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作家协会新会员(漳州小说家)作品展
◆漳州·吴可彦
【作者简介】
吴可彦:男,1990年出生于福建漳州漳浦,2014年毕业于长春大学,同年于海峡文艺出版社出版长篇小说《星期八》,曾发表短篇小说于《福建文学》等杂志。福建省作家协会会员。
《枪》
吴可彦
开着吉普车在茫茫草原中飞奔,林森觉得自己就是一匹野马,之所以林森敢开这么快,得益于前面一百米处有一辆吉普开路,他们显然了解地形,这更加肯定了林森对他们的怀疑。
他们一直开到了一片肥沃的草地前,这块草地可以说是草原中的绿洲,实际上草原游很大一部分面积是沙地,而面前这片却的确可以用绿油油来形容。
前面那辆车里下来两个男人,林森距离他们五十米处停车,两个男人
一矮一高,一胖一瘦,矮子瘦高个子胖,他们穿着黑色夹克,手上都握着猎枪。
林森的车上也有枪,他很自信自己的枪性能比他们的要好,虽然他还没有使用过它,可是军用步枪,没有理由输给猎枪,可是林森病不敢拿出自己的枪,他们经验丰富,而且有两个。
“小子,你找死,跟着我们干什么?”胖子喊道,林森已经客气滴放下车窗,微笑着面对他们。
“我是来玩的,跟着你们飙车,真的好爽啊。”林森打开车门,给他们递烟。
“小子,你现在玩够了,赶紧回头,否则你很危险。”矮子端起手中的猎枪对着林森,双管的黑洞洞仿佛一双眼睛。
“嗯,嗯。”林森赔笑坐回自己的吉普里,他正发动隐形,一群羚羊从远处跑来,它们来这片肥沃的草地开宴会来了,林森看到胖子笑了,他们黑黝黝的脸和白森森的牙齿形成的对比。
两个猎人完全忘记了林森,他们慢慢地往前走着,羚羊快速地跑来,它们脚步轻灵,一只羚羊就等于两个芭蕾舞演员,皮毛在烈日下反射着黄金的光辉,黄金的光辉,难怪两个男人看得垂涎三尺呢。
林森重新打开了门,他手里多了一杆步枪,两个男人蹲地瞄准,羚羊距离他们越来越近,林森学着蹲下了自己的身体,他把枪托靠在肩膀上,打开了保险。
“开枪!”两个男人里面有一个发出了指令,林森颤抖的手指才扣动了扳机,肩膀被撞得生疼,卖枪人早就和他说过射击的动作要领,其中一个就是枪托要紧紧靠住肩膀,否则肩膀会被撞击得更疼,可是林森在这关键时候什么都忘了。
两声枪响把羚羊吓得四处逃窜,一头羚羊血肉模糊地躺在地上,那个高胖子的脑袋也喷射出红色和白色的液体,那个矮子丝毫没有注意到同伴的牺牲,他兴奋地向另外一个方向开枪,不过没有击中那些已经受惊的林洋。
林森把枪托靠住肩膀,他感觉到疼痛难忍,再开一枪,他怀疑自己会骨折,可是那个矮子还在追杀羚羊,林森不想再看到它们受到伤害,于是林森又开了一枪,子弹在矮子的身边扬起尘土,没有击中,矮子这才发现了危险,他回头看着林森,他当然也看到了林森肩上的步枪,矮子扔下手中的猎枪,跪倒在地,这时候他发现自己的同伴脑浆迸裂,于是他哭了,“大哥,帅哥,饶命啊,饶命,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我没有兄弟没有姐妹,我老婆去年去世,我若死了,我不能死啊!”
八十老母和三岁小儿的年龄跨度太大,他若说八十老奶,林森可能就相信了他,可是相信可能也没有用,林森知道,这个矮子,以前也杀过许多猎物,现在躺在不远处血泊中的羚羊,也是他杀害的,血债要血还,林森扣动了扳机,子弹打进肉里传来一声闷响,矮子摇摇晃晃了两下,然后趴在了地上。
林森,34岁,男,北漂青年,一年前辞职,银行存款八十一万三千四百五十六圆三角七分,这笔钱,他没有去房地产公司付首付,他没有女朋友,也不需要结婚,他需要一辆吉普,他开着吉普,从北到南,一不小心出了边境,他在越南买下肩上这杆步枪,然后杀了两个人。
林森在他们的后备箱里找出一把铲子,他挖了一个大洞,把羚羊推进了洞里,然后掩上了土。
干完了这些,林森满头大汗,心中烦躁,他看到那两具恶心的尸体,矮子突出的眼球仇恨地看着他,林森拾起地上的猎枪,往矮子的脸上又开了一枪,顿时面目全非,沙土飞扬,林森把猎枪扔在矮子的身上,然后上了自己的吉普,转弯离去。
林森开着车在这偏远小县城里飞奔,他早已习惯了北京那宽阔的街道,在那样的街道上,通畅的时候可以开得很快,堵车的时候又寸步难行,这个小县城的街道,显然限制了林森的速度,这里的空气过分清新,行道树异常的绿。林森渐渐减慢车速,因为他看到不远处有一只野狗在垃圾堆吃东西,林森停在了野狗的面前,他走进一边的小吃店,买了一个鸡腿,放在野狗的面前。
野狗长着灰色的皮毛,流浪让它显得瘦小而精壮,它大腿的肌肉圆鼓鼓的,两只后脚在地上不停地小幅度移动,似乎有些烦躁,它见到鸡腿十分兴奋,疯狂地撕咬起来。林森在一边微笑地看着,他想起小时候养过的那只狗,他唯一养过的那只哈巴狗,它叫哈哈,哈哈太小了,只是面前这只野狗的一半大,哈哈太白了,面前这只野狗的确有些脏,可是它们都是可爱的生命,真实的生命,不似人般虚伪。
一分钟不到的功夫,鸡腿就连渣都不剩了,野狗伸出大舌头舔着地面那一点余味,林森笑了。
“兄弟,看来你还想要。”林森说着转身向小吃店走去,野狗似乎看出了他的意思,对他叫了一声,林森回头看它,它又叫了一声,林森听得出野狗的感激之情,不过野狗立刻转身走了,林森看着它的背影,这是一条选择流浪的狗,它并不想接受林森的饲养,或许它早已经对人类失望,或许它的确从来没有被饲养过也未可知,总之它没有留恋地走了,林森从心中敬佩它,一条狗,如果因为一个鸡腿就被驯服,那就被人看不起了,其实人又何尝不是为了一碗饭而驯服了呢?人有什么看不起狗的。
林森转身准备上车,不远处传来一声闷响,一条狗躺在血泊之中,一辆小车从血泊边离去,周围没有别的车,很显然狗是这辆车撞的,可是这辆车没有停下来,这辆车毫无愧疚地走了,在撞车之前,林森甚至没有听见刹车的声音。血泊中的狗已经血肉模糊,灰色的皮毛依稀可见,林森有些错愕,他呆呆地看着血泊中的它,它热爱自由,可它如此轻易地被毁灭了。
一辆摩的从不远处驶来,那个摩的司机原本在一棵大树下等生意的,他丢掉手中的过滤嘴,笑嘻嘻地开着摩托车向野狗开来。他找准了一个角度,然后发动油门,从野狗的肚子上碾过。
大小肠和内脏从狗嘴里喷射而出,摩的司机笑了,哈哈哈哈地笑着,他的同伴在大树下也笑了,他们向他竖起大拇指,觉得他的表演精彩绝伦。
林森的眼睛瞪大了,他明白了这些人的残酷,他打开车门跳进吉普,从车座底下拉出步枪,吉普开到了大树边,林森放下车窗,正好面对那位英雄归来的摩的司机,他正接过同伴递来的香烟,另一个同伴来给他点火,就在香烟就要点着的当口,子弹打进了他的脑门。
所有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林森开着吉普已经离去,他知道自己要成为通缉犯,可是击毙那个英雄摩的却是必须的,所以林森坦然地接受了被通缉的命运,草原里杀了两个人当然不算什么,谁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可是大马路上人心惶惶,每个电线杆上都安装着摄像头,警察很快就会来找他。
黑色吉普在国道上飞奔,林森麻木地看着路上的世界,一开始他还想着那只躺在血泊里的野狗,后来他想的都是哈哈,他想到哈哈死的那天,哈哈看着他,用舌头舔他的手背,舔他满是泪水的手背,那时候哈哈身上有无数的弹片,遍体鳞伤,那是邻居的大哥哥干的,他舅舅给他买了一把鸟铳,大哥哥打鸟却总打不到,于是大哥哥找到了哈哈,他对着哈哈的身体开了一枪,哈哈雪白的皮毛上满是血点,鸟铳是散弹,散开的弹片钻进哈哈的肉里,林森愤怒了,他大叫着冲上去,可是大哥哥比他大很多,他一脚就把林森踢翻在地,哈哈看到主人被踢,也愤怒地冲了上去,鸟铳又开了一枪,哈哈痛苦地逃跑,它已经有点跑不动了,惨烈的叫声也变成了闷哼,大哥哥举着鸟铳,等哈哈走远了点,又开了一枪,打中了打中了!哈哈,我打中了,这么远,我还打中了!大哥哥很开心,他又开了一枪,也打中了,林森跑过去抱住了哈哈,他愿意为它挡住所有的子弹,可是哈哈身上已经有太多的子弹,哈哈死了,它舔着他的手背,舔着他的眼泪,死了。
林森抱着哈哈,哭着去找父母,可是父母没有反应,他们心中暗喜,这只狗早闹得家里不得安宁,粪便弄得四处狼藉,父母才不愿为哈哈去找邻居理论,父母是心胸宽广的人,不要为了一条狗伤了邻居之间的和气。
早上的时候,林森跑到大哥哥的楼上,他手里握着砖头,大哥哥出门上学,林森就一砖头了结了他,大哥哥果然出门了,林森看到他圆滚滚的黑头,就是这个黑头,林森瞄准着,可是他的手在颤抖,林森瞄准着,可是砖头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掉了,就掉在林森的脚背上。
经过三天三夜的逃逸,林森来到了浙江,之所以来这里,因为他知道大哥哥在这里上班,看到那只野狗的内脏,林森决定为哈哈报仇,既然枪杀羚羊的猎人该死,既然碾过死狗的摩的英雄该死,那杀害哈哈的人,必须死。这是林森经过思考后得出的结论。
林森打电话给朋友,要到了大哥哥的手机号码。出乎意料,大哥哥接到林森的电话十分开心,约定夜晚就在酒店为林森接风。
“大哥现在做了点生意,赚了点小钱,就是很想和朋友们一起享福啊,就是找不到我们小时候一起玩的几个。”大哥哥带来了老婆和孩子,可爱的小女孩才五岁半,已经会叫林森叔叔了。
林森尴尬地笑着,说起来,大哥哥小时候就是一个慷慨的人,总是请大家吃冰淇淋,当然自从哈哈被打死之后,林森就不吃大哥哥买的东西了。
“小时候我们一起烤地瓜,一起偷偷去打街机,一起打篮球,哈哈,太开心了。”大哥哥喝得有点多了。
林森精神恍惚地应和着,勉强挤出几个笑容,还好大哥哥气氛热烈,否则早就冷场了。
两人喝得醉醺醺,大哥哥还是坚持要扶着林森,他们一起走到了停车场,嫂子去开大哥哥的车。
大哥哥扶着林森来到吉普车前。
“兄弟,以后路过这边,一定要来找大哥,大哥一定招待到位!”大哥哥都有点站不稳了,还是帮林森打开了车门。
林森从吉普车里拉出了自动步枪,黑洞洞的枪口顶在大哥哥的胸膛上。
大哥哥说不出话来,他的酒一下子醒了。
“记得哈哈吗?”林森问道。
大哥哥摇了摇头,身体也随之摇晃起来。
“记得你拿着鸟铳,杀了我家的哈哈吗?”
“一只哈,哈巴狗?”大哥哥问道。
“没错!”林森重新用枪口顶住大哥哥的胸膛,打开了保险。
“爸爸,你们在干嘛呀?”小女孩蹦蹦跳跳跑了过来。
“别,别过来!”大哥哥惊慌地喊叫道。
小女孩站在原地,睁着大眼睛看着两个大人,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忽然哭了起来。
“爸爸,爸爸……”
林森的双眼模糊了,他看见了哈哈,哈哈伸着舌头对他笑,哈哈真可爱,可是大哥哥在他女儿眼中,也是一个可爱的人呀。
大哥哥和哈哈有什么区别吗?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生命,他们都有关心他们的人。
可是他杀了哈哈,可是如果我杀了他,那小女孩是不是也应该来杀自己呢?
林森一脚踹倒大哥哥,把枪丢进车中,开着吉普离开了饭店。
他一路飞驰,醉酒驾车,他真的不知道自己在开往哪里,他想到两个猎人也有亲人,他想到摩的司机也有小孩老婆。
吉普忽然撞在护栏上,林森被安全气囊包围着。
他烦躁地拨开这些气囊,从副驾驶座上拿过自动步枪,保险已经开了。
他把枪口塞进嘴里,用拇指扣动扳机。
次日,所有的新闻首页上,都有一个标题,杀人狂畏罪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