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网

首页 > 文坛动态 > 正文

臧棣:新诗百年/标准如何可能?


新诗百年:标准如何可能?


臧棣

 
新诗的实践已近百年。但如何判断新诗,如何评估新诗的成就,依然是一个暧昧的话题。究其本源,这和人们常常对新诗的标准感到困惑是分不开的。相反的意见认为,新诗的写作已有百年的跨度,但新诗还没形成自身的标准。人们既无法依照某种公认的标准来阅读新诗,也没法依照某种公认的标准来评价新诗。缺乏可信的标准,在本质上反映了诗歌的不成熟。比如,郑敏在1990年前期,就认为新诗仍然还不够成熟?不仅在语言上不成熟,而且更在体式的定型方面显得不成熟。像周涛,流沙河这样有声望的诗人也曾慨叹:新诗失败了。 另一方面,如果新诗有标准?它应该是既能被行家认可的,又能被普通读者辨识的;但是,现有的诗歌场域里,这样的共识性的标准几乎不存在?作为一种现代诗,新诗的标准,在诗歌行家之间,不能说没有,但很脆弱。更多的时候,在诗歌内部,在诗歌行家之间,新诗的标准是作为一种默认规则在起作用的。但一旦把它们公开,就会陷入激烈的纷争。比如,当代诗坛,几乎每个写得出色的优秀诗人,都遭遇犀利的评判。这种存在于诗歌行家之间的内部的分歧,在公众看来,往往会被解读成诗歌标准的缺席。或者,诗歌标准的共识的缺乏。本来,诗人内部或说诗歌行家之间的分歧,是诗歌标准发挥作用的正常的文学史形态。这意味着诗歌标准是一个充满张力的自我评判机制。但在公众看来,诗人之间运用诗歌标准的评判方式,竟然如此不定型,甚至相互抵牾;这种情形反映到社会空间里的大众阅读层面,就会加强一个阅读观感:原来,在你们这些诗人行家当中,诗的标准都是不一致的。公共阅读会把这种诗歌标准内部的张力,看成是标准的缺失。更为严重的是,知识界读者往往也会这么看待问题。

以往的观点,大都倾向于诗歌的标准是由诗人来确定。诗人通过写作,诗人批评家通过对诗人作品的解读,确立出诗歌的标准。公众要做的事情,只是接受来自诗歌内部的对这些诗歌标准的决定。这种把公众的意见完全排斥在诗歌的标准的制定之外的做法,恐怕现在也需要做些自我调整。新诗的标准的确定,不能完全排斥公众阅读的参与,还是要尽可能顾及公众的阅读反应。我觉得,在以往看待新诗标准的制定过程时,把公众的阅读反应定位为外行的意见的做法,既显得草率,也有点偷懒。公众的阅读反应,也许不能每次都切中肯綮,但它依然是从属于诗歌标准的生成机制中一个内部的环节。事实上,在很多阅读情形中,公众的诗歌反应比诗歌行家内部的阅读行为,保留了更多的对诗的淳朴的热爱。就此而言,我觉得,如果再把公众的诗歌反应排斥在诗歌标准的制定过程之外,不仅是有欠稳妥的问题,而是一种批评的无能的表现。比如,在余秀华这一诗歌现象中,我们又遭遇到诗歌的标准问题的尴尬。经过当代传媒的多轮塑造,给人的印象似乎是,诗歌圈把持诗歌话语权的众多诗人,依据某种诗歌内部的严格的诗歌标准,对余秀华的诗歌水准评价极低。伊沙甚至说,凡喜欢余秀华的,皆是诗歌之敌。这就造成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对当代诗而言,诗歌内部的标准和公众的诗歌尺度之间不仅存在着尖锐的对立;而且还展露了这样一种姿态:诗歌圈自身给出的诗歌标准似乎必然是建立在对公众的诗歌情感的蔑视之上。这种蔑视,在现代诗歌的思想谱系里,可以找到很多奥援。比如,在阿多诺看来,现代诗的晦涩是一种高度的诗歌责任的体现,晦涩是对大众文化的抵抗。但是,从世界诗歌的发展状况看,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很多现当代诗人诸如希尼,拉金,阿米蒂奇,弗罗斯特,他们的诗歌也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回应了诗的公共性。这些有意识的回应,在我看来,对他们锤炼自己的诗意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换句话说,公众的诗歌情感和诗歌的标准之间不完全是一种对峙关系。诗人对诗的公共性的回应,积极的,或强有力的,从根本上说,都可以看作是参与诗歌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一项有益的工作。我们需要从诗的交流的角度来看待诗歌的标准的产生。从诗的交流上看,诗的阅读就不能仅仅止于诗人内部,它还需要接纳更广泛意义的读者。在我看来,我们现在面临着一次重新修正诗歌标准的生成框架的问题。像以前那样,诗的标准完全由诗人自己来制定的,并通过居高临下的方式强行推介给公众的做法,把公众的阅读反应乃至阅读身份完全视为消极的观念,不仅是笨拙的,而且也是作茧自缚的。诗歌标准的制定,是一种观念生成现象。它必须通过写作和阅读的反复塑造,才可能达成。此外,在何处达成那些诗歌标准的契约也很重要。诗歌的标准生成,可以由诗歌内部最先给出,但最终的达成,还是要放到更大的、更开放的公共阅读空间里去修正完成。从诗歌史的角度看,所谓的诗的标准,表面上,它确实主要是由诗人自己来确立的。但这制定规则的过程中,诗人其实以代言人身份来实施的。诗歌写作本身是一种实施行为,对写作的阐释也是一种实施行为。换句话说,诗的标准不是一种静态系统,而是处在不断运作之中的观念生成。也就是说,标准的制定及其是否有效,既依赖于写作的过程,也依赖于阅读的过程。诗人在写作中确定的东西,参与了标准的制定。但它如果想发挥作用,那么,诗人还必须以批评家和读者的身份参与标准的实施。这实施的重点,就是在公共空间的阅读过程中检验诗歌的标准的有效性。

从某种意义上,作为一种阅读现象,诗的标准更侧重于标准的自我检验。这种自我检验的特点表明,诗的标准从来就不是静态的。诗的标准不能被规定为几个条条框框。诗的标准不断处在自我生成之中。它会在不同的诗歌场域里不断变异,不断调整,不断生成,然后才会形成相对稳定的尺度和标志的集合状态。以往的诗歌文化中,存在着一种陋习,就是把诗的标准看成是静态的观念化的指标。好像诗的标准可以定型为几条线。用这几条线,人们就能衡量出诗歌作品达没达标?这种想法,必须加以鞭笞。此外, 从观念生成的角度看,我们还须更明确地意识到,诗的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一种话语现象。这就意味着,我们给出的诗歌标准,不仅是一种过程现象——对诗歌写作和诗歌阅读的发展的回应,同时它还是观念的集合体——它必须具有足够的张力,既包容多样性,又能顾及诗的秘密。最后,人们还必须比以往更清醒地意识到,如何实施诗的标准,不仅依赖于阅读行为,它还是一种多变的复杂的心理现象。诗歌的标准,如果它有什么秘密的话,它的核心在于读者能从他的诗歌阅读中体会到诗歌本身的说服力——要么是微妙的,要么是强力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诗歌的标准最终指向了诗人是否在诗的写作中显示足够的创造力,是否留出了足够的语言机遇,以便读者能在阅读行为中分享诗的创造力。
 
注:文本为2015年5月10日“新诗百年:标准如何可能”学术沙龙会议上作者的发言提纲。
 
作者:臧棣
来源:臧棣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