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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吟——记我所认识的青年作家段家军

 我与家军有缘。
 与之相识,纯属机缘巧合,偶遇场景,至今难忘。
 张铁荣教授是我仰慕已久的学者,为了让即将出国深造的女儿感受一下张先生的博学与儒雅,享受一下入室弟子的特殊礼遇,九月(2015年)中旬的一个下午,我带着女儿特去南开大学拜访。聊兴正酣时,略带一点孩子气、身材适中、健康结实、气爽神清的段家军敲门而入。此刻,先生自然会把家军介绍与我。军人、作家、机关干部、文秘……太多的标签,总会有漏掉的,仅接住这么几个。当先生言及家军除了上班、写作之外,还喜欢耕地播种时,我恍然大悟:原来他就是那个微信群里只知其名,不见其人,喜桑麻之乐,经常晒粮种菜,在我想象中已经退休的那个老先生“周瑜”。
 消除了陌生感,话题自然会很多。不管说到哪,总能被家军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意境拉回来;无论扯多远,也一定可以还原到他悠哉乐哉的田园生活中去。家军越说得沉醉,我们越听得神往。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或许内心想往过分强烈,或许心存愿望急需兑现。两天后,在家军的安排下,与教授同行,和作家为伍,与医生相伴的文化乡村之旅就真的启程了。家军带我们步入乡村的枣林摘红枣,进入田野掰苞米,踏进农家吃大锅熬鱼、炸蚂蚱,品苞米窝头……半天下来,就让我们充分呼吸到了乡野林间所散发出来的自由与清新的养分,感悟到了土地的醇厚与民风民情不再是美丽的传说。
 “认识一个写作的人,最好去读他的文字。因为文如其人。”此话为家军所言,真的一点不假。一部好书,一篇好文,常常在静默中等待着一个爱它懂它的人去解;一个智者,一个读者,也常常在苦苦追寻中期待着能遇见一本属于自己的好书进行心灵的对话,我和家军似乎就是对方寻找的那个彼此。
 写作是一个作家的天赋,无一例外,家军也是。
 “家军,如果有人读了你的作品后,能记住其中的一句话,那你的作品就成功了。”这是家军的一位恩师跟他讲的。除了知识的积淀,家军具有天生驾驭文字的能力。读他写的文字,会常常给我带来感悟。生活中不是因为有了悲伤才忧愁,不是因为有了痛苦才哭泣,往往是一首歌、一段曲、一句话、一篇文、一个镜头、一个画面,就足以让一个人激动不已。他的文字不止一次将我柔软的内心击中,还使我常常不能自控。
 “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着令人烦躁地叫声,像是在替烈日呐喊助威。鸟儿不知躲藏到啥地方去了;草木都低垂着头;狗热得吐出舌头不停地喘息着。一夜之间,故乡大洼里的麦子黄了。虽是初夏,蚱蜢多得像草叶,在麦子地里,发出微弱而嘈杂的鸣声。我随手揪了棵麦穗儿,放在手心儿里搓着,然后,嘴轻轻吹一口气,吹掉麦糠,手一抬,把那滚圆金黄的麦粒,倒进嘴里,慢慢的咀嚼,你会尝到一种微甜的、纯悴粮食的麦香。此时,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突然真切的感觉到,那大洼里成熟的麦子,烈焰腾腾。这感觉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让人激动不已。”
 家军的散文很美,那是一种浓得化不开的美。
 散文于他,是心灵的家园和归依的净土。从语言到感情的表达的都是另一种风格。在他的散文中,语言是内敛和克制的,表现出的质感是澄澈而醇厚的。读家军的散文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细腻,感情的丰富。比如在《叶落无声远俗尘》一文中,家军这样写道:当我从护士长手中接过襁褓中的女儿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我的女儿?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只剥了皮的小兔,浑身红彤彤的,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只眼睁,一只眼闭,还是双眼皮,几颗稀疏的眼睫毛向上卷立着,在女儿的左眼皮角上有一颗小米粒大小的朱砂红记。睁着的那只眼睛,一眨一眨的,非常惊奇地望着这个陌生的世界。我俯下头去,用嘴轻轻的吻了吻女儿的小脸蛋,女儿竟冲我无声的一笑。这深情细致的文字,把一个初为人父那种乍惊乍喜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张立忠说:“记叙真人真事,描写真山真水抒发真情实感,应当是散文作品所固有的内涵”。尽管有人说“散文可以虚构”。但我在阅读家军的散文时,读他诗性语意而又不乏情真意实的状态叙写的乡土情节,乡土固守的心态,寻根的感人情怀,文中无论是童年童趣,还是青春的伤逝无奈、还是人文、自然风光的追溯,自然物象中的哲思,都别有一番风韵和情致。
 尺水兴波,引人入胜。
 家军的过人之处就是能把常人眼里的凡人俗事具体化情趣化。他用生动活泼的笔墨,记述了童年的美好和浪漫,他说出的每句话,流淌的每个字,吐露出来的每一串气息,都让我看到世俗生活的重压并没有磨灭他内心深处灵魂的光芒。他的散文思想高远、内涵丰盈,可以有各种各样的解读。
 乡村是家军的生命之根。那儿有他儿时的伙伴,有他的亲戚乡邻。乡村题材到了他的笔下,就会鲜活起来、生动起来,也就格外亲切自然 ,甚至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无法言说的幸福感。读家军的的散文,其实让我更多的了解了他的童年。他用生动活波的语言,用近乎完美的修辞,极尽丰富而美妙的想象力,把一个对我来说是个世外桃源的乡村描写的亲切、自然、古朴、如诗如画。
 家军的文字时常会把我带入了一个平时只有靠遐想,胡思乱想,奇思妙想才能达到的既真实又虚幻的世界。唛䬋是蜻蜓的俗称,本是乡下的常见之物,因它其貌像直升飞机,很讨乡下小孩子们的喜欢。家军的《捉蜻蜓》就是乡间顽童的一幅童趣图……整篇文章观察细致,描写具体生动、形象,比喻独特,令人忍俊不禁,读来者无不佩服家军的深厚写作才力:离着大脑袋“夫妻”不远,我悄悄地潜入了水底,鳄鱼般只留两只眼睛盯着它,顺手摘了片大荷叶扣在脑袋上。大脑袋“夫妻”不见了跟踪者,可是高兴坏了,心里暗想,可给甩掉了。大脑袋驮着背上的“老婆”在水面上就尽情的表演了起来。那飞行花样比我们的游水可漂亮多了,上下左右,前飞倒转,玩着玩着还来它个蜻蜓三点水。我双眼紧盯着“大脑袋”,心里暗自运气说,大脑袋你别得意,你等着我的。
 也许是玩得太累了,也许是大脑袋彻底地放松了警惕,驮着他的”老婆’落在了离着我不远的一株荷叶杆儿上一动不动。时机已到,再不能错过,该出手时必须出手。我又一次向目标发起了“偷袭”。虽如此,我的心里也敲着小鼓。目标触手可及,大脑袋“夫妻”沉浸在爱河里竟无一丝察觉。我把手伸出去,一点、一点、在一点点,猛地一下,将大脑袋“夫妻”捉入了水中。“偷袭”成功,岸上一片欢呼声。
 捉蜻蜓原本是农村常见之景,可家军却把它写得声情并茂,妙趣横生。其顽童心里感受家军更是写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令人拍案叫绝。试问,世人又有几人观察是如此细致,摹物如此精准,文章是如此精美的?
 在家军的笔下,故乡的风景有时是写实的,有时是写意的,都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他情于自然,将故乡每一缕吹过的风,每一片飘过的云都当作生命的回归,将每片青葱草地,每一块圆润的小石都认作人性的光辉。在散文《寻梦之旅》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晚秋的雨,一直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人,被封在屋内。无聊时,便站在窗前瞅那雨脚扫过对面的屋檐儿。雨雾在街巷里蒸腾,雨迹如泪痕般在玻璃上缓缓地蠕动,把我的心淋回到了烟雨迷雾的故乡。”这是一段绝美的句子,用笔精致,非常绝妙。家军借一个“淋”字,就轻而易举地把思乡的情绪抒发到了极致。
 诗人艾青曾经在在他的诗中这样倾吐他对土地的深情:“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 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用诗人的这句话来评价家军和他的散文作品, 应该说是十分贴切的。在散文《眷恋乡土》中,家军用诗一般的语言,画一样的境界,表现了其热爱家乡的强烈愿望;“我即将远去的背影被一双双热切的目光牵着,那目光渐渐被拉长,最后变成了思念。”看见这句话时,视线瞬间模糊,呼吸突然遏止。我沉默了很久……一个“牵”字情深意长,一个“拉”字缠绵悠长,两个字合而为一,将“思念”化作地久天长。 
 走出农村在城市中的人只有一种地理距离意义上的疏离,而他们寻根精神永远没有游离母性的乡土。走进家军的内心世界,你很快会将浮躁交给宁静,将懊恼交给遗忘,将复杂交给简单,所有的焦灼与不安都会随着呼吸云散。从童真和质朴中获取一份生活的快乐和安逸。
 尽管离开故乡三十年,踏过不知多少千山万水,在家军的心底深处都永远吟唱着一曲思乡的歌。这种情让他说不完,诉不尽。爱恋到痴迷,痴迷到着魔,着魔到发疯。家军曾对我说:“在故乡这块热土上,有我童年的记忆,成长的足迹。那里的一草一木,以及那里的人和事,无不令人触景生情,感慨万千。正是有了这样的生活积淀,才牵动了我内心柔软的神经,才禁不住要饱含深情地去亲近它,描绘它,讴歌他,去追寻人性的真善美。因为,故乡是我的魂,我的梦,是我永远的根。见月思乡,已成为我经常的经历,思乡就痛。”
 乡村不但是绝大多数人生命的起点,也是最终的栖息地。
 乡村之所以让游子久久留恋,主要原因之一便是因为它山清水秀、风光独特,这是每一个游子记忆中最亮丽的底色,如同母亲熟悉而温婉的面容。家军就像是一株移栽到了都市的苞米,将纵横的根系留在了乡村,身体却像稻草人守望着都市的出口,时刻准备着拔脚进入乡村。而一踏走在村庄的腹地,家军就成了抒情的歌手,他热烈地表达着对家乡父老的赞美与热爱。
 在《小村之恋》里他是如此描绘的:小村人家家养狗,有那陌生人进得村来,必有狗叫,恶狠狠的。主人吼上一句,那狗立时就懂事般闭上了嘴巴,合上眼,往地上一趴,舌头伸出嘴外,哈哧哈哧的。无论你啥时候进得村来,都能看到有一小群男人捧着饭碗蹲在街头巷口,好像小村的人一天到晚都在吃饭似的。你可以伸了头去瞅那饭碗,白的是面饼,红的是辣椒,黄黄的则是腌制的咸鸭蛋、咸鹅蛋,还有绿色的,那一定是蒜薹,颜色之丰富,就是画家也难以调和出来的。你也可以逗逗他们,捧着金饭碗开会哩。那抿着嘴巴不出声一边偷着乐的,是村姑。说你也来说几句的是少妇。冲着你和气的笑,请你进屋坐的,一准是小村中的长者。……那里的天,那里的地,以及自己走过的脚印,盘根错节的组成了心中眷恋的故乡,凝聚成一缕缕乡愁。
 思乡的游子从远方归来,踏进梦中如伊甸园般的乡村,怎能不喜从中来呢?正因如此,才会从心底发出如此真切的共鸣。
 乡土,是家军永远的精神家园。
 由于家军对生活、对家乡的爱、对童年时光的追忆和缅怀,让他永远保持着一种创作的激情。他作品中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是真情流露。家军的家园意识是强烈的,也有着极强的责任感,他将自己的笔端深深地融入了这种家园意识的“根”之中。无论是语言的表述,主题的揭示,手法的表现,都是老到而娴熟的,这也是家军的成功所在之处。他笔下的的古柳河、白马河,河河都是故事,玉米地、黄瓜地,地地都是传说。
 家军对故乡的情感不仅凝聚在他的作品中,生活中也到处充斥着他对故乡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结。张铁荣教授说:家军是个非常接地气的作家,他真正做到了,归真返璞,终身不辱。张先生所言极是!而津门著名学者谭汝为先生更是一言中的;却将万字平戎策,换做东家种树书。
 我的眼前经常出现这样的场面:夕照中,一个消瘦俊逸的少年,裹着身绿色的军装,晃晃荡荡的从一条土路上走出来……从此他就永远地走出了那片黄土地,当年的这个少年就是家军。一个人,身体的流离与漂泊,只不过是一种行走方式。而情感的回归,则是灵魂与生命真正意义的回归与升华。
 家军笔下的农耕生活,总能引发我更多的遐想:一个农家小院,男人在翻地晒粮,女人抱着孩子悠闲地坐一旁晒着太阳。即使看不见炊烟,听不见牧笛,我也觉得是一幅怡人的田园画卷。
 在家军的笔下,童年时美好的,家乡是美丽的,生活是美妙的。所有的这些,让我们没有理由抱怨生活,没有理由不珍惜时光。缅怀旧的是为了新的憧憬,追忆过去,更是为了奔向未来。 
 
 作者简介:周静华,女,天津人。副研究馆员。从事图书馆工作30年,曾为李霁野秘书,现为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官方网站《天津文化信息网》的新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