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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迟暮


美人迟暮
                 
文/木易

林衾想不起来第一次看见邓暮时是什么情景了。但此刻他站在讲台上,黑西装白衬衫,无领带。颀长、清瘦,总是令她想起几千年前那个在楚地游荡的人,身上佩戴着兰花香草,自恋而孤独。

他肯定曾有过一段极为得意的时光。看他拿粉笔的姿势,在黑板上每写完一个字都会在后面点一下,无意识的。然后一个转身面向学生,干净利落。不写字的时候粉笔也捏在手里,染得手指和袖口一片灰白。他那略微自得和沉浸的表情,显得粉笔像他的勋章,就连粉笔灰也是。
林衾也见过课后的他。那天课代表让她去办公室,说邓老师叫。进门的时候看见他斜靠在沙发椅上抽烟,眼睛微闭,懒散得稍显颓废,见她进来只是从桌上拿起一本书递过来,“好好读读。”他说,拿眼把她一扫,又恢复先前的样子。还没来得及回“谢谢老师”,书名《洛丽塔》就映入眼帘。幸好他的手机适时响起。林衾退出门来时心如击鼓。
纳博科夫的这本书,有着这样的开篇:洛丽塔,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鄂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她知道其中的魔力,甚至早先已经背过原文的英文。那种唇齿与舌尖配合完成得完美无缺的,不是音乐、胜似音乐的语句,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世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天赋异禀,侍弄语言如侍弄情人。如同邓暮说过的“老,藏在白头宫女抚摸着自己衰败胸脯的姿势里。”
“你来讲一下你对这篇小说的理解。”一只手扣了扣她的桌沿,粉笔灰带着烟味“簇簇”落了一圈。她一抬头遇上他的眼睛,波澜不惊的眼睛。“这篇《金大班的最后一夜》,在我看来,写了一个女人,混乱一生,失去所有珍贵的东西之后,在告别的同时缅怀过去,欲求自我救赎而不得的无奈。”
他转身向讲台走去,微微一笑,不置可否。林衾心里一紧,被猛然响起的下课铃骇了一大跳。
啰嗦,词不达意,或者是根本没有说对?林衾将脸埋在臂弯里,责怪自己上课时脑子里全是邓暮没有回邮件的事。前天晚上,她就已经把写了想要留在文学院继续深造,希望他能推荐一些阅读书目的邮件发到他的信箱里。在虚荣心的驱使下还提到自己获得过的作文奖。其实,不过就是想考他的研究生,就这么简单的一件事而已。
邓暮走出教室,边走边掏出烟和打火机——除了上课,几乎很少能看见他不抽烟。点烟时他才看见手和衣袖的粉笔灰,一顿扑打,飞尘顿起。然而还是立马有学生凑过去请教。文学院最大诗社第一任社长,时隔多年后学成归来,身份变成老师,依然是那个最受欢迎的人。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人,他送给了她一本书,还是他最推崇的作家的一本最受争议的书。林衾不知道自己意会了多少邓暮的不可言传。
至少在教师节那天,林衾彻底糊涂了。

因为礼尚往来,也因为师生本该如此。林衾说服自己在教师节那天买一束花送给邓暮。她在他的办公室门口站了一个下午,等他从他培养出的历届桃李中抽身而来。即使已经超过他说的下午三点两个小时,林衾也不觉得久。她在九月依旧火热的阳光下瑟瑟发抖,不知道这种在邓暮面前浅薄如纸的溺水感,何时才能消失。
邓暮来了,六分醉态四分清醒,懒懒地靠在副驾驶座上。“叶琴,这孩子等我太久了,带她一起去吃饭吧。”车窗摇下的时候,她听见他这样说。而那个名字,之前是只存在于文本分析课上和老师同学们的口里的,国家一级作家,作品丰富而深刻。
她找不到理由拒绝,推辞了一下还是捧着花上车了,恨不得把整个人都藏在花后面。

“等很久了吧?叫什么名字?”客气的、温和的声音。“林衾”,然而这两个字瞬间就被淹没在汽车的发动声里。开车的人只留给她三分之一的侧身,端庄秀丽,如在千里之外。
这样的饭局,注定是难熬的,何况林衾还一直捧着一束搭配了“勿忘我”的百合。幸亏今天这个日子允许,即使捧着花也不会显得不伦不类。“怎么刚才不放到车上呢?”叶琴微笑着问,还是客气而温和的。邓暮又开始抽烟,看了看妻子,点燃后把打火机和烟盒往餐桌上一扔。是啊,刚才只顾着跟在他们夫妇身后走了,怎么没有放桌上呢?现在拿进了餐厅,再拿出去不好,放桌上也不好,难道放地上?林衾觉得花跟人一样尴尬,自己也是不知道该置自己于何地的。懊恼得眼圈都红了。“林衾,是送给我的吧?来。”他隔着桌子伸手过来,张开怀抱将花接过去,林衾觉得倒像是接过了即将坠落的她。她挤出一个惨惨的笑:“邓老师、叶老师,教师节快乐,谢谢你们的晚餐。”
饭后,打车回学校,林衾想起今晚无论内涵外在都相得益彰的那两个人,突然悲从中来。有段时间她曾发了狠地参加院校举办的作文竞赛,因为知道他是评委。那个行为,同今天这个一样,想起来都是幼稚得令人感到羞耻的。

然而那天晚上就收到了他的回信,他说:如果你能来我们的硕士点深造,叶琴会很高兴的,我也会很高兴的。
叶琴是学院的名誉教授,这不重要;他们夫妇是她想要报考专业最好的导师,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她说:你要能来,我会很高兴的。因为这句话,林衾目光灼灼地盯着《洛丽塔》,直到凌晨。她想起那个酷似尼金斯基的年轻人,高颧骨,有翠绿上翘的杏眼,经过第一夜的第二天,穿过海滨沙丘他对他的情人说:昨夜你让我明白美丽的疼痛到底是什么意义。
她猜想,他走向他的情人时,眼神定妖媚灼热,却也隐秘如鬼火。她知道自己现在就是这样,却不知道自己的身体里怎么会有这种绵延的、隐忍的、强大的力量。近四年来,她拼尽全力在他所有的必修选修课上打最高分,也几乎读完了任何一篇他提到的作品,任何一篇他论文里注释中的参考文献,甚至跑去跟身为院长的叔叔提四年来的第一个请求:让邓暮做她的研究生导师。当叔叔开玩笑说“看来啊,我们小衾也拜倒在文学院最受欢迎男老师的牛仔裤下了。”时她才惊觉,那个不惑之年的男人,竟然已经让自己变化得浑然不觉。
有一堂课他讲了一句话“生活在别处,而爱在远方”。

他举例,说有个年轻人,向他的才女同学求婚,用整整三大本情书和情诗。然而后来却在她的手机上看见才女发给其母亲的短信:他是名牌大学的博士,个子高长得也不差,最重要的是,房子也全额付款了。妈,您不用担心。只字不提他的痴情,或者他当年也算得上横溢的才华。“房子”才是最重要的。结婚两年就觉得过不下去了,三年孩子出生,四年五年,就这样吧。
林衾将自己的心疼隐藏在所有同学望向讲台上的目光里,看他用调侃扒开自己的捉襟见肘,对待自己如同看戏。手心积攒着二十一年来所有的悸动,捏成汗水,指甲嵌进去——美丽的疼痛。她害怕他又问她“你怎么理解的?”却又无比期待。
这种感觉,出现过很多次了。比如他上课迟到后不住向学生道歉,说他的车——事实上是一台电动,半路抛锚了。而妻子的车,他真的是这么说的,“我妻子的车”,她要上班,所以不能送我。她害怕他的眼光望向她,或者只是扫过。却又无比期待。

这种时刻,她真不愿意相信他就是那种为了多年所爱放弃写诗,回到大学踏实教书的人。她宁愿相信他永世都独身一人,一定狠狠爱过,但如今像被逼迫长成大人摸样的孩子,恍然有仙气,抓起自己的头发都能离地三尺。他不该陷进柴米油盐酱醋茶里,他不该关心房子和车子,他应该关心鲜花,关心众神死亡。
昨天邓暮竟然跟林衾说,要聊一聊她考研的事情。“下了课就到我这儿来吧。”他用的是陈述语气,不容拒绝的。她去的时候,他递过来一杯铁观音,温度和香味恰好。林衾再也不用担心双手无处安放了,她捧着它,间或在面前茶几上将它高高低低地旋转,就像摆弄自己。邓暮说了很多话,又似乎什么都没说,眼睛一会儿落在桌面,一会儿落到窗外,一会儿又落到手中的茶杯里。林衾的心也随着他的目光飘来荡去。直到那人终于开口问:“《洛丽塔》,你的理解?”所有的一切刹那间涌上来,林衾开口,只说了四个字“不忍卒读”。他的目光终于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铺过来,铺满了林衾全身,而她只觉得他眼深如井,整个人只剩下那一双眼睛。
第二天坐叔叔的车来学院,林衾只觉得一切都焕然如新。然而刚下车,就见他急急地奔过来,朝还坐在驾驶座上的院长说:“院长,昨天我已经跟林衾说过考研的笔试与面试需要做的准备,这孩子挺有灵气的。”

林衾愣了愣,低头走进教学楼,让两个大人有客套的空间。楼道上躺着还未熄灭的半支烟,就像此刻的她。如果他在课堂上还是原来的样子,我是不是也还能像原来的样子呢?他下楼时该是多么着急啊,怕我叔叔走了赶不上么?
原以为,可以过几年再相信那些有关“现实”的话。院长叔叔也只是跟他提了一句:“我侄女林衾想考你的研究生,邓老师。”那我这四年,何苦?
还没走到上课的教室,电话就响了,是叔叔。“小衾,晚上跟邓老师一起吃个饭,谢谢人家。”隐约还传来邓暮熟悉的声音,他低低地说:“客气了院长”。
坐在叔叔车子后座的时候,林衾没想到邓暮会从副驾驶上下来,坐到她身边。他把窗户摇了下来,十几分钟路程,抽了三支烟。院长开车,打开电台避免说话。下班之后,似乎没人再想与上班时间待在一起的人有多余的口头交谈。林衾静静的,余光里看见,身边那个人隐藏在烟雾之后的侧脸,不明悲喜。
直到叔叔说:“哎呀邓老师,你的那个课题批下来了。”他才点点头,长舒一口气。林衾在心里祈祷:只要他不说“谢谢院长”,我就原谅他。
他果然没说。只是回答:“这是大家努力的结果。”
她想,如果自己的叔叔不是院长,他还会如此待她吗?
那顿饭,不提也罢。除了饭菜是真的,坐着的三个人是真的,其他都是所有饭局的复制粘贴。
后来上课的时候,林衾赌气似的主动站起来跟邓暮进行文本分析的讨论,赌气似的越说越多,每个字压不住往外蹦,眼泪几乎快落下来。耻辱的、气愤的、委屈的。他摆摆手让她停止,慢慢走过来,拍拍她的肩膀。
她负气,回头就把他送的那本书拿到办公室来要还给他,门都忘了敲。临了却又胆怯得不知道找什么借口,只好说:“邓老师,这本书,我看不懂。”他招招手示意闯进来的女生坐下,看见她几乎将书的封面揉捏变形的苍白手指。等她坐定后,倒一杯开水过去,才开口:“不,你能看懂。”女生愣愣的忘了接,两只眼睛大雾弥漫。他拍拍她的手,把书抽出来,再把杯子塞进她的手心。下一秒,返身坐回电脑桌前的沙发椅里,从头至尾都没有对她掉下来的眼泪表现出丝毫诧异。
“你是一个很自立也很努力的姑娘,我一直都知道。其实呢,你可以考到更好的学校去。更好的引导能令你提升得更快。知道么?这个世上能牵绊住你的东西,虽然不一定是坏的,但你却一定要放下,往前走,不要停。”
她的肩膀以很大的幅度起伏着,却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空调的“呼呼”声,浑厚如咆哮。他终于像下了极大极大的决心那样,长长地叹一口气,才走到她身边去,又拍拍她的肩膀——他只能拍拍她的肩膀。

“我,不想走。”她说,把一切心思都哭进掌心里。“嗯”。他回答。仿佛什么都懂。确实什么都懂。
很久很久,林衾把手放下来,从包里掏出纸巾擦干净脸,深呼吸几次,用嘶哑的声音祈求他:“我再坐一会儿就离开,就一会儿。”
临走的时候,他面对电脑,在键盘上飞快地敲打,而她对他的背影说:“老师再见。”背影僵了僵。“孩子,你长大了就会明白,我不能说的再多了。”
“我知道。”她也什么都懂。
第二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林衾报考了另外的专业。院长问她原因的时候,她回答:“后来我深入了解到,邓老师的研究方向并不是自己最感兴趣的。这叫‘悬崖勒马’。”说完这句话她倒是愣了愣——不过也只是愣了愣,就又接着做手上的事情了。
后来有一次,林衾在楼道里碰到匆匆下楼的邓暮。他大声地跟她解释,像怕别人听不见似的“咳咳,我的车又坏了。”楼下,叶琴在她的捷豹车里不耐烦地摁喇叭。邓暮边小步快跑边拍打沾满粉笔灰的衣袖和公文包,然后将夹在指间还剩大半根的烟死命吸了两口才扔下。头发跑乱了,蓬松在清瘦的脸的上方,他用手指胡乱地理了理,脸上的皱纹那一瞬被掀起来,然后又潮水一样地降了下去。

林衾站定了,靠着栏杆在台阶上缓缓坐下。烟头未灭,苟延残喘地冒着烟,她有些不可遏制地开始思念,不是思念那个刚才怕老婆等久了发脾气急着下楼的人,也不是那个对自己叔叔谄笑过的人,而是那个已经被她留在了属于《洛丽塔》那段时光里的人。她早就不读那本书了,但她思念它,和他,怀着一点哀怨、一点悲壮、一点通透、一点恍若隔世,像屈原思念糊涂老去的楚怀王。

她还记得,他曾不吝言辞赞赏过她写的一篇文章,因为题目用了他最爱的四个字“魂兮归来”。出自《楚辞·招魂》。
魂——兮——归——来——
屈原喊过,他喊过,她也是。
她不知道他们为他们的呼喊付出过什么,只知道,自己几乎,将整个青春期,都付诸于此了。