲站在地头翘望,秋天,一千个词语抽穗,一万个句子灌浆,诗万首诗歌瓜熟蒂落。”;他看到《九月的村庄》“坐在玉米成熟的芳香里”,“如洞房中幸福的新娘”,“仿佛等待爱抚的女人”;他看到雪落,就想起故乡,想起脊背微驼的母亲,柴垛,豆花,炊烟。于是“我在城市繁华中日渐冰冷的心,总会被故乡的雪捂热”。
村庄有最古典最原始的抒情。他走进一头耕牛的声线,“看一头耕牛在老家的原野上奋蹄,麦苗返青,大地丰饶”;他走进故乡的熏风,“视野中,倏忽间,长出一垄垄茁壮的庄稼”“娉婷的玉米,摇动抽出的新穗,打疼我的眼睑,也打疼我脆弱的乡愁”;他走进故乡粘稠的蝉声,听“它们在树的枝丫间吟唱。柔软而顽皮的手,一下下,胳肢我瞌睡的童年”……
是的,杨志广的诗里,故乡是永恒的情人,他一遍遍深情地吟哦,婉转悠扬而又深沉内敛。母亲坐在故乡里,砍柴,烧饭,磨豆花……,他在季节的深处,一点点淘出故乡的影像。“桌上的日历快要撕光了,我在上面圈点回老家的日子,我一页页地撕掉日历,撕不掉的是深深的乡愁”《写在日历上的乡愁》。他一方面在走进故乡的喜悦中高歌,另一方面又为疏离故乡而深深忏悔。故乡的物事是一张张旧唱片,总在不经意中悄然开启,于是,他的心常被撞得生疼,生疼。他想象老家退休的镰刀暮年寂寂,几许苍凉:“虽然锋利,但它知道,自己即使穷尽所有的力量,也敌不过工业文明的轻轻一搏,这与自己泥土一样朴实的主任,极其相似”。忧虑和无奈附着在一把小小的镰刀上,在清凉的月光下,一遍遍收割故乡的麦子。
可以说,杨志广的这本诗集浓墨重彩地描画了故乡,描画了站在田垄上的母亲,描画了自己绵绵不绝的乡愁。那种刻在骨节上的爱恋,让他在遣词造句上驾轻就熟,既质朴易懂,又生动形象。意象明快,舒张有度。他没有朦胧诗派的虚无缥缈和后现代的思维断层晦涩难懂,也没有声嘶力竭无病呻吟的矫揉造作,是心坎上流出来的鸟鸣,是明媚的忧伤。
诗是扎根低处的花。任何脱离了泥土的诗歌,终究是走不了多远的。杨志广深谙这一点,所以,他选择故乡作为自己诗歌的营帐,所有的运筹帷幄都融入了对故乡的热爱。
这种深沉而大气的热爱,也表现在他的一些历史抒怀诗作上。譬如他对所有特殊节日的吟咏,无不切开那个时代的内核,写自己的所思所感。他凭吊屈原,“屈子,允许我俯身掬一捧你清冽的江水吧,让粽香和你挺立千年的精神,给我和我们这个民族输送的骨骼补钙”;他阅读长征,“这两个遒劲有力的方块字,铿锵,响亮。掷地有声。总会被人读出敬仰感动和泪水,读出一身砥砺前行的力量”;他缅怀九一八,“大地在倾听,城市在倾听,周遭静下来。一只重重的拳头,,砸落在13亿中国人的心头,轰然作响”……
忧患出诗人。关注故乡,关注历史,关注自身生存的时代,关注我们的生命本质,这才是为诗者最恢宏大气的风骨。
当然,生活不全是刚的硬,还有水的柔。杨志广在不倦的吟哦中,也有柔情款款的一面。譬如他对爱情的呵护:“当我呼唤你的名字,枕边的泪水已经打湿相思”、“让那颗禁锢的心生出双翅吧,并且在你的生命里筑巢,用我始终不变的爱情,抚慰你所有的孤独和伤痛”。在他情爱的表白中,我似乎看到一个儒雅而多情的男子,临水而立,对着他爱的雨儿喃喃自语。
不容置疑,杨志广是一个情感饱满的诗人。他善于通过意象表情达意,那些温暖而薄凉的意象:蝉声、镰刀、田垄、耕牛、稻谷、土地、麦苗、母亲、父亲、爱情……,无不沾满土地的芬芳。因为他的身后站着故乡,所以,他的爱才如此汪洋恣肆,才情飞扬。
透过一行行橙黄的诗句,我似乎看到一簇金色的麦芒上,长出一只只翠鸟,它们婉转的声韵,叩开一扇打开春天的门扉。
鲁迅先生说:“从血管里流出的都是血,从泉水里流出的都是水。”无论我们的诗歌原动力是什么,但有一点,我们始终背离不了自己的内心。心底深处涌动的诗句,无需雕饰,自成佳句。“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吧?
“诗,并不要求完整地再现生活的原貌;它的表现的是诗人的心灵律动,是诗人特有表绪和真实渲泄,或是一段人生体验,或是一种微妙、复杂而又至深的感触。诗歌是诗人心声的流露,但如果没有完美的艺术形式与之结合,那么,即使再智慧的人的心声也并不就是一首好诗”。
我认可这位诗人的观点。从某种意义上学,诗是个人的,因为诗歌抒写的是我们个体的生命体验,这一点与别人无关。但同时诗歌也是大众的。因为诗歌是生活的再创作,它是生活的提炼和概括,这里面就不可避免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虽然我们现在并不十分强调诗歌的政治作用,但,优秀的诗人往往是悲悯生命,关注民生的。这就把诗歌的审美意义提升到一个哲学和社会学的层面上了。
所以,诗歌是感性的,也是理性的。在这一点上,无疑,杨志广是做得比较成功的。他的诗歌站在低处,而我们却能感受到他内敛的光芒。希望,站在低处的他,能收割高处的幸福。也希望我能从这片丰茂的原野,收割属于我自己的麦香。
(注:杨志广,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已出版两部诗集和一部影视文学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