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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着脚的风筝(外二篇)


【作者简介】刘虾,原名刘霞,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
1975年出生于达拉特旗王爱召新民堡,现居“一亩居”。
著有长篇小说《玫瑰树》,
短篇小说《风的模样》《配角》《河灯》《最后一棵苹果树》《复活》等。

 
塞外随笔 | 刘虾:长着脚的风筝(外二篇)
 
长着脚的风筝
 
  十多岁的时候,我随父母从农村举家迁往东胜。听说东胜是个大城市,有楼房和街道,我既没有见过楼房,也没有见过街道,所以钻进搬家车里的时候,激动得顾不上理会倚在门前杨树下,哭得老泪纵横的爷爷和奶奶。要当牛气的城里人了,我以为这辈子即使再不回这个小村子,都不会想它念它了。

  风筝不管飞得再高再远,它的线始终都被牵在一直守望它的那个人手里。起初你不觉得有那根线存在,直到飞上天后,不经意间被他牵了一下,你才豁然明白,你是有根的,终其一生都将被他牵绊。

  真没有想到,那么快我就开始想家了。打从正月搬家离开后,竟是一天天数着日子盼到暑假,暑假一到便飞似的赶回老家,提着行包下了班车,连跑带跳就扑进了村里。呵!那路那坡、那沟那坎、那草那树,还有那人……才看见家里的老房子,我便远远地叫喊起来,那会儿爷爷正提着箩头在羊圈里养羊,瞭见我惊喜得合不上嘴。家里的老狗也已闻声迎将出来,在我身上一通乱拱,而奶奶牵着我四岁的妹妹琴儿,跑向我时几近跌倒。我的老家啊!从天上跌回地上这一夜,躺在奶奶身边,看着窗外黑森森的树影,听着夏夜里禅语般的虫鸣,我跟奶奶彻夜难眠,絮絮叨叨把话从上辈子直说到天明。至此后,每年寒暑假我几乎都是在老家度过。小小的一个人儿,乐呵呵以游子自居,闲来进了东家门,上了西家炕;才吃罢大爹家的饭,又喝姑姑家的汤,书包扔在爷爷家的窗台上。如此几年下来,不知不觉间,老家在我心里夯下一块圣地。

  最年少轻狂的时候,我曾一度设想,将来即使不能衣锦还乡,也定要回到老家折腾出一间房子住下,然后效仿陶渊明,临摹一个《归去来兮辞》的今生。那时候,我全然忘了自己本是女儿身,终要嫁人的,直等有一天突然明白过来,才一脸绯红痴痴地猜想:那个人是高大魁梧,是浓眉大眼,是文若书生、武若将军,还是……可是不管怎样,世上总归是早已有了这样一个人,他在等我做他的女人。

  寒假,我站在爷爷的院子里,门前村路上,娶亲的拖拉机车头前顶着硕大的红纸花,欢欢喜喜地招摇而过,车斗里刚娶到的新媳妇打扮得红艳艳的,被包裹在花花哨哨的装新衣物里,喜庆溢满天地。她们坐着、裹着、拖着、抱着的都该是幸福吧?因为我还看见那些即使早已褪了新娘子羞涩妆容的女人们,也是这般快活的模样,就算她们的男人整日灰眉黜眼在地里劳作,但罢了直起坚实的腰板,便笑盈盈将自己的女人当作九天仙女惜护。穷家薄业的男人,更懂得珍惜幸福吧。

  仿佛倏忽间我已成年。成年之后有好长时间我都没有再像从前那样回过老家。爷爷去世,奶奶被接到了城里,这只是一个借口而已,根本的原因是我有了男人、家和孩子。有无果然是相生的,婚姻让我一度浑浑噩噩地忘记了很多东西,其中有的是本该忘记的,有的则是懒得再想起,至于那些努力想要忘记的,多年后事实证明,都还在我心里。比如《归去来兮辞》,再比如坐在拖拉机的敞篷车斗里兜风。如果把后一个想法告诉给妹妹,妹妹一定会毫不含糊地对我说:姐,精神病人思维广,弱智儿童欢乐多。对此,我将呵呵一笑,报以深深地同情。

  和所有农村一样,老家由于大量人口搬迁,现在已经不如从前那样热闹了,但后来这几年,我回去的次数又渐多起来,因为大爹和大妈还生活在那里。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大爹便又成了那个守望在老家房梁上的、能让老房子冒烟的家神,每次看见他,心里就会泛起异样的亲切和感动。去年正月十八,我独自一人背着背包从树林召出发,步行四个小时回到大爹家。晚上与大爹促膝盘坐在热炕上,大妈用她粗糙又笨拙的老手捏着一根牙签,小心地挑破我脚上的血泡,嘴里发出阵阵疼惜的唏嘘声,而我却自顾捏着饼干,一片接着一片吃到饱,全然忘了正在流血的脚是自己的。那次离去时,他们再三叮嘱,下次绝不要再步行回来了。

  今年正月,我遵了去年的叮嘱,搭了一辆顺车回去,离开的时候说服大哥开动他的电三轮送我。五十三岁的大哥老老实实地应承了我,至此我终于可以盘坐进敞篷车斗里兜风了!临行时,大妈用两个棉袄将我包裹起来,并叫我背对着哥哥坐好,说这样就能避开直呛冷风。车子开动后,哗啦啦哪儿都响,我一路百感交集,看着入冬来被唯一一场大雪封裹了的世界。天宇苍茫,远树朦胧,白雪皑皑,近风知冬。

  返程不算太远,尽管如此,后来还是冻出两腮冰泪。不知为什么,到了四十岁,突然觉得这世上就没有哪条路算得上漫长。当年十多岁离开老家至今,已过了整整二十八年。

  二十八年啊!猛然觉得只是一个回头,短暂到连一个像样的梦想都没有去好好整理实现。其实认真说来,好像自己原本也没有什么梦想,有的只是小小的,小小的心愿。如果我是风筝,就算飞在天上,也是向下看的时候多,因为我是长着脚的风筝,渴望踩在大地上,那样就能看见自己一路走来的点点足迹。数着悲喜,清点欢忧。
 
  出行随笔
 
  已经很有秋天的样子了,我住的地方落叶到处都是。这两天天气和煦极了,让人忘了已是深秋,更有附近地里的冬储菜还绿油油地生长着,醒目地点缀着大片收获过的土地。开车路过这些菜地,总让我的心情格外爽。

  出行,会有很多条纵横相接的柏油路供我选择,前提是我并不需要真的去到哪儿。没有目的的出行是件非常惬意的事,你只需握着方向盘,跟着路去向远方就对了。因为没有目的,所以你不知道下一个路口,自己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向继续前行,也不知道将会看到什么样的风景,遇到什么样的人。认真说来,这是一种极没有规划的行为,如果你的车里恰好还载着另外一个人,那么对那个人而言,你该是个多么不负责任的家伙啊!还好,我的车里只有我自己。

  沿着乡村平坦的柏油路奔驰,路过的村庄像一个个糖葫芦被路串起来,它们有着大体相似的风貌和味道,不同的是路边闲散的女人和狗,他们永远都只像他们自己,很少互相模仿。就像我总以为他们在漫无目的地消遣日子,而他们则笃信我这个样子定是要办一件什么大事去。我庆幸自己还不曾办过任何一件大事,否则就不会像现在这样自在了,因为总也不知该到哪儿去,所以想到哪儿都可以。

  我是有梦想的人,只是梦想不很大而已。我想在某个村子深处住下来,起火安居,期间,不准备饲养一个畜生,只种些蔬菜和粮食就好。你不知道的,我单单害怕同畜生产生感情,那样我将给自己寻来万千烦恼,茹素的旧疾一旦复发,会让人营养不良的呀!

  我不能营养不良,因为我打算用一年的时间看日出,用两年的时间看日落,用三年的时间垒一堵墙,用四年的时间记录它们,最后用全部剩余的时间等一个人,如果恰好他也在等我,那便是绝妙了!总之,我打算活很久。

  我真的不需要去到哪儿,经验告诉我,走哪儿都差不多,只要自己开心就好。开心是有窍门的,比如出行一段路程后,你千万别在意已经消耗掉了3/4的燃油,而是要庆幸油箱里还剩1/4。你也不必在意没有一个人认识你,那样就没有人能知道你的底细了,因此关于那些龌龊又涕泪横流的往事都见鬼去吧,管它呢!

  我是真的想在村里住下来,于是把车随便停在什么地方就进村了,这时村里的狗狗们识破了我的鬼祟,一齐来咬,情急之下,我随手操起一根树杈子,它们见状就逃了。我再没有向前行,权当打了胜仗,原路返回,回来便修整了那根树杈子,立于门后,起名“降龙木”。

  我居然有一根降龙木,这真是件值得快乐的事,尽管这个秋天的落叶实在比往年多很多,而我也属实比往年烦恼了很多。罢!管它呢。
 
  曾有这样一个朋友
 
  我没有几个朋友,就跟我实在没有几个钱一样。朋友有时候真的跟钱一样,多了好,但也会多出麻烦,幸好有些快乐总是从朋友那儿来。

  曾经,我安安稳稳并蔫蔫呆呆地住在一个房子里消磨日子,突然有人来电话说是要拜访我,我问她是拜谁?访谁?对方说:刘老师啊!我是您的学生邓学慧!我已经结婚了,但常常想起您,您就像是我的老朋友。我不当老师已经有些年头了,因此很是激动,为她依然记得我、为她把我当成朋友。听说她已经有了一个很小的孩子,我没有让她来。后来,我离开了那个城市,再没有见过她,但每次想起,心底就会生出额外的快乐。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做一件完全陌生的工作,曾让我一度觉得世事无常。我是那种只要还活着,就必定要找点事做的人。一个人的时候翻阅佛经,点上香火,用心闻寂寞的味道。而今自在一身,可以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在别人计划生活的时候,我揣着一点钱,步行去到七八里之外的小镇上独自赶集。一个女人坐在一群陌生男人的酒馆喝点啤酒,吃点东西,被人猜测来路,挺逗的。如果刚好蒙了面纱,又有一把佩剑,就好了。吃喝罢,又坐在戏台下,混在一群白发苍苍的戏迷群里看一出晋剧,知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知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自古如此,便顿觉云淡风轻了。

  那天演出的剧目是《芦花》,我对这出戏很熟,会唱其中的几段,又因为看中戏里两个主角的扮相,就辞掉同行的同事小霍和小高,打算看到深夜剧终人散,再独自回去。然而好戏才刚刚开始,就起风了。满场院和戏台被刮得一片凌乱的时候,我知道一场急雨即来。果然还没等人们退出会场,豆大的雨点就洗刷了人群。那时忽有人拉了我一把,回头看是小霍。我还在惊讶他何时返回戏场,他已牵了我的手快步跑向他的车。俩人一头钻进车里,他对我说:起风时,我就担心你会淋雨,赶紧返回,可你还是被雨淋了。

  这夜的雨真是大得出奇,车在路上有一阵几乎没办法行走。回到单位大院,眼看宿舍就在眼前,却下不了车,于是俩人在里边坐了有一刻钟。期间,每一次电闪雷鸣、夜如白昼时,我们都能在对方脸上找到镇定的笑容。小霍是个腼腆又不善言表的人,也许正因为如此,至今单身。把两个单身男女置于如此境地,有点意思。但回到宿舍,因为想到这世上恐怕根本就没有一个我愿爱的人,所以悲从中来。偏又念及刚刚那么一出好戏,才开始就散场了,总以为恰如我这不出彩的人生,于是泪便跟着雨一起下了半夜。

  那天之后,实在不幸,小霍居然喜欢上了我。我告诉他不合适,十分、特别地不合适,做兄弟吧!他笑道:为什么是兄弟呢?你难道不是女人吗?我说女人是相对男人来说的,如果一种异性关系却又无关男女,那么男或女还有什么需要特别声明的地方吗?他似乎明白了我的话,从此后把我当兄弟关照着。我和他曾经去过被洪水冲断的河漕看夕阳、看羊群、看成片的榆树林;一起出差给单位办事;平时只要用得着,他便是我的车夫。就在我们越来越像兄弟的时候,从别人那里听说他要结婚了。我混在一群同事中间耍戏了一番这个准新郎,他脸红红的只是笑。之后他开始有意地躲避我,我全当什么也不知道。但毕竟是兄弟,一天黄昏,他还是开车专门带我又看了一回黄河。虽然去到河边时已夜色降临,黑漆漆的只看见一片泛白的水面,但毕竟我曾在黑夜里看过那么宽阔的河,以后有权描述这种场景了。

  十月初十,是小霍要结婚的日子。我去北京看病之前告诉他,一定赶在他结婚前回来。他没说什么,发短信叮嘱我照顾好自己,我则回信叮嘱他以后一定要幸福。但几天后,我接到同事的电话,小霍车祸去世了……

  我回到单位的时候,小霍去世不过一个星期,他的宿舍已改作他用,大家在一起说着笑着,谁也没有再提起他。那时我抬眼望向外边,见一个人从远处走来,心想他有点像小霍。晚些时候,坐在办公室我又想起了他,拉开办公桌的抽屉,将一千元装进一个信封,封了,执笔在封面写下:敬请霍媚军家人收启。小霍去世之前,家人为抢救他,花掉了三十多万,他们是普通的农民,为此负债累累。

  我叹息自己曾有这样一个朋友,同时又泛起莫名的快乐来。此时此刻把快乐两个字写在这里好像真的很不妥当,可是比起遗憾与悲伤,他留给我的快乐是那么清晰和真实。人大体总是要离别的,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但不管怎样,在惜取离别的时候,最好不要太伤感,毕竟留在心底那些额外的快乐是我们曾经用真情兑换的。
 
  刊于《草原》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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