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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都被挤成生命之饼


最后我们都被挤成生命之饼
 
文 / 张艺慧

1
   
“他们短短一场演出,朋克激流热涌,之前我曾以为‘水蛭’一死,世间再无朋克。”我用力地在记事本上写下这段话以至于纸张落下凹痕,后来,每每抚摸背面浮凸,手指捕捉到的那种细微的快感,都会使我不可遏制地想起那个激烈的夏日,我所见他的第一面,他膝上放着一只十二音卡西欧,被迫发出它不愿意发出的声音,他咬住嘴唇,挑战着所有面部肌肉。演出迸发着戏剧性的,狂野得无法无天的能量。
   
结束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耳朵和心脏都受到重创,而且它们不介意再来一次。
   
那晚他和我喝酒的时候说,他们的演出是为了纪念伟大的“水蛭”乐队,我眼睛一亮,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在睡前听“水蛭”乐队的专辑《If We Get There One Day, Would You Please Open The Gates?》,这名字真的很长,我翻译了一遍,“有天我到你家门口,你能给我开门么。”他接过话说:“好啊。”
   
我望着他黑灰色的眼珠,想的竟是,喝酒泡妞是摇滚圈的坏毛病,一点不假。
   
你看,我身上肤浅又多疑的女性特质使我与一段罗曼史擦肩而过。之后的我越是回想那个夜晚越是感到懊恼,我所能了解的有关他的全部就是他与本地乐队合作的那场演出,我试图回到那个酒吧寻找那个乐队,可是他们并不认识他,他和他们排练了一周,他说他叫ah1,仅此而已。暑期结束,离开镇子的时候,我又去了一次,一个女孩调笑我,“你总来领受乐音折磨啊。“我慢慢抿下一口酒,说,以后不会啦。我留了一封信,压在他弹奏过的卡西欧的架子下面。
   
2
   
我叫Z,在大学的专业是中文,梦想是成为一个有趣的人。童颜贫乳,易心塞,收纳强迫症,喜欢听冷僻的音乐,在18岁生日后的第二天晚上,去了一个生意并不算好的酒吧,意外邂逅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摇滚演出,并喜欢上了客串其中的弹卡西欧的男孩。
   
但是这不是我要讲的故事,我要讲的故事发生在上周的音乐节。
   
我念大学的城市,到了九月仍然热得跟放置在太阳底下的照相机机身似的,空气里弥漫着烫手的热,我和我最要好的同学H一致认定这样的天气去参加音乐节十分要命,你可以想见,每个人都是一个发热体,聚集了一万多个发热体的器皿,投入一枚摇滚炸弹,结局是我们都变成了条形碎片四处飞溅。
     
中文系的人就是爱说傻话,事实是,在音乐节前一周开始,我就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时而在凌晨三点拿起放在枕头下的节目单,用手电的光去照亮它,最中间的节目,一个叫生命之饼的乐队,主唱的名字,(请允许我吞下口水),叫ah1。
    
可想而知,我拿到这份节目单的时候,全身仿佛被一道闪电贯穿而过,我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能够再次见到ah1,我一定要眼睛眨也不眨地朝他的嘴唇吻上去。
   
音乐节那天下了冷冷的雨,温度低得叫人措手不及,我穿着黑色帽衫,头发全塞在帽子里,看上去像个瘦削的男孩子,H带来一个叫Y的我没见过的女孩,化着精致的妆,她对摇滚一无所知,她此行目的不在摇滚。此外还有三个女孩和我们一起,她们带来了一箱啤酒,我不喝酒,其他人在草地上就着音乐节开头那些无关紧要的乐队的歌,喝完了那些啤酒。
   
我问她们,有没有人要跟我一起去舞台下面拍照,只有H拿着相机跟了上来。一个陌生的美国乐队登场,垃圾电音和轰轰琶音的可怕组合,接下来就是生命之饼了,这个念头使我面红耳赤地看着这个美国乐队,那神情仿佛刚被上帝告知:“哦,那个摇滚巨星,你可以嫁给他的。”
   
美国乐队一走,我就挤到了舞台的最前面,越来越多的人向前挤,我努力使自己的额头不要撞在舞台上,他们一定是把我看做男孩子了,挤起我来毫不留情。在台上表演的人,如果有密集恐惧症就惨了,不是么,人像鱼一样,拼命地拍打着尾巴涌上岸。
   
ah1,他还会认出我来么。这个想法使我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踩着了后面两个人的小腿,我空空的眼神吓到了那两个人,他们并未抱怨,我可怜巴巴地望着舞台,求你了,ah1,求你救我上岸吧。
   
细细的雨在长长的光束里飘洒,镜头里已均沾迷离的光斑,镁光灯气势汹汹地巡视着人群。汗酸味,青草味,因为人的热量在空气中蒸腾,使人晕眩。
   
我闭上眼睛猜想ah1会以何种方式登台,从天而降,从人群中冒出来,从舞台中央冒出来,可惜我睁开眼时,我朝思暮想的男孩,是从后台走出来的。
   
我迅速地反应着他身体上的新变化,看上去更结实,或者他一直这么结实,他咬着下唇,面色如新死之人,他手上拿的是贝斯不是卡西欧,他弹了两个音,引出整段乐曲,那两个音在我听来,似乎被贴上了粘胶标签,一个标签上说:没错正是在下,另一个说:让你久等了。
   
接下来的他们的声效系统肯定设置成了丛林模式,我的胸口都随着他们的贝斯而颤抖。全程ah1的表情都像一团芥末酱一样扭来扭去,他的歌声带着辛辣的味道喷薄而出,像钢铁一样有力。第一首歌结束时,他朝我的方向看了几秒钟,扭过头去,又回头看了一眼,我不能确信他在看我。ah1不善言辞,他含糊不清地说:“接下来这一首歌,献给伟大的。。。”生命之饼把舞台变成一个神坛,祭奠偶像。醉,生,梦,死。
   
最后一首歌,他突然在观众面前灌下一整瓶啤酒,他说“这首歌献给。。。”我没有听清楚,一束聚光灯投向我的方向。那一瞬间的光芒几乎融掉了我。
   
那首歌是致敬“水蛭”乐队的歌,我所见他的第一面他所演奏的。他在麦克风前说:“If We Get There One Day, Would You Please Open The Gates?”我张开嘴,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我双手支撑着身体,并不费力就爬上舞台,我和生命之饼一同鞠躬,感谢在场观众,感谢他们忍受了一份莽撞的告白,观众里发出天灵盖爆炸似的喝彩,我猜这里面有近一半人从未听过摇滚,他们在快感到摇滚之乏味的时候,听到了在他们理解范围内的爱情故事。
   
舞台灯光熄灭的时候,ah1给了我一个吻,这是一个舞台之吻,我在他嘴里尝到了某种冰冷的液体,是刚才的啤酒。
   
如果故事就这么结束该多么好。

3
   
我们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描述一个故事,不断将其美化,柔化,用煽情的语言来掩饰逻辑的错漏,我们在叙述中混淆事实和愿景,到最后自己都信了。
   
伟大的珍妮特温特森教导我们:掀开雪白锦緞,底下可能只是一碗汤。
   
4
    
我叫Y,在大学念中文,梦想是成为一个音乐记者,因此不放过身边任何一场演出,写稿投给报纸,渴望一夜成名。我与我的男友也是因为一场演出而认识,他是生命之饼的主唱兼贝斯手。圈里的人都叫他ah1 。
     
我第N次去看他们表演的时候,他突然上前跟我说:“你就是那个在杂志上给我们更新乐评的记者吧。你写得真烂。任何一个人看了你的乐评,都会对我们的演出失去兴趣。”我瞠目结舌。ah1又说:“你应该多使用一些比喻句,比如‘他们的乐队表演好像煤气罐爆炸了似的’和夸张的句子‘不会有比生命之饼更烂的乐队’,只有这么写,你的乐评和我们的乐队才会有名气,懂否?”
     
我以最高程度的白眼回敬了他,但在那次的乐评末尾,我写的是:
    
“他们短短一场演出,朋克激流热涌,之前我曾以为‘水蛭’一死,世间再无朋克。” 那期乐评刊载出来后,ah1给我打了个电话约我出来。

约会的那天早上我们还是不言不语,晚上却已经难舍难分。ah1送我到大学的宿舍楼下,用一个绵长的吻确定了我们的关系。
    
“喝酒泡妞是摇滚圈的坏毛病。”我向我最要好的同学Z和H甜蜜地抱怨。
   
摇滚歌手和普通的大学生,我们恋爱的细枝末节都引发了好友的莫大兴趣,她们终日拿着刊登了我关于生命之饼的乐评的杂志,寻找潜藏其中的暧昧。
   
突然有一天,我意识到ah1已经很久没有联络我。
   
我们之间的关系微薄如丝,我伤感地想。之前我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是因为ah1总会在我想要电话质问他之前,发来温柔的问候短信,温柔到足以将之前的疑问忧郁一扫而光。摇滚歌手的地下女友,这个设定似乎颇为罗曼蒂克,我顺从地接受并扮演,直到,直到这一天,我意识到ah1已经很久没有联络我。
   
我也就不去联络他,与其说是初恋之人的自尊心,不如说是害怕听到他的近况,害怕获知我已经在精神上和身体上都失去他的消息。
   
大一的暑假,我没有邀请男友,而是邀请H和Z来到我的家乡,一个艺术氛围浓厚的小镇,她们爱死了这个地方,我们终日游泳,喝啤酒,哈,其实Z滴酒不沾也不擅长游泳,她通常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在岸上听音乐,看我和H戏水,我带着她们走遍了镇上所有的美术馆,这个镇以两件事物闻名,油画是其中之一。另一件,是酒吧。
   
某天,一个当地乐队在我家对面的酒吧演出,白天放出消息,我们都兴奋得要命,晚上我们簇拥在最最前面,然而乐队上来以后,我完完全全呆住了。ah1,我朝思暮想的恋人,膝上放着一只十二音卡西欧,在这支远不如生命之饼厉害的乐队里卖命弹奏。
   
那天晚上的演出相当震撼,音乐一结束,我就冲上台去,ah1一把将我抱起,一面大笑一面吻我,乐队主唱朝热吻的我们做了个手势,说:”此时我也需要一位姑娘上台,我的嘴唇很有空!“全场爆笑。ah1给了我一个我能想到的最棒的惊喜。
   
那晚他和我们喝酒的时候说,他们的演出是为了纪念伟大的”水蛭“乐队,我粲然一笑,“水蛭”,是我们秘密的恋爱符号。
   
那晚真的非常愉快。最后ah1把喝得烂醉的我送回家。我保留着最后一丝清醒意识,听他说,他会消失一阵子,然后他会挑个适当的场合曝光我们的关系,我温顺地应允着。
   
因为那场震撼的演出,原本就是摇滚迷的Z迷恋上了我家对面的酒吧,她每晚都去,她希望能再次看到那个乐队的演出,我调笑她总去领受乐音折磨,她说不然以后就没机会啦。
暑期结束前,我们三个又去了一次,Z还在酒吧里卡西欧的架子下给那个当地乐队留了一封信。
   
我们三个一同回到念大学的城市。这个城市到了九月份仍然热得跟放置在太阳底下的照相机机身似的,空气里弥漫着烫手的热。但是我们都期盼着九月,每年九月,一场盛大的音乐节会席卷这座城市。
   
特别是今年。
   
ah1往我邮箱里发了一份节目单,生命之饼乐队赫然排在正中央。他承诺会在今年的音乐节宣布我们的关系。”不过,前提是我的女朋友要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可以想象出他调皮的上升的嘴角。
   
音乐节那天下了冷冷的雨,温度低得叫人措手不及,我穿得就像要去做新娘子一样隆重,化了足有三个小时的妆。穿得隆重和穿得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等同,我非常羡慕把自己包裹在厚厚的黑色帽衫里的Z,她看上去很暖和,脸颊也因此通红。H还带了三个女孩,她们带来一箱啤酒,Z没有喝,我们在草地上就着音乐节开头那些无关紧要的乐队的歌,喝完了那些啤酒。
   
Z问我们要不要同她一起去舞台下拍照,H跟了过去,H答应我,等我被ah1请上台,她一定帮我录像。其他三个女孩陪着我,听我讲我和ah1的爱情故事。
   

在生命之饼的前一个乐队,一个我叫不出名字的美国乐队登场的时候,我接到了音乐节工作人员的电话,那个壮汉手持工作证一路领着我冲破人群来到舞台最前面,H和Z正好被人群挤到了我身边,工作人员交待,等聚光灯打在我身上时,我就可以走上舞台。我牢牢握住H和Z的手,无比兴奋地等待着那一刻。
   
你们有过那样的经历么,舞台上那个人像一颗恒星一样凌厉地发光,惹来满场尖叫,而这个人,你清楚他是属于你的。那种感觉使你站在拥挤的人群里,却与人群隔离开来。从生命之饼登场开始,我就怀抱着期许和骄傲并因此热泪盈眶,第一首歌结束时,我举起摇滚的手势,而他居然看到了,他扭过头,又回头看了,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像那晚月光里的细雨一样温柔。
   
最后一首歌,他突然在观众面前灌下一整瓶啤酒,他说“这首歌献给我的女友Y。”一束聚光灯投向我。在那束光的照射下,我得以彻底与其他观众区分开,他唱这一首,只为我一个。
   
那首歌是致敬“水蛭”乐队的歌。”水蛭“,是我们秘密的恋爱符号,他在麦克风前说:“If We Get There One Day, Would You Please Open The Gates?”我点头,眼泪大颗大颗地滚落。
   
他拉住我的手,把我抱上台,我和生命之饼一同鞠躬,感谢在场观众,感谢他们忍受了一份莽撞的告白。我们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吻,我在ah1嘴里尝到了某种冰冷的液体,是刚才的啤酒。接吻的时候我在想,H有没有把这一幕认真录下来呢,一定录了的吧。

5
   
我叫H,在大学念中文。职业听音乐,脱宅困难户。我以前不听摇滚,直到我认识了Z和Y ,Z是狂热的摇滚迷,她总是穿着黑色的印着架子鼓萨克斯或者英国管的衣服,不粗鲁不叛逆甚至不声不响。而热情奔放的Y,简直是Z的反义词,Y热衷给摇滚乐队写音乐评论,却对摇滚一无所知,她所有的运用于乐评的知识都来自Z,甚至在她想要追求一位乐队主唱时,她问Z,最伟大的已故的朋克乐队是什么,Z说了自己最爱的乐队”水蛭“,她便在乐评末尾为那位主唱写下了他们堪比”水蛭“乐队的句子。
   
拜”水蛭“所赐,Y和那位主唱真的走到了一起。Y对他们的感情闭口不谈,甚至不告诉我们那位歌手的姓名和长相,她叫他ah1,她说圈子里的人都这么叫。我们收集了刊登了Y的乐评的杂志,从字里行间推测他们的暧昧和ah1的为人,Y说我们俩一定是闲得发慌。
   
大一的暑假,我们在Y家里度过,游泳,喝啤酒,走半里长街去看画展,这样平静幸福的姑娘家的小日子终止于某天晚上,我们去Y家对面的酒吧去看当地乐队的表演。
   
表演非常震撼,我只需看Z的表情就能确信,令人惊讶的是,演出结束后,Y被那个乐队里弹奏卡西欧的英俊少年一把抱起,我们这才知道,那个人就是ah1。
   
ah1简直是姑娘们做梦才会看到的那种梦中人。他居然就存在于Y的身边并为她预备下这种惊喜,对Y所产生的嫉妒使我沉默不语。Z在那天晚上却说了相当多的话,她不饮酒,头脑很清醒。ah1抚摸着半醉半醒的Y,和Z谈天,Z一开始闷闷的,后来ah1说他们的演出是为了纪念伟大的水蛭乐队,Z眼睛一亮,就此打开话匣。
   
夜更深,我扶Y去厕所呕吐。回来的时候,发现ah1深情款款地看着Z说:”好啊。“我不知道Z之前问了他什么,但是他们借着醉意开始凑近。”什么妈逼玩意儿!摇滚圈的人都像你这样喝酒泡妞么!”我冲ah1吼道,Z猛地一哆嗦,露出少见的惊恐表情,做错事似的看着我。ah1冷冷地看着我,一副无需解释的样子,他接过我怀里的Y,说:“我送她回家,等她清醒以后,随便你跟她怎么说。”
   
妈的,我才说不出口。特别是第二天,Y无限兴奋地告诉我,ah1答应她,要挑选一个重要日子公布他们的恋情。
   
我下定决心要隐瞒那晚我所看到的事情。而Z,她仿佛被催眠过一样,她说她爱上了ah1,不是那个好友的男友,而是另一个,在露了一次脸之后就不再出现的ah1。Z在那个酒吧里卡西欧的架子下为她幻想中的ah1留了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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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特温特森教导我们,掀开雪白锦缎,底下可能只是一碗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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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个似乎仍像从前那样要好,一同回到念大学的城市。这个城市到了九月份仍然热得跟放置在太阳底下的照相机机身似的,空气里弥漫着烫手的热。但是我们都期盼着九月,每年九月,一场盛大的音乐节会席卷这座城市。我们一致认定这样的天气去参加音乐节十分要命,好在音乐节当天下了冷冷的雨。
   
这雨下得颇有深意,似乎是为了浇灭一切浮躁的幻想。
   
Y给我们看音乐节的节目单,排在中间的是生命之饼乐队,主唱的名字,叫ah1。Y说ah1答应她,会在音乐节上公开他们的关系。我对她的美好描述将信将疑,Y却为此隆重打扮了一番。
   
音乐节那天,Y在冷雨里瑟瑟发抖,却格外楚楚动人,Z包裹在严严实实的黑色帽衫里,她俩看上去更像一对反义词了。我为了不使自己夹在她俩中间为难,还带去了三个女孩,我们买了一箱啤酒,除了Z没有喝以外,其他人在草地上就着音乐节开头那些无关紧要的乐队的歌,喝完了那些啤酒。
   
Z问我们要不要去舞台前面拍照,我担心她会有什么惊人之举,便陪她一同去了。我们很快便被挤到最前面,越来越多的人往前挤,生命之饼开唱前,Y也被人流挤到了我们身边,人像鱼一样,拼命地拍打着尾巴涌上岸。那晚我们的确看到了ah1,可是直到表演结束,都没有聚光灯投向观众席。
   
我发现生命之饼的名气是靠记者们的乐评撑起来的,看他们的表演我并不觉得特别,还不如那天晚上酒吧里那个当地乐队呢。
我不清楚密密麻麻的人群里,有多少女生是为了生命之饼而来,我只知道我们离开音乐节的时候,差点被挤成了生命之饼,每个人都郁郁寡欢,像一张干掉的缺乏水分的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